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

2023-12-24

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第1篇

(1)需准备的资料:

1、户口簿(含配偶、子女)、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子女出生证、准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离婚者加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或离婚判决书;死亡者加带医学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户口死亡注销证明;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及相关收养材料;

3、已生育子女者已落实避孕措施者提供相应避孕情况证明,提供自申请之日近三个月的一次查环查孕记录;

4、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申请办理程序

1、到户口迁入地居委领取《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式四份;

2、到户口迁出地镇(街)计生部门加意见;

3、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加具计生证明;

4、到现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加具意见。

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第2篇

一、 网上申报

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

为方便各办事人员来我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现将人才引进业务划分为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业务(下称:个人人才引进)及单位申办人才引进业务(下称:单位人才引进)两个取号模块。全天现场共发放人才引进业务号170个,其中个人人才引进每日总共100个号,单位人才引进每日总共70个号。个人人才引进发号时间为每日上午8:00点,分上、下午工作时间各处理50个号;单位人才引进发号时间为每日上午8:30点,分上、下午工作时间各处理35个号。请当日未拿到人才引进业务号的人员改日来现场办理或通过网上预约办理。不便之处,请见谅。

2、 提交申请资料:

3) 身份证(验后返还)、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验后返还)(本人是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印章,5月份回家办理护照时办的)、户口复印件。

5) 本科毕业证(验后返还)、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验后返还)、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个人信息采集表。深圳人才市场网站下载,基本上按照网上测评信息填写。

三、 调档及准备材料

6月20日,本人耽误了点时间,建议大家不要拖延。

1、 调档

持商调函到南昌人才市场办理调档。

(通过机要传递,大概10-15天,建议出商调函后立即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要耽误时间)注意事项:

1)、必须经过机要传递,人才市场交寄机要局是按批交寄,时间较长,本人6月20日办理的,7月17日才收到,询问得知,7月7日才交寄,办理转正定级耽误了时间。可以向人才市场要机要号(四位),然后打电话到当地机要局查询进度,一般10个工作日可到。

2)、转正定级。档案中一定要有报到证和经过转正定级,转正定级填一份《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考核鉴定表》(百度去下或人才市场提供),从网上抄一段写好,找公司(有人说是报到证上的公司,我随便找的)盖章,写同意转正,时间写毕业后一年,很多地方人才市场是可以补的。交表后,人才市场经过转正定级手续即可,费用几十块。

2、 《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调干)》盖章

回南昌人才市场盖章。

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审批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都要盖章,一份存入原单位(南昌人才市场留存,如果不要自己拿着),一份存入个人档案(放入档案中),一份报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等档案的过程中 7月16日 去的北大医院体检科,拿“调干体检单”,贴一寸照片,盖骑缝章,缴费250多,女的要贵一些。

常规体检,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听力、抽血、胸透、心电图等,一个小时搞定。下午4点取结果。体检合格,体检单后附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无需提交)

5、 学历及学位认证

在深圳人才市场6楼办理,可办加急的5天出结果。(本人原单位入职时需要,已提前办好)

6、 查询档案到档情况

七、 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8月14日 去拟落户地公安分局。

可以落户的地方:A配偶家庭户;B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C本人单位集体户、配偶单位集体户;D代理机构集体户。

本人拟落户亲戚家(在龙华民治,去的是龙华公安分局)。

准备资料:

1) 本人户口本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

2) 户主户口本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

3) 《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填写好、双方签名、户主按手印。

4) 户口信息卡(原件,收)

5) 调动通知原件(收)、复印件

6) 本人房产查询单(在房产局开,凭本人身份证,免费)

7) 户主房产查询单(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 22382415

22382431

宝安登记点 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东方明珠酒店对面) 27820119

龙华登记点 宝安区龙华街道龙环二路181号 27706731

龙岗登记点 龙岗中心城吉祥路城市花园二期1栋(818路汽车总站对面) 89303103

布吉登记点 布吉街道吉政路19号 28535761

光明登记点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法政路原市国土房产局光明分局 27406511

第一直属管理局 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一楼 83139024 (我去的这里)

第二直属管理局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26978413

宝安管理局 宝安区23区新安2路海关大厦15楼规划国土服务窗口 27820114

龙岗管理局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28918990

滨海管理局 盐田区沙头角海景路10号 25356025

光明管理局 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88219832

坪山管理局 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 28297853

然后把所有资料装入一个机要资料袋内密封盖章,个人保存,不要拆封。

缴费4块,开《准迁证》共三联,一联公安分局存根,二联交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三联交入户地派出所落户用。有效期40天。

注意事项:

1) 户主本人可不到场,本人一定到场,摄像头拍照。

2) 公安局把准迁证上的落户地址 写错了,宝安区写成罗湖区,我当时发现,因为最初申报的时候准备入集体户,所以写的罗湖,警察没注意就直接没修改,具体地址没错,我当时发现,指出来,警察在系统上修改好,没事。

3) 户主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这个不需要!浪费了时间

八、 原籍办《户口迁移证》

1、8月20日回南昌人才市场开《干部行政介绍信》,凭调动通知。给我开的是《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打印的。(各地叫法不一样,格式也不一样,有叫干部介绍信的,手填的)

备注:《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原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代理的,可以不开《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2、去南昌青湖区行政办公中心(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凭《准迁证》、户口本原件。缴费2元。《户口迁移证》有效期40天。

户口迁移证调动原因写“干部调动”,入户地址仔细核对清楚。把罗湖区改成了宝安区。原户口原件上盖印已迁出。交给本人。

九、 深圳人才市场报到

去深圳人才市场取后台号,交《干部行政介绍信》。

十、 入户地派出所落户

8月21日去民治派出所。

准备材料:

1) 《准迁证》

2) 《户口迁移证》

3) 《机要资料袋》

4) 本人身份证

5) 户主本人到场在《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签字,民警签字。

6) 户主户口本。

7) 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5张一寸白底照片20元) 在上面签名、身高、血型(原先检测过,不知道也没关系,随便写,没人核对)、工作单位(实际工作单位)

提交后

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签字确认,背后贴相片。

在户主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打印出本人户籍信息。

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第3篇

领表→填表→送验→发卡

二、贷款卡申领(换发)程序简介

(一)领表:企业应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持有效《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有效代码证正本原件(或代码证电子副本即IC卡),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领取《贷款卡申请书》,相关电子文档可在当地人民银行办卡窗口拷贝;或到DKKYW_11@163.com邮箱下载,密码:12345678(邮箱内含:贷款卡新办、贷款卡年审、贷款卡信息变更、贷款卡信用信息查询、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服务平台等申请表格及电子文档资料。);也可以登陆肇庆市人民政府网()——肇庆市征信统一信息平台——贷款卡业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除上款各文件外,还应提交由上级法人出具信贷业务授权书。其他单位确需办理贷款卡(编码)的,应提交编制委员会关于批准该机构成立的批文的复印件、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金融机构信贷意向书以及本单位正式介绍信。

(二)填表:企业经办人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有关各表格的填写应先阅读《填写说明》,填写应有根有据,不得凭印象随意填写。《贷款卡申请书》电子文档的各项信息经校验无误后打印成纸质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管会计、经办填表人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特别提请填表注意:《贷款卡申请书》中“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填表人”等签名须由其本人签署;“单位盖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等替代;《贷款卡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如有更改,更改后要盖经办人私章或单位公章确认。

(三)送验:申请人准备好下列应出示文件和应提交文件(材料),连同《贷款卡申请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用U盘或光盘刻录]送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审验: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责任人、制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注意:①验资报告中应载明具体出资人和出资额;②若为增资报告则应同时提交原验资报告;③若《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等均无法提供原件,可由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其有关出资证明文书;④以上证明材料中企业名称若与本企业实际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工商部门的出资变更证明。]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卡前的上或最近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须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12.申请贷款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3.若委托他人申请贷款卡(编码)的,还另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书》;

14.银行出具的办理信贷业务意向证明。

☆特别提请注意: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件复印,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四)发卡:申请人备齐上述所需资料并经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开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发放贷款卡。

三、四会市和肇庆市高新区申请办理贷款卡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四会市支行综合业务科;

地址:四会市城中路3号;

联系电话:0758—33262

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第4篇

2.考生递交毕业申请后,须于考籍所在市(州)自考机构及各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考籍证、《课程合格证》(或单科合格证)和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各类证件、转籍证明、多考籍号合并考生的所有考试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科毕业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毕业申请信息的确认、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相关手续。

3.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方可申报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工作变动不受此限)。

4.申报毕业的考生基本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到县(市、区)或各主考院校(自考助学班)自考机构现场核对确认。考生要认真核对所采集的信息(包括考籍证号、身份证号及图像信息等),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修改,再次确认。 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回执单》上签字,一份贴在毕业生档案袋上,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对考生确认签字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对于考生在籍期间出现姓名或身份证更改的情况,必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带个人图像信息)。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5.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次毕业手续办理。

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第5篇

根据国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凡因特殊需要被聘派来东莞就业的外国人应纳入劳动管理范畴。各用人单位和来莞就业的外国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就业申报审批手续,合法就业。对未经批准,私自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在莞就业的外国人,市劳动、公安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现将有关程序说明如下:

一、服务对象

在东莞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拟在东莞就业的外国人。

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二、办理依据

(一)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65号)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5]323号)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2号)

三、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条件

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能聘用外国人。其他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持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四、外国人在东莞就业须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2、身体健康;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

4、在其本国出示的无犯罪记录;(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或入境后可在就业当地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

5、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五、 办理就业

(一) 就业申请审批程序

1、 用人单位第一次办理外国人来莞就业需要向市劳动部门申请备案,填写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核准后领取《单位聘用外国人、台港澳居民在莞就业》(简称《登记手册》);

2、 用人单位凭有效的《登记手册》向劳动部门提交就业申请,经核准后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 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省或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就业签证;(注:已入境的外国人按以下第二种情况程序办理);

4、 用人单位应在来莞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就业签证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换领《外国人就业证》;

5、 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证》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

(二)申办《登记手册》(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必送材料:

1、填写《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1份(须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

2、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核准后由劳动部门签发《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就业登记手册》,简称:《登记手册》。

(三)单位延期(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必送材料:

1、提供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的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

(四)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必送材料:

第一种情况:为未入境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需完成两个步骤: 第一步,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没有《登记手册》或过期的提供:①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②营业执照、登记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的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需在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不小于3个月);

4、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例如(厨师、教师、医生、财务、司机);

5、有效的健康证明(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

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经批准后持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省或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持许可证书和通知函电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就业签证。

第二步,持“z”就业签证换领就业证,(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2、申请人“z”就业签证入境的有效签注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代表处单位提供委任书;法人、首席代表提供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劳动合同);

4、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第二种情况(特殊情况), 原入境身份,例如:持“L”旅游、“F”访问签证已入境的外国人申请“Z”就业签证,需完成两个步骤:

第一步,首先,持《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份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改变原入境身份批准意见,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没有《登记手册》或过期的提供:①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②营业执照、登记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的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份(需在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

3、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不小于3个月);

4、市公安出入境部门所需有关材料。

经批准后,持公安部门加盖批准改变原入境身份(例如:L、F签证改变为Z签证)意见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第二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加盖批准改变原入境身份(例如:L、F签证改变为Z签证)意见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

2、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3、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市级所在地口岸医院办理);

5、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

1、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或

2、入境后可在就业当地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例如:厨师、教师、医生、财务、司机);

6、在其本国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成中文的原件1份(

1、须要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或

2、入境后可在就业当地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

7、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代表处单位提供委任书; 法人、首席代表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劳动合同);

8、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六、 就业延期

(一)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市劳动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许可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必送材料: 第一步,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所需材料:

1、提供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过期的提供:①营业执照;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以上①至④项任意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年审情况)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办理年审后再到市公安部门办理;

2、持《外国人延期申请表》2份(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申请延期居留审批意见);

3、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市级所在地口岸医院办理);

4、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附护照主页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1份,注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第二步,到市劳动部门办事中心办理就业证延期(办结时限:单位有过期人员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没有过期人员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持市公安部门加盖批准延期居留意见的《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1份;

3、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代表处单位提供委任书,法人、首席代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提供劳动合同);

4、有效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市级所在地口岸医院办理);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换证须提供)。

第三步,办理就业居留及签证延期,所需材料:

1、持《外国人就业证》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市公安部门所需的有关材料。

七、 就业证变更

外国人在莞就业必须与就业证注明的工作单位一致。如该就业人员在辖区内变更工作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需办理有关手续。

(一)变更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原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单位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解除劳动合同注销情况表》(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

3、新聘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4、新聘用人单位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1份;

5、新聘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注:新聘用人单位换新办流程申请)。

(二)变更职务,提供以下资料(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就业证原件;

3、用人单位聘用新职务申请报告;

(三)变更个人证件,提供以下资料: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证原件;

八、 就业证补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持下列材料立即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办或换证手续。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 补发就业证申请表;

3、 遗失声明或被损坏的就业证(遗失就业证的则需在《东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损坏就业证的则携被损的就业证办理换证手续)。

九、 外国人就业证的注销及迁移(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外国人就业证注销

1、外国人就业证未到期注销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单位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解除劳动合同注销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未到期的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再到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办理;到期不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加盖意见,直接到市局办理。)。

(二)就业证迁移(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单位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解除劳动合同注销情况表》(未到期的需到所在地劳动分局办理,再到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办理。到期不需到劳动分局,直接到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办理。)。

(三)就业证吊销。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由市劳动部门吊销其就业证。

十、 有关说明和罚则

(一) 申办手续的办结时限。

1、申办有效的《登记手册》的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换领《外国人就业证》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4、《就业证延期》按期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过期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就业证的变更、缴销办结时限均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过期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就业证补发办结时限均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调配费的缴纳:经批准同意就业申请的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4]334号文件,须收取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按粤行费东字050207号许可标准缴纳¥9每人/每月,按申请就业期限一次性缴纳调配费。

(三) 申办材料要求。

1、 书写工整,据实填报;

2、 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 复印件要求的内容完整、字迹清楚;

4、 用纸规格为A4。

(四)罚则(见“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罚标准”)

(五)本"手续须知"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将按新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东莞市育兴路101号劳动局办事中心内 邮 编:523106 业务咨询电话:22207221 、22680366 网 址:http://ldj.dg.gov.cn http://web.dg.gov.cn/egov/index.html http://web.dg.gov.cn/ujet/web/index.jsp

http://jyfw.dg.gov.cn(有关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办理技师入户须知范文第6篇

一、1996.1.1—2004.12.31在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出生的婴儿:

1、出生医学记录书。无出生医学记录书的,携带助产技术服务单位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管理专用章)及原接生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发证情况证明(见附件一)。

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须提交婴儿与父亲的亲子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殊情况(在车、船、飞机上和家庭等非医疗机构出生)下出生的婴儿:

1、郑州市特殊情况出生新生儿情况记录书。

2、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婴儿与父母亲子关系旁证。旁证为:婚内出生婴儿提供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婴儿提供父母与婴儿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

1、助产单位接生证明和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证明; 登报声明(市级以上报纸),并提交声明报纸原件;

2、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入户婴儿还须提交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未入户证明 。

备注:婴儿户籍已登记的,不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入户联;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附件一

医 院 证 明

兹有产妇姓名,年龄,于年月日至我院住院,于年月日时分在我院自然(剖宫)生育一男(女)婴,孕周,健康状况,阿氏评分,重量克,身长厘米。接生人员。

经查实,我院当时已开(未开)出生医学记录书,未开出生医学记录书的原因是。

特此证明

年月日(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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