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范文

2023-09-17

离婚财产范文第1篇

1998年,谢志军和陈凌相识,两个年轻人谈了三年恋爱,在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两人准备结婚时没有单独住房,陈凌的奶奶就把自己承租的一套老公房的承租权过户给了陈凌,供小两口婚后居住。五年后,谢志军和陈凌夫妻俩申请优购了这套住房,当时购买的价格是29000余元。后来,夫妻俩还够买了一辆价值13万余元的轿车,首付39000余元,剩下的90000余元都是贷款,每月由谢志军还贷1600多元。房子车子都有了,日子越过越好,两人的感情却每况愈下,多次因为生活琐事吵吵闹闹。2010年8月,谢志军有过几次彻夜不归,陈凌追问,他只说自己去香港陪客户了。陈凌不信,就怀疑谢志军在外面有女人,两人矛盾加剧,开始分居。八月底,谢志军就到北塘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审理,北塘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之后,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好转,一直分居,夫妻感情越来越冷漠。2011年5月,谢志军再次到北塘法院起诉离婚。法庭上,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陈凌指责谢志军谎称要接待客户,几次彻夜不归,她找到他的单位询问后才知道根本没有这回事,他还曾经换锁将自己赶出家门,如果要离婚,财产一定要公平分割。

双方的主要财产除了一些家电家具外,主要就是一套房产和一辆轿车,轿车还有将近1万元的贷款没有归还,另外还有一笔3万元的借款,是谢志军借他哥哥的,有借条为证。但是夫妻双方都没有存款,谢志军年收入12万左右,银行卡里的存款只有1900余元,而且近期还出现了很多超过5000元的大笔取款。对于这些钱的用处,谢志军是这样解释的:“我谈业务的时候,都是需要自己支付费用的,这些钱都是我跟客户去吃饭、去KTV唱歌花掉的。”法官要求他出示发票,他又解释说:“我都是现金结算,不需要发票,也不需要报销。”对于他这种解释,陈凌表示她一点都不信。还有一笔30000元的转账,谢志军说是还之前借朋友的钱。陈凌认为,谢志军的这些解释都不能自圆其说,他绝对是在恶意转移财产。而且,谢志军拒绝了法院的清点财产。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谢志军所述的提款用途,显然让人难以置信,大笔提款后不知所踪,既不归还哥哥的欠款,也没用于家庭其他重大开支,却以为单位开展业务而自愿消费为由对抗陈凌的分割请求,此举明显与事实不符,也有悖于一般生活常理,不予采信。根据谢志军的收入、支出情况和一般家庭生活的实际需求。陈凌主张的相应财产有存在的可能性,谢志军需承担转移、隐匿财产的后果。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除适用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外,还将对谢志军适用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范文第2篇

摘 要:夫妻财产关系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是维系家庭、社会稳定的纽带,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我们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按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案件,最大程度的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公正裁决,为婚姻提供最有利的保障。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问题

1、我国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界定标准

1.1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十七条规定,第一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获得的所有薪酬、奖金,生产经营的财产收益,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第二是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财产。对于双方取得的房屋补贴、养老金等新出现的财产都可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1.2夫妻一方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的个人财产;一方因身体上的伤害而获取的一部分生活补贴和医疗费用;在继承遗嘱时,只规定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夫妻一方的生活必需品;法律上所规定的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上述几种情况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离婚时,夫妻应当平等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平等的基本原则,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平等都不是简单的平等,这是形式意义上的平等和实质意义上的平等,而立法追求和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然而,在许多传统家庭中,男女之间的分工是不同的,在经济、家庭地位等方面存在男性高于女性的阴影,甚至离婚都是由于家庭暴力造成的,结合这种现实中的平等原则是不可能的。简单地均分。[1]

第二,过错原则。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确立了明确的过错原则,即过错方应当少分还是不分,同时列举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况。对于上述离婚案件,必须考虑财产分割。

第三,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除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抚养未成年子女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也与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关。一般来说,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应在财产分割上给予一定的照顾,主要是为了保证他们的成长和教育。

第四,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宪法》规定,公民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行使权力。因此,在财产分割中,属于国家和他人的财产不得作为夫妻的财产分配,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

3、我国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3.1将资格、技能等无形财产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当将某些资格、技能等无形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男女双方结合组成家庭后,为了更好地生活与发展,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下,一方无私地牺牲自己使另一方获得更高的技能,是一种由有形财产向无形财产转变的过程。由于是夫妻双方向一方投资,那么这个成果即无形财产,绝不能由一方所享有,应当由双方共同享有。[2]

为体现公平正义,对于这种在婚后由一方支持所获得的无形财产,无论是否将其定性为共同财产,都应在分割财产时充分考虑。还有一些法院认为在分割财产时采取对贡献者予以多分这种方式,是一次性实现的、不具有变更性,而通过提供抚养费的方式则是多次的、具有变更性的,因此,他们更乐于采取后一种方式予以补偿,以实现公平正义。

依据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辅助另一方或者借助夫妻共同财产提升自己的这笔无形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诸如学位、资格等无形财产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应该如何分割这部分无形财产。[2]家庭里有房产、存款这种看得见的有形财产,也有学位、资格这种看不见的无形财产。这些由夫妻一方所拥有的无形财产,同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外行使时仍由所有人专有,对内则视为共有财产。

3.2婚姻财产法价值理念在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的实现

首先,立法方面,建议在未来婚姻财产法通则中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统领整个离婚制度,奠定离婚制度的价值理念标准。笔者认为,该原则可规定为离婚财产公平分割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强调“社会正义”“公平”,既追求程序公平,又追求结果的公平。它不同于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强调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相同,没有特权,而公平原则强调权利和义务对等,行为和结果匹配,因此公平原则不排斥赋予某些主体特权以实现实质公平。我国当前离婚财产分割多以男女平等原则为指导,往往导致不顾实质正义的财产均等分割后果。公平原则能较好地统领婚姻财产分割的各项制度,并要求制度的适用追求实质公平和社会正义,从而保证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不偏离婚姻财产的价值追求。

其次,司法方面,法院分割夫妻财产应以公平分割原则为指导,综合考虑夫妻财产状况和离婚时双方的具体情况,不可一刀切地适用财产均等分割和房产归产权登记方的做法,即应从两方面进行公平的考虑。其一,被分割的财产的性质和状况,包括财产来源、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财产的价值等。其二,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需求,例如婚姻双方具有的或可能具有的收入、挣钱能力等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双方年龄和婚姻持续时间,如,年龄较大,婚姻持续时间较长者对婚姻的付出较多;婚姻期间的生活标准;对离婚的过错;身体状况,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或身体残疾者予以特别关注等等。此外,法院还应增设家事法庭,家事调解顾问等机构,以加强对立法人员与司法人员的社会性意识培训。

3.3完善执行制度

目前,我国离婚案件执行率较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烈,增加了执行难度。为解决离婚案件执行中的困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质量,提高离婚双方对判决结果的认识,同时执行人必须通过专业指导提高专业能力。与各部门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3]舉例来说:某法院判决房屋归离婚案件的一方,而房屋的归属方清楚法院不能拍卖房屋,所以有意不支付另一方房屋差价款,执行人员注重改善执行方法,想到虽不能拍卖房屋,但可以强制出租,一样可以使另一方拿到差价款。其次,要加强公民的法律知识认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提高公民的法律责任意识。以提高离婚案件的审理效率。

3.4对婚姻家庭中家庭劳动一方经济补偿

家庭内部的分工是不同的,但都对家庭有贡献,特别是当家庭只致力于家庭的一方或家庭工作的大部分时。虽然它不能被量化为一种特定的经济价值,但它的价值应该得到肯定。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对家庭劳动给予补偿。在许多家庭中,作为家庭劳动的一方,如果不受家庭劳动的约束,也有机会通过学习或培训来提高他们获得收入的能力。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家庭劳动应该得到确认和补偿。

总之,在现今社会当中,传统的“与子偕老”婚姻观念面临着不断的挑战,新一代人群的婚姻观也发生着变化。随着夫妻财产的日益增多,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成为了离婚争议中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非常有必要。

参考文献:

[1]栾菲菲.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法律问题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3.

[2]周子佩.离婚协议的效力[D].华东政法大学,2016.

[3]唐巧玲.离婚股权分割法律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6.

[4]逯松叶. 诉讼离婚案件中房产权属纠纷及分割问题探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7.

离婚财产范文第3篇

胡长青律师: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本期介绍: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在法律快车网咨询“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有些男女只是在家里摆了酒席,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去结婚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这种“夫妻”该如何“离婚”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结婚证遗失了,没有结婚证的夫妻该怎样离婚呢?

本期我们法律快车专题栏邀请广东深圳知名的婚姻家庭律师—胡长青律师,为我们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问题。

访谈嘉宾:

胡长青,家族企业治理专家律师,清华大学EMBA,是有着近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的资深专业人士。主要擅长:劳动纠纷、婚姻与继承中的财产纠纷、家族企业治理、募投融资、股权纠纷、各类合同及贸易纠纷、房地产与工程建设纠纷、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以及为高净值人士提供财富管理服务。

法律咨询:134-1863-1258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1、法律快车网: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法律快车的主持人小婷,胡律师,您好!欢迎您再次来到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接受专访。

胡长青律师:

大家好。

--------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http:///interview/

2、法律快车网:

在我国,办理离婚的方式有哪些,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

胡长青律师: 我国离婚的形式有两种: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登记离婚,应当提交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等,如果是诉讼离婚,除提交上述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涉及子女抚养的还应当提交出生证明等证据材料。

3、法律快车网:

1991年2月,李明跟李丽在农村举行了婚礼,并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2010年,李明跟李丽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多。夫妻俩想离婚,但听说离婚需要结婚证才能办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他们该如何离婚呢?

胡长青律师: 首先,《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婚姻登记不仅是男女双方结婚的生效要件,而且还是离婚的前提。

其次,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该条例实施前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

因此,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二人需到民政局补办婚姻登记,然后由一方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均不愿意补办婚姻登记,一方坚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法

--------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http:///interview/

--------------------- 访谈结束,感谢关注快车官方微信 -------------------想关注法律快车官网微信,请扫描左侧二维码,还可以搜号码lawtimecn或搜公众号法律快车。法律快车网致力成为法律需求者、法律爱好者、法律从业者交流聚合地;业内讯息传播、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案源开拓等理想整合服务平台。

--------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离婚财产范文第4篇

随着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 》的颁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有了相关的规定, 弥补了此前的空白, 但对于如何界定共同债务以及对现实中隐匿、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也没有做出具体的界定。正因为相关法律存在模糊规定甚至法律漏洞, 因此, 需要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运用法律解释做出相应的裁判。本文通过笔者法律实践为例, 探讨法律解释方法在审判中的作用。

二、问题的提出

(一) 案情简介

离婚案及牵涉出的另外三件离婚财产纠纷案于2014年在广州某区人民法院开庭。由于夫妻感情不和, 原告欧某诉被告李甲离婚。双方于2014年3月曾在家中签署一份离婚协议, 李甲自签署该协议后, 便开始与其兄李乙串通企图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后被妻子欧某发现, 于是欧某向李甲和与其串通的李乙提起诉讼。

首先, 李甲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在2014年5月一次性变卖, 获得价款100万元, 并于同日将100万元转移给了哥哥李乙。欧某因此提起了对李甲和李乙串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 这两件案件均在民一庭与离婚案一同进行审理。在以上三件案件进行过程中, 哥哥李乙于民二庭向李甲、欧某二人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的起诉, 要求李甲、欧某归还李乙250多万元借款。并出示一张借条为证, 后来又补充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以上便是由一起离婚案所引起的四件诉讼案件。

(二) 案件的争议焦点

在该民二庭的转移夫妻财产案的审理中, 李甲对于所有债务均供认不讳, 承认上述250多万债务均为婚姻存续期间自己以个人名义对哥哥李乙的借款行为。但同为被告的欧某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笔债务是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 是其前夫与其兄合谋企图故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让她在离婚后进行偿还。

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对共同债务的法律解释和认识。如果按照李乙的说法, 只要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借贷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只要提供转账的银行流水及借据, 就应该可以证明这是夫妻双方的举债, 从而夫妻双方应当一同返还, 如果双方离婚, 那么这笔债务也应该在离婚时进行平均的分割, 在离婚后也要对其所负责的部分进行补充偿还。因此, 250多万的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承担, 即使双方离婚, 欧某也应该承担属于她那部分个人债务。但如果按照欧某的观点, 该笔债务的发生欧某完全不知情, 且根本无法获知所谓债务的确切用途, 不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且, 欧某认为该笔债务的证明系虚构, 首先拮据是虚构的, 是李甲与李乙在共谋后签订的, 银行转账流水是李甲与李乙两兄弟进行生意往来中的正常来往, 并不是真正的借款行为。因此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以上争议, 可以总结出来的观点为:上述250万元的债务, 是欧某和李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 以李甲个人名义向李乙进行的借贷。那么该笔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证明其构成或者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这是双方 (虽李甲与欧某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同属被告, 但可以认为李甲与李乙在观点上是完全一致的) 在庭审中最主要进行争议的地方。

(三)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争议

关于该争议焦点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所涉的250万债务均发生在李甲与欧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虽然在借据上署名的是李甲, 且借款转移的账户也是李甲的账户, 可以认为是以李甲个人名义进行的借款行为。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 该债务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根据该司法解释, 如果欧某想要主张该债务只是李甲的个人债务, 与欧某无关, 有以下几种证明方法:第一种方法, 提供证据证明在发生债务关系时, 借贷双方曾经约定该笔债务是李甲的个人债务, 与欧某无关, 而且要证明李乙对此约定明确知悉并认可;第二种方法, 双方曾经签署夫妻财产约定证明双方的财产各归其所有, 债务也各自承担。如无以上两种证据提供, 那么应当认为250万借款是李甲与欧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理解, 即要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进行举证证明。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离婚时,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因此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前提一定为是以共同生活目的所使用。但在司法解释中,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仅以债务发生时间为认定方式, 对于婚姻法四十一条中提出的共同生活这个要素没有进行相应和进一步明确。导致在现实中, 不同的法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识产生不一致。如果片面按照第一种观点来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解释, 实践中就容易出现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并且这种情况一旦出现, 对不具有举债合意的另一方来说就非常难以证明, 容易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要解决以上问题, 理解法律解释在审判中的适用非常重要。

三、审判中法律解释的具体运用

在本案中, 争议焦点实际上在于250多万的债务是李甲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个理解应该以婚姻法四十一条为标准, 考虑这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切入点进行考虑:第一, 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如有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第二, 夫妻双方是否分享了利益, 即使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但如果夫妻双方均享受了该笔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则应视为共同债务。综合两种考虑方式, 认为第二种方式更可取, 理由如下:

(一) 理解司法解释中的夫妻共同债务, 应采用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方法

在我国, 司法解释是对现行有效立法的一种解释。在对司法解释进行理解的时候, 必须追本溯源到原本的立法, 采取一种有联系性的成体系的解释方法。在本案中, 司法解释二是对婚姻法四十一条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解释的, 因此,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 的第二十四条的理解应该在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在婚姻法中, 对共同债务理解的前提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所以司法解释二中以夫妻一方名义进行的借贷也应该具备同样的前提。因此, 在本案中, 应该要求证明该笔债务系由于夫妻共同生活所用。如果主张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 无法举证证明此项开支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应判定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在满足这个前提的情况下再对债务归属进行考虑。

(二) 对于恶意串通, 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应进行法意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以夫妻个人名义进行的举债的推定, 是为了防止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借口逃避债务, 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对于实践中未以个人名义进行举债的一方, 仅能在对债务人进行赔偿后向对方进行追偿。然而事实上, 夫妻一方恶意以个人名义进行举债在实践中容易出现以下几个情况:第一种情况, 恶意举债的个人有意不进行还款, 计划将所欠债务留给另一方进行偿还;第二种情况, 容易滋生与他人串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以此谋取另一方经济利益的情形。在以上两种实践中多发的情况中, 恶意举债个人的另一半都很难进行追偿和保护自身的权利。一方面, 恶意举债并有意让对方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 因为其存在预谋, 有很大可能会提早对个人财产进行藏匿或使其个人处于难以寻找的状况;而在第二种情况中,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在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如本案中, 李甲与李乙由于是亲兄弟, 且有多年生意往来, 想要恶意串通制造转账流水伪造大笔债务操作手法非常简单。对于欧某而言, 便很难在夫妻生活中时刻对其资金进行掌控和知悉。如果审判实践中, 仅仅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按照借款人的名义推定夫妻共同债务, 而不从债务的使用目的为出发点进行考量, 便使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具有很低的违法成本, 也会对当事人造成不良的行为引导。

婚姻法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 维护当事人在家庭中的合法地位。在这样的立意之下, 立法者应该考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将以个人名义借款, 实际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的行为认定为个人举债, 不应想当然地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有力地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四、结论

在同一个案子中, 不同的司法解释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对于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而言, 判决的结果会严重影响一个家庭甚至以影响社会民众的情感和行为方向。要确保法律真正实现维护社会和家庭关系和谐, 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作用, 其中一个有效方法就是立法者和执行者正确进行法律解释。采取联系的、发展的、体系化的出发点, 对法律进行法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 并充分认识不同解释方法的侧重点和基本价值。

摘要: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存在模糊和空白, 需要运用解释方法明确其含义。夫妻共同债务不仅仅只考虑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 还应该考虑是否具有夫妻共同举债和合意以及是否共享利益。在审判实践中, 法律解释的作用就体现在个案发生时, 对有关条件进行权衡和裁量, 明晰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通过目的解释、体系解析等各种解释手段对其进行判决, 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法律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夫妻共同债务

参考文献

[1] 魏胜强.法律解释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

[2] 陈斯喜.我国法律解释的现状和建议[J].行政与法制, 2000 (4) .

[3] 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4] 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5] 苏力.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J].中国社会科学, 1997 (4) .

[6] 夏吟兰.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之检讨[J],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1 (1) .

[7] 王礼仁.判出一条路来——逾越婚姻法解释 (二) 第24条的障碍[EB/OL].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 ID=38609.

[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2012) [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2.

离婚财产范文第5篇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

3、结婚证或者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5、。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离婚财产范文第6篇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离婚户口未迁出直接可以再婚吗

离婚的时候没有将户口从男方的家里面迁移出来,后来自己遇到了新的对象,双方已经在谈婚论嫁打算去领取结婚证了,但这时候女方的户口还在前夫的家里。那么,离婚户口未迁出直接可以再婚吗?跟着赢了网小编一起来议论怎么解决。

离婚户口未迁出直接可以再婚吗?可以。

离婚后女方户口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户口迁移的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离婚户口未迁出要进行再婚,但担心户口会给自己造成影响,可以就此问题咨询赢了网律师。

 借款怎么出具书面协议_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712380.html

 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_债权超时效债权人如何维权 http://s.yingle.com/zw/712379.html

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712378.html

 如何约定借条上的利息_打借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zw/712377.html

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提出反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76.html

 个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_如何约定借款违约金 http://s.yingle.com/zw/71237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个人欠款协议的内容是如何的

http://s.yingle.com/zw/712374.html

 怎么解决欠款纠纷_欠款纠纷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zw/712373.html

 债务转移的抗辩权怎样理解

http://s.yingle.com/zw/712372.html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途径解决 http://s.yingle.com/zw/712371.html

 保证的责任期限是多久_哪些情况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 http://s.yingle.com/zw/712370.html

 企业能向个人借款吗_个人借款给企业时要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69.html

 有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_借贷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http://s.yingle.com/zw/712368.html

 三角债务如何转移有效

http://s.yingle.com/zw/712367.html

 补充之债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66.html

 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65.html

 如何顺利地讨债_欠债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71236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债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写_债权转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http://s.yingle.com/zw/712363.html

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脱密措施

http://s.yingle.com/zw/712362.html

  债权申报有哪些材料 http://s.yingle.com/zw/712361.html 借款不出具借条有什么风险_如何出具借条 http://s.yingle.com/zw/712360.html

 个人借钱要约定借款用途吗_个人借贷能先扣除利息吗 http://s.yingle.com/zw/712359.html

 企业办理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http://s.yingle.com/zw/712358.html

 企业和个人应该怎样加强债权管理呢 http://s.yingle.com/zw/712357.html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期间规定

http://s.yingle.com/zw/712356.html

 什么是债权的保全权能

http://s.yingle.com/zw/712355.html

 有哪些民间借款利息纠纷_怎么处理民间借款利息纠纷 http://s.yingle.com/zw/712354.html

 需按约定支付利息有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zw/71235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http://s.yingle.com/zw/712352.html

 生命权的内容有哪些_侵犯生命权的赔偿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51.html

 保全到期债权的执行方法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50.html

 借贷双方如何约定利息_债务人逾期还款如何支付利息 http://s.yingle.com/zw/712349.html

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_借款人能延长还款期限吗 http://s.yingle.com/zw/712348.html

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zw/712347.html

 如何约定个人借款利息_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http://s.yingle.com/zw/712346.html

 个人借钱时怎么写借条_书写借条时应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45.html

 我国代位权效果是怎样确立的

http://s.yingle.com/zw/712344.html

 什么是特定物之债与连带物之债

http://s.yingle.com/zw/712343.html

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_如何处理夫妻债务 http://s.yingle.com/zw/71234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_高利贷借款时效怎么算 http://s.yingle.com/zw/712341.html

 债的清偿抵充与抵销的区别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40.html

 有哪些债务人常用的赖账方法_债务人赖账时该如何应对 http://s.yingle.com/zw/712339.html

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38.html

 企业欠款应该怎么催收_企业在欠款纠纷中要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37.html

 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zw/712336.html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为要点

http://s.yingle.com/zw/712335.html

 高利贷的表现形式有哪些_高利贷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http://s.yingle.com/zw/712334.html

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呢

http://s.yingle.com/zw/712333.html

 个人借款协议包括哪些内容_民间借贷出借人应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32.html

 个人借贷的诉讼时效为多长_出借人追债应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3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详解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30.html

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_公司债务应该如何偿还 http://s.yingle.com/zw/712329.html

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_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http://s.yingle.com/zw/712328.html

 台湾银行加紧催收信用卡欠款

http://s.yingle.com/zw/712327.html

 公司欠债法人会坐牢吗

http://s.yingle.com/zw/712326.html

 债务转移后是否有选择权

http://s.yingle.com/zw/712325.html

 到期债权保全申请书(2018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24.html

 债权方如何预防欠款纠纷_发生欠款纠纷后怎么收集证据 http://s.yingle.com/zw/712323.html

 债务转移及抵押担保有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zw/712322.html

 一起由员工跳槽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 http://s.yingle.com/zw/712321.html

 对到期债权保全有异议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zw/71232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利息太高的借条有效吗_借条利息过高时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zw/712319.html

 连带之债的时效问题是多久

http://s.yingle.com/zw/712318.html

 由假冒ZIPPO注册商标案看非法经营额的计算 http://s.yingle.com/zw/712317.html

 债务公司解决债务应该注意的问题 http://s.yingle.com/zw/712316.html

 债权人收取的孳息应按怎样的顺序清偿 http://s.yingle.com/zw/712315.html

 签字担保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http://s.yingle.com/zw/712314.html

 借款的诉讼时效怎样确定_借款过时效债权人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712313.html

 借款纠纷原告应如何举证_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12.html

 赔偿贸易借款合同样式

http://s.yingle.com/zw/712311.html

 ,以重庆市为例进行分析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都有哪些种类 http://s.yingle.com/zw/712310.html

 企业如何申请贷款 http://s.yingle.com/zw/71230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借条的诉讼时效多长_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712308.html

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_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07.html

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哪些利息_如何计算民间借贷期限 http://s.yingle.com/zw/712306.html

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05.html

 欠款纠纷诉讼有什么要注意的

http://s.yingle.com/zw/712304.html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_对肖像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303.html

 出借人如何追索利息_出借人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302.html

 企业银行贷款有什么要求

http://s.yingle.com/zw/712301.html

 债务人下落不明谁来负责

http://s.yingle.com/zw/712300.html

 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_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http://s.yingle.com/zw/712299.html

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内容_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http://s.yingle.com/zw/71229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企业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712297.html

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http://s.yingle.com/zw/712296.html

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_企业讨债应注意哪些事项 http://s.yingle.com/zw/712295.html

 债权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zw/712294.html

 企业债务融资的方式都有些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293.html

 债务诉讼要经过哪些程序_债务诉讼时如何提供证据 http://s.yingle.com/zw/712292.html

 借款怎么写借条_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http://s.yingle.com/zw/712291.html

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http://s.yingle.com/zw/712290.html

 借款没出具借条有什么风险_个人借款怎么写借条 http://s.yingle.com/zw/712289.html

 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有哪些_导致权利消灭的情况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712288.html

 企业破产股东是否要还债_企业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http://s.yingle.com/zw/71228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债权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712286.html

 代为清偿该注意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zw/712285.html

 上海正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 http://s.yingle.com/zw/712284.html

 民间借贷存在哪些风险_民间借贷降低风险有哪些技巧 http://s.yingle.com/zw/712283.html

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长_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http://s.yingle.com/zw/712282.html

 借款利息多高就算是高利贷_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 http://s.yingle.com/zw/712281.html

上一篇:房地产销售主管工作计划范文下一篇:数据库实训总结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