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

2023-10-31

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第1篇

病案质控评价检查问题整改报告

龙岩市病案质量控制中心:

依据你中心《龙岩市病案质控中心关于做好2017病案质控评价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3月14日,李以松副院长(主持工作)批示医务科、病案室认真对照评价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根据《2017-2018福建省病案质控中心质控检查评价标准》和你中心反馈的2017年病案质控评价检查结果。医院及病案室认真对照每项评价标准和检查结果反馈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针对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成立病案科,病案室独立成科,对外招聘编码员、病案专业人员,充实病案科人才队伍,以达到评价标准要求为目标。

二、要求病案科制定2018科室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病案有关内容的科室业务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留用备查。

三、只要有病案相关的学习会议、培训班,医院一律批准病案科派人外出参加学习,接受继续教育。

四、病案科必须要有PDCA改进科室管理案例。

五、医院及职能部门定期对病案科、在架病历、归档病案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职能部门监督评价记录,所有记录留用备查。

六、要求各医师首页填写完整,主要诊断准确。

七、对外招聘编码员,提高病案首页编码准确率。

八、病案首页、病历书写要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

九、按入驻医院的北京同和至诚医院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出院病历必须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归档。未及时归档病案,每延迟一天一份扣10元进行处罚。目前,医院出院病历已在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归档。

十、医院组织临床医师进行病案首页填写、ICD编码的院内学习、培训。

十一、医院报告董事长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医院病案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院信息系统下病案管理模块。

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第2篇

一、分公司是隐患整改的监督落实和验收单位,负责督促项目实施整改达合格要求,并组织整改后的验收;

二、项目部是隐患整改的落实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员对项目日常巡检工作时发现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责任人落实整改达合格标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如未按要求整改可向分公司、公司上级部门反馈;

四、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实行分级管理,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级,一般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在7天内回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在3天内回复,如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将直接下达停工令。

五、检查、督查人员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单位领导报告。受检单位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检查单位备案。受检单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检查单位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致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停工令要求通过公司项目管理系统下发、回复。

九、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及每半年一次开展的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对

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第3篇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第一责任人为单位行政负责人。

二、整改要求:

(一)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整改,管理人员靠上抓整改,领导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监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监科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监科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四)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作业。由安监科下达停止工作通知。整改合格后由单位向安监科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作业,仍不合格的要求重新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三、整改资金的筹措

整改资金原则上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负责,确需资金补助的特殊隐患,经矿委组织安监科及其他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比、分析、研究,形成结论报矿长批准,从矿安全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四、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安监科要对全矿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存档备案。

五、考核和奖惩

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第4篇

一、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

二、整改要求

(一)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人靠上抓整改,要组织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主管经理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安保部及整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四)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由考核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并加罚整改责任人50—300不等罚款处理,未整改完的隐患继续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三、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四、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实行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研究,作为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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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第5篇

2、 各部门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长整改期限或逃避整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当将危险部门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安管部门应将整改情况记录送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认可后存档备查。

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范文第6篇

1.1 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 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2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 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2.4 季节性安全检查

2.4.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2.4.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4.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4.4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4.5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2.5 专业性安全检查:

2.5.1 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5.2 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5.3 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 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5.5 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5.6 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 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2.5.8 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5.9 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6 节假日安全检查

2.6.1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2.6.2 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6.3 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a: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c: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d: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f: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g: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2.7 不定期安全检查

2.7.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7.2 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7.3 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 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7.6 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2.7.7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7.8 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生产办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2.7.9 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7.10 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 隐患整改

3.1 事故隐患范围

3.1.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3.1.2 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1.3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2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2.1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

3.2.2 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2.3 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3.2.4 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3.3 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4 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3.4.1 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建立竣工档案;

3.4.2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

3.5 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 附 则

4.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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