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2023-09-24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1篇

一、司炉工:

1、必须经专业培训成绩合格,持有专业司炉操作证;

2、司炉工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3、每班司炉工至少2人。

二、点火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1、 检查锅筒、集箱、管子等内部有无杂物、水垢。

2、密闭所的的人孔和手孔。

3、检查所有电动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联轴器栓联接是否牢固,轴承油箱内润滑油是否充足。

4、检查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道、阀门是否严密;烟道阀门操作是否灵活;出灰门是否严密不漏气;省煤器是否严密。

5、链条炉排的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有无必要的间隙;炉排所有转动部分的润滑情况,启动电机对炉排各档速度进行空转试验,检查炉排松紧是否适当;炉排片和其它零件是否完整。

6、检查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及其他测量、控制仪表是否完整、有效、灵活。

7、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三、升火:

1、锅炉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给水,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上部排汽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2、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3、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4、开后门点火,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关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从煤斗加煤 ,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风机引风量,使燃烧正常。

5、生火速度不可太快,初次升火从冷炉 到汽压 达到正常工作压力时以5-4h为宜,以后 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6、当开启的 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 ,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7、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8、当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 检查,必要时应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四 、调整安全阀

1、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 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是:

(1)、调整弹簧式安全阀弹簧的 压力,是通过拧紧 或放松调整螺丝来调节: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螺丝即可。

(2)、所有安全阀经校验后,不准随便乱动。

(3)、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炉筒内之 水 位较平常水位落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4)、在安全阀未校验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五、供汽

1、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时,共七前锅炉内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操作步骤如下:

(1)、供汽时将总汽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

(2)、缓缓全开总汽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 ,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3)、全开总汽 阀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涨后不能转动。

(4)、锅炉供汽后,应再 检查一次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情况。

六、给水

1、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 阀门,水泵排水 口的 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全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全部开启。

2、锅炉给水尽可能的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3、开启电动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的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4、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闭操作阀门,再停电机。

七、排污

1、排污时首先将慢开阀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路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2、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3、关闭排污阀后,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拭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八、停炉:

1、临时故障停炉

(1)、先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2、暂时停炉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分钟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引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门。

3、长期停炉

(1)按第2条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先将安人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炉膛进入冷水,现时通过管道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4、紧急停炉:锅炉汽压迅速上升,遇下列情况之一,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排除污,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 水位迅速下降,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 ,仍不能保持水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或安全阀完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汽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安全。

(9)、锅炉受压分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漏,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在可能蔓延到锅炉时。

七、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存煤,并工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栈积的煤。

3、以最快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汽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第三节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上班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及安全设施,做到持证上岗;

二、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作好锅炉运行记录;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四、加强责任心,随时注意各部压力表、温度计及其他仪表的指示动态,确保锅炉运行在最佳状态。

五、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配合化验员按时排污,及时清除除尘器中的灰尘及炉渣;

七、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卫生;

八、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九、掌握消防知识,熟练灭火技术。

第五节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现场,双方进行现场交接班。

二、交接人员在交接前应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未到时不得离开岗位,并要及时汇报,直到接班人员来到,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三、在锅炉发生事故或需要操作时应禁止交班,待运行恢复正常时方可进行交接。

四、接班人员接班前应先了解运行日志,交接记录及室内卫生情况,各种工具各公物是否齐全。

五、交接班人员应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共同进行下列检查。

(1)所有压力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冲冼表,检查水位是否正常,各开关是否灵活严密。

(3)检查安全阀、排污阀和其他阀门是否漏气、严密。

(4)引风机、鼓风机及进水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安全防护设备,烧火工具是否齐全,照明设备及门窗是否损坏。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2篇

2、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喷漆服,戴好防毒面具;

4、工作时不准聊天、离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3、开机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电器装置、机械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将真实情况记入设备点检表,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报修;

4、开始工作前应首先打开通风排气系统,接好通风管,保障工作区域空气流通;

5、设备启动前应将静电导出夹夹在料缸上,并确认接触良好;

6、禁止带火种进入生产车间,特殊情况下动火需取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动火证”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护措施才能动火;

7、搬动原料要轻拿轻放,不得使用铁质工具敲击、摩擦,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爆事故,包装桶用后及时盖好;

8、油漆原料误粘到皮肤表面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者及时就医;

9、设备运行时,严禁将手或棉纱等伸入旋转部位,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10、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并切断电源,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报修;

11、清洗料缸及设备部件时,应将废弃的棉纱和废液集中处理,不得乱丢乱放,设备及地面玷污的油漆应擦洗干净;

12、清理出的油漆渣必须放在事业部指定的区域,严禁乱倒乱放;

13、原料着火时,应立即使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扑救,严禁用水灭火;

14、作业结束后,清理好工作场地,关闭电源,清洁设备,按规定恢复设备各部位置,填写好交班记录。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3篇

第1条 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2条 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4条 观测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 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6条 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三、测量准备

第7条 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8条 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原始记录本等。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应做到轻拿轻放,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原始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四、全站仪观测

第9条 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

第10条 测量观测应选择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

第11条 在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其它用具须牢靠,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12条 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它目标。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单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一)地面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第13条 观测前应清除觇标、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打脚桩或其它措施,使脚架稳固。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射,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第14条 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第15条 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程规定的度盘表进行。

第16条 在垂直角超过±3º时,每测回间应重新整置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或者采取在观测过程中,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的方法。

第17条 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18条

三、四等三角测量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全站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标,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取水平度盘和测微器读数(重合对径分划线二次,每重合一次读一次数)。

4、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二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

3、第

4、……、第n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 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款读数。

6、逆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以上操作为一个测回。

第19条 精密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其方法和操作程序与三角测量相同,只有两个方向时应测左、右角。在总测回数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为准变换度盘位置。

(二)井下导线测量

第20条 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它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第21条 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第22条 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º。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3条 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为0º,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4条 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第25条 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三)三角高程测量

第26条 地面

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第27条 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置上进行。

第28条 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第29条 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置测法一次;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第30条 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º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它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第31条 垂直角度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第32条 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的高度。

第33条 井下基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后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第34条 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它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 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35条 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36条 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五)井下水准测量

第37条 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数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五、特殊操作

第38条 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39条 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第40条 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41条 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其它巷道相距30米前,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六、记录

第42条 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43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严禁补忆补记。

第44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转抄、擦改。

第45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

七、计算

第46条 内业计算前必须对外业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肯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47条 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48条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它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

八、绘图

第49条 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九、收尾工作

第50条 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后装箱。

第51条 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4篇

2.用工单位要为抹灰工配备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有针对性地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坚决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灭火、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记录。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7.用工单位要严格用工制度,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9.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10.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12.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0kg,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集中载荷不得超过150kg)。

11.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3.使用吊篮进行外墙抹灰时,吊篮设备必须具备三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对抹灰人员进行吊篮操作培训,专篮专人使用,更换人员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重新登记。

15.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6.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7.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8.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9.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20.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21.利用室外电梯运送水泥砂浆等抹灰材料时,严禁超载,并将遗洒的杂物及时清理干净。

22.进行砂浆搅拌时必须设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搅拌机操作规程执行。

23.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24.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5篇

2、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喷漆服,戴好防毒面具;

4、工作时不准聊天、离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3、开机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电器装置、机械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将真实情况记入设备点检表,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报修;

4、开始工作前应首先打开通风排气系统,接好通风管,保障工作区域空气流通;

5、设备启动前应将静电导出夹夹在料缸上,并确认接触良好;

6、禁止带火种进入生产车间,特殊情况下动火需取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动火证”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护措施才能动火;

7、搬动原料要轻拿轻放,不得使用铁质工具敲击、摩擦,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爆事故,包装桶用后及时盖好;

8、油漆原料误粘到皮肤表面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者及时就医;

9、设备运行时,严禁将手或棉纱等伸入旋转部位,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10、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并切断电源,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报修;

11、清洗料缸及设备部件时,应将废弃的棉纱和废液集中处理,不得乱丢乱放,设备及地面玷污的油漆应擦洗干净;

12、清理出的油漆渣必须放在事业部指定的区域,严禁乱倒乱放;

13、原料着火时,应立即使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扑救,严禁用水灭火;

14、作业结束后,清理好工作场地,关闭电源,清洁设备,按规定恢复设备各部位置,填写好交班记录。

吊装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6篇

2.用工单位要为抹灰工配备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有针对性地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坚决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灭火、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记录。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7.用工单位要严格用工制度,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9.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10.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12.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0kg,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集中载荷不得超过150kg)。

11.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3.使用吊篮进行外墙抹灰时,吊篮设备必须具备三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对抹灰人员进行吊篮操作培训,专篮专人使用,更换人员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重新登记。

15.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6.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7.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8.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9.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20.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21.利用室外电梯运送水泥砂浆等抹灰材料时,严禁超载,并将遗洒的杂物及时清理干净。

22.进行砂浆搅拌时必须设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搅拌机操作规程执行。

23.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24.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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