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重组织生活会

2023-04-03

第一篇:什么是双重组织生活会

什么是双重组织生活会?

为什么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常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这无论对于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还是对于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962年,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是来自几个方面的,来自上面,来自下面(下级),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在党内,不论职务高低,相互间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在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以普通党员身份,同其他同志一样,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民主生活会应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我是一名党务工作的新手,现有两个问题请教: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完成,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1月底前完成。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各级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其基本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制定改进措施,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篇:什么是组织生活会?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

什么是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做法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主要方法有:

(1)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发言,让敢于开展批评同志第一个对其进行批评。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实践证明,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出的批评意见的质量如何,决定整个生活会的质量。所以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把好这一关。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本人的实际。

(4)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5)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实际上,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然后,大家对照自己,吸取教训。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摘编自《党支部活动实用手册》(第二版)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第三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明山街道民建社区党委党员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根据《党章》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党员领导干部,包括:社区党委党员干部、党员工作者、支部书记。

第二条 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社区党委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四条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暂时摆脱高高在上的“特殊”岗位,反思、审视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存在的不足,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全面地了解下级及其思想工作情况。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同志间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但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能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小组)要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和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参加的要在支部大会上做检讨;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要定期过组织生活,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提前通知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条 支部活动记录本要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每年年底将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上报社区党委。

第十一条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

第十二条 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紧紧围绕本单位实际,以解决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及改革、开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矛盾和党风廉政问题为主要内容,并确保会议质量。 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前,应通过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个别谈心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后供党员领导干部参考。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前书记要与委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从实际出发,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事项提前通知街道党工委。

第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根据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提前安排处理好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要提前请假。

第十六条 民主生活会要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进行,书记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诚相见,敢于揭露矛盾,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实事求是,与人为善。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第四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第五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作者: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于 2012-03-23 13:58:48 发表只看该作者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发布日期:2012-05-17 访问次数:20

为了切实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1、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2、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在党内,不管职务高低、相互间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活动。在党的组织生活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以普通党员身份,同其他同志一样,按照生活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生活会,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了使党总支委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更好地谈心沟通、交流思想、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定期开会。党总支成员除坚持按时参加所属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外,还要按时参加总支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总支召开支委成员生活会的次数可因自己部门的工作需要而定,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委员之间的分工进行工作总结,交换意见,发表见解,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会前做好准备。每次组织生活会召开以前,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会议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相对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并事先通知各成员做好发言准备,防止会上偏离中心议题。

三、各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先通知会议内容,领导干部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的应向支部书记告假。

四、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将记录结果报送上一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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