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申请书范文

2023-07-01

报销申请书范文第1篇

我名陈云贵,现年70岁,系特困破产企业列家桥煤矿退休职工,因曾经工作环境恶劣等原因,近十年来,身体一直不好,疾病多达十余多种,一直靠住院打针吃药维护生命,十多年来医药费自付就花去我近二十万元,而我一个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工资几百元,仅能解决基本生活而已,疾病造成我家极度贫困,负债累累,家里正常生活都难以维持。2010年12月22日,我因生病再次到石潭镇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我上交医疗卡给医院予以医保报销,于2010年12月27日出院,医院告之年底医保中心搞核算,医保卡资金冻结,要我把医保卡留在医院等年后再报,报后再通知我来拿卡,数月后,医院没通知我去拿卡,我因身体原因也一直没去石潭医院要卡。直到今年四月初,石潭医院来电说,我医疗卡内没有钱报销,我住院1900多元费用要自己拿钱去医院交,否则扣留医保卡。我因经常要住院,必须要有医疗卡,万般无奈下求爷爷告奶奶,东拼西凑借款1900多元交给石潭医院赎回医疗卡,石潭医院告诉我, 现在我们单位医疗卡由县医保中心转到市医保中心,医院告之要我找市医保中心报销,我拖着病体三次到市医保中心咨询报销事宜,市医保中心则告诉我2010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是由县医保中心报销,与他们无关。因身体原因无奈之下,我托儿子二次到你们这里咨询报销医药费事宜,却告之此事与你们无关,要我儿找列煤清算组

解决, 我儿数次电话联系列煤清算组成员与主任,他们且说此事与他们无关,一致要我找你们县医保中心给予报销,你们双方却各持一词,让我搞不清东南西北。现我再次书面请求你们县医保中心报销我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你们县医保中心确实不能解决此问题,敬请县医保中心领导在我申请书上陈述不能给予医疗费用报销理由,并由领导签名,好让我再次找列煤清算组解决。不过我在此申明,当初我找人借款交给石潭医院时,就约定过几天等医药费报销后就还给他们,现一个月过去了,还没钱还给人家,债主天天上门逼债,搞得我家鸡犬不宁,让我感觉生不如死,如果县医保中心和列桥清算组都各持一词,如在一星期内不能解决我住院医疗费用的话,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我将借助媒体力量为我弱势人员主持公道,如果媒体爆光还不能为我解决的话,我将手持资料睡在市政府大门口喊冤,直到领导出面为止,并邀请媒体现场采访,请人现场拍照发贴网上传送,如果在市委都不能为我解决的话,我将购买浓药去省政府大门口,服毒自尽,以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陈云贵

报销申请书范文第2篇

2013年3月14日举行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革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晓义曾表示,异地就医报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医保全国漫游尚无时间表。新的一年又来了,对于民众翘首以盼的医保异地报销,能在今年开始“全国漫游”吗?

现状:流动人口有“保”难“报”

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了我国95%以上的城乡居民。相比10年前,看病能报销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

但人们渐渐发现,在参保、参合地看病,很方便,报销比例也比较高。而到非参保地,即使是邻近的县城、地市,报销水平差别很大,甚至在门诊看病无法报销,医保根本用不上。很多年轻的农民工,或是到大城市看病的参合人,干脆都不报了,平时能不看病就不看。而对于很多患大病、慢性病的家庭来说,在异地的医保报销问题已成为一块心病。

案例一:四川的汪大爷退休后来到山东聊城,和独生儿子一起生活。去年汪大爷得了癌症,在异地住院,医保报销却成了他一块心病。今年汪大爷已经是第六次住院了,到现在第一次的医药费才刚刚报下来。

案例二:河南范县的樊先生,同样是异地就医,他的医疗费报销问题就容易多了。樊先生家乡的新农合与山东聊城人民医院实现了互联互通,住院费在医院就可报销,还能和当地患者一样“先看病后结算”,住院不用交押金,只需支付个人应该承担部分。

樊先生所享受的“跨省就医即时报销”,是在少数地区试点的区域联网或点对点联网,遗憾的是,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异地就医的患者只能回参保地报销。

异地就医不同于本地就医,它是指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因各种原因在参保地之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参保地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的即时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之外(可以是省内、也可以是省外),看病住院,医疗费用在医院就可报销,还能和当地患者一样享受“先看病后结算”的政策,住院不用交押金,只需支付个人应該承担的部分。

异地就医主要有以下人群:(1)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2)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人员,或因出差、探亲、旅游期间因突发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3)转诊患者或转外住院医疗。据统计,异地就医人群中,40%是因为本地医疗技术原因到异地就医,异地转诊是异地就医量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4)流动人口。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近3亿,主要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随子女居住或到外地养老的老人。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虽然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八个省、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北京等九省市也正在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但要在全国范围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这一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问题:异地医保报销为何难

实现异地就医的医保漫游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但这一利好政策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目前各地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各省市间的医保信息没有联网,在本地可以结算和报销的医保卡到了外地不能使用,患者必须垫付医疗费,并费时费力地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全国现有2000多个统筹地区,这些地区的医保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规定均不相同,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低,约90%以县市一级为统筹单位,普遍没有建立省级结算中心,而各省之间也没有实现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各地医保基金目前都是独立运行,根据当地医疗水平进行筹资,差距很大。

事实上,异地就医报销之所以成为难题,并不是技术上的难题,同样是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可以实现全国统一结算,为什么医保经办机构不行?

“跨省报销难在联网,但并不难在联网技术,而是难在政策和决心,最关键的是政府如何解决其中的利益冲突问题。”有关专家直言。金融机构的统一结算可以提高资金周转速度,提高经济效益,而医保的异地结算却会让本地的资金外流,影响当地利益。客观地说,外来人员多的地方医疗负担相对就重,地方财政确实要增加负担。其次,由于目前各地医保政策不一致,对异地就医都设置了“由参保人员先支付总费用的10%~20%”的规定,其余费用再按参保地政策报销。换句话说,多数情况下,在异地住院个人需自付医药费10%~20%不等。再则,不同的医院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同一种病,收费有高有低,在医疗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医院开大处方,得回扣的现象时有出现,因而,地方与地方、医院与医院之间都互相防备,生怕“肥水流入他人田”,异地就医的报销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在现有模式下,如果给所有外地来的就医者提供医保即时报销,欠发达地区的医保基金将可能面临超支危险。因此,异地就医(尤其是跨省)即时报销困难重重。

措施:两个“统一”实现医保跨省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医保跨省,我盼了好几年了,切盼早日兑现”;“和老人一起生活,才能多一层幸福,真切盼望政策落地”;“早就应该实行了,这样才能使农民工有病及时治,才可以在每个城市安心工作多做贡献”……国家“试点跨省就医直报”的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胡晓义曾指出,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问题要做到两个“统一”。首先是信息的统一,要大力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这张卡里有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可以搭建一个技术平台,将来就有可能实现全国的联网。第二是政策标准要逐步地统一,如果政策标准不统一,那么跨地区报销还是有难度的。但是政策标准统一跟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直接关系,这还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

为此,我们建议,加快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建立异地就医的新医保平台和全国性的医保信息库,尽快实施医保“全国漫游”。

一、提高医保统筹层次

专家普遍认为,随着人口流动加剧,跨省就医量也越来越大,这成为一个难以忽略的民生需求。而实现異地就医直报的前提是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同时要建立全国联网的医疗信息平台,让医保部门能够跨省调阅诊疗信息。

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是缩小城乡医保差异的重要步骤,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之间的资金统筹,同时也有利于中央政府财政支持,将政府投入的资金集中合理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

《社保法》要求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近期目标是每个省实现省级统筹,由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提高到省级统筹,将省内异地就医变为本地就医。据统计,45%的异地就医发生在省内异地。

如果实现了省级统筹,就解决了近一半的异地就医问题,同时也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时间长、垫付住院费多的问题。

一个正常的医疗秩序,应该是一个正三角形。即,小病或70%的常见病不出社区,20%的大病不出县市,剩余10%的疑难杂症才到大型综合医院诊治。

要实现正常的医疗秩序,归根到底是要解决目前医疗资源不平衡,解决医保政策全国统一的问题,什么时候实现了统一的医保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什么时候才能够实现全国联网,解决异地就医难。

二、建立医保异地住院的新医保平台

医保信息平台的统一,是解决异地就医的基础。加强统筹地区的医保信息系统链接与共享,首先是建立省内联网即时结算模式,逐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一卡通”。据悉,湖南省郴州市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住院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办法》,就可在联网条件下,通过当地的“金保工程”网络搭建出一个“交换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就医地与参保地信息共享,达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亦可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报销方式。

三、建立全国或大区域合作

建立医保中心人力资源信息库,加强人力资源共享;大区域合作应以一线城市为核心,多个统筹地区参与并合作,目前思路是先从区域入手,区域内解决了才能再扩大结算范围。最近9个省试点跨省医保就是明证,不失为着力解决异地就医的有效办法之一。

扩展阅读

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尽管医保报销的全国漫游目前无法实现,但仍有不少地方在执行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并试点跨省医保。

目前各地对异地就医如何报销的细则有不同,具体的报销方法可联系当地社保局。下面以湖南郴州为例对当前执行的政策略作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

1.长期在外地的退休职工

职工退休后长期在外地的,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就可享受异地报销。据统计,目前国内异地安置人员大约450万人,占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的1.8%。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回原籍安置,或退休后随配偶、子女在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

2.在职人员

参保人因出差、探亲、旅游期间在外地因突发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3~5日内须通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住院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应电话通报治疗情况。跨年度住院费用须于当年12月31日与所住医院中途结账。这类人群在异地就医时,需先垫付医疗费,再将相关资料交给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

确因病重或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的,应提供住院医院证明。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回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需提交这些材料: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均盖鲜章(指非复印件)等。

(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人员

外出打工的城乡居民绝大多数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外出务工前需到参保地了解异地就医的有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因生病在异地住院应先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在3天内告知患者病情并复印相关资料如住院证、入院病历等传真至当地医保部门,这样才能按规定报销。

要注意的是,费用总清单、病历复印件应加盖医院公章。因病重无法在规定时间通报的,救治医院出具病情证明方可结算(报销医药费);异地就医医疗费未能在规定的出院后1个月时间内结算的,患者须凭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方可结算。

现行医保政策要求,参保人到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先垫付现金(所有住院费用)。再凭住院发票和费用总清单等回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比例报销,因此参保人经济负担很重。建议这类人群在病情缓解后,最好及时转回户籍所在地定点医院治疗。这样在本地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硬性报销比例约束下,医疗费报销自然会最大化,让患者得到更多实惠。

(三)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报帐问题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参加在医保有效期内,因遭受外来、突然、剧烈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导致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称为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参保人来说,因在外务工、探亲、旅游发生异地住院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报账的,3个工作日内将接诊医院书写的病人病情介绍传真到市医保处,并带接诊医院对患者身份确认证明(即确认住院患者与医保证及身份证姓名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加盖业务印章)。

在异地务工受伤住院患者应当全额缴纳住院费用,填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意外伤害住院审批表》可用复印件,再由就诊医院签署意见,并出具相关材料,如住院证、入院记录,交住院费用收据等复印件传真到参保地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出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该参保患者或受其委托的委托人或所在地医疗保险中心住院有效收费单据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

报销申请书范文第3篇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 术语

(一) 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出。

(二)费用经手人:也是经办人,是指具体经办某项经济业务并代垫支付和借支付了资金的个人。

(三)费用报销:是指费用经手人凭费用发生时所取得的真实的单据,按公司的规定报销流程,向公司报销费用,领取现金。

(四)费用报销证明人:是指能证明该项费用确实已经真实发生的个人。

(五)费用报销审批人:是指具有相应审批权限,可以批准报销的个人。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经收人)、部门主管、会计主管签名,审批人审批,方可报销,到出纳员处领取现金。

要求:

(一)经手人:费用经手人必须取得真实的票据,自行整理、黏贴和填写报销单据,并在报销单据的“经手人”处签上自己的名字。非费用经手人不得在报销单据的“经手人”处代替他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注明所取得的票据张数;票据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有涂改。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严禁弄虚作假。

(三)证明人:费用报销证明人在报销单据的“证明人”处签上自己的名字,自己不了解、不清楚不能证实费用确实已经真实发生的任何人,不得在“证明人”处签名。

(四)部门主管:经部门主管核销并登记记录,并在“部门主管”处签名。

(五)会计主管:费用报销必须经财务部人员核对并对其费用单据手续的有效性进审核。如果费用报销项目与会计核算的其他项目存在相互关联的,财务部门应从会计核算的其他项目验证检查费用报销项目的合理性、数额的准确性、业务相互勾稽检查。同时,财务部门也应该核查是否存在费用重复报销的情形。审核完后并在“会计主管”处签名。

(六)对违反报销程序,或费用项目、金额的单据,财务部门有权予以退回或待进一步核实后再签名。

(七)审批人:领导审核,并在“领导审核”处签字。

1、报销费用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由部门领导在报销单据的“部门主管”处审批并签名;再经会计部门核审并在“会计主管”处签名。如果费用经手人为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只在报销单据的“经手人”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审批人”则由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签名。

2、报销费用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审批人”处审批并签名。

(八)报销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九)到出纳处报销。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经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报销申请书范文第4篇

攀枝花小一科技有限公司

攀枝花小一科技有限公司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出差报销制度

一、 标准:

1、 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因公需要乘坐飞机的,部门总监批准同意。

2、 其他人员未经批准而乘坐飞机,按规定线路的空调特快列车硬卧中铺席位价格(无空调特快列车的按动车组二等座位价格)和机票价格“孰低原则”凭据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3、 因工作原因发生的退票手续费用,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凭票报销。

4、 出差人员乘坐高铁,部长及以上可乘坐高铁一等座,其他人员乘坐二等座,超标自理。

5、 乘坐高速大巴的出差人员凭票据实报销软座及以下座位费用,超标自理。

6、 因工作需要单位驾驶车辆出差的人员,凭票据实报销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交通费,出差人员不计发交通补贴,其它相关费用按出差规定报销。

二、 住宿:

(一)、按实际住宿天数在限额内凭据报销

(二)、标准:

1、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200元/天(普通单人间)。

2、其他人员:150元/天(普通标准间)。

3、短期学习、培训人员:80元/天(普通标准间)。

(三)、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1、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在相关单位接待机构住宿,按标准据实报销(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单间,其他人员普通标间),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确有特殊情况的,需部门总监批准同意。

2、 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 同一次出差期间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三、补助:

(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实行

攀枝花小一科技有限公司 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包干。

(二)、标准

1、伙食补助费50元/天、市内交通费20元/天(公交)和通讯补助费10元/天。

2、参加短期学习、培训的员工,同一次学习、培训30天以内(含30天)按出差人员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和通讯费,超过30天从第31天起至学习结束,减半计发伙食补助费和通讯费。

2.1短期学习、培训的人员,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如学习确需乘车者, 可在不超过每人每天10元的限额内凭据报销。 2.2参加市内短期培训的人员不计发伙食补助费。

3、经过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住宿地至飞机场的交通费可在包干限额之外凭据报销,但不报销出租汽车费。

4、如因情况特殊需要在出差期间乘坐出租车的人员,返回后需写明情况并凭票报销。

四、票据遗失

报销出差人员应妥善保管交通费、住宿票据等报销凭据,无票据的财务一律不得报销。

报销申请书范文第5篇

1·3 血尿常规及肝肾功筛查(6~8周) 初次产检时应进行血尿常规及肝功肾功检查,结果异常或有相关高危因素的孕妇,孕中晚期还要进行复查。英国国立临床规范研究所(NICE)推荐每次产检均应行尿常规检查,结合血压及尿蛋白值,评估罹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

1·4 口腔检查(6~8周) 牙周病是与早产相关的炎性口腔病,可引起菌血症,致病菌导致生殖道感染,从而诱发早产。已有较多流行病学研究支持牙周病与早产的关系,与低出生体重儿密切相关[4]。但目前国内口腔厌氧菌感染性牙周病是一个尚未被充分认识的危险因素。因此,育龄期妇女在孕前及孕期应进行口腔检查。

1·5 筛查Rh及ABO血型(6~8周) 初次产检时应检测孕妇血型全套。在Rh同种免疫作用中,只有1%~2%的病例发生于第1胎新生儿[5];而ABO血型不合有40%~50%发生于第一胎,但一般症状较轻微,很少引起严重的胎儿后遗症(如死产、胎儿积水、严重贫血等),除极少数重症需要宫内治疗外,绝大多数ABO溶血病患儿的治疗在出生后进行。

1·6 乙肝筛查(妊娠6~8周) 妊娠合并乙肝可导致早产、肝功能衰竭、围产期垂直传播。孕前或第1次产检时应行筛查,有高危因素孕妇(如静脉吸毒、有乙肝接触史、患性传播疾病、纹身,输血史等)在孕期应重复筛查。

1·7HIV筛查(妊娠6~8周) 第一次产检时即应进行筛查,对高风险或第1次拒绝测试者在孕中期也应进行筛查。HIV的感染是否增加妊娠不良结局,尚存在争议。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报告无症状HIV感染孕妇,罹患各种妊娠合并症的几率并不增加。但妊娠晚期因免疫抑制可能会加速HIV感染者从无症状期发展成艾滋病。

1·8 妊娠期生殖道感染(RTI)筛查(妊娠6~8周) 近年来RTI在我国日益增多,包括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阴道假丝酵母菌病、沙眼衣原体感染、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等,对母儿危害均大,易导致胎膜早破、羊膜腔内感染(IAI)、胎儿生长受限(FGR)、产后感染及新生儿感染等疾病。因此对具有生殖道感染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常规筛查RTI。

1·9 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6~8周) 我国宫颈癌的发病率逐年升高,且趋于年轻化,应予以足够重视。孕前或初次产检应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根据结果考虑是否行阴道镜检及局部活检。对于妊娠期宫颈病变,如排除宫颈癌,原则均不在孕期治疗,延迟至产后6~8周后复查,根据结果再决定后续治疗。

2 妊娠早期、中期产前检查(妊娠10~27周)

2·1 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妊娠10~12周)

2·2 产前筛查(妊娠11~20周) 妊娠11~13+6周间超声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或者联合筛查NT、β-HCG和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可提高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孕中期(15~20周)应进行血清学三联筛查(AFP、β-HCG、μE3)以及四联筛查(加上抑制素A);另外胎儿鼻骨测量也是超声筛查染色体异常的一项指标。若筛查为阳性,应做系统超声进行风险评估并决定是否需做侵袭性的产前诊断。

2·3 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妊娠20~24周) 系统超声检查有助于发现胎儿结构畸形,胎儿超声软指标(如NT增厚、双侧肾盂轻度扩张、脉络膜囊肿、心室内强回声、肠回声增强、侧脑室轻度增宽等)有助于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

2·4 羊膜腔穿刺术(妊娠16~22周) 羊膜腔穿刺诊断染色体异常疾病的可靠性大于95%。对于血清学筛查为高危、年龄大于35岁、以前生育过出生缺陷儿、有出生缺陷

分娩家族史以及孕妇本人或丈夫是出生缺陷儿者,妊娠16~22周时均应作羊膜腔穿刺术检查。

2·5 脐静脉穿刺术(妊娠22~30周) 脐血穿刺适用于中晚期妊娠者,但其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且引起胎盘早剥、羊水栓塞、皮下血肿及胎儿损伤等并发症的几率较羊膜腔穿刺术大。但可用于快速核型分析、胎儿感染、胎儿血液系统疾病的宫内诊断,还可对胎儿溶血性贫血进行宫内输血治疗。

3 妊娠晚期产前检查(妊娠28~41周)

3·1 妊娠28~37周

3·1·1 妊娠期糖尿病(GDM)筛查(妊娠24~28周) 妊娠24~28周应进行50g糖筛查。50g糖筛查正常者,可于糖代谢变化最明显的时期即妊娠32~34周或任何时候孕妇有高血糖的症状和体征时复查,以免漏诊。根据空腹血糖及50g糖筛查的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做75g糖耐量检查(OGTT)。

3·1·2 复查血尿常规及肝肾功(妊娠28~30周) 在此期间应予以复查,结合早期检查结果,评估有无贫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肾功能损害。

3·1·3 早产的评估及预测(妊娠28~34周) 在此期间产检时每次都要询问有无早产的迹象或者症状,确定有无早产危险因素,提供宣教包括早期临床症状以及适当的处理。可利用超声检测宫颈长度及宫颈内口有无开大联合测定阴道后穹窿分泌物中胎儿纤维连接蛋白(fFN)来预测早产的发生率。但目前尚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对所有的孕妇常规进行此项筛查。

3·1·4 胎盘位置、胎先露、胎方位的确定(妊娠32~36周)

超声检查可以确定胎盘位置、胎先露、胎方位。

3·1·5B族链球菌(GBS)筛查(妊娠35~37周) 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如多个性伴侣、合并糖尿病、前次新生儿有GBS感染等)应在妊娠35~37周进行GBS的筛查,培养阳性的孕妇在产时应予以静脉滴注抗生素,可降低新生儿败血症发生率。

3·2 妊娠38~41周 每周均进行1次产检,内容包括:血压,电子胎心监护(NST)、超声监测羊水量,宫颈成熟度检查,母乳喂养和孕期锻炼的宣教。

3·3 妊娠42周及其以上 过期妊娠胎儿窘迫及胎儿死亡的风险增高。因此,每周应超声监测羊水量,每周至少2次的NST,必要时行宫缩应激试验(CST)。羊水指数(AFI)<

5cm或NST无反应型应考虑尽快终止妊娠。

4 产前常规检查的内容

4·1 体重测量(每周) 每次产前检查应测量孕妇体重并计算体重指数(BMI)。

4·2 胎心音听诊(妊娠12周后) 妊娠12周开始,每次产前检查均应听胎心。胎心过快或过慢提示胎儿窘迫可能。初次听诊对父母的心理也有益处。

4·3 测量宫高及腹围(妊娠20周后) 宫高及腹围增长是胎儿生长的指示。宫高与腹围若与孕周不符,特别是孕20~36周,常提示胎儿生长异常或羊水量异常。推荐在孕

中晚期每次产检测宫高及腹围。

4·4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筛查(孕20周后) 测量血压及尿常规检查,有助于早期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4·5 胎动计数(妊娠30周后) 孕妇自妊娠30周开始应自数胎动,于每天早、中、晚固定时间各数1h,也可将早、中、晚3次胎动次数的和乘4,即为12h的胎动次数。

4·6 母乳喂养宣教 产前是宣教母乳喂养优点的最好机会。母乳对于婴儿来说是最佳的食物,可提供很多免疫学的好处,例如降低中耳炎以及胃肠道疾病等的发生率。亦可以减少产后出血,更快地恢复产前体重,并降低卵巢癌及乳腺癌的发病率。

4·7 孕期锻炼宣教 在最近几十年来,对于孕期锻炼的态度已经显著的改变。在孕期进行适度有规律的锻炼是安全且有益的。并无证据证实产前锻炼与胎儿窘迫或者无法解释的死亡有关。

上一篇:用地申请书下一篇:装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