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2023-09-28

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1篇

党员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及南庄乡党委、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后,我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明确,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我对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只是吹吹风,喊口号,过一阵子就结束。特别对理论知识学习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政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

二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全面。在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主动排查线索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三是工作合力不健全,协调配合不密切。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仅仅围绕综合治理开展工作,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存在部门之间步调不一致、行动不协调、配合不密切的问题。各基层站所前端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重打轻防”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不牢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三是务实为民的情结未打开。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一点“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三、整改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帮助我们寻找线索、汇报线索、提高线索质量。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平时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蹲点驻守管理、错时上班等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拉帮结派、恶意竞争、占道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拓宽举报渠道。在平常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外,还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集中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是深挖重点线索,强化司法衔接。在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下属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一插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最敏感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员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专项斗争的伟大精神和研究部署,并致力于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对照上级多次巡察和督导反馈问题,我进行了细致的自我剖析,反思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列出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全面,政治敏感性不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美好期待,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所以,要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涉黑涉恶这一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问题抓起。而在思想上,对于扫黑除恶的认知度仍然不够,政治站位和敏感性不足,对于社会上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现象,没有将其提升到威胁基层政权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上来。

(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仍需改进。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工作的基础,统筹协调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意味着确立工作方向、树立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而统筹协调要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串联起来,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目前在宣传方式上亟需创新,建立完善单位部门联动机制也势在必行。

(三)工作措施和力度有待加强。专项斗争工作需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如何去用措施和力度去保持这股力量,一直是工作中要注重的。保持人民群众的力量,需要立足于为民务实的本心,更需要用实际的行动去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感。目前在工作中,线索排查力度和主动性不足,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不高,存在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这些都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学习上缺乏系统性,导致理解不全面。在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时,未从全局的角度去学习,缺乏学习思路上的广角,没有深入地去探究专项斗争的内在思想和深远意义,在理解程度上也未到深刻的程度。

(二)党性锤炼、党性修养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理解不够深,没有很好地通过理论武装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和提升党性修养,导致在工作中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把扫黑除恶提升到政治的高度。

(三)对于单位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组织力度不够。平时缺乏对于全镇单位部门联动作战的组织,没有建立完善的单位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导致在专项斗争工作的线索排查、线索核查、行业乱象整治中,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开放学习心态、拓展学习思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升政治敏锐度和专项斗争认识度,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担当,坚决把专项斗争的深刻涵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思想碰撞中锤炼党性,在工作奋斗中提升为民务实的责任感,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群众所思所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统一思想认知,加强组织领导。在已开展的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会基础上,再开展专项斗争主题学习会、党务学习会,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度、责任感以及党务能力,进而统一思想,统合广大党员干部力量,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分享和联系作战能力,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能够有效整治有些地域、有些行业可能存在的乱象。

(三)创新宣传发动方式,提升工作力度和强度。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正面宣传案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通过新兴媒体方式,利用贴地气的宣传方式,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理解,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保持敏感性、警惕性,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在加强单位部门协调的基础上,强化组织沟通,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下村走访,深入了解基层民情民意,着重了解社会反映的舆情,对于潜藏的黑恶势力保持时刻警觉,同时对基层村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剔除其中的不法分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党员扫黑除恶对照检查材料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 6 个方面 22 个问题,重点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方面深入查找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责任,进行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方面问题

我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把专项工作等同于了一般问题,认为此次专项斗争只与上级领导有关,自己只是配合,缺乏斗争的主动性。

二是依法严惩方面问题

自己对黑恶势力及相关犯罪行为、社会乱象等方面的判断及认定标准存在一知半解,影响专项斗争的数据采集和上报。

三是深挖彻查方面问题

针对专项斗争的认识及理解存在“盲区”的问题,没有深化综合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无法以身作则促进中队专项斗争均衡发展。

四是综合治理方面问题

作为中队支部的组织委员,各项工作的联动机制做的不够好,不能从更广泛的渠道取得更多有价值信息,导致专项斗争片面化。

五是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作为党支部的委员,在专项斗争方面没能深入基层一线、群众中间进行实地摸排,而党员和群众都是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上报的主要力量,导致专项斗争相关问题发现不及时、不全面。

六是组织领导方面问题

自己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监督作用不到位,党员除了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外,还应对中队其他同志起到督促作用,推进专项斗争落实到位。

二、原因分析

一是政治站位方面问题

我的政治意识深化不足,没能将准想斗争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相联系,没能深化专

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己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还有待加强。

二是依法严惩方面问题

对此次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学习不够透彻,理解不够清理,对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什么是“乱”的标准认知不足。

三是深挖彻查方面问题

对专项斗争的认识片面,不能做到融会贯通,不能将斗争内容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四是综合治理方面问题

专项斗争思维片面,无法将城市管理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形成联动思维。不能从总体思维出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拓展到各行各业。

五是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在专项斗争中,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够,没能充分调动单位普通党员及群众的积极性。

六是组织领导方面问题

错误的认为督促身边同志加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会影响同志间表面的“和谐”,存在不愿说、看面子等现象。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是政治站位方面问题

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以党员的责任,承担好专项斗争的工作落实,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自己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与单位其他同志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

二是依法严惩方面问题

充分学习此次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加深自己对专项斗争的理解与认识。

三是深挖彻查方面问题

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学习,全面排查工作中的盲区,坚持在工作中,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大对管区环境卫生秩序的整治力度。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促进解决城市管理相关问题,提升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四是综合治理方面问题

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维联动性,将城市管理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形成联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拓展到各行各业。

五是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在党支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充分调动党员及群众的积极性,让单位其他同志真切感受到我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努力实现“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六是组织领导方面问题

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2篇

一、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打黑除恶”工作,采取有效的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摸排本区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动组长、党员、群众检举揭发。

三、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对于职责履行较好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没有履行好上述职责或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并对该单位年度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月明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责任人(盖章):

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3篇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冢城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

冢城小学 2018年9月1日

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4篇

督导检查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月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长:XX (XX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组长:XX (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XX (XX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 (XX街道纪工委书记)

员:XX (XX街道司法所所长)

XX (XX派出所所长)

XX

(XX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XX

(XX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

二、职责任务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的基础上,可围绕贯彻落实工作部署、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随时进行督查。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及时提出督导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深入基层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总结提炼各社区优秀工作经验,发现推广基层典型。注重发现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做好总结提炼、推广宣传、汇总上报工作。

4、善于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进行整改解决。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督促社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5、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上下畅通。督导检查组要主动了解基层情况,及时进行上下汇报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事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效。各督导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成竹在胸、心中有数,切实增强督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性。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创造性。要注意发现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地完成督导任务。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根据不同领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紧贴实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协调性。要及时汇报督导检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加强与各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做好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传达贯彻。

五要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工作的纪律性。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街道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5篇

一、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具体业务,并与有关办公室、各有关站所进行联系,相关科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2.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在侦办过程中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局扫黑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调度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例会会后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各办公室领责包保推进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单位、各科室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从2018年1月起到2020年12月,结合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本部门、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全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扫除。

1.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双滦区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负责局扫黑办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得到处理。

6.与其他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加强配合,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管理制度

一、线索收集。应当全面收集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督查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二、

线索移交。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纪委等相关部门。

三、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处置情况。

4.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四、回避制度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公正有效处理涉黑涉恶线索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

1.工作人员与线索对应涉黑涉恶人员有亲属、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工作人员在重大涉黑涉恶线索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五、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宣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置,带案卷材料、涉黑涉恶线索资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4.情报信息保密。检举、揭发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未公布的正在立案查处的重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

六、联席会议制度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七、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规定每周一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每月向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小结,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照要求向区领导小组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各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随时总结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进行宣传推广、刊登发布。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举报人、证人和干警及其亲属的保护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重奖。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星期四向区扫黑办报送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

八、调研督导制度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调研督导制度,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重点问题的打击成果。各单位成员也要建立相应调研督导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九、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扫黑除恶成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局扫黑除恶小组领导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十、领导组工作制度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批示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研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安排部署专项斗争措施。

3.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协调推动各工作

组、各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聚焦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5.定期听取各工作组和各企业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十一、信息研判制度

1.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2.信息研判实行定期和实施研判。

3.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针对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对特定案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二、联系通报制度

1.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合成作战。

2.遇到重大、复杂的线索,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查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3.定期参加由区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4.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6.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加强扫黑除恶信线索摸排和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加强扫黑除恶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和分析判断,及时发现线索,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联络员的选拔

本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上报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保证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组织结构的健全和完善。

2.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信息联络员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承担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的职责,并具体负贵上下联络工作。

十四、线索移交制度

各行业领域工作人员要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落实好各行业之间涉黑涉恶线索信息共享、重点会商、情况通报等制度。

1、各工作人员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汇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实查处工作。

2、各工作人员发现的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3、线索移交后,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吐鲁番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吐市扫黑组[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吐鲁番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吐市扫黑组[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四、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五、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六、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 2018年7月29日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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