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范文

2023-09-16

劳务分包合同范文第1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人承包范围

项目名称: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一)承包方式:包工及全部小型材料、机具,大型机械、脚手架的拆装小型维修等。

1.小型材料及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雨鞋、手套、防护镜、线绳、钢筋绑丝、铁丝、元钉、胶带、砼振捣机械等。

2.机械:(不含塔吊、搅拌机、施工电梯);钢筋制作机械:调直机、对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弯箍机、元16以上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切断机、套丝机)。木工机械。

3.小型工具:①钢筋工具:大剪、卡具等;②木工工具:电锯、手锤、电钻、撬杠、手工具、铅笔、卷尺等;③瓦工工具:大铣、刮尺、灰条、灰铲、灰槽、刨锛、瓦刀、电锤、钻头、吹风机等所有的手头工具。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室内(门窗以内)抹灰(除顶棚抹灰外)、屋顶女儿墙压顶抹灰工程,从垫层开始到工程验收的全部工程内容,如图纸内设计变更减少也不扣除相应费用。含阳台栏板、造型、线条、二次结构、预制构件等,包括:砼垫层、防水找平层保护层、基础及基础以上钢筋、砼、模板、二次结构填充墙砌体、砼、模板钢筋施工、楼地面、内装饰、屋面工程(除防水层)、伸缩缝等,直至工程验收的要求及合理保修期的工作,不包括(土方开挖、室内外回填、破桩、碎石垫层碾压、降水、门窗、油漆涂料及腻子、墙地砖贴铺、安装、防水工程)工程。

2.具体范围:①包括所有现浇基础、主体结、钢筋制安(包括钢筋各种焊接和连接)、模板安装与拆除及整理堆放、混凝土施工及养护。②包括所有填充墙砌体及砖砌体的施工二次结构植筋人工及机械(不含植筋胶)等。③主体装饰结构施工阶段内内外脚手架搭拆及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④基础垫层、找平层和保护层、止水带安装。⑤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的图纸交叉零星其他工程预埋件的制安与洞口预留;6装饰工程室内抹灰(天棚除外)、楼地面(不包括墙地砖)、室外防水墙面抹灰、屋面工程。⑥大型机具、脚手架、维护(不含材料)的拆安。

8.室外施工施工封闭等。

3.安全文明施工:达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阶段内施工场地所有安全防护设

施及楼内外安全通道搭设、四口五临边的搭设、各种防护棚、操作棚的搭设,以及文明施工现场所悬挂的标牌、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整齐合理堆放、围护、楼层内及现场日常的清理打扫等。

4.包括起吊机械设备拆除(发包方负责试运行),包括塔吊司机的费用。

5.承包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伤保险。

6.与安装队、及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

7.钢材、周转性材料、模板、机具卸车人工费用。如实际情况需机械由发包方负

责机械。

8.包括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费(如雨季防洪、雨后清理积水、冬季清扫积雪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依据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模板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自主体部分年工。整体工程年月日竣工;若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致使本合同约 定工期未能完成,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提前完成奖励5000元,如达

2 不到合同工期要求,扣除合同平米单价2元//m)

第五条:承包价格

以承包内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计价:按建筑面积:/m2计算。单价不含税金。建筑面积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第六条: 付款方式:按完成合格工程形象进度80%支付;全部工程交验合格

后,发包方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报负责人复核签字报

财务(扣除维修金 2%)支付余额。

第七条:发包方责任和义务

1. 协调开工前三通一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水电供应。

2.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3. 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构件、周转性材料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取样、送样、

配合比及原材料出厂证明收集工作。

4.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基础及主体工程的中间验收与签证资料填写。

5. 做好技术,质量,安全方面及图纸与建设方沟通交底,以避免承包人由此而引起

的返工和窝工,应积极主动的配合,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损失和费用。

6. 全面协调施工中与其它单位配合工作,有权监督各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工

作。

7. 负责施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部分材料用具)供应。

第八条: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 组织足够熟练技术工人进行施工,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第一

条规定全部工作内容.(不得雇佣童工、及60岁以上有疾病及犯罪人员)

2.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并持证上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如承包方人员不听发包方的指挥或合理要求,违

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将其辞退。

3. 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每完成一项工作,均应报发包人现

场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和费用。

4. 听从发包方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监督,指挥,服从管理,配合检查,执行处理意见.5 .配备能胜任该工程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该工程的日常施工工作(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质量自检、整理等)。

6. 认真组织施工、精细编制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方案、节约措施,主要施工技术指标统计。严格执行技术方案及措施、确保工程质

量。

7. 提供材料的使用计划,各种材料在使用7天前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报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8. 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按规定悬挂文明施工图片,合理利用施工现场场地 堆放材料,施工期间的水电管线架设,或因实

际需要改动架设,现场道路的日常维护。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干净;材料、工具

整齐堆放等。生产区及生活区无长明灯、长流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负责有关

部门检查前的文明施工工作,达到文明施工标准。如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承担

自身造成的各项罚款。

9.严格安全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使用,杜绝事故发生。负责购买人身事故保险(如拒缴有建设单位扣缴),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

10 .做好各种资料现场收集。砂浆、砼试件制作,钢筋及其他试件的现场采样。做好施工前各工种图纸会审,隐蔽工程报验前工作。、

1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经建设、监理、发包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2. 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材料及其他费用。

13. 人为造成的材料及半成品损坏,按实际价格从预付款项扣除。

14 .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回家或外出,必须自动打开行李,经发包方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外出。

15. 施工现场不许有大小便,否则按划分的区域罚款500-10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16.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绝付前期工程款项。 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职工用电临时安装的材料、合理采用用电器具。确保用电安全。

18. 承包方严格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场地必须清理干净、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如落地灰随时清理利用。砂浆每班必须用完,落地砼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备用),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材料价格的5倍进行处罚。钢筋及工具性材料精细计算,

合理利用,根据实际进行下料。在合理情况下的节约给予奖励。

19. 分部工程完工后,机具及材料要及时整理、规方成垛,做到工完场洁;负责已完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并承担其费用。

20. 文明施工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

21. 施工材料按预算量领用,如超出预算视情况扣除当期预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设计变更

只计取形成建筑面积的部分。停水、停电、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发生的费用有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设计变更双方按市场价商谈。图纸外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的零星用工元/工日。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正、客观、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具体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式贰份。签字加章后生效

发包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务分包合同范文第2篇

合同编号:GFF2018015000-FL-004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二○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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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总工期152日历天, 2018 年 7 月 28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至 2018年12月27日(以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且具体执行满足甲方总体施工计划,满足甲方与业主工期要求,具体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

6、劳务作业人数: 30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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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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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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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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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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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项目经理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现场管理 。发包人也可委托

周代杰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施工队长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现场施工管理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上岗证号 ,职责为 现场劳务管理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敬君萍 ,上岗证号 ,职责为现场劳务管理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经理,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北京市 ,

家庭住址: 。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0 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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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机械运输、构配件及安全生产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窝工、风雨季及冬季施工费、各种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 ,调整依据为 / ,调整程序为 / 。

28.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机械运输、构配件及安全生产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窝工、风雨季及冬季施工费、各种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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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 电汇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 25 日支付 30万 元分包合同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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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2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一个计量周期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2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 周代杰 身份证号: 513021197405232915 姓名 / 身份证号:

姓名 / 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 徐汝见 身份证号: 342123197301261813 姓名 / 身份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 起 5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2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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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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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 是 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时间:

劳务分包合同范文第3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 ,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 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核桃园住宅楼精装修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 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

分包范围 : 室内精装修

分包内容 :

分包性质 : 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08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 : 2008 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 、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 :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 、分包合同

4.1 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 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 (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 。

5 、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 ,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一套。

6 、项目经理

6.1 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 、总包义务

7.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 , 全面履行总 ( 分 ) 包合同 ,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

7.2

(l)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

7.4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 、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 、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 、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 23日 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 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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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 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 23日 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 , 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 安装调试完毕 , 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 ,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 每延误一日 , 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分包自行承担。

9 、材料、设备供应

9.1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 , 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 , 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 , 分包必须及时进行 , 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 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分包应赔偿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3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 ( 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 、分包价格

10.1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 固定分包单价 (含管理费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1.l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 、施工变更

12.l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 总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 , 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工期相应

调整。

12.3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 , 由分包承担 ,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 、施工验收

13.1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 , 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 , 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 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 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 ,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 、争议

14.l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 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 ,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

(l)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 ,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 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 保持工作连续 , 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

(l)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l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 , 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 、合同解除

17.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

17.2 合同解除后 , 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18 、合同终止

18.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 ,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 , 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 , 本合同即告终止。

19 、合同份数

19.1 本合同正本两份 , 副本2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分包:(公章)

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劳务分包合同范文第4篇

乙方:

甲方应工程施工需要,现将土建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制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定远县西卅店镇金山新村住建房

二:工程地址:定远县西卅店镇

三、工程内容:泥工其

完成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

本工程全部瓦工分项工程,从放线挖土,回土后压实到甲方和业主签定大合同中所有的瓦工工程量(基础填层砼和二次结构砼全部用自拌砼),如果图纸变更工作量正负不超过总价5%不作调价,变更超过总价5%按现行定额工资结算所增减的工程量。

所有工人宿舍,临设,道路、硬化散水坡(自拌砼),围墙,场地硬化(自拌砼)等瓦工工作量均包括在施工费中,不计任何点工。

到场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机械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施工工程中必须节约材料,做到落手清,每天完工后必须做到现场整洁,机械干净。保证现场达到文明标化工地的标准,如果现场任何达不到标化标准,由甲方派人清理,其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分派2名技工配合施工放线。

甲方指令的其他工作。

四:承包形式

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计算。一次性包干价为人民币元。

我干费均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中的全部施工用具,人工费(施工中不存在任何点工)等。

所有的瓦工的施工机械(机械性能必须良好)及电动工具,包括拖车,震动棒,电夯,泥桶,直尺,二级总配电箱以下的所有电箱电线(必须符合标化工地标准)及足够的施工照明器材和小型用具。

班组内部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费。

施工期间职工的劳保福利费用和乙方人员的自行投保费用。

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加班赶进度的补贴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其中安全费和文明费5%。

职工生活费,借居费及往返的车旅费。

必须做好本职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每隔人60-150元)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对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进度和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组织施工班组长熟悉施工图纸并进行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安全事项的技术交底。

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塔吊,二级电箱供到底层房角(其它所有用具均由乙方自理)。

提交乙方施工场所。

提供乙方住宿场所。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服从业主,监理,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和施工统配及协调工作。

2、认真执行施工规范和业主,建立指令及本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

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精心施工,确保瓦工分项验收100%合格。

4、负责主材用料计划必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进料计划,确保施工顺利。

5、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工期要求。

6、做好与钢筋工,木工班组的沟通和配合,砼浇筑时必须浇实,浇平,压光。

7、负责自身班组所有职工的劳动分配。

8、负责自身班组的生活费,预付款,食堂炊事费用,统一食堂。

七、施工质量要求

按设计要求的和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执行《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主体结构达到优质结构,确保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

每套工序必须做好检查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或不合格的,必须立即返工重做,所发生的返工费用均由造成人承担。

八、工期要求

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布置施工场地。

全部瓦工工程必须达到总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并与木工钢筋工紧密衔接不得脱节能。

如达不到工期控制要求,除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处罚外,甲方另按1000元/日历天罚款。

九、工程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主体二层付所做工程款的70%主体封顶付所做工程的70%。工程全部竣工付总价80%,验收合作付总价90%,审计完毕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25幢为一个结点)。

十、结算方式:按照施工图所规定,或审计结果为依据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安全和文明施工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业主、总承包方及监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按规范要求系好安全带,施工期间班组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费用均由乙方支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施工区域,严禁吵架闹事现象发生,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处罚每人次200元。

住宿区禁止明火和自搞小食堂;宿舍不乱丢烟头,每天要有专人清扫,注意整洁、卫生。

十二、其他

施工人员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所有施工人员进出工地必须经甲方登记。

如因乙方班组(或职工)不服从业主、甲方人员现场管理或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施工进度满足不了合同和业主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已施工的工作内容均按70%结算。

如乙方未按要求达到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扣除安全和文明费5%。爱护公物,未经同意,非本工种的工具、电具和其他用品不得随意拿用或带出现场,已经发现以原值的10倍罚款。

5、甲方现场代表为

同志,乙方现场代表:

同志。

6、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括:质保金、进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

万元整。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章作业或未达到业主、监理及甲方要求的所罚款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必须共同严肃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工程结清为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合同范文第5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5)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劳务分包合同范文第6篇

合同编号:GFF2018015000-FL-004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二○一八年七月

- 12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总工期152日历天, 2018 年 7 月 28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至 2018年12月27日(以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且具体执行满足甲方总体施工计划,满足甲方与业主工期要求,具体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

6、劳务作业人数: 30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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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

- 56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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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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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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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项目经理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现场管理 。发包人也可委托

周代杰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施工队长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现场施工管理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上岗证号 ,职责为 现场劳务管理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敬君萍 ,上岗证号 ,职责为现场劳务管理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经理,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北京市 ,

家庭住址: 。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0 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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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机械运输、构配件及安全生产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窝工、风雨季及冬季施工费、各种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 ,调整依据为 / ,调整程序为 / 。

28.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机械运输、构配件及安全生产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窝工、风雨季及冬季施工费、各种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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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 电汇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 25 日支付 30万 元分包合同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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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2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一个计量周期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2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 周代杰 身份证号: 513021197405232915 姓名 / 身份证号:

姓名 / 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 徐汝见 身份证号: 342123197301261813 姓名 / 身份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 起 5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2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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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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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 是 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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