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范文

2023-12-11

查账征收范文第1篇

武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有什么区别?

1、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2、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你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比如:你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万元,利润率为40%,假如核定应税所得率为25%:

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40-10)*33%=13.2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5%*33%=8.25万元;

两者相差4.95万元,主要就是取决于你的利润率40%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25%的原因。

3、如果你们财务核算制度不键全,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税务部门肯定是要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如果你们的利润率低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话,建议按规定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争取查帐征收(可以少缴税),否则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对你们有利。

核定征收:每个季度填写核定征收预缴所得税表,年底的时候也是报这个表。只需知道营业收入(开发票的金额)和每个季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

查账征收就比较麻烦了,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若是一般纳税人,每月交增值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还有年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征收是按公司的全年的销售收入乘以税务局核定的所得税率来交所得税.

查账征收是按会计法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所得税是利润*33%来交纳的.

查账征收范文第2篇

一、报销假发票贪污公款。也称虚报冒领,作案人采用借、资、骗等方法得到发票填写后在本单位报销走帐,贪污现金。或作案人与开票人合谋虚开或多开票据用途及金额在单位报销、骗取公款。这类报假发票的作案手段常导致开票单位和报帐单位入帐金额不一致,对这类与实际状况有明显出入的发票,通过核对双方。入帐金额,可查明真相,即本单位入帐,则对方单位可能没有入帐或少入帐。

二、涂改凭证,贪污现金。涂改原始凭证是作案人贪污现金的一种常见手段,根据原始凭证的来源和业务性质不同其涂改手法也不同,对收款业务采用减少收据金额的办法,对付款业务则采用增加发票金额办法,其特点都是涂改金额,从而达到贪污目的。另外还有采用模仿领导或经办人签字办法报假发票。这类案件可以采用以下查证方法,首先审查原始凭证,审查内容为有无主管领导签字,字迹是否清楚,金额有无涂改痕迹,笔体是否一致,必要时可进行笔迹鉴定或检查出票单位该发票存根,进而运用侦查手段查明案情。

三、大头小尾,贪污现金。作案人员在填制收款收据时,在发票联填写较大金额,在存根,记帐等联填较小金额,即一票两开,贪污报销联与记帐联之间的差额部分。采用上述方法贪污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与购方人员合谋,虚增发票联金额,据实填写存根和记帐联金额,合谋贪污购方单位货款。二是出纳与会计合谋少写记帐联,存根联金额,据实填写发票联金额,贪污本单位现金。三是出纳员利用自己平时掌管发票和现金收付的工作之便采用少写记帐联、存根联金额贪污现金。在这类案件的查证过程中,首先是通过调阅该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明细帐,发现有多笔低于正常销售价格销售的记录,通过核对有关购货方购货原始发票,发现了同一发票号码下两者金额的差异,在确凿证据面前出纳员承认自己的贪污行为。

四、收入不记帐,贪污公款。作案人有两种手段,一是收取现金或银行存款时不给交款人开收据、发票或打白条将款侵吞;另一种是收款时开收款收据或购货发票给对方。但将其记帐联和存根联私自隐藏或销毁,将收入的款项不入帐,进行贪污。两者特点都是截留单位收入款归己不入单位财务帐。对这样贪污方法,帐证检查的重点应放在收入和记帐两个方面,对收入要全面核实,对帐目要逐笔核对,凡给对方打过收条或开过收据的一般通过核对双方有关帐目,就可找出未记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五、重复报销,贪污公款。作案人利用财务管理制度或其他制度不健全,就一种事项重复报销两次或两次以上贪污多报的金额。常见有两种作案手段,一是一事两票贪污法,即在一项经济业务取得几份或几联原始凭证时,先用一份或一联凭证报销一次,然后再用一另份或另联凭证重复报销。二是一事一票两报贪污法,就是会计人员在制作会计记帐凭证中,把原来已经记帐的单据手续,揭下重新下帐,虚报开支进行贪污的一种方法。如某厂现金出纳员王某利用自己制作,保管会计凭证便利将以前走过帐的发票手续揭下在本月重复下帐,仅一年多时间便贪污公款15000元。对于这样二次报销贪污法,其帐证检查重点应放在二次报销手续上,由于二次报销是为同一经济往来,作案人二次报销理由是一致的,帐证检查可以某一类为对象,进行类别帐目的审查,从中找出二次报销原始单据,也可以根据缺少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不全的记帐凭证,查找该次经济业务下原始凭证的去向,依据两张单据再通过

复核双方单位有关帐证,案情很快就能真相大白,

六、虚报坏帐,贪污货款。即作案人员尚能对收回的货款作为坏帐转销,然后到对方要回全部或部分货款,将其据为已有。如某一酿酒厂,96年销给某供销社白酒2吨,价值2万余元。03年报知该供销社已抽本经营,由一内部职工搞个体经营,货款无法偿还,会计人员便将此应收帐款作坏帐处理。该厂业务员陈某知道该供销社虽已抽本经营,但按规定还要继续偿还以前债务,于是不到这家供销社讨回2万元货款,没有上交厂里,私自侵吞。上述案件帐证检查是办案人员在酒厂查帐时发现有坏帐处理就到对方进行落实,该供销杜财务人员说货款已在6个月前由酒厂业务员陈某全部要走,并提供了陈某收款收据。经询问陈某,其承认了贪污公款的事实。

七、公款私存,贪污利息。作案人利用掌握现金和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机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储蓄侵吞存款利息。作案方法有二。一是收入不记帐,截留现金搞储蓄。二是多留存现金或直接从库存现金中拿出现款搞个人储蓄。如我县检察院查处的某国营企业出纳员张某涉嫌贪污一案,通过对企业的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发现库存现金短缺30万元,又对现金日记帐进行审查,发现该企业经常超限额存留现金,只有月末才将现金压到限额以内,这表明出纳人员有挪用公款的重大嫌疑,侦查人员就此询问张某,在强大攻势下,张某不得不承认公款私存,吞食利息的犯罪行为。根据张某提供的储蓄存折,侦查人员到储蓄所进行了调查,查明张某自2001年开始挪用公款搞储蓄,三年共侵吞利息15万余元。

八、胡冲乱转,贪污公款。会计进行冲转帐目是一种正常的帐务手续处理方法,但有的作案人就是利用这种合法的,中销,转帐手段达到贪污目的。利用冲转帐作案手段常见有:①红票冲款式;就是先开商品销售收入蓝票,再开红票进行冲销,蓝票、红票在本单位下帐相抵后,直接贪污所收到的货款。此类案件的查证重点可放在该红票冲销的经济往来商品材料帐,到对方单位看有无购该商品的付款支出,本单位该材料是否已卖出,依据双方帐证记载确定红票款被侵吞的金额和作案人。②冲销个人所借公款式,就是记帐单位将收入的款物冲减个人帐面所借公款的记帐方式。审查此类冲销款方式,重点注意把握两点:一是了解资金来源的单位确定其性质。二是掌握资金的去向,防止公款所有关系转变。转出现金贪污式:作案人把一些非法款项或本单位收入从本单位转帐到其他单位帐户上或自己开设的帐户上,再取出侵吞的方式。由于直接侵吞单位公款,很容易被查出或发现,有很多作案人采取帐转帐的方式,虚构款项用途,甚至有时连转几个单位,最后套出现金归己。也有人采取让付款单位将款不汇往本单位而汇到其指定帐户加以侵吞。如某厂财务人员吕某采用帐转帐的方式,将本单位销售款虚构支出汇到另一公司帐户,然后套出现金,用此法先后贪污公款3万余元。凡这一类案件,汇款凭证下往往没有原始凭证,或款汇出后没有发现该款最后用途,所以对这类汇款凭证应严格审查,按款的转向追查款的最终下落,找到职款人。

九、汇总增列或减列,贪污现金。作案人在汇总现金收支记帐凭证或结帐时;有意同时多加借贷双方金额,或多减借贷双方金额,虚增凭证或帐面数额,并保持借贷平衡,而使库存现金多于帐面结存数额,将多出的现金据为已有。针对这种情况,帐证检查应对现金收付凭证进行帐证核对,通过核对查明出纳员通过汇总增列和减列现金的手法贪污公款的犯罪行为。

十、监守自盗,贪污公款或公物。作案人利用其保管经营财物的便利条件,采取盗窃手段侵吞公共财物。这种作案主体主要是财物的保管者,包括仓库保管员、现金出内临时经管他人或单位财务的人员等。

由于贪污分子贪欲难填其作案手段也是因时而化、多种多样、日趋隐蔽,有些还是以上形式的多种表现,但是其最终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因此,贪污者实施贪污行为必然引起公共财物所有权的变化,并通过会计—帐目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来,会计帐目是证实贪污行为侵害公共财物所有权的书证,通过帐证检查发现并证实贪污案件证据易职,调查职证能

查账征收范文第3篇

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它是税收稽查的最后一个环节,税务稽查之后,纳税人除了必须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等税务文书补交有关税款之外,还必须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错误账务进行更正和调整。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那么,不仅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等问题,使税务稽查前功尽弃,进而使国家税收遭致流失。例:一户亏损的企业,税务稽查在检查以后,调增了它的应纳税所得额,它的亏损数额就应该相应的减少,企业接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后并没有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等到第二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时候,企业的这个弥补以前亏损的数额还是原来的数额。„„

(二)税务稽查调账的依据

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

在税收稽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有些涉及税务稽查调账问题的文章,也都地认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当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然而税务稽查调账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可以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三)调账的总体思路 ..什么样的问题才需要调账呢?

分三种情况说明:

1、账务处理正确,补税是因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1:A企业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所得税率33%,经税务稽查后,查出业务招待费超限额10万元、列支赞助支出5万元,未作纳税调整,假设其他方面均无问题。 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100万

贷:银行存款100万

赞助支出,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5万

贷:银行存款5万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这样的处理是正确,但是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有限额规定,对赞助支出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那么对于调整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企业在补缴税款的时候,只需按规定做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5+10)*33%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4.95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4.95

贷:银行存款4.95

例2:比如非货币性交易,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在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对于换出资产在账务处理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则规定要按市场价格来确认收入,那么对于所得税的调整只能是账外调整,补记应交所得税,对企业的账务处理也不需要调整。

2、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

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例3:某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办公楼修建,产品成本为2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200,000

贷:产成品200,000

像这种情况,增值税上是视同销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视同销售,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

借:在建工程251,000

贷:产成品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万*17%)

调账:借:在建工程51,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51,000

3、对于一些不需要账务调整,但是涉税数据有变化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亏损数额的调整

就以上3个方面,最后我们来做一个总结:

(1)稽查后的账务调整范围不仅包括对会计分录的调整,还包括对一些涉税数据的调整。

(2)并非所有稽查查出的问题都需要对原有账务进行调整。

(3)账务调整是基于会计的记账原则,要根据会计的要求来进行调账。

(四)税务稽查调账的方法

1、本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当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期是本会计,并且纳税人尚未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纳税人可以采取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方法,直接调整被查,亦即本会计的有关会计分录,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是红字更正法(也称红字调整法),即先用红字编制一套与错账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或会计科目虽未用错,但实际记账金额大于应记金额的错误账款。

例:税务检查发现,某商场销售白酒一批,价款46800元(含税),收妥货款存入银行,该批白酒成本31000元,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产成品31000

应收账款15800

该账务处理,把两个本来不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硬纠在一起,偷逃增值税、消费税等,同时减少企业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将企业对外销售取得的收入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用红字冲销法调账如下:

首先用红字冲销原账错误分录:

借:银行存款46800(红字)

贷:产成品31000(红字)

应收账款15800(红字)

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6800

同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1000

贷:产成品31000

是补充调整法。它是指如果应调整的账目属于遗漏经济事项或错记金额,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一套补充会计分录而进行调整的方法。

例: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1200元,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经税务检查发现,商品已经发出,但该商店未做销售处理,可采用补充调整法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31200

贷:商品销售收入3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200

三是综合调整法。综合调整法是补充调整法和红字调整法的综合运用。一般说来,税务稽查后,需要纠正的错误很多,如果一项一项地进行调整,显然很费精力和时间,因而需将各种错误通盘进行考虑,进行综合调整。运用综合调整法的要点是:

用蓝字补充登记应记未记或虽已记但少记科目,同时,仍用蓝字反方向冲记不应记却已记的会计科目,从而构成一套完整的分录。采取综合调整方法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将会计科目之间的联系搞得清清楚楚,否则就会出错。总结出几句口诀:方向记反的,反方向再记;金额多记的,反方向冲记;金额少记的,正方向增记;不该记而记的,反方向减记;应记未记的,正方向补记。

例:某企业将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4000元记入“管理费用”,企业原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4000

贷:应付福利费4000

上述账务处理的错误在于错用了“管理费用”科目。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运用综合调整法时,一方面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反向登记“管理费用”予以冲销,即:

借:制造费用4000应记未记的正方向补记

贷:管理费用4000不应记的反方向减记

2、跨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是在企业会计报表编制以后进行的,即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等账户,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在制度上也是不允许的),„„只有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相应地,在调账方法上也只能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账务调整。

“以前损益调整”科目属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本调整以前的损益事项。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多计的收益,少计的费用而调整本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损益的数额。期末,企业应将“以前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说明:对以前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例:税务机关在对某纳税人2000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

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

1.调整上年利润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损益调整30000

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33%)

借:以前损益调整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

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以前损益调整3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

3、对增值税检查的账务调整。

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应补(退)的增值税。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和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其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1)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方余额1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款余额表示当月应缴纳税款10万元。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其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3)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11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万元

先冲减留抵税额10万元。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4) 如“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方余额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借方8万元。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8万元

—未交增值税2万元

先冲抵留抵税额8万元,再补缴税款2万元。

4、查获额的分摊。

查获额是指不能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查增金额。

查账征收范文第4篇

尊敬的集团领导

因润东集团对我单位递交催款函的重视,又因一直以来两家账目有所偏差,致使付款经常受阻,现润东集团特派集团财务总监带领淮安4家4S店财务核对与报社账务往来,为尽快解决与润东集团淮安几家4S店支付我方款项事宜,现申请对淮安润东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淮安润东之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淮安润东仁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淮安润东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家公司自2012年至2014年账目往来明细。

特此申请!

望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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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范文第5篇

改报告

我校接到市教育局转来的三年级学生家长反映的收费问题后,迅速组成专班,认真组织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予以汇报:

岩子河小学现有在校学生181名,一至五年级五个班,有住读生70名,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根据三年级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我校以三年级班为重点展开调查,同时也对全校其他4个班进行了抽查,调查工作采取了查账、与学生座谈、走访学生家长等形式。通过调查,我校除三年级学生李震寰的生活费操作不实外,其他学生和其他班级均无类似现象,也没有违规收费行为。

李震寰同学是本学期从外地转入本校插班生,刚来时要求在校就餐,并按住读生的生活标准预交了生活费、代收费和服务性费用。由于那段时间学校刷卡机系统出现了故障,不能刷卡,暂用现金交易,并由班主任代收代管,到结账时据实结账,多退少补。由于该生从外地转来不久,对学校情况不了解,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缺乏沟通,在该生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误解。查明情况后,学校督促班主任立即到学生家进行结算,并将预交多余款全部退还,学生家长表示满意。学校也迅速对刷卡机进行了维修,争取在下周一(11月8号)重新取用刷卡消费。

学生家长反映的长江作业112元,是指一科一辅5本共计34元,不是112元,并没交过78元;电话卡50元是为李震寰同学办理的校

园一卡通充值50元,既有生活费也可打电话用,卡由班主任保管,刷卡机修好后此卡便可使用;资料费25元,是指地方教材两本和《廉洁文化进校园》这三本书;美丽中国交8元也属实。以上教辅材料和代收费都是采取尊重学生家长意愿,并发一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履行了自愿签名的手续,实行了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手续完备。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一是现在实行干部包班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强化责任;三是校长每学期对各班级收费进行清查。切实做好规范收费工作,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我校收费事件的突然发生,固然是三年级班主任的个别行为,也是李震寰同学的个别现象。但这也与我校对班主任的过于信任,对教师队伍建设放松了要求,对班级监察不力有关。作为校长,我本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难辞其咎。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责任,严把规范收费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岩子河小学

2013年11月14号篇二:关于要求查账征收的申请报告

关于要求查账征收的申请报告 xxx国家税务局: 本单位属于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号:xxxx;经营地址:xxxxx;经营范围:蔬菜销售。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遵守各项《会计准则》,账簿设立全面,安排会计人员,会计制度健全。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准确;账簿、凭证保存情况良好;能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按照规定期限内按照纳税缴纳各项税款。

本单位经营的蔬菜销售属于初级农产品销售,符合免税条件。为保证单位长久持续经营发展,特向贵局申请查账征收方式,望批准为盼! xxx 2013年3月27日篇三:适用于否定意见的查账报告

报送《二oo八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封面

二oo八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

(否定意见的查账报告)

编号: 字〔2009〕 号

(委托单位):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二oo八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查验证。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审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查账报告。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1、贵单位设置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是否有效执行?执行情况如何?在xx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或不足。

2、要特别重视对“长亏不倒”的单位以及税负偏低的单位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

(二)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

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对贵单位二oo八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持有重大异议,经反复磋商,在下列重大且原则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认为,贵单位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贵单位不可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描述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阐述经与委托人就该事项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中国注册税务(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地址:

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应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未经中介机构审查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

(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企业未编制该报表,

应作出说明)

(四)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提示:红色部分仅作为提示或参考,在出具报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表述。)篇四:关于要求查账征收的申请报告

关于要求查账征收的申请报告 xxx国家税务局:

本单位属于个体工商户;

纳税人名称:xxxxxx 税务登记证号:xxxx;

经营地址:xxxx;

经营范围:xxxxx。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遵守各项《会计准则》,账簿设立全面,会计制度健全。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准确;账簿、凭证保存情况良好;能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按照规定期限内按期缴纳各项税款。

现向税务部门领导申请实行查账征收,望批准为盼! xxxx xxxx年xx月xx日篇五:整改报告黄

“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

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资溪县审计局 黄桃云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谈话,反复征求意见,围绕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自查自纠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创新意识不强。有自我满足情绪,有时认为自己参加工作30多年了,拼也拼过,干也干过,奖也得过,一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创新精神。尤其是对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不足,研究不够,新办法、新点子少。工作中有时也会萌发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表现在:平平淡淡的工作多,有特色,有创意的工作少;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多,勇于创新进取思想少。

2、工作成效不够理想。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被动落实任务多、超前谋划创新少的问题,满足于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做到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早准备,工作中有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现象。特别是对审计工作,从本部门角度考

虑的多,放在全县的大局中思考的少。在近年来审计工作项目任务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的形势下,常常忙于应付,只满足于交差完任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跟踪督查不够,调研指导不深,没有很好地研究归纳有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计划上不够超前,措施上缺乏创新,方法上不够灵活,落实上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果。

3、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在“深”字的体现上还不够。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超前服务、及时服务、细致服务的工作还不到位。二是在“严”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审计意识还不强。有的工作有时只求过得去,当“差不多先生”。三是在“实”字的体现上还不够。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和“一竿子插到底”的实干精神还不够强。四是对离退人员生活关心做得不够好。过问少,开展全局性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少,致使机关文化精神生活单调,整天忙于事务。

4、廉政纪律执行得不够严。反省自己,大多时候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用党政纪律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但是思想上偶尔也会出现“空档”、产生疑虑,有时心里也有失落感,有时也会发发牢骚,说些消极的话。偶尔也存在封建迷信思想,如有时下乡、外出路过寺庙,也会去抽抽签,抽到好签就喜形于色,抽到差签就郁闷在胸。实际工 作中偶尔有同城吃请。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良倾向,存在“老好人”的思想,敢于批评勇于斗争的精神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强化学习,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来提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本领,提高政治觉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做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还要努力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学习人民群众的聪明和智慧,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知识来丰富和充实自己,完善自我。目前,要组织全局人员潜心学习好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信息化知识,增强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应对挑战的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强化创新进取意识,在服务经济和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上下功夫。

3、强化群众观点,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

工作中必须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指观念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大兴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审计监督。要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

查账征收范文第6篇

税务稽查是从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中分离出的特殊性质的检查活动。2002年10月1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税务稽查局是独立的税务行政执法主体,专司对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违法活动的查处。实践证明,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查账技巧是决定稽查成果的重要因素。下面就税务稽查查账技巧进行简要阐述,仅供大家参考。

一、捕捉异常现象,从中发现涉税问题

税务稽查人员在查阅会计资料、账簿时,要特别注意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有关数字、时间、地点、往来单位、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等,查找异常现象,并从中发现涉税线索。

(一)异常数字

现实中,数字本身所代表的涵义只是一个量的概念,只有将其与特定的业务内容相互联系,才能确定是否为异常数字。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查找:

1.数字的大小。某个数字在特定的经济业务中和特定的时期里,其大小是否正常是可以加以判断的。如某商品单价3000元,对于小型企业,如属“固定资产”账中的记录是正常的,而若是在“低值易耗品”账中的记录便是异常数字,应进一步查实其进项税金是否抵扣,是否应记入“固定资产”而未按规定记入。

2.数字的变化趋势或范围。经济活动的某些量化指标有其特定的变化趋势或范围。某个数字若超出了特定经济活动的变化趋势或范围,则应视为异常数字。如某企业1-11月份各月产品销售收入一直在50万元-55万元之间上下变化,而12月份为105万元,这个105万元数字大大超出了企业月营业收入的正常范围,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销售滞后入账或虚转收入问题。

3.数值的正负。会计资料中的数字,表现为正数或负数,都是正常现象。只有当多方面证据表明“利润总额”不应也不会出现负数(亏损)的情况下,若表现为负数(亏损),那么,此处负数(亏损)就应被看作异常数字。如某企业“利润总额”数额为“0”时,而人员、业务等情况未发生变化,特别是企业收入在连续2年中分别为1500万元、2460万元,其“利润总额”数额均显示的数字“0”,就应被看作异常数字,需要进一步查实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多报成本费用问题。

4.数字的精确程度。会计资料中数字应根据其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内容决定其精确程度。该精确却没有精确到适当的程度,或不该精确而精确到不正常的程度都应当视为数字异常。如某商业企业,每个月的销售收入均是整数值,且较为接近。那么这些数字就属异常数字,应检查是否如实反映销售收入。某企业的销售收入计划的数字若有角有分则是不正常的,而这些数字就是异常数字,因为它精确到了反常的程度。这些数字,在查账时都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异常时间

所谓异常时间,就是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不正常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关时间。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查找:

1.会计资料中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或记录的时间是否符合特定的时间。如对于季节性发生的经济业务,其设备的大修理等会计资料上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必须符合特定的季节,否则就应该视为异常时间。

2.根据会计资料中反映时间的长短是否超越了一个适当的时间界限。如对企业应付账款超过二年(甚至更长)的记录金额,其时间上已超过正常的时间界限,应视同异常时间进行检查分析,看其是否属截留收入或虚开发票。

(三)异常地点

所谓异常地点,是指反映在会计资料中的不符合正常情况的地点。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查找:

1.根据有关距离的远近确定其是否合理。经济活动发生后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或地点,可根据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确定其距离的远近。如有些材料采购只能到外埠采购,而有的则不必舍近求远,否则就表现为采购地点上的异常现象,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

2.根据物资运动流向确定其是否合理。经济业务发生的地点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物资运动的合理流向决定了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果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地点与经济业务内容无关,甚至相互矛盾,即违背了物质运动的合理流向,应将其视为异常地点,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

(四)异常往来单位

所谓异常往来单位,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不应发生或一般不发生而实际却发生了业务往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查找:

1.根据往来单位的各自业务范围。每一个经营实体,其正常生产或经营范围都是相对稳定的,如果会计资料中反映的经济活动超出了单位正常业务范围和对方单位的正常业务范围,则可将其视为异常往来单位,应进一步检查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

2.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后是否构成复杂的多角关系。一般情况下,有些经济业务只涉及两个单位,如购销业务涉及到购货单位与销货单位,即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有些经济业务只涉及本单位,或者说只涉及本单位的有关部门或人员,而不涉及其他单位。在查账过程中,若发现应只涉及两个单位或只涉及本单位的经济业务发生后,记账中却涉及到多个单位,应将其视为异常往来单位。如在购销业务中,销货单位若不是收款单位,购货单位若不是付款单位,即构成复杂的购销业务的往来单位。应进一步检查该项经济业务的背后有无不正当的交易或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五)异常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

所谓异常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是指记录或反映在特定账户中的不正常的经济业务或某项经济业务发生后所涉及的科目(账户)形成不正常的对应关系。如记录或反映在“管理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支出业务、罚款支出业务、分配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费用业务等;反映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中产品或商品销售业务,接受捐赠收入业务等;反映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的有关营业外收入业务等。由此,使上述账户与其对应账户形成了不正常的对应关系,要进一步检查是否涉及税收问题。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查找:

1.检查记账凭证,根据所列的会计科目及所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内容,对照会计制度,分析其是否构成异常科目对应关系。如某工业企业对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自产产品业务,编制如下记账凭证: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此处的两账户便构成了异常对应关系。因为耗用自产的产品,属于销售业务,应按所耗用产品的销售价格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同时,按耗用产品的生产成本价格结转销售成本,即: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被查单位的错误账务处理少列了此项销售收入,进而偷逃了有关税款及其他款项。

2.检查应收应付款的明细账户,将发生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调出,根据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分析其是否构成异常的科目对应关系。如在检查某商业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账户时,发现12月末在某不经常发生往来业务的客户账上借记了300万元,调出会计凭证,了解到会计分录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而记账凭证却未附有任何原始凭证。据此,可以认为被查单位此项账务是虚增商品销售收入的舞弊行为,此处的“应收账款”与“商品销售收入”两科目便构成了异常的对应关系。

3.检查能够反映经济业务来龙去脉的账簿记录,根据所反映的具体经济业务分析其是否存在异常的科目对应关系。采用日记总账核算形式下的总账记录以及设有“对方科目”栏次的账簿记录能够反映出经济业务发生后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根据账户摘要所说明的经济业务内容,分析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构成异常的科目对应关系。如审阅日记总账时发现一笔与某企业以物易物业务的账务处理是,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可以断定,此处两科目构成了异常对应关系。因为以其产成品换回对方的某种物品作低值易耗品,既应看作购进业务,又应看作销售业务,最根本的是应通过“产品销售收入”与“产品销售成本”账户进行核算,未作如此处理,便少列了此项销售收入,进而偷逃了有关税款及其他款项的缴纳或分配。

二、捕捉账外信息,从中发现涉税问题

大部分涉税违法行为,在会计资料中,只能间接地反映出来,具有很大的隐密性。因此,只有跳出会计资料,从账外发现线索捕捉信息,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涉税违法行为。利用账外信息捕捉涉税线索没有固定的方式方法。稽查人员应随时随地搜集信息,分析各方面有关情况,以判断是否构成涉税违法问题。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捕捉:

1.根据座谈、参观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和调查了解到的被查单位有关线索。如为了“上市”或“开拓市场”大量需要灰色支出等,就可作为追查是否截留收入或变向增加成本的线索。

2.根据调查、了解查找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如报表反映亏损严重,而职工反映福利待遇比较高,以此可判断并查找该单位是否有截留收入和设小钱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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