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投产实施办法范文

2023-09-23

达标投产实施办法范文第1篇

达标投产考核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电网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根据《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公司电网工程在项目实施开始就应按《标准》要求开展达标投产工作。对500kV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强制性要求按本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工作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协调,各工程建设单位具体实施,根据《标准》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部门)成立达标投产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工程(规建)部、生技部、安监部、档案室、调度中心、运行部门以及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试验等单位。相关单位(部门)分别对工程项目实施前期材料、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运行验收、生产准备、档案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以及达标投产检查前的自查和整改,并在考核期(投产后3个 1 月内)满后进行达标投产工作。

第四条 对于跨地区具有多个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各建设单位具体实施达标投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由投资额最大的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达标投产评定工作。

第五条 作为达标投产考核具体实施的各相关参建单位,按照申报达标投产工程的手续,应做好下列文件收集工作:

(一) 建设单位

1、工程项目的站址(线行)审批文件;

2、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及审批文件;

3、征地文件及其合同;

4、拆迁协议;

5、环境评估报告;

6、水资源审批文件;

7、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8、招投标程序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证明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

9、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10、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11、施工许可证;

12、消防专项验收证书;

13、安全专项验收证书;

14、劳动卫生专项验收证书;

15、环境专项验收证书;

16、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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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档案专项验收证书;

18、土地使用证;

1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0、竣工决算书;

21、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二)设计单位

1、工程概算及批复文件;

2、设计图纸变更资料;

3、竣工图纸及其准确性说明。

(三)监理单位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总结。

(四)施工单位

1、工程开工报告;

2、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3、特种人员、仪器仪表及原材料送检、试验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及各施工方案;

5、施工技术交底及工程协调会议纪要;

6、现场施工评级记录;

7、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8、变电站

一、二次设备及线路的调试、试验报告(试验部门配合);

9、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10、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证明。

(五)生产运行部门

1、设备命名、编号标示齐全正确,位置适当,安装牢固;

2、对场界内的消防设施、保护系统、监控系统和远动系统 落实验收;

3、运行岗位职责明确,运行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安规考试后 上岗;

4、建立备品备件和生产工器具入库台帐;

5、生活设施齐全;

6、各项运行规程健全;

7、移交生产签证书;

8、试运行报告。

建设期内建设单位至少应组织两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检查和整改记录要齐全。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六条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自检、预检和复检申请工作,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相关达标投产协调工作及220kV工程项目的命名工作,组织500kV工程项目的复检申请,500kV工程项目的复检、命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工作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决定。

第七条 自检、预检、复检均按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版)进行检查评分,并形成书面材料。

变电站工程检查项目:

1、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

2、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

3、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

4、质量控制及调试技术指标;

5、工程档案管理;

6、工程综合管理。 输电线路工程检查项目:

1、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

2、 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

3、质量控制及调试技术指标;

4、工程档案管理;

5、工程综合管理。

第八条 由建设单位负责的自检、预检是指建设单位在达标考核期内对照考评项目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的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和逐项整改,并形成自检(或预检)报告。

第九条 在建设单位自检、预检结果满足全部达标必备条件下,应在考核期满完成自检、预检后3个月内向省公司上报预检结果。

第十条 220kV项目复检(或500kV项目预检)由省公司主持,并协调各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一般由复检(或预检)组根据考评项目及评分规定进行现场抽查和资料检查,将具体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综合评分,形成有复检(或预检)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复检(或预检)意见(或报告)。

第十一条 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应在2周内完成对建设单位有关申请资料的审查,并确定具体复检日期。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自查结束后应继续对发现问题进行整 5 改,同时组织和准备好有关汇报材料,并适当制作能反映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的声像资料。具体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1、 工程建设过程生产运行简介---建设单位

2、 设计介绍---设计单位

3、 施工介绍---施工单位

4、 调试介绍---变电站调试单位

5、 监理介绍---监理单位

6、 运行介绍---运行单位

7、 自查情况汇报---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220kV项目复检(或500kV项目预检)程序:①复检(或预检)大会→②现场检查→③资料检查→④综合评分→⑤总结→⑥宣读检查意见。

第四章 评选方式

第十四条 综合评分是由复检(或预检)组全体成员根据现场检查及资料检查情况,逐项对照考评项目及评分规定进行的集中评分。

第十五条 复检(或预检)组须作出检查结论和总体评价,附上集体签名作为复检(或预检)意见,并在总结会上宣读。

第十六条 220kV项目由复检组将复检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命名。500kV项目由预检组将预检意见形成书面申请,报请南方电网公司对受检工程项目进行复检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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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投产实施办法范文第2篇

(2001年版)》和《火(2001年版)》印

近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电源[2001]218号文,印发了《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1.

1.1 为继续贯彻火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巩固达标成果,进一步促进达标投产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严格规范、量化考核标准,稳步提高火电机组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电力建设的新形势,在原电力部颁发的《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

1.2 本标准为国家电力公司标准,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控股工程的单机容量300

1.3 达标考核必须以国家、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以及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设计资料、合同等为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必须坚持“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认真贯彻本标准。

1.4 申请达标考核的进口机组和进口设备,凡与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主要技术经济指

1.5 各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有关国电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的

2.2.1 2.2 2.3

2.4 2.5 2.6 3. 3.1 各考核项目的标准分均为100分,总标准分为6003.2 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对各考核项目中的小项目不限定扣分限额,其标准分扣完为止。3.3 量化的考核指标必须严格按本标准界定的条件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

3.4 对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必须严格按本标准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

3.5 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详见附表1(略)4.4.1 按设计完成了机组及其相关系统的全4.2 按原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4.3 各参建单位在机组的建设期未发生特大事故;3人及以上的人身死亡事故;5人及

4.4 考核期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300兆瓦级的机组必须超过65%,500兆瓦级及以上的机组必须超过60%

4.5 各考核项目的考评得分均在805.

5.1

机组投产后的3个月内,由项目法人或相应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主持并组织自检,参建的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接受检查。对机组及其相关系统的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自检组必须在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检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满足达标必备条件的机组,由主持自检的单位负责,向其上一

5.2

在机组考核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主持自检的上一级单位在收到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报告之后主持预检。主持自检的单位负责迎检工作。预检组按本标准的要求,在现场进行随机抽检考评,并通报预检结果。由主持预检的单位负责,在机组考核期满后2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或受其委托的复检单位提交2份申报材料。300兆瓦级机组的预检和复检可合并进行,,主持复检的单位可根据预检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决定不再进行复检的300兆瓦级机组,由主持预检的单位负责,在机组考核期满后3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交2份申报材料。5.3

5.3.1 复检应在机组考核期满后

35.3.2 复检工作由达标复检单位主持,主持预检的单位负责迎检工作。复检组按本标准的要求,对现场随机抽检考评,重点复查预检提出的整改项目,并通报复检结果。主持复检的单位在通过复检后1个月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交

25.4 国家电力公司可直接组织或委托国电分公司、电力(集团)公司等单位主持达标复

5.5 国家电力公司将根据《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对部分达标

6.

6.1 凡通过达标复检并按规定提交达标申报材料的火电机组,经国家电力公司审核认定后,由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基建移交生产达标投产机组”,统一颁发奖牌,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建议,对参加建设的总承建、总体设计、主体工程监理、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

6.2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机组达标投产作出贡献的参建单位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6.3 达标机组及其受奖的参建单位名单,将定期在电力行业报刊和有关杂志上发布。 6.4 7.

达标投产实施办法范文第3篇

岗位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一部分:计分规定

第一条:记者的见报稿件,分为A、B、C、D、E五个级别。

A稿系独家首发、有较高新闻价值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稿件,每篇计15分(每分10元,以下等同);

B稿系各新闻版头条、1版倒头条及能够体现记者思想、内容形式新颖、视角独特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稿件,计10分;

C稿为其他具有一定新闻价值、实用性和可读性的稿件,即普通稿,计3分;

D稿为200字以下的简讯,计2分;

E稿为重复发稿、无新闻价值的、内容失实或出现失误的稿件,扣罚1分;

进入策划栏目的稿件计1分。

第二条:具体各等级稿件考核每天由编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评出,值班主编评定,重大稿件的评分,按有关程序申报上级领导决定。

第三条:新闻照片(含简要文字说明)以时效性、冲击力、感染力、艺术性强弱为评定标准,分为A、B、C、D、E五等。

A照片系独家首发,新闻价值较高,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或产 1

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照片,每幅计3分;

B照片系能够体现记者思想、形式新颖、视角独特或具有一定视觉冲击力的照片,每幅计1分;

C照片系其他具有一定新闻性的图片,计0.5分;

D照片系配发文字稿的图片,计0.3分;

E照片系无新闻价值、重复发片或照片上出现造假、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道德标准、有政治差错、泄露国家和有关单位机密的照片,每幅照片扣罚1分;

第四条:记者采写的整版大特写稿件计15分,半版以上(含半版,未超过2800字)不足整版的大特写稿件计10分,半版以下(未超过2000字)的大特写稿件计6分。

第五条:新闻部设立策划奖。记者独立策划并独立采写见报的新闻稿件,每篇稿件在原分值的基础上,加计2分;提出策划方案但未参与稿件采写的记者,以见报稿件的平均分值计分;提出策划方案,与其他记者合作采写稿件的记者,在自身分值的基础上,享有其他采写记者见报稿件每篇加计1分的权利;未提出策划方案,只参与采写稿件的记者,按照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对参与报社重大策划并付出劳动的记者,经总编辑批准,可视具体情况加计考核分。

第七条:记者与通讯员合作的稿件或照片,记者可计全分。

第八条:记者依据领导人书面讲话或会议材料、单位通稿编写的稿件,按同等稿件的50%计分,但依据讲话或会议材料写出的独家报

道、鲜活的新闻除外。

第九条:因广告、法规、文件、讲话、新华社等重要稿件原因或报社其他原因,记者应发而未能见报的稿件,根据应发位置及稿件质量计分。

第十条:报社设立特A稿、特A照片奖励机制。特A稿、特A照片系A稿、A照片中的精品。每月一评,由编委会统一按照有关标准评定。每篇特A稿件、特A照片奖励100元。

第二部分:处罚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现一次扣罚2分:

1、利用职务行为或采访便利条件,收受被采访单位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并不按规定上缴的;

2、酒后上班或在被采访单位接受宴请而未经分管领导批准的;

3、采访过程中,对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假公济私、态度蛮横,造成报社形象受到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损害报社形象行为之一的,发现一次扣罚1分:

1、对来访者冷言相讥、出口伤人的;

2、传播小道消息,挑拨同事之间矛盾及其他不利于团结行为的。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损害报社形象之一的,发现一次扣罚1分:

1、与其他报社有串稿行为的。

第十四条:在新闻采编过程中有下列情节的,发现一次扣罚5分:

1、采访不全面,主观臆断造成导向错误、引发司法诉讼造成报社败诉的;

2、值班人员汇报不及时,处理不得当、调度不果断,造成漏发重大新闻的;

3、未到现场采访,任凭个人想象、道听途说编造或制造新闻,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未经报社领导批准私自采写稿件发往其他新闻媒体的。

第十五条:在新闻采编过程中有下列情节的,发现一次扣罚:2分:

1、跑口记者漏发重大新闻的;

2、为亲戚朋友及个人私自采写稿件的;

3、向其他新闻单位泄露本报新闻秘密的;

4、在每月业绩考核、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第十六条:每月已完成报社采编任务、但个人业绩排名为最后一名者,扣罚1分。

第十七条:半年内累计3个月完不成基本考核任务或在考核排序中不合格的,给予警告,下岗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按实习人员考核办法执行,一个月后仍不能完成考核任务的,予以辞退。

第三部分:奖励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的,由编委会研究批准给予奖励:

1、每月定期从新闻策划中评选出A策划,并奖励策划人200元。

第十九条:每月编委会负责对记者及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对每月前两名记者分别给予1.5分和1分的加分奖励。

第二十条:凡是本报记者采写的稿件被国家级或有影响的媒体、网络转载的,转载文章带有“转自《领导科学报》”或着“据《领导科学报》报道”等字样的,给采写记者加计A稿一篇。

第二十一条:在考核中,排名第一的记者,以报社总编辑嘉奖令的方式给予奖励。

第四部分: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记者的工资实行基本岗位工资+计分工资+业务提成制度。补贴、福利等另行不变。

第二十三条:记者基本岗位工资为每月1500元。

第二十四条:计分工资按得分多少发放。记者稿件月任务为50分,业务创收2000元。未完成任务的,缺少的分值从岗位工资中扣除。如有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者,考核同第二部分第十七条。

第二十五条:实习生基本工资1000元,每月稿件任务为15分,三个月创收任务为3000元。三个月内没有完成任何一项任务考核者,延长考察一个月,仍完不成任务者,自动辞职。

第五部分: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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