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

2023-09-16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于国企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2012]13号)要求,现将我公司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09]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等三项制度,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执行三项制度的自觉性。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三项制度,为我们推进企业廉政建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法规依据。但如何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需要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做到自觉执行三项制度,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我们国企领导干部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为此,公司从三项制度的相关配套执行措施、规定、方法、细则等制订开始,就不断组织学习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加深理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

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把手是关键,是重要的推动者和落实者,我公司主要领导能够充分认识到推行落实和规范执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能够深刻认识到贯彻执行三项制度也是对自

1 身素质修养的一种升华,可以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促进决策的科学正确。因此,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共同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发挥好在三项制度执行中的组织领导和表率作用,按照三项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使坚决执行三项制度成为公司全体班子成员的自觉行为。

二、严格程序,抓好落实,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正确。

1、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决定

一是内容明确。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决策内容范围,均由党委、总经理室领导提出议题,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点突出。如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都需经过党委会和董事会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公司中层干部会讨论,民主决策。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干部任免集体研究

坚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制度。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各企业领导的任免,都能够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3、坚持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

在重大项目安排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先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坚持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通过

所有对外投融资借款、担保,贷款计划;单位固定资产、单笔大宗材料采购、工程款单项支出在10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单项非经营性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签订;财务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大额机动资金使用;其他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坚持场务公开和招待费支出情况公开制度。均经集体研究通过后运作。并坚持企务分开和招待费支出情况公开制度。

三、2011年1—9月“三重一大”决策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我公司坚持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制度,今年1—9月,我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经集体研究的事项共3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1项,重要活动安排1项,大额度资金的使

3 用1项,所有这些决策的事项都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讨论决定的,并切实做到了讨论前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时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规则,集体决策后有监督落实,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正确。

四、存在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

2、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山西XXXX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深化公司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以及XXXX总公司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立足于组织机构、员工结构、薪酬分配、激励体系的变革与完善,逐步建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员工职位体系,以劳动合同管理分类管理为核心的用工机制,以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待遇能升能降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创造一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公司人员结构、文化素养、技能水平日趋合理,成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的力量源泉。

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行的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勇于探索,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措施得当,合情、合理、合法,兼顾员工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

目标任务:一是建立以岗位设置为依据,以职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管理人员选拔、培养、任用、考核机制。二是着眼于公司未来发展,立足于公司现实需求,进行定岗定编,确定普通员工的选、育、用、留标准,稳步推进劳动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三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以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和工作态度为依据,绩效、计时、计件工资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薪酬分配体制。

二、 “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为科学合理的制订“三项制度”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实现改革目标,公司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三、 “三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度团结、高度敬业、勇于创新的队伍,以及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优化组织构架。根据公司矿建进度及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本着效率和功用最大化的原则,严格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严格按照因事设岗、因岗置人原则,严控管理人员岗位数及职位数。

二是推进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制度。严格落实《山西XXXXXX有限公司选拔、聘用中层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的各项措施,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选贤任能,加快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初步确立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续聘及离职退岗机制。

三是在部分关键性的管理岗位及特殊操作岗位人员使用上全面推行竞聘上岗。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及上岗条件,发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按照遵从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岗位调配,并引入试用、考核及不合格转岗退出机制。

四是加快后备人才储备制度的建立。按照分类管理、双规并进、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后备管理人才及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双规并进意即促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各有侧重则是强调充分挖掘个体特长。

五是推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制度。分部门分类别确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和人数,定岗定编,以技术水平为唯一准则,通过评选,从持证人员中择优聘任,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二)劳动用工改革

合理的劳动定员是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基础,保持协调的人员结构是公司人力资源永不枯竭的源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合理的员工流动机制,是公司目前人员结构失衡情况必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是要定岗定编。立足于公司现实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各科室(队)按照工作职能,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设定岗位,明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说明书,提出定岗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精简高效”在各部门定岗方案的基础上对各部门进行定编。按照择优选择、人尽其才的原则进行定员。

二是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结构、煤矿用工特点、未来劳动用工需要等情况,逐步推进劳动用工的分类管理,明确人员的录用、合同到期留用、转岗等标准;整章建制,进一步完善员工奖惩及管理办法,规范员工行为。

三是继续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第一根据矿建进度,做好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人员配置工作;第二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在岗人员调岗、转岗工作;第三做好人员离职退岗工作。

(三)薪酬制度改革

坚持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分配原则,逐步完善以能力、责任、贡献及工作态度为依据薪酬分配体系。

一是按照XXXX总公司部署安排,配合外部中介咨询机构,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进行薪酬体系设计。

二是建立部室薪酬总量考核分配制度。科室薪酬分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固定部分为完成基本任务的保障,浮动部分随公司效益及科室绩效考核上下浮动。

三是充分发挥薪酬结构各部分功用,完善基础工资、井下津贴、班中餐等薪酬的保障功能,突出计件工资、效益工资、责任津贴等薪酬的激励功能。实现薪酬可高可低,效益为王的价值导向标准。

四、 三项制度改革时间及任务安排

一是XXXX年XX月XX日前制定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进行 动员宣传。

二是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精简组织机构,确定岗位编制,完善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三是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定编定员后人员的调整及离岗安置工作。

四是XXXX年XX月XX日前,出台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五是XXXX年XXX日前按XX总公司安排配合外部中介完成本单位薪酬制度改革。

六是XXXX年X月X日前,完成三项制度改革总结工作,汲取经验,改进不足,并制定XX年持续推进工作。

五、 落实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 ,传达贯彻公司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决心和精神,引导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三项制度改革对公司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充分认识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度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有序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包括四项具体政策: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每人9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200元/年;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1560元/年,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1800元/年。上年度死亡的对象,以及其他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及时退出奖扶范围。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特别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城镇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3240元/年,城镇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4080元/年,农村子女伤残扶助标准每人1800元/年,农村子女死亡扶助标准每人2040元/年。2015年省财政出资提高农村扶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3240元/年、4080元/年,实现城乡统一。特别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特别扶助金。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

2012年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1200元/年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2400元/年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3600元/年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以上两项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衔接:(1)已经享受奖励扶助、且同时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2)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办法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奖励扶助制度;(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奖励扶助制度及其他奖励优待政策。

(三)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农村地区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审批日期在2009年9月30日之前的,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区级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制度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

从2010年开始,庐阳区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奖励对象是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妇,扶助标准是每人960元/年。

农村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如果基本信息无变化,自然过渡为奖励扶助对象,同时退出奖励扶助扩面范围。

2、非公企业独生子女户退休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是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年满50周岁无用工单位的夫妻双方或单方,一次性发放补助金3000元。

二、资格确认

(一)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15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4、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5、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包括政府统一规划农转非),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15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龄在50~59周岁之间。

6、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奖励扶助扩面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73年至2015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现存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0周岁; (4)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或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非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的居民。

(二)资格确认基本程序、进度和要求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对象每年集中进行资格确认,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在落实绝育措施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摸底调查(2017年1月31日前)

(1)村级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的基础上,村级计生专干逐村逐户对新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2、本人申报(2017年1月31日前)

(2)填写申报表。凡符合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扶助条件,并要求进入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协助填写对应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申请表》和《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村级评议(2017年1月31日前)

(3)群众民主评议。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村(社区)计生协理事联席会议,邀请熟悉情况的知情人、“五老”会员参加,对奖励扶助和奖扶扩面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评议,如实在《评议表》上记录评议内容、过程及结果。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评议。

(4)第一榜公示。村(社区)两委根据群众评议结果,讨论提出拟上报扶助对象名单。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村(社区)公开栏和自然村(小区)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10天。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公示。

(5)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社区)负责重新调查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报送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4、镇级初审(2017年2月15日前)

(6)镇级走访调查。由两名以上乡(镇)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至少要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字证明。如实在《审核表》上记录。

(7)第二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审核组,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上报人员名单。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乡(镇)及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张榜公示10天,乡(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特别扶助对象不需要公示。

(8)向县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评议表》、《审核表》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人一卷装订成册,报送县卫生计生委。

5、县级确认(2017年3月10日前)

(9)县级全面复核。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全员复查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镇级初审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核表》上记录。

(10)第三榜公示。将审核通过的扶助对象名单反馈给所在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分别在镇、村、组张榜公示10天,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扶助对象县级确认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11)审批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将其中两份《申报表》反馈给镇、村。本年度新增扶助对象由县卫生计生委及时下文确认。

6、年审和回头看(2017年3月10日前)

(12)村级回访。2017年1月31日之前村(社区)对上一年度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的对象逐户上门回访,在《年审表》中登记年审结果,并且扶助对象和村回访人员分别签名。

(13)镇级复核。2017年2月15日之前乡(镇)人民政府对上一年度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的对象年审结果逐户上门复核,其中特别扶助对象还要向本户索取《特别扶助证》,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署年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上年度扶助对象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原因,并分类填写《退出审批表》(一式两份),将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分别公示10天以上,《退出审批表》报送县卫生计生委。

同时,对历年来累计确认的省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进行回访、审查,对发现的假手术、违法超生多孩等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要立案查处,追究责任,然后书面向县级申请取消奖励资格,已发放的奖励资金要全部追回。

(14)县级评估。2017年3月10日之前县卫生计生委在复核新增扶助对象同时,对乡(镇)人民政府年审和回头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往年各类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发现乡(镇)年审和回头看工作不到位的要组织人员重新审查。

7、信息录入(2017年3月31日前)

(15)个案信息录入和变更。2016年3月31日前,县卫生计生委将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生成下载本年度《花名册》。奖扶扩面新增对象录入省奖励扶助目标人群信息管理系统。

农村双女户绝育对象也参照奖扶进行资格确认,兑现奖励金。一要严格核实申报对象生育和手术信息,而且个人档案要附有本户、施术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承诺书。二要严格执行规范程序,拟确认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须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张榜公示10天,同时公布县、乡举报电话。三要严格问责制度,对工作失职、弄虚作假以及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资金等问题,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经县卫生计生委复核确认后的双女扎,先由乡(镇)计生办微机员录入省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长效节育子系统,县卫生计生委再网上审批。

8、信息报送(2017年4月15日前) (16)数据报送。2016年4月15日前,县卫生计生委向市卫生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报送当年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扩面《人数及资金测算表》。

9、档案整理(2017年5月31日前)

(17)县卫生计生委将新确认的扶助对象个人档案装订整齐,妥善存档,并返还给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两份《申报表》和一份《退出审批表》。县、镇、村每年对计划生育“三项制度”个人档案和工作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分年度保存。

10、资金发放(2017年6月30日前)

(18)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资金预算和申请上级配套资金,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县级配套资金和资金监管,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财政所负责登记和注册扶助对象的银行账号,待专项资金到位后通过代理发放机构将扶助资金采用“直通车”方式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在落实绝育措施之后的45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参与调查审核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规定政策口径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三、资金来源、管理和发放

(一)资金筹措

1、奖励扶助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扶助金,中央与省财政按8:2比例承担,其中我省对只生一女每人每年增加240元的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2、特别扶助

特别扶助资金筹措与奖励扶助一致,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扶助金中央与省财政按8:2比例承担。我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承担。我县从2013年开始将特别扶助标准全部提高到4800元/年,超过国家、省基本标准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3、长效节育措施奖励

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所需资金,按照省统一标准发放的资金,由省和县财政按3:1比例承担。我县将2013年1月1日之后落实绝育手术的奖励标准提高到8000元,其中提标部分4000元,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4、奖扶扩面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奖励扶助扩面所需资金均由县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年底给予适当奖补。

(二)资金管理和发放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国库统管、分帐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

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委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用“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农村地区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渠道统一发放,并在“一卡通”里注明“计生奖励”字样。城镇居民的代理发放机构由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委确定。扶助金以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四、监督机制

(一)实行四权分离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监督运行机制。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及时对扶助对象的申报和资格确认、个案信息档案建立、数据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资金管理和代理发放机构履行协议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及时对资金预决算、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和封闭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将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

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及时对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强化社会监督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的社会监督实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代理发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对扶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区卫生计生委、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在社会上公开,建立接听、记录、处理的专项制度,指定专人受理群众的批评、建议、申诉、检举、举报,为群众的咨询和查询提供服务。区、乡(镇)将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群众评议行风建设活动,及时了解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对工作开展情况公开进行评价。

五、组织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委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委成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领导小组,由家庭发展股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二)严格兑现奖惩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区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民生工程双项考核,从组织实施、政策宣传、资格确认与信息管理、资金管理与发放、实施效果等方面确定若干项考核评估指标。对制度实施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统一政策口径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学校教育收费、招生转学监督卡等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首先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人员对涉及“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学校教育收费、招生转学监督卡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领导机构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侦查监督能力,加快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基层侦查监督队伍,侦查监督科全体干警以岗位为平台,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战性,深入开展练兵活动,规范办案行为,强化基本技能,着力提高干警办案的真本领,取得较好效果。

一、认真评查,突出针对性

为确保整个练兵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侦查监督科以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的评查质量为切入点,进行认真深入查摆。一是坚持评查标准高点定位。严格按照《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标准,法律文书格式和要求进行评查,不得降低标准,只有“符合要求”与“不符合要求”之别,不存在“基本符合要求”之差。二是坚持评查内容细致入微。既要重点评查不捕、不立案及撤案案件,又要评查批捕、立案案件;三是坚持评查目的单一纯正。强调案件评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为岗位练兵提供真实依据,而不是为了批评人、处分人。

二、强化技能,注重实战性

为防止岗位练兵重蹈“重理论、轻技能”覆辙,侦查监督科室从规范、强化基本操作技能入手,以提高实战能力。从内容上保证练兵实战性。一是以市院开展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科室干警文书制作水平和统一文书制作格式为目标积极开展练兵活动,同时选拔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参加全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业务竞赛,侦查监督科参赛的两名同志双双获得“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二是以《国家赔偿法》、“两个证据规定”、“侦监四项改革”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为基础,进一步扎实业务根基,侦查监督科定期组织全科干警进行业务学习,对两个“证据规定”、“侦监四项改革”等与侦查监督工作关系密切的新法新政做到第一间学习与反复学习相结合,第一间理解与长期思考相结合,第一时间运用与准确把握相结合。

三、由表及里,务求深入性

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即三项制度活动工作汇报

太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吴家湾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居委会一班人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1——4月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务工作

为了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不断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决定和会议精神,坚持每月24日为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日,15日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队伍参加社区节日卫生整治和慰问,党员结对帮扶16对,其中尉问贫困党员5名、孤老1人二次、残疾人1户、困难户8户;二是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三是收取党费330元,温暖工程捐款295元;三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辖区文化生活,年初投资3000余元,新购置了文化器材,组建了腰鼓队,4.26日举办唱、读、讲、传、庆五一文艺汇演,结合综治、文明礼仪,环境卫生自编自演的顺口溜,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树立正气,为促进和谐社区起到了推动作用,四是搞好新建工会调查摸底;五是精心排练积极参加街道“打好攻坚战、再做新贡献”唱读讲传、庆“三八”红歌比赛,荣获三等奖,并组织辖区妇女召开庆祝会,对被评选的好婆婆,好儿媳、好丈夫进行了表彰,形成比学广赶带帮的良好环境;六是组织居民文明礼仪培训一次,报送信息三篇;七是建立统战台帐,积极为台属、侨属提供服务,春节慰问台属一户,侨胞一户;八是参加民兵应急抢险一次;九是完善“12371”党建信息平台系统更新资料录入;坚持每天收看党员远程网络教育课程;十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活动,将进一步做好走访、接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归类,能解决的必须在第一时间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努力想尽办法协调解决,确保辖区无投诉、上访事件发生;十一是加强信息联络,确保辖区信息快捷畅通;十二是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结合打好攻坚战,再做新贡献的活动,党支部召开了动员会,支部向群众公开 十一条承诺,目前已完成4项,定期对党员开展点评,并将结果公示,党员在向支部做出承诺后,三名党员递交了个人心得,办理专栏一期,激励党员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二大城市建设奉献力量;十三是积极筹备建党90周年活动。

二、政务工作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组织健全,建立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安全、民兵“七位一体”运行机制;二是每月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例会;三是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件;四是按时上交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五是加强夜间巡逻,特别是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安全;六是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安全常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防范意识,建立特种行业台账,及时督查整改安全隐患;七是加强清明节对上山祭奠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八是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服务;九是继续关注原法轮功习练者的转化工作。

2、民政工作

一是开展扶贫慰问,春节发放各类慰问金三万余元, 慰问品300元,其中贫困党员3户、困难职工20户、孤老2户、残疾1户、弱势群体40户、移民33户;二是落实廉租房租赁补贴 5 户,申报廉租房5户;三是加强殡葬宣传,火化率达100% 。

3、社会保障

一是低保申报严格听证,做到程序完善,应保尽保,一季度新增低保3 户 5人,无徇私舞弊,二是认真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65条,解决就业人员43人,继续做好充分就业社区的保持工作;三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辖区无计划外怀孕;新生婴儿2人,死亡6人。

4、城市管理

一是由专人负责督查管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整洁。二是加强门前三包的签定和督查落实,签定率达100%,三是搞好爱国卫生和全民动手日活动,清理卫生死角100米,牛皮癣23张,确保环境整洁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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