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2023-05-08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1篇

(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26号原文:

“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3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的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1、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督察重点

(1)纳税人(被投资企业)在发生个人股东变化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税务机关是否及时掌握纳税人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等相关信息,是否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并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

(2)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范围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014年12月31日以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有:①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②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③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④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⑤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正当理由有: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②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③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④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2015年1月1日以后,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③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④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是指: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②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③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④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⑤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有:①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②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③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④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3)税务机关计算征收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金额是否准确。 查看税务机关是否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否按规定确认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4)有无延缓缴纳税款、转引税款及本地纳税人在外地纳税等行为。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应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5)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依次采用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2015年1月1日以后)。

税务机关应按规定依次采用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是否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

2、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督察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3、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纳税人股东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登记时,未掌握纳税人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信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税务机关未进行处理。

(2)税务机关未按规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税务机关未按规定确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 (4)税务机关未按规定将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5)税务机关计算征收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不准确。 (6)税务机关未按规定时限征收税款、存在转引税款和跨地区征收税款的行为。 (7)税务机关未按规定依次采用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8)税务机关未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未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

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督察资料

征管系统数据、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章程、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股权变更登记资料、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双方资金往来凭证和出让人原始出资凭证、股权原值证明材料、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已缴纳的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票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信息资料、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资料、其他材料等。

5、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督察方法

(1)通过检索征管系统中变更股东的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提供的股东变更名册,确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名单,核实其对应的变更税务登记资料,确认税务机关是否掌握了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转让价款、交易双方联系方式和税务机关等有关信息。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是否进行处理。

(2)按上述名单范围匹配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通过查看相关纸质材料,确认税务机关是否存在未按相关规定,超范围采用核定方式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通过查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表、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出让人原始出资凭证、股权原值证明材料等,核查税务机关计算征收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金额是否准确、税目是否准确。

(4)提取个人股东应征税款信息与征管系统中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税款信息进行比对,通过股权变更时间与税款入库时间和所属期核实是否存在延缓征收税款的行为;有应征税款信息而无已征税款信息的,核对是否未按规定在当地缴纳个税;有已征税款信息而无应征税款信息的,结合该笔业务相关印花税、营业税等信息,核实是否存在转引税款情况。

(5)核查采用核定方式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纳税人名单,查看在2015年以后税务机关是否按照依次采用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2010年度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一)明确重点。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国税总局督查工作要求,深入检查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税收督察工作方案,对涉税文件、行政审批、税收政策执行及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逐项的检查和清理,将出口退税、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税款核定、税务行政审批及许可、涉税文书使用、发票管理等易出问题的执法行为列为工作重点;

(二)严格程序。按照科室自查、分局复查的程序进行,各职能科室对实体和程序法、行政许可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日常执法行为进行自查,分局对执法检查质量进行抽查和考评,务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三)分类处理。对于税收执法程序不合法、政策适用错误、文书不规范等过错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处理;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要求,充分运用税收征收管理软件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二是执法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篇二: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

xxx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认真开展税收

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赤峰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赤国税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重点,精心准备。首先是将每项自查整改内容的法律依据进行收集整理,组织自查整改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规定。第二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执法情况,对总局确定的每项检查内容

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10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琳瑗)篇三: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2010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的报告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税收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局年初下发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由法规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参与,组成考核组,于11月1日至18日,对我市11个区(县)地方税务局开展了2011年度税收执法督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税收执法督察考核工作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保障监督、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一项新举措。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于我局推动税收执法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税收执法监督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考核任务。自我市地税系统全面贯彻执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来抓,并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做了专项部署和要求,多

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依法治税工作的“主思想”,税收执法督察是依法治税工作的“主抓手”,并将税收执法督察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评比,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保证了考核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监督、有落实。

(二)认真梳理线索,明确考核重点。为切实把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抓好、抓深、抓细,考核前,从三个层面认真梳理执法督察线索,确定考核重点: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确定考核重点;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及《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筛选考核重点;三是多次召集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骨干力量征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补充考核重点。根据以上确定的重点内容制定严谨的考核计划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即《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考核项目表》,该方案基本实现了检查尺度统

一、检查深度统

一、检查层面统一,力求对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在考核过程中证明这一步骤使考核路径清晰,标准明确,有效的提高了考核工作的效率。

(三)查前严格培训,明确考核途径。10月27日至28日对

考核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主要学习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及讲解和说明《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考核项目表》中的考核项目、考核要求、检查方法、路径等。

此次考核采取“听、看、查、议、评”的方式进行。“听”是听取被查单位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看”是看有关文件、案卷、文书、资料(含征管数据)、报表及实地查看等;“查”是对税款征收、税种管理、税务稽查、政策执行、违规查处、行政管理等行为进行检查;“议”是召开各种不同范围类型的会议,听取意见及建议;“评”是对执法和管理状况做出综合评价,并结合考核项目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

(四)实地延伸检查,明确检查深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工作督察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选取了包括房地产业、建安业在内的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作为实地延伸检查对象,检查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税款,是否按规定申报,是否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等情况,并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实地调查信息及时与征管软件中信息进行比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税款及时入库。

二、认真做好考核总体评价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能够把组织收入及依法治税工作,作为总揽全局、重点落实的首要任务,以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全力推动依法治税,使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监督成效逐年提升。一是税收政策得到层层落实。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均能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未制定任何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文件;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我局利用监督、检查、否决“三权”,对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减免税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各局均能做到依法减免;二是税款能够及时入库。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各项税费,未发现延压税款、提前征收税款、违规批准缓税或混淆预算级次入库的现象;三是税务检查及处理逐年规范。从检查中看,税收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程序合法,税务违法行为处理中所应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准确;四是税务稽查力度加大。稽查部门基本上依照稽查规程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并按照《重大案件审理规程》的规定向审核部门报送案件;发挥了以查促管的作用;五是自查工作扎实有序。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自查面达到100%,做到了检查有底稿、查处有依据、情况有反馈、检查有结论、结果有通报、问题有整改、过错有追究。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综合本次考核结果,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我局对被考核单位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纳:

1.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个别享受优下岗惠政策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上报。涉及纳税人2户,现已改正。

2.税务行政处理方面

自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以后》,税收管理员仍然存在使用老办法对违法的纳税人进行处理的现象。考核组已要求各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增强责任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和内容,提高税务行政处罚质量和效率,防止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3.税务管理方面

此次考核,将税费征收、发票的“领、销、开、缴”、涉税篇四: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文件解读

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文件解读

目录

一、解读税总发?2015?26号、闽地税?2015?32号 两个文件

二、督察工作中需重视的两个问题

三、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一)税收收入质量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三)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五)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六)发票管理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八)税收执法案卷评查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九)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的情况督察内容及检查方法

一、解读税总发?2015?26号、闽地税?2015?32号 两个文件

(一)督察内容

1、税收收入质量情况

2、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1)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

(3)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政策

3、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

5、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6、发票管理

(1)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情况。

(2)超定额供票补税是否符合规定。

7、《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

(1)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2015年2月1日实行后,各级税务局按照规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情况开展督察。

(2)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规定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情况开展督察。

(3)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261号)规定的自2012年3月1日起,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办理个案批复,执行请示、会签、审查、备案、公开程序的情况开展督察。

8、税收执法案卷评查

督察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地税?2014?164号,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情况。

9、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的情况

督察?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案件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闽地税?2014?20号)落实情况。

(二)督察工作要求

1、督察内容所属期

2014—2015年,督察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2、督察方式及工作要求

1.2015年4-8月,各级地税机关对照督察内容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按照“下查一级”原则,组织复查,各设区市局复查下级单位的比例按不低于50%的要求确定;2015年9月开始,省局组织对2个设区市局开展重点督察,并总结全省执法督察工作情况于2015年11月2日前上报税务总局。

2.认真执行?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科学制定督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查前培训,合理调配力量(优先从执法督察人才库中抽调骨干力量),创新督察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执法疑点相关指标和其他督察方式开展督察,并根据督察结果,狠抓整改落实,有效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量。

3.应参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指引开展督察;督察项目应用执法疑点相关指标情况,各设区市局根据要求反馈省局。

4.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督察专业文书主要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税总发?2014?20号)和?全国税务机关督察内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2?25号)的要求,全面推行使用税务总局式样执法督察文书,及时收集、整理和移交税收执法督察档案材料。

(三)上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2015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设区市局应根

据督察项目,结合2015年省局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制定2015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包括必查项目计划、完成督察项目的具体时间期限、计划督察下级局的数量,2015年4月30日前通过行政管理信息系统邮件上报省局。

(2)设区市局向省局报送的督察结果包括: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2个案例(同时附上作为案例来源的工作底稿原件)、税收执法督察报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2015年8月31日前正式行文通过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局。各项资料具体内容应按照(闽地税?2015?32号)要求撰写。

(3)省局稽查局和直属分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察工作中需重视的两个问题

(一)准确确认问题。

1、要查清问题。

2、执法督察查内部执法问题,不是查纳税人的问题。问题的描述要贴切,要属税务机关的执法问题。

3、执法督察查内部执法问题,若只是违反工作要求的,不作为执法督察问题。

(二)认真落实执法督察“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工作职能,提升执法督察质效。

1、剖析问题。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分篇五:2012年税收执法调研报告

2012年税收执法调研报告

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督察:

(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 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最大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

税收征管与规范执法密切相关,只有税收执法规范,执法人员都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税收征管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反之,如果执法不规范,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执法隐患和不良后果,

这肯定会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督察可以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根除执法隐患和征管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助推征管质量的提高。

3、税收执法督察是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具体措施

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面临较大风险。由于目前法制不够完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上的腐败氛围和执法人员面临亲情友情的干扰,以及权力对执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与执法对象间的直接利害冲突明显,这些因素造成了税收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古人云“严是爱,纵是害”,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是执法警钟,有利于税收执法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的具体措施。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如认识不够、职能发挥不够、督察手段单一和督察重点不明确等问题。

1、对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视还不够 ,特别是自查阶段流于形式。 不少同志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存在的都是一些小问题,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督察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有些单位和个人只强调组织收入这个中心,轻视乃至忽视税收执法督察。更有少数税务干部,把接受督察当成一种负担,把督察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每年

执法督察自查时,不是深刻地反思原来执法过程的的对与错,而是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执法督察员多为一岗多职,没有专职人员,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弱化了执法督察的职责。

2、税收执法督察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控、检查。这就要求税收执法督察人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政策,精通税收业务,而且要掌握税收征管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由于执法督察人员大多数不是业务骨干或能手,对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一些督察人员开展执法督查不知从何入手,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问题不全面,应付了事,削弱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3、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税收执法督察不同于单纯的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通过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税收执法督察混同于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只重检查不重监督,偏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即使是纠正过错行为,也往往以追究数量、追究面作为衡量执法督察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而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工作程序是否恰当,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问题深入探究不够。

4、税收执法督察还有一定的盲目性

税收执法督察应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与监督机制相适应的一

整套制度、规章、办法和计划。目前,大多数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往往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就针对哪个环节制定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虽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常常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5、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单一。税收执法督察还停留在人工查阅、实地核实等简单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好征管软件、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多税务部门的督查机构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督察。没有能通过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以及政务公开、网络反映的情况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线索,确定督查计划,有目的的围绕热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的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动性

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必须形成合力意识,建立责任体制,形成“职责分明,岗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税收执法督察人员要消除“怕得罪同事”、“怕领导不高兴”的顾虑,改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民不举,官不究”的错误认识,主动履行督察职责,实施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督察。另一方面各个税收执法部门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走出执法督察就是找自己麻烦的思想误区,充分认识督察也是关心、督察就是保护的道理,主动接受督察。另外,在配齐、配强执法督察人员的同时,要加强对督察人员的培训,提高

他们的业务技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松散型管理的督察办公室,配备日常专职人员2人,在不同部门抽调多名业务突出、素质高的干部为成员,日常在各部门工作,在实施督察时随时参加,这样也同时解决了督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督察工作的质量。

2、扩大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既要检查,更要监督。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项较大的税收执法工作,如一些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是否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权、合理制权,这些都应纳入到税收执法督察之中。在开展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过程中,督察部门也应及时开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整个工作不偏离方向,避免事后查出问题,造成损失,无可挽回。

3、明确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督察的盲目性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3篇

警务督察处(队)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其职责: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它情况。

二、警务督察处(队)职权

(一)对发现公安民警有违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识较好、有整改态度的,现场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对涉及的物品以予暂扣。

(二)对发现公安民警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实行脱岗集训,进行警诫教育。

(三)对严重违纪或违纪不服督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民警,实行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或作出行政处分建议。

(四)对发现单位违纪问题较突出的,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报,必要时在本辖区范围内通报。

(五)警务督察人员在依法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扣押或收缴被督察人员的证件、警用标志、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武器、警械等。对扣押或收缴的物品必须填写《公安督察现场扣留(收缴)凭证》和《公安督察扣留(收缴)物品清单》,被督察人员和督察人员应当签字。处理结束时,对暂扣或收缴的物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警务督察处(队)认为公安民警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的,可提出建议移交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警务督察处(队)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民警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遇有公民非法携带、使用武器和警械或者非法使用警用车辆、警用标志、证件和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应当场予以收缴,必要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和公安执法权威。

三、督察队员工作守则及其监督机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的各项纪律。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和超越职权。

(三)熟悉督察业务,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耍威风,不以权谋私。

(四)热情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五)警容严整,着装规范,举止端庄,树立督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深入,不怕苦累,不畏艰难。

(七)督察队员接受被督察对象和同级或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对督察队员的违法违纪、违反工作职责、原则的行为或现象,可向督察队员的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机构或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长、行政首长反映或投诉。

四、受理控告、投诉的范围及工作承诺

(一)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人民警察玩忽职守致使他人人身、公私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四)、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的。

(五)认为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六)认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有其它违法失职行为的。

(七)对群众现场投诉,需要出警处理的,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要在10分钟内出警,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受理的投诉,要在5分钟内通知所在市、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进行现场处置。

(八)对群众的来信投诉,一般的投诉案件,一个月内答复,重大、复杂线索或越级投诉案件,三个月内答复。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XXXXX的通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XXX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领会总书记强调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底线思维;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政治方向关、舆论导向关,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和道德教育,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层层知责定责明责

明确了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xxx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协助一把手统筹抓好协调指导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联系处(室)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通过为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责任范畴。注重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与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纳入理论学习计划。注重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系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纳入工作要点。注重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宣传思想有机组成部分,摆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自觉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

三、狠抓阵地队伍管理

严守思想阵地。抓好理论学习宣传,将意识形态工作厅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党支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系列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学习了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分专题学习讨论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严守网络阵地。运用互联网思维、一体化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牢牢守住网络阵地这个重点、关键点,不断强化网络监督管理和舆论监督,做好QQ群、网、报管控工作,及时关注“共产党员”“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

四、严格检查考核问责

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理解把握,严格对标总书记“十个必须”和东明书记“六个带头”要求,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牢记使命、慎终如始。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将抓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任务,在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中进行部署和监督检查,促使各党支部像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样,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实施细则》,落实好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主体,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到明责必躬、履责必实、担责必为,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督察报告范文第5篇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它体现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是一个政权执政合法性的来源。苏东剧变后,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敌对势力从未停止过在意识形态领域尝试对我国进行颠覆,意识形态阵地的丢失意味着发生**甚至丧失政权。因此,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任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在任何时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松懈。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逐渐成熟和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坚持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二是在文化领域贯彻社会主义民主原则,贯彻“双百方针”,用民主的方式解决思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国知识分子会议对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判定等。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理论与政策并没有很好落实。同时意识形态的地位和作用被无节制拔高和夸大,对马克思主义的随意肢解和意识形态的严重僵化。就文化和意识形态运行看,主要采用“大鸣、大放、大字、大辩论”的群众运动和政治批判的方式。就知识分子政策看,也出现了严重偏差,特别是“文革”十年,对知识分子从政治批判发展到剥夺他们从事脑力劳动各项工作的权利,使知识分子从整体上由“改造对象”沦为“专政对象”。可以说,当时的文化与意识形态并没有体现真正意义上先进文化的内涵,相反,文化理论准备不足和过度动员铸成了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深度混乱,带来的灾难是空前的,教训是沉重的。

1978年之后,面对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邓小平同志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发展目标。抓经济、保稳定,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高度统一,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团结人民群众,重视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成为这个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着力点。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此后,党中央又相继提出“三个面向”、“四有新人”和“四项基本原则”等基本原则与策略,在最广大民众中形成了巨大的精神感召力。而且,邓小平很重视知识分子在文化和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作用,早在1977年他就提出:“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1]并不时告诫思想文化战线上的同志说:“作为灵魂工程师,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教学、讲演、表演,教育和引导人民正确地对待历史,认识现实,坚信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鼓舞人民奋发努力,积极向上,„„为伟大壮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英勇奋斗。”[2]尽管如此,1980年代后期中共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还是有所失误,主要是对广大民众,特别是对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忽视”,导致出现一定程度上意识形态领域的被动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思潮不断涌现,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也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逐渐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搞多元化,势必导致人心大乱、天下大乱,给党和国家带来灾难。”二是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我们党不断提高解读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起到了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作用。三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同时,防范和平演变。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希望起到引领社会思潮、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动权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多次联系宣传思想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的重大问题,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至关重要性,强调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这一思想对正处于意识形态活跃期、社会矛盾复杂期的当前社会,如何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每个公民该如何自觉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当前社会环境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不利影响

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只有找出症结,改正错误,发扬优点,才能在意识形态交锋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作为主导意识形态有被弱化的趋势

意识形态的核心是信仰,理想信念是坚守精神家园的力量源泉。当前,国人的理想信念意识有淡化的趋势,能够准确讲出理想信念是什么的人越来越少,或是将理想信念等同于宗教信仰、人品修养或道德底线,认为干好工作,当个好人,就算有理想信念了。这种观念不能说不对,但理想信念不仅是这样,它是马克思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信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目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也有理想信念产生偏差的群体,参教信教、求神拜佛等行为,就是思想上缺乏信念支撑的表现。

党员干部对理想信念热情减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外来文化的冲击,不良风气的影响,思想防线的松懈,经济利益的腐蚀,理想与现实的反差等等。最根本的是在信仰方面发生了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日益泛滥,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被淡化。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曰;部分党员干部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

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3]

(二)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图谋

要颠覆一个政权,敌对势力往往会将意识形态作为突破口,从搞乱人的思想入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因经济科技优势,其文化在比较中处于强势地位。而且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历来就“是美国维持其霸权地位所必须实施的战略”。[4]苏东剧变原因错综复杂,但西方国家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当前社会,西方国家以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政治话语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像对付苏联一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极力宣扬其价值观念。无论是遏制政策,还是接触政策,目的都是促使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根本改变。这种“文化帝国主义”必然影响中国主导意识形态与价值体系的良性运行,因为“运用政治和经济的权力,宣扬并普及外来文化的种种价值和习惯,牺牲的却是本土文化”。[5]

在具体操作层面,他们极力宣扬“淡化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过时论”、“人权高于主权”,宣传所谓的普世价值,标榜资本主义的民主与自由。美国的富布莱特计划,以文化交流为契机,处处对其他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大量国外产品、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进入中国,出国留学、旅游、经商的人越来越多,外来文化和价值观念对国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形成巨大冲击,忽视政治、追求财富、追逐自由成为当下的热潮。

(三)网络舆论对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的挑战

中国的互联网兴起不过十几年时间,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网络的交互性和便捷性让很多想利用和影响社会舆论的人看上了这块阵地。我们打开网站、登上微博、微信和论坛,经常能看到一些说得头头是道,细想却经不起推敲的言论,比如一些微博大V点赞并不断转发的宣传普世价值、丑化和污蔑现有体制的段子,还有一些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谣言。阿尔温·托夫勒说过:“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和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6]信息可以跨越国界流动,网络成为超越国家界限和意识形态阵地的“超国家领域”,重视网络阵地的话语权和领导权,意义等同于守卫国门。有资料显示,目前国际互联网上的信息90%以上是英文信息,其中80%以上由美国提供,中国的网站仅占世界独立域名网站总数的0.07%,网络信息输出量仅占全球互联网信息总流量的0.05%,而美国输出、输入流量两项指标均超过85%。由于这种巨大的“数字鸿沟”,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意识形态的话语霸权,凭借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将其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强加于人,使受众不可抗拒地对西方文化产生亲近感、信任感,从而实现其“和平演变”的目标。网络上巨大的信息流使任何监管措施都难以保证言论的绝对和谐,根据传播学定律,听到正面消息时,只有不到一半的人相信,相信的人也只会向周围的三到五个人传播;听到负面消息时,超过七成的人会立刻相信并向周围的八到十二个人传播。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正面消息不出门,负面消息传千里的网络舆论现状。

(四)社会价值观面临着各种思潮的冲击

社会价值观即人们对好坏、善恶、得失、美丑等的评价标准、观点态度和行为选择。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决定着人们的思想取向和行为选择。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价值观错综复杂,总体上是积极的、进步的,但也在一些社会群体中甚至出现了是非不分、美丑不辨的严重社会现象。[3]

1.不良风气的影响: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同时,一些不良风气,如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始蔓延,匪夷所思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比如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中国本已传承千年,但自从彭宇案后,孩子出事不敢救、老人摔倒不敢扶,由于害怕出手相救后可能面临的讹诈,在需要助人的时候袖手旁观、步步退却。

2. 消费主义、金钱至上观念的蔓延:崇尚节俭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在也受到了冲击,许多人把高消费看做人生的追求,把拥有巨额金钱看做快乐的前提。渴望发家致富没有错,但如果不靠诚实劳动和自身努力,而是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就与党和国家倡导的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取向相去甚远。还有一些人,富裕之后修建庙宇、烧香拜佛,大行封建迷信之风,与无神论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背道而驰。

3. 文化糟粕的泛滥:基于经济学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理论,很多文化创作单位仅以盈利为目的,文化产品完全被商品化,致使低俗文化泛滥,一批格调不高、不审美反审丑的娱乐节目占据了黄金时间,一些学者著书立说只为博眼球、捞资本、争名利,甚至依附于外来资本和政治势力,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祸根。

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出现的具体问题。

(一)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总书记8·19讲话中着重强调,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中国和世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所有能保持长期稳定的国家,指导思想都是一元化的。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民主社会主义路线”搞意识形态多元化,结果民心乱了、国家亡了。前车可鉴,我们在意识形态上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源于历史、基于实践,是中国人民的选择,是经过几十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证明的。

意识形态工作最大的问题之一在于将马克思主义高置神坛之上。党的理论创新生机勃勃,但大众化、普及化和国际化程度相对较弱,往往只体现在文件中、报告上、还有领导讲话里。语言深奥晦涩,别说群众不爱听,党员干部听起来都费神。意识形态工作要“入耳、入脑、入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将服务群众与引导群众相结合,把满足需求与提高素养相结合,多宣传报道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和动人事迹。在对外宣传上,传播好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对负面舆论和不同声音不能装作看不见、听不到,要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澄清误区,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多样化的社会思潮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对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具有强大的引领和整合作用。[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十八大报告中首次以三个倡导概括核心价值观。2014年2 月12 日,《人民日报》刊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发表了《人民有信仰 国家才有力量》社论,将核心价值观比作“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钙”。过去,在世界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竞争中,中国处于防御态势,面对各种错误思潮仅仅是批判,甚至因怕扩大影响而回避谈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 个字,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都涉及到,可以各取所需,照顾到各个社会层面的人不同的精神需求。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和正能量,核心价值观承载的就是正能量,只要广泛传扬,一定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使他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中,坚定立场、明确方向,坚持正确的道路。

(三)注重网络和社会舆论的引导,营造和谐文化

网络和社会舆论管理上,重要的是疏而不是堵,古代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说法,现在这种媒体泛滥、信息爆炸的时代,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中国媒体、境外媒体,都在想方设法地挖新闻、夺眼球,一旦找到负面消息,爆料都怕来不及,怎么会帮着隐瞒。我们只能对舆论进行合理的引导,引导舆论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开,绝不能因为真实消息是负面的,怕造成不良影响而隐瞒。如果藏着掖着,让人任意揣测的话,以媒体丰富的想象力,可能会演化出比事情真相负面无数倍的不实消息。

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舆论,还要提高效率。宣传部门要把宣传和管理的方向向网络延伸,推动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转型升级;和网络平台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他们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和不实信息的删除、屏蔽;在原则性问题上,主流媒体要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对网络上、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对突发事件加强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抢占网络舆论的先机。

(四)党员干部要重视理论学习,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

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的重点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并给人民群众一个令人信服的解答。所以,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学习理论,多看经典著作,增强理论素养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底气。有一种说法是现在的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不如过去,是学习机会少吗?应该不是,现在的党员干部有更多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是学习内容少吗?应该也不是,书店里有各种理论书籍,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培训课程不断更新。还是思想上不重视,过去很多老党员、老领导把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看十几遍甚至几十遍,所以他们党性强、讲政治,理论水平高。今天的党员干部要继承老一辈的精神,学习中国特色,培养世界眼光,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坚决抵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渗透的同时,也要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最新成果,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科学分析目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问题、机遇与挑战,有助于增强意识形态安全的防御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群众认同度,这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义重大,丝毫不可懈怠。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是我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它含盖了整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能达到习总书记8.19讲话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高度,尤其是在县及县以下的党员干部中,认识模糊、有局限,总认为那是党的高级干部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事。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经济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意识形态工作往往被忽视、被淡化,出现了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在基层更为严重。

(三)意识形态工作开展难度大。无论是理论武装、社会宣传,还是理想信念教育等诸多方面,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党员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上级要求做的不得不做,应付了事或流于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时效性,成效不明显。

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也就是8.19讲话,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就要从这一高度来理解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要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着力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使我们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8.19讲话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形成团结奋斗的思想共识。要坚持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增强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守思想防线,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增强全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自身修养,使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得到加强。要教育党员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修养,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巩固执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要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把理论知识入心入脑,化为促进工作的本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三是突出抓好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宣传质量。社会舆论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好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和主题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和社会新风尚,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加强各类媒体的管理和监督,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宣传报道,特别是社会负面报导要有节、有度、分层面。主流媒体要抢占舆论至高点,对网络舆情既要做到监管得力,又要科学应对。对网络舆情进行正面引导,严厉打击假新闻、假记者等虚假报导,弘扬社会正气,唱响主旋律。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队伍建设。一是要稳定宣传思想队伍。尤其是县及县以下的宣传思想干部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充实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力量,保证宣传思想队伍建设跟上时代发展的节拍,不落伍、不掉队,保持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二是要加强宣传思想队伍培训提高。采取定期培训、交流学习、走出去、请过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宣传思想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三是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也是这样。要坚定理想信念和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目标明确,宣传什么、弘扬什么,要紧跟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广大干部也应这样。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涉及全局、关乎长远的基础性、战略性举措,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切实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是各级宣传部门所面临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偏差。一是基层单位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是尽职尽责了;二是存在群众大局意识、集体观念淡薄的现象;一些群众观念更新慢,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小富即满不思进取,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积极性不高;社会面上不讲公德、信用缺失等现象有加剧趋势;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等。

2、干部队伍业务水平较低。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慢,高素质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干部培训不能经常化、制度化,与当前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干部队伍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在基层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和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理论功底有限,专业水准较低,短期内难以胜任工作。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基层干部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知识结构更新不够快,思想观念相对滞后,难以达到新时期基层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3、工作实践中“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普遍存在。在基层领导的各级层级中,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片面强调经济工作,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没有将经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起来发展,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

4、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一些基层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传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加上一直以来,由于基层工作事务繁重,有关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导致从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和认可,工作无热情,其结果就是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难以顺利展开。

5、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还存在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滞后不相适应的普遍情形。现有的广播电视、宣传文化阵地等方面设施落后,乡镇文化站经费来源少,不能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

二、对策和建议

宁洱县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抓落实;还有很多短板要补齐,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抓落实:

一要抓学习,始终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各级党组织要从推动事业长远发展,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执政基础的高度,认清肩上的责任和面临的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把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8·19”重要讲话精神和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区宣传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上强起来。

二要抓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均等化发展,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一支信念坚定、业务过硬、素质精良的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要抓阵地建设,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抓好已有的广播、电视、网络宣传阵地和电影院、文化站、图书室等文化阵地,积极探索政府规划、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社会共建模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村级民间文艺团队培植力度,抓好农村图书室建设,加快阵地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好乡镇文化广播站作用,使之成为宣传文化、科技服务的阵地,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

四是抓网络和社会舆论的引导,营造和谐文化。要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舆论。宣传部门要把宣传和管理的方向向网络延伸,推动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转型升级;和网络平台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他们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和不实信息的删除、屏蔽;在原则性问题上,主流媒体要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对网络上、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对突发事件加强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抢占网络舆论的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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