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

2023-10-03

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第1篇

暨首届业主委员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材料

1、业主代表(公示)名单

2、业委会候选人选举结果名单(公示)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5业主管理规约

6、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公告

7、业主代表大会议程

8、主代表大会决议

二、会议议程

时间2012年3月23日晚上7:30 地点社区会议室

参会人员

筹备组成员及业主代表(25人)

主持人社区张书记

记录陈有焕

议程

1、张书记宣布银静花园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召开。

2、荣春晓就关于成立业委会及议事规则等调查问卷统计情

况向大会说明。

3、业主代表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举手表决。

3、业主代表对《业主管理规约》进行举手表决。

5、业主代表对《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举手表决。

6、石海峰就业委会委员书面选举结果向大会说明。

7、会议就业委会候选人进行举手表决,并推选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8、社区张书记做总结讲话。

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第2篇

物业服务消费应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商品房已经成为重要的居民消费品。为保障广大市民在商品房消费时的合法权益,让市民百姓“明白置业、放心置业、安全置业”,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常工作中接到的群众投诉案件,编制了房地产市场消费提示系列,供广大市民朋友在买房置业时参考。此次消费提示的主题是如何成立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消费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由区域内三名以上热心业主提议,20%以上入住业主签名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依法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

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二)告知

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 1

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筹备工作的步骤

1、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2、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

4、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5、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

备案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7、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8、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9、在社区监督下,依法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在区域内公告人员分工情况。筹备组将有关材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后自行解散。

二、业主大会筹备经费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应由谁来承担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的筹集和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

三、购房时要了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了对物业进行管理养护,保障先期入住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物业服务企业的先期介入,在小区实际入住率低且入住业主彼此不熟悉,无法形成统一意志的情况下,由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该项目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

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备案后,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

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业主委员会未与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有效。

五、物业服务合同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是小区广大业主的意志体现,应当由业主大会讨论并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人数及拥有产权面积超过1/2的业主通过的决议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本区域的业主,都应当积极主动参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

六、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人数及拥有产权面积超过1/2的业主同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正常生活秩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要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的企业,选择时,要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背景,过去的业绩及目前的经营服务状况,并关注:

1.人员素质。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和操作者的素质是极其重要的。人员素质较好,并不意味着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有很高的学历,

而是要熟悉业务。当然,对于不同岗位的人要求也不尽相同。。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有几个主要的环节应该有专业技术人员把关。如建筑工程结构类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类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会计,管理专业人员等。

2.社会信誉。社会信誉是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要考察的主要因素,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选择合作伙伴的前提条件。社会信誉的好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无投诉记录;所管住宅小区被评为优秀管理小区;接受某物业后一直未被解聘。

3.收费合理。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一定要合法合理。国家对于物业管理收费有一定的标准,物价管理部门也要进行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各企业的报价也会有差别,应选择收费合理的企业。

4.管理质量。应对物业服务企业正在管理的物业进行考察,看一看各项服务达到的标准和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第3篇

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办理程序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管辖分工:

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集中受理窗口申报: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建设高度超过50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和其他公共建筑;

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汽车加油加气站;

8、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9、市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既定界内依法应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10、其他需要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到建筑工程所在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许可大厅消防窗口集中受理窗口申报:

1、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不超过40000平方米且建设高度不超过50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2、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5、总投资不超过5亿元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6、其他需要进行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受理地点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许可大厅消防窗口: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申报资料和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 新建建筑:

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设计文件目录。

设计说明书(原防火专篇)

平、立、剖面图(建筑、水、暖、电) 装修:

设计说明(原防火专篇)

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管辖分工(内容同上) 受理地点(内容同上) 办理时限(内容同上) 申报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 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备案抽查 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范围以外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备案抽查。 办理程序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管辖分工: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对已确定为抽查对象的下列建设项目实施图纸检查: (1)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且依法未列入消防设计审核的甲、乙、丙类厂房; (3)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且依法未列入消防设计审核的的丙类仓库。

未列入市公安消防局受理的抽查对象由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许可大厅消防窗口集中受理:

备案程序

网上备案(),若被抽中则在收到备案凭证起的五日内向公安消防机 构提供材料。 受理地点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许可大厅消防窗口: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查,并予以公告。 备案资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新建建筑:

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设计文件目录。

设计说明书(原防火专篇)

平、立、剖面图(建筑、水、暖、电) 装修:

设计说明(原防火专篇)

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管辖分工(内容同上) 备案程序(内容同上) 受理地点(内容同上) 办理时限(内容同上) 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 法律依据

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第4篇

关于对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我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根据省厅冀环辐(2011)56号《关于加强核技术应用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将组织对辖区内(含扩权县)使用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的有关单位进行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验收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各有关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向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秦皇岛市分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交辐射应用项目验收监测的书面申

请报告并向当地环保局申报验收材料。

三、市环保局统一组织现场核实验收单位的放射源、射线装置,并按照环评文件的内容、批复的要求结合《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条件,检查验收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程序等落实情况。

四、验收小组对验收合格者签发验收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验收条件的,出具限期整改意见,并须重新申报验收;对不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市环保局将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市环保局辐射科

联系人:赵高扬、亢东亮联系电话:3652375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冯建社、于永斌联系电话:306108

9、3617952

附件1:秦皇岛市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名单

附件2:辐射应用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辐射 竣工 验收 通知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秦皇岛市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名单

1.燕山大学

2.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

3.秦皇岛市耀华医院

4.秦皇岛市中医院

5.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6.秦皇岛市骨科医院

7.卢龙县医院

8.卢龙县中医院

9.卢龙县妇幼保健院

10.秦皇岛市友谊医院

11.平价医院

12.秦皇岛柳江医院

13.抚宁县人民医院

14.抚宁县第一股份医院

15.抚宁县南戴河医院

16.青龙县医院

17.昌黎县中医院

18.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19.秦皇岛检验检疫局煤检中心

20.秦皇岛市建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1.秦皇岛港务集团港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秦皇岛市北戴河兰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3.秦皇岛恒起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4.河北武山水泥有限公司

25.秦皇岛宝岛水泥有限公司

26.秦皇岛同业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27.秦皇岛嘉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8.秦皇岛东方宏扬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29.山海关公牛啤酒厂

30.中粤浦项(秦皇岛)马口铁有限公司

31.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2.秦皇岛市抚宁县丰满板纸有限公司

33.秦皇岛金茂源纸制品厂

34.秦皇岛市沅泰纸业有限公司

35.河北钢铁集团庙沟铁矿

36.华冶矿业有限公司

37.昌黎澳鑫泰板业有限公司

38.昌黎县兴昌纸业有限公司

附件2:

辐射应用项目验收的申请材料

1、辐射应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书面申请报告;

2、辐射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含施工、安装情况)的总结报告;

4、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结构名单、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 工业探伤作业、医疗人员等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6、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含许可内容的内页)复印件;

7、 放射源或射线装置所在位置的平面布置图;

8、 放射源、射线装置明细表;

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第5篇

一、外业验收分三个组对三个设计标段同时进行,地勘监理单位对每个验收工作小组派一名熟悉情况的地勘监理,全程随同检查验收。

二、在外业验收过程中,由于时间只有一天,时间比较紧,各小组再分外业和内业两组同时进行。

三、验收工作内容

1、外业:主要指地勘方面

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频率为:大桥2处,隧道2处,高边坡2处。 记录内容:

(1)布孔原则:桥梁逐墩钻孔;隧道,进出口必钻,洞身每多少米间距布孔;涵洞通道,拱涵需钻探,其它可触探;挡墙,触探或钻探,频率是多少?;高边坡,布孔频率如何?

(2)地勘布孔总共多少个,累计多少米?实际钻孔多少个,累计多少米?利用初勘多少孔,累计多少米?合计详勘多少孔,累计多少米?

(3)物探多少处,那几个地方做了物探?

(4)根据地勘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布孔频率及布孔深度是否符合要求,实际钻孔频率及钻孔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2、内业资料,指“定测外业验收资料清单”规定的内容。

检查时针对资料清单逐项进行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外业调查记录,如:

(1)控制测量记录本,布导线点多少个,水准点多少个,每km布点频率是多少,能否满足控制精度要求。

(2)沿线材料料场调查记录本,调查了那几个料场,试验结果如何,适用范围是什么?

(3)通道及涵洞记录本,看记录内容是否详细,是否有角度及位置布设建议以及大体孔径等。

(4)挡墙调查记录本,看记录内容是否详细,为何原因设置挡墙。

(5)路线取、弃土场调查记录本,看记录内容是否详细,容积多少,环保、水保如何考虑。

(6)涵洞通道布设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协议书,多少分,是否有漏签。

(7)隧道野外记录本,看有多少本,记录内容是否详细。

对其它清单资料检查,只需要按清单内容对照检查填写。

业主通知消防验收范文第6篇

告 知 单

欢迎您来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手续,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及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按下列要求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对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备案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办事大厅消防受理窗口,消防窗口核对备案资料齐全有效后,在消防窗口如实全面录入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并告知是否被确定为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直接在消防窗口上报备案抽查资料。

(二)建设单位备案抽查资料上报后,消防窗口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待备案结果公告时,凭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领取备案结果公告。

注:已被抽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持1-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左侧竖向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并打印图册目录到管辖权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材料。 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如需在备案凭证上加盖备案专用章,请持1-9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左侧竖向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盖备案专用章。

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凭证》(无需事先准备,报送材料时到受理窗

口统一打印)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物高度、层数、面积等内容;注明施

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等情况(加盖建

设单位,设计、施工(包括土建,消防,内装修)、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等)、建筑材料(建筑外墙体保温材料等)、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建筑外墙体保温材料的沈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见证取样(建筑外墙体保温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外墙体保温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监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它固定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一年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检测单位为首页右下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告模块内公告的检测单位);

6、施工单位(包括土建,消防,内装修)、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提供当年年审情况附页,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1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应提供未被抽中的设计备案受理凭证或合格的设计备案公示结果;(2009年5月1日前通过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应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新建、扩建工程提供规划总平面图(加盖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审批专用章的标明建筑物摆放位置的规划总平面图即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的附图,原件备查,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1:1复印件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建筑竣工图纸(建筑工程提供建筑平面、立面竣工图, 装修工程还须提供装修竣工平、立、剖面图纸,用A4档案夹装订并打印图册目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设计章及施工(土建、内装修)单位竣工章,并晒成蓝图,随图附PDF格式的光盘);(消防设施图纸不用提供)

注:上述资料请按2至10的顺序装订成左侧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并打印图册目录。

三:服务说明

1、办结时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2、咨询电话:839637838396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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