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管理论文范文

2023-09-16

统筹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美国联邦政府的住房管理机构主要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简称HUD)。HUD于1965年通过合并原有政府机构而成立,其主要职责是为美国国民建立一个合理的住房体系和合适的居住环境,通过其抵押贷款担保方案为中低收入家庭拥有住房提供担保,在支持居民获得房屋所有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步入了构筑战略信息系统的历史时期,联邦政府的信息管理也开始了从仅仅关注技术性的具体操作向强调技术性与管理性相兼容的目标转型,信息管理在整个联邦政府系统中的地位逐步由单纯提供服务咨询上升到参与战略决策的高度。与此同时,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信息资源管理却呈现出与整个政府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趋势不相匹配的现象:存在着严重的“职能真空”,即机构中无人负责全国住房信息的筛选、分类与传递的监督与管理,以至于整个机构陷入“错误信息泛滥,正确信息稀缺”的困境,使得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信息管理无法在联邦政府的宏观战略决策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美国联邦政府住房管理机构的信息资源管理无论在微观还是在宏观层次上都面临着改革的必要,这种改革的直接成果就是催生了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首席信息官制度。美国学者Ludlum.D对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IO)是这样定义的:CIO是负责一个组织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的高层管理者,他们通过规划和指导信息技术改进和信息资源的最佳利用来支持组织目标。

自1996年以来,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建立了首席信息官制度,通过首席信息官职位的设立,依靠其技术化、专业化、权威性的统筹协调工作,逐步实现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对传统政府住房管理信息流程的重组和再造,有效地提高了机构内部的工作效率,从而使政府住房信息管理在决策参考和公共服务中发挥了更大的效用。

一、美国联邦政府住房管理机构首席信息官的职责设定与能力要求

(一)美国联邦政府住房管理机构首席信息官的职责设定

在1996年颁布的《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中,美国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首席信息官的主要职责。

1 制定本机构信息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监控其实施

主要包括:(1)深入了解本机构的信息工作流程,顺应政府信息化发展趋势,提出本机构信息化发展战略,制定5年的中长期规划和1年的短期计划,这些规划和计划涉及到网络建设、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利用等内容;(2)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指导、监督本机构信息技术管理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评估本机构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的管理绩效,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3)洞察信息事业的发展方向,改善本机构在信息资源管理方面的运作,及时提出本机构各部门信息业务流程的再造方案,制定更为有效的信息工作流程。

2 管理本机构的信息资源,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主要包括:(1)为本机构开发、建构一个稳固的、整体性的信息建设与管理框架,有效进行信息资源管理,协调信息资源在机构各部门之间的流通、维持与优化;(2)推进本机构信息管理的标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统一标准,如信息分类标准、信息要素标准等,以保证本机构信息化的成功实施;(3)利用信息手段提高本部门信息资源管理的效率,并尽可能使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使信息资源能够为联邦政府首脑及其他高层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4)推进信息的保值、增值,创造性地寻求信息技术与信息资源的应用机会,实现其使用价值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服务于公众对政府住房信息的需求。

3 加强评估与培训,推进本机构信息资源管理能力的可持续提升

主要包括:(1)进行一系列评估工作,以不断加强本机构的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包括评估本机构现有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信息处理的实际能力,评估本机构人员在信息管理中所具有的技术和能力;(2)针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招聘计划、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等;(3)关注新信息技术的发展并随时注意加以引进和吸收等。

(二)美国联邦政府住房管理机构首席信息官的能力要求

当前,在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中,首席信息官已经突破了仅仅承担信息技术服务的狭小职能空间,而转化为技术型的管理角色,是决策集团中的重要组成人员,与这一新的角色相适应,对CIO的素质也就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美国联邦政府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详细规定了首席信息官应当具备的一些核心能力,如信息素养与信息能力、全局思维和顶层设计能力、宏观管理与专项信息管理能力、有效协调与沟通能力等。

1 信息素养与信息能力

从《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在强调CIO的管理角色定位的同时,仍应对其固有的属性——信息专家的身份予以充分重视,并且对CIO的技术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进一步强调CIO的综合技术素质,强调其“专广结合、精博兼具”的技术特征;要求CIO具有敏锐的信息洞察力,能及时跟上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潮流,能对最新的信息技术及时辨识并加以引进和运用,等等。

2 全局思维和顶层设计能力

在联邦政府的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中,由于首席信息官已经成为了机构内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其全局思维和顶层设计能力就显得至关重要。这种能力要求CIO不能只把视线集中在技术管理层面,而应更多地注重宏观管理,要站在机构改革全局的高度对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管理的未来发展进行准确预测,做好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和决策,对机构综合、复杂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有效的设计,从而通过信息技术有力推进机构发展目标和政府总体目标的实现。

3 有效协调与沟通能力

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中,协调与沟通工作是首席信息官的重要职能。与机构内不同部门、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才能确保其信息资源管理的决策与措施得到机构内不同部门的认同与执行;与不同机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才能确保其信息资源管理得到来自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的理解和支持。为此,首席信息官需要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复杂人际关系的应对能力以及机构内外涉及信息管理的各种矛盾的化解能力,等等。

二、美国联邦政府住房管理机构首席信息官的管理制度

(一)任职资格与任用程序制度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首席信息官的任用条件在《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中明文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必须具备经认定的、能高效地履行其职能的、信息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储备、技能训练和实践经验,其任职资格应从与信息资源管理有关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以及实践活动等多角度进行考察。2.关于任用程序的规定,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中设立的首席信息官,一般由该机构第一副职担任,

并由该部门行政首长推举,取得国会参议院同意后,由美国总统任命。

(二)工作报告制度

一般而言,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首席信息官的工作报告沿着两条路径展开:一是直接向本机构的行政长官做经常的工作报告。通过工作报告及时让机构首脑了解本机构信息资源管理的现实状况,以及未来本机构的信息资源管理可能采取的改革措施,以便取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定期向设立在白宫办公室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的副主任汇报,OMB的副主任再向主任汇报,主任再定期向总统汇报。通过建立这种层递式的工作报告制度,有助于使高层行政首脑及时获取决策所需的各种信息,并对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信息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提供方向性的指导。

(三)建立在记分卡基础上的管理绩效评估与奖惩制度

美国联邦政府在对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首席信息官的管理实践中,设计出了建立在记分卡基础上的绩效评估与奖惩制度,以加强对首席信息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和奖惩,并激励和引导其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具体是指,OMB向联邦政府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发放信息资源管理记分卡,根据已确定的评估标准对首席信息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分,并且每季度总评一次。这些标准包括:是否将大部分信息资源管理的支出投向需要优先考虑的项目上;是否已按照规定的成本、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目标来实施信息资源管理的具体项目;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已通过相关认证,并被证明具有完全的安全性;信息资源管理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创造效益。通过这些评估标准,可以非常清晰地显示出首席信息官的工作绩效,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奖惩或完善。

三、简短的启示

美国联邦政府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首席信息官制度的产生,标志着在政府住房管理机构中,信息资源管理正在从辅助性的角色定位转化为核心职能。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在其联邦政府的住房管理机构中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国家,其完善的制度设计以及良好的制度运行效果,为我国政府住房管理机构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未来在我国政府住房管理机构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应在充分肯定信息资源管理职能重要性的前提下,通过设立首席信息官制度,有效化解政府住房管理机构运行中信息技术与部门工作相互隔离的状态,使技术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而实现政府住房信息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推进政府住房信息资源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统筹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我市的地温地热水资源,规范地温空调和深层地热水井取用水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温空调是指以地下水为介质来提取能量,通过能量的转换实现制冷和供热的系统。

本办法所称地热水,是指在特定地质条件下形成,贮存于地壳内部25℃以上的地下水。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使用地温空调、地热井取用水资源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使用地温空调、取用地热井水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科学实施,坚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规模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地温地热水资源属中深层地下水资源,归国家所有。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地温地热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地温地热水资源管理机构承担。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地温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开发利用地温地热水资源应当有科学依据,必须在综合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统一规划进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地温地热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工作。

地温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等相协调,以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

第七条本市市区内建设使用地温空调、地热井申请取用水资源,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应报市政府同意。

各县(市)内建设使用地温空调、地热井申请取用水资源,经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由国家审批、核准涉及使用地温空调、地热井需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申请建设单位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地温空调、地热井取用水资源建设项目。 第八条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三)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四)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五)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大纲要求,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允许取用水量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第九条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申请理由;

(三)取水的起始时间及期限;

(四)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等;

(五)水源及取水地点;

(六)取水方式、计量方式和节水措施;

(七)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八)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三)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在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其取水许可申请无效。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在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的;

(二)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影响的;

(三)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不得超过审批的取水量。

第十二条市区范围内的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拿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县(市)区域内的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予以批准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申请取用水的,按照第八至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审查合格后,发给取水许可证。

第十四条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或变更取水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第三章建设施工管理

第十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取用地温地热水资源的水井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在本市承担地温空调、地热井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单位、钻井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其资质证件和相应业绩,并进行备案登记。相关单位接受和配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设计、建设和使用地温空调、地热水井取用水资源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二)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同意使用书;

(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等级或业绩证明;

(四)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前款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以下情况:

1具有符合凿井技术规范的施工方案,分层止水,井管及输水管道材质环保耐用,井口设计防污,抽水井口和回灌井口处分别安装计量设施,方便计量监测;

2地温空调项目开采间隔不小于1000米,项目开采取(回)水井间距不小于25米,建筑物间距不小于30米。必须同层回灌,回灌率不小于98%,回灌水质不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热水井项目开采井间距不小于2000米,有条件回灌的必须按照相关水质标准同层回灌。

第十七条禁止跨水质不同的含水层混合开采地下水。

揭露和穿透含水层的工程,应当采取分层止水和封孔措施,防止渗漏、串层。

第十八条申请人在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用水工程或者设施,凿井及取用水管线安装施工设计方案,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取用水施工实行全过程监理制度。

第十九条申请人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10日内,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完工报告,报告包括下列材料:

(一)水井工程所在位置的坐标、高程及比例尺1:500至1:1000的井位平面位置图;

(二)单井综合柱状剖面图、井坑详细的平面、剖面图(图上必须载明井口和坑口防污措施);

(三)抽水试验、回灌试验资料、水质化验报告(单);

(四)施工监理报告;

(五)取水设备、计量设施、节水设备安装位置图、性能等情况;

(六)资源开发利用及回灌方案;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对申请材料和井及其附属设施现场进行核实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地温空调和地热井取用水的运行管理应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为合理开发和保护地温地热水资源,实行按计划开采制度。地温空调、地热井取用水户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下达的取用水计划,取用地温地热水资源。

第二十三条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2年的,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地温空调施行封闭全回灌开采,防止污染储层;申请人应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回灌方案进行回灌。

地热井弃水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排放温度不大于30°C。

第二十五条地温空调取水单位在每次运行期结束后,应立即书面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对其取水设施实施监督封停。用水单位不得在封停期间启用地温空调,或者取用地下水转供他用。

地温空调取水单位在每次运行期前7个工作日,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启用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相应设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合格的设施实施监督启封。

第二十六条地温空调、地热井取用地下水资源实行长期监测制度。地温空调用户应在运行期间每旬对水温、水位进行检测,每年在运行初期(运行开始15日内)和运行后期(运行结束前15日内)按相关的水质标准对抽、回灌水进行水质分析;地热井用户应在运行期每季度按相关的水质标准对抽、排水进行水质分析。水质分析应当由有地下水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

地温空调、地热井用水单位应当每月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发现异常现象的,及时报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地温空调取、回水及地热井设施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指派专职人员对设施进行管理和保护,防止出现破坏、污染地下水资源的行为。

地温空调取、回水及地热井井口应使用铁板盖压加锁封闭,井盖四周须使用橡胶圈进行密闭,严防污水回灌,严防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地温空调、地热井取(回)用地下水必须按照技术标准和监管要求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按照实际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第二十九条废弃地温空调取、回水井及地热井的,原取水单位应当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封闭,不得擅自启用。

第三十条维修地温空调取、回水井及地热井的,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地温空调、地热井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地温空调、地热井用水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不按时交纳涉水行政规费,不按规定取用水,或者故意破坏计量设施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统筹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统筹发展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必要性

人民公平享有生命健康仅是我国宪法基本要求,也是政府公共职能必要组成部分;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中心在于使民众公平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也是提升国民健康水平的必要手段。随着现行“三制分立”体系的弊端充分暴露并日益突出,为保障居民基本健康权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公平性、实现政府公共职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升国民健康水平,三制统筹发展势在必行。

当前“三制分立”体系的弊端:当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基本格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同组成的“三元分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三个制度之间,由于保障对象不同、筹资方式不同、管理方和经办主体不同、运行体系和运行平台不同五大因素,造成三三项制度间医疗保障水平差异巨大;独立运行分贝占用行政及信息平台,造成行政部门工作量大信息平台系统维护成本高,制度运行效率偏低;“三元分立”,制度间存在监管“灰色地带”,监管难度大。“重复参保”现象在城乡结合部出现频繁;医疗服务提供方群体多且杂乱,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由其困难;政府财政压力增大,不利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性,阻碍医疗服务运行效率且医疗服务分布失衡。

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趋势和先进经验模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主要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特点和城市化水平沿“分阶段、有步骤、异化趋同”路线发展。前期工作重点是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保证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保障医疗保障服务、提高各群体医疗保障水平;中期工作重心是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统筹发展,统一管理运行机构、整合信息资源平台、统一经办组织体系监管,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后期阶段实现统筹三制发展,完全实现“三元整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公平化、高效化,根本上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和国平健康水平。

各地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发展实践经验和典型模式。在各地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实践中,各地区根据不同条件,出现四种代表性模式:以政府财政主导,以行政法规确立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神木模式”。以户籍内所有参保人为保障对象,财政资金负担绝大部分医疗保障资金,参保人负担少量费用。报销比例高、居民负担小、资金来源稳定,最大化实现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但是对地方财政压力巨大,居民大病实际报销比例不高,抗风险能力弱。这种模式适合区域经济条件较好、居民收入差距较小地方财政收入水平高的地区;

以“大刀跨越”为特点的高度一体化模式。这类模式以浙江嘉兴地区为典型:不设等级,统一缴费和补偿标准;个人缴费水平高、政府补助水平高、医疗保障水平高,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统一管理。但是要求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高,居民支付能力强居民收入差距较小;

突出引入市场化运作,“一次投保,二次分保”的“湛江模式”。居民以两个档次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二次投保,用于负担参保人重大疾病时提供相应经济补偿。这类模式下对地方财政压力和居民投保压力均较小,但医疗保障水平和抗风险水平均较高,但对政府前期医保基金使用预算及大病风险概率评估能力要求较高,居民缴费率受市场化影响明显。此类模式适用于地方财政能力和居民支付能力较弱但商业资本市场较健全的地区;

以多档投保、对等保障为特点的“重庆模式”。“重庆模式”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整合城镇居民医疗,设置多重缴费标准及补偿模式,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收入差距、参保意愿和医保要求,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但居民易选择低缴费低保障水平的医疗保险,各档位间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难以控制。这种模式适用于地方财政压力大、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

萧县地区统筹发展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条件

萧县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地处淮北平原地区,城市经济结构仍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市化水平较低,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属典型中部农业型经济特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保资金由企业、职工个人、政府共同负担,保障对象为企业职工参保人员,资金充足覆盖面小,保障水平最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步较晚,主要保障对象为城镇户口自由从业者或外来务工人员等,参保人与政府财政补贴共同负担医保资金,覆盖面较广、保障水平中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步晚,主要保障对象为农村户口居民。参保人与政府财政补贴共同负担医保资金,医疗卫生服务缺乏且层次低下,覆盖面广而保障水平低。

由于萧县地方财政较大无法提供强力医保资金支持,当前属于典型统筹发展中期阶段,工作任务主要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制度覆盖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因此萧县统筹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筹资模式、保障对象、保障水平的共性,使二者统筹发展较为简单。统筹发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应借鉴临近市县如宿州埇桥区及淮北市濉溪县地区,改革工作应将重点置于统筹发展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

萧县地区统筹发展城乡医疗保险的政策性建议

萧县地区统筹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应结合地区经济特点,参考“重庆模式”和“湛江模式”,从发展经济治本、财政筹资方面、整合优化管理方面、发展农村医疗方面、优化补偿政策方面、配套措施六个方面改革,实现科学统筹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切实降低居民医疗卫生负担、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大力发展本地经济,科学促进城市化水平,提高居民和政府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是影响医疗保障制度和国民健康水平决定性因素,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是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基本保障,政府部门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是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效用的直接因素,因此大力发展经济科学推进城市化发展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的根本方法和必要条件;

筹资政策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行多元化筹资;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缓解财政压力。政府主办公益年会等活动积极发动社会捐款及企业捐款;对大额捐款企业实施一定优惠政策优化经营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社会资助积极性;公共场合以及部分公共设施设置适量广告设施促进广告营收。另一方面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按季度或月份支取让保基金,剩余部分定制或选择购买保本保息类风险低但受益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缓解财政压力;

整合管理机构方面: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整合城镇居民医疗,合理分工、权责统一。统一管理医保基金、经办机构。参保对象等管理活动,卫生部门负责各环节监督工作以及医疗服务供应方、部分药品的统一管理;

优化补偿政策方面: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内容,设置多重缴费标准及补偿模式,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收入差距、参保意愿和医保要求,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满足多元化需求,确保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

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扩大农村地区社区医疗机构以及村镇医疗服务机构数量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避免“穷帮富”现象,缓解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压力;

其他配套措施:建立监督办公室单独负责监督三方责任主体各类行为;资金运行、管理规范、报销规范完全公开,接受并鼓励社会监督定期发布工作报告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机构运营、医疗制度运行情况,阳光运行、公共监管等。

统筹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一、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更加强调统筹协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环境污染得到了控制,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为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为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建立美丽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我国全面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也承载新使命、面临新挑战,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但也应该看到,部分领域的环境治理成效并不稳固,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国土空间优化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都仍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环境法治尚不能充分发挥效能;环保督察尚不能完全做到精准监管;协同推进污染防治与碳减排方面也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我们面对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虽然我国在2019年就实现了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1%,超额完成了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但目前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超过了全球平均,碳排放总量超过美国、欧洲和日本之和,面临的国际压力将日益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在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提出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的宣示为我国赢得了巨大国际声誉,也对加快二氧化碳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国生态文明整体布局。因此,“十四五”时期需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各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

强调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是由生态文明建设本身的系统性、复杂性决定的。生态文明就是要在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这是在人民享有较高物质生活水平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使物质资源消耗和自然生态系统健康实现动态平衡,人类生存发展与自然生态演进能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在谋篇布局、战略安排上进行统筹,处理好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目标的关系,既各有侧重又协调一致;在工作推进中做好协调,按照统筹的要求动态调整工作重心、工作重点,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体制与机制

建设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章和宪法,成为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根本大计和总体战略上得到统筹: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一个重要目标;在“五位一体”现代化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一大攻坚战。在“十四五”期间,要按照上述国家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布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会,是统筹协调我国各项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创新。“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仍然要从根本上依靠这种领导机制的高效运作,指导在生态文明各领域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

促进构建统筹协调的法治体系。《宪法》中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国家目标、《民法典》对个人环境权的保护,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初步构成了生态文明的法治体系,统一了民法保护和公法保障,统筹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使法律权威、行政权力、企业责任、个人权利协同发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民生福祉。应该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提高不同法律之间的一致性和有效衔接,强化司法和执法,提高法律权威和法治效能。

促进构建统筹协调的行政管理体系。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权责对等、分工合作、协同高效的原则,将生态文明领域不同部门的权责重新组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以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以统一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并在部分领域实现了省以下垂直改革,以提高统筹协调的权威性和效率。这些部门主要承担了生态文明主要领域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了部门内部的协调。跨部门的协调,目前更多依赖于更高层级的统筹和干预,今后应该着眼于形成制度化、程序化的联席会议制和横向协同机制。

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和成功经验,就是利用各种发展规划推动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和实施各类规划,是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各项事业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生态文明领域的规划,既是我国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部分,其本身也是一个时空尺度上内容丰富、关系复杂的系统,尤其需要统筹协调。这包括资源保护、空间治理、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资源效率提升等领域的工作。因此,要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的规划统筹,在规划之初就应充分考虑到如何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各领域建设及协调解决不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保障机制设计确保统筹有力、协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有效落实。

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政策工具。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领域多环节,有多种政策工具可以影响政府、企业、个体行为,以这些工具作为调控手段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这些政策工具包括技术标准、监管规则、财税政策、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创新政策等。通过政策工具进行统筹协调往往需要政府部门参与,并与其他机制共同发挥作用。随着我国开放式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手段和工具不断完善。在生态文明领域,我们要继续强调党领导下有效行政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统筹,综合使用行政、法律、市场的手段和工具,并更多地依靠法律的权威、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高效地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在政策制定中强调统筹、注重政策间的有效衔接,在实施中有效协调,发挥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在确保政策效能的同时提高政策效率。

推进国内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深刻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加快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外部压力。随着中国逐渐走进世界舞台中央,我国将全方位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包括全球气候治理,这将会深刻影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并深刻影响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我国已经取得巨大成效。在新发展阶段,要进一步激活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并有效应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外部压力,这也是统筹和协调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必须建立的重要机制之一。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倡导和努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国际社会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球绿色复苏进程加快推进,以及我国进入以“双碳”目标提出和部署为标志的绿色发展新阶段,我们亟需按照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经济规律、最大化国家长期利益基础的原则,加强国内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与有效履行国际承诺并积极引领绿色发展的客观需要之间的统筹协调。努力以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为契机,通过绿色产品、绿色技术和绿色发展模式走出去,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绿色纽带”。这将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步伐,使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域和影响更具全球化特征和全球性意义。

统筹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原则;思路;发展

1 村镇规划突出问题

1. 1 规划管理法律地位未真正确立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不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体虚置或弱置,影响城乡发展和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界定各执己见,在实际管理中执法主体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有些地方长期以来没有规划机构、没有编制规划、没有规划执法权,造成规划管理工作举步艰难。

1. 2 规划管理机构无统一规范依据

城乡规划法中尚无统一具体的规划管理机构名称设置规定,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存在着与《城乡规划法》所赋予职责不相符的问题。1)机构设置名称不规范。当前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不规范表现在名称不规范、归口不规范、级别不规范、编制不规范等方面。2)机构设置体系不健全。规划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体系,城乡规划管理没有达到它应有的覆盖面。有些地方没有专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制镇规划基本是空白,急需加强此方面的工作。

1. 3 规划权限界定不明影响城乡规划整体发展

《城市规划法》明确赋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十种管理权限并要求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有些地方未严格按法律赋予的权限进行规划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下放规划管理权,人为造成规划管理秩序的混乱,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副作用。

2 村镇规划原则

2. 1 用地统筹和城乡统筹

用地统筹的核心是土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指产业和城市发展高度融合、在单位土地上产值最大化的土地高效利用、科学的土地规划比例和人居产业联动发展。城乡发展统筹是以社会均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主要是指通过产业的发展吸纳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民就业,通过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协调城镇化进程中产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通过城镇的辐射效应带动农村发展,融入区域大发展,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施。

2. 2 生产性投入和生活性投入

在城镇化建设中政府需要通过引导性投入建立新的产业发展平台,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投资拉动产业发展。生产性投入包括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投入、产业服务平台投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生产性服务业投入。生活性投入包括公共设施投入、居民消费投入、城市环境建设投入、市民安居投入。两个投入可以解决政府独自实施城镇化的资金困境,同时调动企业、居民的城镇化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城镇化建设的效果。

2. 3 被动城镇化和主动城镇化

被动城镇化是指政府引导下城镇扩容和本地农民进城,主动城镇化是指市场引导下产业聚集、城镇扩容和外来人口就业要求我们在城镇化进程中,以更加微观的视角来解决城乡发展的问题。让城市的现代文明、城市的活力涌到农村去,让农村也充满着城市的生机和活力,而且要让农村的田园风光来点缀城市,使城市的生活环境环绕着优美的田园环境。

2. 4 平等的市民待遇和平等发展机会

平等的市民待遇是指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权益保障,享受到与原有城镇居民同样的身份待遇,平等的发展机会指的是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收入保障,通过产业的发展保证农民变市民过程中,农民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的充分就业机会。平等的市民待遇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户籍等若干领域的改革,使农民在身份上和城市居民平等。平等的发展机会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应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为进城农民提供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基础保障。

3 方法及思路

3. 1 扩大总体规划区域

总体规划范围扩大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作出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3. 2 深化城镇体系规划

加深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深度,增强它的系统性、预警性、整合性和可操作性。城镇体系规划可以延伸到村庄,对村镇及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布局,配合土地利用规划,从区域的角度对村镇的整治和发展起指导作用。

3. 3 城乡一体化的规划

城市和农村应该一起统筹规划以解决面临的问题,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一体的土地制度、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制、一体的基础设施体制、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

4 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

4. 1 村镇建设目标要与农村发展的核心目标相联系

在村镇规划建设过程中,按照“量力而行、适度集聚,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的要求,加快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建设。以现有的行政村为中心,按规划保留、扩建、新建三类标准,完成农村集中居住点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通过一定时间规划建设,将自然村庄逐步迁并农民集中居住点,对规划外的原有自然村庄逐步完成土地复垦。认真编制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通过制定科学规划引导乡村发展,实行分类分区指导,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注重实现民众的自我管理和组织。

4. 2 有整体的长远规划并吸收民众全程参与

强调城乡规划立法的重要性,将指导性区域规划上升为立法性规划,明确要求制定相关村镇规划,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村镇建设规划分层次进行,形成市域、乡镇、村庄三级完善的规划制定管理体系,规划从上到下呈金字塔形,形成规划统一、区域统筹、公众参与的完整体系。在村镇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实现权力和决策权力再分配,让农民参与进来,组织起来,对当地公用事业建设产生认同感和拥有感,保证村镇的可持续发展。

4. 3 村镇规划建设监管机制和过程管理

建立以乡镇、村为单位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村级成立规划建设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乡镇镇区的管理可以纳入市域的总体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总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不断提高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小城镇建设应开展专项设计,按照功能定位准确,坚持节能节约的原则设计。采取相对集中公共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和公共设施配套经费的开支,避免城镇化进程中的浪费现象。

5 结语

村镇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关乎城镇化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规划既是行动的纲领,也是行动的方案。推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必须把村镇规划作为龙头,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城乡统筹、市域统筹、经济与社会建设统筹、人与自然统筹等角度来考虑,坚持高标准编制规划,并通过搞好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工程。

参考文献:

[1] 仇保兴. 中国城镇化———机遇与挑战[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 邹兵. 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 城市规划,2003(15):79-81.

[3] 赵钿. 新农村规划设计的探索与思考[J]. 小城镇建设,2005(21):105-107.

[4] 石忆邵. 城乡一体化理论与实践:回眸与评析[J]. 城市规划汇刊,2003(32):9-11.

[5] 黃家驷. 加快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J]. 小城镇建设,2004(7):53-55.

统筹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较大进步,积极推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势在必行。这是因为,我国在全面加强建设的过程中,在尊重公民健康基本权利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进行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思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张家港市为例,首先对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最后总结了该体系的具体构建思路。

关键词:医疗保障体系 城乡统筹 张家港市

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拥有多种基本权利,而健康就是其中的一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在经历了初步探索(1978-1992)、框架构建(1993-2002)两大阶段,正处于全面建设(2003-2020)的第三阶段,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维护公民健康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三加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从制度上来看,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但是其依旧存在显著的二元特性,也就是说,城市实行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实行新农合。两者在筹资标准和医疗补偿待遇上有这巨大的差异。鉴于农民“市民化”和农村“城镇化”,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急剧缩小,农村居民迫切希望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此情况下,实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以张家港市为例展开详细介绍。

张家港市是江苏省苏州所辖的县级市,地处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交汇处,是一座新兴港口工业城市,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之首,在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会展、服务业和社会建设等领域成就显著,一直处于中国县级市的前列。2004年初,张家港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张家港在昆山、常熟等其他苏州县级市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将传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并轨,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不仅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全部纳入其参保范围,还将参保面扩展到了新市民子女及从事农副业生产的成年新市民。2012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全面整合,从经办机构、政策框架、管理制度、药品目录、报销平台、人员配备等方面实现了统一,朝着“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迈出了一大步。2012年至今,张家港一直努力探求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背景,有利于保障和提升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制度创新和改革,在摸索中前进,目前各项制度已经相对成熟,运行效果良好。

一、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相关概念

1.医疗保障。政府的公共职责是医疗保障实施的基础,通过政府的政策及资金支持,促使我国公民能够在患病过程中得到科学的医疗和资金的补偿,同时对于那些收入较低的公民进行特殊照顾,并提供特殊医疗卫生服务。从而促使全国上下所有合法公民享受平等的医疗服务。医疗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它的服务对象是全體公民,当公民在健康受到威胁的时候能够享受部分国家提供的医疗资金,减少个人、家庭负担,早日重获健康。这一过程,更多的体现出社会的公平,这也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最基础的价值取向。现阶段,各地因时因地制宜,积极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从而使政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社会福利性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得以彰显。

2.统筹城乡。该概念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之上提出来的,二十一世纪初,我国曾提出了“五个统筹”观念,其中处于首位的就是城乡的统筹。

统筹城乡的思想在实施过程中拥有自身独特的内涵,其既作为工作思路而存在,也作为发展理念而存在,具有独特性和科学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在经济建设等多个方面将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根据一定的思路和方法来实施统一的规划和安排等。这一措施的有效实施,是对传统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突破,能够实施以工促农等机制,逐渐将城乡之间的差距缩小,促使二者在长期发展中能够更加协调,创造一体化的理念。在实施过程中,该思想的主要内容涉及了多个层面,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是其中最基础也最关键的内容,它的有效实施,能够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服务。

3.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新时期,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是重要内容之一,其指的是将统筹城乡概念积极融入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城市和农村看做是一个全面的整体,在合理、科学的安排和规划下设计并建设医疗保障制度,从而从根本上打消城乡分割的概念和体制。这样一来,才能满足公民的整体健康权利,实现该制度最初建立的目标。同时,在该制度构建过程中,更加注重覆盖面积,加强对全体中国人民身心健康的保护。

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在统筹的必要性方面,学者们基本保持一致,认为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势在必行,它不仅体现了公平、正义和共享的价值追求,符合正义原则的合理分享,也符合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理念。相互割裂的医保制度不利于工业化、城市化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此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现象凸显,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而流动人口无法在城镇当中享受医疗保障福利,这也拉大了城乡居民差距。流动人口长时间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流动,不仅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也可能导致宏观经济失衡,严重的甚至会影响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由此可见,实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是极其必要的。

在统筹的可行性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近年来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已经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二是“三加一”的医保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和积累已经为推进为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奠定了试点基础;三是先行地区的统筹模式已经为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开了个好头”,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此外,社会基础和完备的政策法规支持亦加大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的可行性。

三、张家港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思路

近年来,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时机成熟的基础上,张家港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现阶段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状况,进行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探索。张家港市经过近10年的探索实践,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实现统筹,城乡居民能够享受相同的医保政策,医保待遇、缴费标准、补贴标准,变“三加一”模式为“二加一”模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医保救助制度),实现了经办机构、政策框架、管理制度、药品目录、报销平台“五统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无法做到一步到位,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1.提高城乡医保制度统筹层次。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在不同区域及城乡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是制度上的,产生这种想象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分期产生在我国中央与地方之间。这种现象导致,不同地区在执行同一医疗保障制度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待遇、费用及办理流程等多方面差异。首先,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医保政策执行的待遇等也存在一定差异,现阶段省级统筹无法充分实现,可以将注意力转移到实际统筹方面,市级单位可以统一实行同样的医疗保障政策;其次,现阶段,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协调性,即信息系统同经办流程等没有建立紧密的联系,针对这一点,应当积极构建省级统筹制度,即省级医疗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运用统一的流程和机构,同时设置完全统一的管理系统。以上两种措施,能够有效促使制度差异在省域范围内大大较少,对于未来实现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打破户籍障碍。户籍障碍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的最主要障碍。户籍制度本身不是问题,关键是由户籍制度所带来的人权、财产权和公共服务的不公平,而医疗保障则属于公共服务范畴。为了实现城乡医保统筹,必须对城乡二元制度进行改革,破除城乡户籍障碍。

首先,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户籍制度剥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应当继续附属在户籍制度上,因为这不仅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相违背,更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障所追求的公平性,阻碍了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由此可见,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必须打破附着在城乡居民身上户籍制度枷锁,建立随人携带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户籍制度的剥离不是一蹴而就的,各地各区可以制定各自的“时间表”分步进行。其次,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依托经济的发展。只有大力发展城乡经济,将户籍制度改革同经济发展建立在统一战线基础之上,并且在科学合理的指导下,两者才能携手并进。最终形成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3.调剂城乡医保基金防范风险。现阶段,我国在积极实施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基金等风险出现的几率加大,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医疗保障体系实施过程中都是分立运行基金的,转变传统医保体系的过程中,很可能出现基金支出同收益不等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现阶段我国在进行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此类风险进行规避。

这样一来,打破现有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对全部参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促使相关医保资金能够进行统一使用至关重要。然而,就目前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状况来看,这项工作需要在长时间的努力下才能够实现。因此,面对现有医保资金使用模式将长时间持续的状况,我国可以积极借鉴国外医保资金使用经验,构建有效的资金使用机制,部分医保基金在使用过程中,呈现出收大于支的特点,应将这部分基金进行调用,来弥补支大于收的医保基金。同时,国家和当地政府在积极实行医保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构建动态机制,根据医保基金的使用状况来对基金进行动态调整。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我国积极实施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该体系的构建是建立在坚實的政策、制度和经济基础之上的。笔者认为,张家港市虽然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政府依然要运用好 “看的见的手”,协调好 “看不见的手”,在提高城乡医保统筹层次、破除户籍障碍、防范医保基金风险上下工夫,逐步实现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使人人真正享有“普惠、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

参考文献:

[1]樊路宏,平其能.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探索——以苏州经验为例[J]. 学海,2012,02:102-107.

[2]吴君槐. 构建长江三角洲地区城乡统筹医疗保障体系的思考[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4:58-65.

[3]顾长云. 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2009.

[4]陆碧峰. 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背景下苏州市参保人医疗服务满意度及就医行为研究[D].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

[5]裴春燕,2014.张家港市加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助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J].经营管理者.(11):137-138

[6]王红漫. 城乡医疗统筹背景下我国医疗保障体系问题研究[J]. 天津社会保险,2014,02:36-37.

[7]陆飞. 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研究——以苏州市为例[D].南京工业大学,2014.

[8]秦真响. 苏州市商业医疗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赔付状况及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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