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

2022-11-01

第一篇: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

我最喜欢的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狗

“汪!汪!汪!”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动物了吧。这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了。

我家曾经养过一条狗,叫灰灰。灰灰有一张可爱的面孔,上面还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是灰色的毛,像地毯一样光滑。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总是摇来摇去,显得很可爱。

灰灰吃食物时,总是先用舌头舔一下,然后,东望望,西望望,没人在时才吃起来。偶尔,还会发出汪、汪、汪的声音,像是在说:“真好吃。”

灰灰睡觉时,总是把身体缩在一起,发出汪汪的声音,我想应该是想妈妈了。灰灰从小就离开了妈妈,真是可怜,我想把灰灰送回家去,可又舍不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我爱小狗灰灰。

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小兔子,它有一对长耳朵;小小的鼻子;一双圆溜溜的红眼睛,想两颗红色玻璃珠一样;有一个短尾巴;它的毛像冬天的雪一样洁白;形成一只可爱又机灵,非常讨人喜欢的小白兔。

小白兔喜欢吃胡萝卜和青菜,怎么吃都吃不厌。小白兔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整天几乎对我寸步不离似的。我们一起玩,它在我左右伴随我。

小白兔还有很多特点呢,而且我非常喜欢它那满身洁白的羽毛,像天上的白云一样洁白,你喜欢它哪个地方呢?请你尽快告诉我。不仅小白兔很可爱,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有他的可爱之处,你说是不是呢?

小白兔

你喜欢小白兔吗?告诉你,我可喜欢小白兔啦!

你看,小白兔全身长着雪白的绒毛,没有一点杂色。它有一对红眼睛,就像两颗红宝石。小白兔的耳朵和别的动物不一样,长得比较长,只要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它就会把耳朵竖起来向四面转动,注视着周围的动静。 最有趣的要算是小白兔嘴巴了。它长了"三瓣嘴"。因为小白兔最爱吃大萝卜,现在有了这"三瓣嘴",它就可以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地吃了吗?小白兔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它那屁股后面贴 着的短尾巴,也跟着一撅一撅的,怪有趣的。

我想,经我这么一介绍,你一定也喜欢上小白兔了吧!

我家的小鸡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它的名字叫”点点”。

它一身淡黄色的羽毛,颜色像鸡蛋黄一样漂亮。一对黑亮亮的小眼睛,比米粒还要小,总是一眨一眨的。它长着一张小尖嘴,黄黄的,总是一张一合的,样子十分可爱。它的脖子很短,但却很灵活,吃饭时总是上下点动。小腿短短的,四只爪子紧紧地撑住地,走路时一摇一摆的,可真有意思。

一天,我带着点点在树下玩耍。忽然看到了一只蚂蚱。它聚精会神地看着这只蚂蚱,小心翼翼地靠近了蚂蚱,当它离那只蚂蚱只有一两步远时,点点猛地扑上去,小嘴叼起蚂蚱向我走来。它挺着胸膛,仿佛在向我夸耀:”瞧,我捉住了一只蚂蚱,能干吧!”

点点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我喜欢我的小鸡点点!

淘气的小猫

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绿宝石,尾巴长长的,神气极了。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我家的小猫可爱吗?

可爱的小花猫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它长着绿宝石般的眼睛,毛茸茸的耳朵像两个倒立的三角形镶嵌在头顶,身上披着一件花衣裳。它的嘴和鼻子是连在一起的,就像一个“x"。嘴的两边长着五六根胡子跟它的头一样宽,小胡须一动一动的很可爱。

白天小花猫在院子里睡大觉,当它醒来时还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当它翻身时,我看见它怀里有什么东西,就伸手抓它,小花猫喵喵叫着,好像在对我说:“主人好痒呀不要抓了!”

晚上时,小花猫就是一个灵活的小猎手,瞪着两只圆圆的大眼睛躲在阴暗的角落注视着老鼠的一举一动。看见老鼠出来了扑通一下就把它们抓住。看,这就是我们家的捕鼠能手,可爱的小花猫。

美丽的大公鸡

爷爷家养了许多鸡,有公鸡、有母鸡,还有小鸡。我最喜欢的是那只美丽的大公鸡,它的名字叫“大将军”。

这只大公鸡全身的羽毛是金黄色的;它的冠子红红火火的,好像是一团火焰;两只金黄色的脚粗壮有力;屁股上的羽毛像一把大扇子一样高高的翘起。走起路来也像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头抬得高高的,大步大步地走着,无不骄傲!真是威武极了!

公鸡不但十分美丽,而且非常勤劳。每天早晨天刚一亮,它就喔、喔、喔„„的打鸣,告诉人们该起床了,我们开始一天的生活。农民伯伯到田间去种地,工人叔叔去工厂工作,我们小学生去学校上学。

公鸡真是既美丽又勤劳啊!

可爱的小鸡

我养了两只小鸡,一只是黄色的,一只是橙色的,它们非常可爱,我给它们取名叫黄可可和橙爱爱。

它们的身子毛茸茸的,摸上去像软软的棉花。小嘴又小又尖,不过吃起东西来可是毫不客气。眼睛又黑又亮,真像黑色的小珍珠。我把它们关在笼子里,它们会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快放我们出去„„”。我打开笼子,它们俩争先恐后地冲出笼子,左蹦右跳地来到客厅,一会儿伸伸脖子,一会儿扑扑翅膀,东看看,西望望,好像在做健身操。

过了几天,我发现小鸡会飞了。一天中午,我正在吃饭,忽然,黄可可翅膀一扑,竟然飞到我的饭碗里啦!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它已经把我的饭抢了几颗,又飞到地上去了。这只小鸡可太牛了!

我的小鸡真可爱,带给我很多乐趣,我很喜欢它们!

可爱的小兔子

我家可爱的小兔子,身上的毛是白色的。

小兔子红眼睛滚来滚去的。三瓣嘴,胡子一翘以翘的,嘴一动一动像总在笑,爱吃萝卜和青菜。小兔子总是跳来跳去,像一个跳远运动员呢!

小兔子喜欢吃橙子。我拿一个橙子给它,它就一蹦一跳的过来,但是它不能切橙子,我就拿水果刀切开,我们俩就吃起橙子来。

我最喜欢和我的小兔子玩,小兔子最喜欢吃白萝卜,我把白萝卜拴在一根绳子上,小兔子跳啊跳,结果是小兔子趴在白萝卜上,一口一口的咬,真的是太棒了,我对小白兔说:“你真聪明,真棒!”小兔子一跳一跳的,好像在说:“小主人在表扬我,我好喜欢。”

晚上,小兔子睡觉是蜷起来的。想自己给自己取暖。白天,我的小兔子喜欢整天跳来跳去,像得了奖状一样高兴,真是一只快乐的小兔子呢!

我的小兔子,好可爱,好聪明,我好喜欢它,它给我带来了快乐。

可爱的小鸭子

外婆家养了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鸭子,我十分喜欢它们。

只见它们的小眼睛亮亮的,黑黑的,好像黑宝石一样。嘴巴扁扁的,黄黄的,嘴巴上面还有两个小鼻孔,就像两个小洞。它们身上的羽毛雪白雪白的就像穿着一件白色的衣裳,又像几位医生叔叔一样。它们的一双小脚黄黄的,样子就像枫叶一样。它们的尾巴总是向上翘起,就像一群骄傲的王子。真是好看极了!

它们高兴地时候,就会在池塘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有时还会伸长脖子“嘎,嘎,嘎„„”地叫个不停,好像在放声高歌。有时又会在地上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好像在散步一样。它们不高兴地时候,你去逗它们,它们就会用又硬又扁的嘴巴来啄你呢!

小鸭们不但喜欢吃小虾,还喜欢吃小鱼呢!

我太喜欢这群可爱的小鸭子了!

第二篇: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什么名字吗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什么名字吗? 其实,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经典童话》。我在图书馆无意中浏览到这本书,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我迫不及待的把300多页厚的经典童话大概的看了一遍,这本书是编者将一些经典的童话配上优美的插图汇集起来的,书中的内容正如编者说的:“故事精彩,语言优美,画面精致,寓意深刻。”

拿到这本书,我就不停地啃了起来,啃不动的,就找“小刀”帮忙,最后,我把这本书啃的一干二净的了。不过过一段时间,我总会把这本书再拿出来看一遍。

在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中,有大家熟悉的矮小的拇指姑娘,美丽的白雪公主,感动了上天的海的女儿,可以沉睡一百年的睡美人,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的穿靴子的猫,每一篇故事都让我情不自禁沉入其中,我感觉仿佛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的欢乐而高兴,随着他们的悲伤而流泪。

这书中的文字、图画搭配的都很协调,而且每读完一篇生动有趣的故事,都会有一个难度很大的小迷宫在等着读者,如果你不认真的去读故事中的内容就无法走出迷宫。在迷宫的反面还有精美的按图填色,还有找出两幅图画中的不同之处等小游戏,让你更加记住故事的内容。每篇故事上面都注着作者的名字和作者的介绍,既让我们读了故事,还让我们认识了故事的作者,这不一举两得吗?

这真是一本设计精美、文字清晰、语言通顺的书,我多么喜欢这本书呀!

书,是非常有趣和有用的东西。看书也是我的乐趣之一,从小到大,我的生活里都离不开书。小时候我就算不识字,我也照样去看图片。它也是我知识的源泉,就是因为我总是看书,所以我总是能懂得许多东西。

当然我也有许多自己非常喜欢的书,像些什么名著、科学、生物、百科等,数也数不清。而我目前最喜欢的书是一本名著,叫《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有关探险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航海的冒险中船不幸遇难,幸存的他则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以他的智慧去建造了属于自己的家园,克服了无数困难,活了38年,到最后回到家乡。

这名著用现实主义手法和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来描写鲁滨逊的历险,使得整个内容形成了情节单纯、叙述逼真、自然真切的特点。鲁滨逊这个角色也因此在读者的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英雄的气派。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读书的小书虫。所以我家里的书架上就会堆满许多各种各样的书。 这个书架上有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冒险小虎队之林中飘过白衣女人》。这本书讲述了碧吉和她的三位男性的小伙伴在一片茂密幽暗的森林里的一次冒险。我第一次读着本书是被它的文章开头吸引住了,它的开头是这样的:“路克,你真的没事吗?碧吉一脸茫然睁大双眼细细的打量着自己的朋友。”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让她去死>>,就是这个题目让我对这本书起了浓厚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让我从胆小的女孩变成了有胆识的女孩。因为小虎队里有一位叫做碧吉的女成员,她无论做什么事都很认真而且事情无论多可怕她都能勇往直前。我要向她学习:做一个勇敢善良的女孩。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我特别喜欢读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5岁时就开始读,到现在我读过最少8遍!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知道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起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知道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他小时候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美好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起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后来,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为国立功,而且非常孝敬母亲,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出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后来,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却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一直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书是我的老师,它带给我知识;书是我的朋友,在我不高兴时它带给我快乐。我很喜欢读书,我有很多书,它们陈列在我的书柜里,只要有空闲时间我就会去找它们去。

我最喜欢的书是神奇校车系列的《迷失在太阳系》。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老师给同学们上科学课,他们的校车变成了一架飞船,带着他们飞进了太空。他们来到了月球上,在那里做跳绳游戏;他们还在又干又热的金星上着陆,感觉就像面包炉,„„。参观了所有星球后,他们飞回了地球,随着“砰”的一声巨响,他们降落到了学校车场的旁边,又回到了课堂中。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带着我探访了宇宙,看见了太阳系中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星球,尤其是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的星球——海王星。我想:长大以后我要当一名宇航员,亲自驾驶着我们国家自己的飞船去看看这些星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每个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梦想着自己有公主一样美丽的外表,还想拥有公主的仁爱,宽容和智慧,我也不例外。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公主故事全集》,书里讲述了:诚实守信的安琪公主,仁爱宽容的花仙子精灵公主,聪明坚强的森林公主,勇敢自信的中国公主花木兰,还有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勇敢自信的中国公主花木兰。花木兰为了使父亲不受战争之苦,甘愿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这份孝心感动天地。更难得的是花木兰武艺高超,杀敌英勇,立下无数战功,为国家平息了战乱。对父亲尽孝,对国家尽忠,花木兰不愧是让人敬仰的女英雄,也是我心中的公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个道理:

1.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忧愁。

2.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取得了成绩也不要骄傲。

3.做一个勇敢的好孩子,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可以增长人们的知识;书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书还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你们喜欢那个呢?总之,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虽然,我读过很多的书了,但是,我还是对它爱不释手。

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心愿。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中用童话人物形象、真实的让人们知道什么叫做毅力,什么叫做坚持,什么叫做勇敢与友谊!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有很多的不足。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 „但我最喜欢《西游记》。

在《西游记》里各种人物被描绘的栩栩如生,也十分有趣。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太上老君给他了一个职位“弼马温”,孙悟空当上官后显得非常得意,但得知这个职位是那么小后,他一怒之下不当了,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皇大帝得知后震怒,便派天兵天将去抓住妖猴孙悟空。几经交手天兵天将总吃败仗,孙悟空如了愿,做了齐天大圣。也因如此,孙悟空更是得意还把天上蟠桃会用的东西放在了一个小口袋里,并把酒喝了个精光。到了花果山群猴大喜,天上大乱,于是玉皇大帝派二郎神下凡抓住妖猴,二郎神与孙悟空武艺不相上下,大战了几百个回合,不分胜负。太上老君来帮忙,孙悟空被抓住了。玉皇大帝用剑、矛、火等法宝来收拾孙悟空,但他却毫发无损。最后,太上老君为了把孙悟空化成灰烬把他送进了炼丹炉„ „

西游记真有意思,让我爱不释手。

我看过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睡蟒边的雪兔》,它讲述了一个神奇、感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一只身价低廉的大耳朵雪兔,被作为一条珍稀黑尾蟒的食物,扔进了蟒舍,即将成为黑尾蟒醒来时的美食。但它不象以前的雪兔那样——有的不吃不喝,睡不着觉,没等蟒蛇醒来就奄奄一息,衰竭而死;有的开始就吓得精神异常,在蟒舍里蹦蹦跳跳,黑尾蟒一醒来,直接就跳到了蟒嘴里;还有的一反常态,大吃大喝,无所作为,以吃来掩盖内心的恐惧、绝望,最终都坐以侍毙,大耳朵母兔却选择了与蟒蛇殊死搏斗。它首先选择了一块潮湿的地块,为要出生的兔宝宝挖洞穴,宝宝出生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又主动向凶猛的黑尾蟒发起进攻,用自己的智慧、勇敢解救了兔宝宝和自己。

读完后,我很激动,非常佩服大耳朵雪兔,因为它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机智、勇敢。而且也感到她那么爱自己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她不顾一切,那么坚强。我要像大耳朵雪兔学习,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冷静、勇敢。读完这本书我也明白了爸爸妈妈从小把我养大多么不容易,我以后一定要关心他们,孝敬他们,长大了像他们保护我一样保护他们!

第三篇:我最喜欢的职业作文

(一)

爸爸今年42了,白头发早已侵占黑头发的领地。爸爸采取一个可行的办法,那就是见一个就消灭一个,而我也就成了消灭白头发的“刽子手”。

帮爸爸拔头发好处多多,它不仅能满足爸爸的要求,而且还能够锻炼我的耐心,还可以拉近我和爸爸的距离呢。

爸爸一头乌黑的亮发,看起来又年轻又有精神。每当白头发出来时,爸爸总是说:“可恶的东西,怎么又出来了。”他就让我这个“刽子手”把那些“可恶的东西”清除掉。

别看这是个“刽子手”的活儿,可它不仅锻炼了我的注意力,同时也磨练了我的耐心。虽说人的头就那么一点大,可长得头发却不少,而那与黑头发数目比起来少之又少的白头发偏爱躲在黑头发中,与你玩起了捉迷藏。好不容易逮上它,可它还拉上几个“黑兄弟”,如果这时注意力不集中,那“黑兄弟”们也只作“刀下冤魂”了。

帮爸爸拔白头发使我和爸爸更加的亲近了。从小到大,爸爸在我心中总是那样严厉。在爸爸面前我不敢多说话,仿佛我和爸爸之间总隔一道厚厚的门,怎么也推不开。而只有在帮爸爸拔白头发时,我才能踏进那扇门,感觉到“爸爸”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感觉到爸爸的亲近和快乐,也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轻松自然地谈笑。

我喜欢帮爸爸拔白头发,因为我希望爸爸头上不要有白头发,希望爸爸永远年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工作——帮爸爸拔白头发。

我最喜欢的职业作文

(二)

这一天,小丸子高高兴兴回到了家,她对围裙妈妈说:“妈妈,今天我只有一项作业就是帮大人做一件家务事。”围裙妈妈说:“家务事都是大人做的,你到屋里去看一下电视吧。”小丸子连忙想要哭了,说:“有些家务事小孩也可以做呀。”不管小丸子怎么说,围裙妈妈就是不答应。

小丸子伤心地跑回了屋里,从床底拿出智多星哆A梦,小丸子伤心地对哆啦A梦说:“妈妈总是不相信我,我该怎么办呀?”哆啦A梦靠近了小丸子对她耳语了一阵,()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明天就看你的了!”

第二天小丸子趁着妈妈去买菜,赶紧吧家里打扫干净,一边擦桌子,一边扫地,一边洗碗,一边刷马桶,忙完了一阵终于打扫完毕了,地板笑呵呵的,桌子都发亮了,这时围裙妈妈回来了,她看到家里打扫得这么干净,心情非常愉快,说:“小丸子,你真棒!这回我总该相信你了。”小丸子马上跑回房间,把哆啦A梦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下。

我最喜欢的职业作文

(三)

我有很多喜欢的职业,曾经想过当医生,想过当律师,想过当商人,想过当军人,想过当科学家,但却从来没想过当老师。

在我的心中,教师这个职业曾经是所有职业中最没意思的。每天上着同样的课,没有一点新意,穿得古板,表情严肃,反正没有一点是我喜欢的。当医生可以解救病人,当律师可以解救犯人,当商人可以赚很多钱,当军人可以保卫祖国,当科学家可以造福人类。

可我现在却认为当老师最好。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塑造人类思想,完善人类灵魂的人,是精神花园的园丁,是伟大的人。当教师是伟大的,崇高的,受人尊敬的。

曾经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医生每天接触的是病人,律师每天接触的是犯人,而教师每天接触的是学生,你说什么职业最好?听了这句话,我感触很深。是啊,这一系列的职业,有哪个可以和教师这个职业相比的呢,无论是医生还是律师,都不如教师的成果好,都不如教师的桃李满天下让人觉得更骄傲。

我热爱当一名教师。授人以渔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骄傲。“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这是多么让人骄傲的事业啊,还有什么可以和教师这个职业相比的呢!

我现在可以坚定的说,我喜欢当教师,我热爱当教师,我为教师感到骄傲。

第四篇:我最喜欢的季节作文

庄庆茹

愿所有深切爱着夏天,却注定背道而驰的少年,都以爱之名能逃离这阳光下猖獗的绝望。

———题记

少年喜欢夏而我把夏当成我的心脏,只是夏义无反顾地热爱他们,徒留我的影子在原地,溺死在安妮宝贝掌心的空洞的绝望。我自以为我喜欢夏所以一切都无妨,可我忘了没有爱不求回报,比如夏让我苟延残喘。

即使夏天所有碧海蓝天白衣少年都不属于我,只留给我凌晨两点空洞颓废。听到夏天就会觉得温暖,想到一切美好事物,天空极致的蓝与白融合浇铸在白衣飞扬的男孩女孩身上,帆布鞋在操场上柔软的摩擦以及阳光在浅色衬衫上流转的声音,把时光就此定格夹在哪本诗集,任岁月腐朽改变不了它分毫,年少时光永远的夏与阳光。有红自有黑,夏天只给我万家灯火尽灭后,在房间里游荡,大口咽下纯净水望着玻璃杯空洞的目光,嘴唇上的嫣红一片,在镜前反射出骇人的光芒,或是头发自水中如水藻缠住我每一个毛孔里的希望,拼死把我溺死在深暗水底。

可我从未想过就此松开手指。原来是夏天给了我幻想,让我不必在漆黑过后还要把朝阳都扼杀在黎明。

即使夏天所有风中缠绕在一起的发,盛开在水中的柠檬如花都不属于我,只留给我孤独的紫外线,把影子突兀推倒在地上。夏天的特质大概就是冰凉的可乐拉开时迸发出的泡沫,或是每个人笑声碰撞在一起时膨胀出的大团大团柳絮般的欢乐,少年的影子都重叠在地上,如果你眯起眼能看到他们的笑,有些人注定即使在阴影里也依旧要享受阳光。朱自清说: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我热闹与否,总之我什么都没有。比如我的心脏总是只有我恍惚在做梦,上面疯长的杂草试图将我吞噬。

可我从未想过就此在孤独深海里一辈子。原来夏天让我就算远远观望也让我不必以为这世上只有我一人与天地共存。

即使夏天所有歌声五线谱上飞扬的音符都不属于我,只给我万千诟病与沙哑唱腔。这世上没有谁能完全无伤,只是夏天把这一切都隐藏,只有少年不停在唱,声音悠长空旷划过一整片时光的海洋。只是我的夏天只有诟病与无望,时光在心上一刀刀割下,等我挖开伤口看它烂在哪里。

可我从未想过躲藏。原来是夏天让我终是站起诀别与疼痛与彷徨,给了我希望。

纵然我承认我绝望孤独敏感,但我想说唯爱能助人逃离绝望,我爱夏所以我终会融入,温暖与美好总会同夏一起到来,你要相信,你要等。

第五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

我们中国人民期盼的奥运会已经来到。有很多我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就是程菲。

程菲只有20岁, 她参加的项目是女子体操。在比赛中,程菲的脸上始终洋溢着自信的微笑,她的动作优美熟练,宛如一只美丽的天鹅在翩翩起舞,也像一只可爱的小蝴蝶在花丛中上下翻飞。作为女子体操队的队长,她带领着全队经过努力拼搏,终于获得了一枚珍贵的 团体金牌,这也是女子体操队在奥运会上获得的第一枚团体金牌。听爸爸说,程菲四岁时,就被父母送进业余体校进行体操训练。程菲从小刻苦练习,也经历过很多失败,但她最后还是坚持下来,成为世界冠军。她在台下不知流了多少的泪水和汗水,才换来了今天的成功。

我想: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过去刻苦就不能赢得今天优美精彩的比赛了!程菲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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