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范文

2023-09-20

起重机械范文第1篇

【摘要】由于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较多,而且是重大事故的易发点,所以如何有效地保障建筑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本文主要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具体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前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起重机械担任着重要角色,是重要的工程施工设备。但在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危险因素,可能会造成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药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现状

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建筑市场的开放,许多个人、各类型企业都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自主购买和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从而导致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所有制形式打破了原来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模式,近十年来国有企业自有起重机械设备保有率呈快速下降的趋势,建筑起重机械所有制模式呈现多元化的格局。随着一大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成立,建筑起重机械市场租赁的行为日趋普遍,这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提供了多种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方式。但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也存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的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在起重机械设备性能、安全使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隐患,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陈旧、老化加快,国有企业设备新度系数已跌入危险点。以上海某一特级企业为例,其设备新度系数(剩值/总值)仅为0.19,其它企业的情况可想而知,不少起重机械设备已到了甚至超过了报废年限,导致此类机械设备的事故隐患不断和维修成本增加。另有一些施工企业将一些使用15年以上的旧设备向一些小型施工企业进行转让,这些施工企业使用一段时间后再转让给另一些小企业或个体户,老旧设备几经周转,已不明出厂年月、不明生产厂家、不明使用经历,也无使用说明书,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暴露,就可酿成无法挽救的大祸。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机械设备本身老化,更新速度跟不上

为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大部分施工企业通过租赁建筑起重机械或者购买价格低廉的起重设备来满足自身的需求。一方面,租赁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自身利润,租赁市场存在大量陈旧老化的建筑起重机械,考虑到资金问题,更新速度跟不上。另一方面,价格低廉的起重设备生产厂家价格战导致起重设备质量跟不上,再加上使用单位只注重使用而缺少维修保养,造成性能下降,使该修理的得不到修理,该及时更换的部件得不到及时更换,致使设备带病作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特种操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建筑起重器械安装拆卸单位,由于业务量增大,通常雇用一些无证人员参与到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或者一些无资质的安装队伍挂靠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施工企业为了赶工期,临时由一些无证人员操作,更有甚者,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谁用谁操作及设备本身存在的问题都不知晓,最终酿成大祸。另一方面,企业对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但落实到施工现场,不培训或者代替培训的现象就时有发生。

3、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弱化

建筑施工企业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有的施工企业撤销了设备管理的专职部门,或把设备管理归入其他部门管理当中。由于缺乏专业管理,造成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根据其工作特性制定的各级维修保养、设备建档、设备报废、设备流转等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

四、加强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1、完善监管体系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首先要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落实监督机构人员编制, 明确各专业监督人员配置要求,并委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和拆卸单位、检验检测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其它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活动有关的单位,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机构和管理制度, 配足相应的管理人员, 并按各自职责范围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测

建筑起重机械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经技术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之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取得检测合格证的特种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需继续使用的应立即进行检测,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合格的应清退出场。对那些已经超过使用期限,又无法检测合格的施工设备应强制报废。

3、落实安拆使用制度

落实安装(拆卸)告知制度,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许可及安全许可制度,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装验收及检验检测制度。应根据每一个工程的特殊性,其建筑起重机械的布置须结合本工程特点、地质情况,可利用的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如高压线、邻近建筑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要有全局的概念。不合理的平面布置会对施工现场机械的安拆和操作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除选用参数性能满足工程需要外,平面布置中起重机械之间的距离与相邻建筑的距离是施工单位首要考虑的问题。

4、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作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一要严格抓好施工项目机械操作人员的准入关,将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位。施工企业应针对操作机械设备的特点、技术含量、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操作人员。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机械设备应选择文化水平高的专业人才,以便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实施安全操作。二是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给现场作业人员。三是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树立“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理念。对所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活动,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培训后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颁发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作业和持超过复审期的作业证件操作机械。

5、加强设备更新

随着企业生产任务的增长,机械设备使用时间增多,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越来越短,施工企业及租赁公司应及时引进新设备、淘汰旧设备。

五、结束语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是一个负责的综合性课题,在日常的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中,除了熟悉法规及技术规范,还要对现状的一些现象、矛盾、困难要善于发现、总结,抓住问题的本质,对一些问题,要勇于探索思考,寻求解决方法和途径,通过行政手段,技术手段解决问题。这样我们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也一定能将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控制在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张明生,邱海涛,浅谈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程序【J】:建筑安全,2010年第12期

[2]潘亮,浅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2011年第7期

[3] 任玉华,于景华.浅谈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J].建筑机械,2012

起重机械范文第2篇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八)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十)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十三)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十五)产品合格证;

(十六)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起重机械范文第3篇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由专职安全员管安全;

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是否违章作业,检查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设施;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子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放过。

人身安全“二十不”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果遵守以下“人身安全二十不”,可确保您的人身安全。

1. 违规着装不进岗

2. 情绪不好不上岗

3. 没有指挥不乱干

4. 没看清楚不瞎干

5. 联系不好不蛮干

6. 侥幸心理不能存

7. 违章事情不做

8. 违章指挥不听

9. 危险地方不去

10. 危险道路不走

11. 没有把握不干

12. 没有停电不修

13. 没有挂牌不许修

14. 挂牌不摘不送电

15. 用具不牢不去用

16. 运转部位不触摸

17. 高空作业不跳跃

18. 滑动物上不跨越

19. 行车中间不穿越

20. 对面来车不抢过

安全生产最重要, 规程制度为指导。 工作事事应仔细, 危险隐患及时消。

牢记以上二十条, 家庭幸福乐逍遥。

安全用电十忌

1.保险丝切忌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更换或擦拭灯泡、灯管时,切忌用湿手、湿布; 3.检修或更换灯头,切忌用手触及;

4.电线破损,切忌用伤湿膏代替绝缘胶布包裹; 5.切削带电的电线,切忌用普通剪刀; 6.铺设墙壁暗线,切忌用单根电线或软线; 7.如遇电器发生火灾,切忌直接用水灭火;

8. 9.台扇、落地扇以及洗衣机、电冰箱等电气切忌用两孔电源插头,并要安装可靠的地线; 10.发现有人触电,切忌用手直接去拉救。

1 安全防护十项措施:

1)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 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装置漏电掉闸装置。 6)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9)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10)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十牌二图:

1) 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附监督电话);

2) 工程概况牌; 3)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

4) 防火须知牌

5)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 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

7) 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8) 施工现场平面图;

9) 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

登高作业“十不登”:

1)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等症的不登高。 2) 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的不登高。 4)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不登高。

5)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 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的不登高。 7) 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的不登高。 8)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的不登高。

9) 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的不登高。 10)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的不登高。

焊工“十不烧” :

1)焊工必须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的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 1. 三级配电: 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 2. 两级保护: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起重机械“十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6级以上强风不吊。

安全生产十须知

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条守则:岗位职责;安全规程。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工作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抢险预案。 六个不变: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变;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度不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不变;

3 充分依靠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七个检查:查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账;查设备;查隐患;查措施。

八个结合:建立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结合;职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落实责任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相结合;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相结合。

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全员意识到位。

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严把脚手架九道关

脚手架在检修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但是,如果在搭设和使用方法上不当,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把九道关: 1. 材料关:严格按规程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 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

3. 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下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 4. 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1.2米高的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5. 连接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必须与建筑物连结牢固。 6. 承重关:脚手架均匀荷载。脚手架必须能够承受人员和材料的重量。

7. 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事故。 8. 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经技术、安全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 使用关:未经允许不等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项规定

五项规定 指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是我国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的五项重要的劳动安全法律制度。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人员和工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实现安全生产的职责制度。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有关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工人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对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时候,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的延伸,是把改善劳动条件同发展生产结合起来,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物资、执行期限和责任人落到实处,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自觉性,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而采取的教育培训制度。国家规定的安全教育制度分为:①三级教育制度,即:新工人入厂教育制度、车间教育制度、现场教育制度。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③调换新工种和采用新工艺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企业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外,每年定期进行2至4次群众性检查的制度。检查的方式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5.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原因,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防止事故发生的制度。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及时进行登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五同时

PDCA 五同时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种法律制度的简称。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规定》中规定:“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得以具体落实,对于保障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归纳起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 事故隐患严重,治理难度很大

在一些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的地方和行业,往往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而且治理整顿特别困难。究其原因,除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只顾追求高额利润,漠视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外,客观上也存在一些困难,例如:一些企业安全欠帐多,因经济效益差,无力整改;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地方财政困难,一时还难以全国更新改造;又如: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不仅治理整顿困难,而且涉及地方财税收入和数以万计的就业人群,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在艰难中进行的小煤矿以及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二)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得不平衡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也往往是先进的现代化企业和落后的甚至还采用原始生产方式的企业并存。以矿山开采为例,我国矿山开采有的采用的技术装备已接近或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有的仍然处于极其原始的状态。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也还存在不少“三合一厂房”(即生产车间、仓库和工人宿舍在同一座厂房内)的企业。由于生产条件、技术装备水平、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的差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因而地区间、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状况也各有所异,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

(三) 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理论指导

建国以来,国家劳动保护工作机构的名称历经变化,由劳动保护到职业安全卫生又到安全生产。名称的变化即意味着其工作职能的变化,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也随之改变。过去,劳动保护工作作为整个劳动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劳动部门的其他工作,如指导就业、职业培训、工资、工时休假、工伤和失业保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劳动工作体系,其内涵是十分确定的。第一次的改变,即由劳动保护到职业安全卫生,可以说是顺应了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变化,也和国际接轨。其内涵虽略有扩大,但也是十分明确的。而安全生产的内涵则难以界定,这从前几年在起草安全生产法时,关于是否将大型群众集会和游园活动的安全保障也纳入其中的争论而可见一斑,至今意见也难以统一。其工作范围和内容不够明确,以至该怎么干也缺乏明晰的思路。目前,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其支持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时机,认真总结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尽快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四)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尚不完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

特别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

起重机械范文第4篇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定期检查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管理、应急救援预案设置等情况。

3、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4、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安装单位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审查安装单位的相应资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并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

7、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塔机标准节连接套处、爬爪和爬爪座、汽车起重机起重臂油缸支承处、施工升降机悬臂端标准节连接处等)、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

8、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二、有关要求

1、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租赁、安装(含监控装置安装单位)、维保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风险叠加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登记备案资料和设备档案须存放在现场备查。

起重机械范文第5篇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 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1.2起重事故的危害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事故多发的特殊工种作业种,起重作业事故的起数高,事故后果严重,重伤、死亡人数比例大,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1.3起重作业的特点

(1)吊物具有很高的势能

(2)起重作业是多种运动的组合 (3)作业范围大

(4)多人配合的群体作业 (5)作业条件复杂多变

1.4起重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

(1)起重机的不安全状态

首先是设计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其次是制造缺陷,诸如选材不当,加工质量问题、安装缺陷等,使带有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

(2)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行为受到生理、心理和综合素质等多中因素的影响,其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操作技能不熟练,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非司机操作,无证上岗;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起重司机和起重工作配合不协调等。

(3)环境因素

超过安全极限或卫生标准的不良环境,室外起重机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直接影响人的操作意识水平,使失误机会增多,身体健康受到损伤。

2事故的预防

(1)在日常工作中,指定专门人员对吊索、索具进行定期保养、维护。清理绳端断丝、绳股断裂、由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外部及内部磨损、外部及内部腐蚀、严重变形的吊索。检查吊带应无烧伤、褪色、打节、断裂等,完好无损,确保标识和标牌清晰可读。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能接收、使用。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低应力区作出不易磨灭的标记。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厂标或厂名、标验标志。并建立设备维护和保养档案。

(2)建立合格的存储地点,分区放置吊索、吊具。预防因错拿吊索、吊具而发生事故。

(3)定期进行吊索、吊具载荷试验:

①静载试验:吊具取额定起重量的1.25倍(起重电磁铁为最大吸力)。吊索取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2倍。

②动载试验:吊具取额定起重量的1.1倍。吊索取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1.25倍。

(4)接到起重吊装作业任务后,施工单位必须到作业现场,实地考察,进行安全分析、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重大项目要制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遵循《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拟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防范措施。

(5)对于盛装易燃、易爆、易蚀、有毒、剧毒或有害介质的设备,必需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取样分析,以保证设备中易燃、易爆、易蚀、有毒、剧毒或有害介质含量符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起重吊装人员生命安全及作业安全。

3事故案例:抚顺石化公司“1.21”起重伤害案例分析

2015年1月21日14时39分左右,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焦化车间出焦班底盖机岗位员工一名员工被发现面朝焦池侧躺在抓斗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东侧维护平台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3.1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3.1.1事故单位简介

抚顺石化公司是中国石油大型炼化企业之一,总占地面积1270万平方米,现有在籍全民员工23562人,集体企业在职职工8114人。下辖15个职能部门、6个直属部门和19家基层单位。资产总额323亿元,主要生产装置115套,原油一、二次加工能力均为1150万吨/年,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为360万吨/年。主要生产汽油、航煤、柴油、润滑油基础油、石蜡、烷基苯、聚乙烯、聚丙烯、丁苯橡胶等300多个牌号的石油化工产品。

石油二厂始建于1939年,是一个综合性炼油化工生产厂,原油加工能力1150万吨/年,生产装置36套,在职员工4217人。以汽油、煤油、柴油、石脑油、石油焦、液化气、甲乙酮、乙苯、苯乙烯等为主导,以石蜡、润滑油基础油为特色,生产18大类56种石油化工产品。

3.1.2事故发生车间基本情况

石油二厂延迟焦化联合装置是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总体规划项目之一,由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装置占地40734平方米,总投资约107297万元。2007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6月中交、9月23日装置开工正常,投入生产。

延迟焦化装置设计能力240万吨/年,采用“两炉四塔”工艺,操作弹性为70~130%,生焦周期24小时。主要产品为净化干气、液化气、稳定汽油、焦化煤油、焦化柴油、焦化轻蜡油、焦化重蜡油和焦炭。

焦化联合装置位于厂区南部,由240万吨/年延迟焦化和80万吨/年汽煤油加氢精制两套生产装置组成。

3.2事故经过 2015年1月21日,按生产计划, 2#焦塔12时30分放水,14时30分出焦。下午13时25分,底盖工人刘某独自一人来到12.5米高的底盖机岗位平台,做出焦前的准备工作。13时55分,底盖机岗位的另一工人韩某龙也来到12.5米平台,刘某与韩某龙一起到工艺外操岗休息小屋内找到工艺员李某安,询问放水情况。得知水尚未放完后,韩某龙又回到了车间休息室,刘某一人继续在岗位做准备工作。14时15分至14时38分之间,刘某上到了焦池东侧0.8米宽的通道(也做维护平台使用)上,观察放水情况。由于焦池有全封闭护栏阻隔,需要在通道南部距2#塔15多米远处将上身探过护栏才可能看到放水情况,加上焦池上部分地段蒸汽量大,影响观察,刘某违章越过护栏,攀附在正在进行倒焦作业的起重机防护栏外侧,被向北运行的起重机带行通过焦炭塔基础立柱(1800mm*1800mm)与起重机防护栏之间的夹隙(162mm),当通过立柱后跌落到起重机东侧维护平台上。造成左侧颅骨、右侧肋骨骨折。

14时39分,除焦二班起重机司机张某利在3#焦炭塔出焦口倒焦完毕停车休息,等待2#塔出焦时进行倒焦作业。

14时45分,张某利发现起重机东侧维护平台上有一堆东西,随即上到起重机主梁平台上招呼在附近的底盖机岗位人员韩某龙上前查看。14时50分,韩某龙和工艺班李某安分别隔立柱确认立柱北侧有一伤者倒在平台上,立即分别报告各自的班长。出焦班长到现场近前确认伤者是本班刘某,工艺班长打“120”电话。随后车间和厂部人员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刘某从平台上救护下来。

15时11分,救护车赶到现场,进行急救,将刘某送往医院,15时5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3事故原因

3.3.1直接原因

焦化车间底盖机岗位员工刘某为赶工作进度违规查看放水情况,在看水过程中违章越过起重机东侧维护平台安全护栏,攀附在正在作业过程中的起重机防护栏外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3.3.2间接原因

(1)底盖机岗位人员刘某,为赶工作进度,擅自从事非本岗位的看水作业,在看水过程中的违章作业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制止是事故发生的主要管理原因。 (2)出焦班长在临近出焦时干其它工作及其它活动,未能在现场指导、检查班组人员的工作,是刘某违章行为没被发现与制止的主要原因。

(3)出焦系统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石油二厂焦化车间重视主线流程管理,轻视非主线流程管理,对底盖机岗位确认制执行情况不重视,导致一人在非应急状态下的作业活动不受监护与确认,且在例次的隐患排查行动中均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此类事故隐患,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3.4设备状况

作业用起重机为两台抓斗桥式起重机,2014年8月11日经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

3.5作业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焦炭塔作业平台护栏完好,通往吊车维护平台的斜梯符合标准,焦池有全封闭护栏,维护平台两侧有完好护栏,临装置侧有多处标准斜梯通往平台,使平台兼工作走台与应急通道。

4事故性质

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分析,认定此起事故是一起因石油二厂焦化车间员工为赶工作进度严重违章作业而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反“三违”教育和培训,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使“三不伤害”理念在职工中更广泛地被认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操作、应急的知识和能力有进一步的提高。

(2)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全公司范围内对事故进行通报、并对各种作业有关的人员配置、监护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堵塞漏洞,并将其在标准化运行中予以固化,确保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能够时时运行,并得到有效的维护。

(3)针对特种作业场所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查找设备设施及其周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与管理上的缺陷,制订相应的风险消减措施。

起重机械范文第6篇

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这是对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能够有效防止非法设计、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的机械和设施投入使用;同时,还可以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利于监督管理。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包括:

(1) 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

(2) 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登记

的施工起重机械建立相关档案,并及时更新,切实将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置于政府的监督之下,从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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