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

2023-06-02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职工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结合我所管部门实际,将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划分各个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将“两个责任”融入到业务管理工作中,既抓好了分管工作又带好了分管部门人员队伍,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细化体系

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一岗双责”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研究、同检查、同验收、同部署,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营造风正气正的廉洁环境,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抓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强修养的带头人、模范表率的带头人、团结务实的带头人、勤政廉洁的带头人的工作氛围。抓住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节点,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纪律要求和典性的通报材料,及时做好提醒,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度的的自觉性,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四、坚持以身作则,增强拒防变的能力。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一直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自觉加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做到四个管好:

1、把自己管好。

2、把队伍管好。

3、把家人和身边人员管好。

4、把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管好。达到明辨是非,坚定信念,遵章守纪,自警自励,自尊自省的目的,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内容摘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关键词】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两个责任 分责 定责 履责 追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红古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旨,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位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健全制度,强化追究,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为加快推进全区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力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整充实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主要领导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切实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坚持把检查考核作为促进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抓手,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年中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年终由县级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2年以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15家单位和15名领导干部取消了评先选优资格。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用人机制。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干部任用上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对拟任用干部的任用意见,坚决整和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

四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了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强了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了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五是强化权力制约,加强风险防控。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初步建立起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类预警、谈心疏导、按需施教、跟踪落实,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提高工作执行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工作的监督检查,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进资金、纪律作风、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进度的10多家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保证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作风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盯紧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对春节、五

一、中秋等节假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8起典型案例和34家单位予以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72名干部给予了严厉问责,机关纪律和工作效能得到明显好转和提升。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提升警醒震慑能力。调整充实了区委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区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创新“1+5”司法协作查办案件机制,制定了区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移送规定,建立了办案人才库等,明确工作职责和职能,强化组织协调,形成了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是,此项工作的任务依然还很艰巨,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 “两个责任”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履行职责,支持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重大任务中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可以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

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一)强化 “分责”意识。“两个责任”的提出,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提出“两个责任”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两个责任”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要求各级党委既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要求各级纪委既要承担“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又要履行好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所应负的“监督责任”。强调“两个责任”,使二者的责任更加明确,责任界线更加清晰,责任内涵也得到了深化和拓展。

二是明分“两个责任”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要求“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亦即明确党委与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本分,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相匹配。这有利于解决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不清、失责难究及其所导致的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改进;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只当“领导者”而不当“执行者”和“推动者”的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度和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得到实质性提升;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纪委在纪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使纪委从大量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总之,明分“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保证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地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强调“两个责任”是要求在协同作战中各尽其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这就要求党委和纪委在履责过程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证,并注意纠正纪委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细化 “定责”设计。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要精细设计其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一是“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党委统一领导、分层定责、纪委专责。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使党委班子集体及其所有个体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都能分担主体责任。对纪委监督责任内容的设定,必须有利于纪委“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同时有利于纪委抓实抓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二是“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明确责任。要明确党委的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导责任(对本级党委各部门、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察、指导,组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示范责任(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勤政廉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明确纪委的监督指导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开展对同级和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加强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等)、检查考评责任(包括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等)、组织协调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等)、正风肃纪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做好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法规、纪律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等)、问责惩处责任(包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究,查处违纪案件,并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等)。

(三)强化“履责”监督。加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是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的关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重点是要强化党委的责任意识:首先,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意识。党委书记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主抓”力度大不大。这就要求党委书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抓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上的工作,努力做到直接抓、直接管,具体抓、抓具体。其次,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各部门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没有他们的“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势必沦为空谈。这就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和党委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项担在肩上,毫不懈怠地抓实抓好。最后,强化“群策群力”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借助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走“群策群力”之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媒体舆论、人民群众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助推作用,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纪委也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监督同级党委的自觉性。

二是规范履责行为。围绕“怎样履责”的问题,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使党委和纪委的履责行为规范化、程序化。重点是要明确党委班子、党委部门、领导干部和纪委履行各自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在贯彻落实责任制方面承担的所有工作都有程序、所有程序都有控制、所有控制都有标准,使履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履责监督。在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等制度的同时,创新检查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监督模式。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认真履职。选择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四是加强考核追责。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既要加强考核,又要改进考核,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四)硬化 “失责”追究。中央《决定》在提出“两个责任”时,强调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证。

一是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追责有据。加快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党委及其负责人和纪委的责任。建立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一、抓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乡党委、政府、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了乡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了《庐镇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对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乡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乡直各单位签订了《20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乡党委书记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乡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各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风廉政法规。组织乡村干部观看了《四风之害》和《蜕变与悔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使乡村干部从心灵深处受到震撼。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共发送廉政短信6条。9月1日乡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接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按时完成了2篇“中国梦.我的梦.我的纪检监察”征文和1篇《乡镇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如何进一步发挥》课题调研任务。

三、抓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基层站所的事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定期公开和重大事项公示公告即时公开制度,公开内容每季度报乡纪委审核备案,力求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廉政风险防控

扎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实现“三资”监管常态化和长效化,要求各村坚持按季度报账,“三资”中心及时做账。6月下旬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由乡纪委牵头,抽调财政、农经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对全乡13个村2011-2013年村级财务及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落实整改。扎实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实行村级重大决策事项申报备案制度。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每季度填报履职情况,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五、抓作风效能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3月初,修订完善了《庐镇乡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了学习、签到签退、值班、请销假、考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文印、采购、财务管理、工作奖惩等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乡纪委和效能办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兑现奖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与去年同期相比,文件会议减少了四分之一,“三公经费”减少了三分之一。

认真组织开展了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部署学习会,开展了自查自纠、财务检查、明察暗访,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乡村党员干部向党组织签订公开承诺书86份。

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8月底结束,乡纪委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村重新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相关制度》,主要从考勤、值班、学习、会议、“三资”管理、接待、用车、重大事项实施、“三务”公开等十二个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各村正在报乡纪委备案,从10月1日起执行。

六、抓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我们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下达整改通知书,从根本上转变干部作风,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和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民生工程实施、涉农资金发放、项目工程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推进效能问责,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七、抓案件查处,维护党的纯洁性

乡党委把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结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党的纪律,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截止日前,共受理信访案件4起,其中3起已信访了结,有2人受到组织处理,还有1起正在调查核实。乡纪委自办立案案件2件,已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二次审理。

总之,今年以来,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到位,乡纪委工作主动性不强,监督检查不深入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督查体系和方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开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Xx镇党委、纪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乡党委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明确主体职责定位,承担好主体角色,落实好主体工作任务。乡党委全面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的要求,研究确定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11个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责任主体、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xx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乡党委书记同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乡直单位支部书记一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重点安排,从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点燃激情想干事、真抓实干干成事、从严要求不出事、齐心协力做好事”的干部队伍,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把思想建设作为廉政建设的“第一防线”,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政策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一是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组织乡机关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了观看《焦裕禄》电影,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宣讲了《群众路线》以及《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思想》,到虎庙山实地学习高文毓14年坚持绿化荒山先进事迹,到学张乡参观了杜柏实纪念馆、开展了“进万家门、访万家情、谋万家事”活动,不断增强宗旨观念,筑牢思想之魂;二是加强廉洁警示教育。在机关设立了廉政文化专栏,更新八项规定精神、廉政漫画、廉政故事专栏;组织乡机关干部和农村“两委”主干到县看守所、县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了《卡住公款送礼》、《反对铺张浪费》、《被洪水冲垮的防线》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居民组长200余人集中收看了《作风建设在路上》专题片,机关干部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分组讨论,写出了观后感,不断增强敬畏观念,树立廉政意识;三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学习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县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新《信访条例》,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政策规定,不断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法纪红线意识。

三、狠抓整顿,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要求

一是加强纪律作风整顿。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工作纪律整顿的要求,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四风”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关于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便民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狠抓纪律作风整顿。考勤方面明确了各类事假的具体时限、请假审批程序、上班工作纪律、违反制度处理办法,上班执行每天早上签到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由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坚决禁止口头请假,电话请假,离岗后请假;机关值班方面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各值班小组轮流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班次,明确了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值班职责、值班纪律。针对乡机关离县城较近,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问题,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晚上必须在乡机关住宿,认真做好值班安排公示,值班工作事项处理,值班记录规范填写。节假日期间,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进行定点封存。乡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机关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和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事先不做安排、不打招呼,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和值班情况,工作日期间是否坚守岗位,是否从事于工作无关的活动,电话确认是否按照乡政府安排下乡或者外出参加会务活动,班子成员是否坚持领导24小时带班,人员全天候值班,值班记录是否规范;电话随机抽查各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值班电话是否畅通、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及时通报批评,保持了乡镇机关工作的井然有序

二是加强“吃拿卡要”整顿,规范权力运行。对各站室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梳理,公开了低保、危房改造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资金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公开了站室联系电话和举报监督电话,对群众反应的低保不公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户70余户。

三是整顿会风。我们把治理会风作为整顿内容,严肃纪律,从严要求。一是严格履行请假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逐个签到,会议主持人逐人点名。二是严明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严禁吸烟,严禁接打电话,严禁私自交谈,参会人员要认真聆听笔记,全面掌握好会议精神。三是规范会议程序。会前做到充分沟通,积极酝酿,认真准备,各项工作安排由各站、室负责人向各自分管负责人汇报,分管负责人汇总后向主管领导汇报,按照工作性质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主管领导在会议上统一安排,党委书记最后强调。规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对会议安排的事项要体现党委、政府意图,体现群众利益,会议语言力求精炼准确,措施办法扎实到位,时间任务具体明确,检查督查及时跟进,切实把会议开短、开精、开出实效。

四是开展了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和收送红包专项整顿。我们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先后两次制定《xx乡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实施办法》、《xx乡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实施细则》,完善了各项申报制度,对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办理婚丧事宜实行申报制度,2014年申报备案8起,2015年申报备案2起。在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干中开展了收送红包行为专项排查、个人承诺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四、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加大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针对机关工作纪律松弛的问题,制定出台了《xx乡机关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机关值班制度、工作去向告知制度、包村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制定出台了《xx乡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全面规范机关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接待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和节能管理;针对农村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行为,制定出台了《xx乡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实施办法》,给全乡村组干部进行了传达解读,进一步控制办事规模,严格申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农村组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组级干部容易腐败的问题,制定出台了《xx乡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全面实行组级财务、账务“双委托管理”制度,加强对组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坚持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在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中,组织办公室开展了8次工作纪律情况、值班情况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对干部包村下乡情况进行了现场突击核查,对3起违纪行为在全体机关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认真执行县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协调乡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力量,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巡回检查,营造了弊革风清的换届环境,确保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对组级财务的审计检查,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按照程序进行核实或查处,2014年立案3起,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今年已核结2起县纪委批转的线索,办结案件2起,对2人给予党纪处分。

六、多措并举,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

为有效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干扰,维护正常换届秩序,我们制定了《中共xx乡纪委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实施方案》,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落实。一是严明换届纪律,做到警示教育在先。我乡认真安排开展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县纪委等四部门关于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六个做到、六个严禁”和省纪委办公厅严厉查处9种贿选行为的规定及时张贴到各自然村醒目位置,在阳光农廉网上进行公开,各村利用喇叭广播广泛宣传换届纪律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纪委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选委会成员、农村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220人集中学习了换届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教育在先。

我们全面推行乡党委、乡纪委和候选人、竞选人集体谈话制度,在村支部换届前,乡党委、乡纪委和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组组长、被推举审查确定为支委候选人共64人进行了一次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乡党委组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干部、参选人员、村民代表以及广大党员就严守换届纪律进行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在各村进行了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换届乡党委利用半月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由乡综治办统一登记,乡党委书记亲自批转督办,一般问题由包村干部牵头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由乡党委研究集中解决,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3起,化解信访难题4个,为全乡换届营造了和谐的环境氛围。我们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加强值班接访和下乡接访工作,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安排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程序要求,确保换届工作质量。 我们制定了乡、村两级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图、进度安排表,实行全程签字和录像制度,严防步骤缩水、程序走样,做到责任明晰、有据可查。我们还加强现场督导,要求乡党委班子成员到所包村驻村蹲点,帮助解决问题,每一个环节必须现场指导监督。乡纪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民政办组成联合巡回检查组,根据各村换届工作进度安排,就换届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收集汇总违法违纪线索,配合县纪委查处了1起村支委贿选案件,对1人进行立案查处。

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我们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乡党委班子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接受教育,带头走访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摆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的差距和不足、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班子共征求意见208条,其中肯定意见8条,四风方面存在问题162条,意见和建议17条,其他21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乡党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详细梳理汇总,深挖思想根源,达到了挖细、挖实、挖透,见人、见事、见思想的要求。班子成员都按照要求严肃对待,认真准备。我们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考核督察力度,开展厉行节约活动作为具体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我们不断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牌。工作日期间,办公室将机关干部每天工作去向,包括外出开会培训、下乡、在岗情况,在机关门口的告知牌上进行公示;设立了便民服务台,公示了乡领导班子和站室负责人的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更换了机关办公室门牌,每个房间由原来的姓名门牌更换为具体职务门牌,方便了群众找人办事,树立了新的作风。

八、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我们坚持在严明纪律中促进作风转变,在作风转变中实现新的作为。从今年5月初开始,我乡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建万家档、谋万家事”活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分片包村,逐户登门走访,详细了解每个家庭基本信息、成员信息、住房交通、承包土地及种养殖、成员就业收入、成员参加医保社保、计划生育、家庭需求、纠纷、今后发展设想、对乡村干部意见及帮扶等12类民情基本情况,填写《xx乡民情档案登记表》,摸清全乡11485个农户(包括917个党员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和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建立民情档案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户户建档案,人人有信息,群众困难按需服务,集中解决。通过初期走访活动,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平稳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户90余户,为真正困难群众办理了低保手续;多方筹资3.5万元,及时解决了闫家庄村特困户闫明计的住房难题;为流落我县10余年的河南济源智障老人李猴联系上亲人,使其和亲人顺利团聚。

在做到以上工作同时,我们也存在工作部署安排多,检查督促少,严格追责力度还不够,一些工作还不深入,一些工作还有空挡。2015年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开展流动宣传栏入村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重点是加强组级财务管理,出台具体管理制度,限期整改落实。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内容摘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关键词】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两个责任 分责 定责 履责 追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红古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旨,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位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健全制度,强化追究,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为加快推进全区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力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整充实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主要领导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切实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坚持把检查考核作为促进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抓手,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年中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年终由县级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2年以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15家单位和15名领导干部取消了评先选优资格。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用人机制。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干部任用上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对拟任用干部的任用意见,坚决整和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

四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了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强了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了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五是强化权力制约,加强风险防控。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初步建立起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类预警、谈心疏导、按需施教、跟踪落实,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提高工作执行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工作的监督检查,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进资金、纪律作风、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进度的10多家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保证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作风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盯紧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对春节、五

一、中秋等节假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8起典型案例和34家单位予以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72名干部给予了严厉问责,机关纪律和工作效能得到明显好转和提升。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提升警醒震慑能力。调整充实了区委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区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创新“1+5”司法协作查办案件机制,制定了区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移送规定,建立了办案人才库等,明确工作职责和职能,强化组织协调,形成了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是,此项工作的任务依然还很艰巨,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 “两个责任”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履行职责,支持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重大任务中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可以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

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一)强化 “分责”意识。“两个责任”的提出,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提出“两个责任”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两个责任”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要求各级党委既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要求各级纪委既要承担“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又要履行好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所应负的“监督责任”。强调“两个责任”,使二者的责任更加明确,责任界线更加清晰,责任内涵也得到了深化和拓展。

二是明分“两个责任”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要求“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亦即明确党委与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本分,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相匹配。这有利于解决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不清、失责难究及其所导致的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改进;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只当“领导者”而不当“执行者”和“推动者”的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度和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得到实质性提升;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纪委在纪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使纪委从大量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总之,明分“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保证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地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强调“两个责任”是要求在协同作战中各尽其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这就要求党委和纪委在履责过程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证,并注意纠正纪委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细化 “定责”设计。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要精细设计其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一是“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党委统一领导、分层定责、纪委专责。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使党委班子集体及其所有个体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都能分担主体责任。对纪委监督责任内容的设定,必须有利于纪委“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同时有利于纪委抓实抓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

二是“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明确责任。要明确党委的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导责任(对本级党委各部门、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察、指导,组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示范责任(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勤政廉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明确纪委的监督指导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开展对同级和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加强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等)、检查考评责任(包括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等)、组织协调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等)、正风肃纪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做好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法规、纪律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等)、问责惩处责任(包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究,查处违纪案件,并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等)。

(三)强化“履责”监督。加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是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的关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重点是要强化党委的责任意识:首先,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意识。党委书记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主抓”力度大不大。这就要求党委书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抓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上的工作,努力做到直接抓、直接管,具体抓、抓具体。其次,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各部门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没有他们的“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势必沦为空谈。这就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和党委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项担在肩上,毫不懈怠地抓实抓好。最后,强化“群策群力”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借助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走“群策群力”之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媒体舆论、人民群众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助推作用,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纪委也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监督同级党委的自觉性。

二是规范履责行为。围绕“怎样履责”的问题,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使党委和纪委的履责行为规范化、程序化。重点是要明确党委班子、党委部门、领导干部和纪委履行各自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在贯彻落实责任制方面承担的所有工作都有程序、所有程序都有控制、所有控制都有标准,使履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履责监督。在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等制度的同时,创新检查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监督模式。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认真履职。选择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四是加强考核追责。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既要加强考核,又要改进考核,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四)硬化 “失责”追究。中央《决定》在提出“两个责任”时,强调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证。

一是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追责有据。加快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党委及其负责人和纪委的责任。建立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新旧制度变动频繁,多元文化交织碰撞,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国企因其特殊地位,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权钱交易的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增大;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一些腐败案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妨碍了企业廉洁发展。有的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还存在流于形式,缺乏责任追究;有些党组织缺乏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一些企业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不力;在一些企业中,由于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存在弱化的倾向;从纪检监察工作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看,普遍存在教育较强而惩治力度偏软的问题;个别纪委书记仍有缺位、错位,不履职、不作为的问题。对此,必须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分散、腐败案件频发、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两种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国有企业的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公司改革发展的大势,紧密结合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创新监督方法、路径和手段,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把握好纪检监察机构相对独立的监督职责,不推脱、不依赖、不懈怠,重视决策参与的监督,坚持提醒谈话的监督,善用督促整改的监督,强化企业效能的监督,突出查办案件的监督,积极预防治本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保障作用,保障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三、细化任务措施,推动两种责任落实到位

(一)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国资委主任张毅要求: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着重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企业改革发展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阳光央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要把自己摆进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表率。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我们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等,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研究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公司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二是建立上行报告和下行传导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班子成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制定和规范了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向上级纪委述职述责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化、程序化。要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与薪酬奖励挂钩,提高责任考核评价的操作性和科学性。要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

(二)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主要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工作的直接责任,切实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总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制度执行情况、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职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保护好国有资产和职工群众利益。

一是加大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力度,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作为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年中责任制抽查和年底检查相结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干部的监督。

三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对各级纪委书记兼职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清理,坚决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行政业务工作的要求,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检查,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通过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企检共建,廉洁文化宣传等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五是以公开为龙头,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保廉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抓好内部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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