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技术论文范文

2024-03-22

整治技术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广电企业 思想 整治

1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意义

若一个企业想要维持自身的良好发展,那么就不仅仅是在技术上功夫,那样是行不通的,只有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及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关爱程度,增加员工的凝聚力,才能将企业推上发展的顶峰。做好广电企业的思想建设工作,能够不断的提高员工对企业内部的认识,还能提升企业的业务发展水平,将员工的自身意识加强到企业的发展中去,进而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提高积极性,则企业的总体凝聚力也有所提升。此外,一定要做好思想政治的工作,这样能够提高员工的抗击打能力,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一定要以一个平常心去对待,只有以一个正面的积极性的心态去面对,才能更好的从困难中脱离处理啊,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

2 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政治工作意识不强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光电企业思想政治的相关工作来说,少数的企业对思想政治的工作的意识比较单一和淡薄,仅仅将工作的重点落实在经济上,以为开几次会,做宣传就能过将思想工作做全面,这样的工作是不完整的同样也是不够完善的。部分政工干部在工作中并不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对待工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此外,还有些部分并没有建设相关的部门,在企业中只存在部门并没有员工,很多的政工都是临时聘用的兼职,并没能将全身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来,从而降低了对工作的重视程度。

2.2 工作方式较混乱

现阶段虽然众多广电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在对思想政治进行教育的过程中无法抓住企业需要管理的重点,通常情况下企业的领导人都是将管理重点放在相关制度的制定当中,也就是在管理的过程中无法对员工的需求等方面进行满足。由于企业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对员工进行教育,但是很多广电企业的政工很多情况下都是根据领导的意图去办事,在整个环节中都不去对员工的意愿进行调查与分析,其核心问题是缺少政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进而限制了工作成效。此外,很多企业在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过多的效仿其他企业的成功经验,不管是否符合自身企业的情况就生搬硬套,导致整个思想教育工作都较为混乱,严重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2.3 政工人员素质不高

导致广电企业政工人员素质不高的主要核心因素是再教育的不足,虽然企业的政工领导在工作的过程中累积了相当多的经验,但是在办事中很容易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导致政工领导工作底气不足。通过分析可看出当前阻碍政工人员后期培训不到位的因素主要包含三个方面:首先,广电企业对于政工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不够,为了节约企业运营成本舍不得花费高价的培训专业对人才再教育;其次,当前对政工人员的教育一般仅限于职称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具有教育单一,学习形式简单的缺点。最后,在当前形势下政工人员对思想工作的认识不够,不能够根据职工的个人需求来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准确开展。

3 广电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改进策略

3.1 对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

广电企业如果想不断的发展以及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就要不断的提生自身的工作态度以及意识的不断加强,并通过企业的发展,创建一个发展良好的系统,同时不断的完善其工作环境,对于大范围的工作来说,一定要将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积极性相连接,这样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针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设定相关的发展部门,设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作中最大的鼓励。此外,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中一定要从最基础的开始抓起,要求政工人员之间的交流以及思想态度的提高。政工人员在参与政治工作的同时,掌握员工的思想方向,共同为发展企业的重要目标做出贡献,全面搜集员工的资料以及完整信息,通过科学化的分析,总结广电企业的工作方向、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

3.2 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

在21世纪,广电企业想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就需要对传统的工作方式进行创新,以达到对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满足的目标。那么对工作方式与内容的创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广电企业可以通过广播、报刊以及电视等多种媒体来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宣传,此外,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主体是企业内部的员工,那么要想对企业内部的工作质量进行提升,最快捷的方式对每位员工的思想意识进行重视。最后,需要政工人员与员工之间进一步交流,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员工遇到难度都应该给予帮助,并且对员工所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与回应,充分体现每一位员工具有的价值,以此来不断增强其企业归属感,进而可以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各种工作形式来引导员工思想意识与企业发展理念的合二为一,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采取奖励政策,激励其不断前进。

3.3 提升政工人员专业素质

一个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的工作的主体就是政工人员,只有不断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真正的发挥工作中的效率。针对此问题,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开展讲座和进修对政工人员的思想道德进行培养,这样能够有效的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此外,企业应该在重视员工的工作能力的同时,对政工人员的晋升问题进行间断性的审核,将工作成绩与职位的晋升相挂钩,那么将对人员的工作能力有所提升,只为争取更高的地位。通过不断的提高政工人员的能力培养,丰富了政工人员本身的能力,将强思想的交流,能够有效的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

总之,想要做好广电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需要政工人员保持端正的态度,对政治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上去,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对工作内容与方式来进行选择与完善,因此才可以对广电企业的工作局面进行创新与完善。

参考文献:

[1]施亚萍.企业政工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探讨[J].改革与开放.2012(24)

[2]魏奇志,王亚男,王洪艳.企业政工管理与创新性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2(22)

[3]张彬.小议企业政工管理与创新途径[J].中国科技投资.2012(24)

[4]杨杰.企业政工人才队伍弱化之原因及对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20)

整治技术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利规划;河道整治;整治措施

前言

水利规划中,河道整治十分重要,而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在采用科学方法的同时,做好经验积累,通过持续的改进和创新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保证河道整治的效果。借助科学的河道整治,水力资源的稳定性得到了提高,周边环境也得到了改善,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河道整治的内涵

1.内容

河道整治的内容体现在几个方面,如自然地理、河床形态、近期演变等,要求工作人员在建设水利枢纽前,借助相应的数据分析和仿真模拟,明确其可能给上下游带来的变化。河道整治规划中,应该做好两岸经济和生态环境的调查分析,明确沿河工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以航运建设情况。工作人员需要依照河道的特点,确定好基本的河道整治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同时也需要对河道整治工程的综合效益进行分析和研究。

2.原则

(1)总体规划,综合应用;(2)因势利导,因地制宜;(3)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在开展河道整治规划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明确近期要求,更应该做好远景规划,对具体的河道整治计划进行设置,确保河道整治能够有序实施。以河道宽度计算为例,具体如表1所示。

3.做好科学布局和总体规划

3.1河道整治规划应该尽量减少丁字坝的使用,如果在相对特殊的河段必须使用丁字坝,则应该将坝轴线与河水水流方向保持30°以内的夹角,以此来减少丁字坝对于周边建筑和耕地的影响。应该对河湾位置进行科学规划,构建出相对平滑的抛物线形态,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形成完善的生态协调系统。对于存在于河湾位置的浅滩,应该保留下来,配合相应的构筑措施,提升其抗冲击强度,并且做好对于河道断面、河道挡水面以及平面的协调,将各部分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3.1.1因地制宜确定防洪标准,

河道防洪标准的确立并非随意而为,要求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考虑沿河地区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环境,做好分析对比,确保河道防洪标准能够做到远近结合,长短相宜,强化河道水土的保持能力,在保证防洪标准科学性的同时,提升其可操作性。

3.1.2分期实施污染治理

2SPR污水净化技术是比较常见的水污染處理方法,能够通过相应的化学反映,将水体中溶解的污染物析出,得到具备固相界面的胶粒或者是微小的悬浮颗粒,搭配污染物及色度分离的方法,能够得到含水率较低的污泥,提升污染治理的效果。在实施清淤疏浚作业的过程中,应该强调量力而行,借助科学的规划设计,确定不同河段的清淤深度,对河道底部高程以断面形式进行明确。

3.2河道防洪能力下降原因

3.2.1河流系统面积减少

城市发展进程中,必然会侵占自然资源,城市越是发展则对生态的破坏性越大,特别是国家对耕地的保护非常严格,这也就导致了土地资源短缺与发展的矛盾,一些城市往往会占用部分河流空间,一些河流区域就会被逐渐填埋,用于城市商业用地,原有河道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被道路、楼房、公共项目等挤占,造成了河叉、溪沟不断增加,河流系统面积不断减少,使河道可流经面积减少。

3.2.2垃圾导致河流功能弱化

城市不断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城市自身净化能力减弱,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为了利益不惜损害环境与生态。城市发展初期,整体规划与管理落后,一些制度不健全,城市垃圾的增加,造成了城市周边环境的恶化,一些河道成为大量垃圾及污水堆积的区域,大部分污水没经净化处理就直排进入河流,最终的结果是河道淤积、水质恶化。河道自身修复功能弱化,在大量垃圾包围下,丧失了自身生态环境修复功能。

3.2.3河流防洪功能减弱

河道最主要的功能是保证排水安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河道受到破坏,排水受到影响,一些重要区段受阻碍流量减少,达不到径流量需要,如果出现洪水,则往往会形成大面积灾害。垃圾的堆放也导致了河道底面平整,造成河道水量干枯或流量减少,直接造成地面水不能与地下水间进行有效交换,河道防洪功能丧失,洪水出现就会影响下游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

3.2.4乱开乱采现象严重

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在利益驱动下,河道大量采砂,而且规模不断增加,一些城市没有相关法律保护与约束,乱开乱采活动得不到控制。采砂活动导致了河道河床结构出现明显改变,河流自身自然演变被人为破坏与更改,河道自身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威胁行洪及通航能力。

3.2.5河流堤防工程能力低

一些河流堤防工程,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往往功能作用下降,特别是一些工程长期缺少管理与维护,在自然环境中,经历多年洪水冲击后,堤防工程则会出现大面积坍塌、部分堤防段出现决口等,这直接导致了河流堤防工程出现薄弱点,防洪标准不达标,河流堤防达标率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堤防工程防洪能力降低,威胁到河流安全。

4工程应用

某河道规划建设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营,暴露出很多问题。对此,水利部门决定对该河道其中一段约12km的河段进行规划治理。预期效果如图1所示。

4.1河道现状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上游约4.4km的长度,都属于原始自然土岸,无法达到防洪抗灾的要求,而下游接近1.3km的长度虽然设置了人工防护措施,但是因为年久失修,呈现出局部破损的状态,剩余部分同样以自然土岸为主,这也导致了河道整体防洪标准的下降。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河道环境恶劣,洪水灾害的压力大大增加;(2)河道防洪标准偏低,无法满足水利规划的实际需求。

4.2整治策略

水利规划部门对于河道整治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强调将该河段的防洪标准设置为50~100年一遇,河道堤防级别为2级,考虑到周边具备相应的地域优势,对河道整治的依据进行了重新设置:(1)枯水流量为0.11m?/s,(2)5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为585m?/s,(3)河槽横断面可以根据相应的系数确定。经过相应的方案比选后,最终确定的河道治理方案为:在相邻河堤之间,设置64m的距离,将两侧滩地的宽度控制在5~20m之间,中间部分主河槽控制顶宽为20m。

二是堤防工程设置,河道中有接近4km的长度与铁路线路并行,从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的角度,沿河修筑了土坝,水利部门在土坝的基础上,重新修筑了混凝土堤防工程,全长7.9km,并且于河道下游1km的区域,设计了相应的清运工程,能够对沿岸的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

三是地形处理,对照相应的河道整治方案,对河槽地形进行整治。该河道主河道处于两条水治导线之间,主河槽的长度为4km,宽80m,包含了不同的河道路径。同时,应该对河道整治的水位进行确定,考虑该河道具备通航功能,结合相应的造床流量法,确定河道整治的相关数据。

5.结语

总而言之,在水利规划中,应该高度重视河道整治工作,落实相应的河道整治策略,保持河道生态的稳定性。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对河道运行需求进行明确,解决河道整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水利规划工作的完善,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参考文献

[1]刘昱,闫少锋,余凯波等.基于生态景观理念的河道整治与设计[J].水利规划与设计,2020,(08):12-14,88.

[2]孙伟,庞俊蕊,闫成山等.绿色生态理念在河道综合治理中的应用[J].珠江水运,2020,(14):72-73.

整治技术论文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为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党委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以及影响村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科学规划、注重特色。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特色彰显等要求,优化村庄布点,完善村庄规划。切实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整治重点,挖掘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村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确定不同的整治目标和方式,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

——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坚持以块为主,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机制,形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用3-5年时间对全省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结合实际,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山区更具山村风貌,水网地区更具水乡风韵。

——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二)实施步骤。全省村庄环境整治分两个阶段推进。 1. 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2011-2012年)。全面动员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技术培训,兼顾不同区域和村庄类型实施示范项目。全省20%以上村庄实施环境整治,完成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及其周边村庄环境整治,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完成40%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2. 全面实施、显著改善阶段(2013-2015年)。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目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在2013年底提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三、全面整治村庄环境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苏南地区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苏中苏北地区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5年,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0%以上。

(二)整治生活污水。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太湖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到2015年,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苏南50%、苏中25%和苏北15%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五)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

(六)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3年,全省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5年,全面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

(七)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到2015年,苏南地区和苏中、苏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35%以上。

(九)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用自备水源的村庄要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满足村庄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靠近城镇和基本具备区域供水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

(十)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到2015年,全省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和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比例达50%以上。

(十一)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结合城镇总体规划修编,适时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综合考虑当地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乡村特色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劳作半径和集聚规模,选择与生产相适应的居住方式,科学确定村庄布点和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充实完善村庄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强化对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作用;注重保护村庄地形地貌、传统肌理,营造优美环境和鲜明特色,引导适宜产业加快发展。村庄规划报批前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要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二)推进康居乡村建设。以“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为目标,组织开展省级康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引导各地加快推进康居乡村建设。苏南地区要以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全面推进康居乡村建设;苏中、苏北地区要在优先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农民迁入城镇的同时,以改善农民最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有序推进康居乡村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带动10000个规划布点村庄达到康居乡村建设标准。

(三)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依法加强村庄建设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严格规划实施管理。注重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规划布点村庄人居环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自建、联建与统建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引导农民向规划布点村庄有序集中。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引导以第

二、第三产业为主的村庄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新建农房要结合地形地貌及道路走向等灵活布局,力求空间围合丰富、户型设计多样,体现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加强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农房符合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抗震等要求,切实提高农房建筑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突出工作指导。根据各地村庄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强化地方特色和农村风貌塑造,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其他地区要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自然的村容村貌。突出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靠近城镇的要按照城镇社区标准进行整治,具有自然和人文特色的要注重特色保护和培育,经济条件较好的要加快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经济薄弱的要优先建设和改善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收运、河塘疏浚整治等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环境面貌。对非规划布点村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加强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结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跨村组宅基地置换,保障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用地需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并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县乡财政补助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提供技术保障。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指导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环境条件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科技、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制订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导图集,免费发放给基层单位及农民参考选用。

(五)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科学发展、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考核评价的办法,加强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来自: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整治技术论文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促进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124号)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市有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级专项资金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使用新增费开展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 项目的实施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运输、教育体育、卫生、电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土地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1 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条 市整治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为全市土地整治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做好项目的资金投入、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等工作。使用新增费进行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实施。 第五条 项目的确定和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坚持以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

(三)坚持土地整理复垦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四)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相统一;

(六)坚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 第六条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竣工验收制及建后管护制等制度。

第七条 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土地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督查考核,落实奖惩兑现,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章 选 址

第八条 项目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林业等部门相关人员按照项目选址要求和各项控制指标进行,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 第九条 项目区选址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项目选址应尊重自然规律,以流域、水系和灌区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乡、村行政界限;

(二)与重大工程相衔接的原则。项目的选址要尽量与当地实施的农业、水利等重大工程相衔接,以利于整合资源、协作推进;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将自然条件较好、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实施难度较小、增产潜力较大的区域,优先纳入项目区范围;

(四)规模整理的原则。项目选址坚持相对集中,连片推进,做到建成一片、收益一片、发展一片;

(五)维护权益的原则。尊重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量保持土地权属的稳定性,保障项目区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六)效益最大化原则。项目选址应充分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力争使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十条 项目区选址的基本条件

(一)自然资源条件。主要考虑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土壤等因素。项目区应满足:坡度在25度以下,地质条件稳定,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

(二)生态环境条件。项目区应具备农业生产活动承载力,适宜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三)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区应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须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四)社会经济条件。村两委重视,支持项目建设,群众拥护,班子团结,有协调施工和对项目进行后期管护的能力;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规模的控制指标

(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实行整村推进,拆旧区应相对集中,拆旧复垦面积占所在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拆旧区复垦面积要大于安置区面积的一倍以上。

(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安置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复垦面积。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公顷。

第十二条 项目选址应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项目区群众意见,并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参会人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字资料;

(二)涉及居民点搬迁的,须附当地政府的搬迁方案和承诺书,以及搬迁户的明确意见,涉及挂钩的要提供拆旧与安置、建新挂钩初步方案,

(三)项目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意见,以及群众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意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划入项目区:

(一)项目内土地有权属争议的;

(二)地质灾害频发区,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

(四)水务部门划定的行、滞洪区,城镇发展规划预留区。

第十四条 整理复垦开发后的项目区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建设用地。

第三章 立 项

第十五条 申报项目应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进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抽派熟悉土地整治工作业 6 务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组建土地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整治办公室),全力抓好辖区内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 市、乡两级土地整治办公室根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和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建立项目储备库。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应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等老建设用地应申报增减挂钩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第十七条 项目立项前,由市整治办公室对乡镇整治办公室选报的项目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土壤、水源、生态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投资、新增耕地面积、挂钩情况,确保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查有异议可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审查同意后才能申请立项。 第十八条 申请项目立项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所有图件上应有图签和设计人员签名),并附电子文档;

(三)项目踏勘表;

(四)项目实施前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五)村民意见(需2/3以上村民同意);

(六)涉及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县级规划部门出具符合村镇规划的审核意见;

(七)项目实施前影像资料(照片、光盘)及其他相关资料;

(八)实施前土地利用实测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并附测量单位资质证书;

(九)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彩图,标注项目区所在位置)。 第十九条 对符合条件并经市整治办公室审查同意申请立项的项目,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规划设计应在实测的1:2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进行,要求做到方案可行、措施合理。

第二十条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市整治办公室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电业、城乡规划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申请立项的全部资料经审查无异议后加盖市国土资源局公章上报省、郑州市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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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批准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项目实施的主体承担单位(业主),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成立项目实施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进行土地清查,完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并进行权属公告及异议处理。《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告并征求意见后,报市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编制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设计图预算;

(四)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五)组织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和合同签订;

(六)发布项目公告、下达开工令,组织协调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实行招投标制。项目工程、监理承担单位的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并在市整治办公室、监察、检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9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设计和相关合同,受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履行“三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行合同制。勘察、设计、代理招标、监理、施工、供货、权属调整、承包、移交管护等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无效合同。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行公示制。项目建设必须设立公示牌,明确项目规模、投资数额、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责任人、监督员等内容,以接受社会监督和项目区的群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权属调整等可通过张贴公告、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实行法人制。承担单位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总责,项目承担单位应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对项目施工的领导、监督以及协调施工过程中的 10 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设计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并按工程进度组织阶段验收。 第二十七条 项目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设计和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及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重”的施工理念,建立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到岗到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十八条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确需变更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监理及承担单位核实后报请原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并出具相关手续,形成正式变更材料,报有批准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第二十九 对隐蔽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承担单位工作人员要现场认定,并作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签证。某单元工程完成后,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验收后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条 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占地、青苗补偿、各种纠纷等群众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所在村组、居委会负责解决。

11 第三十一条 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信息资料,向市整治办公室报送。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 项目区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要求,规范设立土地整治标志牌和标识。标志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区所在位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新增耕地面积、责任人、示意图等。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项目竣工实行三级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确认合格后申请市整治办公室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省、郑州市终验。 第三十四条 申请项目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综合部分:施工管理工作报告、乡镇街道自验报告、完成工作量清单、工程移交清单、施工日志、竣工图,工程 12 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影像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历次拨付款依据;

2.结算部分:工程结算及相应签证单;

3.工程质量评定部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合格证。

(二)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资料: 1.验收主件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竣工报告》; (3)项目资金结(决)算报告;

(4)土地权属调整报告、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报告(其中权属调整报告需附当地村集体和项目涉及村民2/3以上对调整结果的确认意见及签名); (5)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6)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对堤防、桥涵、泵站、排灌渠、道路等工程质量的检测、验收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13 (7)图件包括:A.项目竣工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B.项目区位置图;C.项目实施前土地利用现状实测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

(8)表册包括:A.《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B.《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9)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2.验收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论证意见); (2)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日志;

(3)项目实施前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加盖县级土地登记专用章)和村民意见(需2/3以上村民同意);

(4)项目实施前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施完成后项目竣工图测量报告(《竣工图测量报告》需附图斑面积表、原土地利用现状与竣工后现状各图斑地类面积变化流向表以及测量单位资质证书);

(5)项目实施前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复印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章)包括:A.项目实施两年前所涉及 14 图斑土地利用现状图(标准分幅,1/10000);B.项目实施两年前所涉及图斑和登记台帐表;

(6)项目实施前、后土地利用影像资料; (7)项目规划设计资料、图件; (8)项目预算文本、表格;

(9)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资料及其批复意见; (10)项目招投标资料(复印件,正副本各一套); (11)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正副本各一套); (12)项目公告公示资料; (13)资金来源证明;

(14)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文件; (15)整改意见及整改报告。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合格。

(一)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项目资金的;

(二)土地整治规模及新增耕地面积未达到批复面积的;

(三)主要工程质量、数量、规格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四)施工、监理、竣工报告等资料内容相互矛盾,不能正确反映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要针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制定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第六章 后期管护

第三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并重新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与项目所在村组签订工程移交和管护合同,落实好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第三十八条 管护单位要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资金来源,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项目建设发挥长期效益。 第三十九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整理复垦开发后的耕地加强后期管护,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对已完工验收项目必须督促农民尽快耕种,防止抛荒,不准占用项目新增耕地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养殖业。

第七章 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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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项目资金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资金主要来源于用地单位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政府提取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资金和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经营性用地形成的政府纯收益部分。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开工前由市政府按预期指标收购金额的30%从耕地开垦费专户中向实施项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拨付启动资金,下余收购资金根据省、郑州市验收合格文件,经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全额予以拨付(或项目实施资金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行垫付,项目完工后根据省、郑州市验收合格文件,经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全额予以拨付);对空心村、砖瓦窑场、废弃厂矿等老建设用地的复垦整理增减挂钩项目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垦整理的面积与安置区占用耕地面积折抵后才能作为增减挂钩指标。实行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增减挂钩项目开工前由市政府按预期指标收购金额的30%向实施项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拨付启动资金,下余收购资金根据省、郑州市验收合格文件,经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全额予以拨付(或项目实施资金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行垫付,项目完工后根据省、郑州市验收合格文件,经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17 后全额予以拨付)。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超支不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会计科目使用要规范,开支要合理,严禁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入账等。 第四十二条 市政府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拨付的收购指标资金,大部分要按照“反哺农村”的原则,投入到农民村庄拆迁补偿、新农村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生产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中。 第四十三条 报账凭证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在办理报账时,必须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凭证,不予报账。

第四十四条 市整治办公室、财政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做好报账工作,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检查审计。

第八章 指标管理

第四十五条 建立储备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验收入库的指标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实施奖惩。

18 第四十六条 对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市政府按10000元/亩进行收购(需扣除项目总投资费用)。

第四十七条 对纳入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库的增减挂钩指标,市政府按20000元/亩予以收购。

第四十八条 对没有占补平衡指标或完不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批建设用地项目时,所需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另外按10000元/亩从市储备库中购买。

第四十九条 对增减挂钩项目中复垦整理面积与安置(安置指建新农村安置群众)面积相当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后自筹资金对拆旧区进行复垦,市政府不再予以补贴;复垦整理面积与安置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挂建新(建新指新上的工业项目)面积相当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对拆旧区复垦,市政府依据省、郑州市验收文件对建新面积按10000元/亩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补贴。建新安置必须拆旧,不申报项目造成违法占地的,从严追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投资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建设项目用地时,无补充耕地指标或增减挂钩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10000元/亩从市

19 储备库中购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用本辖区内的挂钩指标建新的,原则上只能使用50%,另外的50%由市政府统一管理。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项目档案是指从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等各阶段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信息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十一条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为项目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单位应将项目档案统一进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登记造册。

第五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工作,并加强对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十三条 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管。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档案的查阅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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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市整治办公室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五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项目立项批准、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必须到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及有关问题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五十七条 对弄虚做假或不按规划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施工、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建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负总责,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对不严格执行项目设计与预算、资金管理混乱、工程建设质量差的项目,或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签订和执行合

21 同过程中违规操作的项目以及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一年。

第十一章 附 则

整治技术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本文通过对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的调查,概括目前我国城市内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失误,对城市河流综合治理的原则、方法和内容做一些初步探讨,将城市内河整治与生态、环保、休闲旅游相结合,还水体自然本色。

关键词: 城市河流; 综合治理;景观改造;

1 相关概念与背景

城市内河是指主要地表径流或主要水道分布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非主干水系的水道。它不仅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是城市重要的“遗产廊道、绿色休闲通道、城市景观界面”。

城市内河综合治理是指因为人们的社会活动使得城市内河衰减甚至丧失的功能得到恢复或增强的一切活动,包括对城市内河的河道治理、流域影响区内的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包括对这些治理活动中不合理的治理效果进行再治理的改造活动。

2 国外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状况

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也给城市内河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如水质恶化,河道人工化、渠道化,破坏了城市河流的自然生态条件。从上个世纪的7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重视对城市内河的整治,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努力创造出丰富自然的水边环境,恢复城市内河的自然生态和环境功能。

(1) 日本实施多自然型河流建设

80年代中期,日本开始认识到“生态体系保护、恢复和创造”,以及“环境净化”的重要性,对河流整治引进了一些新的理念,即“考虑河流固有的适宜生物生育的良好的环境,同时,要保护和创造出优美的自然景观”。具体的做法是,在确保河流的防洪、水资源利用功能的同时,利用自然石料和水生植物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在河岸的高水位淹没处增加绿化,保障鱼和动物的生息环境。

(2) 美国河流生态修复指导原则

美国在70年代以后经历了河流水资源管理模式的转换,与自然相协调的可持续河流规划治理理念得以确立。在实践方面,美国各州正在大力推行综合性的“流域保护方法”,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治理的最终目的有利于河流整体生态功能的恢复,而不是仅仅把重点放在污染源控制上;②治理决策中除了考虑传统的污染因子之外,还考虑到大量的生态因子;③从河流规划及相关项目筹划开始,就强调多个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企业和公众在流域治理与管理上的协商与合作。

3 国内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状况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以前,人们对河流的价值理解为供水、灌溉、航运等功能,把河流理解为可供人类驱使的工具。在城市河流整治中,主要考虑水利技术要素,采用水利工程的治理手段。水利工程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自然河流的渠道化。平面布置上的河流形态直线化,即将蜿蜒曲折的天然河流改造成直线或折线型的人工河流;河道横断面几何规则化,即把自然河流的复杂形状变成梯形、矩形及弧形等规则几何断面;河床和边坡材料的硬质化,即渠道的边坡和河床采用混凝土、砌石等硬质材料。

(2)自然河流的非连续化。筑坝造成顺水流方向的河流非连续化,使流动的河流生态系统变成了相对静止的人工湖,流速、水深、水温及水流边界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堤防把千流与滩地、洪泛区隔离,使岸边地带和洪泛区的栖息地发生改变,原来可能扩散到滩地和洪泛区的水、泥沙和营养物质被限制在堤防以内的河道内,植被面积明显减少,河流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多样性下降,造成生态系统退化。

4 城市内河综合治理的改进措施

4.1整治目标

(1)城市内河整治是凸现城市历史文化的手段。城市,大都是因水而兴起,因水而繁荣、发展。大多数的城市历史都可以在城市内河找到其历史文化古迹与典故。因此,城市内河整治就是要恢复其活的城市生态和文化灵魂的功能。

(2)内河整治要恢复泄洪作用。城市的发展,使得不透水地表面积不断增加,削弱了地表蓄洪、植物拦截和土壤下渗的功能,使地表径流量逐年提高,地下水补给严重不足。整治后的城市内河应担当起泄洪、增补地下水、提高水蒸发量等方面的功能。

(3)内河整治要尽可能恢复内河交通和沿河绿带的休闲旅游功能。很多内河在城市发展中,都曾经因为其低成本、安全和可观赏性,在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中起到水上航线的作用。内河水系与绿带公园结合在一起,可以构成城市中最漂亮、最具有生态和文化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又可以成为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天然隔离带。

4.2整治原则

(1)治水、治污、治环境同时并举,综合整治的原则。城市内河往往是城市重要的生态景观轴线,因此要对两岸实施绿化、美化综合整治。

(2)延续性的原则。保持滨水空间与城市整体空间结构的联结,把握城市内河两岸历史文化特性和综合环境状况,以景观塑造再现内河历史风貌,同时适应当代生活。

(3)亲水性的原则。积极营造可接近的滨水空间,促进人与自然的融合,突出亲水性和可达性,强化城市内河两岸绿廊与城市其他绿地景观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系。

4.3整治方法

(1)系统规划、综合治理。城市水系的治理,要执行整体与生态最优原则。就是要综合考虑水生态、水景观、给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旅游等各种功能的有机结合。要组织多学科专家学者协同跟踪研究,对一个城市的水系要上溯及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的渊源,下放眼未来构建城市的独特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法制保障、重在保护。城市和城郊原生水生态的脆弱性和难以修复性,警示我们水系生态环境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如要恢复需花费巨额的成本。因此,我们必须依据《城市规划法》、《水法》和《环境污染防治法》等诸多法律来规范治理。

(3)协同管理,科学考核。城市水系的多功能性,注定要求强化部门管理的协同性。城市水系涉及市政(给排水、污水和中水)、园林、环保、旅游等方面。我们必须实施统一规划和落实责任,设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合理评估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性,形成整体优化效果。

(4)突出重点、拨乱反正。我们要勇于、敢干纠正以往的错误认识和错误工程。通过整合或分别采用整体重筑、园林护堤、水体净化和生态修复等多种技术来恢复城市水系的复合功能。

(5)市民参与、公众受益。尊重自然、尊重历史文化和尊重市民的长远利益是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三大主要原则。要做到这“三尊重”,就要动员市民成为保护和监督城市水系管理的主体,以提高市民维护城市水系的自觉性。

結 论

目前我国城市内河的综合治理主要还是沿用传统的治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发达国家曾犯过的“技术治河论”、“工程治河论”的错误,在我们的治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经治理过的河流明显地表现为工程治河思想的产物,对河流生态功能缺乏充分的考虑,城市河流治理效果与现代生态城市的舒适性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应该全面认识河流的价值,树立“天人合一”的理念,重视研究生态水工学。采用生态——生物方法水体修复技术,保护和恢复河流形态多样性;河道防护工程的岸坡应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水材料;设计时应为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创造条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自然美丽的河流,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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