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023-03-22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下功夫。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施有效监管;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

,使责、权、利有机统一。

胡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今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的方针原则,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证安全生产中促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安全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探索一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当前,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已经站在第一线,形成共识,高度关注安全生产,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坚持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助于处理好安全发展与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的确是一种创造和创新,值得为此鼓与呼。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笔者从五个方面发表拙见:

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两个主体,即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即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的责任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没有人负责不行,关键是人的责任心。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政府来说,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守土有责,重大问题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确保一方平安;对企业而言,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的有效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制,这就体现在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与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抓落实,而不是照本宣科,继续下决心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顽症,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在布置经济工作时一定检查考核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按分工条线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由过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一人抓的局面,变成党政组织领导集体抓,各位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能主动部署、主动督查、主动协调,有力推动领导责任的落实到位。

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考核,真正把责任制建立起来。考核就要有指标,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重要的在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政绩观。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是政绩业绩;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政绩,更是难得的政绩业绩。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作为评价工作,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有力促进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3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25%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已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公报,将责任和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与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依据安全形势的发

展,及时调整和压降控制指标,力促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起初社会上有人不理解,认为死亡人数怎能下指标?其实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增长性指标,越多越好,越高越好,如经济增长速度、利润、gdp等;一类是控制性指标,越低越好,越小越好,不要突破控制。如人口增长率、案件发生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属于后者。这也是一个积极的指标,

不是一个消极的指标,这是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之一。指标的核心在于“控制”,实质在于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把事故死亡控制在最可能低的范围内,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落实安全发展的最基础环节。

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必须十分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确定隐患查处重于事故查处的理念。事故源于隐患。重特大事故往往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恶性发作的结果。现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安全生产方针的这一发展和完善,是我国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反映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规律认识的深化。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综合治理是安全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把工作基点放在综合治理上,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工作精力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减少死亡上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综合治理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文秘杂烩网治本,在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中体现安全“三同时”。安全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前提,规划要体现安全,一是要有目标;二是有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隐患治理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三要有资金投入和资金保证;四要有措施;五要有支撑。突出责任工作重点,就是领导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集中精力研究部分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力求做到每抓一家就规范一家、完善一家,在整治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措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公布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实施有效监管。建立推动工作落实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交办,对落实过程中实行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查办。责任的本能驱使领导创新工作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积极采用安全执法科技手段,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事故分析预测,为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建立事故隐患评估体系,以提高监管服务的技术水平;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各类事故,强化责任追究,严惩事故背后的腐败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刑法正案

(六)》,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条例》,以及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切实解决安全执法中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使责、权、利有机统一。建立控制指标考核机制,真正把安全规划和控制考核指标落到实处,对于强化地方政府安全责任,调动各级干部抓安全工作积极性很有作用。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与单位及个人利益挂起钩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通过逐级签订责任状,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www.到市、县、乡镇和企业,实现有效的压力传递。既要突出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又要注意对事故指标控制的考核,既要看工作过程,更要看工作效果。把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对指标超控单位及时预警,加强监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加大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领导的惩处力度,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其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者,一年内职务不得晋升,工资不得升级。在抓好责任目标的同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并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奖励,赏罚分明。

参考文献胡锦涛:2006年3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温家宝:2006年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毅中:2006年2月5日在机关公务员大会上的讲话

《谈谈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2006年6月16日)

第二篇:如何落实一岗双责

一、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顾名思义,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和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如果本单位成员不断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既是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是不称职的领导。

二、加强学习,提高“一岗双责”的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大队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三、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

(一)自律。要克制私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必须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长乐,牢记权利和责任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

(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主动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这样既促进的班子团结,又加强的相互监督,起到了保护自己的目的。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要从思想深处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程序和结合的公正,二是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落实好本人的责任。三是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按照风险点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风情气正。

四、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要反复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案例,看到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给本单位、本部门造成巨大损失,以此警示自己。二是要多算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时刻警示自己。 总之,要牢记“权利就是责任”,“权利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从而真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坚持以纪律为标尺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拿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以党规党纪为标尺,让纪律挺起来、立起来、执行起来,要按照党章要求,明确纪委的职能定位,全面把握纪律的内涵和要求,转变思维定势,体现执纪工作的政治性,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首先,加强对党章的学习,明确纪委的职能定位。以往我们认为,纪委就是党内的“公检法”,是专抓“小偷”、专抓坏人的,执纪中也往往退到以法律为标准判断是非、定性量纪。这种理解是极其错误的,也是背离党章要求的。要弄懂这一点,就必须加强对党章的学习,从党章中去找答案。1982年修改《党章》中,增加“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他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执行情况,这是现行党章中纪委“三项任务”的“法源”。它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1)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是党内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这是纪委深化“三转”的实质;(2)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的对象是特殊群体,是共产党员,既管违纪的少数党员又管党内的全体党员,这就是“树木”与“森林”的关系;(3)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的依据是党章党规党纪,包括党章、准则和其他规定,审查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4)纪律审查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要突出执纪的特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只有认真学习党章,深刻领会党章,准确界定纪委的职责权限,回归纪委的主责、主业,才能把握执纪的主动性,摒除思想上的错误认识,增强纪委执纪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意识。

其次,明确纪律和规矩的内涵,全面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在以往的概念中,认为纪律就是纪律处分条例,执纪就是执行纪律处分条例,这是片面的,也是不准确的,实践中也是有害的。201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党内法规制度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构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都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不可偏废,更不能擅自取舍。把纪律立起来、挺起来,就是要把这一系列党内法规立起来、挺起来。革命纪律大于天。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我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个接一个的胜利,靠的就是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只有全面学习和把握这一系列的党法党规,明确不同时期党规党法制定的历史渊源,深刻理解其内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才能善于、勇于综合全面地运用党纪党规这把尺子,对照审查违纪党员的行为,切实落实好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把纪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工作中。

第三,转变思维定势,体现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性。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好纪律规矩这把尺子,为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就要求我们要转变思维定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提高和体现执纪的政治性。以往我们习惯于拿处分的办法执纪,用处分规定衡量行为的合理性,把执纪行为单一化、简单化。现在提出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我们又困惑于无处分依据或处分依据不明确而犯愁,殊不知,这都是思维定势的局限和不足。在法律层面,违法行为不一定犯罪,那么,在纪律层面,违纪行为是不是就必须要给处分呢?显然,不一定,除了给予处分,我们还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方法,但这方面手段用的太少,存在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为此,在审查违纪党员的行为时,要拓展视野,拓宽思路,首先要看其行为是否违反了党章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有关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违反了党的各项准则等,再看对其行为违纪处理需适用的条款,这样,才能落实和体现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违反党员权利义务的行为,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明确指出,不隐瞒、不回避、不遮掩,对不宜给予纪律处分的,要善于运用组织处理措施,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切实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使纪律和规矩时时刻刻警醒着绝大多数党员,体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性。 第四,深挖细究触及灵魂,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走出执纪工作处理党员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怪圈,用“雷霆手段”展示“菩萨心肠”。许多腐败分子在触犯法律之后,都悔不当初,没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都是在灵魂深处忘却了党的宗旨,丧失了党性修养。每个干部的成长都是不容易的,有个人的努力,更离不开党和组织的培养。随着职位的升迁,一些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逐渐淡化,党性修养逐渐丧失,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私欲膨胀,贪得无厌,大搞利益输送,给国家资产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坏了党和人民的血肉关系,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就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案情脉络,包括违纪党员的成长经历、错误性质、涉案人员身份及利益输送等情况,把握不同的案件的不同特征,深挖细究,触及灵魂,使其明耻知止,以纪律和规矩为标尺,以党性修养为标准,拿纪律说话,体现纪律从严、纪律靠前的特点,使敬畏纪律、敬畏规矩成为全体党员的行动自觉、行为习惯,让违纪者受惩处,守纪者受教育,使党的纪律规矩不怒自威、不威自严,维护党纪的尊严,树立党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 第五,要见微知著持之以恒,积小胜为大胜积小成为大成。党纪严于法律、标准也高于法律,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大量案例证明,“破法”行为无不始于“破纪”。这与一些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有关,与一些党员对违反党纪党规的错误行为不敏感、不敏锐有关。例如,干部档案造假绝不是什么“小错误”,而是欺瞒组织,对组织不忠诚;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而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就是对抗组织调查。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这二者不是孤立的割裂的、是不分先后的,标为本之“象”,本为标之“体”,二者本为一体,严肃纪律就是治本,治本就要严肃执纪。只有见微知著、以小见大,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的要求,加强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的审查,抓早抓小、动辄得咎、治于初萌,以滴水穿石之功,持之以恒,防“破纪”于“破法”之前,积小胜为大胜,积小成为大成,纪律治本的功能作用才能彰显。

第三篇: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范文]

XXX第三支部“一岗双责”制度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本机关党员 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部门内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对本支部党员干部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系列讲话,进一步明确每个党员应当履行的党内职责和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应当承担的岗位职责,教育和引导每个党员在各自具体工作岗位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双责”目标的确定方式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党支部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3、党员的目标责任按照个人制定、群众评议、学校党支部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

(二)、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党支部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业绩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党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三)、考核方法

1、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一年考评一次,一般与党员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党支部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支部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

XXX第三党支部

第四篇: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是什么

顾名思义,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制度内容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篇: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先,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其次,企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观臆断制定一些“土政策”。

第二、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在企业中可以发现,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上企业管理的发展,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制度,现在仍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成了摆设或拌脚石,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理的发展,及时修订,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求,与时俱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大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领导也好,普通职工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职责,就要求我们的管理、执行活动必须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约束,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的泛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度和职责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用。

第五、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实现各项规章制度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企业领导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资源配置、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层管理者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他们承上启下,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又是小团队中的领导和教练,他们应具备正确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企业领导和中层管理者,通过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作用于每一位职工。

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制度、有执行,但并不一定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评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求执行,更能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据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合理评价,因此,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完善的价机制也能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其得到及时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总之,企业的发展要靠各项规章制度,而规章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落实到位。如果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定、督促和执行制度、职责的时候,做到掷地有声,一步一个脚印,那么,企业就一定会呈现一种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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