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

2023-09-23

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应急培训是应急救援行动成功的前提和保证,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进一步适应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月10至1月13日

三、培训地点:

新疆昕昊达公司采选厂会议室

四、培训人:

五、参加人员:

六、具体内容:

(一)事故灾难辨识。井下冒顶、有害气体中毒窒息、滑坡及坍塌,尾矿库溃坝、严重超载、物体打击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部门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六)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八)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1、 报告程序:掌握基本的危险和风险评价技术;了解危险物质的基本术语以及特性;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控制操作和基本清除程序;了解自身的作用和责任;了解所涉及到的危险源特性;基本事故控制技术及必需的应急资源;熟悉事故现场安全区域的划分等。掌握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

2、 救援程序

①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②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③ 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④ 发生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⑤ 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⑥ 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⑦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挥体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由指挥中心指派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指挥中心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2、由公司安全生产科牵头,设备科、技术科、办公室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汇报工作。

3、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①对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②参与非煤矿山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

③研究分析事故信息、事故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对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八、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成员

1、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3、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

副总指挥:

昕昊达公司采选厂安全生产科

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判断题(每题10分)

1、水文地质条件的探查方法主要包括物探、钻探、化探、抽水试验四种。()

2、钻井时发现煤层松软、孔内水压、水量增大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拔出钻杆。()

3、探放水中的“三线”是指积水线、巷道中线、探水线。()

4、岩层产状的三要素包括走向、倾向、倾角。()

5、水害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简单性、可操作性、针对性。()

二、单选题(每题10分)

1、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应当( )年进行修订并每年进行( )次救援演练。

A、1,1B、1,2C、2,1

2、( )是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A、地质科长B、总工程师C、技术科长

3、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A、50%B、60%C、70%

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要求防探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 )的要求。

A、《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 B、《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C、《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要求矿井( )进行一次防治水排查,并有排查分析记录。

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培训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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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季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管理、装备、培训”的三并重原则,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9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了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和部分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截止到6月25日,共展开了如下教育培训工作。

一、全员培训情况和培训内容 培训开展情况:

1、继续贯彻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9号文);

2、四月份开展《河南省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培训;

3、五月份开展风险预控、防治水专项培训;

4、每月6日、16日、25日召开安全例会。 培训内容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9号文)、《河南省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风险预控、矿井防治水和避灾自救与互救。

二、举行演讲比赛,让职工受到启发

2

六月份为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参赛者赛出了成绩、赛出了水平,也是广大职工朋友们深受鼓舞。

三、做好实操演练,搞好应急工作

六月份组织了主通风机切换、平面变电所双回路供电切换、雨季三防、救护队应急救援演练。

四、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培训工作

我矿规定每月的6日、16日、25日为安全例会,要求全体入井职工参加,学习了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知识、避灾与救灾相关知识和我矿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以及职工的违章情况通报。通过学习,增加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避灾技能,为以后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夯实了基础。

五、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4月份分别对安全员、瓦检员、通风员、输送机司机进行了技能培训;

通过培训是他们的安全知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技能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六、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培训

1.利用黑板报贯彻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9号文)和《河南省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知识体 3

系,提高职工思想觉悟。

2.利用语音广播的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加深职工对安全知识的记忆和理解,营造学习气氛。

3、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弘扬企业文化,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4及时外派人员培训学习,进行技术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业务水平。

七、规范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类培训台账和电子文档

1.及时更新了:五职矿长台账、管理人员台账、特殊工种台账、主要岗位台账、一线监督员台账、班组长台账、从业人员培训台账、新工人培训台账等。

2.整理授课内容及授课教案,规范了教学管理。完善了教学大纲、教师讲课记录等内容。

3.整理了职工档案,规范职工一人一档,完善了职工入井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

培训科

2014年6月26日

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规范培训管理人员管理行为,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培训质量, 在制定年、月度培训计划时,按计划做好各班的开课准备工作,提前5天通知员工,按时参加培训。

第二条努力完成公司和上级相关的各项培训任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努力完成矿下达的内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队内部培训班的落实情况及培训后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卷命题,监考等,及对考后的试卷、教案、考勤表等资料归档工作。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办理有关证件。没能按期做好以上工作罚责任人50元/次。

第五条负责对各类参加培训人员的奖惩及发放工作。第六条培训结束前,依据《培训效果评估办法》对教学进行评估,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七条参加公司或外出的安全培训人员必须先到矿培训部门登记备案,报请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结束后,持培训部门发给的有关证书和培训成绩单到安检科登记注册,否则,培训其间发生的各种费用自理。

第八条参加公司或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单位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单位给予处罚的,矿转交原单位执行。

第九条参加公司培训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按公司安全安培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自理。

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主要讲事故类型,共分8类,一是顶板事故,二是瓦斯事故,三是机电事故,四是运输事故,五是放炮

事故,六是水害事故,七是火灾事故,八是其它事故。

第二部分 顶板事故类案例

按采煤工作面(局部、大面积冒顶;压垮型、漏垮型、推垮型三类)、掘进工作面和巷道分类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顶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过程中,因为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害、生产中止等事故。在实行综采之前,顶板事故在煤矿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高达75%。随着液压支架的使用及对顶板事故的研究和预防技术的深入,顶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因此说顶板事故预防仍显重要。

〈一〉巷道顶板事故多发生在掘进工作面(迎头)和巷道交岔口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的局部冒顶是指作面两端的局部冒顶、放顶线附近的局部冒顶、靠煤壁的局部冒顶

案例一:巷道交岔口顶板(冒顶)事故案例

2000年8月15日兴隆庄煤矿死亡事故(顺槽交岔口)

一、事故发生时间:2000年8月15日13时25分

二、事故地点:4324下顺槽交岔口

三、事故发生单位:兴隆庄煤矿综掘队

四、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时20分,兴隆庄煤矿综掘队正常召开班前会,安排现场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了“六不准”签字。班长赵庆华等5人负责4324下顺槽调度车皮等工作;其余人员在4324下顺槽第一部皮带路搞卫生。13时25分,4324下顺槽交岔口处顶板突然冒落,将赵庆华等5人埋住。在场的通防队通风工路忠新发现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电话向通防队值班领导作了汇报。通防队值班人员又迅速汇报给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电话后马上通知矿长金太等其他领导。13时30分,矿长金太、党委书记周寿成、安监处长谢家海带领部分职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矿领导作了具体分工,并向团公司调度室作了汇报。到达现场经认真勘察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在顶板冒落区以外大约5m处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强支护,防止顶板冒落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了抢险人员的安全。在整个抢险过程中,矿长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统一指挥,将抢险队伍分成三个组,由党委书记周寿成、副矿长李徊平、安监处长谢家海分别带领抢险人员在三岔门处从三个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顶区扒碴抢险。由于冒落的顶煤较多,且抢险是在大面积的空顶区内进行,给抢险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组织抢险的同时,矿井的后勤、支援、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副矿长来存良、王惠忠在调度室专门负责救援人员的组织、设备材料的调拨以及后勤的供应保障等工作的统一协调。副总以上领导分头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安装以及救护医疗人员的组织工作。14时25分集团总经理莫立崎、党委书记孟宪昌、副经理王信、总工程师黄福昌等领导带领安监、生产、调度处室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根据现场实际积极采取确保抢险人员安全的有效措施。随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刘玉彬、副总经理杨德玉、魏恒泰亲自到兴隆庄矿调度室坐阵指挥。21时,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公茂泉等领导赶到现场,组织抢险。

为了使抢险工作能够安全顺利进行,我矿立即组织了抢险队伍。停止了综采一队等较近工作面的生产,将人员投入到抢险工作中;通知刚上井的早班人员立即下井参加抢险;并调集所存在矿的中层干部和地面单位及机关科室所有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分班轮流抢险。

在全体抢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15日17时45分和19时20分,分别将张圣轩、李伟两同志从冒顶区救出,送医院抢救:于15日22时、16日零时6分、5时15分,将焦念云、赵庆华、王俊森三同志从冒顶区内救出,因伤过重死亡。

早7时,我矿立即召开了中层干部会,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组、调查分析小组、安全生产小组、思想政治工作小组、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并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进行事故调查。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 〈1〉事故现场概况: 4324下顺槽门口交岔点,位于该矿因采区下部,是4324工作面的运输顺槽,与四采下部运煤巷斜交,煤层总体为一向SE倾斜的单斜构造,沿运煤巷方向倾角8~120,沿顺槽方向倾角80,煤厚8.27m,裂隙发育易冒落。该交岔点为一皮带机头峒室,设计长15.2m,宽6.4m,高3.0m;使用锚网联合支护。顶锚采用φ2Omm长2.45m的无纵筋左旋螺纹钢树脂锚杆,每孔装CK2370树脂锚固剂一卷:钢带采用一条长6.2m的M型钢带,锚杆间距762m,排距80Omm,每帮采用4条φ2Omm,长1.8m无纵筋左旋螺纹钢锚轩支护,顶部及两帮均铺设金属网;另外,在巷道中间位置布置一路长6.5m的锚索,步距3m。要求顶部锚杆锚固力不小于80kn,预紧力不小于15ON,锚索涨拉力不小于1Ot。

该巷于1999年12月开始施工,当施工至交岔点以里16m时,即机头铜室施工完毕后,发现巷道顶、底板移近量增加,顶板浅部离层增大,7天内最大达73mm为此,采取了在原有支护的基础上,按排距1.6,又加密两路长8.Om的锚索。

因生产接续需要,该巷道于2000年5月份暂停施工后,借助先进的窥镜对该处巷道顶煤离层情况进行了观测,发现其离层高度在2.7-2.9m范围内比较发育,随后对离层顶煤进行了打注浆锚杆,固化顶板,其注浆锚杆长度2.7m,按排距1.6阻,每排布置4棵,共计压注水泥8.2t,对破碎顶煤起到了一定的固化作用。

进入8月份后,为满足皮带机头安装的需求,又对该处机头峒室采用长5m的18#槽钢配合8.Om长锚索进行加强支护,锚索排距为2.Om,每排打三棵,正中一棵垂直顶板布置,两肩锚索分别向两侧偏斜300布置,并在施工的3至11日对该处加固段进行了变形量观测。

事故发生后,对冒顶区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观测,冒顶区三岔门处沿4324下顺槽方向冒落长度为14.9m,四采区下部运煤巷方向为7.7m,其中在三岔门中间位置上方顶板顶煤全部冒落,约有3.2m2:直接顶周边媒体呈近似自然拱状态冒落:顶板为泥岩,厚度为0.3m,巷道最大冒高为7m。

经现场勘察分析,实际煤层厚度达10.3m,较原预测煤厚8.27m明显加大。该处煤层倾角变大,由正常的6。增大为140,同时发现露出的直接顶明显含水。除冒顶区周边,共有14条锚杆在巷道冒落后露出部分杆体,且大部分托杆盘及紧固螺丝完好,原施工的锚索12条悬在周边煤体冒落形成的近似自然拱上,锁具均已脱落,其余锚杆及锚索均随煤体落下。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7644.8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对现场条件认识不清,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支护的措施针对性不强,是造成本次冒顶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该处掘进时就早已发现该处顶底板移近量增大,顶板浅部离层增大,虽然采取了加密加长锚索,对离层顶板注浆固化等措施,但是仍不适应煤层增厚,煤层倾角变大,顶板有淋水造成煤层软化强度降低的实际需要。

2、现场施工信息反馈不及时,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该处巷道掘进时已发现异常,虽采取了多项加强支护的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没有确切依据;长锚索是否打到固定的顶板岩石中,锚索密度是否足够,没有质量监督返回的手段和依据;采取的多项支护措施不力。

3、对4324下顺槽机头峒室没有当做重点安全部位,安全监督检查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该处煤层条件发生变化,同时巷道规格大,又是交岔点,但安全检查没有当成重点对待。事故发生前,对该处也没有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

六、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生产技术管理各项规定,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巷道的设计施工,进行综合分析各种地质情况,应用地应力测试依据,选择合理的支护参数,确保其安全有效。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地点坚持集体会诊,共同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严格进行监督实施。

2、以整风的精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深、严、细、实、紧的工作作风,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安全问题。突出加强领导责任、职能管理责任、专业技术责任和安全监督责任的落实,充分体现重奖重罚,以强硬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努力实现依法、从严治矿。

3、加强对锚网支护的质量管理,并进一步强化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锚索的监测,对特殊地点要采取相应的特殊支护方式,要全面掌握地质资料,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大断面峒室及交岔点附近布置溜煤眼和其它峒室,必须对原有支护巷道采取切实有效的加强支护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4、迅速将本次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一名职工,组织全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提高职工对顶板来压的判断能力,特别要加强对锚网支护工艺的探索和研究,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工作质量,穷实安全基础。按照“四定”、“三不”的原则,抓好不安全隐患的整改,特别要强化顶板管理,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6、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深入开展“8.15”事故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查制度、查隐患、查管理、反松懈、反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六查两反一确保”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举一反三,接受教训。特别是矿领导和区队、班组、各业务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积极采用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专业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切实把安全作为天字号大事来抓,认真吸取“8.15”事故的惨痛教训,迅速行动起来,痛定思痛,卧心尝胆,亡羊补牢,坚定信念,逆境奋起,坚定不移地推动矿井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案例

二、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案例 济宁二号井2001.5.08冒顶事故

2001年5月8日17时40分,兖矿集团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掘进一队43下01轨道顺槽迎头外1.7米处发生重大冒顶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一、事故简介:2001年5月份该队在4301轨顺施工,为沿空掘巷,净煤柱4米,煤厚2~5米。掘高3.0米,宽4.3米,锚网梁联合支护。顶采用¢20³2200mm锚杆,间排距800³800mm,¢10焊制的钢筋梯,顶帮使用金属网。¢15.24³6米锚索,间排2.1米,距迎头不大于3米。5月份地质资料提供,顶板泥岩厚度1.5~4m。

5月8日17时43分出现迎头外1.7m~7.4m处的冒顶事故,埋住5人,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现场观察冒落长度5.7米,冒高3米,宽5米,冒落体积85m3,迎头空锚索7.6米。

冒区锚杆全部坠落,冒落矸石为泥岩,发现该区内有0.9~1米的断层一条且有少许淋水。

二、原因分析:掘进一队不按照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进行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办公会布置的工作贯彻不力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业务保安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质量差,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主要教训是:

1.违章作业,空锚索7.6米(3排6根)。 2.发现有少许淋水,未按规定支设工字钢棚。 3.工人违章作业,干部违章指挥。

四、思考:

1、锚索锚固顶板稳定岩石1米以上《支护规范》?

2、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淋水),现场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如何采取措施?(应知应会、信息反馈) 案例三: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事故案例 单家村煤矿73144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

2001年4月5日6时40分,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单家村煤矿73144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溜尾向上5米—13米,共8米),死亡1人。

原因分析:单体支柱迎山角度不够,工程质量差;工作面初采没有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混乱,重生产轻安全,在工作面丛柱没有配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各级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

案例四:掘进工作面(迎头)顶板事故案例 泗河煤矿“5.13”顶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时30分,微山湖矿业集团公司泗河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开帮炮后,死者王浩图违章作业,在排顶帮松动的喷体时,没有使用长把工具,没有坚持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置不当,被身后侧上方折断冒落的喷体砸伤死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

1、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工区没有按照《1601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进行施工。

2)提前贯通后,未制定安全技术、采取临时支护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施工。

3)贯通处隐患多,未安排专人跟班负责,在放炮后未排险的情况下,多人穿越危险区。

4)工区班前班后会交接记录不详细,区队管理混乱。

2、矿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对贯通后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技术人员匮乏,掘进二工区没有配备技术人员。

3)矿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专业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3、技术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1601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编制不细,可操作性差。由于测量不准确,导致提前贯通。

2)贯通后没有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没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制度,部分参加施工的工人没有学习签字。

4、矿安全检查部门检查不到位,对掘二工区没有措施继续施工没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四:综放工作面端头顶板事故案例

2005年5月4日4:10分济三煤矿1303综放工作面综采二队胡正华事故 A、事故经过:

1303综放工作面位于一采区中部,西临13下02采空区,东临13下04采空区,南至开切眼,北至设计停采线。地面标高+34.4~±40.0m,平均+36.6m,井下标高-402m~-476m,平均-436m,工作面推进长度长面847.9m,短面715.6m,面长分别是190.4m、135.6m,煤厚平均5.12m,倾角平均3°~5°。

胶顺超前支护采用3.8m花边钢梁垂直巷道支棚,棚距0.6~0.8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60m。胶顺端头特殊支护方式为跨前后部机头间使用花边抬棚,抬棚一梁三柱均匀支设,将跨转载机的花边梁托起,托住花边梁长度不小于200mm,前后部机头之间柱距0.8~1.0m,后部机头后侧单体不少于2棵。经过中国矿大教授对1303工作面冲击地压评估,正常顺槽内冲击指数为0.5,属中等冲击危险,缩面处小煤柱段冲击指数为0.6。

为确保1303工作面安全快速推进,矿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1、调整管理水平较高、职工素质较好的综采二队在1303工作面回采,在转面前进行了全员的规程培训考试,及格率100%。

2、根据矿压显现规律,及时改变了两巷支护方式,由1.0m双楔铰接一字梁改为5.0m花边一字梁。

3、坚持用电磁辐射仪和钻屑法,每天由专门人员对1303工作面进行监测。

4、矿专门安排了工作组跟班,现场指导,每个小班安排两个安监员现场跟班。

5、坚持每天下午3:00,由分管采煤的副矿长卫建清同志主持召开采煤专业平衡会,重点平衡、协调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5月4日夜班班前会副队长宋培田主持,有针对性地强调了井下安全,班长佘令军分工,由胡正华负责机头维护工作。由于副井治理,工人23:20现场交接班,接班后由各组长进行了安全检查,验收员对支护情况进行了检测,共抽检十棵单体,合格率100%。正常割煤至4:10时割煤一刀60节,当煤机进机头返机至15#架时,前部运输机司机李伟在前部运输机5#架处发现有一根锚杆,随即通知煤机司机南风祥停止采煤机运转并闭锁前部运输机。此时听到一声较大的煤炮声,抬棚一字梁游动,砸在1#架处观察顶板的端头维护工胡正华的头部,端头司机李伟看到倒后,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通知调度室,4:40分升井后立即送往三院。矿副总工程师李学武、技术科副科长岳之顺、调度室主任崔庆林、安监处采掘科长于延岭、设计室主任刘保月立即到现场调查取证。5:00到三院进行紧急救治,随后矿长李位民、党委书记吴刚到达三院。7:30左右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孟宪昌、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振平、调度室主任陈得俊到三院,同时安监局处长王学军、生产部副部长孙洪江到1303面查看现场。

B、事故原因分析:

1、1303面为济三煤矿第一个孤岛工作面,现已推进165m,距1303工作面泄水巷为30m,从145m开始压力显现明显增大,煤炮频繁,顶板最大移近量1.2m,两帮最大变形量1.0m左右 ,当煤机割完溜头回割到15#架时,空顶面积较大,造成端头应力集中,瞬间压力显现,随着顶板的震动,使煤壁前的第四棵单体压断,同时造成跨前机头抬棚向1#架游动,使抬棚南端一字梁位移崩弹,是砸伤胡正华的直接原因。

2、技术装备不高,现有的支护技术手段对孤岛采煤工作面两端头顶板管理未能实现完全有效控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为了加快1303工作面的推进速度,确保河堤的治理,矿决定从5月2日中班由综采二队进入1303面进行回采,工人对作业场所的环境不熟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一字梁端头安全余量小,受动压影响端头滑出,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C、防范措施:

1、煤机割两端头到达20#架支架或拉移排头支架时,必须停电闭锁,由班组长及现场跟班人员仔细观察端头支护情况,确认无误后,由班长安排所有胶顺超前支护段内的人员撤至3#架以上方可开机。

2、端头及超前支护单体必须支设规范,杜绝受侧压。所有在用单体必须保证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缺爪、短爪和自卸的单体。

3、1#架侧跨前后部机头抬棚必须使用合适的花边工字钢,保证一梁三柱,刚性接触面必须增加木垫板防滑,并且一字梁到花边工字钢抬棚边缘不能低于100mm。

4、积极进行科研攻关,研究适应孤岛工作面回采期间的端头和超前支护方式。

第三部分 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

事故类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案例一:煤仓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山东省七五生建煤矿-624水平煤仓瓦斯爆炸

2001年11月18日9时50分,山东省七五生建煤矿-624水平煤仓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伤1人。

原因分析:煤仓内长期滞留煤炭造成煤炭自燃,释放出以甲烷为主的多种可燃(爆)气体,并达到爆炸浓度,煤炭自燃火源引起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煤仓使用过程中,矿通防管理存在漏洞(明知矿井煤炭自然发火期较短,对仓内长期积煤易自燃而未采取措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初步设计修改时,设计部门没有对其中一长期不用的放煤口防积煤自燃的措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济三煤矿“2.8”煤尘爆炸事故

2004年2月8日21时57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43下04综放工作面发生一起煤尘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伤16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4万元。

直接原因:跟班副队(区)长公衍臣违章指挥,放炮员张兴国违章放炮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煤尘爆炸指数41.15%,具有爆炸危险性。

2、据调查,16时左右在43下04工作面40#架附近放下一块矸石(2³1.5³0.5米左右),矸石放下后用溜子拉到3号架附近。16时20分左右,班长海利向副队长公衍臣提议放糊炮(裸露爆破)将石头崩碎,被当班安检员刘庆风制止。约21时50分左右,公衍臣再次督促放炮员张兴国将石头处理掉。张兴国在石头上部中央位置放了三块炸药,用炮泥糊上,准备好后撤至七十号架附近,拧动放炮器放炮,随即工作面发生爆炸。

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第328条规定“严

禁裸露爆破”。

4、事故现场勘察发现的表象符合煤尘爆炸特征。

5、兖矿集团济宁三号煤矿43下04综放工作面“2.8”爆炸事故专家技术报告。

间接原因:

1、综合防尘措施不完善,矿排查出的隐患不能得到监控和整改落实是事故主要原因。

通过查阅济三煤矿“每周专业隐患排查”资料发现,济三煤矿自2004年1月7日—2月11日(共六个周)“济三煤矿上周通防专业隐患落实情况表”中每周都提出了如下隐患“43下04工作面煤尘大,用好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和放煤喷雾,加强工作面煤尘冲刷。”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说明了隐患没有得到整改落实,没有做到时间、人员、项目、监督四落实,工序控制、过程控制存在严重问题等。

《济三煤矿43下04综放面作业规程》第32页中规定:“工作面进行煤层超前注水”,矿实际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对工作面煤层进行超前注水。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办法》第25条规定:采煤工作面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可不采取煤层注水措施。但该矿在没有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43下04综放工作面不进行煤层注水。

2、矿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济三煤矿上周通防专业隐患落实情况表”连续六周提出了43下04综放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引起矿管理人员的重视,隐患没有得到整改;区队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充分反映了济三煤矿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教育培训、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差的现象。工作面违章放糊炮,现场的区队干部及工人意识不到不安全行为所带来的事故隐患,也没人制止这种严重违章行为;此外,放炮时工作人员也未按照《43下04综放工作面过断层响震动炮安全措施》的规定撤出工作面,放炮安全距离不够,这些都反映出济三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互保联保意识差、在职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漏洞,从而导致了本次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3、安监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检查人员缺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济三煤矿现有3个采煤面、15-19个掘进迎头,现有安监人员数量不足(61人),不能做到跟班检查,违反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当班安监员刘庆凤曾于事故发生当班的16时20分左右、16时40分左右两次阻止了班长海利、放炮员张兴国等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放炮的行为。但在21时40分左右,安监员为了按规定到井底车场维持秩序,离开了工作面。安监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检查缺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43下04综放面作业规程》中没有规定采煤工作面出现大块矸石时如何处理,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案例三: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七台河东风煤矿“2005.11²27”特大煤尘爆炸事故 伤亡人数:171人(井下169人,地面2 人) 矿井概况: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于1956年建井,1972年建矿,年核定生产能力50万吨,实际生产能力50万吨/年。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每分钟22.28立方米。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共5条井筒,4个风井,矿井总入风量6442立方米/分。

该矿是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高达32.3%~35.2%、具有强爆炸性。

事故经过:11月27日21时40分,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井下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244人在井下作业。据东风煤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姜恒本介绍,当晚21时许,他听到一声巨响,随即便与井下通讯中断。派人查看发现,皮带机房已被摧毁,井颈塌陷。同时,主扇已停止运转,防爆门及反风设施严重破坏。经过紧急抢修,22时40分,地面供电系统恢复供电,由于主扇受爆炸冲击,风门及防爆门受损,经过修复,28日3时25分矿井主扇正式启动。

事故原因:

一是关于采掘部署。该矿事故发生前的实际生产安排反映出重产量、抢进度、轻安全的问题,年产能力仅50万吨的矿井,布置了3个采区、6个采煤工作面和16个掘进工作面。采掘失调、接替紧张,下山采区没有形成正规生产系统,为了多出煤,在一个采区内布置多个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事故发生后,大量人员被困,伤亡惨重。

二是关于“一通三防”。该矿是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高达32.3%~35.2%、具有强爆炸性。面对这样灾害严重的矿井,忽视了“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经过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可能是煤尘爆炸,而且伤亡人数多,有些采区的矿工全部遇难,说明防尘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井下煤尘浓度超标,隔爆设施不符合要求,没有起到隔爆作用。 三是关于劳动管理。矿井劳动组织管理极其混乱,职工考勤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提前升井现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管理混乱,甚至有的职工不经过检身就下井。井下一个班作业人员高达近三百人,造成事故的扩大。

四是放炮管理混乱。违犯了放炮管理制度 五是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不到位

案例四:掘进工作面局部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微山湖矿业集团欢城煤矿一号井32405运输巷掘进迎头生局部煤尘爆炸事故

2005年6月20日19时40分,微山湖矿业集团欢城煤矿一号井32405运输巷掘进迎头,发生局部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

1、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鲁工程处欢城一号井项目部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放炮引起局部煤尘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3上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8.45%,具有爆炸性。

(2)综合防尘措施不齐全。32405运输巷迎头煤电钻钻杆,一根长2米,为实心;一根长1.1米,为空心,煤电钻无连接水装置,干打眼。联络巷内刮板运输机转载点、耙矸机出矸口无喷雾装置。放掏心眼、掏槽眼前后均未冲尘。

(3)《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起爆顺序为:先掏槽眼,后起爆周边眼,利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的性能,一次性联连线放炮。”《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而事故发生时,迎头共打了17个眼,全部装了药,先放掏心眼1个(作业规程中未设计该眼),又放掏槽眼4个。掏心眼装了5块药,掏槽眼装了4块药。放掏槽眼时发生了事故。发生局部煤尘爆炸事故是因为放完掏心眼后,放掏槽眼时掏槽眼最小抵抗线不足造成炸药爆燃,引爆原、次生煤尘。

2、现场放炮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有7个已装药的炮眼,雷管脚线均未扭结。

(2)《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放炮母线必须使用导电性能好的绝缘双线”而现场采用的是普通电话线。

(3)装药量与炮眼//和《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爆破说明图中规定的不符。作业规程中未设计掏心眼。掏槽眼装了4块药,而作业规程中规定为2块药。 (4)《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警戒距放炮地点直巷不少于100m,拐弯巷不少于70m。而现场警戒线距放炮地点直巷80m,拐弯巷35m。

(5)在同一工作面两种炸药混用。 第四部分 机电事故类案例: 按触电、设施(设备)伤人分析

案例一:触电(井下电钳维修)事故案例 北宿煤矿“8.8”触电事故

2001年8月8日3时20分,兖矿集团北宿煤矿开采工区7702上中巷一井下电钳工违章带电处理溜子开关时触电死亡。

一、事故时间:2001年8月8日夜班3时20分

二、事故地点:7702上中巷

三、事故经过

2001年8月8日夜班,开采工区值班人员21:00召开班前会,学习了矿有关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强调了劳动纪律,下达了严禁坐皮带和加强火药雷管管理的规定,结合工作面上的具体情况,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3时20分,值班人员接井下电话,汇报维修工颜培会在7702上中巷处理溜子开关时触电,情况严重,正在抢救。4时30分抢救人员将颜培会抬出,中途与前来抢救的医生相遇,医生又进行了就地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违章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颜培会身为维修电工,违反电器维修规定,无视停送电制度,带电作业,导致触电身亡。

2、矿井机电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特殊岗位工种用人不严格,矿井安全监督检查不够,未给职工创造出一个自觉遵章守纪的氛围。

3、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区队对重要岗位工种缺乏约束机制,特殊岗位人员任用制度混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较差,自主保安意识淡薄。

4、有关业务科室对业务指导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紧急行动,查找不足,整顿作风,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按照分门别类、分布实施的原则,立即对瓦检工、维修工、电钳工、绞车司机、放炮员等特殊工种和专业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整顿,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对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3、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山东省矿井安全整顿40条要求,认真排查顶班、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规范机电秩序,对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和专群安监员,加强矿井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薄弱环节、薄弱时间、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

案例二:供电系统(地面电气试验)触电事故案例 鲍店煤矿“7.7”机电事故(张立勇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时间:2003年7月7日9时40分

二、事故地点:鲍店煤矿机电设备库

三、事故经过

2003年7月7日7时30分,机电科副科长杜开岗主持全科班前会,要求各专业组分别安排本组工作,并强调了有关安全事项。科班前会结束后,电气试验组组长刘西国安排对设备库内5台待下井的BGP²9L²6G高防馈电开关进行电气试验,并简单布置了工作任务。在准备试验仪器时,发现缺少一个交流接触器,刘西国便联系去材料房领取。

本组工人赵晓东、毛义仁、刘夫军、张立勇、王广强(见习生)5人按照组长刘西国安排,先后将试验用仪器运到设备库后,分别进行试验前的接线工作。设备库内有一配电盘,用配电盘上的备用空气开关DZ10T-100/300控制BQD20-80N开关,试验电源从BQD20-80N开关上接线。配电盘总开关停电后,赵晓东和刘夫军先从BQD20-80N开关接好去调压器的380V电源线,两人又从调压器的输出端接出110V负荷线,张立勇从调压器的电源侧输入端子引出380V的电源线,接在升流器上。由刘夫军和见习生王广强调整调压器输出电压到110V后,停电。由赵晓东将110V 电源接到高防开关互感器二次侧的保险座上,作为试验的操作电源,然后送电,赵晓东作开关面板自检试验,毛义仁记录。先后做了漏电、过流、短路、分段手动分合旋钮等自检试验。9时15分左右,上述自检试验完成后,赵晓东喊停电,刘夫军也跟随喊了一声停电,王广强便去停墙壁上的空气开关。 9时40分,刘希国拿着交流接触器走到设备库房门口,发现张立勇被电击倒,立即拉下空气开关电源,刘希国带领赵晓东、毛义仁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实施人工呼吸;同时,刘夫军向机电科汇报,机电科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经矿医院、集团公司医院的努力抢救,于11时17分抢救无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一)张立勇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矿“关于加强停送电管理的规定”进行验电,在没有确认是否停电的情况下,用双手同时拿起两个线头,导致触电,属违章操作。

(二)经现场调查和分析,由于见习生王广强是2003年4月底才分配到电气试验组见习,本人没有独立操作能力,在听到“停电”的喊声后,即去操作空气开关,在操作过程中,没有将墙壁上的空气开关真正分离(现场所有人员都没有听到空气开关断开的声音),电源并未真正切断,是造成

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组长刘西国违反“电气试验工操作规程”第五条“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的规定,对试验工作没有进行布置和分工,也没有安排安全注意事项,本人根本没有去工作现场检查和安排布置,属于严重的失职,对事故应负有重要的现场管理责任。

(四)现场管理混乱。

1.现场各种试验仪器、设备摆放混乱,各种电缆明接头裸露较多。 2.现场缺乏有效的监护,职工自保、互保意识淡薄,在见习生王广强进行停电操作时,没有人进行监督和监护。

3.现场设备未安设漏电保护。

(五)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规程在现场落实不力。

(六)机电科放松了现场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本矿供电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试验无针对性的措施。

五、预防措施

一.深入开展一次反事故、反“三违”斗争和安全整顿活动,首先从班子成员思想上、管理上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召开民主生活会,反假揭丑。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立即整改和完善,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踏踏实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全科范围内开展“五整顿”活动。整顿班组长的工作作风;整顿劳动纪律;整顿现场管理;整顿作业行为。

三.重新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加强职工应知应会的教育,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按章作业的自觉性; 四.制定和完善地面工种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及时贯彻落实到每个职工。 五.从严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对“三违”人员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做好对不放心人、不放心岗的排查、管理工作,发动干部职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现场上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规范操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作业行为,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的思想观念,把安全教育做到职工心上,切实做到入脑入心,避免类似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再次发生。

案例三:设施(设备)伤人事故案例(综掘) 古城煤矿“2.27”机电事故

2004年2月27日13时55分,临沂矿务局古城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综掘机在清扫底板积煤时将锚杆钻机风水管缠绕连人一同卷入截割头下,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综掘机司机路纪昌违章作业,在未确定迎头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的情况下就开动综掘机,将在左帮没及时离开的职工史桂来、巩玉果拉倒,史桂来连同锚杆钻机一起被卷入截割头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综掘机司机路纪昌在喊了声“开机了,快出来”,未确定迎头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的情况下就开动综掘机处理煤帮及底,综掘机截割头右移时,卷住锚杆钻机风水管将在迎头左帮从事收尾工作的史桂来拉倒,连同锚杆钻机一起卷入截割头下,致使史桂来死亡。

路纪昌违反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的规定。也违反了《2106皮带顺槽作业规程》第57页第七项第四款关于“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煤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的规定。 事故间接原因:

1、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跟班区长辛全玉、班长孙学营知道路纪昌没有经过矿综掘机司机培训,对其开综掘机掘进行为没有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的规定。

2、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干部职工按章作业的意识差、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副班长路纪昌无特殊工种安全资格证也未经矿进行的综掘机司机培训,但跟班的副区长、班组长和安检员都没有制止,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干部职工按章作业的意识差。综掘机司机路纪昌,未确定迎头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的情况下就开动综掘机;掘进工史桂来、巩玉国在掘进机司机喊话迎头撤人及掘进机开动的情况下,史桂来、巩玉国没有及时撤出,也没有制止综掘机司机的违章行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案例四:设施(设备)伤人事故案例(普掘耙装机伤人事故) 济三煤矿“3.14”机电事故

2004年3月14日20时40分,中煤第三十一工程处济宁三号煤矿项目部在五采区泄水巷施工时发生一起耙装机伤人事故,死亡1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带班班长违章指挥,耙装机司机违章作业,在耙矸过程中,耙斗连接螺栓脱扣造成耙斗翻转将在耙斗运行范围内指挥耙矸的刘希群砸伤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带班班长刘希群(已死亡)在耙装机没有照明的情况下,违章安排操作人员卢可强开耙装机作业;而且在耙装机正常作业的过程中,在耙斗运行范围内用矿灯照明,指挥耙矸作业。

2、耙装机司机在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的情况下,违章开耙装机作业。 事故间接原因

1、区队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差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耙装机耙斗连接不规范,在运行过程中连接螺栓撸丝造成扒斗翻转。 2)耙装机照明在耙装机后部,距耙装机较远但没有余线,不能实现迎头耙矸照明。

2、三十一处对济三矿项目部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三十一处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不到位。三十一处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每月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一次,但对济三矿施工的项目部在事故前的2个月没有处领导组织来矿检查安全工作。

2)通过调查发现,这种作业方式多次采用,而职工意识不到危害性,安全意识差。

3)项目部和施工区队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遵章作业,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职工在现场作业时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时,身边的工人也没有互保意识进行制止。

3、济三矿对外包队伍

监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8”煤尘事故发生后,矿加强了安全管理,在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了济三矿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事故调查组调查中发现济三矿存在以下问题:(1)对现场存在的隐患检查不严不细,在每班评价表中有耙装机照明一项的评估内容,但对现场存在的不能够实现耙矸照明没引起重视。(2)对耙斗联接方式矿没有及时发现,安全检查员发现后也没有盯住整改。

案例五:触电事故案例

鲍店煤矿35kV变电所电抗器残余电压触电事故

一、事故时间:1986年4月6日11时10分

二、事故地点:35kV变电所1#电抗器开关室

三、事故经过:

4月 6日供电队安排维修组清理电抗器卫生,没有具体安全措施,也没有办工作票。10点50分,值班员停掉1#电抗器,维修组长姚德敏即到电抗器开关室放电,因地线短又到配电室放电,姚德敏等人认为电已放完,(实际因刀闸开关已拉开,放电无效)既安排开始工作,当清扫到电抗器开关室时,因刀闸距地面高,副队长任存元和姚德敏决定用梯子(铁的),于是由杨文全和姚德敏扶梯,毛义仁登梯作业,因工作前未验电,毛义仁伸手抓电抗器开关刀闸,造成毛义仁触电,杨文全触电,姚德敏因穿绝缘靴而幸免,毛、杨触电后,由于抢救及时,措施得当,毛、杨均脱离危险。

四、原因分析:

此次事故是一次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科、队领导安全理念不强,个别领导指挥不当。

1、科、队在安排工作时没有安排具体安全措施,没有办理工作票手续;

2、副队长任存元在工作现场对违章现象没有制止,且主观使用铁梯子;

3、工作前没有验电。

五、预防措施:

1、工作人员按劳动保护穿戴;

2、认真执行“两票三制”,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3、工作班成员增强责任心,坚决杜绝违章。 第五部分 运输事故类案例

按提升运输、轨道运输、输送机运输等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提升事故(矿车坠井)案例 济三煤矿副井上井口矿车坠井事故

一、事故时间:2003年4月28日上午9:50分。

二、事故地点:副井上井口。

三、事故经过

28日早班运输工区上井口岗位工接班后正常提升。8:20分绞车房通知双罐停止提升对液压泵站临时检修,9:35分绞车房通知检修完毕恢复提升。大约在9:40分双罐北钩第一钩提至上井口,空、重车交换后,北钩下井。9:50分双罐南钩提至上井口,信号工武瑞钦观察罐笼到位自停后,依次操作,落摇台,提起安全门,打开阻车器,用推车机填车。在南钩推车机启动的同时,井口东侧的把钩工张安江发现北钩推车机同时启动推车,西侧把钩工也发现北钩摇台、安全门与南钩同时动作,两人都大声呼喊,但由于存车地点距摇台距离过小,且北钩摇台无罐笼支承下垂,两个1.5吨空矿车顺坡而下坠入井内。事故发生后信号工电话汇报调度室,矿长李位民、机电副矿长任毅等有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大筒工从上井口沿梯子间进入井筒现场勘察,发现一个矿车落到距上井口193米处的单罐顶部,造成单罐悬挂装置轻度损坏,另一矿车落到仰井双罐侧防撞梁上。经对井筒检查没有发现罐道、管线、钢丝绳明显损伤。

四、原因分析

1.副井操车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有缺陷,软件程序设计存有问题。南北两钩同时到位信号不闭锁;操车系统设计没有硬件闭锁;两罐操作台共用一套按钮控制两套操车设备;操车计算机系统突发性程序紊乱造成误动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上井口信号工只注意对南罐的操作,对相邻北罐偶然发生的到位信号、摇台、安全门、阻车器异常动作观察不细,没有及时发现;东侧把勾工与信号工配合不好,监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摇台、安全门、阻车器状态异常;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机电技术人员长期依靠自动化,过分相信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思想麻痹,预防措施进展缓慢,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4.上井口的存车方式存在缺陷,罐笼未到位,推车机运行段阻车器前不应提前放入矿车,这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方面考虑不周全,排查深度不够,对副井提升西屋系统出现的通讯故障,没有及时从更深层次上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预防措施:

1.副井操车控制系统,在原西屋计算机系统的后面增加继电器硬件闭锁保护,确保在计算机程序紊乱时不会造成误动作。本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测试投入运行。

2.改进了上井口存贮车方式,推车机运行段在罐笼未提升到位前严禁存车。只有当罐笼到位的情况下,才能允许车辆进入推车机运行范围。

3.增加单罐阻车装置和专用掩车用具,防止意外停压风导致的阻车装置失效。

4.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4月30日下午召开全矿干部事故分析通报会,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和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5月1日开展了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45人,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火工品、防治水七个专业组,对井上下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整改单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并对重要问题在会议上进行通报。

6.尽快组织对西屋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更换工作,争取年内完成。系统更换前制定专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7.按照公司领导4月30日的要求,针对副井提升系统的现状,重新制订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传达贯彻到区队。

8.对西屋计算机控制系统继续进行试验、分析、研究,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将设计不合理和缺陷通报给ABB公司。

9.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尽量掌握各计算机控制技术和软件编程,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力争从深层次上

分析解决问题。

10.认真落实机电日常检修工作,确保日检修的时间、项目、内容按计划完成,详细填写记录。管理科室定期进行检查。

11.严格执行信号工、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和监督监护制度,信号工操车前必须对相邻提升设备设施详细观察,确认无误,并得到把钩工允许操作信号后才能操车。

12.进一步强化“四级”事故隐患的排查制度。对主副井提升系统及其它机电、运输系统进行全面落实排查,确保机电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斜巷运输安全设施、胶轮车的刹车及闭锁装置的稳定、可靠性。

1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继续强化学习新版《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从而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案例二:提升事故(电瓶车坠井)案例 南屯煤矿混合井电瓶车坠井事故

一、事故时间:2000年2月19日

二、事故地点:混合井下井口

三、事故经过

2000年2月19日中班3点50分运搬工区运输队电瓶车司机王奉进在混合井下井口开八吨电瓶车负责接运下井设备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电瓶车行驶超过停车位置后,由于慌乱在操作控制器调速手把不调零,紧急制动不到位的情况下,王奉进弃车跳出,致使电瓶车冲破安全门坠仰井,电瓶车完全报废,混合井副提尾绳及井筒内横梁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重大非人身侥幸事故。

四、原因分析

1、安全意识淡薄,司机注意力不集中,未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是主要原因。

2、人员误操作,应急能力差。

3、井口安全设施不齐全,现场管理不善。

4、制度措施不具体。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识。

2、加强现场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可靠。 案例三:提升事故(人员坠井)案例 北宿煤矿1#副井北勾坠井事故

一、事故时间:1991年2月8日中班13时47分

二、事故地点:1#副井北勾

三、事故经过

2月8日13时40分(在矿规定的13时~13时50分为1#副井绞车日检时间),因一水平底车场需更换推车机钢丝绳,大同工工长唐荣冉到绞车房提出走勾送人下井的要求,后又到上井口与信号工王春南联系,均得到同意。大同工陈克顺和巷修工张仁义进入罐内并放好罐帘,王春南就发出了四响行车信号(时间为13时45分)。此刻绞车尚未启动。上井口安监员顾克新看到罐内已进入2人,井口又有3人准备乘罐。便从井口西侧过来与信号工王春南联系,要求再进几人,王春南同意后立即打了停车信号,随即井口3人进罐。顾放行的7人相继进罐。走在前面的蒲彬章等4人已进入罐内,在后边的张甫新托起罐帘,李子忠和公茂富分别从张两侧进罐,李刚刚进入罐内尚未站稳,公的头部已伸入罐内身体倾斜的情况下,罐笼开始下行,致使李、公二人坠入井底身亡。(时间是13时47分)

四、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⑴信号工王春南在把勾工不在现场和矿规定的绞车日检时间内不正常提人的情况下,擅自同意走勾升降人员,且发出行车信号后,又同意井口安监员顾克新提出的再进几人要求。虽又发出停车信号(但未正确发出停车信号)而面部没有转向操作台,没有集中精力目视井口罐笼,也没有做到手不离停止按钮,致使绞车启动。罐笼下行时未能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⑵绞车操作司机王达在听到行车信号后未立即开车,后由于精力不集中没有听到停车铃声,便继续启动绞车,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主要原因

⑴监护司机孙成柱听到行车信号后,又听到一声铃响?,认为是催车信号未提醒开车司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⑵井口安监员顾克新在把勾工不在现场和矿规定的绞车日常检修时间内不准提升非检修人员的规定情况下,既不制止乘罐下人,还擅自与信号工联系再进几人,他的违章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⑶当班把勾工邹大柱、张衡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脱岗,不进行现场交接班,造成上井口无人把勾。

3、重要原因 ⑴井口安全门与罐笼是联动的,未实现与信号系统的电气闭锁。这就造成了安全门在信号发出前不能关闭,在升降人员时起不到保护作用。

⑵对岗位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够,部分岗位工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

⑶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不牢,现场管理乱,制度执行不严。

五、预防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现场正规操作能力。凡是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培训,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完善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装置。迅速对主、副井提升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整改。矿专门成立了以机电副总为组长的检查整改小组,制订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资金,集中力量解决1#副井安全门与提升信号的闭锁。

3、以严治矿,突出抓好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4、充分发挥各级安监人员的作用,从各方面堵塞安全漏洞,

5、深入广泛地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六查三整顿”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整顿思想、整顿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基层,到班组,到个人。

案例四:运输事故案例

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横河煤矿“9.30”运输事故

2003年9月30日5时20分,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横河煤矿-160水平1234W工作面运输顺槽第一部刮板输送机机头处,采煤二区刮板输送机司机张栋运送刮板输送机过渡节时,被过渡节顶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死者张栋违规站位操作,在操作过程中精力不集中,停车不及时,使运送中的过渡节继续运行并被固定挡煤板的斜拉钢丝绳刮倒,顶在其胸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死者张栋违规站位操作

通过询问有关人员及查阅有关资料,该部刮板输送机的操作,要求是在人行道一侧。

2、死者张栋在操作过程中精力不集中,停车不及时。 间接原因

煤矿培训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108+83+54=245)

一、判断题

1.在每次更换立井提升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 2.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3.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可以不使用阻燃输送带。( × ) 4.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 5.使用耙装机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为了保证安全,在拐弯处钢丝绳内侧必须设专人指挥。 (×) 6.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为保证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7.提升用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也可用作升降人员,但必须加强检查维护。 (× )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提升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和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 ) 9.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性试验。(× ) 10.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应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8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 12.巷道内轨道运输,需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13.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14.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阻车器一般设在上部车场入口处,平时应处在打开状态,往倾斜井巷内推车时方准关闭,以免误操作发生跑车事故。(× ) 15.巷道内轨道运输坡度大于7‰时,严禁使用人力推车。(√ ) 16.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17.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 18.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电气控制开关和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 ) 19.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 20.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1.架线电机车的架线高度自轨面算起,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段的高度不小于2m. (×) 22.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 23.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24,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25.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5m/s2。(×) 26.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27.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中,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 √) 28.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 29.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 30.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 31.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 32.矿井轨道(道岔除外)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 33.矿井轨道铺设质量要求,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 34.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35.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上,在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 36.井下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37.为防止电机车架空线悬垂,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应在4m之内。(×) 38.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需要检修时,可就地进行。(×) 39.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S。 (×) 40.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 41.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 ) 42.用吊桶升降人员时,应当采用不旋转的钢丝绳。(√ )

43.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00mm。 (× ) 44.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 45.立井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 ) 46.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提人信号。(× ) 47.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物料时,井上、井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 ) 48.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用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两种试验,(√) 49.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正常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 50.立井提升时,可以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 51.在倾斜井巷中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捻距的5倍。(× ) 52.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 53.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54.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可以系在滚筒轴上。 (× ) 55.斜井提升容器,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75m/s。 (×) 56.使用中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每4年进行1次测试。(×) 57.空气压缩机上的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整定为额定压力的1.5倍。(×) 58.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59.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 60.提升绞车升降人员的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 6l. 煤矿井下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过负荷的要求。(×) 62,电网过电流是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63.漏电电流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4.煤矿井下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 65.装设保护接地可防止设备或电缆漏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 66.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负荷。 (×) 67.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 68.瓦斯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可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69.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 70.在煤矿井下,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1.井下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7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3.煤矿井下硐室外可以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74.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75.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76.井下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 77.井下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7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79.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自动重合闸。(×) 80.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81.通信线路必须在人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83.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84.井下用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85.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8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不同型电缆之间可以直接连接。(×) 87.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88.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89.井下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电气设备就近潮湿处。(√) 90.矿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9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92.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 93.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采区电钳工进行。(×) 94.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95.矿用电气设备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

(√) 96.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场所,电气短路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97.设置过电流保护的目的,就是当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过电流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过电流故障引发电气火灾或烧毁设备。(√) 98.集中性漏电是因淋水、潮湿导致电网中某段线路或某些设备绝缘下降至危险值而形成的漏电。(×) 99.在煤矿井下36V及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保护接地。(×), 100.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101.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 102.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 103.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可以敷设电缆。(×) 104.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105.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106.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07.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蹄,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 108.在煤矿井下,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单选题

1.立井提升速度超过(C)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

A.2

B.2.5

C.3 2.提升装置使用中,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C)时,必须更换。 A.5

B.6

C.7 3.提升机过卷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车位置(C)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A.0.1

B.0.2

C.0.5 4.提升机过速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C)%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A.5

B.10

C.15 5.提升装置装设的限速保护装置是用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C)m/s。

A.0.5

B.1

C.2 6.提升绞车的(C)是指在提升系统发生异常现象,需要紧急停车时,能按预先给定的程序施行紧急制动的装置。

A.常用闸

B.工作闸

C.保险闸

7.立井提升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A)%时,必须更换。

A.5

B.6

C.10 8.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B )mm。

A.1

B.2

C.2.5 9.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闸的空动时间不得超过(B )s。

A.0.1

B.0.3

C.0.5 10.井下巷道轨道运输中,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B)m的距离。 A.50

B.100

C.150 11.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时,在上部平车场变坡点下方(C)地点,设置能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A.15m

B.20m

C.略大于一列车长度

12.在凿井初期,尚未装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A)m。

A.40

B.45

C.50 13.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应测定一次,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 B)m。

A.10

B.20

C.30 14.井下运输时,当轨道坡度大于(C)‰时,严禁人力推车.

A.3

B.5

C.7 15.架线式电机车在运送人员时,车速不得超过(B)m/s。

A.3

B.4

C.5 16.立井提升,专为升降物料用的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 C)个月检验1次。

A.3

B.5

C.6 17.立井提升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罐门高度不得小于( C)m。

A.0.8

B.1.0

C.1.2 18.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的直径减小量达到(B )%时,必须更换。

A.5

B.10

C.15’

19.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不准超过( A)层。

A.1

B.2

C.3 20.立井提升,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与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使用木罐道时每侧不得超过(C)mm。

A.5

B.8

C.10

21.立井提升,使用组合钢罐道时,罐道和罐耳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C)%时,必须更换。

A.10

B.25

C.50 22.立井提升,摩擦轮式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C)年。

A.1

B.2

C.4 23.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单绳提升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B)年。

A.8

B.10

C.12 24.斜井人车使用的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C)。

A.6

B.8

C.13 25.提升装置中,滚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钢丝绳时,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C)倍。

A.1.5

B.2.0

C.2.5 26.用于辅助物料运输的滚筒直径在(B )m及其以下的绞车,可只设置手动闸。

A.0.6

B.0.8

C.1.0 27.提升机盘型闸液压制动系统(C)过大,将直接影响提升机制动力矩的大小,严重时会出现刹不住车的现象。

A.压力

B.减速度

C.残压

28.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C)m。 A.2

B.3

C.4 29.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装有炸药和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必须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 B)m。

A.1.5

B.3.0

C.4.5 30.井下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B)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A.25

B.50

C.75 31.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C )℃的压缩机油。

A.105

B.155

C.215 3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缝为失爆

B.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为失爆,可涂油漆防锈

C.外壳内随意增加元件使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失爆

33.在煤矿井下对电气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接地工作时,要求瓦斯浓度必须在(B )%以下。

A.0.5

B.1.0

C.1.5 34.当电网停电后,矿井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C)h。

A.1

B.1.5

C.2 35.对于有漏电闭锁功能的漏电继电器,其闭锁电阻的整定值为动作电阻整定值的(B)倍。

A.1

B.2

C.3 36.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A)A。

A.20

B.25

C.30 37.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是指(C)。

A.绝缘等级

B.防爆等级

C.外壳防水和防外物的等级 38,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C)。

A.全部电气设备

B.大功率电气设备

C.通信、监控、信号和控制等小功率电气设备

39.隔爆型电气设备应与地平面垂直放置,最大倾角不得超过(C)。

A.10°

B.12°

C.15°

40.井下选择高压动力电缆截面时,应按配电网络的最大(A)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A.三相短路

B.两相短路

C.单相接地

41.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率、小型电器的合格率、防爆电器的失爆率应是(C)。

A.90%

95%

0

B.90%

90%

C.95%

95%

0 42.矿井提升机制动系统由(A)和传动机构组成。

A.制动闸

B.深度指示器

C.滚筒

43.在倾斜井巷中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C)倍。

A.100

B.200

C.1 000 44.提升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必须(A)检查1次。

A.每天

B.1个月

C.每季

45.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C )m/s。

A.1.2

B.1.5

C.1.8 46.下列设备中,不能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的是(C)。

A.平巷运输设备

B.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C.30°以上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4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B )涂油一次。

A.周

B.月

C.季

48.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B )接地。

A.经电容

且直接

C.间接

49.井下电力网的(A)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

电缆的热稳定性。

A.短路电流

B.过负荷电流

C.工作电流

50.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C)m以上的通道。

A.0.3

B.0.4

C.0.5 5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B)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A.3种或3种

B.2种或2种

C4种或4种

5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A)m以上的通道。

A。0。8

B.0.7

C.0.5 53.煤矿井下供电,高压不得超过( C)V。 A。6 000

B.3 300

C.10 000 54.煤矿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C)V。

A.220

B.127

C.36 55.煤矿井下供电,低压不得超过(C)V。

A.380

B.660

C.1 140 56.煤矿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得超过(B)V。

A.220

B.127

C.36 57.采区电气设备使用(A)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A.3 300

B.1 140

C.660 58.煤矿井下(B )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A.30

B.40

C.50 59.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C)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A.有漏电闭锁

D.有漏电保护

C.有选择性

60.在煤矿井下,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 A)次跳闸试验。

A.1

B.2

C.3

61.在煤矿井下,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B)试验。 A.合闸

B.跳闸

C.运行

62.从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B )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A.10

B.5

C.6 63.井下变电硐室长度超过(B)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A.5

B.6 y

C.10 64.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C)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A.10°

B.20°

C.30°

65.井下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A)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A.3

B.5

C.7

66.井下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A)m以上的距离。 A.0.3

B.0.4

C.0.5 67.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C)h。

A.8

B.10

C.11 68.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B)型。

A.隔爆

D.本质安全

C.防爆特殊

69.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C)发声和发光。

A.连续

B.交替

C同时

7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A )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A.漏电

B.欠压

C.过压

71.井下电气设备,电压在( B)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A.24

B.36

C.42 72.井下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B)Ω。 A.1

B.2

C.3 73.井下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A)Ω。

A.1

B.2

C.3 74.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主接地极应在(B)各埋设1块。

A.水仓、水沟中

B.主、副水仓中

C.水沟、潮湿处

75.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B)m.厚度不得小于5 mm。

A.0.5

B.0.75

C.0.8 76.井下低压配电点或装有(B)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A.2

B.3

C.4 77.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应( B)1次。

A.每周

B.每月

C.每季

78.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检查,应每( C)1次。

A.月

B.3个月

C.6个月

79.井下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应每( C)1次。

A.季

B.6个月

C.年

80.井下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应每( A)1次。

A.季

B.6个月

C年

81.井下保护接地网接地电阻值测定,应每( A)1次。

A.季

B.6个月

C.年

82.(A)是指当电力网路中漏电电流达到危险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A.检漏装置

B.接地装置

C.过流保护装置

83.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架等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B)接地。

A.绝缘

B.保护

C.工作

三、多选题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AC)。

A.切断电源

B.巡视采煤机四周有无人员

C打开其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D.合上离合器

2.采煤机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内有人工作时,必须做到(ABCD)。

A.护帮护顶

B.切断电源

C.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D.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3.下面关于采煤机喷雾装置说法正确的是(AB)。

A.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B.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C.喷雾装置的喷雾压力可以随意选取

D.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4.使用耙装机作业时,必须遵守的规定有(ABCD)

A.必须有照明

B.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

C必须悬挂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

D.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5.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做到(BCD)时,才可开动掘进机。

A.有专人放哨

B.发出警报

C.铲板前方无人

D.截割臂附近无人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做到(ABC)。 A.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

B.断开掘进机电源开关

C.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D.发出警报

7.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向上运输时,需要装设(ABD)。

A.防逆转装置

B.制动装置

C断带保护装置

D.防跑偏装置 8.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时,必须装设的保护装置有(ACD)。

A.过速保护

B.断带保护

C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D.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9.下列关于带式输送机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叙述正确的是(BCD)。

A.使用阻燃输送带

B.输送带打滑

C.输送带严重跑偏、被卡住

D.液力偶合器采用可燃性工作介质 10.带式输送机运转中,输送带跑偏的原因可能是(ABCD)。

A.机头、机尾滚筒不平行

B.输送带接头不正

C.输送带张力不足

D.输送带横断面受力不均匀 11.带式输送机运转中,发生断带事故的主要原因是(ABCD),

A.输送带张力过大

B.严重超载

C.输送带接头质量不符合要求

D.输送带磨损超限、老化 12.在采煤工作面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ABC)的安全措施。

A.防止冒顶

B.防止顶伤人员

C.防止损坏设备

D.防止输送机弯曲 13.提升机司机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BCD)。

A.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

D.岗位责任制

C.交接班制

D.监护制和巡回检查制

14。提升机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ABC)。

A.将安全闸移至施闸位置

B.主令控制器手把扳到中间零位

C.切断电源

D.严禁切断电源

15.提升钢丝绳(ABCD)时,必须立即更换。

A.锈蚀严重

B.点蚀麻坑形成沟纹

C.断丝数或绳径减小量超过规定

D.外层钢丝松动 16.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的安全装置有(ABCD)。

A.阻车器

B.挡车栏

C,各车场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D.斜巷防跑车装置

17.巷道运输机车的(ABCD)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爆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A.灯

B.警铃(喇叭) C连接装置或撒沙装置

D.制动闸

18.巷道运输时,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ABC)。

A.切断电动机电源

B.取下控制手把

C.扳紧车闸

D.关闭车灯

19.巷道运输时,机车行近(ABCD)时,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A.道岔

B.弯道、巷道口

C坡度较大及噪声较大地段

D.前有车辆或视线受阻地段 20.蓄电池电机车的安全装置有(ABCD)。

A.闭锁装置

B.安全开关

C.电源插销

D.隔爆插销徐动机构

21.井巷中,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有(ABCD)

A.听从乘务人员的指挥

B.严禁超员乘坐

C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D.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2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采用(AB)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A.局部通风机

B.风机群

C.离心式通风机

D.轴流式通风机

23.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它的作用是当井下一旦发生(CD)时,爆炸气浪将防爆门掀起,防止毁坏通风机。

A.矿井涌水

B.漏气

C.瓦斯爆炸

D.煤尘爆炸 2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有(ABD)。

A.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B.安全阀

C.电流表

D.压力表

25.以下属于煤矿一类用户,需要采用来自不同电源母线的两回路进行供电的是(ABC)。

A.主要通风机

B.井下主排水泵

C.副井提升机、

D.采区变电所 26.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通常作业程序包括(ABCD)

A.停电

B.瓦斯检查

C。验电

D.放电

2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图中应注明(ABD)。

A.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等装设地点

B.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C风流的方向

D.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2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有(ABD)。

A.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C.操作低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绝缘靴

D.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29.下列属于供电安全作业制度的有(ABCD)。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许可制度

C.工作监护制度

D.停、送电制度 30.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下列地点中的(BCD)应单独装设局部接地极。

A.每一台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

B.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C.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D.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31.以下选项中,属于防触电措施的有(ABCD)。

A.设置漏电保护

B.装设保护接地

C.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供电

D.电气设备采用闭锁机构 32.煤矿井下低压漏电保护应满足的主要要求包括(ABCD).

A.安全性

B.可靠性

C.选择性

D.灵敏性 33.低压检漏装置运行期间,每天需要检查和试验的项目包括(ABC)。

A.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情况B.欧姆表的指示数值

C.跳闸试验

D.调节补偿效果 34.下列属于过电流故障的是(BCD)。

A.漏电

B.断相

C.过负荷

D.短路 35.造成电动机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ABCD)

A.频繁启动

B.机械卡堵

C.电源电压低

D.启动时间长 36.造成短路故障的主要原因有(ACD)。

A.误操作

B.电源电压低

C.绝缘击穿

D.机械性绝缘损伤 37.在井下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中,杂散电流的主要危害有(BCD)。

A.导致牵引网络发生短路故障

B.引起电雷管先期爆炸

C.腐蚀轨道

D.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38.为减小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中的杂散电流,可以采取的措施有(BCD)。

A.降低轨道与道床间的绝缘

B.加强回电轨道与不回电轨道的绝缘点的绝缘

C.加强架空线的绝缘 D.可靠连接轨道与道岔的接缝

3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以下作业选项中的(ABCD),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A.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

B.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

C.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控制线 D.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

40.下列措施中,能够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措施有(ABCD)。

A.按电气保护整定细则整定保护装置

B.采用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C.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和动稳定性

D.电缆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1.出现下列情形中的(ABCD)时,可能引发电气火灾。

A.设备内部元器件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大

D。变压器油绝缘性能恶化

C.电缆线路漏电

D.电缆线路过负荷,保护失效

42.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接合面的三要素是(ABC)。

A.间隙

B.宽度

C.粗糙度

D.隔爆面平整度

43.防爆电气设备人井前,应检查其(ABC)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人井。

A.“产品合格证”

B.“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C.安全性能

D.“防爆合格证” 44.下列属于失爆的情况有(ABCD)

A.隔爆外壳内有锈皮脱落

B.隔爆结合面严重锈蚀

C.密封挡板不合格

D.外壳连接螺丝不齐全

4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ABD),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A.运行

B.维护

C.整定

D.修理 46.防护等级就是(AB)的能力。

A.防外物

B.防水

C.防火

D.防撞击 47.在(AB)中不应敷设电缆。

A.总回风巷

B.专用回风巷

C.总进风巷

D.专用进风巷

4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ABCD)的标志牌,以便识别。

A.编号

B.用途

C.电压

D.截面

49.在(ABCD)的电缆可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A.进风斜井

B.井底车场

C.井下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

D.井底车场附近

50.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AB)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A.夹子

B.卡箍

C.钢丝

D.吊钩

51.井下巷道中,电缆与(AB)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m以上的距离。

A.压风管

B.供水管

C.瓦斯抽放管路

D.风筒

5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ABCD)安设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A.井下主要水泵房

B.井下中央变电所

C.矿井地面变电所

D.地面通风机房

53.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ABCD)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A.设备检修

D.巷道运输

C.矿车通过

D.其他设备安装

54.立井井筒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中的(ABCD)。

A.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B.必须佩带保险带

C.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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