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论文格式范文

2023-03-20

护理论文格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格式条款;解释;规则

作者简介:邢培泉(1962—),男,河南杞县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与民商法学研究。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6-08—10

一、关于格式条款解释性质的辨析

关于格式条款解释的性质,我们首先要讨论格式条款解释是法律解释还是合同解释。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是企业自立之法,是一种交易制度或规范,应采用与解释法规相类似的方法,即法律解释。也有学者主张,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依据法律行为或契约的解释原则,须顾及各个交易当事人的具体意见探求各当事人的真意,考虑当事人对于约定条款的理解,进行合同解释。学界的通说认为,不能因为格式条款与一般合同条款有所不同而否认格式条款的合同性质,格式条款解释应该划入合同解释的范畴。

既然认为格式条款解释为合同解释,那么与合同解释性质的认定相似,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属于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以及如果解释错误,是否可以提起上诉,学者们之间的认识也很不一致。合同解释的性质,大陆法上有三种学说:一是“事实问题说”。事实说认为,证书文字的解释是法律问题,除此之外的合同解释均为对事实的确定,因此,合同解释是事实问题。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多持此说。依事实问题说,当事人使用的语言、文字,采取的行动,周围的情形,当事人的经济或社会目的,何种交易习惯等,都是事实问题,均应依证据确定此种事实并得出解释结果。二是“法律问题说”。法律说认为,合同解释不是对事实的确定,而是运用解释规则,对事实进行法律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且对合同的解释,关系到诉讼上的争执是否妥当,涉及到法律适用是否妥当、判决有无违背法律规定等,因而是法律问题。目前,法律说是多数说,三是“折衷说”。折衷说主张将合同的解释分为两类:一类是就合同意思表示的事实的客观性进行判定,是事实问题;另一类是对合同意思表示的法律价值作出判断,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救济,是法律问题。英美法系在理论上认为,合同是明确当事人赋予合同的合理意思,因此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但在审判职能划分上,陪审团负责审理事实,法官则负责对法律的审理,上诉法院一般只就后者进行复审。有趣的是,陪审团是事实问题的审理者,但书面合同的阐释及推定却在法官的专有管辖范围内,这经常被称为“法律问题”。笔者对此的看法是:一般的合同解释首先是事实问题,在事实问题的基础上也存在法律问题。对于格式条款而言,兼具合同条款与规范条款双重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解释性质上与普通合同相比,更应当属于法律问题。而且格式条款多是由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起草,产生不公平条款的可能性较大,其解释要遵循某些特定的规则,以谋求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故其法律问题的色彩较一般合同更为浓烈一些。

二、格式条款解释主体和对象的界定

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问题,是指格式条款应当由谁进行解释,这也存在较大争议,并由此形成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观点。广义说认为,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不仅包括法院、仲裁机关,还包括当事人本身及其他人。狭义说认为,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仅限于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公平合理解决。因此,在合同解释实践中,当事人间在不发生合同争议或虽有争议但已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一般意义上的合同解释,是没有法律价值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赖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解释,也无法实现合同解释的目的。真正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解释,只能是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所作的权威性说明。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惟有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才为合同解释的主体,而格式合同作为合同之特殊形式,自然其解释主体亦为法院或仲裁机构。

明确格式合同解释之主体惟有法院或仲裁机构,而排斥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其他主体,实际上是对格式合同相对人请求司法救济权的保护。眼下,商家往往在各种格式合同中订有类似“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家”的条款,若承认商家为法律上格式合同解释之主体,再基于以上意思自治使商家解释享有“最终”性,即消费者不得再就条款争议寻求其他解释,包括法官和仲裁员的可能赋予的救济性解释,那消费者就等于说已经失去了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因此,应当否认商家为格式合同解释的主体,商家没有格式条款的解释权,更不用说通过意思自治赋予商家解释权最终性。

关于合同解释的对象,从本质上讲其只能是意思表不。在合同中,该意思表示表现为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之外的材料只是解释合同所使用的手段或素材。具体到格式合同条款解释的对象,笔者认为,是当事人表示的外部的共同客观意思。格式条款解释首先是当事人的共同表示意思,如果该种意思不能确定,应依一般使用者合理的期望来解释,而不能仅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具有同等资格的人对合同的理解来解释格式条款,因为格式条款的相对人是不特定的人,在探求当事人的共同意思时,自然不能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同等资格的人的理解作为对格式条款解释的基础。

三、格式条款解释具有的特殊性

在基本性质上,格式条款仍属于合同条款,因此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一般而言仍然应当适用普通合同解释的规则,但应以与合同解释的目的不相违背为限。并且要特别强调的是,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的条款不同,它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的合意,而是由经营者一方制定提供的,所以不能与一般法律行为进行同一解释。

格式合同从外观上看也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但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却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的,相对人根本没有参与,而只有被动的接受。如果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仍然适用普通合同解释中探求当事人真意的各项原则,无异于帮助条款制定人确定条款内容。所以,为使格式条款的解释能对当事人双方产生公平的效果,并且在特定情形下更有利于相对人,在探求当事人真意时,应当较普通合同的解释更加注意解释的客观性,运用客观合理的标准,而不是从条款制定人的角度来寻求条款的含义,即“一般条款的解释,原则上适用普通契约之解决方法,即应探求当事人真意不得拘泥于言词文字。不过,由于条款系营业所有人一方所制定,

故所谓当事人原意云者事实上仅指营业所有人一方之意思而已,为顾及他方相对人之利益,应注重客观之妥当性。”

正因为在格式条款的形成过程中,顾客事实上对于格式条款的内容是毫无影响力,主观上对条款内容也只能持漠然态度。因此,在解释格式条款以探求当事人真意时,顾客的意思没有任何意义,这就使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的解释之间存在重大差别。在格式条款的解释中,重要的不仅在于对合同当事人个人的意义,更在于对条款内容的社会意义的探究,这是因为格式条款是制定者为了与大多数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合同时而预先制定的,其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格式合同中,相对人都是大量潜在的订约人中的分子。为使格式条款的解释能够对广大潜在订约者具有普遍的适用价值,就应当摒弃当事人在合同中的个别意思表示,更多地注重解释的客观意义。因此,“在对于定型化契约为之法之解释时,实不能如往昔一般,仍严格囿于‘当事人真意之探求’,反而似应以大多数消费者利益之尊重为前提,依照当时存在之一般人正常、合理的观点去追求法律上之公平正义,具体言之,就某一特定之定型化契约为法之解释时,其所应探讨之主要内容应是,为该定型化之契约对象之所有消费者共通利益之确保,以及就企业之利益所应加以考虑之企业经营之合理性与合目的性”。格式条款解释目的上所采的客观理解标准,恰恰符合了在契约社会化的背景之下合同解释理论的变革。

四、格式条款解释应当适用的具体规则

第一,通常理解标准解释。即“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里所谓通常理解,应指合同当事人之通常理解,但这里的合同当事人只能强调为合同相对人而不能为条款拟定人,且通常理解标准也并非仅以作为特定合同相对人的单个主体的理解为尺度,而应以此类格式条款适用范围内的相对人群体的一般的、合理的、正常的理解为标准。此解释规则,是合同解释客观原则、统一原则的具体化。合同解释的客观原则,是指探求当事人真意时,应依客观表示的规范意义而定。在格式合同解释中,客观原则演化为两项下位原则,即解释资料客观化原则和法益衡量原则。这里的通常理解标准规则,是前一下位原则的体现,即当事人除有特别约定外,对于合同缔结时的特殊环境及当事人的特殊意思表示,不应列入解释的考虑因素,而应依该合同类型的一般共同真意,作为解释依据。所谓的共同真意,乃指该类合同类型上的一般消费者对附合合同所能理解的意义。然而,“合同解释毕竟以个性化为本制裁特征,因而对格式合同条款之统一解释也只能是指以该条款所预定适用的特定或不特定某地域或某职业团体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可能性为基础进行解释。”这一原则要求,对格式合同相对人群体中有特殊地位、知识、技能的人,仍应适用一般理解的解释,惟此才能真正实现格式条款的保障交易迅捷安全进行的优势。

第二,个别约定优先或非格式条款优先采用的解释规则。所谓个别约定,即当事人双方就其合同内容经个别协商后所作出的具体约定。由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故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的、通用的合同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的个别合同经协商后,就合同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达成了约定,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特别意思,优先适用个别约定条款。此源于法律解释原则的特别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其他国家立法也多采用此规则,如德国《一般交易条件法》第4条规定:“个别商议条款具有此一般契约条款优先的效力。”我国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14条规定:“定型化约中之一般条款抵触非一般条款之约定者,其抵触部分无效。”因格式条款由使用人一方预先拟定,非格式条款则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共同制定,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意,故其效力理应优于格式条款效力。但需注意,如格式条款比非格式条款更有利于相对人,相对人却不知情而进行个别协商时,应考虑格式条款效力优先。这正如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个别协商的内容其标准不应低于该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惟此才能更有利于相对人。当然,合同中的非格式条款虽然具有优先效力,但仍应考虑合同文本的上下文进行解释,而且在可能范围内应与格式条款配合解释,以此才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

第三,条款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使用人的解释。即“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关于合同解释,罗马法以来主要有三种特别解释规则:一为误载不害真意,二为言行不一的矛盾行为不予尊重,三为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条款制定人的解释。可见本规则乃源于罗马法上的“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条款制定人之解释”的法谚。对此解释规则,后世各国的判例学说多予承继。如德国《一般交易条件法》第5条规定:“一般契约条款之内容有疑义时,由条款利用者承受其不利益。”我国合同法也是如此规定,据此进行解释才真正符合诚信和公平的基本理念。关于合同解释,我国学者多认为有偿合同应按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含义解释。毫无疑问,格式合同均为有偿合同,但对其解释却强调不利于条款制定人,这从表面上看似乎对制定人不公,实则不然。所谓有偿合同应按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含义解释中的合同,应基于当事人双方充分的契约自由才强调双方的公平。然格式合同中条款制定人享有完全的意思自由,而相对人则只能附从,其契约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此仍按对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原则解释格式条款,其结果必然是条款制定人的权利过分得到保障。因此采“不利于条款制作人”的解释规则恰恰是公平地分配了风险、义务,最终对双方当事人均公平。此规则也是合同客观解释原则的第二个下位原则即法益衡量原则的具体运用。

司法实践中各国虽较多采用此规则,但仍多持审慎态度。如德国关于保险合同的判例认为,合同条款含义不明,应为利于投保人而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但这种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必须基于投保人全体的诚实信用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也能得到有利解释。同时也有学者提出,有利于消费者之解释不能漫无标准,应受以下条件限制:一是附合合同由企业而非第三公正人拟定;二是有疑义的合同并显著违法,而且依有利于合同生效之原则,该解释不影响合同基本效力。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因我国的格式合同条款目前为止均为企业一方单独拟定,而非出自公正第三人,这样,我国关于“不利于条款制定人”的解释规则在适用时应受上述第二个标准的限制即可。

总之,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应坚持客观、公平、诚实信用总的指导思想,并具体运用上述三个规则,严格限制条款制作人的权限,以尽可能地保护相对人主要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护理论文格式范文第2篇

姓名:籍贯:

性别:现住址:

年龄:工作单位:

婚姻:人院日期:

职业:记录日期:

民族:病史陈述者:(注明可靠性)

一般项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注意年龄要写岁数,不得写“成”、“孩”、“老”;职业应具体写明工作和职务名称;籍贯指出生地点;住址农村详至自然村、门牌号,城市详至街道、门牌号码、单元号等,工厂要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要求写到科室;人院日期要注明人院时间(年、月、日、时);病史陈述者成人患者由本人诉述,神志不清者要求写出代诉者姓名及与患者关系等,儿童应写其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地点。

(二)病史病史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1.主诉主诉是指患者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发生时间或持续时间。力求简明扼要。主诉多于一项者,则按发生的先后次序分别列出。

2.现病史现病史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叙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及诊疗情况。主要包括:

(1)发病情况何时、何地、如何起病,起病急缓,发病的可能原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有关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的发生和发展情况注意描述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顺序、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对慢性病以及旧病复发的患者,应详细记录第一次发作的情况,以后过程中的变化及最近一次发作的情况,直至人院时为止。

(3)伴随症状注意其特点及变化。对具有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应详细加以说明。

(4)与现病有关的病史虽然有关病史年月较久,仍属现病史,如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患者的现病史,应从风湿热初发时开始。

(5)诊疗经过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所用药物、剂量、用法、手术方式及疗效等。

(6)发病以来患者的全身情况如精神、体力、体重、睡眠、食欲、大小便改变,在现病史的最后予以说明。

现病史内容力求概括、精练,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3.既往史既往史指本次发病以前患者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应注意追问与本次发病有关的既往病史;预防接种及传染病接触史;手术或外伤史及过敏史。为了预防遗漏,可按系统结合有关症状进行查询及描写。

(1)呼吸系统有无咳嗽,咳嗽的性质、发生和加剧的时间,咳嗽程度、频率、与气候变化及体位改变的关系;咳(咯)痰的特点、颜色、豁稠度和气味等;咯血的性状、颜色和量;呼吸困难的性质、程度和出现的时间;胸痛的部位、性质以及与呼吸、咳嗽、体位的关系;有无发冷、发热、盗汗、食欲不振等;既往有无呼吸系统疾病,有无与肺结核患者密切的接触史。并了解职业性质、工作环境和居住条件,有无吸烟及吸烟量的多少。

(2)循环系统有无心悸,发生的时间与诱因;有无心前区疼痛,疼痛的性质、程度及出现和持续的时间;有无放射痛,放射的部位,引起疼痛发作的诱因和缓解方法;呼吸困难出现的诱因和程度,发作时与体力活动和体位关系;有无水肿,水肿出现的部位和时间;尿量多少,昼夜的改变;有无腹水、肝区疼痛、头疼、头晕、晕厥等。既往是否有过类似的症状。有无风湿热、心脏疾病、原发性高血压、动脉硬化等病史。女性患者应询问妊娠、分娩时的情况

(3)消化系统有无口腔疾病、食欲改变、暖气、反酸、腹胀、腹痛、腹泻,出现的缓急程度、持续的时间及进展情况,上述症状与食物种类、性质的关系及有关精神因素的影响;呕吐发生的时间、诱因、次数,呕吐物的内容、量、颜色及气味,呕血的量及颜色;腹痛的部位、程度、性质和持续时问,有无规律性,是否向其他部位放射,与饮食、气候及精神因素的关系,按压后疼痛减轻或加重;排便次数、粪便颜色、性状、量和气味,排便时有无腹痛和里急后重;患者是否伴有发热与皮肤钻膜黄染;体力、体重的改变。此外,还应询问饮食卫生及习惯,有否饮酒嗜好及饮用量多少。

(4)泌尿系统有无排尿困难、尿痛、尿频、尿急;尿量(夜尿量)多少,尿的颜色、清浊度,有无尿储留及尿失禁等;有无腹痛,疼痛部位,有无放射痛;既往有无咽炎、高血压、水肿、出血等病史;有无铅、汞化学毒物中毒史

(5)造血系统有无乏力、头晕、眼花、耳鸣、烦躁、记忆力减退、心悸、舌痛、吞咽困难、恶心、食欲异常等;皮肤猫膜有无苍白、黄染、出血点、淤血、血肿;有无淋巴结及肝、脾大,骨骼疼痛等;营养、消化和吸收情况;有无化学药品、工业毒物、放射性物质的接触史

(6)内分泌及代谢系统有无畏寒、怕热、多汗、乏力、头痛、视力障碍、心悸、食欲异常、烦渴、多尿、水肿等;有无肌肉震颤及痉孪;性格、智力、体格、性器官的发育。骨骼、甲状腺、体重、皮肤、毛发的改变;有无外伤、手术、产后出血;亲属的健康状况。

(7)神经系统有无头痛(部位、性质、时间)、失眠、记忆力减退、意识障碍、晕厥、痉挛、瘫痪、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性格失常、感觉与定向力障碍。如疑有精神状态改变,还应了解情绪状态、思维过程、智能等

(8)肌肉骨骼系统有无肢体肌肉麻木、疼痛痉挛、萎缩、瘫痪等;有无关节肿痛、运动障碍、外伤、骨折、关节脱位、先天缺陷等。

4.个人史包括以下内容:

出生、成长及居留的地点和时间。

生活及饮食习惯、烟酒嗜好(包括摄人量和持续时间)。

过去及目前职业、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及工作情况;有无经常与有害物质及传染病接触史。

精神状态、性格,有无重大精神创伤史。

对儿童患者,除需了解母亲怀孕及生产过程(顺产、难产)外,还应了解小儿患者的喂养史、生长发育史及预防接种史。

5.婚姻、月经及生育史

(1)婚姻史结婚年龄、配偶健康情况、性生活情况,若配偶已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时间。

(2)月经及生育史初潮年龄、经期日数、间隔日数、闭经年龄或末次月经日期;月经的颜色、量;有无痛经、白带;有无流产、早产、剖宫产、死产及产褥热史;妊娠胎次、分娩次数,计划生育情况。近亲结婚者亦应写明。

6.家族史主要了解家族成员及其直系家属的健康情况。

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和年龄,有时要询问祖辈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已死亡,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

有无传染病史及与遗传有关的疾病。必要时绘出家系图表。

必要时应了解与患者密切接触的非直系亲属的健康状况。

(三)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必须认真仔细,按部位和系统顺序进行,既有所侧重。又不遗漏阳性体征。对患者既要和蔼,又要严肃。在查体时要集中精力,手法轻柔,注意患者的反应,冷天要注意保暖。对危、重、急症患者可先重点检查,及时抢救,不要过多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详细检查。体格检查的具体内容是:

1一般情况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发育(正常、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位(自主、被动、强迫、辗转体位),面部表情(安静、烦躁、痛苦、急、慢性病容)及某些特殊病容(如二尖瓣病容、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容等),意识状态(清醒、模糊、嗜睡、昏迷、澹妄及与医师查体的合作情况),姿势、步态(有无异常姿势、步态)。

2.皮肤及勃膜颜色(潮红、苍白、发给、黄染、色素沉着),皮疹,出血,蜘蛛痣,皮下结节或包块,水肿,湿疹,弹性,溃疡,疤痕及压痛,毛发分布及皮下脂肪。

3.淋巴结全身表浅淋巴结有无肿大,肿大的部位、大小、数目、硬度、移动度,有无粘连、瘘管、疤痕及压痛等。

4.头部及其器官

(1)头颅大小,形状,压痛,结节,肿块,疤痕,头发(疏密、光泽、分布)。婴儿患者要记录前因门大小,饱满或凹陷。

(2)眼眉毛(脱落),睫毛(倒睫),眼睑(浮肿、下垂、运动、内外翻),眼球(凸出、凹陷、运动障碍、震颤、斜视、压力),结膜(充血、水肿、苍白、出血、滤泡),巩膜(黄染),角膜(透明、云翁、白斑、溃疡、反射), 瞳孔(大小、形态、对称、对光反射及调节反应),视力,视野,眼底(必要时检查)。

(3)耳外形,听力,外耳道分泌物,乳突压痛

(4)鼻外形,鼻翼扇动,鼻塞,分泌物,出血,鼻中隔偏曲,穿孔,鼻窦压痛。

(5)口腔气味,唾液分泌。

“唇颜色(苍白,发组),畸形,疤疹,较裂,溃疡色素沉着,口角偏斜等

2)牙齿龋齿,缺齿,义齿,残根,牙不齐(以-+-标明位置)。

3)齿眼色泽,肿胀,溃疡,溢脓,出血,铅线

4)口腔猫膜溃疡,出血,充血,渗出物,钻膜斑疹,白斑,腮腺开口。

5)舌形态,舌苔,乳头,异常色素,溃疡,运动,震颤,偏斜等。

6)扁桃体大小,充血,渗出物,假膜,脓栓。

(6)咽充血,肿胀,后壁滤泡增生,分泌物,假膜,脓栓。

(7)喉发音清晰,沙哑,喘鸣,失音。

5.颈部是否对称。有无颈项强直、颈部有无抵抗感、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颈静脉异常搏动。气管位置,甲状腺(大小、形状、异常搏动、硬度、压痛、结节、震颤、血管杂音等)。

6.胸部胸廓(对称、畸形、局部隆起或凹陷、异常搏动、压痛、静脉曲张),呼吸(频率、节律、深度), 乳房(对称、包块、压痛、乳头分泌物、内陷),皮肤。

(1)肺脏

1)视诊呼吸运动(两侧对比:对称、不对称、增强、减弱),肋间隙(正常、增宽、变窄)。

2)触诊有无语颤、胸膜摩擦感、皮下捻发感。

3)叩诊叩诊音(清、浊、实、过清音、鼓音),肺尖宽度,肺下界肺下缘移动度。

4)听诊呼吸音的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有无干、湿性哆音、胸膜摩擦音、语音传导等。记录其异常改变的部位及范围。

(2)心脏及血管

1)视诊心尖搏动的位置、范围、强度。心前区有无异常隆起及搏动,其部位、范围等。

2)触诊心尖搏动(位置、范围、性质),有无震颤(部位、期间)、心包摩擦感。

3)叩诊心脏相对浊音界,用左右

2、

3、

4、5肋间距正中线的距离(cm)表示,并注明锁骨中线到前正中线的距离。

4)听诊心率、心律〔有心律失常时详细记录其特点),心音(强度、分裂、额外心音、奔马律),杂音(部位、性质、期间、强度、传导方向),心包摩擦音。

5)血管挠动脉、脉搏频率、节律(规则、不规则、脉搏短细),强度(两侧对比),动脉壁的性质、紧张度,有无奇脉、水冲脉、交替脉、重搏脉等。

主动脉有无异常搏动、震颤、动脉瘤。

周围血管毛细血管搏动、枪击音。

7.腹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另外,有腹水时,测量腹围。

(1)视诊外形(对称、平坦、膨隆、凹陷),有无瘫痕、皮疹,色素、条纹,呼吸运动,脐周围静脉是否曲张及血流方向,胃型及胃肠蠕动波,庙,上腹部搏动等。

(2)触诊腹肌紧张度,有无压痛、反跳痛、液波感、异常搏动,膀胧膨胀,包块(部位、大小、形状、硬度、压痛、移动等)

1)肝脏大小(右锁骨中线肋下与剑突下的大小,以cm表示),边缘的钝锐,质地、压痛、表面光滑或结节感。

2)脾脏大小、质地、压痛、切迹、表面及边缘情况。脾脏大小的测量,限于中等以上脾大之测量。

3)胆囊可否触及,大小、形态、压痛。

4)肾脏可否触及,大小、形态、压痛、硬度、移动度。输尿管有无压痛。

(3)叩诊肝浊音界、肝区叩击痛,肾区击痛,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

(4)听诊肠鸣音(正常、增强、减弱、消失),有无气过水音,血管杂音,胎心音。

8.肛门及直肠 有无脱肛、肛裂、肛瘘及痔,直肠指诊(有无狭窄,括约肌紧张度,触痛,内痔),前列腺大小、硬度、压痛。肛检后应注意指套的颜色,有无血染,特别注意有无触及包块(大小、位置。硬度、光滑度、移动度)。

9.外生殖器阴毛分布及其形状,有无畸形、炎症、溃疡,包皮(过长、包茎),睾丸,附睾(大小、硬度、压痛),有无隐睾,阴囊肿大,鞘膜积液及其透明度,精索静脉曲张等。女性生殖器如需检查,须请妇科医生或在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10.脊柱及四肢

(1)脊柱 有无侧弯、前凸、后凸、压痛、叩击痛,运动度。

(2)四肢 有无畸形、杵状指(趾),静脉曲张,四肢动脉搏动(足背、胫后、胭窝),骨折,骨擦音,关节(红肿、疼痛、积液、脱臼、活动度、强直、畸形),有无肌肉萎缩、肢体瘫痪、水肿或肌张力增强。

11,神经系统

(1)生理反射检查 膝反射,跟腱反射,肱

二、三头肌反射,腹壁反射,睾丸反射,角膜反射。

(2)病理反射 巴宾斯基征,奥本海姆征,戈登征,克匿格征,布鲁金斯基征。

(3)其他 必要时做其他感觉、运动及某些特殊神经系统检查

(四)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血、尿、大便常规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及器械检查,如x线、心电图、超声波、肺功能、CT、核医学检查等

(五)病历摘要或专科所见把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其他检查的主要资料摘要综合,要重点突出阳性发现,能反映基本病情,提示诊断依据。专科所见主要记录专科的特殊情况,如外科所见、妇科所见等。

(六)初步诊断初步诊断应按疾病的主次列出,与入院有关或对生命有威胁的疾病排列在前。诊断应包括病因、病理解剖诊断、症状诊断和病理生理诊断(功能分级诊断)。

护理论文格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音乐人格;情感温度;戏剧性

爱德华·科恩在著作《作曲家的人格声音》(The Composer’s Voice)一书中指出。音乐艺术如同文学艺术一样,创作者作为“经验主体”在其创作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扮演行为,也就是戏剧性。为了能够使听众对作品进行感知与理解,创作者将戏剧性拟人化,这一行为生成了可以直接面对欣赏者,并能与欣赏者进行交流的“幻影”,科恩将其称之为“完整音乐人格”。爱德华·科恩从文学批评中借用了“人格”(persona)这一术语,是为了借助戏剧性的分析方法,以戏剧性的观点来看待音乐、阐释音乐,让形式化的音乐分析服务于戏剧性,将音乐放置于人文语境中。

他认为“完整音乐人格的概念肯定与音乐作品本身一样,是多种多样的。这个人格可能是单一的,比如在钢琴独奏中,它可能是暗示性的,比如由一组乐器暗示的人格。也可能结合语词和音乐的成分,正如在歌曲中一样;也可能是完全虚拟的,比如在器乐音乐中。”

“笛声,琴声多悠扬”(Das ist ein Fl?ten und Geigen),是罗伯特·舒曼的声乐套曲《诗人之恋》(Dichterliebe,op.48)中的第九首。声乐套曲《诗人之恋》创作于1840年,共16首,歌曲的诗歌文本来自海涅诗歌集“抒情的间奏”(Lyrisches Intermezzo),舒曼用音乐将海涅的 16首诗歌串连在一起,细致地描述了青年人从梦起到梦碎的爱情过程,通过对甜蜜爱情与痛苦失恋的对比,淋漓尽致地展现出青年人艰难的爱情历程。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声乐套曲的意境正好契合了舒曼当时的心情,饱受爱情的折磨,心中的痛苦只能借助音乐创作来抒发,所以对舒曼来说,《诗人之恋》有一定的自传性。

关于该作品的音乐形式分析,在学界已有一定积累,在此不做赘述。笔者试从作品中显现出的多维人格特征进行分析,为理解作品提供一种新的路径。

一、歌词的人文性语境

第九首“笛声,琴声多悠扬”篇幅十分短小,仅有84小节,以作曲家提示的速度Nicht zu rasch(不太快)演奏演唱,仅需1分30秒。诗歌文本分为两节。

Das ist ein Fl?ten und Geigen, 笛声,琴声多悠扬,

Trompeten schmettern darein. 喇叭多响亮。

Da tanzt wohl den Hochzeitreigen, 结婚的喜宴正热闹,

die Herzallerliebste mein. 我的爱人在舞跃。

Das ist ein Klingen und Dr?hnen, 鼓声,角声啊,

ein Pauken und ein Schalmei'n, 多喧嚣!

dazwischen schluchzen und st?hnen,在那里面,

die lieblichen Engelein. 善良的天使啜泣了。

从海涅诗作的第一节来看,诗人以描述性的语词,描绘出一个具体的画面,提供了一个清晰的人文性语境。诗作的下节,诗人以喧嚣热烈的婚礼场面,反衬出一位失恋青年的形象,并把他比作为“善良的天使”。舒曼创作《诗人之恋》的时间是1840年,作曲家与克拉拉苦恋多年,终于不顾克拉拉父亲的反对而结婚。虽然作曲家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以喜剧收场,但是他耽于幻想的气质,还是不免让他在看到海涅这首诗作时,与自己的爱情轨迹相联系,舒曼把“天使”作为了个人主体存在的幻想,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失意的青年,这就是这首歌曲中戏剧性的体现。舒曼所发展出的这种人格,可以被称作歌唱人格,歌唱人格并没有覆盖整首歌曲,因为在这首作品中器乐人格也具有独立的意义。

音乐的结构处理遵守了诗人在原诗中的分节形式。诗歌第一节的前两句作为音乐上段,后两句作为下段。第二节将上下段旋律反复一次。

一、器乐人格与歌唱人格

毫无疑问,海涅在诗歌作品中塑造了一个失意的诗人形象,在目睹着曾经的爱人喧嚣喜悦的婚礼现场时那伤感落寞的心境。在音乐构思中,这首诗仅仅是舒曼创作的原材料,作曲家对诗歌的读解方式使他在进行音乐创作与构思时,将原诗作放置入一个更加丰富的语境之中。原诗作的诗性人格在这里被转化为了歌唱人格,加之作曲家构思出的器乐人格,共同展现出舒曼所要表达的完整音乐人格。

音乐一开始,钢琴声部倾泻而出,使听众最先感知到了器乐人格的性格特征。(谱例1)

人声出现的前4小节,钢琴声部左手弹奏的是华尔兹舞曲的节拍特点,伴之右手十六分音符的快速音流,作曲家利用这短短的4个小节再现出了婚宴的场景。器乐人格以这种流畅自然,悦耳动听的旋律表达方式贯之全曲。使听众们放佛也置身于婚礼的喜庆场景中,与宾客们一起载歌载舞,这种十六分音符的音流跑动速度轻快活泼,在欧洲乐器中擅长演奏这种快速流畅的旋律形式的乐器有长笛与小提琴,也刚好对应了第一句诗词中的Fl?ten und Geigen(笛与琴)两种乐器。

器乐人格塑造出的场景氛围,还具有着舒曼对民间曲调(Volksweise)的运用,德奥民族舞曲的音乐特征在这里体现的十分强烈。19世纪的德语艺术歌曲从产生之初便与浪漫化的民间曲调概念联系紧密,从舒伯特以来的作曲家们的音乐创作中即可看出这一创作理念的链条式发展。“舒曼对民间性的召唤始终侵染着‘多情善感的天真’”在舒曼的很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出他对民间曲调的偏爱,如《小民歌》(Op.51 No.2)、《可怜的彼得》(Op.53 No.3)、《小瓢虫》(Op.79 No.14)、《月亮,我的灵魂之爱》(Op.90 No.1)以及《高山》(Op.138 No.8)。

人声声部推迟进入于第4小节第三拍。(谱例2)

相较于器乐人格华丽的快速音流,歌唱人格显得较为朴素,旋律方面简单苍白,没有任何修飾。仿佛一位面色沉闷的青年,独自矗立在喧嚣热烈的婚礼场景中,冷眼看着这场与自己无关的婚礼。

如果以申克尔体系进行分析的话,可以试将前两句旋律(谱例2)中重要结构位置的音符予以保留,(音符在结构上的分量由符干的存在与否、音符时值决定,二分音符比四分音符形式更重要,以此类推),将前两句的旋律进行提炼为以下的表示,发现至少有两个方面符合德奥传统(谱例3):

其一,前两句诗词Das ist ein Fl?ten und Geigen,Trompeten schmettern darein.所对应的基本旋律结构如此对称(虚线前后),上下句各4小节(各12拍)。这里依然保留着古典音乐的旋律特征,短小、周期性,具有平衡对称的美感特征。

其二,上下句旋律走向都是以琶音的方式体现出主三和弦,这是西方调式体系中被认为的“自然的和弦”(chord of nature),也是伟大的德奥传统中一切音乐作品的“原始结构”。

伴奏巩固了歌唱线条的连贯性,同时体现出整首作品的框型构架。它没有歌声,只能以音乐的姿态来交流。歌唱人格与器乐人格之间看似并无交流,从某种程度上说,歌唱人格意识到他所处的音乐环境,但器乐人格似乎对歌唱人格的存在一无所知。

当独立观察了器乐人格与歌唱人格的特征之后,再以综合的视角将两种人格纳入到一个场景中,可观察出这首作品的音乐人格是这样塑造出来的:

在这部作品中,器乐人格与歌唱人格各自具有完备的独立性。从音乐形象的角度来说,器乐人格的喧嚣热烈反衬出歌唱人格的落寞失意,如果以现代电影艺术的角度解释,把两种形象纳入到一个镜头中来,有对比蒙太奇的意味。从音乐创作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中器乐人格的独立性已经超出了大众对声乐作品中钢琴角色的一般认知。德奥艺术歌曲的传统由来已久,虽然发展至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在艺术实践中已经大大提高了钢琴声部的艺术形象,直至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创作中,钢琴声部已经承担起独立音乐形象的意义,而不仅仅是将其作为声乐的伴奏声部。但是在这部作品中,从旋律线条的角度来说,器乐人格比歌唱人格更具有可听性(更加动听、悦耳),并形成复调的叙述方式,笔者认为从声乐作品的创作角度而言,这是一种十分具有冒险精神的做法。两种人格在旋律、风格上如此不同,似乎自说自话,但是当他们融入到一个场景以后,却又是对这首诗歌最好的表达方式。

二、器乐人格与歌唱人格的情感温度

音乐作品情感温度的变化是随着时间的行进让听众得以感知的,情感温度的变化当然与音乐的结构设计有直接的联系,一般音乐创作最普遍的创作规律是将音乐情感温度的飙升,设计在乐曲的后半段(黄金分割点位置)。通过器乐织体的加厚、力度的加强、高音区旋律的进行等,设计出音乐的高潮。大多数声乐作品,在情感温度的变化上,声乐与器乐的情感变化基本是同步的。

这首作品的情感温度变化与设计不同于一般作品的艺术处理方式,并显示出一定的复杂性——歌唱人格与器乐人格两个方面的情感变化并不同步。

首先,歌唱人格的情感温度呈现出递减的趋势(谱例4)。

依然以申克尔的分析方式将全曲旋律曲调进行简化,保留较长时值的音符,可以观察到,全曲四句旋律的构思在音区上是依次往下的,基本反映了情感温度变化的走向。全曲情感温度最浓烈的是第一句,出现了全曲最高音以及重音的强调。而在后半段,特别是第三句,作曲家反倒设计了全曲最低音区以及最弱的力度(p)。声乐声部整体呈现出音区降低、力度渐弱的趋势,这些都是歌唱人格情感温度变化的最直接表象。歌唱人格在作品中情感温度的变化呈下降趋势,从变化幅度和趋势来说,都较为微妙与内敛。这种设计基本符合诗作中诗人的精神状态。

不同于歌唱人格情感温度的微妙变化,器乐人格的情感温度一直维持在较为稳定的层面——热烈、欢庆,当然这是由作曲家对器乐人格所代表的形象决定的,但依然有变化的空间。最为明显的一次变化是人声全部结束时,器乐声部的表现。(谱例5)

谱例5是乐曲最后的15小节,演唱声部已经全部退出,但戏剧性的发展、器乐人格情感温度的提升却全部体现在这15小节中。首先是器乐人格的最后一次出现(谱例6):

器乐人格主题的再次出现,除去结构意义——再现——这一功能以外,还具有标签的作用。这一曲调的出现,暗示着婚礼的喜庆场面还在持续,并且在气氛上更加热烈。

器乐人格情感温度的提升,靠模进手法表现出来,音区提升,力度加强(谱例7)。

将音乐材料切割,音乐行进紧凑,推进力加强(谱例8)。

特别是最后5小节(谱例9),低音声部连续的半音下行,调性游离感加强,在连续的半音行进之后,最后音乐结束在D大调一级和弦,而不是主调d小调一级和弦,调性色彩突然明亮。

整体来看,器乐人格先后转调 11 次,舒曼利用关系大小调转调、同调式转调、同主音大小调转调以及远关系转调等转换形式让歌曲在大调与小调之间来回转换,调式色彩,和弦变换,在器乐人格的音响上显得五光十色、流光溢彩,反衬着歌唱人格落寞寂寥的曲调。有趣的是,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歌手必须装作对伴奏的存在一无所知,但在音响效果上又贴合的如此自然。

三、结语

在舒曼的艺术歌曲中《笛声、琴声多么悠扬》中,完整音乐人格的体现方式是多维度的,从诗作层面可以理解为诗性人格,从歌唱线条的层面可以理解为歌唱人格,从钢琴伴奏层面可以理解为器乐人格。这些人格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共同塑造出音乐形象,包括音乐形象所处的环境氛围。戏剧属性的强调,以戏剧化的观点来看待音乐、阐释音乐,将音乐放置于于人文语境之中。

作者简介:刘茜(1980—),女,河南洛阳人,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系讲师,研究方向:音乐美学。

护理论文格式范文第4篇

一、条件格式的一般操作

将数据清单中小于90的数字设置为红色。选中相应数据区域, 执行“开始——条件格式——新建规则”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只为包含以下内容的单元格设置格式”规则类型, 在编辑规则中选择“小于”, 数值文本框中输入90。如图1所示。单击“格式”按钮,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将格式设置为红色, 单击“确定”, 则数据区域中所有小于90的数字设置为红色。

二、将错误值隐藏

有时候Excel工作表中由于种种原因, 会出现错误值, 影响工作表的美观等等。有时候直接删除错误值可能会损坏工作表中的数据结构, 这就要求将工作表中的错误值隐藏起来。假设数据清单A1:D22区域有许多错误值“#N/A”, 选中相应单元格区域, 执行“开始——条件格式——新建规则”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使用公式确定要设置格式的单元格”规则类型, 如图1所示。在输入公式文本框输入公式“=Isna (A1) ”, 然后将对应格式设置为白色, 确定即可。公式“=Isna (A1) ”的含义是寻找数据清单中的错误值“#N/A”, 当寻找到则返回True, 未寻找到则返回|False。如果数据清单中含有“#N/A”以外的错误值, 则本例可以使用Iserr函数。将错误值格式设置为白色, 是因为工作表背景是白色, 故起到隐藏作用。

三、使输入记录的单元格凸显出来

本例子的效果是当在相应单元格输入记录, 则该记录所在的单元格便会凸显出来, 显示立体效果, 起到突出强调的作用。将工作表的背景颜色设置为灰色。选中即将要输入记录的单元格A1:B30, 执行“开始——条件格式——新建规则”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使用公式确定要设置格式的单元格”规则类型, 如图1所示。在输入公式文本框输入公式“=Len ($A1&$B1) ”, 点击“格式”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边框”选项卡, 将右边框和下边框设置为实线、黑色, 将左边框和上边框设置为实线、白色, 单击“确定”, 其目的是将单元格设置为凸显效果。单击图1对话框的“确定”按钮即可。公式“=Len ($A1&$B1) ”的含义是用Len函数计算对应单元格的字符数, 当字符数大于零, 就说明相应单元格输入了记录, 则出现凸显效果。

四、将重复的数据标识出来

将数据清单中重复的数据标识出来是条件格式常用的功能。工作表A1:D29区域是数据清单的位置。D1:D29是数据清单显示值有重复的单元格区域。本例的效果是将A1:D29区域中有数据重复的记录添加绿色底纹。选中A1:D29区域, 执行“开始——条件格式——新建规则”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使用公式确定要设置格式的单元格”规则类型, 如图1所示。在输入公式文本框输入公式“=Countif ($D$1:$D$29, $D1) >1”, 点击“格式”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填充”选项卡, 将颜色设置为绿色, 单击“确定”, 回到条件格式对话框, 单击“确定”即可。公式“=Countif ($D$1:$D$29, $D1) >1”的含义是以D1:D29区域中的数据为判定条件计算满足条件的单元格的个数, 当个数大于1, 即说明有重复数据, 将有重复数据的记录行填充为绿色。

五、条件格式的复制和删除

使用条件格式的复制可以大大节省对工作表的操作时间。选中设置了条件格式的单元格区域, 执行“复制”命令, 再选中要设置对应条件格式的单元格区域, 单击右键, 执行“选择性粘贴”命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勾选“格式”, 单击“确定”即可。条件格式的复制还可以使用“格式刷”。选中设置了条件格式的单元格区域, 点击“格式刷”, 再用“格式刷”刷相应单元格区域即可。条件格式的删除, 选中相应单元格区域, 执行“开始——条件格式——清除规则——清除所选单元格的规则”命令即可。

六、结束语

本文通过阐述条件格式的一般操作、条件格式的几个操作特例和条件格式的复制与删除, 探讨了条件格式的使用。要实现条件格式的高级功能, 通常要配合函数和公式的使用。本文介绍了Isna函数、Iserr函数、Len函数和Countif函数。Excel拥有非常丰富的函数, 我们只有充分熟识相关函数, 灵活使用公式, 才能深入挖掘条件格式的强大功能。

摘要:条件格式是Excel数据处理中强大的功能之一。是给符合条件的单元格数据设置相应的格式, 方便用户在纷繁复杂的数据中进行查询。本文通过若干个例子探讨Excel条件格式的使用。条件格式的高级应用还要灵活的配合相关函数和公式。

关键词:Excel,条件格式,函数,公式

参考文献

护理论文格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绘画艺术作品 格式塔心理学 鉴赏

引言

作为抽象的绘画艺术作品,要完成美的传递,就不能用没有任何理论依托的感性创作来进行,它必定与人的知觉体验和经验的重组是分不开的。因此,视知觉的把握非常重要,不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能够在绘画艺术中将格式塔心理学加以运用和发展,对作者和观赏者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随着现代绘画艺术的进步和完善,艺术流派不断推陈出新,丰富多样的格式塔建构也逐渐形成。以中国古典绘画和西方绘画作为典型,来深入了解格式塔在各自作品中的体现与延伸运用。

一、格式塔心理学的相关理论的概述

(一)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概念。“格式塔”,即德文Gestalt 的音译,近乎于中文里面的“完形”的含义[1]。它的基本观点是“知觉本身自带着天然的结构形式,它们会侧重于把对象看做一个整体来对待。”后来演变为被用来分析美学和艺术类的问题。作为西方的艺术心理学中的一种研究,它强调的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事物的完整表面形象,也不是一般艺术上模糊概括的外在形式。它的内涵主要指的是由人的知觉活动体验经过重组后呈现的整体,是视知觉经验中的一种组织或者结构。从观赏者的角度看,基于格式塔心理的优秀的完美的绘画艺术作品应该是有机联系到一起的,任何细节部分的更改都会对作品的性质产生影响,从而会破坏作品的和谐与表现力。因此格式塔在绘画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物质对象的完形结构和视觉本身的完形结构,如此,客观结构的相互作用和主观心理上的体验就联合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格式塔。

(二)格式塔心理学在绘画艺术中的特点表现。结合格式塔心理学的相关定义可以得知,在观赏者进行具体的绘画艺术作品的观赏活动时,应该要包括以下两点,一方面是透过作品的形象来把握作品蕴含的深意;另一方面观赏者主观意志情感产生作用进而产生视觉经验与感受。作品的本身形象,也就是作品中的结构,主要由线条、色彩、位置、轮廓等组成。人在观赏的时候,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取舍、偏好的倾向选择和不同配置来判断作品的好坏。这种建立在物理学上的“力”与“场”的分析是和传统的“主题先行”的艺术理论截然相反的,它破除了人为臆造对作品进行认知的弊端,主张尊重作品独有的结构和模式,以及在这种结构和模式基础之下的客观存在的意义[2]。历史表明,从20世纪初兴起到如今,这种心理学理论对于推动绘画艺术的发展发挥着着巨大的作用。尤其有利于促进绘画的“艺术”性。

二、格式塔心理学现象在具体绘画艺术中的体现

(一)中国古典绘画中的格式塔心理学现象

在中国的古典绘画中,一直讲究的是绘画的“意”和“神”,在欣赏中国传统绘画的时候,同样不能单纯通过主观经验来奠定作品的主旨和情感基调。古典绘画要借助于富有个性特征的“形”来感染观赏者使之产生心灵上的共鸣。即中国古典绘画提倡的“以形写神”的美学观点。这种对绘画意境的追求与格式塔心理学所倡导的“整体大于个部分之和”的理念是殊途同归的[3]。艺术心理学大师阿恩海姆认为极简单和太规则的图形都是没有什么意思的,反而是那些略微复杂的,不按常理的、稍不对称的图形显得更有吸引力。中国古典绘画艺术与格式塔心理现象相融合的地方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写意画法。通常采用寥寥数笔的形象、夸大原样的构图、肆意纵横的水墨、明朗有致的线条营造弥漫画间的底蕴[4]。在花鸟画上可以显而易见这种格调。第二,留白画法。即在整张纸上留出一定程度上的空白部位不去填补,只让绘画中心居于一角。古典绘画一般采用底色的分配、疏密的安排来进行布局。

(二)西方绘画艺术中的格式塔心理学现象

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主张是通过主观知觉构建经验的整体。这个整体不是简单的画的元素的生硬拼凑,而是由不属于画中的经过人的主观创造得出的新的“物质”组合成的,最后形成的效果大于画的整体之和。西方的克里姆特的象征主义绘画就反映了这一精髓。例如他的代表作《吻》,男人的身上披着各种不规则的方块的长袍,女人身上的衣服是大小不一的椭圆图案,单独分离起来看,并没有什么精彩之处。然而运用格式塔心理学中的“整体性”去欣赏,却发现一种全新的意趣和主题,代表男人的棱角和女人的柔和,从而表达了虚幻迷离的爱情。

同时,格式塔心理学强调同构性。比如克里姆特的另一幅经典作品《阿黛尔 布洛赫 鲍尔像》,也许人们第一眼看到这幅画作的时候,作者运用个性化的带有象征性的线条无形中与人们的心灵产生了高度的契合,完成了从实物到情感的升华,这就是格式塔的“同构性”和“平衡性”的直接体现[5]。

结束语:

总之,本文从格式塔心理学的相关理论概念的阐述出发,结合中西方的部分典型代表作品分析了绘画艺术中的格式塔心理现象的具体体现,揭示了绘画作品中特有的艺术心理特征。希望能为绘画艺术创作思维的拓展和绘画艺术鉴赏体验的丰富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参考文献】

[1]李虹.从格式塔心理学看中国古典绘画[J].芒种, 2013(11):231-232.

[2]冯晓.浅论克里姆特绘画中的格式塔心理学现象[J].今日湖北旬刊,2014(12).

[3]刘璐.倪瓒山水画风格的格式塔分析——阿恩海姆角度的艺术审视[D].西南大学,2015.

[4]王丽娜.格式塔心理学在中式景观空间设计中的运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35).

[5]刘福佳.格式塔心理学与艺术设计——以《艺术与视知觉》为例[J].剑南文学:经典阅读, 2012(4):29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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