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

2024-04-20

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第1篇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第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气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注册考核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设计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

文件或图纸签署证明,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

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第2篇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第3篇

单于广: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三级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今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社会消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正式建立。这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大创新,也是向党的十八大献上的一份礼物。我们广大网友非常关注这项制度,本期内容我们专门邀请到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单于广少将,请他为大家一起解读这项制度。首先欢迎单副局长,请跟网友打个招呼。

[单于广]:大家好!很高兴就新建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单于广]:大家知道,消防工作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关心和重视消防工作。感谢人民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互动平台,也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关注、参与和支持。

[主持人]:再次欢迎单局长和网友面对面的交流。刚刚您说过消防工作和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我们大家平时都听说过注册会计师,包括注册建筑师等等,但是对于注册消防工程师是第一次听说,您可以给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呢?

[单于广]: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就是经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依法注册,在执业范围里面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单于广]: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地域差异和执业能力的不同,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三级:高级、一级和二级。目前主要实施的是一级和二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二级相对稍微低一点。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适应我国职称制度改革提出来的,它的能力评价要求有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相关政策后再完善,评价办法将另行制定。

单于广:我国目前大概有20万消防技术人员

[主持人]:通过您的整体介绍,我们大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应该说有了一个宏观的了解。但是大家可能要问了,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时期来出台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制度?我们有没有一些考虑的因素,跟我们介绍一下?

[单于广]:好的。近几年来,我们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保持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但是,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新址文化中心火灾、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火灾,都暴露出了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不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足,这里面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专业的社会化的消防技术服务和消防专业技术服务人才。

[单于广]:据我们统计,我国目前社会上从事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大概在20万人,这个数字离我们实际需求相差很远,而且这些人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他们的职业地位也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执业能力缺乏评价,这些人的素质良莠不齐,因此制约了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也影响了社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就迫切需要我们尽快地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来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提升他们在社会火灾防控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单于广]:消防工作,我们前面说过,属于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范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他们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当实行准入管理。我们国家的《消防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去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在这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2009年施行的新的《消防法》就明确规定,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服务机

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所以说,我们这次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就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想通过法律化、规范化的手段来加强对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也标志着我国消防工程领域关键岗位准入制度的实施。

[单于广]:其实我们也了解到国际上也有一些好的做法,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等等一些发达国家,很早就对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了职业资格制度,这些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这些国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建立我们自己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确立我们国家社会消防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地位,规范他们执业行为,应该说是我国社会消防管理方面一个重大突破。

[主持人]:听您给我们讲的这些,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确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在这个时候推出这项制度有没有它的现实意义?请单局跟我们讲一讲。

[单于广]:这三个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消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的正式建立。我还要告诉大家的是,这项制度是自2007年国务院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制度以来这五年时间里面第一个准许建立的职业资格制度,从中可以看出建立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体现了国家对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单于广]:我想这个制度的建立,一定会有利于加强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质量,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增强全社会综合抗御火灾能力等许多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单于广: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主要有三个文件

[主持人]:看来,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建立,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很大的现实和长远的意义。很有必要建立这项制度。很多网友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总体内容有哪些?

[单于广]: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主要有三个文件,一个文件就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一个文件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还有一个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办法》。

[单于广]:其中《暂行规定》是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基础性文件,主要规定了考试、注册、执业、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单于广]:《考核认定办法》是参照通行的做法,主要包括:考核认定申报条件、考核认定组织、考核认定申报材料、考核认定程序、考核认定申报日期及要求等内容。

单于广: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需具备三方面条件

[主持人]:刚刚您在前面跟我们讲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内容,包括前面讲了意义,还有它的概念。很多网友关心的内容,我现在要替他们问出来。他们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普通大众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

[单于广]:我们非常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我们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关于报考对象和条件,我也给大家介绍一下。

[单于广]:首先应该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次还有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学历条件。根据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技术含量不同,对于报考人员的学历基础我们做了一些区分,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应该为中专以上学历。

[单于广]:第二,专业背景。考虑到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我们把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分为三类:一类是消防工程专业,一类是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比如说: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学,还有一类是其他专业。这三类不同专业的考生,在工作年限和和从事消防技术工作的年限,这两个年限上做了一定的

要求,而且这三类专业的两个工作年限是梯次递增的。比如同样是大学本科学历,你是读“消防工程专业”的,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要求工作满四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要满3年。你是“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工作要满五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四年。你是其他专业的,要各增加一年,工作要满六年,从事消防工作要满五年。就是说什么专业都可以报考,但是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年限要有所增加。

[单于广]:第三,还要有实践经验。因为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我们为防止学历高、能力低现象,特别强调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单于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3科 二级考2科

[主持人]:所以大家要看到了,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应该说报考的条件还是非常严格的。我们看到也有网友表示非常想通过这样的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接下来我们也要请单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要考哪些科目?

[单于广]: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注册消防工程师,我们规定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要考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就是说在三年时间里面,你这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合格,你就可以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单于广]: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设了两个科目,就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比一级的少一个科目,少一个《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就是在两年时间里面,这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你就可以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

[单于广]:需要说明的是,这项制度我们还增设了一个优惠条件,就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你被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的,或者已经取得了一级注册建筑师,还有包括勘察设计各个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试一门《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这样你考两门,就是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的是一样的。

[主持人]:这个是怎么考虑的?

[单于广]:考虑到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这些人员,技术能力和专业能力比较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有一定的关联,而且把这部分人吸收到我们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里面来,也可以提升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主持人]:所以这是优惠条件。

[主持人]:很多网友也在关注着注册消防工程师这个考试,他们想问的就是,考试的组织方式包括时间和地点现在有没有确定?

[单于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省一级的人社部门和省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在本省里面考,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推进各项配套工作,包括制定考试大纲、编写教材,我们争取首次考试在2014年第四季度进行。届时,我们的考生可以到当地的考试管理机构去报名,请关注公安部消防局的官方网站。

[主持人]:我们应该会随时滚动这方面的信息。刚刚听单局长在前面讲到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总体内容当中的三个文件,我记得有一条叫《考核认定办法》,这个《考核认定办法》大家非常想了解一下,考核认定具体是指什么样的认定过程?

[单于广]:同其他职业资格制度一样,在制度实施之前,不经过资格考试,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选拔一批技术人员获得注册工程师资格。我们这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制度也一样,在实施之前,我们也采取同

样的做法,通过考核认定,一次性地选拔一批长期从事消防技术工作,而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直接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这个制度也就是在刚建立的时候实施,而且仅此一次。为什么呢?我们要让这些优秀的人才作为注册制度实施的基础人才力量和发挥他们种子选手的作用,让他们参与考试大纲的编制、考试题库的建立等等工作。这么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就不具备考核认定的必要性了,所以,对于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实行考核认定,全部要通过考试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

[主持人]:具备什么样条件的人可以通过申报考核认定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这样的人肯定要求也非常高的。

[单于广]:对的。因为经过考核认定获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不经过考试的,因此他的要求是很严格的。首先他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被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然后在学历与工作经历、技术能力与业绩成果、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等方面符合条件。

[单于广]:我举个例子。比如在学历和工作经历方面,我们其中就有一条,对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的,必须从事消防工作满十年。

[单于广]:在技术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其中有一条,要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灾风险评估项目不少于2个。

[单于广]:在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方面,其中有一条,要求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

单于广:考核认定工作正在抓紧部署

[主持人]:从您介绍这三个条件来看,我们发现考核认定选拔人才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也可以看出,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对社会上的优秀的消防人才其实还是有特殊政策,但是选拔的过程是非常非常慎重的。大家也想问一下,考核认定在具体时间上现在有没有一些安排?确定了吗?

[单于广]:考核认定工作我们现在正在抓紧部署,我们争取在2013年5月底前完成。所以,我们也希望符合条件的这些专业人才积极报名,同时也请时刻关注我们公安部消防局的官方网站。

[主持人]:我们很多网友都非常关注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情况。我们也挑选了很多网友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要给单局长做一些提问,请您帮他们做一些解答。这里有网友问到,我是一名多年来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前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资格,他想请问一下现在可以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吗?

[单于广]:感谢这位朋友提这个问题,很好。这位朋友其实是不符合考核认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为什么?我们有一些限制条件。《考核认定办法》明确规定,在我们这个办法印发之前,已经通过特许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的,像他就属于这种类型,或者是正在申请其他专业资格的考核认定,都不能申报。另外还有几项不能申报的,比如说现在是在公务员岗位,现在是现役军人,都不可以申报。还有,现在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也不在申报范围。

[主持人]:有三种类型的人是不能申报的。

[单于广]:当然,过去在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时候,违法违纪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失误,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人员,都不能申报。

[主持人]:所以大家听清楚了,以上几类条件的人是不能申报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的。前面刚刚局长跟我们谈到了,通过考试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很多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问题,大家还在陆续地给我们提出来,我们再来看看有什么能够帮到想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网友朋友的。

单于广: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只证明具备资格

[主持人]:有人提出来,是不是取得了资格之后,就能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始执业了?

[单于广]:这个问题我要好好讲一讲。

[单于广]: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只是证明你具备了这个资格,还必须注册或者受聘于一家经过法律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聘用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批准机构是省一级的公安消防机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审批机关是公安部消防局。

[单于广]: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初始注册就应该在你取得注册资格的第一天开始一年时间内就必须注册,如果逾期注册或者延期注册,你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还要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

[主持人]:我帮网友们理一下。比如说拿到这个资格之后,就相当于我们大学毕业了,拿到证书,我们还要应聘到一个工作单位,才能够开始执业。大家刚刚听了局长的介绍之后,应该说对于通过资格考试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对于如何注册也有了一个了解。接下来我们还要请局长给我们介绍的就是作为注册消防工程师要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这个可能大家还不是很清楚。

[单于广]:我们前面也说到,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之后才能执业,而注册目前只能注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那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消防中介公司,这个公司必须依法成立的。能干哪些事呢?比如说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火灾事故分析等等。这里面,一级和二级的执业范围和要求也还有所区别。还可以注册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重点单位里面主要是从事消防安全管理,什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呢?这里面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就是指公安部61号令规定的,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比如说商场、市场、医院、宾馆等等。

单于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全国执业 二级只能在本地区执业

[主持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做的、从事的工作还是非常多,非常广的。我们大家都想知道,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当中有什么样的权利?同时他们还要承担起哪些责任?有什么样的义务?

[单于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执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只能在本地区执业。

[单于广]: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当中有哪些权利呢?比如说可以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可以在规定的范围里面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并且对形成的消防技术文件,有权利签字。当然,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于广]: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当中,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的质量。并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执业。我们公安消防机构将依法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这项制度目前已经颁布了,而且将于明年的1月1号起正式开始实施,所以,我们也特别想知道,为了确保这项制度顺利进行,我们后续还要做哪些工作?是不是比较繁琐?

[单于广]:前面我们说到,这三个文件的制定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框架性文件,我们后面还要尽快地制定一些配套的政策。比如,我们将尽快起草《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我们还正在起草制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不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里面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数量和级别。还有其他许多工作要做。

[主持人]:通过刚刚单局长为我们作的介绍,并且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这样一个职业感兴趣的朋友做了一些解答之后,相信大家对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这个新生事物有了一个系统的全面的了解。在我们今天访谈的最后,请您再对网友说几句话。

[单于广]:好的。我们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刚刚建立,还需要提高社会认知度,使广大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关注和支持我们这项制度,我们也希望人民网和其他媒体的朋友帮助我们多宣传、多报道,我们也希望更多的有志于投身社会消防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士主动报考,充实到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队伍里面来。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友和社会消防专业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促进这项制度的健康发展。

[主持人]:非常感谢单局长向我们关心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网友进行解读,让我们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最后,还是要大家多关注消防官网,关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进展,包括考试方式都可以在这个网上看到。再次感谢单局长的到来。

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第4篇

一、网上申报

(一)省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经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网站首页→点击左下方“系统登录”→进入“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http://58.213.147.237/zhc/)(以下简称“省系统””)首页。

进入省系统操作前务必仔细阅读“注册用户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在省系统首页首次登录的,先点录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

下载。

申请密码后方能进入省系统。非首次登

即可。

如申请密码中出现提示,则可能有以下原因:(1)执业人员身份证号输入有误;(2)非首次登录;(3)无相关执业资格等。无相关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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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添加执业资格

①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到我省申请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单位管理员要在省系统添加执业人员。在外省没有注册过的,添加时,注册状态选“未注册”,在外省注册过变更到本省的,注册状态选“待转入”,添加后审核上报。由我厅注册中心审核(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通过后,方可用执业人员用户进省系统申报数据。

②省系统中已有该执业人员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则需至我厅便民服务中心801室进行手工添加。所需材料:单位情况说明、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注册不需要此件)。

(3)网上申报流程

执业人员注册申请→单位管理员受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窗口接收(仅初始注册有此步骤)→省窗口受理。流程到省窗口时,方可到我厅注册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省系统中栏目查询事项的进度,打开

(二)部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查看详情。

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以下简称“部系统”)首页,点击

进入部系统操作前务必仔细阅读部系统个人登录界面的。部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部系统首页下方“技术支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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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为A4规格,将装订好的一套材料交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省级注册初审机关。

(三)变更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不能一并办理。

1、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书面材料仅第

1、2项为原件,一式一份、机构外变更(进省)一式一份。机构外变更(出省)不需要提交,直接与调入省份联系。

(四)暂停执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暂停执业。暂停执业并不表示与注册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1、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申请表;

2、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证明;

3、注册证书原件;

4、执业专用章由本人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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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证书编号及注册单位);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仅补办证书需要,照片背面注明聘用单位、姓名)

三、证书领取

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第5篇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三)

101.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18层普通住宅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______平方米。(B)

A.1000B.1500C.2000D.3000

102.停放车辆为100辆的地下复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_________平方米。(D)

A.2000B.4000C.1300D.2600

103.高层民用建筑裙房是指与高层民用建筑相连的高度不超过_________m的附属建筑。(C)

A.12B.20C.24D.32

104.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试验,如试件背火面的平均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温度_________度,表明试件失去隔热性。(B)

A.100B.140C.160D.200

105.耐火等级为一级的高层民用建筑其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_________h。(B)

A.2.5B.3C.3.5D.4

106.甲类库房的最多允许建筑层数是_________层。(A)

A.1B.2C.3D.4

107.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_________级。(B)

A.一B.二C.三D.四

108.建筑高度超过_________m的教学楼是一类高层建筑。(C)

A.24B.32C.50D.45

109.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柴油的闪电不应小于_________摄氏度。(C)

A.50B.40C.55D.60

110.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_______平方米。(A)

A.200B.300C.400D.500

111.高层民用建筑用的丙类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_________立方米。(C)

A.5B.10C.15D.20

112.20立方米的地下直埋汽油罐与高层民用建筑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_________米。(B)

A.13B.15C.25D.30

113.储量为15立方米的甲、乙类液体储罐与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_______米。(D)

A.20B.25C.30D.35

114.两座厂房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_________米。(A)

A.4B.5C.7D.10

115.甲、乙类厂房与普通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_________米。(B)

A.20B.25C.35D.50

116.建筑物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_________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B)

A.15B.24C.12D.18

117.除规范另有规定外,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其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_________平方米。(C)

A.800B.1000C.2000D.1500

118.高层民用建筑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_________平方米。(A)

A.500B.1000C.1500D.2000

119.耐火极限不低于_________h的门为甲级防火门。(B)

A.0.9B.1.2C.0.5D.0.6

120.三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物,最多允许层数是_________层。(B)

A.3B.5C.6D.8

121.建筑物中管道井的检查门应采用_________。(C)

A.甲级防火门B.乙级防火门C.丙级防火门D.普通门

122.建筑物内燃气锅炉房与其他部位隔墙上的门应采用_________。(A)

A.甲级防火门B.乙级防火门C.丙级防火门D.普通门

123.高度超过_________米二类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B)

A.30B.32C.35D.40

124.高层医院内双面布房的走道净宽应以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_________米。(D)

A.1.2B.1.3C.1.4D.1.5

125.汽车库内双向车道的宽度不宜小于_________米。(D)

A.4B.5C.6D.7

126.建筑物公共疏散出口处内、外_________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C)

A.1.2B.1.3C.1.4D.1.5

127)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_________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应设防烟楼梯间。(C)

A.24B.28C.32D.30

128.一般情况下,高层民用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_________个。(B)

A.1B.2C.3D.4

129)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_________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_________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出口。(C)

A.250、50B.150、70C.200、50D.200、70

130.超过_________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A)

A.2B.3C.4D.5

131.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_________ 平方米,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_________ 米的多层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B)

A.120、1B.120、0.9C.150、1D.150、0.9

132.除人防工程和超高层建筑外,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畜电池作备用电源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_________min。(B)

A.15B.20C.30D.40

133.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B)

A.200B.400C.300D.350

134.建筑高度超过_________m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D)

A.50B.80C.90D.100

135.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长度超过_________米的无直接自然通风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系统。(B)

A.15B.20C.10D.18

136.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_________米的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系统。(D)

A.30B.40C.50D.60

137.汽车库室内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_________米。(C)

A.0.9B.1.0C.1.1D.1.2

138.室外疏散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_________米。(C)

A.0.9B.1.0C.1.1D.1.2

139.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营业厅,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____米。(C)

A.15B.20C.30D.25

140.除规范规定另有规定外,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_________Lx。(B)

A.0.3B.0.5C.1.0D.2.0

141)高层民用建筑内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应为_________Pa。(C)

A.20-30B.30-40C.40-50D.50-60

142.高层民用建筑机械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_________m/s。(C)

A.5B.6C.7D.8

143.机械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_________m。(C)

A.1.0B.1.2C.1.5D.2.0

144.高层民用建筑机械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_________m/s。(D)

A.7 B.8 C.9 D.10

145.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当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_________mm。(C)

A.15B.20C.30D.50

146.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_________h。(D)

A.3.0B.2.0C.1.5D.1.0

147.除规范另有规定外,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_________米。(B)

A.20B.30C.40D.50

148.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当气体蒸气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_________。(D)

A.接地保护B.穿金属管保护C.穿锌管保护D.直接埋地

149.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_________。(B)

A.局部机械排烟设施B.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C.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D.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

150)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____类。(C)

电气注册工程师范文第6篇

一、网上申报

(一)省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经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网站首页→点击左下方“系统登录”→进入“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http://58.213.147.237/zhc/)(以下简称“省系统””)首页。

进入省系统操作前务必仔细阅读“注册用户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在省系统首页首次登录的,先点录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

下载。

申请密码后方能进入省系统。非首次登

即可。

如申请密码中出现提示,则可能有以下原因:(1)执业人员身份证号输入有误;(2)非首次登录;(3)无相关执业资格等。无相关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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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添加执业资格

①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到我省申请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单位管理员要在省系统添加执业人员。在外省没有注册过的,添加时,注册状态选“未注册”,在外省注册过变更到本省的,注册状态选“待转入”,添加后审核上报。由我厅注册中心审核(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通过后,方可用执业人员用户进省系统申报数据。

②省系统中已有该执业人员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则需至我厅便民服务中心801室进行手工添加。所需材料:单位情况说明、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注册不需要此件)。

(3)网上申报流程

执业人员注册申请→单位管理员受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窗口接收(仅初始注册有此步骤)→省窗口受理。流程到省窗口时,方可到我厅注册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省系统中栏目查询事项的进度,打开

(二)部系统申报

1、执业人员登录系统

查看详情。

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以下简称“部系统”)首页,点击

进入部系统操作前务必仔细阅读部系统个人登录界面的。部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部系统首页下方“技术支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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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为A4规格,将装订好的一套材料交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省级注册初审机关。

(三)变更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不能一并办理。

1、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书面材料仅第

1、2项为原件,一式一份、机构外变更(进省)一式一份。机构外变更(出省)不需要提交,直接与调入省份联系。

(四)暂停执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暂停执业。暂停执业并不表示与注册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1、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申请表;

2、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证明;

3、注册证书原件;

4、执业专用章由本人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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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证书编号及注册单位);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仅补办证书需要,照片背面注明聘用单位、姓名)

三、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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