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2023-03-16

第一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19日)

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前年,我们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去年,我们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底调查,对全部477名涉案人员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这些案件,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今年,地方领导班子开始换届,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好问责工作,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空军的同志说,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相当于其体重一样重的黄金。我们培养一名省部级干部要多少代价?很多干部从基层做起,慢慢成长起来,最后毁于一旦,一失足成千古恨。出问题的人之前就会有迹象,为什么不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和解决问题呢?这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有了执纪监督尺子,就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央巡视组是代表中央去反馈,要找党委(党组)书记直接说事,坚决把责任压下去。细化整改问责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10月15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的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第二篇: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

4月2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执纪监督,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截至2015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13次对66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72次对897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

一、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中央解决“四风”问题的坚定决心,仍在等待观望,认为挺一阵子就过去了,有的甚至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二是“四风”方面违规行为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公款宴请进

— 1 — 入机关食堂、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通过电子红包送礼等等,给执纪监督带来困难。三是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重处理的轻处理,该轻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一些地方只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不追究或很少追究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二、“五一”端午要严查公款吃喝、旅游等行为

要紧盯重要节点,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今年“五一”、端午假期即将到来,要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要把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三、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地区部门约谈或督办

要严格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都是违纪行为。要把这些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根据岐山同志要求,中央纪委各纪检监察室都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咬住“四风”问题不放,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中央纪委还将加大督办力度,对发生

— 2 — 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年底对查处曝光“四风”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要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上,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在这方面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要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要明确职责任务。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职责,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统筹起来,一直抓到基层。为此,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了《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贯彻落实。

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

— 3 — 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要严格落实责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委、纪委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 4 — 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江 里 程 (2015年4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中央纪委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下面,我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特别是树贤同志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高度,深刻总结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作用。从我省情况看,全省纠正"四风"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中央的总体判断完全一致,树贤同志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在我省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树倒根在,仍然停留在“不敢”层面,

— 5 — “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一些地方执行纪律规定存在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现象,有些地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围绕深入纠正“四风”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会后,各地要迅速把会议精神特别是树贤同志的重要讲话,向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专题汇报,切实把深入纠正“四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专题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切实增强纠正“四风”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我们必须横下一条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快查快办的工作节奏,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养成新习惯。一要持之以恒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开展明查暗访,看住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定力和静气,经

— 6 — 常抓、长期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二要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钱物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倒查问责。三要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和完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制度,对查处和问责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和警示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媒体反映、群众关注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四要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动态研判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重点关注“隐身衣”和作风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注重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当前,“五一”、“端午”临近,各地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三、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

— 7 — 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纪委要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牢固树立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有之”,深入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二要强化线索收集管理,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处置,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函询的函询。要用好信访举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以及政风热线、12345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网络举报等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和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三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既要坚决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小官巨贪”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又要及早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绝不能放任自流,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县乡纪委以及农村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省市纪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强后盾。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各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积极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任务,健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定期报

— 8 — 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最后,请各地于4月30前,将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我就讲到这里,散会!

— 9 —

第三篇:推行五项制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在全县推行监督执纪五项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程序化、常态化。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责任、选用干部责任、正风肃纪责任、教育监督责任和表率保障责任情况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个方面12项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8项内容。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7个方面11项内容;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岗位职责,推进以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监督执纪巡查制度。整合县纪委及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成立监督执纪巡查组,以巡查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巡查工作。巡查组组长从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及县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中确定,建立巡查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常性地对各单位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查办违纪案件、履行“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

“一案三查”制度。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方式: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予以立案审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考核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综合考核、量化赋分、排名公示。考核结果靠后的,由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两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给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说明。

通过五项制度的实施,各单位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职责得到加强和改进,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改善。

第四篇: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页

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不能放弃责任。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8页

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42页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页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4页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在出现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时,一定不要护着掩着,要表明坚决反对的态度。有的干部胡作非为、贪赃枉法、欺压百姓,你去护着他干什么?很多事情,开始很小,结果越闹越大。有的同志可能是怕影响政绩、影响形象。我这里说清楚,如果出了问题,情况清楚并且是明显错误的,有关党委必须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对护着掩着的反而要追究责任。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8月19日)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总体上讲,这种双重领导体制自党的十二大确立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基本符合党情国情的。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特别是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牵制比较多。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必须有所改变。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次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这种体制机制改革既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次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最近,中央纪委根据巡视了解的情况,派负责同志同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谈了话,进行告诫,效果不错。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主要负责同志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对巡视整改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对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增强群众信心,提高巡视实效。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月23日)

从巡视看问题,再次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十分紧迫。要正视严峻的形势,严肃纪律,严惩腐败,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要对症下药,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月23日)

有的党组织没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地方长期不查办案件,一查就是窝案串案;有的领导干部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有的地区一些基层组织处于瘫疾状态。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党的建设就会出大问题。在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下,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下,要三令五申,明确“一岗双责”,树立党的观念。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5页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6页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7页

巡视发现,有的党组织领导不力,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党不为党、在党不信党,讲风水、信迷信!这些问题不碰不管,就会破坏我们的团结统一。现在巡视发现的问题,突出反映了有些干部完全丧失党性、毫无纪律观念,有的党组织形同摆设、疏于管理。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党章办事,把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解决一个问题能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面对新时期复杂的党内外环境,从严治党要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典型引导和全面提高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时效性。 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1月1日、2日),《人民日报》2014年11月3日

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 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2月13日、14日),《人民日报》2014年12月15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要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所有派驻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纪检组长要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不要分管其他业务,如果都“打成一片”、混成一锅粥了,还怎么行使监督职责呢?对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那就要严肃问责查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老虎屁股摸不得是不行的。选人用人和管人不能偏废。现在的一大问题是选人的人不管人、不监督人,有的党委不管监督,干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撂给纪委,这是不行的。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抱着“鸵鸟心态”,唯恐得罪人、丢选票。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委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要加强对地市党政一把手的关注和了解,督促省委加强管理和监督。巡视工作要向地市县一级延伸,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监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各级党组织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要求。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管理监督。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还是要在贯彻执行上狠下功夫,不要又是写写、挂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最后要按照这个《准则》《条例》去办,抓落实。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央巡视组是代表中央去反馈,要找党委(党组)书记直接说事,坚决把责任压下去。细化整改问责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10月15日)

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建设、管理、监督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早抓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同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不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内法规制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社会风气好转。要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制度创新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巡视工作,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利剑高悬,以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加大治本力度,椎进标本兼治,深化相关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第五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把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战略决策,它释放的是管党治党如何才叫“全面”,如何才叫“从严”,如何才能管住大多数的政治信号。天津市委、市纪委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纪律建设,紧紧围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些实际成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先把纪律和规矩装进脑子里面

强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力避“亚健康”、防疾患于未然。今年,天津把“纪律和规矩”教育纳入市委党校必修课,将纪律和规矩教育挺在党校培训的最前沿;在全市开展“把纪律和规矩装进脑子里”专题教育,以此唤醒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发出纪律和规矩这条“高压线”碰不得的强烈信号。

以“抓思想”促进“思想抓”,使纪律和规矩意识入心入脑、践思践行。实行“荐阅”制度,以多种方式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理论文章和学习资料。市纪委先后向市委常委荐阅市纪委编印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读本,向市政府部门和区县31名党委书记荐阅“学思践悟”口袋书及有关文章等,跟踪督查学研效果,加深了党员领导干部对肩负责任与使命的理解。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担当,拧紧思想“螺丝”,上紧意识“发条”。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研读原文、座谈交流、辅导点评,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重要论述,有效解决一些干部思想上存在的反腐方向“转舵”了、反腐力度减弱了、反腐速度放缓了等偏差和错误认识。56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撰写了学研体会,市纪委从中梳理出4个方面20条“金句”,凝练对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会精髓,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责任感。

坚持有纪必依、违纪必纠,使纪律和规矩“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威慑力不断彰显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零放过”原则查纠违纪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今年1-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81件,结案224件,同比分别增长13.77%、4.19%。市纪委立案9件,处分4人,同比分别增长80%、73.33%。集中力量查办了市城建工委原书记沈东海、滨海新区人大原主任张家星、河北区政协原主席崔志勇等8件厅局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既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又讲政治、顾大局,不忘问路、看路。市纪委按照“两报告”“两为主”的工作要求,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中央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材料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中央纪委报告及“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注重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统一报市委常委会审查,立案、采取措施情况都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建议市委常委会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实行“五书四报告”制度,使违纪者服规认错,对于涉案当事人特别配合、反思特别深刻、认识特别到位的,给出路、给政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既拔“疮”除“痈”,紧盯“烂树”,又面向全市,管大多数党员干部,精心“护林”。天津注重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对象,监督执纪问责都冲着纪律去,充分运用函询、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处理方式,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力争当好守护党纪党规的“啄木鸟”。1-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447件,谈话函询113件(次),组织处理19件(次),调整岗位2件(次),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对党组织造成更大伤害。

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通过关口前移、风纪并重,营造遵纪守规的社会政治生态和氛围

“风气问题也是纪律问题,抓风气也是抓纪律”。天津紧紧盯住那些穿上“隐身衣”、变异变种的“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反弹。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个,处理13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同比分别增长62.3%、80.6%和55.9%。

健全激励机制,强化履职尽责。市纪委对各区县纪委、派驻机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实行“插红旗”、“插白旗”通报制度:每月对查处“四风”问题的单位“插红旗”,对未查处“四风”问题“零报告”单位“插白旗”,通报送各区县委局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以此引导、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加大纠正“四风”工作力度。

党纪党规的“手电筒”既照别人也照自己。市纪委坚决防止“灯下黑”,及时查办了河东区纪委某常委违规酒后驾车问题,予以严肃党纪处分,切实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注重“清、立、改、废”并举,与时俱进扎细扎实扎紧纪律和规矩制度“笼子”

推进纪律建设,使监督执纪问责有纪可依、有规可遵、有矩可循。天津研究制定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五阶段二十条规定”,用“过程管理”“留痕管理”理念从纪律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来体现和对照。

力促“无缝隙”“零障碍”协作配合,实现反腐败的优质、高效、协同。为规范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使用的信息查询等查控措施,以及加强协作配合,市纪委制订出台《查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的办理办法》、《查(借)阅干部档案的办理办法》等十余项配套制度,不断扎紧党纪党规制度的“笼子”,重点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党纪党规刚性执行。

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加大倒查问责力度,推动各级党委和纪委一把手守土尽责、发力作劲

以“抓书记”促使“书记抓”,为党委装上主体责任的“增压泵”。今年以来,市委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各区县(委、办、局)党委班子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各区县(委、办、局)也都立即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层层加压、层层导热,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以“严抓系统、舞龙头”促使“系统严抓、摆龙身”,构建山清水秀的社会和政治生态。按照行业系统,从一个点、一条线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在公安系统和城建系统,以系统党委为责任主体,深入查找近年来本系统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消化存量,抑制增量,切实形成遏制腐败的有效制度机制。

从改换“小名片”入手到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今年以来,各级党委都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分内职责。宁河县委20个县直重点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走进电视直播间公开作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以改换“小名片”映射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大转变”,目前全市80%以上的政府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名片已经改变,由以往的行政职务印在前,变为党内职务印在前,从工作中点点滴滴的变化来提升责任意识。 通过“监督式约谈”、“检查式走访”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在市委统一部署指导下,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头与15个区县和15个委局的30位党委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别进行了约谈,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深入的调研、了解和推动。30位党委书记带着问题开展调研,深入到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材料,找准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有效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

以“问责一遍”呼应“动员千遍”。市纪委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市共追究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同时,天津将强化主体责任痕迹管理、上级纪委约谈部门和下级党委书记、抓责任追究典型等举措,使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尽责,力促“两个责任”压实落地。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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