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范文

2023-12-08

土壤污染防治范文第1篇

施工现场沿周边连续设置围挡,不能有间断、敞开。围挡高度1.8m,并配有底座。 施工现场在穿越公路、乡村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设置统一围挡,高度1.8m。 围挡立面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

围挡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12.3.2场地 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野外工程含泥结碎石)处理,裸露场地采取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加工区场地面进行硬化,生活区、办公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固化等处理形式,以防止扬尘。 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12.3.3车辆冲洗

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车辆冲洗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能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12.3.4物料堆土堆放 施工现场无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要遮盖、封闭或洒水;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要封闭存放。

土方堆放时,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备土期间的堆土(湿土须翻晒),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不起尘。 12.3.5建筑垃圾处置

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产生 的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建筑物内清理施工垃圾,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合理清运。

施工现场内不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污水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至市政管网、江河或其它水体中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作业时,采取洒水、覆盖措施,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无法及时外运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并用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河道扩挖、堤防扩宽及其他土石方工程施工扬尘防治采取以下措施: (1)灰土的拌合采用厂拌法,采用路拌法时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等作业时,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 (3)道路基层养护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表面无浮尘。

(4)沥青混凝土采取厂拌,运输至施工现场时车辆要进行遮盖。 (5)路面基层清扫要采用人工洒水清扫。

的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建筑物内清理施工垃圾,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合理清运。

施工现场内不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污水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至市政管网、江河或其它水体中。 12.3.6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作业时,采取洒水、覆盖措施,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无法及时外运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并用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河道扩挖、堤防扩宽及其他土石方工程施工扬尘防治采取以下措施: (1)灰土的拌合采用厂拌法,采用路拌法时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等作业时,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 (3)道路基层养护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表面无浮尘。

(4)沥青混凝土采取厂拌,运输至施工现场时车辆要进行遮盖。 (5)路面基层清扫要采用人工洒水清扫。 12.3.7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1、安装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系统包含建筑环境监测(PM2.5、PM10监测、噪声监测)、气象环境信息采集等。

2、 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布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或季风下风向位置安装。

3、 扬尘防治人员负责采集、存储、传递空气质量、气象信息和现场扬尘情况等数据,提升现场扬尘防治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施工中PM2.5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78μg/m³或PM10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115μg/m³时,启动现场喷淋及其他应急措施。 12.3.8资料管理

1、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台账。

2、制定扬尘防治责任书、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应急响应预案、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检查整改记录、费用使用台账、车辆冲洗、监测数据记录等扬尘防治档案资料。

3、12.4扬尘防治教育

12.4.1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12.4.2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 12.4.3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12.5扬尘防治检查

12.5.1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12.5.2每月对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扬尘防治综合检查。

土壤污染防治范文第2篇

抚松县环保局自2018年开展“黑土地保卫战专项行动”以来,不断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全县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贯彻实施《黑土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出台了《抚松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签订了2018年度《抚松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二是認真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自2018年以来,完成了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核实与单元划定工作,为后续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奠定基础。全县共划定详查单元5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54个,全部录入国家土壤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三是开展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企业信息核实补充工作。全面开展产废企业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完成了抚松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建立了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高质量完成试点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加大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五是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督促产废企业建立其所产废物存放点,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追踪检查。

土壤污染防治范文第3篇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XX市2018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县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

按照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的通知》要求,我县今年4月份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并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逐乡(镇、街道)、逐村(居委会)、逐工业小区、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发现散乱污企业24家,其中提升改造类14家,关停取缔类10家。并对排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造册,实行清单制管理。关停取缔类企业执行“两断三清”标准;提升改造类企业明确了行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治理目标、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截止到9月底14家提升改造企业环保手续已办理齐全,提升改造完成;10家关停取缔类企业已全部关停取缔到位,实现了“两断三清”。24家“散乱污”已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制定了《海兴县“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对于提升改造完成的企业,加强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达到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手续齐全、持证达标排放的目标,我县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二)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县委、县政府对错峰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错峰生产方案,严格按照《河北省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开展了错峰生产绩效评价工作,我县采暖季共有错峰企业7家,按类别分为3家新型建材企业和4家不锈钢精密铸造企业。其中,3家新型建材企业按照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全部评为c类企业,4家不锈钢精密铸造企业由第三方专家实地进行绩效评价,全部评为a类企业,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了企业自身的错峰生产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了落实。

(三)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定期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并对当前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针对我县地处沿海地区,风干物燥的不利天气因素,要求各施工现场增加洒水次数,保持现场道路经常处于湿润状态。土方开挖和回填等必须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土堆必须覆盖严密,破损的防尘网必须及时更换。土方运输车辆尽量减少装载量,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干净,防止沿路撒落污染城市道路。积极推行防尘设施标准化,对现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覆盖等设施的材料质量和标准提高等级,使扬尘治理的各项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扬尘治理效果。积极推广在施工现场安装塔吊喷淋、雾炮、场内道路喷淋,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对各建筑工地派出监督人员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确保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河北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强化措施18条》,在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动态量化记分处理,同时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是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投入运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施,城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完毕并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对各工地进行实时监控指导。

四是严格落实“两个禁止”。自2015年开始,推行“两个禁止”,即禁止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和禁止砂浆搅拌,并于当年全部落实。目前我县区域内所有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四)环保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我县重点工作任务一家企业,为河北科健合成香料有限公司在线报警安装,该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安装,2018年8月安装完成,2018年11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五)上级部门督查问题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到目前为止共开展十三轮次(第十三轮次正在开展中)。共交办我县各类大气环境问题44件(其中“散乱污”整改不到位2件,应淘汰燃煤锅炉排查不彻底8件,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件,建筑工地未落实“6个100%”7件,料场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7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运行3件,秸秆禁烧问题4件,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1件,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件,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件)。对于交办的问题,我县建立健全了问题接收、交办、督办、查处工作运行体系。对已交办的问题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推进问题整改;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调查。截止到现在交办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计对22家环境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共计罚款141.26万元,共计对3家无法整改企业(包括两家散乱污整治不到位企业)关停取缔,共计拆除燃煤锅炉8台,查封扣押企业2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件。中央强化督察组已对前五轮21个问题进行了销号。销号情况良好,前五轮21个问题全部完成了销号工作。第五轮后问题销号工作还未开展。下一步,配合好上级强化督察,确保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问题不反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导交办问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对各项环保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坚决贯彻、全面落实,高层级、高强度、高频次、全方位推动各项环保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月一次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每周县长办公会例会,都把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题。

(二)细化方案,精心部署。印发了《海兴县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海兴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海兴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海兴县环境空气质量“争先进位、三年变样”实施方案》、《海兴县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各乡镇、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及县直相关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拉出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全链条、销号制管理,做到“压力层层传导、事事有人负责、环环能够倒查”。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县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分别成立了5个督导组,对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海兴县环保工作群”里实时公布,对工作不主动、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我们严肃进行约谈问责,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坚决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再次深入开展“回头看”,由点及面,加快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攻坚和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加大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偷排偷放危险废物、废品行为,推进海兴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不断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土壤污染防治范文第4篇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至2月,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7月至12月陆续公布,具体考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建造师行业中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知识点,供考生朋友们学习!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二)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的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三)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绿化责任制、加强建设施工管理、扩大地面铺装面积、控制渣土堆放和清洁运输等措施,提高人均占有绿的面积,减少市区裸露地面和地面尘土,防治城市扬尘污染。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措施,采取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止,重点是防治烟尘污染。对于扬尘控制,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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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

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

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

7、在场界四周隔挡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毫克/立方米。

(四)对向大气排放污染单位的监管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无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五)水污染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六)建设项目水污染的防治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井下环境影响评价。

(七)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

1、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或者剧毒废液。

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3、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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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5、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察、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进一步规定,水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的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立方米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八)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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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范文第5篇

1. 【名称】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公布 通报24件环境违法案

【来源】:人民网

【概要】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环境保护部网站今日通报2015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24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2. 【名称】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需1.84万亿元 投资严重不足

2015年11月20日09: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概要】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今天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的投融资需求及影响》研究报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 直接投资共需1.84万亿元,中央财政投入规模相比实际需求落差较大,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仍然存在投资总量严重不足等问题。

3. 【名称】北京45个政府部门再晒2428项权力清单

2015年11月20日14:48

【来源】:北京晚报

【概要】北京市45个政府部门2428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届时,连同上半年以清单形式对外公 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行政职权,45个政府部门的4668项行政权力和116项责任清单,将首次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今后,什么事 情归哪个部门管,市民只需点击首都之窗等门户网站就能查到。

4. 【名称】环保部: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的重要原因

2012年12月28日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概要】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公布2011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 国已连续三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 凸显。

5. 【名称】我国自然生态系统退化问题仍十分严峻

2012年12月27日20:33

【来源】:法制网 【概要】林业部门将积极构建六大体系,即: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以优化生态布局,拓展生态空间,增加生态总量,为建设生态文 明奠定坚实基础;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体系,形成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的生态修复工程体系,以重大工程推动全国自然生态系统的全面修复;生态产品生产体系,最大 限度地提升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为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发挥特殊作用;支持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包括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 投入政策,完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加大对林业能力建设支持力度;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强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 生态文化体系,重点是培育崇尚自然文化、节约文化、生态道德,丰富生态文化载体,广泛普及生态知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 部分,成为全社会的主流道德观。

6. 【名称】要深入学反复学持续学着力提高效果

2012年12月26日15:50

【来源】:法制日报

【概要】座谈会上,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党组书记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就业和社 会保障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推进文化建设等方面,交流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体 会、新举措。

7. 【名称】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中的特殊功能

【来源】黄勤 《 光明日报 》( 2014年02月01日

【概要】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组成之一,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发挥重要的成员功能,还要 与其他“四大建设”融为一体,共同发展,齐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而,其地位更突出,功能也更特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 到“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特殊意义和作用机制,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8.、

【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2015-05-06 02:4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概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 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 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9. 【名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来源】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25日 11 【概要】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范和监督、约束力量。没有制度建设的制定、执行和完善,就没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发展和完成。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前提条件,缺少 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其他各项建设必然会受到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制度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计划 性。

10. 【名称】环保部:8种环境违法行为 30天内按日计罚

2014-10-21 09: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概要】 新环保法提出,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授权地方性法规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

1 【名称】新“大气法”出了哪些狠招?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年09月01日第04版) 【概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刚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的新“大气法”放出了诸多狠招,对政府要求明确考核,强化责任;对企业要求更高,计罚更严;对民众开放监督,积极引导。相信如能将新提出的治污“狠招”认真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保护大气环境,蓝天常驻将不再是奢望。 2 【名称】环保部印发通知 将对供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察 【来源】经济日报

【概要】随着供暖季来临,环保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供暖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并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供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环保部将对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3 【名称】大气污染举报最多 【来源】城市快报

【概要】据环保部昨日通报,今年1至6月,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696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的案件占受理总数的77.6%,大气污染仍然是举报首因。经各地环保部门查处,举报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497件,占举报总数的71.4%,各地环保部门已对这些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及时解决了群众举报的大气污染问题。 4 【名称】环保部3月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发现问题88项 【来源】铜陵日报

【概要】今年3月份环保部对我国52个市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共发现超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等突出环保问题88项,其中,江苏发现问题最多共有37项。此外,环保部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运用好无人机这一“秘密武器”,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开展空中巡查,实现无人机执法检查常态化,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做好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 【名称】大气污染防治不能止于预警约谈 【来源】福建日报

【概要】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明,将“预警约谈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地区人民政府”,这种问责机制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是,如果一个地区的空气质量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改观,那么这组动态检测数字难免存在时升时降的反弹问题。如此,再多的“预警约谈”,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还是治标不治本。由此可见。防治大气污染,绝不能止于预警约谈,只有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监督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头顶的一片蓝天。 6 【名称】我国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研究项目 【来源】铜陵日报

【概要】我国大气污染来源多样、成因复杂,这些都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提出了新的迫切的需求。为了向不同阶段和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基础理论和技术支撑,国家启动了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是治理雾霾及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目前进入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制订了较全面的主要任务,科技部近日将就这项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更好的防止大气污染。 7 【名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与会人员建议与新修订环保法做好衔接 【来源】检察日报(2015年07月01日 第002 版) 【概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修订草案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做好衔接,建议增加增加关于大气质量管理要求的内容,并对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进行具体规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重违法者采用强制手段停产停业。尽量从源头上解决违法、执法问题,完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8 【名称】三大区域空气质量环比转差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年11月17日 第001版)

【概要】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5年10月京津冀、长三角、珠 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总体来看,10 月京津冀、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同比转好,环比转差;PM2.5、PM10和S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明显下降,环比上升O3超标率同比有所降低。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同比、环比均转差,PM2.

5、PM10和N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环比均上升,O3超标率同比有所升高。 9 【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再次专门听取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年06月30日 第001版)

【概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 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陈吉宁在报告中介绍了全国大气污染治理中采取的五项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果,并对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六项综合性建议。同时指出,我们应按照审议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执法工作,使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10 【名称】国六排放标准将严控排放物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5年9月18日 第014版)

【概要】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处长对媒体表示,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六阶段的排放标准,预计2016年底完成。如今,提前在全国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而这也是促使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制定的条件。根据当前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六阶段排放标准会进一步加严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总体目标是在五阶段排放标准基础上加严30%,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确保标准可行可用,深入贯彻落实排放标准,从而更好的改善环境质量。

1.名称:大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概要:政策背景。绿化意义。重点领域。环保部门措施。 2. 生态文明建设首入国家五年规划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概要:有关第四届中国上市公司领袖峰会的报道引出新能源方面成为了重点。(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等。)

3. 绿色革命兴起,纺织行业走生态路线 来源:中国企业报

概要:自十三五写入生态文明建设之后纺织业的转型方向。如:提高门槛,节水新标,

1. 【名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领导之声】

【概要】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 议》)。作为本届政府执政以来第一份全程组织、完整实施的五年规划,也是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5年规划,将为中国“十三五”乃至更长 时间的发展指明方向、描绘蓝图。 2. 【来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姜耀东:

【名称】在环保和生存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概要】作为十八大后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议》重点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并且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 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通过“十三五”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具体化、规则化、操作化。

3. 【名称】环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 【来源】新京报

【概要】在今年五中全会召开前,中央、国务院也会对“十三五”规划制定作出部署和指示。同时,国家发改委也会通过召开规划工作培训研讨会,赴各地及研究机构调研等多种形式,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对国家“十三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 4. 【名称】十三五规划十个目标公布 生态文明建设首度写入 【来源】新京报

【概要】人民日报公布“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

1、保持经济增长,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4、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5、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6、改革体制机制,

7、推动协调发展,

8、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9、保障和改善民生,

10、推进扶贫开发。其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首度写入五年规划。 5. 【名称】“十三五”规划解读:生态建设首次入五年规划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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