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2024-02-13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需要拆除的设备包括:

3.1.1报废设备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的设备。设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恢复性能的;

b、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需求,而大修或改造的费用超出原值的50%不经济的;

c、国家强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d、由于生产工艺的提高,不能满足现生产工艺的不需用并且无处可利用的设备。 3.1.2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1.3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1.4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申请拆除报废。 3.2.2由企管部按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对各使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进行报废处理。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企管部核实,报主管经理审批。 3.2.5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设备采购(验收)流程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企管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企管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企管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管理部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企管部批准确认可行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设备的更新与改造、闲置、调拨、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 相关文件

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流程 5 记录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确保有效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安全设施指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也称安全保护装置。

第四条 安全设备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使职工免除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配备的各种防护用品如煤气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空气呼吸器和各种安全检测设备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配备在生产设备上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正常设备管理由生产部设备处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各单位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七条 公司所属高压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动力部统一管理。

第八条 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自动化部负责管理。

第九条 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均由消防队统一管理,各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检测装置,由各单位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检查和维护,自动化部负责校验和标定。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第三章

安全设施的管理

第十一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纳入主要设备的正常管理,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正常的点巡检和润滑、维护。

第十二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十三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遍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检修完成后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恢复以后方可试车。

第十四条 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五条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的安全设施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安全阀等必须定期校验,并登记到特种设备台帐。

第四章

安全设备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单位安全办公室应建立安全设备(煤气、氧气检测仪器、空气呼吸器等)台帐,加强维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煤气危险区的特点,在生产区域配备足够的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对于流动作业人员,应按照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手持式煤气报警仪。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煤气作业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空气呼吸器,凡新购买呼吸器的,应优先购买空气呼吸器,不允许再购进氧气呼吸器。

第二十条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事业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程,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除以上安全防护设备以外,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生产工艺要求和危险作业特点,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程要求,配备必须的保证生产安全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二十二条 安全设备和仪器应定期校验和标定,确保准确有效,校验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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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定记录应及时登记入安全防护设备台帐。

第二十三条 安全防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进行维修。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二) 值班工作人员应对高压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周期为每小时一次;

(三) 巡视检查工作必须由二人同时进行,其中一人担任监护;

(四) 巡视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开柜拉闸断电;

(五) 发现异常情况和事故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如危及人和设备安全时,可按操作规程先断开有关闸刀或者采取其它现场保护措施,然后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变电所有关部门,不得违章操作;

(六) 当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靠近故障点4米以内,必须进入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 每次巡视情况和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缺陷记录本;

(八) 保持高压设备干净整洁,通风良好,物品摆放整体统一。

高压安全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电器设备工作的安全,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是至关重要的。在使用安全用具时,应对安全用具进行详细检查,首先应检查是否定期试验、是否合格,试验期是否符合安全用具的要求。

(一)正确使用:

1、绝缘拉杆及绝缘棒:它是保证人身安全的基本绝缘用具。凡是进行直接与带电体接触的操作,都必须正确使用,并且应有监护人的监护,还必须同时使用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2、 高压验电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主要检查外观有无损伤、划痕、裂纹、试验期是否超过规定期限,发光部分是否正常(主要检查电池是否有电),应按规定正确使用验电器、还应同时使用相应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

(二)管理:为了保证安全用具的可靠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1、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场所。

2、绝缘杆应悬挂在支架上,不应与墙面接触。

3、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定期检查是否有破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绝对不允许用普通手套代替,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4、绝缘靴应存放在橱内,定期检查是否有破损,是否符合耐压要求、是否超过规定期限,不准代替作雨靴使用。

5、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盒内,定期试验,检查电池是否有电。

6、所有安全用具不准代替其他工具使用。

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一)值班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定期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值班;

(二)必须了解高低压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情况,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心中有数,严禁盲目操作;

(三)高压开关的拉闸、合闸、变压器的停送电、验电、挂接地线等必须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四)高压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事故操作),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

(五)停电检修时,应填写工作票,并按“工作许可证”监护制度执行;停电后经过验电,挂接地线后方可工作,工作结束后按《工作终结制度》执行,严禁无约送电;

(六)在电缆、电容器上工作必须放电;

(七)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到现场排除故障,发生人员触电等重大事故应先切断有关电源,进行抢救,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配电室值班员交接班制度

(一)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下一班未接班前,不得擅离职守。紧急故障,当班尚未处理完毕,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交接内容:

1、填写运行日志及值班记录;

2、运行日志及值班记录内容有本班运行的负荷、电压、总电流、变压器温升;

3、本班值班中配电设备负载有无异常现象。当班发生 的一切事情及上级传达的事项;

4、本班电网运行方式及一切需要记录的数据情况,包括处理结果,变动的部位、需注意的事项和加强监视的地方等。

(三)上级主管下达的各项指示;

(四)值班日常需用的工具;

(五)对于重要情况要对照设备现场交接;

(六)值班环境卫生的清扫情况;

注:交接班时态度应严肃认真,交班内容不清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因交接不清发生故障,应追查上一班人员责任。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协调处理。

配电室值班规定

(一) 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者,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二) 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三) 服从当值领导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领导的工作指令;

(四) 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五) 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六) 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七) 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八) 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变配电室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是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主管领导的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参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室地面其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人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六)因故需停某部分的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该部分的负荷的业主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性的停电事故应通过客服向业主作出解释;

(七)经常保持配电室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八)做好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九)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变配电房内禁止吸烟;

(十一)变配电房内禁止进行任何娱乐活动;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1、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技部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2、车载安全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安技部应定期对车载设施设备及器材定期进行检查,检查车载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的配备情况有效性,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教室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各班教室的门窗、墙壁、玻璃、桌椅、黑板、灯具、窗帘、锁头等必须有专人负责,要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更不准损坏和丢失。

2、教室和公共分担区的门窗离校前要关好,遇有刮风天气时,开窗要挂好窗钩。

3、室内的设备不准随意搬出和调换。

4、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仪器及文体器材要精心保管,不准损坏。

5、上述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生活委员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内报告总务处。

6、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追究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赔款,如找不到损坏者由班级负责经济赔偿。

7、如损失物品隐瞒不报告,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8、班级损失物品严重者,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同时影响班主任的评优条件。

9、对于爱护公物事迹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并列为评先进班级和个人的条件。

10、学期末检查,学年末评比奖励。

11、每学期考核一次管理情况,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并做为评优条件,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除全校点名批评外,取消评优资格。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保证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共设备设施(含机电、消防、清洁及保安等),满足服务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各分公司管理部设备设施的管理。 3.0设备设施管理内容定义 3.1日常维护保养

指经常性的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清洁、防腐、紧固和润滑,对不经常运行的机械装置进行盘车、试车(正压风机、消防水泵、发电机),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作好记录。 3.2定期保养

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清洗、调整,根据实际需要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易损件,进行噪声、振动、泄漏检测,发电机带负荷试车;对电机进行绝缘摇测,抽芯检查,清扫、轴承上油;对电气设备全面清扫,母线、导线、电器端子压接面除氧化,电器参数整定,耐压绝缘测试;对电子设备除尘、插接件接口清洗,系统功能、参数测试,工作点调整,软件维护;对管道、风道部分除锈、防腐、刷漆;对各种主要阀门(含风阀、防火阀)渗漏、故障处理或更换。 3.3中修工程

中修工程是指对设备进行正常的和定期的全面检修,对设备部分解体修理和更换少量磨损零部件,保证设备能恢复和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使设备能正常运转到下一次修理。更换率一般在10%--30%,周期3-5年。 3.4大修工程

大修工程是指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全面检修,对设备要求全面解体、更换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的零部件,使设备基本恢复原有性能。更换率一般超过30%,周期6—10年。

3.5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是指设备使用到一定年限后,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耗能大或污染(腐蚀、排气、粉尘、噪音)问题日益严重,须更新提高和改善设备的技术性能。 3.6故障维修

设备发生故障后,对失效、损坏部分作针对性的维修。 3.7状态维修

通过监测设备状态参数的变化,出现明显劣化后实施的维修。 4.0设备分类

根据设备设施对客户服务的重要性将其分为三类。

4.1 Ⅰ级设备设施:火灾中央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发电机、生活水泵、电梯、中央空调冷水机组、中央空调冷却泵、中央空调冷冻泵。

4.2 Ⅱ级设备设施:正压风机、可视对讲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或交通道闸)、排烟风机、自动抄表系统、IC卡门禁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系统。

4.3 Ⅲ级设备设施:除Ⅰ、Ⅱ级以外的所有设备。如:防火卷闸门、小型控制箱(配电箱)、维修机具、潜水泵、中央空调地柜、中央空调吊柜、中央空调盘管风机、防火门、避雷系统、巡更系统等。 5.0设备标识管理 5.1设备标牌

未隐蔽的设备应当在明显示位置贴设备标牌,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等。对新入伙的物业,管理部应按公司要求制作设备和张贴设备标牌。 5.2 设备状态标识

重要危险设备的工作状态必须标识(如配电柜挂“禁止合闸”等),报废、封存的设备必须张贴报废或封存标识。 5.3设备颜色标识

设备设施应当根据功能标识不同的颜色,以区别其功能。 6.0设备管理模式

6.1采用运行管理、点检、日常维护保养、定期保养、中修、大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与状态维修、故障维修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6.2对于符合磨损规律的Ⅰ、Ⅱ级设备(水泵、正压风机、电动机、柴油发电机、冷水机组、道闸等),进行定期保养,定期中修、大修。

6.3对于Ⅰ、Ⅱ级电气设备(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控制柜等)、电子设备(火灾报警控制柜、放大器、计算机等)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状态维修。 6.4对于Ⅲ级设备,采取故障维修,每年一次保养。 7.0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修

7.1设备运行、保养和维修计划的制定、审核、批准

公司各管理部于每年12月18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编制下年度各小区的《年度机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和《年度机电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汇总至品质管理部并按各小区分类统计,分公司各管理部经理审核、品质管理部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2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修的实施

7.2.1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根据《年度机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和《年度机电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负责组织对机电设备设施实施日常保养、点检和故障维修;负责对机电设备设施实施定期保养、中修、大修和故障维修;

7.2.2管理部所有的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均应当进行记录,运行、保养记录根据不同的设备设施情况设置,具体见各操作、保养作业指导书要求。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故障维修需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 7.3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修的品质监督检查

8.3.1管理部负责对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情况进行检验。

7.3.2公司各级体系检验单位应当根据《体系检验程序》及作业指导书的检验周期,按公司《管理部现场检验指南》的要求、设备设施管理相关的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检验。

7.3.3公司品质管理部检验结果应当每月汇总至品质管理报告中,作为考核管理部设备设施管理质量的依据之一。

8.0设备的新置、更新和改造及设备的报废管理

8.1需购置设备时,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组织专业工程师提出新置设备的功能、参数、价格等要求,按公司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8.2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时,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组织专业工程师提出更新改造的原因,改造的施工组织方案,改造后的效果等,按公司采购程序或外委工程管理程序要求执行。

8.3对不能修复或维修后检定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由分公司各管理部必须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并申报,价值较大的应当知会业主委员会。价值在十万元以下的,管理部经理签字后,由公司品质管理部组织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由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公司品质管理部组织鉴定,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报废的设备应在设备档案中注明报废日期并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8.4报废设备的处理:《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必须报公司会计核算部后管理部方可自行处理报废的设备,相应的收入必须进入管理部的收入。 9.0设备管理的报告和评估 9.1设备管理月度报告制度

每月度的3日前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分析上月度业主请修和小区的设备设施运行数据及小型维修保养情况、分析统计大中修项目情况,形成各个小区的《机电设备设施月度管理报告》,汇总至品质管理部。 9.2公共用水用电和物料季度分析报告制度:

每季度的第二个月16日前,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根据抄表记录的数据及物料使用情况编制上季度的《公共用水用电和物料季度分析报告》。 9.3设备状况年度评估制度:

分公司各管理部于每年12月28日前应当对各小区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和维修状况,为设备设施的改造提供建议,形成《设备设施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汇总至品质管理部,由分公司各管理部经理审核、品质管理部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9.4设备设施的年度技术改进制度

每年12月28日前,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根据收集的新技术和设备设施信息,按各小区为单位形成下年度的《设备设施年度技术改进建议书》汇总至品质管理部,由分公司各管理部经理审核、品质管理部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9.5测量仪器检定制度

每年12月28日前,分公司各管理部应当制定小区下年度的《年度测量仪器检定计划》。

10.0设备设施的建档及资料管理:

10.1管理部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及设备台帐,设备设施的档案分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实物档案存放在分公司各管理部,电子档案存放在品质管理部。 10.2如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为外委项目,应当由管理部要求分包方编制《设备(设施)档案台帐》并在管理部永久保存。品质管理部和分包方只保存电子档案。 10.3机电设备设施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小区的竣工图纸(和光盘)、Ⅰ级机电设备设施的资料、Ⅱ、Ⅲ级机电设备设施资料、《设备(设施)档案卡》、大中修记录、更新改造(外委工程)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相关随机文件和资料,并按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级别分类进行归类存档,同时在规定的存档期内保存。 10.4 每月的机电设备设施的所有现场表格记录文件应当于次月3日前按各小区将其归类存档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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