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

2023-09-17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1篇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2篇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二、学校要加强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学校全体师生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年级(部)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或保健教师。

四、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五、学校实行晨检制度。主要对来校师生、其他人员通过询问或必要的体温检测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巡查;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及其诊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报送学校总务处、办公室等,同时要尽早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承担。

六、学校实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人数增多时,应及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相关单位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疏散、早隔离、。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七、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场所、宿舍、食堂、茶房、厕所进行定期空气清洁消毒和物品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由总务处、办公室等负责。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学生、教职工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学校要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八、做到常见季节性传染病的预报工作和预防工作。针对流行过程的三个基本环节中最易控制的环节,采取适当措施原则:

a)对传染源的措施:早期发现传染源,早诊断,早期隔离,早期治疗和早期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接触者分别按具体情况采取检疫措施、临床观察措施、药物预防或预防接种。

b)切断传播途径的措施:消除传染病源周围环境的病原体,根据各类传染病的不同传播途径采取不同措施,包括消毒、杀虫和卫生措施等。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3篇

人。

二、 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

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 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四、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五、 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4篇

乙甲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 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 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 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 地方传染病病员向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卫生处报告。

8. 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9. 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要求。

11.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

1. 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 发现并及时报告重大疫情的医务人员,奖励当事人500元。 3. 各级医护人员不得隐瞒、谎报(包括漏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如有这类事情发生,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奖惩规定处理。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 传染病迟报超过法定时限:①≥24小时每例扣当事人奖金50元;②≥48小时每例扣当事人奖金100元;③≥72小时按院内自查漏报处理。

5. 院内自查漏报一例扣科室奖金1000元。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5篇

二、各报告单位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清楚,不缺项。

三、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及疫情分析制度,固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收集、核对及上报,区疾控中心每月出一期疫情简报,每季、半年、年终写出各地疫情分析,年终写出传染病防治实施情况小结。

四、各法定疫情报告单位,一旦发现乙、丙类类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12至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及时填写报告卡向区疾控中心或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报告。

五、各法定疫情报告单位,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用最快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核实并经区卫生局审核后再进行网络直报。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并核实后,应及时向区卫生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六、各法定疫情报告单位,一旦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并核实后,应及时向区卫生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派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文第6篇

在接诊过程中,仔细询问病史及相关病史,如发现有传染病接触史的病人,详细登记,随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卫疾控流病科。在处置过程中,如接触到传染病的患者,医务人员应该做到一下几点:

1. 医务人员为已知的传染病人如HIV、HBV阳性、SARS等检查、治疗、护理之前,应戴口罩、帽子、穿防渗透隔离衣、眼罩或防护面罩、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用抗菌皂液及流动水洗手。

2. 若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将污染的双手使用消毒液揉搓消毒2min后,再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3. 连续进行检查、治疗、护理病人时,接触一个病人后以抗菌皂液及流动水洗手。或用快速手抗菌消毒剂搓擦2min。

4. 手直接接触污染源者,应将污染的双手使用含醇或碘手消毒剂搓擦2min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

5. 肠道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手和皮肤可采用有效碘5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醋酸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也可用氧化电位水冲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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