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

2023-08-25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保证检验检测程序合规、过程科学、结果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5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第四条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

1 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五条 承检机构不得对检验任务进行分包。

检验机构必须做到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分开,杜绝抽、检人员交叉上岗。

第六条

当发生合同、检验方法和抽样等偏离时,必须经下发任务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意,并做好记录。

第二章 收 样

第七条 承检机构样品受理人员进行样品接收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状态、样品状态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记录是否一致。当检验需要判定标准为企业标准时,应要求抽样单位提供。

第八条 根据任务类型填写《国家(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交确认单》

第九条 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或当检验需要判定标准为企业标准,而抽样单位无法提供的,应拒收样品,告知抽样单位拒收原因,并及时向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 当承检单位自行抽样时,可先行按要求将检验样品、检品卡(流转单)送交检验科室,然后向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或管理部门索取企标,未

2 能索取到企业标准的应详细记录,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对符合要求的样品,接收时应进行登记,加贴唯一性标识,备样应按相关贮存条件要求妥善存放。

第十二条 登记完成后,打印检品卡和检品送达记录单,将加贴唯一性标识后的检验样品、检品卡及企业标准送交检验科室。

第十三条 当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时,业务受理人员应在受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所抽样品信息通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报送。

第三章 检 验

第十四条 检验科室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严格按食品监管部门发布的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3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年版)》提供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实施。

第十五条 检验科室按细则规定编制每类样品的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测报告书模板。

第十六条 检验科室在开展检验工作前,应对检验人员、设备、标准品、试剂、检测方法、环境设施等要素进行确认。

3 第十七条 检验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需修改的,检验人员必须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应采取加标回收试验、双人比对试验、不同设备同时检测或不同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 检验人员完成检验(包括复测)后,将检验结果及记录送复核人员复核。

复核人员应逐项核对检验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按各承检机构的管理要求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条 承检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检验人员应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检验室负责人应对样品的检测过程实行监督,确保检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四章 检验结果报送

第二十三条 报告文员按照任务计划打印报告,经审核

4 批准加盖报告专用章,方可按要求报送。

第二十四条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应当遵循技术手段先进的原则,按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确认后,报请国家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出问题样品,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2个工作日内填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情况报告》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基本信息表》,并将问题样品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等有关材料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出的问题样品,检验报告需报送抽样所在地、生产者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秘书处、被抽样单位、生产企业各1份。

第二十八条 当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时,经检验不合格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在检验结论作出2个工作日内填写《2015年食品安全国

5 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报审表》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九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的不合格样品,检测机构除存档之外,还要将检验报告、抽样单(复印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报审表》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及秘书处。

第三十条 当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时,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秘书处应将不合格检验报告及抽样单(复印件)寄送至中检院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所。

第三十一条 承检机构在检验过程中一旦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如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承检机构应在 24 小时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限时报告情况表》,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中检院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所或秘书处,并抄报总局稽查局。在食品经营单位抽样的,还应报告标称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当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时,承检机构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检验数据通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信息系统”进行报送;同时在受理复检调样

6 申请3个工作日内,也应将相应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三十三条 当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时,业务科在出具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2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检验已上报”中点击“办理”,以便生产企业所在地和抽样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不受规定时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检验报告报送完成后,承检机构应及时将检验记录、报告书、抽样单等文书及时存档保存。

第五章 备用样品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检验结论合格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第三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第三十八条 对过了保存期的复检备份样品,按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

7 第六章 复检

第三十九条 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结论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第四十条 复检机构接受复检任务后,应审核是否具备受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受理:

(一)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二)复检机构与复检申请人存在委托合作协议等利益关系的;

(三)复检机构无复检项目检验能力的;

(四)检验结论为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五)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六)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七)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第四十一条 接受复检任务的复检机构,应尽快与初检机构、复检申请人共同对复检样品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由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指定专人送达复检机构,并由复检机构专门保管。样品运输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或样品标示的储

8 存条件。复检机构应当做好复检样品接收记录。

第四十二条 承担复检任务的复检机构应按照与初检机构一致的检验方法使用复检备份样品对提出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报告须给出食品是否合格的复检结论,并注明该结论是针对复检备份样品做出的。

必要时,初检机构可到复检机构实验室直接观察复检实施过程。

第四十三条 复检机构应当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四条 复检申请人原则上应当自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抽检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认可初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复检申请人、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将复检报告通过信息系统上传。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健全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明确一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工程建设、消防、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粉尘浓度、可燃和有毒气体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装置设施设备,并保持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

五、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在粉尘、机房(含制冷机房)、贮氨等易燃易爆场所落实防燃防爆措施,定期检定特种设备,不封堵、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六、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定期对火源、气源、电源等涉及到消防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八、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当对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查,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规范操作。

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保持生产场所安全通道的畅通,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十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应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等。

食品生产环节环保责任提示提醒清单

一、服务提醒清单

发现企业存在严重环保违法行为的,服务提醒企业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达标排放。

二、督促企业整改清单

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关于生产环境的要求,发现违反下述规定的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无有毒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2、生活区和生产区域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3、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厂区无扬尘和积水现象。

4、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 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1 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中的仪器分析法

因为小分子化合物是农药中的需要成分, 所以更多的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一质联用 (HPLC-MS) 、气相色一质谱联用 (GC-MS) 、高效液色相色谱、气相色技术等等, 其中色质联用技术的运用最多, 主要是因为该技术对于多种标样残留的分析非常合适。通常情况下, 大部分农药残留都可以用GC-MS技术进行检测, 例如:拟除虫菊酯、有机磷、有机氯等等, 其检出限通常在1-10g`/kg, 但是如果碰到热稳定过强、分子量极性大的农药, 则不可以使用GC-MS技术, 需要HPLC-MS或者其它方法来检测。

1.1 微波辅助萃取

由于各个化学物质微波吸收的能力是不同的, 然而微波辅助萃取检测法的原理正式于此, 其中唯一可以直接使用基体浸出的萃取方法是MAE技术。该技术首先对所检样品进行微波加热, 对于其中具有极性溶液的加热方法是, 利用该项技术中的极性分子, 这样便可以迅速的对微波能量进行吸收, 从而将样品中的分离杂质、目标化合物萃取出。相对与传统的振荡提取法来说, 该方法具有易于自动控制、试剂用量小、快速、安全、高效的特点。其主要应用于对土豆、甘蓝农药抽检中。

1.2 气相色谱法

在一般情况下, 试样中, 各组分在固定时间和气相的分配系数有差异的, 然而气相色谱法恰是利用这一点进行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采用此种方法在一次进样中可以检测多种农药, 得到完全的定量、定性以及分离。此项技术在检测器的配置上一定要具备功能全、性能高特点, 这样结果更可靠、分析速度更快捷。

2 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中的酶抑制法

在蔬菜农药残留抽查工作中, 酶抑制法运用是做多的, 主要是因为其技术成熟, 并且准确、快速。研究表明, 农药驱除病虫的主要原理是, 利用氨基甲酸酯、有机磷等等物质, 对昆虫的中枢神经进行抑制, 对其神经的正常传导进行破坏, 从而使昆虫致死, 然而酶抑制法也是利用此种原理, 将乙酰胆碱酯酶与样品反应, 根据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情况, 便可以判断出样品中氨基甲酸酯和有机磷类农药。但是酶抑制法检测农药的种类相对有限, 目前仅用于氨基甲酸酯、有机磷等农药的检测。

3 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中的生物传感器法

在针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的研究中, 生物传感器法是最为火热的, 此种方法主要是利用传感技术与反应技术的有机结合, 利用生物活性物质作为识别元件, 包括细胞、抗原、抗体、酶等等。此种方法的分析工具主要由化学或物理的信息转换器构成。复杂样品与传感器之间的分析物, 如:糖与外源聚集索、抗原与抗体、底物与酶等等, 之间的识别反应会产生化学物理信息如电化学、颜色、热声、光等等, 这些变化通过传感器的不同原理, 如:热敏电阻、压电装置、光敏达等转换成第一信号, 再经过放大显示, 从而达到对于蔬菜农药残留分析检测的目的。该种方法的传感器还分为, 免疫传感器、全细胞传感器、酶传感器, 此种方法相对与其他检测方法来说, 具有适用范围广、高效、灵敏、简单、快速等优点, 建议推广大量使用。

4 结语

本文主要针对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工作的主要方法仪器分析法、酶抑制法、生物传感器法进行探讨与研究。研究的方向主要针对方法的原理、优缺点、使用范围。对其进行研究主要目的是, 在日后的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工作中, 能够更加科学的选择检测方法, 没有任何一种方法是完美的, 所以彼此之间应该配合使用, 使检测数据更加准确, 以保障蔬菜的品质、食品的安全, 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农药在蔬菜栽培与成长过程中的使用率越来越大, 给蔬菜的增产与增收带来一定好处同时, 但农药残留也越来越严重。蔬菜农药残留对消费者的健康将产生严重威胁。因此, 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抽检, 控制蔬菜质量, 保障食品安全显得至关重要。本文主要针对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工作中常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探讨分析, 以达到促进抽检水平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

关键词:蔬菜,农药残留,抽检,方法

参考文献

[1] 李春艳.我国蔬菜供应链结构的演变与仿真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 2011.

[2] 汪普庆.我国蔬菜质量安全治理机制及其仿真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 2009.

[3] 赵锡海.蔬菜质量安全风险评价及监管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8.

[4] 叶小君.兰溪市蔬菜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4.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摘 要: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现状及特点进行分析,分别指出当前新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机电工程和营运高速公路机电专项工程在安装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尝试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对于完工质量检查和工程评定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安装管理

1 我国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当前现状及主要特征

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监控、收费、通信及照明四大系统。

对于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来讲,按照对新建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的常规数据统计,机电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占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总造价的2%以内。但是,作为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救援的信息化系统,机电工程系统庞杂而专业,各系统和各子设备之间的差异性明显。机电工程除部分主线监控、卡口等基础建设与土建有部分交集外,整体建设与土建、房建等工程又有较大的不同,安装与质量检验方面的管理难度较大。一直以来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普遍存在施工界面交付慢,工期紧等问题,工程施工管理较为被动。往往在土木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隧工程等单位工程结束以后才能实施机电工程作业施工。机电工程中的作业内容也有程序、步骤要求,不能一蹴而就,多数情况下实际工期紧张。正是由于实际工期的紧张,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管控成为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中最大的挑战。同时,机电工程项目推进过程要与高速公路基层、房建、绿化、外供电等方方面面的施工协调进行,由于各单位工程之间相互干涉,会对机电工程施工造成各种影响。按时、按序、保质实现机电工程的建设要求,就是当前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而对于已通车的营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一般以应急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方式体现,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加速,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提高我国高速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我国各地特别是沿海发达城市对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升级、通信系统升级、监控系统升级等从未停下步伐。以广东省为例,从2013年推行全省“一张网”到2015年推行新增出入口计重设备,再到2016年普及主线及收费广场监控全覆盖和2019年按交通部指示推行的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机电系统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进行迭代升级。营运路段的机电工程施工有别于新建路段,其特点是施工安全问题和保畅问题。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集群的高速公路,大车流量带来的突出问题是施工人员在主线施工时面临来自社会车辆的交通事故威胁,同时因主线施工往往需要封闭一条或多条车道,车道围闭造成的交通堵塞压力也是工程建设单位不可回避的问题,而这方面压力通常会转嫁到施工单位身上造成实际工期的紧張。

2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当前存在不足及解决方案

根据近几年统计结果来看,国内新建和营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在验收阶段出现较大扣分项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功能参数不达标、指标不满足要求、外观不满足规范、施工单位作业不符合要求等。按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行业的工作特点来看,加强机电工程施工管理,必须向行业先进进行对标,通过对标找到差距,有针对性的制定改善措施:

2.1 保障工期,提高建设效率

针对机电工程的特点,其关键在于设备安装界面的交付时间节点和设备安装后充足的设备调试时间。对于设备安装界面的交付,建设单位需在做项目建设整体施工方案的同时计划和落实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界面交付临界时间点,对于部分可并行推进的施工界面,需设置专门的沟通负责人,提高资源利用率,例如桥梁段进行新泽西护栏施工过程中,提前确定桥梁段主线监控基础和卡口门架桩号部位,在桥梁段护栏施工时同步进行机电设备基础的施工。对于设备的安装后调试工作,施工单位可联合设备厂家提前对设备软件进行试点调试,对环境变量包含经纬度、阳光变化角度、温度变化、路面坡度变化等进行数字化,通过试点调试数据和历史数据计算出设备安装最佳位置和角度以及软件中的相应参数,可大大节约后期现场技术人员的调试时间。

2.2 加强进场设备质量管控

采购的机电设备质量对于整个机电工程系统的稳定性有巨大的影响,所以对于该类主要设备的采购,其采购过程必须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招标管理方式,筛选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加强设备质量管控。在设备进场时应仔细核对设备各参数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一致,对主要设备及材料进行第三方送检,并在安装过程中对设备做定期的检查。

2.3 做好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检查和系统功能测试

对于机电工程设备及系统管理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完成机电工程设备质量安装检查,二是做好机电系统的检查和测试。一般情况下,在机电工程安装作业期间中,必须认真落实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检查首件制,明确安装规范标准,避免往后机电工程作业过程中设备安装质量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其检查和测试方法应结合设计文件要求,参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评定验收标准实施。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按要求对设备和系统进行100%全检,监理单位(如有)进行不低于20%抽检,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抽检结果进行确认。

3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安装管理技术

3.1 机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相关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是整个机电工程项目的重要保障。在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许可手续,并会同参建各方做好现场勘察、设计文件评审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人力、物力准备。现场勘察让设计及施工单位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面对可能存在的困难编制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设计文件评审,主要是熟悉设计文件对关键设备和材料的参数要求,以做好设备材料采购准备工作,熟悉施工质量要求和机电设备的安装要求,对于设计方案中可能与现场实际施工条件相违背的地方进行修正完善,特别需注意设计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人力和物力准备主要是指参与施工、安装作业的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转运与实施人员、数据管理人员和交通、作业工具的召集、培训、安置等工作。

3.2 机电工程施工安装技术及管理要求

机电工程施工内容需要做到精细化的管理,机电设备性质是具有很强的精密性的,执行施工安装作业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设备和材料的特点来实施。所以,对于作业过程的相关施工技术指标有非常严格的指引标准。开始施工作业前,必须认真结合不同施工对象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例如:据安装技术说明书要求,成束电缆通过水密和防火隔壁、全部采用MCT积木式电缆填料函。有利于电缆的修改和更换,但给设计和施工都带来一定的困难。设备支架安装,注意减少托架支撑脚的数量,也使得保持设备时平直、顺畅、美观。托架支撑脚尽可能安装在统一高度,可缩短支撑脚的长度和减少振动。既节约了钢材,也有效控制了电气所占重量比例。

成立专门的调试小组,要组织得力,严格要求,有计划有要求的编制试验册和设备调试检查表,谈论、学习技术规范标准和设备说明书,对特殊系统做好研讨和组织报验。调试小组成员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工程人员组成,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派人出任组长。并且按施工区域或单位工程的不同任命组长进行管理。调试小组负责系统的完整性检查、配合调试服务商做好报验的组织和实施、作好调试服务商的每日工作记录、跟蹤和处理系统遗留问题。对于调试设备的试验册和设备调试检查表的编制,要注意其完整性、全面性,必须打破单个分部工程之间各个不同分项工程间的分割,真正实现分部工程机电一体化,机电单位工程整体化。遇到疑难杂症要经过行业专家的指导和审核、调试小组的讨论、反复进行修改和完善。只有精心制定方案,准备充分,这样才能使机电工程调试工作顺利进行。

4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工程评定方法研究

4.1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安装与质量检查和工程评定方法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主要由四大系统构成,但对进场设备的质量检查却有共通之处,就是要注意进场的机电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合同、设计图样、产品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资料是否齐全,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特种设备需得到专门机构确认)判定为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存在工厂证书、随机资料不全或未到、附件不齐等现象,但实物已到齐,存在轻微缺陷能在短期内消除,不影响安装调试的设备,经三方确认可预先使用。

对于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施工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文件、作业指导书和产品安装说明书进行施工,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并作好记录。质检员应持证上岗,做好现场巡回检查,对施工质量问题、现场按照工艺执行情况以及产品标识等进行监督并作好记录。遇到施工、设计问题时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做出书面反馈。

对于工程评定,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2182-2020),施工单位对各合同段的机电单位工程里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自评,监理单位对相应分部、分项可按不低于30%的抽检频率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应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项加权平均后的最后得分需大于90分视为合格。

4.2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安装与质量检查的几点思考

强化施工队伍和调试小组的责、权、利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节点时酌情给予奖励;为了提高施工效率、调试效率,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大力支持施工单位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确保报验的一次性和完整性,做好确认签字手续。加强施工质量遗留问题的跟踪、落实和完成情况的检查工作,针对安全和质量问题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施工单位必须储备必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技术知识和力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深对安装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作业规范的学习和了解、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掌握各型机电工程设备配置和设计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学习和跟踪各种系统设计和使用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参建各方在设计评审阶段必须掌握各系统的主要配置和要求,确定系统框架、管线路由。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尽量明确恰当,不能存在大的纰漏,参建各方对其包含的内容充分熟悉。各机房布置图应有设计恰当的电器设备安装位置,主干光、电缆还要列出清单并注明走向。设计单位在做工程设计时在工艺上对线缆敷设和材料、设备的加工、安装要有清晰明确的要求。因机电工程设备多,线缆复杂,所以设备布置和线缆路经综合设计应提前完成并实时完善。

5 结语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安装与质量检查和工程评定方法是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实际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对高速公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充足地调研与分析之后制定的,对机电工程的建设与检验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只有运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不断改善、优化才能更好的、有效的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安装与质量的检测和评定工作,才能保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安全、有序的运行,满足工程建设的生产的需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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