纪委审理工作总结范文

2023-08-09

纪委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xx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先进材料

(2008年2月22日)

2003年以来,xx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线,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审理工作,五年来审结党政纪案件91件,处理违纪人员95人,办理申述复

查案件1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审理率、审结率均达100%,连续4年在自治州纪委案件质量考核中名列第一,2005年,xx县审理室荣获自治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为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把“四大关口”,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信服力

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四大关口,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在审理中,我们注重做到了两点:一是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例如,在审理县检察院移送的艾某违纪案时,发现检察建议书认定的当事人受贿问题事实经过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多次与反贪局沟通,进行了补证,在补证过程中兼顾收集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最终排除了受贿问题,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二是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鉴于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死材料”去认识案件,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前,我们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在审理某单位领导违纪案件时,被审查人虽承认其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超标准、违规报销费用、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已构成违纪,但本人却多次强调自己不懂财务,是单位财务人员没有及时提醒所致,而不愿意承担违纪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调查部门了解到,被审查人是法律专科毕业,任现职前在某单位兼做过多年会计工作等情况,我们从此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入手,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了被审查人参加财务培训的有关证明。在审理谈话中,我们多次提及其专业和培训情况,使其无法为自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任何辩解,最终承认了违纪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使审理谈话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是严把材料手续关。xx县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县。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我们用维汉两种文字为乡镇编发了《xx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规范了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制定了乡镇下达处分决定前要带卷到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的有关制度,对审核案卷时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实行了《xx县乡案县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县室协审的办法,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三级审核的办法:即先由各乡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送达县纪委案件监察室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最后移送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2004年在审理阳霞镇文教办原主任占用学校微机一案中,案件检查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及被审查人本人交代将三所学校的三台微机搬回家供自己及子女使用的证词,即认定其占用公物。我们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被审查人将学校电脑拿回自己家使用的情节不清,主观意图不明,不能排除其有贪污的可能,建议案件检查部门进一步核实被审查人拿走微机的具体情节。调查人员由于在办案中已形成的思维定势,一开始不愿接受补证要求,我们耐心向调查人员讲明了需补证的理由,最终得到了调查组的认同,经过补充调查,取得了当时文教办分配给学校微机机型的清单、和现在实有微机机型的证明;三所学校当时的负责人对被审查人以借用为由从学校拿走微机的细节证言;以及被审查人为了自己和子女使用方便向学校借用微机的交待,核对了微机的机型,从而形成了较完整的证明体系,确认被审查人的行为应以占用公物定性,给予了恰当的处分。

纪委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扎实做好国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HYCBZX)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工作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近年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惩处了多起违纪腐败案件,取得了好的成效,案件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由于受国企单位中,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人员少,事务多,业务弱,变动频等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审理工作仍存在着难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对于如何提高案件审理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成为摆在国企基层单位纪委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 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多,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对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业务素质要求。国企基层单位专职审理人员少,变动频,业务不熟悉,难以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目前,国企基层纪委虽然成立了案件审理小组,但审理人员大多是兼

职人员,他们普遍都有其他工作任务,还要协助基层党委做好中心工作,对案件审理工作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同时,当前违纪腐败形式、手法也更多的呈现出多样性,一些审理干部对案件审理还停留在传统认识上,对常规案件审理得心应手,但对财经证券、计算机网络等方面违纪问题的审理捉襟见肘,这些都影响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结果。

(二)案件查审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从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看,一般为2—3人。由于人员少,办案中,纪检监察干部既当案件调查员,又当案件审理员,审理的监督把关就形同虚设。如在某些笔录中谈话人和记录人多为同一个人。这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的把握,就难以保证。

(三)工作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从案件审理的数量来看,国企基层单位案件数量总体不是很多,有的单位一年只有

1、2件案件,有的单位几年才一件案件。客观地说,这样的工作量不算很大,应当能够很顺利、很圆满地完成案件审理任务。但是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可能是审理业务专业性很强的原因,有的审理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畏难情绪,存在着怕办案、不想办案的思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个别的甚至说一说动一动,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这些都对案件的定性量纪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四)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级党政组织把查办案件作为从严治党、规范管理、保护干部、促进稳定的2

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在实际办案工作中,个别单位仍存在"重检查、轻审理"、"以议代审"、"以会代审"、"检审不分"的问题,纪委主要领导对违纪案件的调查抓得紧、要求严,对立案后审理工作过问少、把关松,特别是在违纪错误的定性和处分档次的确定方面,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二、扎实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国有企业正处在转观念,寻突破,求发展的转折期,重大改革举措实施之际,往往会产生各种违纪腐败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也正值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时期,国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将更为艰巨。

(一)与时俱进,狠抓学习,夯实案件审理工作基础。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坚持案件审理与党的中心工作的有机统一,通过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为大局服务中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因此,我们要从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着眼,从提高审理人员素质着手,在加强学习方面探索新路,狠抓学习,进一步夯实审理人员的理论基础,提高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要强化自学,打实理论功底。案件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层面广,如果专业知识不精,相关知识不够,搞好案件审理就无从谈起。加之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难度越来越大,如果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不去研究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不去掌握新知识,提高新本领,就无法适应要求,就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为了能够适应工作,就要加强学习,向书本学,向他人学,熟练掌握案件审理知识和技巧,明确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要求,强化业务理论水平。二是要学用结合,提高业务水平。以学习为本,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边审边学是一种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手段。在实践中采用向上级纪委和兄弟单位纪委审理人员请教的办法,边审边学、以用促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业务水平。三是要集中学习,促进整体提高。提高案件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途径与方式,对审理权限、程序、案件材料、公文制作、立卷归档等方面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定期进行季度案件评审、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审理文书点评等实践培训活动,促进提高案件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务实创新,规范管理,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指出,案件审理室很重要,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必须使经过审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把案件办成铁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人员,要牢牢树立质量是审理工作生命的理念,树立所审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努力做到案件质量标准化、审理案件程序化、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文书档案规格化。要做到“三个强化”,即要强化依纪依法观念,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中把握审理工作;要强化“大审理”的观念,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全过程中把握“二十四字”要求;要强化“求实4

创新”的观念,在探索案件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中,完善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纪条规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定性标准;二是在分析错误事实与性质的内在联系上下功夫,提高准确判断案件性质的能力,做到定性与事实名副其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现有条规为审理依据,但又不简单对号入座,而是注意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重的案件,坚持严格执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一般性错误案件,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全面分析,审慎研究,以实际效果充分体现办案质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证。只有全面做到这些要求,才能依纪依法审理好每一件案件。总之,案件质量是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所在。因此,我们要在“准、慎、细、实”的基础上,“严”字当头,“准”中求“稳”,“慎”之又“慎”,“细、实”有加,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加大力度,突破创新,集中精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一项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努力取得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新突破。重点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在拓宽思路上求突破。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查办

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解决一个思路问题。就是依托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深入到重点领域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岗位,充分利用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执法监察等各种有效的手段,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确定重点,加强监控,发掘案源,把握案件查办审理的主动权。二是在抓重点上求突破。结合案件查办工作,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对重点部门,做好对党政机关、财务资产、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审理。二是对重点领域,围绕职工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要继续做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同时要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的案件,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审理工作;做好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案件审理工作。三是在强化措施上求突破。近年来,各纪检监察部门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多年前已实行的“会审”、“定期检查案件质量”等一些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案件立案报告”、“结案前汇报”、“督办、催办”等一系列新的工作方法,并且试行与公安、检察“联合审理”的办法,这些办法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们应当继续坚持和使用。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在综合运用各种6

审理手段、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审理水平等方面下功夫,采取新的办法和有效对策,克难制胜,增强案件审理的能力。四是在扩大成果上求突破。在案件审理中,要善于抓住一条线索、一个案件,进行深挖细查,为更好查办案件提供助力,通过查一案带多案,查“个案”带“窝案串案”,查小案带大案,通过案件审理工作,扩大查办案件的成果。要加大追缴违纪所得力度,增加违纪成本,使违纪者在政治上受处分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从而达到遏制腐败现象和行为的目的。

(四)加强领导,注重协调,扎实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案件查办审理关键取决于企业、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态度和决心。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企业要重视和支持案件审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和企业对案件查办审理工作的领导,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企业请示汇报。纪委书记要亲自抓案件,重要案件亲自出面组织协调,分管办案工作的副书记和常委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始终坚持“二十四字”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承担责任。其次,要抓好自办案件。要加强案件审理力量,把那些年富力强、作风优良的人员充实到案件审理工作第一线,克服畏难心理,提高工作主动性。要结合派出、巡视机构统一管理,建立案件审理组向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案件汇报制度,有问题要及时报告,纠正案件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第三,要加强对下级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要重视对办案薄弱单位和部

门以及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加强对下级案件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案件审理工作整体发展。第四,要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积极开展与上级纪委、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办审理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案件审理工作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是处分决定的“出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水平的“窗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在执纪办案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广大纪检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水平,努力在 “思想端正靠得住,工作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上下功夫、出成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把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纪委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12年审理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在上级审理室和县纪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职责,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紧密联系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当作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等党报党刊,学习《干部素养读本》、《落实重于一切》等书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条规和案件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并且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和学习体会,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依法依纪审理案件

审理室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今年上半年,我室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7件,处分7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2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开除公职

处分2人。

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责任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中考虑,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三、积极开展基层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作为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解答关于案件的咨询,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业务指导的重点放在准确认定违纪性质上,继续加大对基层自办案件的协审力度,确保全县所办案件的整体质量,进一步推行“乡案县审”制度。

我室对全县各乡镇纪委进行划分片区,针对每个片特点,召开座谈会,学习政纪党纪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共同提高我

县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使乡镇纪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在深入基层进行审理业务指导的同时,认真总结基层纪委工作中的新做法及新经验,共同探讨在审理工作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努力写出些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文章。

四、在做好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服务大局,服从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市纪委布置的案件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和业务调研任务;二是积极参加“三双”惠民活动;三是对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进行监督。

今年上半年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工作中,增强学习意识,抓审理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审理水平、创新审理工作思路、完善审理监督机制,力争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纪委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执纪能力的重要保障。几年来,乾安县纪委认真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立足实际奏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案件审理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仅2010年县纪委就审理案件135件,审结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由于定性不准或量纪倚重而申诉的案件。

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几年来,乾安县纪委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一是提供力量和装备保证。2009年为全县16个乡镇场园区纪委配齐了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纪委委员,成立了2人组成的审理小组。2010年初,县纪委审理室在原有编制2人的情况下,增编1人。随着一批有办案经验、懂业务、作风踏实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队伍中后,县乡两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实现了查审分离的审理要求。也使提前介入,多人审理、快速审理不再是空话。同时配备、更新了20余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是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实际,县纪委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审理责任追究制》、《乡案县审制度》等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了制度作保证,审理工作日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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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提供素质保证。着力实施“素质工程”,每年年初都举办业务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审理业务培训。每年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下发文件组织基层干部学习审理业务知识,然后以考试答卷的方式验收学习情况和效果;印制《审理模拟卷宗》、《卷内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卷内材料及归档顺序》等资料下发到基层纪委,引导基层纪委规范化装卷,不断强化卷宗的质量。每年都购臵大量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审理业务书籍,组织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并积选派业务骨干赴外地参观学习。几年来,全县案件审理干部先后有3人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培训,有12人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培训,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同时,结合乡镇办案实际,采取以案代培的方法,抽调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与案件审理,或县纪委审理室直接协助乡镇审理案件,此举丰富了审理干部的办案经验,提高了其工作能力。今年县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道字乡某村干部侵权案、所字镇某村干部截留挪用油田占地款案、鳞字园区某村干部借用公款案等案件,县乡纪检干部在共同工作中均得到了提高。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全县案件的质量。

二、严格把关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

审理中,严格把关,规范标准,才能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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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把案件入口关。凡须审理的案件,必需填写案件移交登记表,经主管案件调查和案件审理领导签字,案件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接收。在接收前,案件审理人员要查看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否则不予接收。力争做到关口前移,把好案件审理时效关。改变以往移送后才审理的观念,凡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时间紧要求急的案件,审理人员主动提前介入,及早了解案情,及早发现问题,熟悉证据材料,帮助调查组及时补证,缩短办案时间,保证了案件在最短时间结案。在查处某村支部书记张某、会计张某某案时,历经了三个月,有两笔资金仍难以定性,审理室即时介入,与调查组一起多方取得证据,在足够证据的情况下,这两笔资金被认定为挥霍浪费,案子很快顺利移交审理。近几年来,审理人员提前介入的案件达几十件。实行了多级和多人审理的办法,即县审理室两个以上审理人员分别审核案件材料,梳理后形成审理意见,然后相互交换看法,达成共识,再写出审理报告,然后再由主管常委审理,形成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的审理意见;乡镇和县直的案件先由各审理小组进行审理,再送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最后将调查审理材料一并移送县审理室阅卷审理,县乡两级达成一致后方可向其所在党委报告审理意见。共同审理的过程有效提高了审理的水平,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同时主管审理的领导不定期地听取本级和乡镇纪委对查办的案件的审理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化解矛盾,使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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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审会,对以往办理的案卷进行自查自纠或互评互查,对查找出问题的进行限期整改,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件予以肯定,营造了学优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在审理中,注重做到两点:一是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几年来,被审理返回调查组补证的卷宗有近10件,充足的、不相互矛盾的证据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二是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卷宗去认识案件的,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前,我们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或调查组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上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和内容。在审理某单位多人违纪案件时,我们与他们进行集体审理谈话。事情看上去很小,但性质严重,影响很坏,一定要严肃处理。可我们通过审理了解到这个集体平时工作特别辛苦,而且群众口碑一向很好,很“小”的一件事根本没有多想就进行了处理,导致了违纪行为的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侧重从其工作性质谈其形象、言行的影响范围大,影响力强,使被审查人从一定高度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组织的处理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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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一再真诚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更加谨言慎行,严格要求自己。审理谈话气氛融洽,真诚友好,既教育警示了违纪人员,又达到了核清违纪事实和证据的目的。

三是严把材料手续关。我们印制了《审理模拟卷宗》《卷内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卷内材料及归档顺序》等资料,下发到基层纪委干部手中,规范了乡镇案件的程序和文书。在协审乡镇案件时,对调查卷和审理卷内的材料均严格审阅,发现问题的,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对县本级的调查卷,我们也是严格要求,不规范的或是缺少程序的,一律退回补充修改,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

四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审理人员要全盘审阅调查材料,并与检查人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事实求是,准确定性。前不久,调查组移交来我县一卫生单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审理室人员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定性不够准确,建议调查组进行了补充调查,取到了卫生局党委等相关证据,后我们将其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调查组将卷宗重新进行了整理后移交审理,违纪人员得到了恰当的处理。

五是严把案件程序关。为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因办案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我们充分发挥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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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能,对案件的受理、初核、调查、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在审理阶段,必须做到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和受处分人见面并听取其本人的情况说明和申辩;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在受理申诉案件时,必须根据申诉人的理由对原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认定的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档次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地作出处理;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在向违纪人员工作单位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必须告知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及本人按政策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其行政处分,使违纪人员得到合理安排。

(《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汇编》2011年2月)

纪委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员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并召开了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监管会的成立加强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增加了企务、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扩大职工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也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章程

**局监督委员会成员共11名,专职纪检员***同志任主任,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监委会下设办公室,有专门的联络员。监委会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有利于增强监管会力量,提升监管会的整体素质,从人员上确保了监管的质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组织机构建立后,必须要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工作章程。监管会成立之初,我局参照市局《**烟草专卖局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章程》出台了《**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监督原则、职能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纪律等多项内容。

二、加强过程监管,促进监督成效

去年以来我们共开展了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报废处理、笔记本采购、车辆采购和短期聘用工综合评议等四项监督工作。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报废处理,我们重点采取过程的监督,每位监委会成员全面参与报废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确定、清点工作的监管,充分运用《提请监管告知书》、《过程监管记录表》、《结果告知书》等三种表格,将监管过程格式化,规范了监管程序;开展笔记本电脑采购、车辆采购监管,我们重点监管公开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社会公示,对商家发出邀请函,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多家商家报价,我们组织监委会由职能部门当场开启标书,相关部门现场进行比质比价,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按低价优先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监委会参与了评标、定标全过程的监督;今年我局通过短期聘用工综合评议解聘了三名短期聘用工,综合评议经历“部门评议、班子评议、笔试”等环节,监委会全面参与这些评议环节的监督,对维护综合评议的公平性、公开性起到一定作用,评议过程结果得到短聘工认可,平稳解聘了三名短聘工。这四次监督管理我们严格遵循“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公开”等原则,将监管的全过程尽可能地制度化、表格化,体现在便于存档、查阅的书面台账上,使监管更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三、工作体会

1、监委会是企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载体。监管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各环节的监管,起到了寓监于管的作用,增强了企务、政务的公开化和透明度,有效地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行为的机会,在为企业节省了投资资金的同时也扩大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减少相互猜疑,促进了企业内部的团结、稳定。

2、监委会工作是企业规范运作的必然结果,加强企业民主监督能有效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完善,我局监委会会成立以来,通过监督不断规范企业管理等项工作,为行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监管工作的开展推进了企业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对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保障作用,是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发展、创新监督机制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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