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

2024-03-09

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第1篇

二、凡死亡病例,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死亡病例,应在死亡后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应在收到尸检报告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特殊死亡及意外死亡病例,要及时讨论,24小时内完成。

四、由科主任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五、主要讨论临床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是否合理,死亡原因,病理所见、死亡诊断和治疗是否适当。注意吸取经验教训。

六、讨论内容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经整理后,送科主任阅后签章,归入病案内。

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一)根据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各科室须24小时设有值班医生。值班人员有事不能值班,必须向科室领导请假,并安排具有值班资格人员替班,并在科内值班表中显著位置标明值班人员变动情况。

(二)值班医生在早上班之前、下午下班之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并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四)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时,应通知该病人的经治医师或请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医生夜间不得擅自离岗。病人需要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到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六)值班医生应负责日常工作。值班医生应将病员情况在交班时做详细汇报,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七)值班医生在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包括病人出入院情况、危重病人病情、各项处置等)。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科室“四防”安全及其他工作。

(九)违反《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二、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必须在科室内与接班的值班医师当面履行交接班手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并做好交接班本。护士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昼夜交班本及物品、药品交班本并签字,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二)交接班时,必须巡视病室,了解全部在院病员及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

(四)每日晨上班后,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五)接班医师因故未到,交班医师不得离岗。必要时报科主任和院总值班。

三、交班内容及要求

(一)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院、手术、生产、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准备、分娩、危重、抢救、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各种记录、留取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叙述准确。

(二)床头交班重点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病人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特殊治疗及专科护理。

(三)交、接班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及病人在院情况。

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第2篇

病人住院期间因救治无效死亡者,应在死亡后立即完成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用红墨水笔书写在“死亡记录”专用单上。其内容与出院记录大致相同,但必须着重记述抢救亡情况, 其内容包括: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入院科别、死亡科别、床号、门诊号、住院号、入院时间、死亡时间(注明时、分)、住院天数、入院诊断、死亡诊断、记录时间(注明时、 分)。

(2)入院病历摘要。 (3)住院经过摘要。 (4)抢救经过。

(5)最后诊断及死亡原因。

(6)对死亡病例不论诊断明确与否,应努力说服死者家属,作尸体病理解剖,并将尸体检

查结果纳入病历中存档。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凡住院死亡病例应在1周内由科室组织死亡病例讨论,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断治疗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用蓝黑墨水笔分别记入病历(另立专页,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其内容包括: (1)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者的姓名、职务(职称)。

(2)病人姓名、科别、年龄、入院时间、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最后诊断(包括尸检 和病理诊断)。

(3)参加人员发言纪要。 (4)主持人的总结意见。

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第3篇

(一)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及时联系具备尸检资质的机构。

(二)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二、参加人员

(一)一般死亡病例,由本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室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医师自愿参加;

(二)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负责人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同时院长、分管院长及医政管理人员参加。

三、讨论内容

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四、讨论程序

(一)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

(二)主治医师、医疗组长补充入院后的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

(三)其它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四)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第4篇

(一)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及时联系具备尸检资质的机构。

(二)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二、参加人员

(一)一般死亡病例,由本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室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医师自愿参加;

(二)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负责人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同时院长、分管院长及医政管理人员参加。

三、讨论内容

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四、讨论程序

(一)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

(二)主治医师、医疗组长补充入院后的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

(三)其它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四)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工作,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本院特制定本制度 :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在家中死亡者,家属需在居委会开具死亡个人资料证明(死者姓名全称、性病、族别、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主要致死的疾病名称,并死于家中)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携带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4、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院医生填写的《死亡证》的收集、审核、登记、整理和网络报告工作。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报告工作,并定期开展查重和自查工作。

5、有计划的对全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做好原始《死亡证》存根和死亡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定期下载和储存本院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进行备份

8、应妥善保存死者的个人资料证明。

9、每月31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上报,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死因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病例讨论表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工作,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本院特制定本制度 :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在家中死亡者,家属需在居委会开具死亡个人资料证明(死者姓名全称、性病、族别、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主要致死的疾病名称,并死于家中)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携带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4、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院医生填写的《死亡证》的收集、审核、登记、整理和网络报告工作。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报告工作,并定期开展查重和自查工作。

5、有计划的对全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做好原始《死亡证》存根和死亡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定期下载和储存本院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进行备份

8、应妥善保存死者的个人资料证明。

9、每月31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上报,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死因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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