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发展范文

2023-09-14

城镇化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镇化;金融发展;超效率DEA;耦合度;河南省

高质量的城镇化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城镇化可以解放和发展消费力,挖掘和释放投资增长潜力,可以优化产业和经济结构,引领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型。但目前,后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巨大资金瓶颈严重地制约了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提升。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躯体的血液,既是区域经济的核心构成部分,还可以促进区域资源优势的整合和优化生产要素合理布局,并对城镇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金融与城镇化的互动耦合发展为区域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新的战略支点和动力机制。因此研究城镇化与金融之间的耦合发展极具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金融发展和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并对之进行了较为深入详细的探讨,取得了不菲的成果。张正斌(2008)对宁夏金融发展与城镇化进程进行Grange检验,结果表明,以人口计量的城镇化率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梁彭勇,梁平,任思慧(2008)运用面板单位根检验以及误差修正模型等计量方法,对中国1986-2005年东、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金融发展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2]王楠,张晓峒(2011)采用34个城市1993-2009年相关数据,运

用PVAR模型分析城市金融发展与城市化程度的相互影响;结果表明:在长期,金融发展是城市化程度的Granger原因,金融发展可以促使城市化程度的增加;但城镇化程度并没影响城市金融发展水平;在短期,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程度互为Granger原因。[3]郭江山(2011)基于VAR模型对河北省城镇化与金融发展内在关系进行动态分析;结果显示,金融发展显著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同时城镇化水平提升对来自金融发展的随机扰动具有正效应,并且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效应不断增强。[4]周战强,乔志敏(2011)利用1952-2009年全国数据,借助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分析了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影响;结果表明,短期内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影响不显著;长期来看,金融发展效率对城镇化有显著影响。[5]徐小林等人(2012)基于VAR模型以广饶县为例实证分析了金融发展与城镇化之间的因果关系;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对城镇化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但城镇化不是金融发展的直接动力。[6]孙长青(2012)基于VAR模型对中原经济区1978-2010年之间城镇化与金融发展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并且金融发展对于城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随着时间变迁逐渐增加。[7]

总体来看,目前区域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关

系的研究方法以计量模型为主。但缺乏从联动效率的视角对区域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动态的、多因素驱动的定量研究。河南省作为我国的典型后发地区,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本研究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其金融与城镇化耦合发展演化趋势,以期为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一、金融与城镇化耦合发展机理

耦合原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路元件或电网络的输入与输出之间存在紧密配合与相互影响,并通过相互作用从一侧向另一侧传输能量的现象;在系统理论中,系统之间的耦合发展是指两个系统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对方发展的一个量度。金融和城镇化耦合发展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金融与城镇化耦合发展机理示意图

城镇化的实质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生产力提升的基础上,人口从农业生产转向非农业生产的过程,这一进程促进了人口、产业、信息等现代生产要素的集聚,扩大了产品需求的市场规模,完善了城市的基础实施,促进了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并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消费能力,从产业、内需等方面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加快城镇化的步伐。城市经济发展具有规模效应,城乡之间巨大的比较效益落差,像磁铁一样吸附农村的资源不断涌向城市,进一步加速生产要素在城镇集聚。

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提升,人们的储蓄资金不断增加,金融机构存款不断增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产业竞争不断升级,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工具,提升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储蓄率。随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拉动金融机构把存款转化为贷款,金融资本不断壮大,通过投资,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总之,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城镇化水平的持续提高需要强大的金融支撑,才能解决城镇化发展所面临的资金难题;金融发展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提升储蓄水平、完善储蓄转换为投资的机制、提高资本配置效率等方面促进城镇化发展。反过来,城镇化发展也会拉动和促进金融发展;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随着人口聚集、企业聚集、资本聚集等迅猛发展,在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提供规模更大、更为复杂、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如对金融产品总量需求的扩大、金融产品需求的层次提升、合理的风险规避等,需要较多的储蓄量和完善的储蓄及时转化为投资的机制,这会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提升金融效率,进而跃升区域金融发展水平。

二、研究模型

金融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是两个互为输入输出的系统,很难用确定的函数解析式表达。而且,两个系统都属于多投入多产出的系统,投入产出的指标构成复杂。因此,本文从系统理论的视角出发,尝试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简称 DEA)进行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联动程度评价。使用DEA方法进行评价时,不必事先设定决策单元的具体输出输入函数,不用对各个指标数据进行一系列处理,从而避免由于输入输出指标的复杂性而带来的困难。

数据包络分析法最早由 Charnes,Cooper 和 Rhodese(1978)提出,是处理多投入多产出系统评价的一种较好的方法。最基本的DEA模型是基于规模报酬不变假设的C2R模型,但这种模型不能区分评价值都显示为1的决策单元的情况,为此, Andersen和Petersen于1993年提出了超效率DEA评价模型(Super-efficiency DEA,简称SE-DEA),以区分它们的有效程度。[8]

假定有n个决策单元DMUj(1≤j≤n),每个DMUj有m个输入指标,s个输出指标,相应的超效率DEA模型如式(1)所示。

(1)

在式(1)中,X和Y分别表示DMUj的投入和产出可能集。θj为DMUj的效率指数,θj 1说明DMUj的效率为DEA有效;θj 1,说明DMUj的效率非DEA有效,表示DMUj既不是技术效率最佳,也不是规模效率最佳,可以通过调整投入要素的比例来进行改善;θj值越接近1,则表示DMUj的综合效率越高;λj为权重变量;s-和s+分别为m 维投入和s维产出的松弛变量。

使用超效率DEA模型需要区分输入输出指标。在进行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驱动程度评价时,使用金融发展各项指标作为输入,以城镇化发展的各项指标作为输出,可以得到其有效程度,记其为θαj;进行城镇化对金融发展驱动程度评价时,使用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标作为输入,输出指标为金融发展评价指标,得到的结果记为θβj。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促进程度θαj描述了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技术的实际有效程度与城镇化进程对于金融发展所要求的规模和技术有效值的匹配程度。城镇化进程对金融发展的促进程度θβj描述了城镇化进程对于金融发展支持和利用的实际有效程度与金融发展对于城镇化系统要求的规模和技术有效值的匹配程度。超效率DEA模型计算出的驱动程度系数θαj、θβj分别从金融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两个方面对对方的支持和利用程度进行描述,并且数值越高其有效性越好。这就说明当θαj越大,金融发展对城镇化进程的促进就越大,反之则越小。θβj的意义类似。

金融和城镇化耦合发展问题,不能只从一方出发,应该既研究金融是否有效满足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又研究城镇化发展是否有力支持了金融发展,也就是双方是否真正良性耦合联动。描述第j年城镇化和金融两个系统间的耦合互动程度用Cj表示,计算方法如式(2)所示。

(2)

从式(2)可以看出,θαj、θβj的值越接近,耦合度Cj的值越大,表明金融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互动耦合发展的程度越高;反之则越小。当θαj=θβj时,表明这两个系统发展达到完全耦合联动的状态。

耦合度表明金融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相互促进程度,耦合联动系数越大两者之间耦合联动程度就越大,耦合联动系数越小,说明不是金融发展滞后于城镇化进程,就是城镇化进程超过了金融发展的支撑。

三、实证分析

(一)指标体系的确定

1.金融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反映区域金融发展的指标有很多,但考虑到指标的代表性、指标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选取以下三个指标构建出反映区域金融发展的指标体系,来评价金融系统发展状况和特征:一是区域经济金融化程度指标,用区域金融相关比率表示。区域金融相关比率指的是区域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区域生产总值之比;区域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能够比较充分反映区域金融资产的存量水平,区域生产总值是区域经济实力的核心体现,通过计算区域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区域生产总值之比,就可以得到区域金融相关比率,该比率能较好地反映出区域的经济金融化程度;二是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指标,用区域人均金融资源占有量来描述;区域人均金融资源占有量是指区域内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区域总人口数量之比,可以用来衡量区域人均金融资源占有情况;三是区域金融效率指标,用金融机构贷款与存款的比率来表示。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能够发挥作用的原因在于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资金融通作用,金融发展的功能取决于金融在资金融通、资金配置过程中发挥效率的高低。因此,本文选取区域金融机构的贷款与存款的比率作为衡量区域金融效率的评价指标。

2.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区域城镇化的发展受到经济社会系统内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考虑到金融与城镇化的耦合联动效应,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选取指标构建出反映区域城镇化发展的指标体系,来评估城镇化发展水平和特征。一是区域人口城镇化指标,用人口的城镇化率来表示;人口的城镇化率是区域城镇人口和区域总人口的比值,较好的反映了区域的城市化水平。二是经济城镇化指标,用区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区域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来描述,反映区域城镇化进程中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三区域社会城镇化指标,用区域非农就业比例来表示;区域非农产业就业比例反映了区域城镇化发展的社会效果。

(二)数据来源及处理

我国从1994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促使城镇化和金融耦合发展,因此本文以1994—2011年河南数据作为样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相关年份的《河南统计年鉴》,各指标的数据统计特征值如表1所示。

(三)计算及结果分析

运用数据包络分析软件MAXDEA5.0得到1994-2011年河南省的城镇化与金融互动发展效率的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在1997-1999、2002-2004、2006-2007、2009-2010这10年里,金融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效率规模报酬处于递减情况,其余的8年都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状况。在1994-1997、2000-2002这7年里,城镇化拉动金融发展的效率规模报酬处于递增状况,其余的11年都处于规模报酬递减情况,规模递减年份占总数量的61%。这些情况表明河南省的城镇化发展相对于金融发展而言滞后情况比较严重。

由超效率DEA分析结果表明,从1994-2011年,有9年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相对比较有效率,有效率年份数量占到总数的50%;超效率DEA相对无效率的年份也是9年;1994-2011年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平均效率达1.0241,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发展的适应性整体上有效。

从表2还可以看出,河南省城镇化发展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相对较弱。在1994-2011 年间,有10年未达到相对有效,非DEA有效率年份数量占到总数的56%,并且主要集中在1995-1997、2000-2001、2004-2008年;1994-2011 年城镇化进程对金融业的发展的平均效率达1.0059,水平也较高,也表现出整体有效性,但低于同期的金融发展对城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落后大约2个百分点。

根据公式(2)和表2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到后发地区河南省1994-2011年城镇化与金融耦合发展演化趋势图,如图2所示。从图2可以看出,城镇化发展与金融发展整体耦合程度并不是很好,仅有2004年达到完全耦合状态;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波及,2008年的耦合状态最差。耦合度只有0.8;耦合度变化波动频繁,且波动特征明显,结合趋势线来看,呈现波动式下滑趋势,表明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互动耦合水平仍存在很大的提高空间。

综合来看,城镇化发展与金融发展两者的耦合相对效率平均水平都不错,超效率DEA值平均都在1以上,两者的发展总体上处于协调性状态,金融发展与城镇化进程之间具有互相促进的作用;河南省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促进效用要强于城镇化进程对金融发展的支撑力度,这说明一方面城镇化发展水平不足是制约城镇化与金融耦合发展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城镇化的发展从制约经济增长的瓶颈向逐渐适应转变,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要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提高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耦合度。

图2 1994-2011年河南省城镇化与金融耦合发展状况

四、结论及启示

基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的一些结论和启示:从相对效率的角度来看,金融与城镇化耦合发展整体上表现为有效,但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优于城镇化对金融发展的拉动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河南省的金融和城镇化发展水平都有了较大的跃升,但由于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相对滞后,导致了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耦合度呈现波动式下滑的趋势。因此,为了更好的提升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的引领作用,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作用下的投融资制度,提高金融体系的发展效率,不断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和服务方式,扩张金融资产规模,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推动金融发展规模、结构及效率的全面升级,满足城乡居民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而更好地加快河南省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城市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合理拉大城市发展规模,增加教育和科研投入,提高城乡人口素质,增强城市经济的创新能力,跃升城市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水准;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的内部结构和空间布局,以“产城融合”为目标,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耦合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实力,提升城市经济的就业能力;发展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解放和发展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以中心城市为战略基点,积极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加速河南省城镇化步伐,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大幅度跃升城镇化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强有力地拉动金融发展,最终实现城镇化与金融耦合联动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正斌.宁夏金融发展与城镇化关系的实证研究[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8(3):85-87.

[2]梁彭勇,梁平,任思慧.中国金融发展与城市化关系的区域差异[J].上海金融,2008(2):14-17.

[3]王楠,张晓峒.基于PVAR模型的金融数字化资源与城市化进程的关联性研究[J].情报科学,2011(10):1518-1523.

[4]郭江山.基于VAR模型的城镇化、工业化与金融发展动态分析-以河北省为例[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4):69-74.

[5]周战强,乔志敏. 金融发展、财政投入与城镇化[J]. 城市发展研究,2011(9):17-20+99.

[6]徐小林,刘春华,石文华,等.基于VAR模型对城镇化、工业化与金融发展变迁的实证分析-广饶案例[J].金融经济,2012(18):107-110.

[7]孙长青.基于VAR模型的城镇化、工业化与金融发展关系分析-以中原经济区为例[J].经济经纬,2012(6):17-21.

[8]AndersenP,Petersen N C.A procedure for ranking efficientunits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J].

Management Science,1993,39(10):1261-1264.

(责任编辑 王 炜)

城镇化发展范文第2篇

(一)首次立法及其适用时期(20世纪50—80年代)

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于1953年1月重新修订)。这部劳动保险综合法规对各项劳动保险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将工伤保险列在各项保险项目之首。该条例对于工伤保险的制度构成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例如:在保险费的征缴方面确立了雇主责任原则; 在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方式方面,确立了劳动保险基金与雇主分担责任的原则 在工伤待遇方面,包括了医疗和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三大部分,并确立了收入保障与就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当时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厂、矿,以及铁路、运输、邮电、工矿、交通事业和国营建筑公司等;实施对象包括了上述企业职工、学徒工、临时工和试用人员。

1953年1月,劳动部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对工伤保险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期还颁布了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管理章程、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名单和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规章。此后,国务院及劳动部、卫生部等主管部门又多次就我国工伤保险的实施做了补充规定。1957年2 月卫生部颁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职工健康比较严重的14种职业病纳入工伤范围,享受因工伤残和死亡的相关待遇。1978 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退休、退职工伤人员的待遇做了调整。1987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划分为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疾病等9大类,共99种。

《劳动保险条例》是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制定的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行政法规。自该条例规定并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对于保障企业工伤职工权益、安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诸多不足或较大的缺陷,诸如:工伤认定范围过窄且不规范,待遇标准偏低而不符合基本保障和补偿的要求,伤残等级鉴定缺乏统一标准和鉴定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有机结合等等。

自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已经平稳运行了15年的体系受到政治冲击而崩溃。工伤保险制度也进入了非正常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负责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管理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被停止活动,社会保险体系在中央政府宏观

管理层面上出现“真空”;“文革”的发生,打破了企业正常的缴费机制,原有的社会保险制度无法正常运转。1969年2月,财政部发出《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要求“国营企业一律停业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在营业外列支。”其后果是,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行为及其责任衰变为企业行为和责任。

此后,虽然《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仍然是企业处理工伤问题的法律依据,但由于劳动保险基金被取消,工伤保险费用在企业之间的少量调剂也不复存在,使得我国的工伤保障险机制丧失了其应有的社会性和互济性功能,在某种意义上从社会共济制度蜕变为雇主责任制度。工伤者的医疗待遇、经济补偿待遇和工资待遇全部由企业负担。企业的工伤风险难以分散,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

(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时期(20世纪90年代)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经济结构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劳动工资、用人制度、生活费水平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工伤补偿制度覆盖范围窄、缺乏社会互济和分散风险功能、工伤认定标准模糊、缺乏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的有效手段、不利于劳动力合理流动等的弊端也日益显露,难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

•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政府开始进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 1990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改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 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提出“努力改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2.《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

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经过前十年的改革,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已经或者正在发生重大的改变。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建立与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迫切任务便提上了议事日程。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了“要努力改革工伤保险制度”的任务。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框架,其中包括“普遍建立企业工伤保险制度”的目标。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把工伤保险制度作为五项社会保险之一规定下来,并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些都是改革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

1996年8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同年3月,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鉴定》(GB/T 16180—1996)。标志着对多年沿用的旧的工伤保险制度开始了一次全面的改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在我国首次把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工伤补偿三项工伤保险的任务结合起来,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其一,实行社会统筹,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分散工伤事故风险,使企业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其二,扩大实施范围,突破“全民执行、集体参照”的局限,把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各类企业及全体职工。其三,规范待遇项目和标准,使工伤处理有所遵循,维护有关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减少工伤争议。其四,实行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工伤预防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这些工伤保险改革的重要突破,为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但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在施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立法层次较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其强制力较弱,缺乏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权威。主要表现是:各地方开展工伤保险的进度先后不一,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天津、上海和西藏尚未实行社会统筹,对非国有企业约束力不强;近几年职工参保人数基本上在4300万左右徘徊 ,参保率未达到城镇职工的50%。

其次是制度不规范。全国仅海南省和广东省由地方人大立法,颁布了工伤保险地方法规,[25] 其他地区多以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规章实施;不少省份仅是原文照转,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因此出现了一系列管理的问题:一是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到位,甚至工伤保险无专人管理;二是认定程序不健全,工伤非工伤界定不严格,各地掌握的标准不统一,工伤争议较多,处理难度大;三是分散风险的社会化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一些应该由统筹基金开支的保险项目仍由企业负担;四是差别费率不规范。

第三,覆盖面仍然过窄。覆盖范围仍主要集中在国有和集体企业,绝大多数地区工伤保险不包含乡镇企业。而城镇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大多数没有参加保险。一些高风险的行业或大型企业没有纳入社会统筹。在未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企业中,大部分国有企业仍在继续执行劳动保险制度规定的工伤待遇。非国有企业的职工则缺乏必要的保障,对工伤职工只支付极低补偿金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外资、私营、乡镇企业,职工缺乏劳动保护、订立“生死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

第四,基金统筹层次过低。全国各地方普遍实行以市县为单位的基金统筹,调剂力度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方面,由于产业分布不均衡,一些高风险度行业(如采矿、化工等)企业集中的市县费率过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更大范围的资金调剂,各市都想留有足够的资金以防备大事故后的补偿,一些地区因而将某些必要的待遇排除在保险项目之外,造成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过高。

第五,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没有完全形成。有些地区没有按照不同行业特征和事故发生的管理确定差别费率,而是简单地按国有、集体、其他类型企业或工业、商业等类型确定不同费率,浮动费率也没有真正浮动起来。目前各

地实行的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仍停留在经济补偿和分散风险上,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的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探索,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工伤律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

1.我国职业安全与卫生保障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早期的工伤保险制度是针对工人赔偿而建立的。然而,事后的赔偿无法改变和消除损害的事实,无法遏制职业伤害事件的蔓延,也无力改变因失能而导致受伤害者及其家庭在社会生活中日益边缘化的结局。现代工伤保险的功能已不仅仅限于对工伤者给予赔偿,而是把它与工伤预防和全面康复结合起来。职业卫生与安全保障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社会发展与进步程度的标志。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加快了职业伤害保障方面的立法步伐,发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年)、《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以及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等特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条例。在职业病防治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以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一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目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和标准(2001—2002年)。在《职业病目录》中,我国法定职业病由原来的9类 99种增加到10类115种。我国职业安全与卫生保障法律框架已初步形成。 经过长期发展,职业伤害保险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立法最为普遍、发展最为完善的社会保险险种,形成了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若干通行原则,主要有:雇主责任原则,无过错赔偿原则,赔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科学鉴定标准和因工原则。其中“雇主责任原则”可谓职业伤害保险的立法渊源和理论基石。在雇主责任原则下,职业伤害保险呈现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即雇主承担全部缴费和赔偿的义务,受雇者享有获得完全赔偿的权利。

2.《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

2001年9月,劳动保障部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计划,起草了《工伤保险条例(送审稿)》呈送国务院。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组织下,条例送审稿先后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等30多个中央单位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多次听取企业、医疗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过数十次协调和讨论,形成了《工伤保险条例(草案)》。国务院领导也多次听取起草工作情况汇报。2003年4月,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工伤保险条例》,

并以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还制定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配套规章或政策文件,各地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2010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发586号令,对《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条目进行了修改,并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体现了对劳动者保护倾斜的立法理念,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利,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工伤保险条例》是在总结我国建立劳动保护法律制度几十年以来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贯彻《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若干年来的经验的基础上,从经济结构和就业形式多样化变动的现实状况出发,参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通行准则,制定的一部规范职业伤害保险关系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的立法层次,增强了强制力和约束力;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境内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其中;把以往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责任,科学地规范了相关的标准和工作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对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经过长期发展,职业伤害保险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立法最为普遍、发展最为完善的社会保险险种,形成了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若干通行原则,主要有:雇主责任原则,无过错赔偿原则,赔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科学鉴定标准和因工原则。其中“雇主责任原则”可谓职业伤害保险的立法渊源和理论基石。在雇主责任原则下,职业伤害保险呈现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即雇主承担全部缴费和赔偿的义务,受雇者享有获得完全赔偿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国家强制雇主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伤害赔偿。其次,工伤保险适用于所有雇主和受雇者,表明职业伤害的预防和救济是各类雇主的普遍义务。第三,国家以社会保险方式,强制雇主之间建立“分散风险、互偿损失”的风险分散机制和共济机制,保障劳动者应当获得的赔偿不受用人单位支付能力的限制,不因用人单位亏损、破产、解散和存续形态的变更而减少或中断。第四,雇主单方缴费,体现了雇主单方责任原则,以及雇主的直接责任和完全责任。第五,雇主对职业伤害事件不仅承担过错责任而且承担无过错责任(如因职工的疏忽而发生的伤害、在途事故等),体现了无过错原则及雇主的绝对责任。第六,当工伤认定有争议时,雇主负有举证责任,体现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城镇化发展范文第3篇

( 一) 以工业化建设为指导的城镇化 ( 1949 年—1978年)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近三十年时间, 国家“一五计划”所确定的总体战略是要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为目标, 有针对性的建设一批重工业城市。到文革结束时, 我国的城镇化有了小幅的提升, 这主要归功于数个“五年计划”和“三线建设”等政策性因素的推动。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就重建了一批重要的新兴工业化城镇, 如攀枝花、酒泉等。总的来说, 这段时间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相对缓慢, 计划经济色彩非常的浓重, 国家只单纯的重视重工业城市的发展, 而没有对城市进行系统性和科学性的规划。

( 二) 以改革推动为动力的城镇化 ( 1978 年—2000 年)

从1978 年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四大”召开再到上个世纪末,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持续不断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 城市化发展的水平也随着国家体制变革而进入了全面的复苏期。在市场经济环境的刺激之下, 资本因素成了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推手, 无论是外国资本还是不断壮大的私人企业再或者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兴起都吸引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 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过程。这一现象在具备地理优势的东南沿海地区表现的尤其突出。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国民经济和居民收入都经历了持续快速的增长。从此我国的城镇化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 三) 以城乡统筹为主导的城镇化 ( 2000 年—至今)

伴随着21 世纪的到来, 城镇化的发展进入了整合阶段, 城乡统筹发展格局日益明朗, 这一时期的城镇化特征突出表现为: 诸如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特大城市群出现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 城市的各种硬软环境都得到了改善, 产业结构也不断升级优化。当然在各个方面快速发展的背后问题也相当严重, 城镇化进程中长期存在的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日渐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城市和乡村的二元差距越来越大, 农业经营的现状和人力要素的配置都大不如从前了, 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谋生, 农村出现发展缓慢和停滞的怪相。各种先天的和后天的弊端相互叠加导致各种城市病不断涌现。

二、中国城镇化导致的负外部性问题

在看到中国城镇化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和文明进步以及人们生活水平、质量提高的同时, 也要看到由此带来的各种负外部性问题。所谓负外部性是指一个人或者企业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 使之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费用, 但后者又无法获得相应补偿的现象。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存在以下几种比较突出的负外部性问题。

( 一) 生态环境问题

一方面, 城市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因人口的大量集聚造成环境破坏等问题导致我国城市污染日趋严峻, 生态灾难不断涌现。另一方面,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意识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在强大利益的推动下为了维持经济的发展, 他们在本国范围内较好地保护资源和环境, 却通过将重污染、高能耗的工业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以过度开发和牺牲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等方式来减小对本国环境的破坏。

( 二) 资源问题

城镇化必然会带来城市人口激增、城市规模快速扩张, 但这一切都需建立在社会资源不断供给的前提下。因此物质资源得到满足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保障。然而目前我国资源稀少的瓶颈成了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阻碍。虽然我国资源总量大, 但存在人均占有量短缺、占有结构化短缺、资源浪费型短缺等问题。比如: 我国土地面积人均占有量和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都与世界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同时, 我国还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 很多城市都存在供水不足的现象, 因此国家不得大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另外虽然城市建设用地呈现紧张的态势, 但土地浪费现象却很普遍。以上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 三) 城市发展均衡问题

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存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内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整体看, 虽然我国已经在走城市群的发展道路, 但城市之间城际关系却不紧密, 城市群内部也存在统筹规划缺乏和协调机制有限等问题。另外占主导地位的城乡二元体制不仅从根本上制约了城镇化发展进程, 而且使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差距不断的被拉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 年我国基尼系数已高达0. 474。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城乡、城际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摘要:中国作为一个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 一直以来城镇人口远远低于农村人口。新中国成立以后,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扩张, 大量的城市不断兴起, 庞大的农业人口涌入城市, 即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幅提高, 也提升了城镇化水平。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 沿海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工厂大量建立起来, 促使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并在城市扎根。到2015年, 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6.1%。但在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率快速增长的过程中, 也带来了资源、环境、城市发展均衡等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发展历程,负外部性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辰利.论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源动力——基于1978-2012年数据的推断和检验[J].经济论坛, 2016 (01) .

城镇化发展范文第4篇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一种发展上的延续,新型城镇化的“新”重点就体现在它的布局和规划更合理。科学的规划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方向,所以,要通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合理布局。要调整优化产业生产方式,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协同推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转移人口;“四化同步”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列茨曾说,中国的城镇化建设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会是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进程的最主要的两件大事。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按照中央的部署,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成为我国现阶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支点,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提供中长期动力。本文拟从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生活方式城镇化、生产方式城镇化、生态环境城镇化等五个维度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进行辨析,以期更好地把握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科学内涵,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一、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的概念界定

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作为我国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模式,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着内在的联系。所以,研究新型城镇化,有必要对这二者的概念进行界定。

城镇化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一种非常常见的社会经济现象。对于城镇化的定义,不同学科会有不同的界定。人口学认为城镇化就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地理学认为城镇化就是区域内的人口在城镇集中的过程;社会学则认为城镇化就是生活方式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并最终提升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而经济学则从工业化的角度来定义城镇化,认为城镇化就是农村经济转化为城镇化大生产的过程。综合来看,城镇化就是在农业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下的人群向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发展的过程。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我国在新时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可以界定为:“新型城镇化是指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由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推动机制,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形成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城乡一体的集约、智慧、低碳、绿色城镇化道路。”[1]

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一种发展上的延续。新型城镇化并不否定传统城镇化,而是立足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在总结我国以往城镇化发展经验,汲取国外城镇化发展教训,为了适应现阶段国情而提出来的,其实质是对以往城镇化模式的扬弃,是一种在原有基础上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新型城镇化发展所展现的是一种在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文明的美好愿景。

二、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有所改观。但是,不可否认,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也确实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有的地方将把农民迁到城镇、 “赶”上楼当成城镇化;有的地方把扩大城镇的面积当作城镇化的重要甚至唯一指标;许多地方在城镇化建设中都存在盲目推进的现象,只注重“量”上的增加,而忽略了“质”的提升,结果导致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大刀阔斧的“造城运动”,由此出现了像鄂尔多斯那样的“鬼城”遍地的现象。同时,在进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地区和城市不注重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开发,甚至出现了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城镇化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城镇化建设,不是过去的、传统的城镇化,而是新型城镇化,是到2020年质量明显提高的城镇化。”[2]为此,我们要深入分析在传统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目的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有效规避这些问题,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人口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重“量”轻“质”的现象

这些年来,我国每年都要增加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城镇人口,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但是其中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转化成真正的城市居民。这些人群虽然已经“被城镇化”,但却因为没有拥有所在地的户籍,依然被排斥在大城市之外,享受不到作为该城市居民所应享有的福利待遇。这些工作和生活在大城市的农民工,在数量上都被统计进城镇人口,但实质上却很难融入进大城市的户籍体系中。

尽管我国的人口城镇化率的数据在不断提高,但是大多数农民依然被排斥在城镇之外。在2012年召开的第二次中国智库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对官方的统计数据提出了质疑:“在2011年达到6.91亿的城镇人口中,有一部分是‘被城镇化’的,有一部分是在大城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但更多的则是农民工,达到了159亿。”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也指出,现有的城镇人口中包含了太多的农村人口。据统计,2011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口总数相当于城镇总人口的23%,而在现有统计的城镇人口中,农民工及家属占总人口的27.5%[3]。由此可见,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工身份的转变问题将是城镇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促使大量的农村优质劳动力背井离乡来到城市,但我国存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却使这些工作生活在城市中的劳动力在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等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这种大量吸纳优质劳动力“进城”的人口城镇化方式已经造成了更大的社会问题,即农村中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

(二)土地的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虚假”现象

一些大城市出现了土地盲目、无序扩张的现象。在我国许多城市都出现了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等热潮,这种重物不重人的发展模式势必会在城市发展中造成一种“虚假繁荣”的表象。这些土地虽然在性质上已经成为城镇土地,但并未实现土地的真正有效利用。

一些小城市和城镇的土地规模虽然有所扩大,但是城镇化的质量并不高。一些小城市在进行区划调整从而使自己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些像医疗、教育、交通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却并未到位。尽管土地城镇化使乡村变成了城镇,但是实际上城镇还是城镇,乡村还是原来的乡村,这种情况下的土地城镇化仅仅是数字意义上的城镇化。

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对土地城镇化的过度依赖。1996年到2004年,我国城镇人口从2.99亿增加到5.2亿人,增长了74%,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却从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3.4万平方公里,增长了160%,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速度远远快于人口增加的速度。1999年到2007年,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7.2%,但是吸纳的人口只增长了4%[4]。这种城镇化只注重土地的开发,却没有与人口的城镇化相适应,仅仅是改变土地性质的一场“圈地运动”。

(三)生活方式的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转移人口不适应城镇生活的现象

城镇化过程中有大量农民迁出其原居住地进入城镇生活,但是由于农民在其原居住地养成的习惯,一些人与城镇环境格格不入,备受城市原住民的歧视,缺乏对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5]。因此,农村人口难以融入城镇生活将会是一个影响城镇化稳定发展的大问题。

有些农民虽然已经成为城镇人口,但是由于缺乏专业技能,因此,很难在城镇中寻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偏低,生活窘迫,这可能导致部分农民抵制城镇化,从而就会弱化城镇化的作用。

城镇与乡村相比,承载着更大的信息量和人流量。与城镇相比,农村相对保守、封闭。在生活方式上,农村人群即便在城镇里工作生活,也会显得保守,落后、狭隘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常常使他们与城镇格格不入,尤其在社会交往上,他们仍奉行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交往方式。因此,能否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在生活方式上的城镇化,是衡量城镇化发展状况的一个关键要素。

(四)生产方式的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与“四化同步”发展不协调的现象

“四化同步”发展的关键在于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区并未对工业化的发展方向进行定位,而是盲目地进行工业化生产,对资源进行过度地开发与利用,其结果就是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尽管工业化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工业产品,但是却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的浪费为代价的,并未对城镇化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指出:“如果说工业化是创造供给,城镇化则主要是创造需求,是拉动内需、拉动增长的持久动力。”所以,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是一种“供求与消费”的关系。但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有太多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镇化的速度远远超过工业化的速度,由此在一些城市中出现了宽阔的大马路、空荡荡的开发区的现象。工业化发展作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手段,对城镇化的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如果二者不能协同推进,就会出现城镇化的畸形发展。

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同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因而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业发展的步伐与城镇化进程不相一致,即使在其他方面都已经达到了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农业现代化的水平也远远达不到城镇化所要求的高度。

(五)生态环境的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实现发展的现象

在城镇化过程中,一些城市和地区不顾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片面要求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在活跃在大江南北的“雾霾天气”。高楼大厦虽然拔地而起,但是人们的生活环境却更加恶化了,弱化了城镇化发展带给人民的幸福感。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水体污染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水是生命之源。但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我国90%的河流都存在着污染现象,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城镇化的发展势必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而目前城市垃圾处理效率低下,处理方式落后,尤其在农村,因为生活垃圾的处置不当而造成的生态破坏,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由于大多数生活垃圾只进行简易填埋,我国600多座城市中有200多座城市已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垃圾围城”的城镇化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极大危害,更是对城镇化发展的一种自我否定。

尽管我国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产生了一些对我国未来可持续发展造成制约的问题。因此,能否很好解决传统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将成为关乎我国新型城镇化成功与否的关键。

三、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径

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是一系列公共政策的集合。正如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所说:“新型城镇化是以人口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落实职能、四化同步的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既是对我国传统城镇化发展的反思,又是转型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人口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目前官方公布的中国城镇化率为51%,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但这一数据是有水分的[6]。因为目前大量的农民工群体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但是其户籍仍在农村,因而算不上是真正的城镇人口。

有效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城乡户籍制度严重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所以,要逐步消除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建立按居住地进行登记管理的制度。要实现从数量上的人口城镇化向质量上的人口城镇化的转变,重点是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一样的权益。

2.积极推进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的均等化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像房价、医疗、教育等支出成为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定居的一个瓶颈。所以,一方面,国家要实行稳健的经济政策,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避免物价的大幅上升;另一方面,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外来常住人口与当地居民在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保证在城镇生活的农村转移人口都能享受到公平的公共服务。

3.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住房保障制度

要以解决城镇中转移人口的居住条件为重点,加快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增加对城镇转移人口的住房供给。此外,还要加大力度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和建设,优化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二)土地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必然要将更多的农村人口引入城镇居住,这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满足城镇化发展中日益增长的需求,所以,土地的城镇化实际上承载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规模与空间。因此,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新型城镇化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土地应用。

1.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维持生计的最基本保障,是土地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所以,要建立起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有效机制,对于因城镇化建设而需要出让的土地,要按照市场价给农民一个公正合理的补偿。此外,也要积极探索出一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模式,对征用土地要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土地收益归于农民;对于失地农民,要进行积极合理的引导,为农民工进城工作生活给予优惠政策。

2.提升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效率

各个地区和城市在进行城镇化扩张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城镇化人口的数量,不能盲目地进行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的建设。对于从农村征用过来的土地要进行合理规划和使用,提高城镇化建设用地的集约化程度;对于一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土地项目,要加强对其合理性与可行性的论证,确保土地真正发挥出承载城镇化发展的作用。

3.新型城镇化建设要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重点就体现在它的布局和规划要合理,科学的规划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方向,所以,要通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支撑作用的产业;另一方面,要做好基础设施的规划,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基础设施的建设适当向农村延伸,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

(三)生活方式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社会融合的必由之路

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否成功,其评判标准就是来自农村的转移人口能否适应城镇的生活。所以,让农业转移人口适应城镇的生活方式,将是实现社会融合的一个重要路径。

1.加强对农村迁入居民新的生活方式的引导

要充分尊重城乡居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农村迁入居民生活习惯的同时,对其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社区居委会可以组织一些活动,强化迁入居民对城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可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让迁入居民在最短时间内融入城镇生活。

2.开展针对农村迁入居民的技术培训

社区居委会可以为农村迁入居民开办免费的技术培训班,使其具有一技之长,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解决进城后的工作和生活问题。这样,可以减少迁入居民因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心理落差,从而更好地适应城镇的生活方式,更快地融入城镇生活。

3.对于生活困难的迁入居民要加大扶持力度

鉴于农村生活成本和城镇生活成本之间的差异,在实现迁入生活方式的城镇化过程中,要加大对那些生活拮据的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完善救助机制,让所有转移到城镇生活的居民都能享受到新型城镇化带来的福利,弱化城乡居民生活方式上的差异。

(四)生产方式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四化同步”的发展战略,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所以,要调整优化生产方式,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推进。

1.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的“两化”良性互动

新型工业化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供给”,没有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就不可能有新型城镇化的进步;与此同时,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又可以通过拉动内需来促进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能够有效拉动内需的功能,以此来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协同发展。

2.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强大优势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化高度发达的社会,所以,要以信息化为引领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方面,要基于信息化发展具有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等优点,充分挖掘其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拉动力量;另一方面,信息化作为当今世界发展的集中体现,更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源动力。

3.加快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

注重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水平,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

(五)生态环境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衡量指标

生态文明建设是十八大报告中“五位一体”总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意味着我国在未来发展中会特别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盲目追求 GDP的增长。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将会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一个衡量指标。

1.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生态环境城镇化的指导思想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人们打造一个优良的生存环境,所以,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当地环境的承载力,不能盲目开发,要根据实际需要推进城镇化。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进行迁移,使之远离居民区,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气要经过处理后再排放,遏制“雾霾天气”的蔓延。

2.进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建立节约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资源能源的保护机制,加强城镇化的生态建设,降低能源消耗,研发新能源,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从传统发展方式向可持续发展方式的转变。

3.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的新型城镇化的居民意识

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不仅需要对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根治,而且需要动员所有城镇居民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争当绿色生活方式的先行者。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建立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王素斋.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内涵、目标与路径[J].热点关注,2013,(4).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祝福恩,刘迪.新型城镇化的涵义及发展路径[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3,(4).

[4]发改委.中国城镇化存在四大问题[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1254478.html,2010-03.

[5]辜胜阻.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热点问题探索[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6]郭熙保,白松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四化”同步的根本出路[N].光明日报,2013-02-08.

责任编辑刘绛华

城镇化发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

为社会培养大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已经成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通识的人才培养目标。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创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方法已经成为各职业院校共同追寻的目标。为此作者远赴德国EBG对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学习,对我院今后的教育改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一、德国职业教育

目前,德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经济和科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支撑德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力量主要归功于德国人长期以来积淀下来的文化素质和德国发达的职业教育体系。而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被公认为是最核心的秘密武器,是促成该国强盛的关键所在。

所谓的双元制,就是职业技术院校和企业共同协作完成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是一种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本位、以“为未来工作而学习”为目标、以“职业活动的开展”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模式。首先职业教育机构将某一工种所需的职业能力按照由浅入深的规律划分为基础能力、专业能力、专长能力三个递进的层次,在不同层次的职业能力培养中,按照模块化实施教学。每一个教学模块的实施都是以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为基本培训场所。职业学校承担的是学生为形成某种职业素质、具备某项专业技能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教师通过启发式、讨论法、小组学习法先进教学方法的应用主要解决“为什么这么做”这个问题。企业主要通过项目教学、任务驱动等先进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具备“怎么做和怎么做会更好”的问题。所有的培训活动的组织都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变成了职业活动的指导者与咨询者,学生变成了知识和技能的主动获取者,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成功实施,归纳起来,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根本目标就是“为未来工作而学习”,明确的教学目标使得职业教育的内容紧跟社会生产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与企业的需求紧密联系了起来,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学习和就业的“零距离”接触。

(二)企业积极参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训,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校企合作办学。各种企业通力合作,不仅专门为学生的培训提供技能训练场所,也提供出实际的工作岗位使学生真正参与职业活动,这让学生与企业技术发展有了亲密的接触和交流。

(三)不管是在职业院校还是企业,在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多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方式方法的同时强调养成严格的规范化的操作习惯,这使得学生的实践技能不断提升。大批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劳动者的培养,为德国的企业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我院目前的现状及借鉴点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德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我院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进行借鉴。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职业教育是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的,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所急需的技术、管理、服务人才。要达到这一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必须紧跟社会生产技术的发展。确定行业的实际需求,开发出强调职业技能的培养,具有职业特色的、紧跟技术发展的高职教材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

(二)教学设计的改革。传统的教学设计简单的提炼出了相应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案的内容基本是抄教材,对学生的吸引力不是特别的大。借鉴德国的教学实施方案,我们应该要详细设计规定时间内要讲什么内容,采用什么教学方法。要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来确定教学内容,从咨询到评估,以学生为中心,老师在教学活动中主要起指导作用。使每一次课都让学生感到学会了“为什么这么做”或“怎么做”。

(三)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教育学家蒙台梭利曾说过“我听到的,我忘记了;我看到的,我理解了;我做过的,我记住了。”因此,德国的老师和学生都注重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性和实践性,强调学习中的互动和交流。专业理论课教学采用班级授课的形式,专业实践课采用分组教学的形式。我们学院在目前的现有条件下,不能完全照搬德国的小班教学,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并实施头脑风暴法、小组讨论法、项目法等等教学方法;教师也应该充分重视各种现代教学设备的运用,课堂中除了黑板、讲台、课桌外,还应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各种演示设备和实物教具等,以加强直观教学,做到通俗易懂,提高教学效果。

(四)师资队伍的培养。德国职业教育获得成功的一大重要因素是具有一支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的三高教师队伍,教师一般都是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在目前,我院的许多教师来自于各种高等院校,从学校进入学校的经历使得他们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在工程实践经验方面和教育教学方法方面有所欠缺。学校可以通过引进行业企业专家、鼓励教师参加企业锻炼、推进教师教育教学方法学习等措施来加以改善目前的师资结构问题,构建一支力量雄厚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双师结构的教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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