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

2023-09-19

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第1篇

一、存在的问题

1.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部分单位为争取项目资金,争先恐后,跑“部”前进,而不顾地方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实际情况。项目资金争取到后,地方配套资金上却迟迟难以到位,甚至跨几个年度都不能到位,造成有些项目不能按计划及时开工,或者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逐步演变成半拉子工程,甚至还会使一些项目已到位资金闲置,造成了其他需要资金的地方项目得不到国家支持,而得到资金的地方项目半死不活的极大浪费现象。

2.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部分项目主管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不能按要求核算专项资金,有些还不能合理使用会计科目,对专项资金也未能实行专户管理,多项专项资金混合核算,甚至有的专项资金与单位经费混在一起,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鱼目混杂,无法准确界定专项资金是否真正用到项目上。在报账程序上、手续上也不够严谨,审核不严,白条付款等付款凭证不合规现象屡见不鲜,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也未能及时入账。

3.专项资金被挪用、挤占。部分单位从专项资金中提取专项资金的前期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差旅费、补贴等,甚至有的因单位经费紧张,先用专项资金垫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结果出现专项资金有账无钱的现象,部分专项资金未能按规定使用,存在串项移位,改变项目的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和地点的现象。少数项目主管单位在款项拨付时,对工程价款审核把关不严,夸大概算、虚列工程量,高估工程价款,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资金的损失浪费。

4.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在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上,大多存在“以拨代管”,“重支轻管”的现象,突击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全方位跟踪监督少。部分项目完工后,对其所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效益没有进行评估,对于没有达到项目建设预期效果的,没有进行责任界定,存在处而不罚的问题,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大多注重专项资金的争取,而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意识却不强。

二、原因分析

1.专项资金的内控制度不健全。一方面部分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专款专用的意识又不强;另一方面专项资金在资金调度、分配上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内控制度,有的“一支笔”说了算,难免出现漏洞。

2.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不健全。项目部门、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更多的只从数字上简单汇总,用于应付上级部门的要求,而没有从效益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及责任追究。同时,由于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金额大,财政、审计等财政资金监督部门力量有限,对专项资金的监督难于全面兼顾。

3.项目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先争取资金,后论证项目”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单位先想方设法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但由于缺乏对于项目的效益性及可行性的合理论证,造成专项资金的严重浪费,极大地降低了专用资金的使用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别是对一些专项疫苗,由于其使用效益性差,导致大量疫苗无人领取。

三、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建议

1.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要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应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使得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化,以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2.采用行之有效的手段督促地方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对拖延的地方配套资金,应采取社会舆论、行政以及其它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督促其及时到位。对确实无法到位的,能收回的资金应足额收回,对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力度。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的教育,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项目单位财务规范有序,增强单位财务人员遵守法律规定的自觉性。

4.加强领导思想教育,筑牢职业防线。在实际工作中,单位领导对专项资金的重视及责任意识,更能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与社会效益。强化领导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时刻保持着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意识,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有效措施。

5.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建议建立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重点环节的跟踪问效,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与效益性;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加强对用款单位的财务监督。(作者单位:高安市审计局)

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第2篇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翁牛特旗财政局在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民生资金政策执行到位,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统筹用度,做好预算安排。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性支出,积极整合资金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在资金安排上做到“支出有需,主次有分,缓急有序,增长有度”。今年上半年,预算安排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户保障方面的支出占预算总支出的50%以上。

二是加强配合,拨付资金及时。以民生项目实施牵头部门为主,加强相关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到位,令群众满意。对民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管理,对建设性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急需项目尽量调配资金,采取预拨、代垫上级补助等方式,及时进行拨付,保证了民生工程的需要。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资金绩效。对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梳理,全面建章立制,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稽查制度,坚持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与重点环节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是否专款专用、资金运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县财政局三措施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12-06-1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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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生政策,全面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县财政局以资金管理为主线,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切入点,确

保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有效。

规范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财政惠民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本通”发放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在民生资金申报、实施、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了民

生资金按进度及时、快捷到位,民生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更加顺畅。 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实现从民生资金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程序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管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和权责,实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实现

了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管理。

规范监管模式。协同审计、检察等部门做好外部监管,同时将财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局内部监督范围,切实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全过程无缝隙连接,保证了民生资金使用的真

实性、公正性。(宋红阁 李军)

编辑:王连东

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牢固树立惠民资金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创新宣传方法,切实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人民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惠民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惠民资金的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从业行为,完善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流程,建立健全惠民资金流程管理、全程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狠抓监督检查。注重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资金兑付审核关,加强监管举报和电话回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就业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保基金等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钱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时直接从财政专户拨付,确保了资金安全,避免了挤占和挪用。

二是建立制度,有章可循。近几年来,九龙坡区根据有关规定出台了10多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涵盖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分清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流程设计,明确了补贴标准,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有章可循、责任明晰、程序规范、制度合理。

三是直接支付,提高效率。对该区部分就业、医疗、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等社会保障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有效减少了资金流转环节,防止漏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严格审核,事中监督。在规范制度、进行事前预防的同时,还对日常的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审核拨付严格把关,加强事中监督,除严格审核纸质资料外,还进行电话抽查、实地调研、现场核查。

五是事后检查,查漏补缺。对社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在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大大促进了社会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

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第3篇

一是严把“公开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电子屏、惠民补贴查询机、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对涉农资金、补贴资金来源、资金数量等情况进行公开,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把“拨付关”。根据上级的资金文件,严格资金拨付环节管理,建立项目拨付资料库,将立项报告、招投标、阶段性验收表、审计报告作为资金拨付的必备资料,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是严把“管理关”。 对于一事一议项目以及镇村实施的项目加强监管,建立监管台账,及时将项目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报上级财政部门,切实发挥基层财政就近就地监管优势。

四是严把“检查关”。对本乡镇的粮食补贴面积进行全方面、无死角核查,防止粮食综合补贴资金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发生,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人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加强财政内部财经纪律的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达到自我纠偏,自我完善的目的。

瑶曲镇财政所

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第4篇

日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各保险机构传阅,意见征集期到昨日已结束。这是继去年保险业推出13项投资政策几近全线为险资松绑后,近日保监会又在行业内释放利好消息,将给保险资金更大的自由操作空间。

监管抓大放小

从品种监管至分类监管

“从监管方面不难看出,分类监管将成为发展趋势,这也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华宝证券分析师指出。此次征求意见稿一改过去对各投资品种进行限制的格局,将保险投资标的整体进行归类监管,将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五大类,对各大类投资比例上限进行界定,今后对新增投资品种将归入所属资产大类中。

据悉,目前对险资投资比例规定分布在多项政策中,数量最多曾达100余项。由于出台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监管比例缺少系统性整合,部分监管比例结构复杂,存在大比例套小比例、比例之间相互交叉等情形,从而影响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而本次改革调整涉及监管比例56个,拟将比例减少至14个,其中,废止42个,调整4个,新增2个,监管比例的减少也可减轻监管方面的压力,节省监管资源和市场资源。

“以前对各投资品种进行约束,不但绑缚着险资投资的手脚,更增加了监管方面的难度。如今进行大类监管有助于从审批制向报备制过渡,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管。”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分大类监管将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

一位保监会负责人坦言,由于新投资品种层出不穷,每增加一个投资品种就要制定新的投资比例,导致比例监管政策往往滞后于市场发展。监管与市场脱节的现状也迫切需要改变过度的监管方式。

今后保监会还希望建立比例监管政策动态协调机制来进行监管。对此,一险企负责资金运用的人士分析称,除了对投资资产进行分类监管,同样也会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比如根据偿付能力、投资能力以及是否违规等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建立以保险资产分类为基础、多层次的动态比例监管体系。

险企可更灵活操作 权益类不动产类投资上限提高

多家保险公司资管方面人士一致认为,取消对各大类投资标的下各投资品种比例限制是此次改革一大突破,无疑给保险公司更高的自由度。征求意见稿对权益类和不动产两大类投资比例上限均提高到30%。而此前保监会出台相关规定,将权益类投资最高上限设为25%;此外,《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险资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设定的上限为20%。

此类投资自由空间的扩大主要集中于权益类与不动产领域,为险企发挥投资专长提供了政策基础,从而拉升险资投资收益。而未来偿付能力监管将成为一项硬指标,而且会越来越严格。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其投资上市权益类资产和非上市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分别不能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20%和10%。

一位分析人士预计,现在保险投资年化收益率仅约5%,放开后有望达7%甚至更高,从而增加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过毕竟投资见成效不是一朝一夕,还需要一到两年的过渡期和储备期。不过,也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由于考虑投资风险,保险公司不可能进行高比例投资这些产品,新政短期效果难显现。

另类投资再扩宽 基建投资将成对接实体经济主力

随着新型城填化的推进,险资不断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今年平安、太保、泰康等多家保险公司纷纷加码成立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小公司则通过购买来进行参与。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较往年明显提速,相关统计数据可以印证。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末,保险机构累计发售83项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1项不动产债权计划;截至目前共有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共发起了114项债权投资计划。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将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纳入到不动产领域,其比例监管上限最高可达30%,而此前对险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总体上限为20%。

此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表示,为进一步加大与实体经济的对接力度,凡国家不禁止的行业,保险机构均可投资,支持保险资金投资于新兴战略性产业,服务于国家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险资在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投资范围有望进一步拓宽。不过目前基础设施投资主要限制在交通、能源、通讯、市政、环保、大型保障房项目领域。

随着城填化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及养老产业等都将迎来发展契机,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引入保险资金,这些项目的发展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相匹配。

境外投资打破限制

上海自贸区将成练兵地

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一直在积极探寻海外收购的机会,海外投资可以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化解险资投资风险、缓解配置压力,近年来业界不断呼呼保险资金“走出去”。去年10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这被看做拉开了保险机构险企新一轮海外投资的序幕。

在新政实施9个月后,平安集团以2.6亿英镑在英国购买伦敦劳合社大楼,这是内地保险公司首次直接收购海外地产。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再有松绑之意。”一位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一改往常单独对境外投资进行约束,而是将境外投资分布在各大分类内,如流动性资产中包括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大额可转债存单等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境外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国際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等,再比如不动产类境外投资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一位资管负责人认为,不动产里面包括REITS,使保险资金海外不动产投资范围更广一些,希望各类投资标的未来可探索取消境内外限制。当然还要满足相关资质要求,而且前提是整体上还是受到境外投资15%比例上限约束。不过他还指出,15%的上限对险企足够,因为险企海外投资还在探索积累经验的阶段,规模不会很大,而小险企则苦于难以取得相关资质。

值得一提的是,保临会近日在支持上海自贸区的举措中明确大力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并研究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这同样为保险海外投资开辟了新道路。华宝证券分析师胡立刚指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以及上海自贸区的落成,这些政策将为境内保险机构提供更多的境外投资机会。

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第5篇

摘要:保险资金是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支柱之一,保险资金运用也朝着制度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保险资金运用不仅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此,分析了我国当前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保险资金;资金运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1引言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是指特定的监管机构依法通过一定的监管手段对保险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是保险监管的重中之重。我国保险业对资金运用的监管以偿付能力作为核心。面对快速变化的经济形势,如何保持保险资产风险和足够的偿付能力之间的平衡,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现阶段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2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2.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扩展

1995年对于我国保险业来说,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在1995年以前,保险业自身欠缺资金运用能力,以及金融市场比较落后,保险资金主要按规定存入银行,运用渠道一直比较狭窄。在此之后,国家不断放松限制,如表1所示。

表1保险资金运用的变化

时间监管部门或法律法规内容2003年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可以参与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交易2004年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可以购买可转让债券,外国政府、金融公司债券,并且可以直接进入股票市场2005年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对外国股票进行投资2006年《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批准保险资金能以特定方式投资基础设施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批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2012年《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

理暂行办法》、《保险资

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批准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2.2保险资金运用总额不断增长

自2004年以来,我国保险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积累了大量的可运用资金。根据中国保监会统计,2004年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为10680.7亿元,到2015年,增长到111795.49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23.8%,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截止到2016年6月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高达125629.30亿元,较年初增长12.37%,总体规模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速。这对我国保险业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2.3保险资金运用结构进一步优化

首先,银行存款在投资资产中的占比由2004年的47.05%下降到2014年的27.12%;其次,在2004年,金融债券占比10%,到2014年,上升到了38.15%;最后,基础设施、不动产等另类投资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其中2014年长期股权投资6399亿元,占比6.86%;投资性不动产投资金额784亿元,占比0.84%;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等投资金额7317亿元,占比7.84%。说明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方向更加多元化,资金运用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2.4保险资金运用基本稳定

2007~2014年保险资金收益率如图1所示。

图12007~2014年保险资金收益率由图1可知:出于安全性的考虑,我国保险资金主要的投资渠道为:风险较低的债券、存款等,但是受资本市场的影响仍然较大。其中2008年和2009年的大幅波动主要原因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以及后续强力的经济刺激计划影响。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收益率呈现一个稳步上升的态势。

2.5专业化、多元化的保险资金运用机构逐步建立

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国保险行业已经成立了3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随着政策不断开放,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等专门机构成为保险公司进入相关领域的主要途径,这使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更加科学与专业(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专业运作机构以及保险公司自己的资金运用部门),促进了资产管理体系更加多元化。

3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不足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起点低,发展时间短,相应的监管体制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漏洞。而且在近年来,央行连年降息降准,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面临严重利差损风险,同时在国家不断扩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适度放宽比例约束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势必会增加自身资金投资的渠道和组合,以追求更大的资产增值。然而更多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相对宽松的比例约束,增加了保险资金面临的风险,导致保险资产风险对偿付能力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不仅是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难题,更是对行业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

3.1动态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落后

目前的监管还处于静态监管阶段,主要以行政审批许可、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进行控制等手段为主,效率低,监管效果差强人意。面对急剧变化的经济形势,监管部门还不能迅速准确地调整监管策略,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特别是事关保险行业健康稳定的偿付能力的动态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监管手段有待发展和创新。

3.2差异化监管能力不足

目前的监管还是“大包大揽”式的监管,还不能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种类、资金运用构成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富有针对性的监管策略。

3.3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监管能力和手段不足,不能对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控制和管理,抵御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3.4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还达不到监管要求

面对日益壮大的保险资金运用规模,日益多样化的资金运用方式,监管队伍在人数上和能力上都还达不到要求,导致无法准确高效地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监管,为保险资金运用水平的提高埋下了隐患。

4强化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建议

4.1借鉴银行业贷款五级分类法,通过细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分类,提高管控质量

建议根据各大类保险资产在投资运用中面临的不同风险特征,对其进行类似银行业贷款的五级分类,根据风险由低到高依次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然后根据风险的高低层级提取不同比例的风险准备金。通过这种分类可以使监管部门能够集中力量重点监管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这三类风险最高的资产上,从而大幅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为后续保险资金运用限制的不断放宽保驾护航。

4.2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二十四小时实时监控

面对不断扩大的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单纯依靠“人力监管”、“人海战术”已经无法保证有效监管。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依靠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用计算机系统代替人力,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二十四小时实时监控。首先,以行政手段推动各家保险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并要求必须与保险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信息交互;其次,大力推进保险资金监管系统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全金融监管信息池,形成一个有机的全面的信息系统,为监管政策的制定、政策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更为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添砖加瓦。

4.3加强制度建设

保险机构提供给监管部门的经营数据不准确、不真实,监管人员实地监督调查时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都会导致监管部门制定监管策略时产生偏差。首先,要建立适当的惩罚措施,杜绝保险机构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现象;其次,要加强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的沟通交流,从而监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不对称现象;最后,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关制度法规的时候,可以通过召开研讨会、听证会等形式,与社会广大学者、相关工作者们一起研究探讨,集思广益,以期获得最佳的效果。

4.4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扩展、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国内外多个金融市场,投资对象广泛,这要求监管队伍不仅仅熟悉保险市场,更要熟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既了解国内市场,又熟悉国际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不断提高监管者的能力,不让被监管者有机可乘,有漏洞可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保险资金运用管起来,避免监管部门有名无实,监管政策流于表面的现象。

4.5既要鼓励创新,又要加强对新型产品的监管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不能扼杀保险机构对保险产品、保险资金运用的创新热情和动力,要不断鼓励和支持创新,但是不能放松监管,要注重对创新型产品的风险防范与监管,宗旨是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积极创新,不断突破。首先,把好准入关,对创新型产品的运作方式,所面临的风险,以及相关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投向国外金融市场的产品,要严格把控风险,不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其次,后续监管不能断,创新型产品进入市场后,要继续进行监督,对其市场表现、风险变化、资金投向等保持持续监管,做好风险预警。

4.6推动保险资金运用更加专业化,注重风险控制

对于较大规模的保险公司,鼓励其成立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鼓励其与其他保险公司成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推动保险资金运用更加专业化。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运用比例等方面的监管,引导保险资金运用机构加强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改善资金运用策略,把重心转移到风险控制上来。

4.7推动信息公开

社会监督也是一个不忽视的力量,所以应该加快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社会大众的监督力量,让触犯保险资金运用法律法规的不法机构无处藏身,倒逼保险机构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自身资金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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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范围范文第6篇

县民政局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好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民生资金准确及时无误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把好民生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关。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贪污、骗取和挤占现象发生。

2、民生资金要求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乡财发放到每个救助对象手中。

3、严格执行民生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的各项程序,确保发放准确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具体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各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及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民生资金长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清理、完善了现有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原则和要求的内控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开展专项检查,实行部门联动监督。积极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资金拨付、管理、监管情况,用款单位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用款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

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生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认真做好民生资金预算,报请财政审核,把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到政府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民生资金安排和使用科学性,促进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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