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管范文

2023-09-22

广告监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1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

1.1 美国次贷危机

美国抵押贷款市场分“次级”(Subprime)及“优惠级”(prime),它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条件作为划分界限的。次级贷款,指的就是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的住房贷款。

2001年至2004年,美联储实施低利率政策刺激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美国人的购房热情不断升温,次级抵押贷款风靡一时。2005年至2006年,随着美联储17次加息,美国房地产市场逐步出现降温迹象,但是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也并未因此而停住脚步。 放贷机构为了竞争,不断放松放款条件,一些贷款机构甚至推出了“零首付”、“零文件”的贷款方式,即借款人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且仅需申报其收入情况而无需提供任何有关偿还能力的证明。宽松的贷款资格审核成为房地产交易市场空前活跃的重要推动力,但也埋下了危机的种子。与此同时,次级抵押贷款被证券化了。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指的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再配以相应的担保和升级,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次级抵押贷款证券,被美国的金融机构做到了全世界,危机发生,全球就为美国的次级债买单。

在进行次级抵押贷款时,放款机构和借款者都认为,如果出现还贷困难,借款人只需出售房屋或者进行抵押再融资就可以了。但事实上,由于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借款人很难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即使能卖出,房屋的价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偿还剩余贷款的程度。这时,危机就发生了。危机一旦发生,就必然引起对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悲观预期,这就会冲击贷款市场的资金链,进而波及整个抵押贷款市场。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价格也会因为房屋所有者止损的心理而继续下降。两重因素的叠加形成马太效应,出现恶性循环,使得危机愈演愈烈。

1.2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到2007年爆发,至今已经经历了4次大的冲击波。第一波冲击始于2007年8月份。当时危机开始集中显现,大批与次级住房贷款有关的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被迫进入“降息周期”。第二波冲击始于2007年年底至2008年年初,花旗、美林、瑞银等全球著名金融机构因次级贷款出现巨额亏损,市场流动性压力骤增,美联储和一些西方国家银行被迫联手干预。第三波冲击发生于2008年3月份,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濒临破产,美联储紧急向其注资,并大幅降息75个基本点。第四波冲击发生于2008年7月。美国两大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机构美国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房利美)和美国联邦住宅抵押贷款公司(房地美)陷入困境。美联储拟注资250亿美元。第五波冲击发生于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的破产最终引爆全球金融危机。

2 全球金融危机的原因分析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监管缺失是本次危机的直接原因。金融监管缺失使一些国家的金融失去监管,使金融杠杆不适当的放宽放大。

监管松弛和内部管理松弛是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根源。监管松弛表现为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管理层缺乏及时全面掌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动向和真实信息的有效制度安排及措施手段,缺乏对有关从业人员行为的有效约束,奖罚不明,渠道不畅。金融监管松弛的例子有很多。2008年12月15日 ,美国华尔街传奇人物、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前董事会主席伯纳德·麦道夫因涉嫌证券欺诈遭警方逮捕。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麦道夫一直向其客户承诺每月约1%的投资回报,无论大环境如何他从未亏过。据估算,投资者们损失可能高达500亿美元。受害者名单却越拉越长,既有来自美国、欧洲和亚洲众多银行和机构的投资者,也有为数不少的对冲基金,学校、慈善基金,甚至还有许多和他同为犹太裔的富翁。全球多家著名金融机构损失惨重。随着越来越多的案情细节浮出水面,美国公众的情绪从震惊演变为愤怒——在麦道夫涉嫌欺诈的二十年时间里,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金融作家Gunther Karger已经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总检察长投诉,要求调查该委员会主席考克斯和其他委员是否履行了各自的职责。震惊全球的麦道夫案风波还未平息,美国又一起“大规模商业欺诈案”浮出水面。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以涉嫌“大规模商业欺诈”指控得州的亿万富翁、斯坦福金融集团的董事长艾伦·斯坦福及其旗下3家企业欺诈80亿美元。多年前,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曾发现美国得州大亨斯坦福集团涉及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一些专家认为这是即将发生大问题的信号,但监管机构每次都让该公司缴相对小额罚款了事。近期,英国版麦道夫—一名外汇交易商涉嫌欺诈4000万英镑被捕。这是英国第一次因信贷紧缩而引发的大型案件。金融监管缺失状况从上述典型案例可见一班。

3 加强金融监管的思路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相当庞杂,本文主要从家监管目标、主体、依据、对象和国际合作等方面阐述加强金融监管的思路。

3.1 金融监管目标要以安全优先,兼顾效率

金融安全,在更学术的层面上被称之为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发挥其配置资源、分散风险以及清算支付的功能,而其在出现各种冲击以及结构性变化时,依然能够发挥其基本功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100多年前,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货币经济是经济的第一推动力金额维持推动力。没有金融就没有现代经济。它的状况如何,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的未来。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是现代银行经营的三个基本原则,这三项原则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现代银行在其业务活动中,应注重兼顾协调,通过资产和负债的综合管理来实现三者的要求。在金融实践中,金融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始终把安全性摆在首位,这是金融全球化的内在要求,也是这次席卷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业的警示。

3.2 金融监管主体要加强合作,提高监管效率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型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中央银抓们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驶管理只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政府的专门机构进行。近年来,一些国家将银行监管部门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

在监管机构分离,渐趋专业化的同时,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就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从90年代以来的金融危机来看,微观层面上金融机构的稳健并不足以确保这个歌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业务方面的交叉发展也使得针对特定类型金融机构所实施的监管效力被不断削弱。所有这些,都要求对监管体系进行重新调整。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将其纳入到同意的体系当中,或者在保持专业监管机构独立的情况下,建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以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3.3 依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金融活动,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为了对金融机构监管,每个国家都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制定出了一系列兼容监管法规作为金融监管的依据。就西方国家而言,其金融监管依据是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协议和核心原则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对稳定金融体系具有很大作用,成为全球通用的银行监管文献。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银行经营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日益提高,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的资本协议已经那个越来越滞后于风险监管需要。2004年6月,在经过长达6年的的制定期后,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巴塞尔协议火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巴塞尔协议Ⅱ)。新资本协议反引发了现代景荣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反应了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活动的游戏规则。例如,审慎合理的风险承担、科学准确的风险衡量、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科学合理的资本配置和风险敏感的资本监管框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针对银行的经营活动面临的诸多风险提供了风险敏感性更强的监管框架;为金融业管理金融风险设定了资本标准;鼓励商业银行在防控风险的过程中更多地考虑资本金收益。在这一系列措施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资本要求不仅仅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挂钩,而且还与其他实质性风险联系起来(比如支柱1下面的操作风险以及支柱2下面的利率风险等)。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国际银行界的“游戏规则。目前,很多国家还不具备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随着新资本协议在美国等十国集团的实施,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该行列。该协议将在商业银行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规范,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整而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约束,、以及全球银行体系的稳健经营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3.4 对金融创新产品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监管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造就了大量新的金融业务:可变利率存单、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使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迅速膨胀,金融期权、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派生型、杠杆性、虚拟性、高风险型使金融监管产品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高风险化。

二战以后,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涌现出了大量非金融机构。目前,非金融机构在发达国际中已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表现在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发展迅猛,并且其资产和负债规模所占的比重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领域日益拓宽,在金融创新、资产重组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因此,从金融创新产品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高风险考虑,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济影响和货币供给方面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应不得不重视和加强对对金融创新产品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监管。

3.5 金融监管当局应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其他合作,提升防范国际

金融危机的能力

国家和区域性监管机构应加强国际合。一是完善国际监管体系,建立评级机构行为准则,加大全球资本流动监测力度,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增强金融市场及其产品透明度;二是国家和区域性监管机构在遵循一致性原则基础上制定规章以及其他措施;三是监管机构加强同金融市场所有层面的协调和合作,其中包括跨国境的资本流动;四是监管者和其它相关当局应当在防范危机、加强管理和应对措施上加强合作;五是发展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积极探讨必要十一的增加呢国际或作与协调的途径和方法,运用国际资源提升防范过金融危机的能力,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欧盟建议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2009年2月25日

[2]2009年2月27日,商务部陈德铭部长在伦敦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著名电视主持人罗伯特·佩斯顿(Robert peston)的专访

[3]《通力合作共度时艰》胡锦涛15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峰会上的讲话 2008年11月15日

[4]《金融理论研究》主编:王国刚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5年4月

广告监管范文第2篇

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多层次融资体系正在确立,利率市场化进程不可逆转,银行业经营环境日趋复杂,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财务公司自身风险管理的需求也不断上升。非现场监管作为监管机构实施监管活动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报表的全面性、系统性、准确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2013年新的资本管理办法实施,报表指标都有了大幅调整,公司原有的金融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已无法满足监管要求和公司自身情况。

公司近年来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风险管控的要求不断提升。同时,随着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银监会也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在量化监管方面提出“腕骨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风险状况的监管力度。内外部的环境表明对公司各类风险进行全面、客观、量化管理,已成为一种趋势,公司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也势在必行。

二、研究内容

(一)概述

公司对市场上监管、风险计量系统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市场上相关产品主要适用于银行的监管报送、风险计量系统,投入动辄上亿,符合财务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的风险统一监管系统仍属空白。公司在深入调研、提炼管理目标、监管报送需求及风险监测分析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选择一家具有为银监会开发报表系统背景的软件公司,共同开发以监管报表报送及风险监测功能为核心的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在长达半年多的开发过程中,公司总结自身实践经验、调研同业的做法,与委托开发公司不断探讨,将零散的想法逐渐转化为清晰、完整的系统功能架构,运用国内外先进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以指标监测为核心,辅以数理模型、情景分析等功能,实现监管报表和风险指标的自动取数、计算、分析和展示等功能。

(二)项目功能

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共有任务管理、数据采集、数据报送、指标检测、预警分析、风险报告、管理驾驶舱及系统管理八个模块。其中,指标检测、预警分析、风险报告及管理驾驶舱模块为风险管理功能,数据报送模块支持报表汇总报送功能,任务管理及系统管理模块实现后台系统数据传输和管理功能。

1. 报表报送功能

数据报送模块中可实现1104报表及人行大集中报表的填报、校验及生成功能,分为四个子项。其中,表单任务管理包含报表提交、报表解锁、报表审核及报表打回四个子功能,报表处理包含报表填报、报表校验、报表汇总、报表人员管理、报表比对及报表计算六个子功能,综合查询支持指标数据查询、报表数据查询、归并关系查询及校验关系查询四个子功能,报送文件生成包含单笔生成、批量生成及历史数据生成四个子功能。

2. 风险管理功能

风险管理功能主要由四大功能模块组成。指标监测模块,融入了公司最新的指标监测体系,能实现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风险抵补、资本水平、盈利能力和人均指标8个方面的多维度量化分析,同时也具备面向业务人员的数据库查询和使用功能。预警分析模块,具备开放式、个性化建模分析功能,业务部门可以依据各自业务需要和特点构建合适的数理模型进行深入分析。风险报告功能可根据公司日常需要实现基础报告的自动生成,在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同时极大的减轻了日常工作任务。在统一监管信息平台上增加了管理驾驶舱模块,通过管理驾驶舱公司上下可以轻松快捷地查询任意时间点或时段内公司各项核心监测指标的具体数值及其变动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3. 任务及权限管理功能

通过任务管理模块,对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报等任务进行管理,并通过数据抽取和转换平台,实现从业务系统以及各种外部数据信息中进行数据抽取、数据转换,对于已下发任务实现统一管理,例行任务定制实现报送任务的自动下发。在系统管理模块中,可根据系统的使用范畴设置不同的角色,根据角色设置系统的操作权限,在系统管理中可以对系统的操作日志和登录日志进行查询,以满足公司信息安全的管理要求。

三、研究成果

(一)借助信息手段、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公司建设的“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将人民银行大集中报表、银监会1104报表的报送功能整合到一个系统中,实现了一套系统多点报送,有效地提高了数据报送的一致性。系统实现了业务数据的自动化获取、转换和计算,大大提高了监管报表报送的自动化率,从而提高了数据报送的质量。另外,系统开发了较为强大的指标监测和预警分析功能,有效地支持了公司日常风险监测、指标测算以及风险综合分析等各项工作的自动化。

(二)借助信息手段、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水平

对于公司自身来说,公司积极构建新的风险指标体系,开发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分析模型,并通过搭建以风险监测为核心的信息平台作为载体,对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并以管理驾驶舱形式直观展示以及量化分析,能够全面、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时通过该系统使月度风险监测报告的部分内容可自动生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风险因素的深度分析上。而且,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与相关部门讨论数据来源、多次各种方式的培训,也促进了员工风险意识和兴趣的提高,进一步培育了公司上下的风险管理文化。

(三)借助信息手段、开展数据仓库研究

数据仓库是在企业管理和决策中面向主题的、集成的、与时间相关的、不可修改的数据集合。与其他数据库应用不同的是,数据仓库更像一种过程,对分布在企业内部各处的业务数据的整合、加工和分析的过程。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数据仓库作为决策支持的基础越发显得重要。

数据仓库也不是一个现成的产品,而是一个解决方案,是在收集各种分散、异构数据源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转换和集成,从而为决策管理者提供分析环境。公司在调研银行业和同业的基础上通过对自身的业务系统及数据架构进行分析,决定以监管数据作为数据仓库的一个主题进行探索,故将原有1104系统底层数据架构进行了调整接口数据采用接口数据报文的方式从核心业务系统、NC财务系统、OA系统中对数据进行抽取,在数据仓库探索阶段同时结合了信息等保三级安全标准对部分数据传输首次采用更高级别SSH安全模式。

(四)借助信息手段、促进金融业务合规发展

通过统一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促进了信贷结算业务系统功能完善方面。例如,表外加权风险资产统计方面,按银监会《新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贷款承诺应按一定规则在表外业务中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日常工作中信贷部门以手工台账的方式对贷款承诺事项进行登记和查询,不仅耗费人力和资源,而且也不便于其他相关部门的查询和分析。在与业务部门协商讨论后,在信贷系统中设置新字段“计提比例”,用以对贷款合同中尚未发放余额进行评估,计算公司未来潜在资金流出情况。又如,大小企业的存贷款计提比例各不相同,从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出发,细致梳理取数逻辑和规则。之前系统中,只对信贷客户进行了大小企业之分,未对全部存款客户进行细分。数据统计并不准确,本次为了数据准确,促使结算部门在结算系统中对所有存款客户的规模性质进行了补录划分,也促进了结算业务客户信息的进一步完整。

四、研究意义

(一)行业示范作用

通过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可以自动按照监管要求抽取数据并形成相关的监管报表,除此之外还可以全面、及时、有效的监测公司各类风险指标变化状况,实现实时监测,满足了风险计量和定量分析需求,使风险管理效率和监测效果提升显著,是公司管理能力又一次质的飞跃。通过该平台,公司在北京地区三十多家财务公司中率先实现监管报送数据的及时、准确计量和分析,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水平和极大的推广性,受到监管部门和同业机构的好评。

对于行业影响力来说,从我们了解的信息看,公司统一监管信息平台从理念设计、功能实现等方面均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具有很大的行业推广性,将成为其他财务公司追随的榜样,对于公司行业形象提升具有较大意义。

(二)信息化与业务发展相融合

长期的管理实践经验积累和研究学习是公司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得以成功开发的坚实基础。信息系统是实现管理理念、思路的载体,是对具体管理措施的固化方式和技术手段,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减小因软件功能和实际需求不匹配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其次,在开发实施过程中,细致、反复的功能需求和实施路径讨论尤为关键,同时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以及严谨的验收程序,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当信息系统能够切合管理需要、真正发挥作用时,将进一步促进相关领域的管理水平提升。

摘要:本论文描述了公司总结多年风险监管管理实践经验,结合“新巴三”资本管理等监管要求,将各类金融监管报表和金融风险指标进行量化,并通过搭建以金融风险监测为核心的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公司各项金融监管报表的自动取数报送、对公司所有金融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测并及时、准确、有效地反映和支持决策。

广告监管范文第3篇

1 南海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实施情况

2009~2010年, 南海区对所有在运营的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累计综合治理加油站152座, 储油库4座, 油罐车18台。按照每支汽油枪0.6万元, 每辆油罐车1万元, 每个储油库按设备投资额15%的标准发放财政补贴, 全区共发放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补贴1295.5万元, 补助额占投资额约为30%。

2 油气回收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

从日常监管情况看, 影响油气回收效果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

首先, 设备本身问题。各加油站安装的油气回收设备有进口的也有国产的, 性能参差不齐, 存在部分加油枪气液比不稳定、设备故障率高及安装和维护费用高等问题。

其次, 改造施工不规范。南海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时值广州“亚运”召开之际, 时间紧任务重, 少数加油站油气回收工程施工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例如管道斜角不够;为了省钱安装低功率真空泵导致枪多泵少吸力不够;加装在加油机内部的真空泵设计不合理导致震动大, 影响了加油等。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 企业环保意识不够。有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 企业员工对油气回收技术也知之甚少, 导致设备平常无人维护, 损坏无人维修。更有甚者, 为了“节约用电”关停真空泵, 任由油气挥发。

3 油气回收监管措施

从2010年全面综合治理到现在, 南海区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 逐步探索出了日常现场检查、年度监督性检测的监管和实施技术评估、定期举办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自我管理的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约50万元, 与各油气排放企业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 日常检查做好预防

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和加油站自我管理。

检查的项目有真空泵是否运转正常、密封胶圈是否完整、加油站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集油井是否堵塞、加油站日常油气回收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等。全区每个油站每年现场检查至少1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加油站及时整改, 整改完后上报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复查, 多次发现问题的油站将列入“黑名单”, 作为重点检查、检测对象。根据2015年日常现场检查数据统计, 全年共检查245座.次, 发现真空泵不能运转3座, 密封胶圈有破损加油站15座, 破损胶圈48支, 集油井堵塞的4座。得益于持续监管, 相比往年检查的结果, 真空泵不能运转现象有明显好转。

3.2 监督检测为系统“体检”

为弥补日常检查只能发现油气回收系统表面问题的不足, 南海区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区所有油气污染排放企业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检测, 为油气回收系统做全面的“体检”, 并将检测结果和排污许可证申领管理挂钩作为抓手, 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 促使企业做好油气回收系统的维护保养及运行, 提高回收效率。监督性检测每个加油站有两次检测机会, 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环保部门将下达整改通知书, 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第二次复检, 如果未按要求整改或者整改后检测仍不合格, 环保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2015年共检测加油站150座, 储油库4座、油罐车14台。第一次检测125座加油站合格, 合格率为83.3%, 储油库和油罐车第一次检测合格率为100%。25座不合格加油站中密封性不合格7座, 占比28%;气液比不合格18座, 占比72%。不合格加油站主要原因有管道堵塞、油罐大法兰泄漏、真空泵叶片破损和集油井堵塞等。25座加油站整改后复测均合格。

3.3 技术评估专家“把脉”

南海区油气回收系统改造时值广州“亚运”前夕, 时间紧任务重, 部分油站为赶工期而忽略质量, 以及当时油气回收技术的不成熟, 给后来运行带来诸多问题。比如:枪多泵少吸力不足、管道坡度不够导致冷凝油不能回到罐中等。为解决这类问题, 2013年起每年我们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为30座加油站做了效能评估, 出具评估报告, 截止2015年, 累计完成评估加油站90座, 有效的减少设备“带病上岗”, 提高的回收效率。

3.4 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

环保意识淡薄, 对油气回收意义不了解、原理不清楚是企业对油气回收缺乏有效管理的主要原因。然而, 企业的自我管理是油气回收系统高效运转, 切实减少油气污染的重要保障。为此, 每年我们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加强对加油站业主、设备维护人员及加油工等人员的技术培训。2013~2014两年针对加油站不同人群连续开展了两次多媒体教室集中授课培训, 现场发放维护手册累计300册。2015年, 为使培训更具体、更实用和受众面更广, 我们将讲台搬到了加油站现场。培训形式采取由政府出钱聘请专家, 企业根据自我需要自行安排培训, 此举改变了以往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 而将培训组织权交给企业, 以提高培训效果和企业环保意识。制度管理最终化为企业、个人自觉的行为才是管理的最高追求, 检查、检测和处罚都是监管的手段。希望通过技术培训逐步转变由政府“保姆式”监管到企业自觉行为, 这样既减少管理成本又达到了环保设施发挥实效的作用。

4 下一步工作计划

4.1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只有发动群众, 依靠群众的力量, 做到人人都是环保监督员, 才能让企业不敢违法排污, 才能及时发现各种环境问题。为此, 我们将在每个加油站醒目的位置张贴环保举办电话, 只要群众或者加油员在加油过程中发现汽油味比较大都可以拿起电话举报, 环保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在检查核实。

4.2 利用在线监测进行网络监管

为进一步完善油气回收监管, 强化科技支撑, 突出监管质量, 提高工作效率, 2016年, 南海区开始选取销量大、问题频发的加油站试点安装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力求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 总结关键技术, 研究相关政策, 搭建交流平台, 从而为下一步的全面推广工作打好基础。

摘要:文章介绍南海区油气回收工作实施情况, 分析油气回收监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监管措施,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监管, 保障油气回收系统高效运转的对策, 为各地开展油气回收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油气回收,油气检测,对策

参考文献

[1] 陈家庆、曹建树, 王建宏, 等.面向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及其关键技术[J].环境工程, 2007, 25 (1) ;41-46.

[2] 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20952-2007加油站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J].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7.

[3] 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GB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J].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7.

广告监管范文第4篇

(青海省)

部 门 用 户 手 册

东软集团编制 二〇一六年一月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目录

1 说明 ...................................................................................................................................................... 1 2 系统简介 .............................................................................................................................................. 2 2.1 中央平台的组成 ..................................................................................................................... 2 2.2 业务流程 ................................................................................................................................. 3 2.3 平台的功能结构 ..................................................................................................................... 4 3 系统操作 .............................................................................................................................................. 6 3.1 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用户登录 ................................................................................................................................. 6 3.3 录入项目办理情况 ................................................................................................................. 7 3.3.1 录入接件信息 ........................................................................................................... 9 3.3.2 录入无需办理信息 ................................................................................................. 11 3.3.3 录入受理信息 ......................................................................................................... 12 3.3.4 录入暂停(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信息 .......................................... 14 3.3.5 录入暂停恢复信息 ................................................................................................. 16 3.3.6 录入办结信息 ......................................................................................................... 17 3.4 查询信息 ............................................................................................................................... 20 3.4.1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信息 ................................................................................. 20 3.4.2 查询与本项目相关的本部门的事项信息 ............................................................. 22 3.4.3 查询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部门的事项信息 ............................................................. 22 3.5 录入项目监管(异常)信息 ............................................................................................... 23 3.5.1 录入抽检信息 ......................................................................................................... 23 3.5.2 录入报告审查信息 ................................................................................................. 25 3.5.3 查看异常信用名单 ................................................................................................. 27 3.5.4 管理黑名单 ............................................................................................................. 28 3.6 信息维护 ............................................................................................................................... 30 3.6.1 维护中介服务事项 ................................................................................................. 30 3.6.2 维护服务指南 ......................................................................................................... 33 3.6.3 维护短信接收人 ..................................................................................................... 23 3.6.4 维护办理意见 ......................................................................................................... 38 4 联系方式 ............................................................................................................................................ 42

I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1 说明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根据国办发[2014]59号文件和国办发[2015]12号文件要求,为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目标而建设的跨部门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由中央平台和地方平台两部分组成。中央平台包括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两部分,其中,门户网站依托互联网建设,向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申报、信息服务、监管公示等功能;业务系统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包括并联审批、项目监管、电子监察和综合管理等功能。

本手册的使用对象为各部门用户,为部门用户在中央平台完成项目办理信息和项目监管信息的录入、相关信息的查询以及信息维护提供操作指引。目前,中央平台在部门间试运行,期间系统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平台操作界面如有微调,我们将及时更新用户手册。

1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 系统简介

2.1 中央平台的组成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由互联网和政务外网两部分组成,门户网站包括申报服务、信息服务、监管公示等,其中申报服务包括统一受理项目申请、统一反馈审批结果、提供办理事项清单、提供办事指南、在线查询办理进度、上报建设情况报告等;信息服务包括新闻资讯、政策法规、统计信息等;监管公示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及名录、异常纪录、黑名单、部门办件情况统计等。政务外网业务系统包括并联审批系统、项目监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主要实现项目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信息共享、明确办理时限,临期超期预警,催督办、建设情况报告审查、记录异常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维护本部门相关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维护本部门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和名录等。平台组成结构如下图所示: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社会公众核准单位审批单位监管单位监察单位平台管理互联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网站政务外网决策分析申报服务信息服务并联审批项目监管电子监察综合管理监管公示 2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2 业务流程

中央平台首先实现中央核准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部门间信息共享,后续将逐步实现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业务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1、申报阶段

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互联网网站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项目登记单(含统一项目代码),申报单位凭项目代码办理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2、审批阶段

部门办理人员接收申报材料时,要查看项目登记单,并核验项目编码后接收材料,并转内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将办理情况信息同步到平台上,平台将办理进度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时,平台将各部门办理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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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管阶段

项目开工后,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审批部门需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开工、竣工时,申报单位需向平台申报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建设过程中,申报单位要向平台报告项目年报,平台将申报单位报告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供部门监管使用,审批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和监管情况记录异常信息,形成异常名录,并视异常情节登记黑名单,平台将提醒申报单位,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2.3 平台的功能结构

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项目办理、项目监管、综合管理等三部分,如下图所示:

4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功能说明:

1、项目办理

通过此菜单录入并查询本部门的项目办理信息,查看其他相关部门的项目办理信息。

2、项目监管

通过此菜单录入并查询项目监管信息,查看申报单位的异常和黑名单信息。

3、综合管理

通过此菜单维护本部门办理意见、短信接收人信息、服务指南、中介服务事项等。

5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 系统操作

3.1 用户登录

第一步,通过浏览器访问平台地址:http://172.16.253.251:6888/tzxmspall。 点击“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登录进入平台,登录后界面如下图:

6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登录后的界面由菜单区域、查询区域、内容及操作区域、提醒区域和个人信息区域组成。

菜单区域:以下拉菜单形式展示系统的功能菜单,包括项目办理、项目监管、综合管理三大部分。

查询区域:可按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对内容及操作区域内事项列表中的审批事项进行查询。

内容及操作区域:展示事项信息的主页面。 提醒区域:对办理中事项、催办事项进行提醒。

个人信息区域:可点击修改用户名称、用户密码等个人信

3.2 平台预审

政务外网审批系统已为各级发改部门配置好平台预审人员账号(其中西宁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预审下辖所有园区的项目),该账号的权限为企业申报人提交的项目进行项目预审,并赋予唯一的项目代码,此代码会伴随本项目从诞生开始直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全流程。其操作步骤如下:

3.2.1 项目预审办理

1、平台人员登入后,可在单击【项目预审】选择【项目预审】即可看见待预审的项目

7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平台人员选择【预审】操作

3、选择【预审】操作后会弹出项目详细信息并给予预审结果。

4、平台人员可在此页面给予【预审通过】与【预审不通过】

8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5、预审通过后此系统会给予一个唯一的项目代码。

3.3 录入项目办理情况

部门办理过程中需将接件、受理、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办结等办理情况信息录入平台。 3.3.1 录入接件信息

审批部门接收相关事项的申报材料时,将收件信息录入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9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1、 点击菜单区域的“项目办理”。

2、 点击“待收件事项”,在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待收件事项列表。

3、 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接件”。

4、 在弹出的操作页面上,输入接件日期,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接件日期。

5、 点击“提交”,完成接件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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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录入无需办理信息

部门认为本事项无需本部门办理,可录入无需办理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本事项无需办理”。

2、弹出操作界面,点击“操作日期”,在日历中选择操作日期。

3、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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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录入受理信息

部门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时,将受理或不予受理信息录入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1、在菜单区域选择“办理中事项”,在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办理中事项列表。

2、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受理”或“不予受理”。

12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若点击“受理”,在弹出的操作页面上,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受理日期,并填写办理司局(处室)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受理信息录入。

部门受理后,系统会对即将到期和超期未办理的事项进行预警提示。办理期限大于7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为正常状态,在时限栏内显示绿色图标;剩余办理期限小于等于7个工作日时,为即将到期状态,在时限栏内以黄色图标提醒;超出办理期限的审批事项,为已超期,在时限栏内以红色图标提醒。如下图所示:

4、若点击“不予受理”,在弹出的操作页面上,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受理日期,在“办理意见”一栏中选择办理意见,点击“提交”完成不予受理信息录入。如下图所示:

13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3.4 录入暂停(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信息

在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系统会暂停计时,录入暂停(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信息的操作步骤如下:

1、对办理中事项,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暂停”。

2、弹出操作页面,选择暂停环节。若选择“补正材料”或“专家评审”,在“开始时间”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补正日期,并在“办理司局(处室)”一栏中填入司局名称。点击“提交”完成“补正材料”或“专家评审”的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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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选择“委托评估”,在“开始时间”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委托评估开始日期,并在“办理司局(处室)”一栏中填入司局名称,在中介机构名称一栏中点击“选择”按钮,弹出中介机构列表,可输入查询条件(组织机构代码、中介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办理该事项的中介机构,选择该中介机构。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委托评估”的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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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录入暂停恢复信息

当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结束后,系统恢复计时,录入暂停恢复信息的操作步骤如下:

16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1、在办理中事项中,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恢复”。

2、弹出操作页面,选择需恢复事项对应的单选按钮。

3、在“结束时间”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暂停结束时间。

4、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恢复”操作。

3.3.6 录入办结信息

部门做出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时,将办结信息录入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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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办理中事项中,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办结”操作按钮。

2、在“事项完成日期”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事项完成日期。

3、在“批复结果”下拉列表中选择“批复”或“不予许可”。

4、在“批复文号”一栏中输入批复文号。

5、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办理结果”,完成“办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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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转办操作信息

对项目进行上下级转办,操作如下:

在待收件事项页面中点击上图中红框位置,进入转办页面。

1、在上图中位置选择转办单位层级(上图中以西宁市发改委为例),点击位置选择西宁市发改委。

2、在位置填写转办时间,④位置填写转办原因。

3、点击⑤位置进行转办。

19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点击上图中红框位置确定按钮,确认转办。点击⑥位置返回转办页面。

3.4 查询信息

3.4.1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信息

部门通过查询区域查询项目或事项的审批信息,可按项目名称或项目编码进行查询,操作步骤如下:

4、部门在相应阶段的页面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代码。

5、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项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信息,如下图所示:

20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6、点击“按事项列表查看”或“按项目列表查看”,分别从项目和事项角度查看审批事项,如下图所示:

7、点击“查看”,弹出该事项办理过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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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查询与本项目相关的本部门的事项信息

部门可查看本项目在本部门相关事项办理情况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本部门”,查看本项目本部门的相关事项办理情况。

2、可查看本部门对应事项的办理过程信息。点击“关闭”按钮,关闭该弹出框。

3.4.3 查询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部门的事项信息

部门可查看本项目在所有相关部门的事项办理情况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全部部门”,查看本项目涉及部门的相关事项办理情况。

22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点击“查看”,可查看该部门对应事项的办理过程信息。

3.5 录入项目监管(异常)信息

项目监管单位登录系统后,可在菜单区域中的“项目监管”菜单下找到项目监管、报告审查、异常信用信息、黑名单4个子菜单,部门使用人员可进行录入抽检信息、录入报告审查信息、查看异常信用名单、管理黑名单等操作。 3.5.1 录入抽检信息

部门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如发现异常,可进行记录。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菜单区域的“项目监管”。

2、点击“项目监管”,在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项目监管列

23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表。

3、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点击“记录异常”,如下图所示:

4、弹出操作页面,点击“新增”,增加一条异常信息。

5、输入异常情形、异常级别、具体违法行为和记录日期,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监管记录异常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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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录入报告审查信息

部门对开工报告、企业年报、竣工报告等进行审查,若项目存在异常,可记录异常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在菜单区域点击“报告审查”,在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报告审查列表。

2、在审查报告对应项目右侧操作栏中,点击“审查”按钮,如下图所示:

3、弹出操作页面,对存在异常的项目,点击右侧“增加”按钮,输入异常情形、异常级别、具体违法行为和记录日期。

4、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项目监管信息即可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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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查看本部门审查记录”,可以查看本部门对此事项的审查信息。

6、点击“其它部门审查记录”,可以查看其它部门对本事项的审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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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查看异常信用名单

部门可以查看平台中已记录的异常信用名单,了解项目的异常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在菜单区域点击“异常信用名单”,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异常名录列表。

27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点击“项目名称”,可显示项目基础信息一表展示。如下图所示:

3、点击“异常次数”,查看具体的异常信息,如下图所示:

3.5.4 管理黑名单

部门可查看被列入黑名单的项目法人单位,也可将存在异常的项目法人单位列入黑名单。操作步骤如下:

1、在菜单区域点击“黑名单”,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项目法人单位。

28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点击“新增”按钮。

3、弹出新建黑名单页面,输入列入黑名单的原因和日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增加黑名单操作。

4、点击“记录原因”,可查看列入黑名单原因。

29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6 信息维护

部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用到的信息进行维护,点击菜单区域中的“综合管理”,出现中介服务事项维护、办事指南维护、短信接收人维护及办理意见维护四个子菜单,选择相应的子菜单进行操作。

3.6.1 维护中介服务事项

各部门负责维护本部门相关审批事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及该事项所对应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包括新增、修改、删除、配置中介机构、查询等操作。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菜单区域的“综合管理”。

2、点击“中介服务事项维护”菜单,查看本部门的中介服务事项,如下图所示:

30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新增中介服务事项”页面,如下图所示。输入相应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4、点击“配置中介机构”,进入该中介服务事项的中介机构配置页面,如下图所示。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返回”操作。

31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5、返回“中介服务事项维护”菜单,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中介服务事项”页面,如下图所示。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6、返回“中介服务事项维护”菜单,点击“删除”按钮,弹出“提示”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删除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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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维护服务指南

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信息进行维护,包括维护、删除、查询等操作。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审批服务事项配置”菜单,进入服务事项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所要选择的服务事项编码前的单选按钮,选中要维护的服务指南,点击“维护”按钮,进入“新增服务指南”页面,如下图所示。输入办事指南相应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操作,点击“返回”按钮取消操作。

33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4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点击“删除”按钮,弹出“提示”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删除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4、在“项目类型”输入框中输入事项名称,或在“服务指南类型”下拉列表中选择服务指南类型,点击“查询”按钮,可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服务指南信息列表,点击“重置”按钮,清除查询条件。

维护短信接收人

部门可为项目办理中的各个环节设置短信接收人。在此功能中,各部门可对本部门的短信接收人进行管理,包括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等操作。

1、 点击“短信接收人维护”菜单,展示本部门的短信接收人列表,如下图所示:

35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2、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新建短信配置人员”页面,如下图所示。选择办理环节,输入短信接收人姓名、手机号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增加短信接收人操作。

3、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短信配置人员”页面,如下图所示。选择办理环节,输入短信接收人姓名、手机号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修改短信接收人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36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4、点击“删除”按钮,弹出“提示”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删除短信接收人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5、在“办理环节”下拉列表中选择办理环节,或在“短信接收人”文本框中输入姓名,点击“查询”按钮,可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短信接收人信息列表,点击“重置”按钮,清除查询条件。

37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6.3 维护办理意见

对项目办理过程中常提出的办理意见进行维护,包括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启用、停用等操作。

1、点击“办理意见维护”菜单,进入办理意见维护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新建办理意见”页面,如下图所示。选择办理意见分类,输入办理意见标题、办理意见,选择是否启用(是,则启用;否,则不启用),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增加办理意见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38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3、选择序号单选按钮,选中所要修改的办理意见,点击“修改”按钮,弹出“修改办理意见”页面,如下图所示。选择办理意见分类,输入办理意见标题、办理意见,选择是否启用(是,则启用;否,则不启用),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修改办理意见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4、返回“办理意见分类”菜单,选择序号单选按钮,选中所要删除的办理意见,点击“删除”按钮,弹出“提示”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删除操作,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操作。

39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5、返回“办理意见分类”菜单,选择序号单选按钮,选中所要启用的办理意见,点击“启用”按钮,弹出“操作成功”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操作。

6、返回“办理意见分类”菜单,选择序号单选按钮,选中所要停用的办理意见,点击“停用”按钮,弹出“操作成功”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操作。

7、返回“办理意见分类”菜单,在查询区域内“办理意见分类”下拉列表中选择办理意见分类,或在办理意见标题文本框中输入标题,点击“查询”按钮,可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办理意见列表,点击“重置”按钮,清除查询条件。

40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41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部门用户手册

4 联系方式

平台尚在完善中,如有意见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吴国铮 18512465842 陆明川 13942403211 刘奕甫 13889863409 皮 俊

18141010888

电子邮箱:wugzh@neusoft.com

lumch@neusoft.com liuyipu@neusoft.com pij@neusoft.com

广告监管范文第5篇

1、什么是商标 ?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品牌",是商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一种标记,用来识别不同的生产者。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

2、什么是商标权?

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我国《商标法》对其拥有的商标所享有的法定权利。这些权利主要体现为:自行使用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禁止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制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并要求侵权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等等。

3、商标的构成有哪些?

在我国,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或两者组合构成,其中,文字包括中文或外文。目前,“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还不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客体。文字商标(呼叫要素)。文字是商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之一,文字商标由纯文字构成,不含其他图形。这里的文字指的是语言的书写符号,包括两个以上的字母或数字。用文字作商标,字体不限,楷、隶、行、篆、草书及笔划的艺术变化、重合交织都是允许的。譬如:康师傅、娃哈哈、耐克(NIKE)等。图形商标(视觉要素)。图形是商标的另一基本构成要素,指人或事物的形状、图案,包括具象图形、抽象图形或虚构的图形。用图形做商标的优点在于不受语言限制,标志性强;弱点在于不便呼叫和交流。譬如:统一集团标志、耐克“勾形”标志等。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组合商标图文并茂,引人注目,是使用较多的商标形式。组合商标要求文字和图形和谐一致,联系密切,如果二者毫无联系,就不易作为商标。譬如:商标呼叫“七匹狼”,视觉图形为“七只虎”。这就叫做“指驴为马”不相适宜。

4、我国《商标法》对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有什么要求? 我国《商标法》对禁止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有如下要求: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胸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5、商标的分类哪些?

商标是区别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商标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商标划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两个基本类型,其中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又可以划分为一般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还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类型划分:

1、根据是否在商标局核准注册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按照感知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与嗅觉商标(气味商标)。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三维标志(立体商标)两种。目前,听觉商标和嗅觉商标在我国尚不能注册并获得保护;

3、按照商标权利主体数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单所有人商标和共有商标。

6、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又称团体商标,《商标法》第三条对集体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第 1 页 共 6 页 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7、集体商标的特征有哪些?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8、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组织既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但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9、什么是证明商标?

《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10、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

第 2 页 共 6 页 (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

(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

(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4)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拒绝;

(5)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其注册、使用及管理必须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

(6)在商标的转让上证明商标有着自己独特之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给具有相应检测和监督能力的法人;

(7)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11、原产地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的关系?

地理标志是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作了定义:

“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地理标志的基本特征有三点:1.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3.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由以上定义我们不难看出,TRIPS协议要求各成员国保护的地理标志,实际上属于较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接近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名称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对原产地名称的规定,并对原产地名称定义如下:

“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示产于该地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特定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该地理环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

原产地名称是一种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着重于强调产源的独特性,往往是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原产地产品的特定品质。

12、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均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2)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品质。

(3)集体商标的申请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4)集体商标只要是该集体成员均可使用,该组织以外的成员不得使用;证明商标则应当显示其开放性,只要达到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品质的商品或服务都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

(5)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6)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二、注册商标的申请:

1、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1)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采用的基本原则是“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 我国商标第 3 页 共 6 页 注册申请使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将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其中商品1—34类为商品类别,35-45为服务类别。根据我国商标申请的基本原则一类一标一申请,如果你申报的商品和服务跨类了,那么就另外要重新申请。 (2)申请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申请在先原则是我国商标法中应当充分重视的一项原则,对这一原则的忽视常常会使自己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况。

注册商标仅在其注册国受到法律保护,在外国已注册的商标并不意味着在我国当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国内企业和外企都应当充分重视在不同国家的“申请在先”问题。(现代汽车商标案、海信HISENSE商标案)在我国,申请在先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兼顾使用在先原则。法律表述为: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商标在先实际使用的证据。证据包括商品包装、广告、说明书、商业单据等。

(3)、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 商标自愿注册是我国《商标法》实行的基本原则。

对部分商品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制度源自1963年的《商标管理条例》。当时将注册商标视为质量标志,未经注册不得使用。

现行商标法对强制注册表述为“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仅1991年的《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因此,目前我国实行强制注册制度的商品仅限于烟草制品。

(4)、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所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虽然《商标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商标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法》中关于不正当注册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在实践中,对于某些特定案例,最终也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做出最终裁判。(如“97回归”酒类商标撤销案,深圳某外贸公司抢注200余件商标案)

2、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时间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半至两年左右时间,

(1)、其中从递交申请之日起约需60-90天时间为形式审查期,形式审查过关后,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2)、之后进入实质审查期,约需十到十五个月时间;实质审查过关后,刊出初审公告,即进入异议期--相当于公示--公示三个月时间,如无人提出异议,即核准该商标--正式公告该商标核准注册;

(3)、发出商标注册证:在商标局正式公告商标核准注册后,约需一个月左右可拿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证。

(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宽展期六个月。

(三)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四)商标补正期限、修正期限为十五天,异议答辩期限为三十天;商标争议期限为一年。

(五)商标异议期为三个月,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商标注册的意义: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首先,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不论是美国的可口可乐,还是中国的海尔都是因为注册了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可口可乐、海尔即使一夜之间失第 4 页 共 6 页 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已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价值。

未注册商标有什么弱点?

1、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2、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3、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而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总之,使用未注册商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1、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可以吗?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可以将一个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区别其它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时可以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

2、在商品包装上标注TM是什么意思?

TM是英语商标TRADEMARK的缩写,表明商标与一般性说明文字和装潢之间的区别,不是注册标记。

3、注册商标的管理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图形、注册人名义或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于冒充注册商标的,工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通报或处以罚款。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罚款。

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 驰名商标

是指在较大地域范围(如全国、国际)的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熟知,有良好质量信誉,并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截止目前,我国有驰名商标763件。其中,我们湖北省有14件。 著名商标

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它不是国际上的专用名词,只是多出现在我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立法或地方行政立法出现;我们湖北省共有著名商标421件,仙桃有16件。 知名商标

指在较小地域范围内(如地市县级地域)有知名度的商标。它只是在我国较常出现的对某些商标的一种褒称,只是多出现在我国以地、市、县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立法或地方行政立法出现;如我市去年就认定了26件知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国际通用的概念,我国《商标法》等对保护驰名商标作出了规定。著名商标是国际上常用的法律概念,但各国对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解释,在正式生效的国际性公约中尚未见到,在我国从法律上也没有对著名商标作出明文规定,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很多省市都开展了著名商标评选认定活动。知名商标不是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概念,我国对知名商标的提法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知名商品”,知名商标应该就是知名商品所使用的商标。

国家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的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不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章予以保护,能够有效地禁第 5 页 共 6 页 止他人的不正当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原则是什么?

个案认定(所谓“个案认定”,即是说一家企业即使以前没有申请过和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但当商标被抢注、复制、模仿或者被登记成企业名称时,如果被侵权的企业能够证明自己的商标驰名,企业就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撤消侵权方的商标)被动保护(所谓“被动保护”,是指驰名商标只针对某个被侵权企业的商标纠纷有意义,而不泛指针对全社会) 驰名商标认定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是指什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解决途径?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告监管范文第6篇

1 银行是必须严格监管的特殊企业

银行是企业。但和其它行业相比, 银行业有理由受到更为严格的管制。

首先, 银行的外部性更强。所谓外部性是指银行的经营活动对其他经济活动主体的收益产生影响, 而银行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例如:某家银行倒闭导致公众对其他健全银行的信任度也会下降, 也就是说单个银行的问题会导致其他健全银行发生挤对危机。特别是银行业的垄断状况, 将极易产生少数问题银行和银行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外部影响效应, 既, 银行业的危机肯定会导致整个经济危机。

第二, 政府和社会或者说是公众, 承担银行的最终风险。我们知道, 企业的最后风险承担者是股东。而银行同样是一个盈利性企业。它同样需要有自有资本金承担经营风险。因此, 银行的最后风险承担者首先也是股东, 而当银行的股东资本不足以支付损失时, 它的风险承担将转移给公众 (主要是存款者) , 当然还有政府。

第三, 商业银行的高负债经营和无抵押负债经营是银行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根本特点, 这个根本特点也是对银行要比一般工商企业管制更严格的理由。银行都是高负债经营, 它吸收公众存款, 用以放贷和投资。银行的总资产中, 自有资本的比例相当低。按照巴塞尔协议 (“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以有效地扼制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规定, 正常银行的资本金比例高于8%, 即使银行的自有资本金达到总资产的10%, 银行的主要资产部分 (90%) 仍是负债。商业银行的高比例负债率是没有抵押品的。银行借存款人的钱, 不需要银行的任何资产作抵押。银行高额的负债率和无抵押负债, 使得银行最容易产生金融诈骗。经营者的金融诈骗将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不安定的因素。在银行业管制薄弱的条件下, 诈骗银行的行为会使公众脆弱的心理失去理智。自利和自保会使几乎所有的存款者同时挤兑存款, 这时, 将可能发生金融风暴, 金融风暴也将可能引致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因此, 对银行业的严格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2 当前银行业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监管的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有15部, 金融法规有40多部, 人民银行已发布的银行业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00多件。尽管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法规较多, 但法规建设仍较滞后, 存在法律空白、短缺、模糊、不适应银行业发展等问题。如《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参股投资, 但事实上金融改革中处理国有大型银行坏账采取的债转股运作, 作为银行重组不良贷款的一种较有效方式在商业银行中早已在运用;《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经营外币贷款必须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但目前人民银行已将经营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实行两证合一, 凡此种种, 许多法律法规已经明显不适应, 或者应对金融业新出现的问题法律滞后, 以至于空白。

2.2 非现场监管的真实性、全面性和信息化问题

非现场监管因其具有信息的全面性、持续性和对风险的早期预警作用而成为各国对银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但我国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在有效评价银行经营状况和实现风险早期预警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仅仅是统计) , 其主要的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数据基础不够真实准确;二是非现场监管数据指标体系不完整, 不能支持对银行风险状况的深入分析和评估;三是非现场的风险分析及评价方式不系统;四是银行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落后。

2.3 现场监管缺乏连续性和针对性

现场检查是监管人员发现核实问题的有效手段, 但现场检查的成本相对较高, 应避免运动式的检查, 通过加强现场检查的连续性和针对性来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 而这正是目前我国现场检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 现场检查缺乏连续性。大量的现场检查项目是临时性安排的, 与非现场检查和以前现场检查结果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其次, 大量的现场检查是“一锤子买卖”, 检查结果写成报告上报领导后, 检查就算结束, 对被查机构的整改情况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缺乏后续的跟踪检查, 同时检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和深入挖掘, 重复检查现象随处可见。再次, 没有针对不同银行和不同地区银行业务的风险特点来确定检查重点和检查力度。我国银行机构在业务结构和规模均存在较大不同, 同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各地银行机构的业务特点及规模也存在不同, 相应的主要风险点也不同。但目前的现场检查项目安排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法, 一个检查项目同时对多家银行机构展开全国范围的运动式检查, 其结果是对风险高的地区和银行的检查范围和力度不够, 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而对风险较低的地区和银行投放的检查力度过大, 造成监管资源浪费。

2.4 监管合力没有形成

从我国的监管实践看, 银行业监管部门、市场监督和内部审计三股力量没有实现有效的联合。

第一, 内外监管部门之间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人民银行、监事会、审计署及银行内部的审计稽核部门均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 但检查项目的确定和计划安排在事前未充分沟通, 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也未及时交流, 造成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

第二, 未充分发挥市场监督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一是除上市银行外, 我国其他非上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是不够充分的, 有些信息甚至是虚假的, 存款人、债权人、投资人、股东等市场参与者没有足够信息用以对商业银行进行评价和选择, 难以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形成有效的制约作用;二是外部中介机构如外部审计部门拥有大量专业资源和信息, 监管部门尚未充分利用这一渠道来提高监管效率。

第三, 未充分发挥基层监管部门的作用。一是对各地监管部门的人员配置未按照不同地区银行机构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进行, 而是实行人员平均分配, 造成有的地区监管人员工作强度很大, 而有的地区监管人员闲置;二是基层监管部门上报监管信息的可利用程度不高。除由总行统一制定的现场检查项目外, 各地监管部门自行安排的检查和调研项目较零散, 上报的信息对于判断法人的整体风险作用有限;同时基层监管部门对银行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按法人指标进行, 形成的监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银行风险的区域分布状况。

3 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体系的建议

加快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乘这次机构调整, 对原有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对于已经过时和不适用的及时废止, 对于存在的法律空白、短缺、模糊和相互矛盾的地方, 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

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一是完善非现场监管数据基础, 实现数据的真实全面。监管当局应制定统一完善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体系, 这些数据应全面反映银行的表内外资产风险、信贷与非信贷资产风险、盈利状况、资本充足性、市场风险状况、股东及关系人贷款情况及管理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要求银行提供给监管部门的报表资料应当和公开披露的数据信息一致, 银行的董事会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二是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 充分反映银行各方面风险状况;要对法人和分支机构建立分层次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标准;针对不同银行机构的业务特点设定合理的监管标准值区间, 实现对风险的早期预警。

尽快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之中, 金融发展滞后, 市场规则尚未深入人心, 居民缺乏必要的金融风险意识。作为监管者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虑, 必须尽快建立监督信息系统。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众披露市场及金融产品的信息, 监管者要对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度作出判断, 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要建立网络化的监管信息处理系统, 实现对银行机构管理、业务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风险监控和市场退出等监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多渠道的监管信息采集系统, 除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数据外, 监管当局应通过一切可能的渠道收集有关被监管金融机构的有用信息, 对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作出早期预警和防范。

上述建议, 无疑是为官方监管、市场监督与银行内部审计相结合的三管齐下, 提供基础条件。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是官方监管与市场约束的重要基础, 结论是必须依靠官方监管、市场监督与内部审计三大支柱才能撑起现代银行监管的大厦。

摘要:分析银行监管的存在主要问题;给出银行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改进银行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 提高监管有效性, 阐述官方监管、市场监管与内部审计三大支柱是促进金融发展和金融稳定的最佳银行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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