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演讲稿范文

2023-06-04

五一劳动节演讲稿范文第1篇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事们:

有一首电视主题歌曾经这样唱过:“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这里面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把国家社稷比喻成一杆巨大的秤,把人民群众比作了秤砣。秤要依靠调整秤砣的位置来测量重量,失去了秤砣,秤就不能发挥它原有的作用,同样地,国家要是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那就不可能做到**久安。

因此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思想,其核心正是“以人为本”。“人”,是指人民群众,在当代中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人士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存在的。从事监察工作的这几年,其中的艰辛和光荣我们都已经深有体会。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我们都要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接到劳动者投诉,我们必须及时调查,全面取证,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前来求助的时候,充满焦虑也满怀希望,希望他们所信任的“政府部门”能够雪中送炭,给予帮助,希望他们所相信的那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能够保护弱者,使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是承载着群众的殷切期望在工作,这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每一次看着劳动者拿到自己应得的血汗钱,满意地离开,我们的心里都会升起一种巨大的满足感。因为我们没有辜负群众的信任,我们无愧于“监察员”的称呼。

下面我要讲述一个由我主办过的投诉案件,当时参与调查和处理这个案件的每一个人都付出过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要从20XX年说起。20XX年8月开始,支队陆续接到了12名保安投诉,他们反映某物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工资。支队立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这个调查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由于物业公司的不配合,给取证工作造成了许多困难和障碍。而这个时候焦急等待结果的保安们却开始怀疑和猜忌,认为一直没有结果是因为我们和物业公司串通起来,没有秉公处理。面对挫折,我们没有退缩,一面向投诉人解释办案的程序,通报调查进展的情况,一面不厌其烦地给公司管理人员宣传政策法规,做思想工作,并且一次又一次地深入公司采集证据。

当我们的努力初见成效时,又发生了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这家物业公司因为虚报物管人员资质,被房管局取消了执业资格,公司即将结业。相关的负责人说资金周转不灵,无法支付保安的加班工资。刚刚萌生的希望似乎又再次渺茫起来,但我们依然没有放弃,依程序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准备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接下来的日子又是漫长的等待,偶尔会接到保安们的询问电话,但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他们再多一点耐心。

到了今年2月份,大部分加班工资终于执行到位,接到通知前来领钱的保安们又一次在我办公室里七嘴八舌,乱成一团,当然,这一次是因为兴奋和喜悦,现场甚至有人主动出来维持秩序,指着我说:“听她的安排就是了,要相信政府。”听见这句话,我心里萌生出一点成就感,同时也在感叹:群众是朴实的,我们的努力他们都已看在眼里,并且给予了肯定。尽管开始也有一些误会和猜疑,但我们最终还是证明了监察工作的价值,证明了政府的公信力。古时的商鞅为了变法,用“立木赏金”来树立朝廷的公信力,如今的我们将会用满腔热忱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来为政府增加公信力。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一定能够取信于民!

篇2:劳动保障监察员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叫李玉川,来自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是一名劳动保护监察员,我骄傲!》。

自20XX年参加由总公司组织培训的劳动保护监督员的近2年时间以来,作为一名合格的劳动保护监督员,在总公司及公会组织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职责要求,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从未出现重大问题。

落实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项目部的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对分公司下属项目的施工班组定期进行评价,评价范围涉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保证等方面。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我分公司在进场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各工序施工进行安全交底,对涉及重大施工的工序工艺施工制定了对应的专项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加强现场的检查、巡查力度,杜绝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协同安全科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施工点、各工区施工、查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查机械设备的运作情况、查现场用电管理、查炸材的使用情况、查违章操作及指挥等等。

及时了解安全费用的使用,定期对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对经费使用不明确、不合理的及时向项目领导反应,追查原由,确保安全经费的使用合理。作为一名劳动保护监督员,在劳动保护监督方面所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劳动保护监督员这一神圣职责,对本分公司的所属项目进行一如既往的监督,确保在劳动保护监督方面做得更好。

作为一名劳动保护监督员,我为我的职业感到骄傲和自豪。

谢谢大家!

篇3:劳动保障监察队员工奉献精神演讲稿

什么是奉献?她是一种不求回报的给予,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是一种平凡的精神。她既表现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慷慨赴义,也融会和渗透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

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队的新成员,我时时在想,我能为劳动者,为企业,为桐乡的发展做些什么呢?在老同志身上,我看到了他们所付出的辛勤汗水。

今年2月初的一天,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队接到电话,称我市某建筑工地的十几名民工在工程完工后拿不到工资。由于春节临近,民工们想快点拿到工资,好回家过年,因此他们的情绪很不稳定,若稍有差池,后果很难想象。接到举报投诉电话后,我们的监察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今年的2月,几十年不遇的大雪一直考验着每个人的意志,天冷,风大,路冻,车难行,但这一切大自然的因素丝毫没有影响到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员前进的步伐。

到达事发地点后,监察员发现民工们与工程负责人对峙的场面非常紧张,有些民工们说他们的火车票已经买好,就准备拿钱回家过年;有些民工们说家里正等着这笔钱用,有些民工们则宣称若拿不到工资,就让工程负责人过不好年。而工程负责人又称资金紧张,一时拿不出钱,双方互不相让。监察员一边与民工们耐心沟通、安抚情绪。一边向该工程负责人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讲解,使该工程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有违劳动法律、法规,监察员要求工程负责人尽一切可能,筹到钱,把工资发放给民工们。经过一天的努力,民工们拿到了全部被拖欠的工资,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此时已是晚上十点,大雪依然下着,阵阵寒风呼啸嘶吼,桌上的茶水凉了,我们的监察员还饿着肚子,但看到民工们拿到工资后欣喜的表情,我们的监察员笑了。

第二天,民工们怀揣着回家过年的火车票,向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队送上了一面鲜艳的锦旗,看着他们匆匆赶赴火车站的身影,我想这面锦旗代表了民工们质朴的心,她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好的肯定。

像这样的突发事件很多,每一位劳动保障监察员都经历过这样的事件,正是这样一批对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劳动保障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情系百姓,他们乐于奉献,他们为桐乡的发展保驾护航!

“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太多感动!”这,就是我们劳动保障人!榜样给我力量,榜样伴我成长,在这样的感染下,在这样的氛围中,我学会了怎样恪尽职守,学会了怎样忘我奉献。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燃烧的精神就在于全身心无私的奉献!我们劳动保障人就是奉献者,只有自觉无私的奉献,才能在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才能在为人民服务中燃烧自己,实现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同志们、朋友们,新时代的号角吹响了,让我们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以冲刺的状态,让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步伐快些、快些、再快些!

选择阳光,高山会拥有绿色;选择奉献,我们会拥有辉煌的明天!让我们的生命在建设“平安桐乡”的实践中激情燃烧吧!

篇4:县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监察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的丁家盛,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当好劳动监察卫士——让青春在岗位上闪光我是一名普通的劳动保障监察员,我为这个职业感到自豪。从大学的象牙塔走出,在社会的大潮中寻找自我,不断地问自己“我要做一个怎样的人”,于是我选择了劳动监察这个平凡而伟大的职业。平凡因为它在很多职业面前并不起眼,它没有企业高管那么收入丰富,没有公司白领那么轻松自由,没有医生老师那样德高望重,有的只是很平常的收入,很繁重的工作量,很艰巨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正是因为这个职业拥有独特的社会责任,才让我觉得我的选择是多么正确,才让我觉得这个职业是多么神圣。如果问我,什么是“以人为本”?我可能无法很好的诠释它。但是,当我看到一名名劳动者拿到被拖欠许久的血汗钱而发自内心深处的微笑时;当我看到一个个农民工兄弟向我们的劳动保障监察员树起大拇指时;当我看到一家家企业因劳动关系和谐而蒸蒸日上时,我逐渐地明白,什么是“以人为本”,什么是“民生至上”。

还记得20XX年8月,一位妇女领着两个孩子失声大哭的跪在我面前,向我们求助:丈夫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矿打工,正在井下工作时,被突如其来的冒顶事故结束自已最宝贵的生命,家里的顶梁柱倒了,父母失去了儿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爸爸,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没有了依靠,怎么生活的下去?请劳动监察为我们做主。听到他们极度伤心的哭声,情不自禁泪水已经湿润我的眼眶,但我心里暗暗告诉自已,你是一名监察员,你不能哭,你还要为她们做主,我一方面按抚家属的情绪,一方面立即向领导汇报,叶局长听到此事后,并吩咐我立即联系车辆,带着家属一起奔赴事发地点,找到煤老板,表明自已的身分,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煤老板觉得我们来自外地,势单力薄,只支付很少一部分经济补偿金,并用各种手段相要挟,甚至用金钱贿赂,作为我们劳动监察,怎么能被他们所左右?怎么能被腐蚀思想侵吞我们劳动监察纯洁的一贯作风?我们肩负着家属的重托,劳动监察的使命,自身的责任和良知,我们不能那样做,我们要把正义伸张下去。经过叶局长一次次的讲道理,摆事实,明确法律依据,阐述法律含义……

一轮又一轮,一遍又一遍,语重心长,苦口婆心,终于,经过10多天的耐心说服,煤老板答应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次千里维权之路才算走到终点。这已经是此第五次外出维权了,做为劳动监察,我们心里很清楚还有很多艰辛的维权之路要走,对于劳动监察来说,没有日夜之分,没有节与非节之别,那怕是逢年过节,那怕是夜半三更,只要有险情,那肯定就有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身影,是的,我们错过了节日里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刻,但是我们没有辜负我们心爱的职业——劳动保障监察。我无悔于我的选择。也许苦过但我从没有后悔过,也许累过但我从没有放弃过,因为我们情系劳动者,关爱你我他,执法为公,维权为民。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装着社会的责任,装着无私的爱。同志们,风潮汹涌,自当扬帆破浪;路漫漫其修远兮……

五一劳动节演讲稿范文第2篇

大家好!

我是现任文明监察大队第八届大队长唐长和,首先,我要感谢我上一届各位成员和各位老师的精心栽培和细心教导。第二,我要感谢大队里的所有成员对我的信任与支持,让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成为文明监察大队的大队长。

大队长是文明监察大队一个职务的名称,是荣誉的光环,但不是骄傲的资本。有人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的心态能把人推向成功,也能把人引向失败;能把地狱变成天堂,也能把天堂变成地狱,这便是心理的力量”此时的我要用更正常的心态去接受这一职务,要用更积极的姿态去做好这一职务。我深知此职务责任重大,困难很多;但我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有能力胜任这项工作;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爱拼才会赢”!在我的学习生涯中大队长给我带来的不仅仅只是荣誉,而最重要的是给我带来了一种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处事不惊的应变力!我对自己说“我会赢”!因为我信奉着一句话:也许我不是最优秀的,但只要我认真,用心去做,那么我一定是最出色的!

在继承并发扬文明监察大队优良传统的同时,我们更要在新的形势下搭建新的舞台、开创新的局面,使我文明监察大队提升到一个新的发展平台。为此,我代表新一届文明监察大队全体成员向大家作一下工作设想和决心:

首先,抓好基础工作,垒筑坚实地基。深层的地基关系着高楼的命脉,我们日常看似平淡的基础工作决定着全专业全方位的运作。过去,我们的学长在学习、卫生、文艺、体育、自律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辉煌的成绩,面对学长们为我们打下的坚实基础,我们要精诚团结、与时俱进,继续不懈的抓好日常管理和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文明监察大队各项章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其更贴近同学们的需要,引领和凝聚更多的同学一起向更高、更好、更强的目标奋进。

第二,丰富第二课堂的活动,打造学生精品社团。作为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学生,陈旧、单一的思维方式应予以抛弃,而换之以不拘一格、追求真知的时代气息。为此,我们的社团将革旧鼎新,紧跟时代步伐,向全校学习,让社团组织真正成为我们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舞台,唱出当代中学生的新知、个性和能力。

第三,营造精神家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高中始终是莘莘学子心驰神往的圣洁殿堂,更是我们塑造高尚品格的缤纷天地。作为学生社团,我们要在落实校团委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努力丰富同学们的精神生活,创建广大同学所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使我专业的每一名同学在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奋发图强,以健康向上的心态迎接每一天的挑战。

为了使我们文明监察大队更好的工作和在各位老师心目中的地位提升,我们会积极地与各位老师、班主任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位老师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会努力的去改正和改善。工作之余,大队成员的文化生活也必不可少,我们大队将会开展一系列的内部文化娱乐活动,如:文明监察大队象棋比赛,羽毛球比赛,等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也会继续实行以往所有的奖惩制度,有奖有惩,才能更好的提高成员的积极性,更好的去锻炼每一位成员。

文明监察大队是服务同学的集体,是同学们的家,我们每一位文明监察大队成员都是公仆,是志愿者。我们应该珍惜老师和同学们为我们提供的这一机会,“开弓没有回头箭”,胸怀为同学服务、为文明监察大队的发展尽一份力的愿望,在学校各位老师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在广大同学的支持下,只要我们精诚团结、相互合作、彼此鼓励、倡导奉献,矢志不移的面对压力和挑战,我们终会成就一番事业,开创一片天地,但愿明年的今天,当我们把文明监察大队发展的接力棒交给下一届的时候,我们会说:我们是成功的。

最后,我愿引用一句话来结束我的发言“拧在一起,我们就是一道闪电;聚在一块,我们就是整个太阳;站在一处,我们就是用心灵结成的信念,就像打不垮、推不倒的铜墙铁壁。”只要我们携手同行,奋力拼搏,必定会使我文明监察大队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芒。

谢谢大家!

五一劳动节演讲稿范文第3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次的况选活动中,我竞选择的职位是劳动委员,在班级组织中,劳动委员对营造健康、卫生和学习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年级开始,爸爸就教我怎么洗碗。二年级我试着帮妈妈洗衣衣服,帮奶奶扫地。三年级我已经可以自己扫下房间了。自己整理自己的东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了。

另外我还乐于助人。我在学校里,有时候还帮别人扫扫地什么的。 如果我成功当上了劳动委员的话。我就会让大家把每一处都扫得干干净净。大扫除的时候。我会让教室里面一尘不染,让大家都快快乐乐的学习。 请大家相信我!篇二:竞选劳动委员演讲稿

竞选劳动委员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很荣幸站到这儿竞选劳动委员。

我认为劳动十分重要,热爱劳动可以让你的身体更加健康,当你独自一人打扫教室时,还可以磨练你的意志。劳动委员是一个非常光荣的职务,他能带领大家,管理好教室、校园的卫生,给大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我认为我竞选劳动委员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我热爱劳动。我每次做值日都很能干。扫地、拖地、倒垃圾、摆桌子,起码要干上三四项,所以以身作则对我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我认真负责。那次元旦簸箕丢失之后,是我和王恺把两个满满的垃圾桶翻了个遍,李乐天和仲泽维帮着把垃圾堆起来,我又拉又扯把卡在垃圾桶的脏簸箕弄了上来。在没有人肯用这浑身上下滴着黑水的脏簸箕的前提下,我有用它清理垃圾。所以,我干值日不怕脏也不怕累。

第三,我有工作经验。在滨州上学的时候我也当过劳动委员,并和同学们一起到操场捡垃圾,受到老师表扬。所以我相信在这里我会干得更好。 如果我当选劳动委员,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翻遍两个垃圾桶的耐心和拽出脏簸箕的勇气,尽职尽责地和同学们一起搞好卫生,让我们的班级和校园变得更加美丽。

假如我没能当选,我还会继续努力干好值日。因为,劳动能使人勤劳,劳动能服务大家,劳动是我们光荣的义务和职责!

请大家支持我!

谢谢!篇三:劳动委员竞选演讲稿

劳动委员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我要感谢老师和同学的信任,使我有机会第一次站在竞选的演讲台上。我要竞选的是大队部劳动委员。我觉得是劳动使我们周围的环境变得更加清洁、更加美丽,有了优美的环境,同学们就可以更加认真学习、健康成长。我希望自己有机会为同学们服务,所以我要竞选劳动委员。

我觉得我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首先,我担任过值周生,对工作负责任,有责任感。作为一个小男子汉,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尽职尽责,努力做到最好,做事要从大局考虑,时刻想到做合格的老师的小助手、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

其次,我热爱劳动。无论是平时的值日还是大型劳动,我都能积能参与,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在劳动中,我不仅锻炼了自己,还收获到了为集体付出的快乐。劳动对我来说并不陌生,我知道怎样安排人手和分配劳动时间,还有,我看到地上有垃圾会主动拣起来,我相信自己能当好劳动委员。

我如果当上了劳动委员,我一定会更加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统筹安排,一定在劳动中更积极肯干,起到带头作用,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如果当上了劳动委员,我也一定会更努力地学习,更认真地听课、自觉地完成作业,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让自己拥有更强的竞争实力!如果竞选不上,我也不会气馁,我将继续提升自己,让自己不断地进步!

谢谢大家!篇四:《竞选劳动委员演讲稿》

卫生委员竞选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陈璐,今天,我非常荣幸地站在讲台上,竞选卫生委员这一职务。

我是一名乐于助人的同学,以前,我经常地帮助同学和老师,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在这个新学期里,我希望能像以往一样地帮助别人,体会到帮助别人的乐趣。

大家可能以为,卫生委员最苦最累,所以就不想成为卫生委员。但是我认为,只要是能为同学、为班级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一点贡献,就是再苦再累,也觉得很快乐。 如果我当上了卫生委员,我就会认真地为同学和老师服务,协助大

家做好每一件事。可能做了卫生委员,又苦又累,会耽误学习,但是为了同学们能在一个整洁的教室里读书写字,我还是会尽心尽力去做好的。

如果我当上了卫生委员,我会多向别的同学学习宝贵经验,取长补短,努力的改正缺点,放学会带领大家一起搞卫生,争取把我们班的卫生搞好。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投上你神圣的一票吧!即使没有选上,我也会再接再厉,争取下一次能选上。 谢谢大家! 敬礼! 2012年3月12日篇五:竞选劳动委员演讲稿范文

竞选劳动委员演讲稿范文

演讲稿一: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我竞选劳动卫生委员。

我这个人热爱劳动,劳动没有轻活、重活、脏活、累活之分。有这样一句话——只有丢人的窝囊废,没有丢人的职业!打扫教室、打扫卫生区、打扫走廊等等等等,很多很多,这,都算是劳动,劳动也是职业!虽然,打扫厕所这一方面的劳动大家谁都不愿意干,但是,这——是光荣的!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勤劳勇敢的民族,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中国人的勤劳创造了璀璨的华夏文明和中华文化。也正是由于中国人的勤劳,才有了今天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奇迹! 同样的道理,我们学生也应当热爱劳动、发奋学习、健康成长。于是,我们在家里只要有时间,就应该力所能及地进行家务劳动,比如扫地、拖地、倒垃圾、帮爸爸妈妈提东西、给长辈倒水等。我把这些热爱劳动的好习惯也带到学校里来了。

若我能够成功当选,我会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持教室内的卫生,角落里不留一点灰尘。在上课前黑板上无一字迹。

二保持卫生区内的卫生,没有废纸,做到五分钟内干完值日。

三保持教室内地面湿润,玻璃要力所能及的擦干净。

四桌椅摆放整齐,成竖状一字型。桌子间的空隙要能使一个人轻松通过。

这样,我就会逐渐成为一个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责任心的人。

谢谢大家 演讲稿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五一劳动节演讲稿范文第4篇

一、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的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职业道的的基本特征

1、鲜明的职业性

职业道德源于职业生涯,它反映各行各业的职业特点,鲜明地表达着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2、内容、形式的多样性

3、较强的适应性

因为职业道德总是同一种专门的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在适用范围和对象上,不是普遍的、无限的,而是特定的、有限的,它只是适用于专门从事本职业的人。因此,职业道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且容易为本行业从业人员理解、接受、掌握和践行,这充分显示了其较强的适用性。

三、职业道德的作用

1、培养具有职业道德品质的劳动者,促进事业发展。

2、调整职业关系,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

3、选择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在职业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4、通过职业岗位传递道德情操,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四、职业道德修养

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业人员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在职业实践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以及应达到的职业道德境界。

职业道德修养来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外在客观条件的因素,即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实践活动、职业道德评价等;另一方面是从业人员内在主观上的修养,这是一种自律行为,关键在于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

五、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

1、执行法律、法规,注重政策落实

2、热爱本职工作,提高能力水平

3、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优质服务

4、增强全局意识、做到团结协作

5、廉洁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

六、窗口服务用语

我们很愿意帮您熟悉有关规定。

七、服务忌语

1、你怎么还不明白!

2、你怎么还没听清楚?

3、要下班了,明天再来。 第二章:劳动就业

一、就业的概念:就业就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依法从事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经济活动。

二、失业的概念: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目前没有工作的一种状态。

三、失业的主要类型

1、非自愿失业 非自愿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摩擦性失业。 2) 结构性失业 3) 季节性失业 4) 周期性失业 5) 隐性失业

2、自愿失业

四、就业服务的种类

按照提供服务主体的不同,就业服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另一类是由职业中介机构提供的经营性为主的就业服务。

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内容

1、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就业与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4)、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与失业登记事务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 (1)、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2)、代理招聘服务 (3)、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6)、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

1、拓展就业领域

2、鼓励基层就业

3、鼓励自主创业

4、支持青年见习

5、加强就业服务

七、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

3、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采用强制方式实施,商业保险采取自愿原则。

4、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

5、保障水平不同

6、保险费的承担者不同

7、经营主体不同

8、经营目的不同

八、养老保险

1、特征 (1)、普遍需求 (2)、地位特殊 (3)、长期积累 (4)、管理复杂

2、种类 (1)、按我国现行养老保险覆盖对象分,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业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所有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者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 (2)、按性质和功能分类,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九、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为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嘱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十、医疗保险

1、特征 (1)、待遇支付形式为非定额费用补偿 (2)补偿期短但收益时间长 (3)涉及关系复杂

(4)待遇支出的不确定性

第四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属于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畴。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社区管理。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过渡形式

1、委托企业管理

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3、其他形式

五、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1、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2、开展党组织活动

3、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4、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第五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一、社会保险法的原则:

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社会保险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3、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的原则

4、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的原则

5、保障功能与激励功能相结合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三、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3、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四、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解决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六章:社区工作者与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

一、社区的构成要素

1、人口要素

2、地域要素

3、组织结构要素

4、文化心理要素

5、公共服务设施

二、社区服务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

3、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任务职责: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 1、政策法规咨询

2、公共就业服务

3、社会保障服务

4、劳动关系协调

5、指导监督管理

6、承办其他工作

第七章:统计与社会调查

一、统计工作的过程

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

二、社会调查的过程按工作性质划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第八章:公共利益与人际沟通

一、自我介绍与介绍他人

介绍他人时,要先介绍身份较低的一方,然后再介绍身份较高的一方。即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先介绍职务较低者,再介绍职务较高者,先介绍男性,再介绍女性;先介绍长辈,再介绍晚辈;先介绍个人,再介绍集体。

二、沟通的基本要素:信息源、听众、沟通目标、环境、信息、媒介、反馈等。

三、人际沟通的特点:

1、沟通双方要有共同的沟通动机

2、沟通双方都是积极的参与者

3、沟通过程会使沟通双方产生相互影响

4、沟通双方要有相同的沟通能力

5、在人际沟通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完全特殊的沟通障碍

第一章:社区劳动力和退休人员信息管理

一、调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目的和内容、调查对象和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的组织安排。

二、对调查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方法

1、逻辑分析

2、经验判断

3、试验调查

三、开展试验调查的工作程序

1、选择适当的试查对象

2、组织精干的调查队伍

参加对象:调查的领导者、组织者和调查方案的设计者,若干有经验的调查人员、吸收少量缺乏经验的调查人员

3、采用灵活的调查方法

4、进行多点的对比调查

四、澄清:您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你这样说的理由有哪些?、请解释一下您的意思。

五、控制访问过程的方法

1、语言控制 (1)提问的方式

(2)题目转换(3)对问题的追问(4)合乎时宜的插话提问

六、做好调查日志一般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第

一、要有被调查对象的完整资料 第

二、要有选择的记录 第

三、要简明扼要 第

四、要有基本要件

七、问卷的基本类型

1、按问卷的结构和答题方式划分 (1)标准型问卷 (2)自由型问卷 (3)半自由型问卷

2、按问卷的填答方式划分:自填问卷和访问问卷

八、问卷的基本结构

通常,各种问卷都包括封面信、指导语、问题和答案、其他资料等几个部分。

九、问题的语言和提问方式的设计方法 (1)尽量用简单的语言 (2)问题要尽量简短 (3)避免双重含义的问题

(4)问题不能带有倾向性,不能对被调查者产生诱导 (5)不要使用否定形式提问 (6)不直接问敏感性的问题

十、问题的数目和次序的设计方法

通常一份问卷中所包含的问题数目应限制在一般的被调查者20分钟内能顺利完成为宜,最多也不能超过30分钟。

十一、答案的设计方法:要保证答案具有穷尽性和互斥性 十

二、问卷调查的优缺点

优点:具有很好的匿名性、所得资料便于定量处理和分析、可以避免主观偏见,减少人为误差

缺点:弹性小、回收率有时候难以保证、调查资料的质量常常得不到保证 十

三、以下几个问题影响被调查者填写问卷的欲望

1、 问卷的印刷质量

2、问卷的语言生硬

3、问卷中的提问距被调查者所了解的实际问题较远

4、问卷分发、回收的组织工作差。

*信息管理台账的作用

1、提高资料的准确性

2、系统积累资料

3、为编报统计报表作准备、 *台账编制的基础知识

台账的表格的上下两端应以粗线绘制,表内纵横以细线绘制,表格的左右两端一般不画线,采用“开口式”。宾栏一般位于标题的左边,宾栏项目一般为个人姓名。 *编制信息管理台账的基本要求

1、分类建账

2、完整记录

3、便于填写

*编制基本台账的项目

一是个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家庭情况、三是失业和就业情况

*数据库系统的功能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处理、数据输出等。 *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在管理中进行资源处理、存储、调用的系统。 *使用excel进行数据日常动态管理

1、创建表格

2、设立项目

3、输入信息

4、保存表格

5、查询信息

6、分类汇总 *统计分析常指对收集到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并解释的过程 *统计分析的作用和特点

运用统计分析可以透过现象表面的数量特征认识其内在数量规律性,揭示其本质特征。

1、 实证性

2、数量性

3、多样性 *统计分析的常用方法

1、比较分析法(绝对差异的比较、相对差异的比较)和计划比、和过去比、和同行比。

2、结构分析法

*统计分析报告的结构

1、标题

2、开头

3、主体

4、结尾 *攥写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

1、反应客观事物的真实性

2、用数据和事实说明问题

3、反应事物的发展过程 *实施统计分析的程序

1、选题

2、拟定分析提纲

3、收集和整理资料

4、进行分析研究

5、攥写统计分析报告

*公文写作的特点:兼有叙述和议论的应用文体。 *攥写工作经验总结的步骤

1、标题

2、导语

3、正文

4、落款

第二章:就业服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社区活动的类型

1、政治思想活动

2、经济社会活动

3、文体娱乐活动 *组织社区活动的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活动目的

2、根据活动目的确定活动内容

3、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把握好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三个环节。

4、把握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的结合

5、务求实效 *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的主要形式

1、以传媒为载体的形式

2、以组织开展活动为载体的形式

3、以基层管理服务工作为载体的形式 *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的主要方法

1、集中学习研讨 (1)动员报告、(2)总结报告、(3)专题报告、(4)座谈讨论 *策划、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步骤

1、制订方案(确立活动主题、确定活动形式、明确活动内容、安排时间地点、落实责任分工)

2、实地查看

3、部门间协调调度

4、现场调度

5、情况汇总

*个案工作以个人或家庭中的个人为主要工作对象 *个案工作的基本方式 1会谈、2访视、3记录

*提供有针对性政策指导方法

1、个体而谈指导

2、群体面授指导

3、实地场景观摩指导

4、影像资料观摩指导

*实施精细化援助服务的程序

1、了解特点和需求

2、确定援助方式

3、拟定援助方案

4、签订援助协议

5、实施分类帮扶

6、进行跟踪回访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

1、收集辖区内岗位信息

2、开发社区服务岗位

3、兴办服务实体

4、收集辖区外岗位信息 *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 *社区就业岗位信息开发流程

1、组建信息服务队伍

2、构建信息服务网络

3、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4、及时发布和有效利用信息

5、信息更新和动态管理

*设计组织就业援助活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2、工作任务

3、工作步骤

4、工作措施

5、组织领导

6、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程序

1、制订方案

2、协调关系

3、实施援助

4、情况汇总

5、活动总结

*失业人员常见的求职挫折及其诱因

1、错位挫折

2、面试挫折

3、动因挫折

4、方式挫折

5、方法挫折

6、偏见挫折

*诊断咨询时的注意事项

1、要充分尊重每一位求职者,做到完全接纳

2、对于求职者的挫折问题要全面分析,不能主观臆断

3、要关注细节

4、要把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相互贯通

5、要注意倾听求职者的陈述,不要轻易打断求职者的陈述。 *职业生涯设计的原则

1、量体裁衣原则

2、可操作性原则

3、阶段性原则

4、发展性原则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禁止的行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岗位设置

1、岗位工作任务的性质

2、岗位名称

3、本岗位的责任和权限

4、承担本岗位的资格、条件及工作所需要的体力

5、本岗位工作的危险性、劳动强度、劳动空间、操作的自由度等

6、本岗位使用设备、工具的复杂程度 *向用人单位介绍本地就业形式

1、人力资源供求总量情况(登记失业率、社会失业率、就业率)

2、人力资源需求情况

3、人力资源供给情况

*帮助用人单位选择招聘方式

1、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

2、招聘成功的可能性分析

3、介绍招聘方式的种类

4、确定合理的招聘方式

5、组织落实招聘计划

*指导用人单位办理招聘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1、招聘人员分类

2、签订劳动合同

3、办理招聘备案和档案关系

4、缴纳社会保险

*社区发布招聘信息的内容

1、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信息

2、岗位招聘信息

3、招聘会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的服务质量标准

1、岗位招聘信息质量标准(内容合法性、行为真实性、必备内容信息完整性、必备内容正确性、时限有效性、数量有效性)

2、招聘会信息质量标准

3、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质量标准 *职业培训的特点

1、针对性和实用性

2、灵活性和多样性

3、技术性和技能性

*制订培训计划的前期信息标准备程序

1、掌握失业人员的培训意向和职业期望

2、分析失业人员状况

3、汇总培训人数和专业

*制订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计划的程序

1、了解失业人员培训需求

2、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

3、确定培训内容

4、编制培训计划

5、确定培训方式 *注意事项

组织实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一定要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培训的管理,不得自行组织培训或与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不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合作实施。 *职业资格准入的具体规定

从事就业准入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1-3年的职业培训 *指导选择培训项目的方法

1、了解两个主体的基本情况

2、提出合理化建议

3、尊重个人选择 *人类的需求类型

1、生理需求

3、安全需求

4、社交需求

5、尊重需求

6、自我实现需求

*对退休人员理论、文化、艺术、生活技能等需求的收集方法和步骤

1、确定收集分类需求的方法

2、整理和分类汇总

3、讨论分类和理性

4、公布分类和听取意见、建议

5、需求分类名单备案

6、进行总结

*按照退休人员的需求组织讲座

辅助工作准备、现场布置、效果评价 *对特殊群体的定期走访慰问步骤

1、制定计划

2、申请经费

3、购买物品

4、预约走访

5、走访慰问

6、记录意见

7、汇总上报

*了解本地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情况

1、掌握获取养老护理员资质的政策 凡直接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相应执业资格培训,经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或继续从业。

2、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养老护理员情况

3、了解养老护理员工作情况 *养老护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为健康老人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社会服务;为患病老人或有肢体、器官功能障碍的老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初级保健和肢体辅助功能锻炼。 *养老护理服务的提供

1、建立更新数据库

2、了解服务机构情况

3、了解服务信息

4、匹配人员和项目

5、预约服务

6、确定时间

7、资格审查

8、服务监督

9、评价服务

10、汇总上报

*当前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主要场所 我国正在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自己的家里、社区养老院、社会养老机构)。 *入住退休人员公寓和社区养老院有关手续的办理程序

1、了解基本情况

2、进行登记

3、报告登记情况

4、联系养老机构

5、办理入住手续

6、记录入住情况 *小额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

1、入户调查

2、社区居委会调查

3、管片民警调查

4、经营场所调查

5、信贷记录调查 *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的主要方法

1、保持接触

2、核实经营情况

3、实地观察 *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程序

1、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档案(签订承诺到期还款的协议书)

2、实行定期回访联系

3、建立与有关部门的联系

4、协助制订还款计划和催收还款 *记录跟踪服务的过程和结果

跟踪服务一般采取上门访谈、实地察看,走访相关人员和机构或者电话联系,有条件的还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时间安排上,前期一般为一月一次,中后期一般为两个月或一季度一次。 *自主创业的类型

1、按自主创业动机分类:生存型创业、机会型创业、生存与机会型创业。

2、按创业风险分类:依附型创业项目、尾随型创业项目、独创性创业项目、对抗性创业项目

3、按创业周期分类:初始创业、二次创业、连续创业 *创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创业服务包括引导和激发创业意识、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和评估、开业指导、经营管理创新等。

*创业计划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创业的种类

2、资金规划

3、阶段目标

4、财务预估

5、行销策略

6、可能风险评估 *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申报认定

1、申报认定标准

2、业务标准 (1)、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95% (2)、社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不低于95% (3)、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不低于95% 第三章:承办、协办就业和社会保险具体事务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补结算)

*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报盘行首兼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

五一劳动节演讲稿范文第5篇

培训内容:合同法基本知识,签订、履行合同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 今天借这个机会,准备和大家共同交流的话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日常中经常容易出错、混淆,同时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概念、术语;二是对于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方面的实务操作和操作中的风险防范。这中间我会结合公司以前订立的合同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现实案例来讲解。

我们知道,现今法律正日益逐步完善,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也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企业一步步发展,做大做强之后,再靠以前的简单操作,甚至君子协议之类的方式就行不通了。随着交易的增多,和日益复杂的交易环境,又特别是在我国诚信体制还不健全的环境下,合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不管是买进还是卖出,都离不开订立合同。既然合同对于每个人如此重要,那么订立好、履行好、管理好合同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这样讲,合同的工作做好了,各种纠纷就少了,社会运行就顺畅了,社会的发展也就实现了。 首先,我们进行第一部分的内容,关于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知识。 《合同法》立法背景、时间、意义

时间:《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背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之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原〈经济合同法〉(81年)、〈涉外经济合同法〉(85年)、〈技术合同法〉(87年)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前夕(2001年11月10日加入WTO),中国急需制定统一的合同法,与国际接轨。

内容 总则八章(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约等一般性规定);分则十五章(15类有名合同),共428条。

意义《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并称为三大框架性法律。

合同及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合同内容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Who(和谁签订合同)

(2)What(为什么要签订合同,标的、数量、价款)

(3)When(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

(4)Why(违约责任)

(5)Which(解决争端的方式)

1、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可以说是我国的一部基本大法,共有428个条款,共对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作了规定。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对于合同方面的法律共有三个,一个是《经济合同法》,第二个是《技术合同法》,第三个是《涉外经济合同法》。现行的合同法将以前的三个合同法融合在一起,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在现行合同法生效后就废止了,退出了历史舞台。今年是在二月份还是三月份,我在审查一个公司的一个合同时,居然发现在合同中对一个违约条款是这样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确定。经济合同法废止十几年了,尽然还在约定依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这是一个基本东西,应该清楚,合同对外代表一个单位的形象,不要犯低级错误。

2、谈谈无效合同。合同有效无效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履行,履行后能否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还关系到我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我想特别说明的是第五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问题,这是合同无效的最普遍的形式。合同法实际是放宽了对合同无效的限定,从合同法的该条规定可以看到,合同只有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是无效的。哪些是法律、行政法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法规即国务院颁布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外,还有各部委规章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也就是说,合同内容违反了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很多时候别人咨询我签订合同的问题的时候,很多都问到,我签的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不要成个无效合同就麻烦了。这样的意识还是很好的,我们确实应该尽量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如果是因为违反了合同法52条前4款的情况而导致合同无效的,那确实麻烦了,相关财产会被收归国有或返还。如果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要区别对待了,有可能对你没有影响,但却会产生一些潜在的风险,有可能你就会承担很大的赔偿责任。

2 案例:一公司准备在厂区内修建生产用房,找到一个包工头,请他承建,说又不想办产权证之类,也不用要他挂靠,节约了管理费,所以降低费用承包给他,双方签订了100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合同”。施工中包工头偷工减料,房子建了大半的时候,垮塌了,并导致一个工人死亡。发包方已花费了材料款70万元,发包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包工头赔偿,法院审理认为合同违反《建筑法》和《合同法》认定合同无效,但由于双方都有过错,所以判决包工头承担70%的责任,发包方自己承担30%的责任。而死亡工人的赔偿诉讼,法院判决发包方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约20万元。这样的一个无效合同,实际双方都是受伤的,如果发包方找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签订有效的合同,他也就不会有这些损失了。

提出无效合同的话题,是希望大家在订立合同中,要谨慎,擦亮眼睛,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不要签订了无效合同还是我方的过错,因此承担大的法律责任。

3、几个概念和名词的法律含义与区别 (1)订金和定金的含义、区别

要进行某种交易,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签订什么“意向协议”、什么“预购合同”交点订金,或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是常有的事。比如我们打算购买商品房,看房满意后,售楼小姐往往会让你交点定金,说将房子给你留到。这就是通常的情况。但两个定金却又很大的学问。

订金,是预付款性质,合同签订后可直接冲抵货款,合同不能签订时退回。 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五种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合同法中规定的定金就是这个。它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两个定金在实际运用中要注意分情况使用。在主要需要约束对方的合同或意向性协议中,最好就使用定金,可以约束对方,对方不履行将不退回定金。如果主要约束的是我方,那么就最好使用订金,我方如果要改变主意,就返还订金就行,而不会双倍返还。

(2)罚款、罚金、违约金的法律含义和区分

日常合同中大量可见约定什么罚款,罚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法律含义,乱用

罚款 :不是一个合同法用语,而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只有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才可行使行政处罚权,如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队作出的罚款处罚。

罚金 :是刑事处罚方式,法院在刑事判决中经常用,比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等情况。

违约金: 才是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实际中应很好的运用,约定明确的违约金。

合同法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没有具体标准,现在只有商品房买卖中司法解释对违约金的上限做了明确规定,不高于损失的30%。其他均没有明确的规定。

3 注意: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二部分,关于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

我们对一些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时会发现不少的问题,而且有些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付款时间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无合同签订时间、无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方未盖章、未约定管辖机构或管辖地、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歧义等等。这些合同在履行中很容易出现争议,而且一旦诉讼,对自己就很不利。如何签订规范的、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的合同,如何防范合同订立和履行当中的风险,下面就来谈谈。

一、先谈谈在合同订立阶段的操作和风险防范。

1、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方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要清楚合同相对方是独立的法人还是分支机构还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不能与没有授权的部门签订合同。还有就是审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后,要求其提供并保留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3)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比如建筑施工合同,就需要建筑单位有相应资质。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那么合同就可能无效,可能会给我方带来损失。

(4)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重大合同订立时必须对对方进行调查,在工商登记机关查询其登记档案,是否年检,进行第一项和第四项的工作。在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我们作了规定。

2、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各主要条款要完备,清晰明确

除即时清洁的交易,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第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这里我要特别说一下的是,进出口公司可能经常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交易,这就特别需要注意保存好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等,最好不要用业务员自己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避免人员流动带来的证据流失。最好统一用公司的邮箱。对电子邮件等要及时清理,对重要的可能要进行诉讼的材料,要进行证据保全,请公证处作证据保全的公证,是最好的办法。同时还要注意收集进出口的相关单据、交接货的依据等。当然,对于这种交易,最有效的防范是尽量先款后货或控制货款数量金额等。当然这是合同履行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在这里顺便提出来。

4 回到我们谈的合同条款的订立,一定要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我在审查公司的合同时,发现很多都存在语句不通,表达有歧义等情况。同样,这一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出的任何书面的东西也要做到。比如一公司的对账单这样写的:2007年6月双方经对账,甲共欠乙货款10万元,至2007年10月,还欠款一万元。

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看得懂,看得明白。为什么这样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三方,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在是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官如何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方看不明白,那如何来判定。

各种重要条款具体来说(以买卖合同):

(1)规格数量条款: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及数量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出现差错。比如酒类买卖中,如果只约定购买“一千箱啤酒”,就有可能出现“一箱12支”或“一箱24支”这样两种相差巨大的结果。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交付时间和方式(送货还是自提)要明确,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注意合理利用定金、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明确具体数额或按合同价款的比例。不要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等于没约定。 (7)争议处理条款

A、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约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B、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

最好不要约定仲裁,虽然仲裁一裁终决,节省时间,但费用高,无上诉机会。 (8) 生效条款

合同可附生效条件,比如,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或满足什么条件生效。如果生效条件不具备,合同只是成立了,未生效。但通常的约定是“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注意“签字盖章”和“签字、盖章”的区别。

(9) 落款

应有名称、(代理人、经办人等)、开户行、帐号等

3、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

5 (1)对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注意:

a、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b、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合同有几页的应当加盖骑缝章。

4、签订合同以后

(1)将其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2)原件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

5、担保合同:为了防范风险,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取得对方提供的担保,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担保条款或单独签订担保合同。关于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担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提供担保?

依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关于该款有除外规定),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提醒注意:我国法律对某些财产的抵押规定必须经过登记合同才能生效。(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3)哪些人不可以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4)定金条款:

二、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操作和风险防范。

合同的履行过程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实践中,履行过程的风险更多的是来自对方的履约情况和在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的缺失。因此需要我们在履行过程中除了自身做到按约履行外,还应当在合同履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资料

1、在履行合同时最好有比较完整的书面往来文件,而且都必须有对方当事人的确认。如:供货方在送货时,应注意送货单让对方货仓人员签收并加盖公司

6 收货章,如果没有加盖收货章,则每月应进行结算,并让对方公司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确认,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权益。否则,一旦因对方赖帐起诉到法院,由于只有送货单,对方又否认送货单上的收货人是其公司员工,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则有可能会败诉。 (川江案例、某地产公司广告牌案例)

2、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经常是在供货后先开出发票给对方公司,让对方做好帐后再去收款。但在把发票交付给对方公司时,往往没有注明该发票的货款实际还没收到。这种情形下,如果对方公司钻法律空子以收到的发票作为已付货款的凭证,在供货方举不出相反证据证明对方公司还没支付货款时,就可能会输掉官司。

案例:A公司给B公司开出了发票,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具:“今收到A公司发票NO123456号,壹份金额5万元。B公司。张三。2002年12月31日。”请大家指出这张收据的缺陷。(遗漏的相关信息:相对应的合同;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公司的公章)。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样做,该张收具就同时具有欠款确认书的作用。对于其他的收具也应将有利的相关信息都包含进去。

3、风险防范手段及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法:

(1)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

A、中止履行的条件: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对于分批送货分批付款方式,如果对方某批货款没有如期支付时应以充分的重视,如果继续送货,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当然,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B、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2)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3)寻求司法救济时应注意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作了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才来主张合同权益,就会丧失胜诉权,致使原本合法的权益受损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座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4年7月5日通过,共107条,到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动法律的全面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意义。今天我就自己对劳动法的理解跟大家从七个方面进行学习探讨:

一、劳动法简介

1、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重要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否完备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2、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就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在我国,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一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

3、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

(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如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工会组织由于调解、仲裁和审理劳动争议而产生的关系。

(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社会保险机构与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之间因执行社会保险而发生的关系。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如劳动行政部门、卫生部门等)、工会组织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因监督、检查劳动法的执

8 行而产生的关系。

(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劳动行政部门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因管理劳动工作而发生的关系。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具体的适用范围包括:

(1)、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里的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混合性企业、港澳台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在7人或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内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工勤人员”是指我国传统人事体制中属于“工人”编制的人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定义

劳动者,主要是指在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社会劳动、取得合法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公民。我国规定的劳动年龄一般为,男性l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劳动法在赋予劳动者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劳动者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包括: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家庭出身、财产状况,劳动者之间都享有平等就业权、不应受到歧视。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个人兴趣、爱好、学业及身体状况选择职业,他人不得强制干涉。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有权按个人提供的 9 劳动,要求佣工单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款额,以货币支付报酬。

3、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受休息休假。加班加点不得超出劳动者第41条规定的限度。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当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低于法定标准时,劳动者有权要求改善条件,或有权拒绝提供劳动,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参加国家、社会及用人单位举办的有关培训。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76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劳动者有组织或参加工会的权利,有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与企业签定集体合同的权利等。

(二)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形式,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其中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这种分类充分反映了劳动关系的实际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有一定的期限的劳动协议。期限届满后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愿意,可以续订。这种合同形成式 10 是当前最常见和常用的。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如不出现用人单位解散,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法律规定情况和合同约定情况,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完成某项工程建设的时间为合同的期限。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l 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 (1)平等自愿原则

所谓平等,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条款,才具有协商的前提条件。所谓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而签定劳动合同,凡是采取强迫、欺诈、威胁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对方,或者所订条款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一致,都不符合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进行充分的平等协商,在双方意思表示完全达到一致的基础上,再签订劳动合同。 (3)依法订立的原则

指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其基本要求有:

①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的内容,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②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如劳动者一方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

③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 11 义务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④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期限等必须合法。

2、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我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应包括:(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合同有效时间,有效期内,当事人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合同内容。(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从事何种工作、工作要求、劳动定额及质量标准等事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进行正常工作劳动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等。(4)劳动报酬。完成任务合同约定工作要求,完成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数额。(5)劳动纪律。劳动者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包括国家有关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除劳动合同到期外,合同自行终止的某些特定情况。(7)违反劳动合同的贡任。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此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其中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不得与法定条款或者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凡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都是无效的。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一些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的问题经常发生,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此,了解劳动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很有必要。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4条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向对方提出要求,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双方当事人应签订劳动合同解除的书面协议。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形:即时解除,包括:(1)在适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 12 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进行裁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贡献、劳动者本人及家庭的生活状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第一种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调整人员或招用新人避免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种情形;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劳动者被开除、除名、因违纪被辞退劳动合同或被劳动教养、被判刑的,自行解除。

四、劳动基准制度 (一)劳动基准的定义

劳动基准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必须遵守的最低标 13 准规范,它包括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标准、劳动保护标准。 (二)工资

工资是指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履行劳动义务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包括:(1)工资支配权的保障:工资必须支付给劳动者本人。(2)禁止克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3)支付时间保障: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同时,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属于加班;超过标准工作日时数工作属于加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决定加班加点的,应依规定支付加班费:(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每周工作的小时数。劳动工时制度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一周内工作5天。符合劳动法中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

对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一般为每周2天休息日,不能实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事业组织,可以根据情况统筹安排,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l天。

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假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年薪休假。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另外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婚假、丧假和探亲假的规定。

五、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

六、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一)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生理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 14 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主要内容包括:④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安排就业,禁止女职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及有毒有害作业,国家禁生安排女工从事矿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②对女职工实行‘‘四期’’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③为女职工建立劳动保护设施,如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等。④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基本工资。我国《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均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中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包括:①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②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③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采取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调解。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时奉行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调解协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程序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仲裁。我国县、市、市辖区一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均设立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三)劳动争议的仲裁与裁决。劳动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 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15 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诉讼。劳动争议发生后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仲裁,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内容跟大家进行了共同学习探讨,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所以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公司法》及登记实务讲稿(上)

经我们潘局邀请和分局指派,由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说实话,如何介绍,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为什么?原因有三个:一是法律法规很枯燥,而我刚刚到企业注册线,对于企业登记类的法律法规并不十分熟悉,怕讲得无趣;二是我们工商局侧重的是登记与监管,与招商引资的要求能否衔接,是个疑问;三是会议安排讲两个小时,对于我本人来说,说上两小时实在是太长,然而相对于《公司法》的内容,就只能讲点皮毛。所以讲得不到之处 ,请大家原谅和指正;如果讲得实在太差,大家不愿意听,中途也可以把我哄下台去--下面,我就从四个方面对《公司法》予以介绍。

一、《公司法》修订的基本情况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现行的《公司法》,由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 日起施行。

16 《公司法》兼具了公法和私法性质,但主要是属于私法的范畴(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始于古代罗马的法学家,一般说来,涉及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为私法,涉及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关系的法律为公法。广义的公法包括有宪法、行政法、各种诉讼法和刑法等。狭义的公法指的是宪法和行政法。人们通常所说的公法指的是狭义的公法,即宪法和行政法)。因其有公法性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公司法》相配套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

我将这些主要的法规题目介绍一下,遇到实际问题,大家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查询。

二、现行《公司法》的主要特点和相关内容。

《公司法》全文分十三章共219条,内容十分丰富,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它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关于《公司法》主要特点,只能是说与修改前的《公司法》比较后呈现出来的一些特点,而主要内容则侧重于“有限公司”这一形式。参考了一些资料,就现行的《公司法》主要特点介绍如下:

(一)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过去,由于受计划经济影响,旧《公司法》并没有能较好地体现出私法应有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较多地强调国家意志和法律规定,而在新公司法中则有了较大改变:

一是股东一致约定和章程规定优先,即《公司法》的一般引导性规定与章程自由规定相结合,章程规定优先于《公司法》的引导性规定。新《公司法》中关于“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章程可以对......规定”等类似的表述就有30处。

二是将审批制与准则制并存的公司设立制度调整为准则制。在旧《公司法》中,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都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公司法》则取消了这些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公司类型,是否采用由投资人决定。

三是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旧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自愿解散的三种情形,对法院可否以股东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解散公司未作规定。新《公司 17 法》则明确了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合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害,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持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二)放宽了准入及对外投资的条件。

一是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改实缴制为认缴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

十、三

十、五十万统一降到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一千万元降到了五百万元;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在公司成立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二是扩大了出资方式。新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如此,只要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条例规定: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等还能作价出资),能够以货币作价评估和依法转让的任何财产都可以作为出资,比原规定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张。

另外,旧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而新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样,全体股东的非货币出资,包括无形资产出资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三是放宽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对象范围和比例限制。

旧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现行的《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如此,只要不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也可以对非公司企业进行投资,同时也取消了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

(三)创设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从大的分类说,就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现行的公司法在原有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两人以上五 18 十上人以下)、国有独资公司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此,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实际上有五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股东只有一人,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又因为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也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我们了解一人公司,有助于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只有一个投资者的问题。

公司法就一人公司,主要有六方面的规定: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③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⑥在债务发生时,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即丧失只以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就新旧公司的对比,还有“股东利益保护、维护公平交易秩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加强,因与大家的需要没有直接关联,不再展开介绍

《公司法》及登记实务讲稿(中)

三、公司登记事项与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适用本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对其登记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内资与外资公司的规范和登记基本是一致的。

就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主要有三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而招商引资工作,着重点应当在为开业登记提供服务,在事中也有可能为变更登记提供一定的服务。这里,就围绕开业登记作些介绍。

19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六十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公司法》将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纳入法律规定,而围绕着这些法定记载事项,公司法及登记管理条例,还有配套的规章,都作了相应的一些规定。

(一)公司名称

公司要成立,首先必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称,而公司名称,须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使用简称:有限责任公司可简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简称股份公司。另外,前面已经提及了两个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这是对公司取得名称的具体规范。

公司名称由四个部分依次组成: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主要有三个层面: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中国”、“中华”、“全国” 等字样或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二、各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如我们省局核准带浙江的企业名称,市局核准带杭州字样的公司名称,本局只核带本县名称的公司名称。

其三是外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杭州市工商局可以办理外资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比较简单,应当提交如下规范材料:

1、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0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对名称预先核准,工商部门有十天的核准期;在本县审批中心,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即时予以办理--当然挂浙江和杭州的除外。

挂杭州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按农业、工业、商贸的行业分类,分别为100、200、300万元;挂浙江省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万元。挂杭州、浙江的企业名称,提交的材料没有变化,都可以到我们的窗口办理,其中挂杭州的,由窗口传真到市局批准;挂浙江的,经窗口和市局两级审查后报省局核准。

内资企业名称查询收费60元一次(服务性收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收费60元一次,外资企业名称核准费100元一次――没有钱可不办,哈哈。

(二)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在申请开业登记时,住所的使用证明是必须提供的材料,提供的要求是: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指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6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是指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81条);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是指实收股本总额。实行分期缴付认缴资本制度后,增加了实缴资本的概念,并作为营业执照的记载事项(7条)。

关于注册资本,要求提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有权属证明的,如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首次出资。

(四)经营范围

21 关于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旧《公司法》规定改变经营范围的前提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新《公司法》规定改变经营范围的前提是公司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12条),同时取消了公司应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

过去,对经营范围限制比较严格,同时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的行为,作为一种明确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在公司法修改后,经营范围只作为一项登记事项,公司改变其经营范围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如不办理这,将由工商部门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人”则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从而变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为当事人约定。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正)》对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有限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22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特别说明一下:目前,有许多企业因为不按规定参加企业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否负有个人责任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2]第123 号《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负有个人责任问题的答复》明确了:企业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职责,应负有个人责任,但年检期间法定代表人无法正常履行职权的除外。

在开业登记中,还涉及公司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组织机构、公司类型等相关内容,较为集中地体现在公司章程中。这里不再详细介绍,就总领一下公司开业登记应当提交的规范材料: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3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4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前来投资的,也可能设立分公司,新《公司法》不再区分在设立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和公司设立后再设立分公司两种设立方式。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5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审批中心窗口受理开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开业登记,收取登记费,标准为注册资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的,按注册资金总额0.8‰;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超过的部分按0.4‰;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不再收取;工本费10元/份。

《公司法》及登记实务讲稿(下)

四、外资企业的登记

外资企业的登记,桐庐工商分局没有这个权限,是由得到授权的市工商局负责登记的。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登记手续,目前我县实行的是网上远程审批模式:即由审批中心工商窗口代为受理本县外资企业的申请及材料,予以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扫瞄后通过网络传送到市工商局,经市局核准后再由窗口打印执照予以发放,原始的书式材料定期报送市局归档。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审批和核准相结合的设立原则,即申请设立企业先经审批部门(外资审批机关及相关前置审批部门)批准,再按规定的申请期限到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设立程序如下:公司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 外资审批机关( 章程的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审批)--

公司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的核准)。

说明一下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期限的规定:以中外合资形式设立的公司,应当自批准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公司,应当自批准证书颁发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证书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建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2;

2、有外资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

26

3、有固定的公司住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3;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4。。

(三)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征求发改委、外经局等有关外资审批机关的意见后,章程签字之前,应当由全体投资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

1、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1、名称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投资主体3;

注(2)经外资审批机关同意立项; (3)符合名称管理的规定4。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5:

注(1)全体投资者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6;

注(2)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其他需提交的文件8。

注7

复印件;

3、名称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所需材料起,即时准或驳回的决定。

(四)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5:

注9

作出核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申请书》6;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7; 注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并需审批部门盖章确认。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需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为权力机构,并且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

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

27 为股东会(股东),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股东会(不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会(或监事)。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监事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委派、指定等形式产生,其中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外商投资的公司,其董事、监事的任期应按照《公司法》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董事、监事的任期届满,可以连选(派)连任。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9;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注10

注10

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1

1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注1

2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注1

3;

注1

4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

注16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注1

5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4、其他有关文件:如涉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因为水平有限,为大家就介绍以上内容。最后补充几点:

一是企业登记的申请表格,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二是上面提及的法律法规,需要的话,在网上都可以查到;

三是在服务过程中碰到疑难问题,可以到杭州市工商局的门户网站的办事指南中查看(http:///),也可以我们注册窗口进行咨询。

我的介绍完了,有误之处,请大家指正,谢谢。(SMZ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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