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

2023-05-15

第一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

乡镇党委换届程序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供参考)

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委组织部根据以往的一些实践经验,拟定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供各地参考。

一、大会筹备工作

(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各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岳组发[2005]52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的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排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

(二)向县市区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根据党委决定,×月×日前作第一次报告,起草并向县市区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

认真做好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乡镇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市区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县市区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时间要求等; (4)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

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党组织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

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数及构成比例、产生程序,县市区委[2006]×号文件已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变动需报请县市区委批准。各乡镇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比较特殊的单位要适应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三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四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选举单位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

(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好选举代表的

党员大会,代表差额不少于20%。

各乡镇党委收到代表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应多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按《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据以往经验,有的是不熟悉差额比例的计算方法,有的简单地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来计算差额比例,这样计算,差额比例就少于20%,显然不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代表的主要程序为:

A 、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六是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七是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八是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B、通过选举办法。各选举单位选举办法可由乡镇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事先拟制,但要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其内容包括:一是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二是选举任务;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四是选举的方式、程序;五是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六是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七是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八是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九是选举的纪律等。

C、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

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D、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E、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F、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G、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H、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I、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3、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

4、代表资格审查

(1)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党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

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起草工作报告,党委要认真分析讨论,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之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乡镇党委和县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乡镇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五)向县市区委呈报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

×月×日前作第二次报告,根据县市区委对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县市区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县市区委同意后,方可提请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两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六)制订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

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岐义的字名。

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纪委。

(七)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

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八)编制代表名册

代表名册及编制原则。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组,并指定临时召集人。

1、代表名册应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

2、代表名册原则上以代表团(组)为序。

3、代表名册的装订要整齐,内容填写要准确、清楚。

(九)发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通知

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

二、大会预备会议

(十)开好临时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组活动、讨论的地点。同时通知代表组临时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上届党委主持召开临时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是:

1、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就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等作说明,提请各代表组讨论;

3、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十一)各代表组召开会议

临时召集人会议之后,召开各代表组会议。主要内容是:

1、传达代表组临时召集人会议情况;

2、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草案)。

(十二)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党委书记一般为主持人、预备会议的议程有四项:

1、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大会议程;

4、宣布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

(十三)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通过二项内容:

1、通过大会日程;

2、通过各代表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三、代表大会召开

(十四)大会开幕式

大会开幕式,是党代表出席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代表开始履行各项职权,是一个地方党内外群众最关心,最瞩目的一次会议。因此,会议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党委副书记的行政负责人主持。大会主持人应说明到会代表人数,介绍列席人员,致词欢迎来宾。

大会开幕式的内容是: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代表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3、纪委负责同志代表乡镇纪委作工作报告;

4、大会休会,布置分组讨论报告要求。

(十五)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权的基本途径。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多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吸纳到工作报告中去。主席团成员要和代表一起讨论。

(十六)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组讨论工作报告一定时间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其主要内

容是:

1、听取各代表组对两个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

3、听取上届党委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交各代表组讨论;

5、确定计票人名单。

(十七)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候选人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

1、通过两个报告决议(草案);

2、听取各代表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情况,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3、听取各代表组讨论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表决。

(十八)印制选票

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党委、纪委两种选票应在颜色上加以区别;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根据选举情况,作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

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

(十九)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按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4、最后清点代表人数;

5、监票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

6、领取并分发选票;

7、说明填写选票方法;

8、填写选票,依次投票;

9、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10、计票;

11、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12、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

(二十)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立即举行第四次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提名推选一名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二十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的委员会通

过。

(二十二)党委第一次会议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二是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是:

1、宣读县市区委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批复;

2、推选监票人;

3、发放选票;

4、选举结束,宣布选举结果;

5、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十三)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内容有四项:一是宣布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xxx第x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通过《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会议代表大会关于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四是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散会。

四、大会后续工作

(二十四)呈报选举结果

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县市区委,用以批准、备案。

选举结果的报批或报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如果是经县市区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宣布后即可进行公开报道。如果有县市区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外的人当选,应报县市区委批准后方可报道。

2、报道当选结果事关重大,必须认真对待。对当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当选职务、排列顺序,一定要反复认真核对,不得有疏漏和差错。报道的语言要准确、恰当。报道的文稿要经主持选举会议的负责同志审签。

(二十五)材料归档

对大会的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十六)做好党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

党委在大会结束后,要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以不断提高党代表大会的质量。

第二篇:乡镇人代会程序

方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这一条规定的法律意义在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不是只能举行一次,而是必须举行一次以上,不能一次都不举行。按照这一条的规定和以往的惯例,现在正是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期。同时,由于去年全县进行了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的改革,这一改革的成果也需要在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予以确认。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从我们以往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得都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乡镇因种种原因,在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有一些不很规范的地方,甚至有违法的地方。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程序,确保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合法、有序地进行,现综合地方组织法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和我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践中形成的惯例,提供一个规范性的程序,供各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参考。

一、会议开幕前的准备工作

(一)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大会有关事宜

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1、确定大会开幕及代表报到的日期和地点(会期一般为一天,可以多于一天,最好是一天半,但不能少于一天)。

2、研究拟定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3、研究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名单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有的乡镇在召开人代会的时候,模仿县人代会的做法,只拟定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而没有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因为县人代会之所以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是因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有一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候,如果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则无法向大会报告闭会期间代表的变动情况,也无人审查代表的变动是否合法。

4、研究大会的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主要包括不是代表的党委成员、政府领导人员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乡镇有威望的老同志。人数没有限制,大家只要把握一个墨刻,即列席人员的总数控制在代表总数的50%左右。

5、研究拟定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

6、研究拟定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7、研究拟定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8、研究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起草思路。

9、研究大会选举工作及选举办法起草思路。

10、研究决定大会筹备工作的内容和人员分工,包括大会秘书处设置及工作职责。

(二)将大会开幕日期和大会议程日程草案提请乡镇党委批准

主席团会议结束后,主席团应将大会开幕日期和大会议程日程草案报请党委批准。如果党委没有什么意见和提出修改的内容,就可以给代表和列席人员下发通知;如果因内容需要调整或因中心工作时间不宜,还要进行修改和推移时间,直到乡镇党委批准后,才能正式下发通知。这一程序要求,实际上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三)下发召开人代会的通知

大会开幕日期和会议议程日程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应按会议内容立即起草并给代表和列席人

1员下发通知。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召开会议的日期;(2)参加会议的人员;(3)报到的时间及开会的地点;(4)会议的主要内容;(5)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一般发给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单位,在发给所在单位的同时,还可以分别发给代表个人,以保证通知的不误。

(四)给参加会议的特邀人员发出请柬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应邀请同级党委的领导成员、在乡镇“四大家”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在市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而又在本乡镇居住的老领导、上一级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因此,会前应向这些领导同志发出请柬。

(五)下发关于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的通知

为了让代表在人代会上能广开言路,审议好各项报告,给政府提出切合实际的批评及建议,在人代会前,应通知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一次视察、调查活动。其通知内容包括:

(1)视察、调查的时间安排;(2)视察、调查的主要内容;(3)视察、调查的形式和方法;(4)视察、调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可以用文件形式下发,也可以用电话通知。

(六)起草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在每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预备会议时,都必须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了解代表变动情况,审查补选的代表是否合法,确认代表的资格是否有效。

(七)起草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

起草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报告起草的好,能够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推进政府工作。但也有极少数乡镇对此不很认真,有个别乡镇甚至连政府工作报告都不印发代表,而是乡镇长照着自己临时在笔记本上写下的提纲海侃,这既不利于调动代表积极性,同时也是对代表的不尊重。从纯粹的法学理论的角度来说,仅此一条,代表就可以提出对乡镇长的罢免案。因此,在大会开幕之前,乡镇人大主席团必须召开材料专班会,落实好各项报告起草任务。

按过去的习惯做法,在乡镇人代会上,主要听取四个报告:

1、政府工作报告;

2、财政预算执行报告;

3、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4、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按惯例,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采取书面形式。

(八)起草各类会议主持词

乡镇人代会任务重、会期短、内容多。为使大会期间的各类会议开得紧凑、规范、不出差错而富有成效,事先必须深思熟虑,分别起草好各类会议的主持词。在通常情况下,主持词应包括:(1)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2)各次大会主持词(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3)主席团各次会议主持词等。

需要说明的是,各类会议的主持词,总结了以往会议的经验教训,考虑问题比较周到,语言也比较简练,主持人主持会议时基本上应该照本宣科。但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作及时调整,不能死搬硬套。

(九)起草大会闭幕词

按惯例,每次人代会结束时,都要举行大会闭幕式,在兴行闭幕式时致闭幕词。大会闭幕词是对整个会议情况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它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宣布大会圆满地完成了任务;(2)高度概括大会所作的主要工作和收获;(3)对代表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4)宣布大会闭幕。

(十)起草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通常是指在不违反选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前提下,对某项选举活动所作的具体规定。因此,起草选举办法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规定选举对象。这次乡镇人代会的选举对象很广泛,绝大多数乡镇都要选举乡镇人大正副主席、正副乡镇长。(2)规定每项选举对象的职数。(3)规定每项选举对象的差额比例。(4)规定提名、酝酿、

协商、确定候选人的程序。(5)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以及候选人当选结果。(6)有关总监票员、监票员及其职责的规定。(7)关于填写选票以及投票、计票的规定。(8)规定选举结果的公布。(8)规定其他选举事项。

(十一)起草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候选人的最后时刻。代表提名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在人代会上,一般都将选举大会前的某一时刻规定为代表联合提名截止时间,超过这个时刻提出的候选人无效。

(十二)做好大会选举的几项具体工作

大会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细致的工作。为确保大会选举顺利进行,取得圆满成功,选举前,除印制好选票、准备好票箱和计票工具外,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印制选举是否有效报告单。选举过程中,总监票员必须向大会报告实到会代表数,实发选票数,收回选票数,以及收回的选票是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数,以确定选举是否有效。为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总监票员最好不以口述,而采用报告单的形式报告。

(2)印制选举结果报告单。人代会上的选举应该充分体现民主。因此,在印制选举结果报告单时,除有当选人姓名、得票数外,还应有另选他人的姓名、得票数。

(3)印制候选人介绍材料。候选人介绍材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出身、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及经历、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

(4)印制其他表册。如各项候选人名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等。

(十三)安排大会会务工作

大会会务有很多繁杂的工作,主要有:(1)编制大会所需经费预算;(2)制作大会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文件袋;(3)印制会议议案表、建议表;(4)安排落实代表及参会人员的进餐地点、分组讨论地点;(5)起草并印制会议须知及作息时间表;(6)布置好大会会场,安排好大会的扩音、录音、录像、摄影、宣传报道等;(7)印制和分发文件资料;(8)准备好选举用的票箱;(9)准备好大会供应的物质(包括茶水);(10)其他事项。

(十四)安排人代会的宣传工作。

人代会宣传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会议的隆重程度和效果。因此,应做好大会的宣传工作。主要采取三种形式:(1)书写标语。在书写标语时要严肃大方给人以美的感觉。既要有宣传标语,又不要乱写乱贴宣传标语。其内容可参照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党的十六大报告等,也可以写一些欢迎代表到来,祝大会圆满成功的内容。(2)电视宣传。在电视上宣传会议的开幕时间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的有关内容,还可以提前宣传本乡镇一年来的工作业绩。(3)会议宣传。乡镇领导要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即将召开的人代会的意义和影响。

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一)组织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根据惯例,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一般都在会期的和一天上午8:00前报到。会务的主要工作有:

1、安排好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的进餐地点;

2、给代表、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关发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会议笔记本、文件袋等;

3、对缺席原因不明的代表和列席人员,应尽可能补发会议通知,使其按时参加会议;

4、发出召开代表小组长会、代表中的党员会议和大会预备会议的通知;

5、安排和落实好各代表团的讨论地点。

(二)召开代表小组长会议

大会报到后,要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小组长会议,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概况和有关事项,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在这次会议上,要公布代表团的划分调整情况,要求会后立即以代表团为单位做好以下三件工作:a、推选正副团长(有的乡镇采取指定的方式,即使这样,也应经

代表团的代表认可);b、召开代表团内的党员会议,成立临时党支部,推选党支部正副书记;c、审议需要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的文件。

(三)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会议

在代表报到之后,大会预备会召开之前,要以代表团为单位召开会议,主要落实好以下事项:

(1)清点到会人员,弄清缺席原因;

(2)说明会期日程安排、作息时间、会议纪律;

(3)提出会期要求,分发有关资料,审议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的各种文件草案;

(4)推选本团正副团长;

(5)召开党员会议,成立本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推选正副党支部书记。

(四)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是指在正式会议开幕前,为通过会议的重要准备工作事项而举行的有全体代表参加的会议。预备会议由上次领导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程序为:

(1)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2)通过大会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4)通过代表议案提出及处理办法;

(5)通过质询案提出及处理办法;

(6)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和财政预决算委员会名单。

(五)召开中共党员代表会议

在大会正式开幕之前召开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会议是一项不可缺少的程序。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怎样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正确行使自己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参政议政表率作用,这是对每个党员的一次严峻考验,也是检验是否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试金石。为了统一全体党员思想,圆满地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在大会开幕前一般都应召开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会议。会议由参会的党委成员主持,并请乡镇党委书记讲话。会议的主要是介绍人代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明确召开人代会的主要意义,要求党员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带头履行职责,履行作为代表和党员的双重义务,努力实现党的意图与人民群众意志的有机统一。同时,还要在会上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乡镇党委宣布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并宣布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名单。

(六)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预备会议结束后,新选的大会主席团要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1)通过大会日程;

(2)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3)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4)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5)宣布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

(6)确定列席人员名单(这一程序与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名单的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列席人员由其人大常委会决定,乡镇人大由于没有设立常委会,因此,只能在主席团会议上确定。);

(7)通过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

(8)通过代表联名候选人截止时间;

(9)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七)举行第一次大会(开幕式大会)

(1)举行开幕式。按惯例,换届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举行开幕式,由担任代表职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或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致开幕词。但本次会议不是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因此没

有必要致开幕词,只要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大会开幕就可以了。

(2)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3)听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在全国各级人大都在精减会议,不再在大会上听取计划和财政两个报告。这次乡镇人代会也可以采取这种办法,不在会议上作报告,而只是书面将财政执行情况向大会汇报,供代表审议。);

(4)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5)通过选举办法。

(八)代表进行审议

大会以后,要认真组织代表们对大会的各项报告(包括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审议可以采取三种形式进行:(1)分代表进行讨论;(2)考虑到乡镇人大代表比较少,可以几个代表团在一起联团审议或围绕某个问题进行专题审议;(3)组织大会发言。

(九)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代表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即将结束时进行。其主要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或联团对大会各项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2)审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和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3)通过主席团和代表联合提名乡镇人大正副主席、正副乡镇长候选人名单,交代表酝酿讨论。如代表经过酝酿,对候选人没有不同意见,或者代表10人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不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人数,可以进行选举,就不再召开主席团会议进行研究,如果候选人总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人数,还要进行反复酝酿或进行预选,再次召开主席团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

(4)讨论研究大会选举的其他准备工作。

(十)召开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会议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应立即召开总监票员、监票人、计票人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明确各自的职责;(2)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3)明确选举中的工作程序;(4)熟悉计票的程序和方法。

(十一)举行第二次大会

第二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1)通过关于辞职请求的决定;(2)通过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3)宣读选举注意事项;(4)正式选举(按总监票员、监票员到位,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填写选票,开始投票,当场计票等具体程序进行);(5)公布选举结果;(6)颁发当选证书;(7)新当选的乡镇长讲话。

(十二)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主席团会议在大会选举任务完成之后和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召开之前(可以在大会计票时同步召开主席团会议),其主要内容是为开好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准备,使会议圆满地闭幕。(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决议草案;(2)审议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3)审议财政执行情况的决议草案。

(十三)举行第三次大会(闭幕式大会)

第三次全体代表大会会议在投票选举结束之后举行。其主要内容有:(1)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财政执行情况的决议);(2)新当选的人大主席致闭幕词;(3)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三、会议闭幕后的善后工作

(一)发布选举结果公告

公布选举结果是将候选人当选情况正式向社会发布。乡镇领导人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应以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名义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方式采取公告形式。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票选举的时间;(2)投票选举的方式;(3)当选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

副乡镇长的名单。建议作2号公告发布,一号是人大主席、副主席,另一号则为乡镇长、副乡镇长。

(二)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同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

大会结束之后,人大主席团应立即将大会选举结果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和同级党委,同级党委将结果报县委。其主要内容包括:(1)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2)投票选举的方式;

(3)新当选的人大正副主席、正副乡镇长名单;(4)大会通过的主要文件、资料。

(三)做好大会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

大会结束之后,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大会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主要内容有:

(1)会议活动安排材料,包括大会议程、主持词、主席团会议有关材料、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2)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的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登记表、候选人名单名册;

(3)会议组织领导材料,包括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临时党委、党支部、各代表团正副团长、代表名册、列席人员名单、领导讲话;

(4)选举工作材料,包括选举办法、选举注意事项、日程安排、选举大会主持词、选票、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当选人名单及得票情况;

(5)工作报告材料,包括主席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等;

(6)选举结果的公布和报批材料,包括当选情况的公告、选举结果报告、批复;

(7)各个程序的音像资料、照片等。

我们通常的作法是将上述材料汇编成册。多年的人大工作实践表明,汇编大会文件资料,是贯彻大会会议精神,指导会后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一个好方法。

(四)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

议案建议交办会是乡镇人大、政府联合召开的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主要是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交办会上,人大主席和政府分管的乡镇长,要从法律和政治的高度向承办单位强调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的领导要强调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按要求承办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同时,还要组织学习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条款,以及上级人大、政府的有关文件,使到会的同志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大主席和政府分管的乡镇长,要明确提出办理的原则、方法、步骤、要求和时限,并将议案建议按类别当场交给各单位,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字,以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到承办者,避免错交、错转和丢失的

第三篇:乡镇建立总工会程序

乡镇(园区)建立总工会工作程序和要求

为了有利于乡镇(园区)总工会成立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程序和要求。

一、乡镇(园区)总工会的管理范围

全乡镇(园区)工会组织,包括企业和单位工会组织。

二、乡镇(园区)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届期

乡镇(园区)总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为五年。在特殊情况下,由乡镇(园区)总工会提议,经县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

三、乡镇(园区)总工会产生程序和筹备工作

(一)乡镇(园区)总工会代表大会召集机构

乡镇(园区)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召开,由乡镇(园区)总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召开第一届代表大会,由筹备组代行总工会委员会的职责。

(二)乡镇(园区)总工会代表大会的任务

1、审议通过乡镇(园区)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本届工会委员会取得的成绩、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新一届总工会工作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工作任务。

2、审议通过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情况;本届财务工作、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新一届经审工作任务。

3、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4、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

5、选举县总工会代表大会代表。

(三)乡镇(园区)总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

1、报同级党委批准

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园区)党委提出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的请示,包括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侯选人名单,召开大会的具体日期、议程安排、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等内容,按乡镇(园区)党委批复意见办理。

2、报上一级工会批复

在向同级党委报送《请示》的同时,将此请示报县总工会。由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并作出批复。

3、成立筹备小组

一般3—6人组成,负责文秘、组织、宣传、会务、后勤工作。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般由5—7人组成,负责代表的资格审查、终止和替补工作。

(四)选代表

1、代表条件: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代表名额:根据所辖企业和员工数量以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60名。

乡镇(园区)总工会机关中的代表名额一同分配到基层,但不占基层指标。

3、代表产生

乡镇(园区)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工会召开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其差额比例不少于10%。

特邀代表是指应邀参加大会的党政领导干部、老工会工作者、著名劳模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负责人代表等。其范围名额等根据各自实际而定。

(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2

1、委员条件:必须是代表,并具以下条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正义,敢于为职工说话办事。

2、委员名额:5—13名。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委员名额。

3、委员类别:

(1)工会工作者应占60%以上;

(2)先进人物、有专业知识的各种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3)女性应占一定比例;

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10%。

(六)总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产生

1、乡镇(园区)总工会设专职主席一名,要求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设专兼职副主席2—3名。主席由党政副职兼任的,要求设专职副主席。

2、乡镇(园区)总工会主席、副主席侯选人由乡镇(园区)党委和县总工会协商确定,提交总工会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3、乡镇(园区)总工会主席、副主席等额选举产生。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委会。

(七)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委员设3—5人,其中主任1人,主任由经审委员会选举产生,一般由分管经审工作的副主席兼任。

(八)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

设委员5—11名,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由同级总工会提名,在协商基础上,经女会员会议或女职工代表会议举手表决产生。主任由乡镇(园区)总工会专职女主席(副主席)或专职女委员兼任。

(九)代表资格审查

1、代表资格审查的机构由筹备小组或总工会委员会负责。

3

2、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1)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

(2)代表的推荐选举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3)代表名额和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逐一审查后,要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指定报告人,在大会预备会上报告代表资格审查结果,并由代表审议通过。

3、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对代表资格审查的过程;

(2)代表选举产生的方法、经过;

(3)代表结构状况,包括代表各方面的比例、年龄、文化等;

(4)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

(十)代表大会需要准备的有关文件材料

1、工会工作报告(草案);

2、财务和经审工作报告(草案);

3、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情况介绍;

4、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5、大会议程;

6、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及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8、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9、特邀代表名单;

10、大会宣传工作及其他事项。

(十一)大会主席团的人员组成、产生及主要任务

1、大会主席团人员的组成

(1)本级总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会主任(或相应候选人);

4 (2)各代表团团长;

(3)部分基层工会负责人;

(4)部分先进模范人物和工会积极分子;

(5)部分党政领导、企业代表、社会知名人士;

(6)其它有关方面负责人。

大会主席团名额,根据情况由本级总工会委员会确定,第一次代表大会由筹备组确定。

2、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一般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3、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

(1)按照大会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

(2)推选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

(3)讨论通过大会议程、工作报告和财务经审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因时间关系也可在代表大会通过)。

(十二)代表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的产生

工会代表大会主席团设执行主席若干人;建议名单由总工会委员会或筹备组提出,经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主席一般由上届工会主席、副主席或拟任下届工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十三)总监票人、监票人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大会的正式代表,但不是本届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候选人。总监票人、监票人由本级工会组织部门推选,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十四)总计票人、计票人的产生

大会选举的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组织组指定。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五)大会选举办法

5 大会选举办法,是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建立代表常任制,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作用

(一)代表常任制要求总工会成立后每年要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每年参加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审议通过乡镇(园区)总工会工作报告和经审工作报告。

2、讨论乡镇(园区)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补选、增选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

4、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应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二)代表常任制的作用:

1、加强两个联系。乡镇(园区)工会代表要密切与本单位会员、职工群众的联系,听取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呼声、要求;要加强与没有代表的企业工会的联系,把工会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给没有代表的企业工会,以及反映其所在单位员工的意见建议。

2、会员代表任期内要发挥好劳动关系信息员、调解员、安全监督员作用。

(三)代表的活动。代表可分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名,可不定期地组织活动。

(四)代表因故调离选举单位,工会组织关系转出,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在任期内空缺时可以进行替补。代表资格的终止或替补,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

五、乡镇(园区)总工会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乡镇(园区)总工会成立,原则上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权益保障部,增加设置报县总工会批准。

(二)工作职能:

6 办公室:

(1)负责文秘和综合工作,处理总工会日常工作事务,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掌握全面情况以及文件收发、督办、文书档案工作。

(2)负责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负责工会财务工作,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管、用。

组织宣传部:

(1)负责工会干部协管工作,配好工会领导班子;

(2)负责基层工会的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

(3)负责建设职工之家和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工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权益保障部:

(1)负责职工的权益维护工作,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负责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

(3)负责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工作;

(4)负责女工工作、劳动保险、劳动争议、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六、建立乡镇(园区)总工会工作要求

(一)要做到八个有:有工会牌子、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内设机构,有帮扶中心,有活动阵地,有工会财务印鉴,有制度上墙,有资料档案。

(二)要实现五促进五提升:即促进乡镇(园区)工会干部配备,提升乡镇(园区)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促进组建和工会发展,提升组建率和入会率。促进乡镇(园区)帮扶中心建立,提升工会维权品牌效应;促进机构制度规范,提升工会服务效能(成立总工会要建立健全总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法律工作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促进建家工作深化,全面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7 附件:

1、沾化县乡镇(园区)工会代表大会议程(参考)

2、沾化县乡镇(园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参考)

二○○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1:

××乡镇(园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议程(草案)(供参考)

(2009年×月×日××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议程如下:

一、选举××工会第一届委员会;

二、选举××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其他。

附件2:

××乡镇(园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供参考)

(2009年×月×日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乡镇(园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率10%。推荐委员侯选人建议名单×名,选举委员。

××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推荐委员侯选人建议名单×名,选举委员×名。

三、××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侯选人建议名单,由乡镇(园区)党委与县总工会协商,乡镇(园区)总工会委员会或筹备小组向乡镇(园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

8 会或大会主席团提出侯选人名单,经大会或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由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委员侯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

五、××乡镇(园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分两张不同颜色的选票进行,一张为委员会委员选票;一张为经审委员选票,两张选票依次投入一个票箱,分别计票,同时宣布选举结果。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七、代表对选票上的侯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的不画任何符号;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如另选他人,在选票的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不画任何符号。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含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候选人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侯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同意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侯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同意,不足名额可暂作空缺;如果最后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到同意票相等,以不同意票少的当选;不同意票相等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出增加或减少委员名额的建议,提请大会表决。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由筹备组从代表中提出,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和经审委员侯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

9 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验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计算工作人员由大会筹备组指定。

十、选举会场共设×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十一、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并执行监票任务,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在指定票箱投票。

二、投票前,有监票人打开票箱,请代表当场验证;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总监票人,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书面报告选票情况,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三、计票完毕,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书面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委员和经审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四、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宜,授权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乡镇(园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第四篇:乡镇人代会基本程序(推荐)

召开乡(镇)人代会基本程序

(模板)

一、预备会议

议程:

1、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由上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报告);

2、通过大会议程(听取各项工作报告,选举);

3、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4、通过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5、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参加:主席团成员) 议程:

1、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名单;

2、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3、决定代表联名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

4、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通过主席团提名的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6、通过新一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7、通过主席团提名的监、计票人名单(草案)。

三、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持:大会执行主席;参加:全体代表、邀请列席人员) 议程:

1、开幕式(全体起立,奏国歌);

2、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3、听取乡(镇)人大及财政工作报告(也可书面);

4、听取上次大会关于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宣布大会主席团关于各项选举候选人提名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6、宣布各代表小组组成及小组长、记录人名单。

四、分组讨论

(主持:各小组长;参加:该小组代表、列席人员) 内容(任务):

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2、审议选举办法(草案);

3、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选举候选人;

4、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

5、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或提出意见、批评、建议;

6、讨论主席团提名的监、计票人名单(草案)。

7、讨论新一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五、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参加: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小组

组长) 议程:

1、听取各代表小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其他工作报告及选举办法(草案)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小组酝酿、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情况,决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听取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4、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确定议案;

5、通过各个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六、第二次全体会议

(主持:大会执行主席,参加:全体代表、邀请、列席人员) 议程:

1、通过新一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通过监票人名单(草案);

4、宣读主席团确定的计票人名单;

5、选举(清点人数、清点选票、发票、写票、投票、计票) (计票结束后,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经主席团确认后,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会后发公告);

6、通过各个工作报告的决议;

7、新当选人员作表态发言;

8、领导讲话;

9、全体起立,奏国歌,宣布大会闭幕。

第五篇: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卢市镇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中央、湖北省党委、天门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卢市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做表决。

(三)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作用。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爱护,加强团结协作。

(四)卢市镇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议大事,讲质量,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护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六条 卢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政府、天门市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等,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分析研究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工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处理好当地群众、干群关系的问题;

(三)研究讨论向市委、政府报送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等,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研究讨论本地区经济发展思想、奋斗目标和中长期国民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

(五)审定卢市镇预算方案,研究决定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和重大工业、农牧业、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本建设项目等;

(六)研究决定卢市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福利待遇等问题,表彰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传等问题;

(七)研究本地区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

(八)研究制定本地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的政策措施;

(九)听取卢市镇各单位、职能部门和各村党支部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十)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成员必须到会。不是党委成员的卢市镇行政副职列席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时涉及到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做到专本专用。

第八条 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酝酿。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酝酿,然后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材料准备。由分管党委成员组织有关部门准备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两部分,即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是指计划、制度、政策、规章、决定、批复、提议、建议、申请、请示、合同草案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是指专门机构或人员通过调研、考察、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所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调查报告等材料。凡只有议案,没有科学论证材料的,视为上会材料不全,不得进入议事程序,待补齐材料后方可集体议事。

(三)会前通知。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一般须提前3—5天通知应到会人员。除人事问题外,一般应将议题的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提前送交与会人员,让与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人事问题的议题,其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上会时发给所有与会的正式成员,供其会上阅读,会后收回。会上须按通知所列议题议事,不许临时动议其他重大问题。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党委成员或者有关部门通报上会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首先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同意见(含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占三分之一以上时,需暂缓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形式),每位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须记录在案,以示负责。研究决定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作出决策。决策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形式。领导班子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意见或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形成会议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除有特殊保密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视情况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有关部门,还须报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表决意见须明确无误地记入会议记录。属于记名投票表决的,须记录每名成员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属于无记名表决的,须注明是无记名投票表决,并记录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九条 重大问题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十条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由卢市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违反本规则规定,不按民主议事原则议事,独断专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对主要责任人做诫勉谈话,并要求在党委班子会议上做出检查,并制订整改措施,限欺整改。

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卢市镇党委班子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受理有关投诉并按本规则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的,党委成员作出处置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需要补议的问题应在下一次党委会上进行补议和修正。

第十三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镇党委决策程序

一、全镇发展计划,重大工程项目确定、组织考察和从事任免等事关全镇稳定与发展的大事,均属于镇党委议事范围。

二、镇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议事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充分反映民意,吸收民智。

四、决策中,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确保决策民主化。

五、决策后,要实行议事公示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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