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管理范文

2023-09-19

项目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政策红利的释放,在未来的几年,国家重点建设将调整到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城市建设中,路桥工程的施工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近些年来,路桥工程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在此建设过程中关于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整个项目的运作和目标的实现。本文通过对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合同管理中需要留意的问题以及对策。

[关键词]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184

1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路桥工程建设目标,明确相互责任、义务和权利关系的协议。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合同中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管理,是企业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活动中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合同管理关系着企业的正常运行。

2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需留意的问题

21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商人往往更注重的是利益,路桥施工的盈利也是路桥承包商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许多承包商会为了谋取更多的私利,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是钻法律条款的空子。

任何东西都是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得以完善,法律也是一样。这就为不少承包商留了空子,表面上看并没有违反法律,本质上却扰乱了市场运作规律。久而久之,会制约我国路桥建设的正常发展,甚至是经济的发展。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所以还要有道德的辅助。

22合同文本存在的一些问题

221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

(1)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权利与义务,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所以说,合同讲究的是咬文嚼字。

(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则是指在主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方可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就是没有依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会引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尽全面,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是看不到关于违约处理条款的。

22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许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直都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就像是万事大吉了,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严重脱节,签订后的合同仅仅是二者合作关系的证明,合同内容已无人问津,项目职责仅靠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项目执行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的了解少之又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22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本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的变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更轻松地实现目标。

23缺乏人才以及相关合同管理的培训

在发达国家,对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管理一般由资深的工程师等专业性人才完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他们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现阶段,我国不少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性人才,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他们只会解决一些简单的合同纠纷,对于稍微复杂点的合同纠纷就无从下手。

3解决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制度为先,让管理活起来,严下去

规范的管理是提升企业效益的关键,建设单位应以稳健经营、严格管控、抓紧转型的发展思路,狠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定入手,结合路桥专业施工特点,制定了施工管理、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树立起制度至上的理念。不断完善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是企业经久不衰的法宝。

32规范路桥工程项目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是用来约束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但是目前的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重点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又少,特别是关于违约赔偿和处罚条款,引起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为了规范路桥建设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合同示范文本,以约束建筑市场的合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

33提高合同管理的人才培训和文化素养

文化是一只无形的手,如何让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个大问题,一个成立多年的老企业,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各个历史阶段不畏艰辛、跋涉前行,文化积淀的引领不可小觑。总部搬迁、整体改制、机制再造、平台构建等重大举措能够在我国建筑行业平稳顺利地完成,得益于其六十多年来的文化沉淀。从另一个方面讲,也足以说明我国建筑行业十分重视企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文化传承上,要设定企业文化的主心骨,团结企业内部人员是关键,让员工享受奋斗的过程,这是一种无形的动力,动力就是爆发力,它就像是一双无形的手推动着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文化创新上,要敢于承认落后,善于直视落后并扭转落后局面,时代在变,相应的文化也要随之改变,这样才能让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更上一层楼。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的提升是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首先,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要严格,采用优胜劣汰原则,选择足够优秀的人才胜任此工作;其次,对所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拔出来的人员就算再优秀,若是与该企业脱节,那也是白搭,所以,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对选拔的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扩充专业知识,尤为重要;最后,对在职人员进行定期测试以及定期定向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针对员工弱点进行分拨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跟着时代变化,适应时代的要求。

4结论

综上所述,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路桥施工管理中的核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不仅要加强路桥工程项目合同方面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路桥工程施工,而且应实现科学施工、依法施工的和谐氛围,促进我国路桥建设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权陕西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长安大学,2014(4).

[2]王雨我国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1(6).

项目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件/材料采购订单、设备购买合同、框架(长期)协议、寄售协议。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量统计、合同存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物供中心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起草及准备工作。

第六条 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接收登记采购部提交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量统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审查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识别控制,对日常的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三章 合同准备

第八条 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采购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第九条 起草合同文本依据资料有: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十条 合同文本应包括商务与技术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且明确约定: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

(二)标的物;

(三)品牌;

(四)项数;

(五)数量;

(六)价款: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适用法律等。

第四章 合同的审批签署

第十一条 物供中心合同部接收采购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统一编号、记录。

第十二条 属于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如单独起草的有特殊条款的合同,由合同部负责送交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第十三条 属于标准采购合同:如备件/材料采购订单由物供中心合同部审核,中心主任在关键页小签。程序如下:

1、采购员草拟合同文本,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

2、采购员将合同交采购主管签字确认,统一交合同管理部;

3、合同管理部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到各合同管理员;

4、合同管理员进行初审,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

5、合同主管进行复审,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交副主任审核后在采购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关键页上签字;

6、加盖物合同审核章,按额度分级报领导进行合同审批签署。

第十四条 领导按额度分级审批签署的金额如下: (1)物供中心副主任:10万元人民币或1.5万美元以下; (2)物供中心主任: 50万元人民币或7.5万美元以下; (3)公司分管物供领导:50万元人民币或7.5万美元以上; (4)特别项目或50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的采购项目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由总经理授权代表标准。

第十五条 各类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合同的签署时间应为签署合同的真实时间。

第十六条 签署合同时应检查签约人员的资格。

直接签署合同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合同时,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七条 签署完成的合同文本由合同部统一加盖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平朔煤业管控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下,正式合同文本四份(特殊情况:外币合同、大型设备合同适当增加合同份数),由物供中心合同管理员分发,一份分发给采购员,转供货商作为供货依据,并负责催货工作;两份分发给合同执行员,作为下达入库通知单和付款依据;一份连同所有物资采购资料存档。

第十九条 采购员、合同执行员接到生效的合同后,按合同的形式及相应的工作程序执行合同。

备件/材料采购订单:到货后合同执行员下达入库通知单,相关仓库按照入库通知单办理收货、验收入库手续,进行系统输入,出具验收报告(100万元以上由物供中心主任审批),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验收报告、合同1份、发票(国际采购的外币合同还需准备提单、箱单和报关单)],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设备购货合同:设备到货后,海运协调员下达入库通知单,组织设备管理中心和使用单位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参与验收),物供中心出具验收报告,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框架(长期)协议: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申请后,可以填写“订货通知单”履行审批手续后直接通知供货商备货、送货。之后办理合同、验货、付款手续。

寄售协议:根据结算单起草合同文本签署付款合同,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条件: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合理期限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通知限期答复。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的程序:

(一)采购员准备变更或解除物资采购合同的所有附件,包括原采购合同及签订原采购合同的所有附带资料;

(二)注明变更或解除原采购合同的理由,并草拟变更后的采购合同文本。

(二)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重新履行程序。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书面同意。

(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三)经上级主管机关或相关机关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或更新登记。

(四)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之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六章 合同的统计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月度、合同量统计,经中心副主任、主任签字后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 物供中心合同部合同管理员将已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录入合同量统计的相关信息后,逐份合同与档案管理员进行交接,内容是文本合同原件1份及签订该合同的所有附件(包括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二十五条 档案室根据合同编号,有序存放,未经批准不能随便翻阅,确实需要查阅时,严格按程序办理,记录借档、查阅信息。 第二十六条 合同部应建立完善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 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合同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及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未按调解协议执行的,由采购部门整理有关资料的书面形式及补充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

(二)公司法律事务部收到合同纠纷情况资料后,根据情况在七日内提出处理建议,由采购部门在法律部门的协助下妥善解决。

(三)协商不成的,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按公司法律纠纷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合同用章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所有的物资采购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管控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

第三十条 原则上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下应由物供中心主任批准。使用完毕后要向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归还印章,并对印章使用情况如实登记记录。

第三十一条 合同专用章若有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第九章 附则

项目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担任 的物业管理单位,乙方愿意接受该委托,对 实行专业化的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共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市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地址: 1.3 物业类型:

1.4 物业权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 1.5 物业总建筑面积: 1.6 物业四至及状况:

1.7 上述基本情况如果与市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测量报告等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不符的,则应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1.8 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乙方是物业管理方面的唯一受托人。

1.9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按照本合同及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

1.10 乙方为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应对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11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事项

2.1 该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2.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闭路电视系统、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临时应急供电系统、车库收费系统等。

2.3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隔油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污水处理池)、内外停车场等。

2.4 该物业自动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中央空调机组、电梯、监控消防报警系统、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通讯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收集型号增强系统、变配电设备系统、上水(冷热)变频供水系统。

2.5 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2.6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地面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停车场经营管理事项将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独立委托合同)。

2.7 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楼宇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公共区域地毯定期清洗及地板定期打蜡服务等;每日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洗、灭虫、灭鼠;楼宇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

2.8 庭院绿化与花卉租摆,其中包括:为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庭院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2.9 管理与该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2.10 代收代缴与有偿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杂费以及另行提供的有偿服务的收费。有偿服务的具体项目以及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将另行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2.11 对于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合理收费。

2.12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 ”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用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等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追索违约赔偿、民事诉讼等措施。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服务标准

乙方将按下列约定,提供24小时(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间断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目标如下:

3.1 房屋外观:破损获及时修复,具有相当的整洁度 3.1.1. 玻璃幕墙清洁明亮 3.1.2. 外墙定期清洗 3.1.3. 大堂内布置合理

3.1.4. 功能识别标识及入驻单位名录醒目有效 3.2 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3.2.1. 设施设备的运行、使用有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 3.2.2.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 3.2.3. 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

3.2.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保持设施设备状况良好 3.2.5. 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2.6. 设备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不降低运行指标 3.3 公共环境及卫生

3.3.1. 大堂、洗手间、物业内公共区域每天循环保洁

3.3.2. 物业外地面、设施设备每天清洁,并保持与楼宇标准相一致;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保持地面整洁光亮 3.3.3. 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中转站 3.3.4. 每天收集及清运垃圾 3.3.5. 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3.3.6. 物业内废气和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3.7. 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 3.4 绿化

3.4.1. 保持公共绿化的花草树木以及盆栽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3.4.2. 保持公共绿地清洁,绿地无纸屑 3.4.3. 物业内绿化有管理措施并落实 3.5 交通秩序 3.5.1. 能及时制止车辆违规停

3.5.2. 进出物业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 3.6 安全秩序管理及消防

3.6.1. 执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熟悉物业环境,文明值勤,语言规范 3.6.2. 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 3.6.3. 结合物业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6.4. 详细的消防记录

3.6.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

3.6.6. 自动化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有序,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6.7.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3.7 报修和投诉受理

3.7.1. 紧急情况:30分钟到现场 3.7.2. 小修:24小时内解决

四、服务期限 4.1 甲乙双方均同意预计该项目正式开业日期为 年 月 日,因此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为期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该项目开业日期提前,则按实际开业日期计算。

4.2 本合同期时,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延长期限。且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协议;如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当标的物业权属关系发生变化(包括业权分散或变更)而未签署新的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可视为本合同自动以为周期延续,除非乙方认为本合同必须终止。

五、服务收费

5.1 管理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

5.1.1 根据本合同所列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之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下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物业管理运行期服务酬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月)或按当月所收取的全部物业服务费的7%比例提取,按两者数额高的收取。

5.1.2 在物业管理运行期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依据市场通涨率,物业管理服务酬金应当较前一年增加5%。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签之后,续签之服务期间应当与本合同服务期间连续计算并继续按照每年5%的比例递增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5.1.3 每月5日之前,乙方将按运营期酬金标准自行从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如遇物业服务费资金不足时,甲方要负责及时向乙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该项费用在项目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中列支。

5.1.4 管理服务酬金不包括其他额外开支,如税费、追缴费用而产生之法院和律师费用等。

5.1.5 在收到上述服务酬金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5.2 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开办费)

根据政府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由甲方按项目建安费2%的比例提供给乙方,并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为节省甲方开支,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物业管理启动资金预算,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在本项目物业管理筹备工作开展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该费用除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及相关费用以外,乙方在物业服务费中提取适当数额,自正常营运期开始之日起分5年返还给甲方。 5.3 物业服务费 5.3.1. 物业服务费标准

5.3.1.1. 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为: A.写字楼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元 /月/平方米)。 B.商业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 本物业红线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和中央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暂定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收取。

5.3.1.2. 甲乙双方将根据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测算结果,据实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方式体现。但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的金额为准,如备案的物业服务费低于双方确认的上述标准,其差额在乙方管理期内由甲方补足。 5.3.1.3.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测算以甲方提供的总建筑面积、各功能区的建筑面积、各用户单元的销售的建筑面积,以及该项目各设备系统情况及其能源消耗数据为依据,综合考虑乙方为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所需人员及其费用和其他管理支出,进行测算。如甲方提供的各项面积数据及设备设施情况与实际不符并有较大出入,由此造成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时,由甲方补足不足部分。 5.3.1.4. 甲乙双方须于物业管理筹备期开始之日前的一个月以前,完成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3.1.5. 甲方对客户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以甲方书面确认为依据,被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5.3.1.6. 在项目开业后,空置房和甲方自用房的物业费和冬季采暖费由甲方全额承担;已销售但未办理入住之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和冬季采暖费由甲方垫付;由于销售承诺不兑现等甲方原因,造成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其费用由甲方补足。甲方的交费时间与本项目规定的其他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费时间相同。 5.3.2. 物业服务费缴纳方式

5.3.2.1. 如果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五日内缴纳。 5.3.2.2. 如果物业服务费按年缴纳,应当于起算的第一个月底前缴纳。 5.3.2.3.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每日仟分之叁(3 ‰)加收滞纳金。 5.4 其他收费 5.4.1. 有偿服务收费

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该费用的收取按照如下优先顺序予以确定:

(1)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价格制定; (2)按本合同双方核准的价格制定;

(3)按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认可的价格制定。

5.4.2. 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养护费用除外) 5.5 欠款处理

若甲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上述有关款项,经乙方采取追缴措施后,甲方仍未在乙方指定日期内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服务及收取每日仟分之叁(3 ‰)的滞纳金,并保留追索上述欠款及违约金的权利。 5.6 税金

乙方不负担按本合同管理物业取得的全部报酬的营业税,而是向甲方收取应支付的该营业税所需资金。乙方负责缴纳中国境内对按本合同管理物业取得的全部报酬所征收的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

七、保险

7.1 在全权委托物业服务期间,乙方作为该物业的全权委托管理人,应以该物业服务机构之名义,购买该物业管理所必需投保的保险。

7.2 该物业服务机构购买之该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物业服务费用列支,保险收益应列为营业收入并应用作弥补被损毁财产的支出。

7.3 该物业的全部保险单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的实际情况办理。

7.4 物业保险范围一般应包含物业共用区域/设施/设备;而保险范围种类应包含物业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及公众责任险等。

八、甲乙双方的声明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物业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发现,并把损失控制到最小,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通知的送达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时,应当以邮寄、专人送达、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且该通知送达下列地址及受送达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拟接受通知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协议另一方变更情况):

甲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十、保密条款

10.1 乙方从甲方处所获之物业信息资料,如需保密,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10.2 甲乙双方从对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信息资料,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法律有相反规定或者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0.3 乙方有权将自甲方取得的非保密资料运用于市场推广代理服务。 10.4 甲方与乙方另签定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则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11.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任何情况,甲方将物业整体、部分转卖或任何非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三个月的管理服务酬金(酬金按违约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管理期的酬金标准而定),因此给对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相应经济赔偿。

11.3 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一年内聘用乙方的顾问人员,否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该员工当时工资标准一年工资的金额。

十二、争议的解决

项目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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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聘用合同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1

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下称“甲方”): 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文辉

受 聘 人(下称“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毕业院校: 专业: 学 制: 职称: 紧急情况家庭联络电话

1、 联系人:

2、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2014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具体合同期限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二)合同延续在本合同期到前一个月内签订次年劳动合同,本合同到期双方未签订延续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延迟3个月并支付3个月与上年同等的工资。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公司或项目部担任主要职务 兼职 等职务。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工程管理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生产)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质量标准。

(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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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工作每周休息一天,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固定休息或轮流休息;

2、乙方有权享受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等传统节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

3、除有每周休息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如有特殊原因可请事假,但必须提前请假和做好自己工作安排与交接)。

4、乙方的各种请休假,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请休假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为《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支付时间、终止合同等工资支付方法

元),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并缴纳。

2、工资支付时间:次月五日前按年薪比例或(月薪)支付上月工资。

3、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违规行为,甲方要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4、相关补贴及奖金按年终绩效情况确定。

5、本月工资推迟2个月后待发工资按每月5%违约金支付受聘人。

1、乙方聘用期的目标年收入为:税后工资人民币 元整,(小写: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五险一金)。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3、差旅费 元、住宿及生活费 元、电话费每月 元、自代车相关费用 元。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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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违反《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等,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并可酌情决定是否开除。

2、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与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3、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4、无论在受聘期间或离开甲方以后,乙方必须对所掌握和了解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业务资料和信息绝对保密,不得有任何泄漏;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主动交回所有业务资料和与业务有关的通信、备忘录、客户清单、图标资料、电脑文档以及甲方所配备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劳保用品等。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一)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 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三) 因责任事故或管理责任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主要项目负责任人造成严重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造成被甲方罚款或扣减工程款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未完成工作的。

(五)其他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对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八)工作严重失职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公司考核连续两年为不合格人员的。

二、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 十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

4

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不得擅自离职。甲方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达两个月的;

3、甲方低于当时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 十 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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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当事人一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甲方违约并支付当年合同期限内工资。

(三)其他违约责任:

1、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按损失金额相应赔偿损失费;

2、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违反公司规定及制度,因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 。

第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或受聘人户籍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或受聘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本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贵州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一、项目运作模式

本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拟采用

PPP

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由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运营管理。

二、建设规模

三、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建立

1、建立施工组织机构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内部业务系统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项目部业务系统的监督、指导,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现。

2、项目工程部组织机构的组成 项目部组织机构由三部一室组成。

(1)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以及计划、安全、消防等工作。

(2)机电设备部:负责工程的机电设备的设计、采购、验收、安装工作。

(3)经营核算部:负责合同、预决算、成本以及本工程的成本核算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4)办公室:负责本工程的劳资、后勤保障及对外接待工作。

四、项目部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项目经理

(1)执行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工程部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保持与工程建设中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

(3)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会同监理公司总监审核开工报告。

(6)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

(7)参加与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 (8)审签监理公司所签发的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以及往来公文函件及各种综合报表。

(9)签署变更设计审查意见。

(10)检查工程部各业务组的工作情况。 (11)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初验报告。 (12)审查工程竣工决算。

(13)分析项目管理工作状况,做好各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2、现场工程师

现场工程师是工程部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项目工作进行管理。

(1)执行工程部经理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所分管事项目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按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按监理规划检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工程部。 (4)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工程部经理审批。

(5)对分项、分部工程抽验和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验收。 (6)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检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督工作。 (8)收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作好记录。 (9)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工程计量。

(10)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及时填写工作记录。

五、项目管理的内容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 2)施工场地的质量检查验收。 3)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A.协助监理单位完善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B.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C.主动与监理公司、质监站联系,争取工程建设中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D.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方案。 E.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

F.协助监理单位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的控制。 2)工序交接检查

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检查验收。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配合监理单位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现场工程师有权督促监理单位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6)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工程部经理一人签署,现场工程师可在有关的质量技术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工程部经理核签后方有效。

7)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的认证意见。

8)建立质量管理日志

现场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9)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协调会后应即发会议纪要。 10)现场工程师每月向工程部经理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情况。 (3)质量的事后控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凡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验收程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2)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3)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进度的事前控制

做好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 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也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制定甲供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2)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施工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

2)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每周、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的要点: A.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B.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C.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D.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的签证是支付工程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必须由现场工程师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参加。

E.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当实际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的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F.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G.组织现场协调会。

H.每月向工程部经理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3)进度的事后控制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计划。

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投资的事前控制

该阶段的控制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预算外的投资及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协助预算部审核施工图预算,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按合同要求,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3)按合同要求,如期按质按量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设备到现场。

4)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2)投资的事中控制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总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提醒公司有关部门作好事前的经济合理性分析。 4)严格经费签证

凡涉及经济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使用机械的签证,以及材料调价等签证,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3)投资的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并报预算部审定。 2)协助监理公司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第二部分 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 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3)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二、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

(4)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建设单位授予监理“三权”(停工权、复工权、拨款权),监理单位应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并为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资金,建设单位将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奖励。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按《施工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规定

一、 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3、现场施工例会规定参加人员: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及经济负责人、施工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及其它相关分包单位;

4、现场施工工程例会内容:听取各总包单位关于本阶段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总包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总包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做答复。

5、现场施工工程例会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总包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6、 总包单位根据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审查、审定、批准。

二、 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3、现场专题技术会议规定参加人员: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及经济负责人、施工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相关承包商;

4、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内容:听取总包单位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的解决办法、施工措施的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提出的解决办法措施;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的决定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5、一般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各承包方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审核。

三、 现场经济签证:

1、 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1)由总包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确认签名。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总包单位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总包单位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 签证的效力:总包单位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建设单位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指令确有异议,在建设单位坚持要求执行时,总包单位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总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6、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四、 现场技术核定单:

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总承包单位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前经设计同意,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五、材料价格确认单:

1、办理材料价格确认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

2、办理材料价格确认单原则:根据批准的现场材料,建设单位材料员在一周时间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进行认价工作,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办理材料价格确认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总包单位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4、办理现场认价单的规定:材料价格必须通过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建设单位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总包单位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4)、需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确定,;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总包单位;

3、因建设单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建设单位工程师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2)、由工程项目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总包单位;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总包单位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总包单位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

(2)、总包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总包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1)、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和齐全,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程规范;

(2)、施工图纸是否与其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图纸及其各组成部分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在尺寸、坐标、标高和说明书方面是否是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4)、熟悉建设、施工、安装目的施工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审查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在坐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5)、基础设计或地基处理方案同建造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间的相互关系;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对于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审查现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图纸是否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4、 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5、施工图纸会审意见原件应一式四份:设计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存档;

八、施工组织设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建设单位批准设计施工图纸,总包单位进场二周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存档;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总包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4、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内容:月度工程项目计划的文字形象进度说明、分部分项计划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计划完成投资;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6、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

7、监理工程师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8、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存档;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3)、工程结算系指根据合同、合同的调整条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工程资料所办理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4)、凡进行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作手册,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总包单位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十一、甲供机电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工程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建设单位工程师根据工程节点需求和设备制造周期等因素编制《申报采购计划》和《招标技术规格书》。

(2)建设单位根据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报价招标采购。

(3)工程项目部定《采购合同》及各供货商的入围资格请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

(5)由公司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项目部按《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单位,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采购。

2、进场管理程序:

(1)进入工程现场的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设备款。

十二、施工用水电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项目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2、水、电费的收取。抄表日期按当地通知收费日期,按照供电局电费单及自来水公司的水费单据收取,在每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项目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项目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4、当水、电的总表数于分表总值出现差量时,按照各施工单位的总用水、用电量对差值部分进行公摊。

十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参加验收签字确认、备案;

3、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参加验收签字确认、备案;

4、工程项目初验:由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2)正式初验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由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3)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6、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总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后签字确认;

7、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初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参加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6、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总包单位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四、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总包单位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 同时建设单位和运营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运营公司。

十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总包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六、工程项目结算:

1、工程项目结算原则: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2、总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会签同意后,送至审计部门;

3、审计部门在完成总体审查工作; (1)严格按照合同、设计图纸、规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竣工结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预算之内;

(2)审核竣工结算与工程项目预算差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2)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是否严格按照现场管理的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

6、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及公司;

7、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第四部分 工程资料管理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确认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项目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施工项目合同是指项目业主或其代理人与项目承包人或供应人为完成确定的施工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 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2 在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普遍的问题

2.1 施工单位因为主观上的原因导致不能完全遵守合同

(1) 在投标中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合同文本的误解导致了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 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 在投标文件中不顾自身的实际状况和财务能力, 作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 这就使施工单位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埋下了隐患。

(2)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对合同的理解不全面造成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施工合同通常分为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和技术条款, 在投标过程中的商务文件和往来函件均属于合同的附属文件, 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在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和投标人员并不相同, 这就容易造成施工人员对合同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够清晰, 缺乏对于合同风险的预判能力。造成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内容。

2.2 施工单位因为客观上的原因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1) 施工企业资源的不足造成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由于历史的原因, 国内很多大中型的施工企业, 部门臃肿, 效率低下。使得不少施工企只能维持生存的局面, 对于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新机械设备等企业发展的投入就更加无从谈起。因此在项目管理中由于施工企业资源不足导致不能全面履约的情况屡有发生。

(2) 在施工过程中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现象造成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实际的运作过程中, 施工队伍的选择往往是讲人情、凭关系, 对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社会信誉、工作业绩等没有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查, 就会出现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现象, 造成出现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局面。

2.3 由于合同各主体地位不平等制约了合同的公正性

在项目管理中参建的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四方都是合同的主体, 它们从四个不同方式参与到施工中去, 目的都是为工程项目服务。可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 监理只是代表业主实施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而业主是项目的出资管理方, 在投标期间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单方面制定了更有利于自身的合同条款, 合同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制约了合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4 参建各方的不良行为使得合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参建各方中,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存在以罚代管、以包代管、违反技术规范、脱离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中操作不规范、以次充好、质量安全等不良的行为。监理方存在随意办理各种签证、随意降低或提高监理的规范, 利用职权指定工程分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收取贿赂等不良行为。设计方存在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原材料、设备品牌, 随意提高或降低设计标准或在设计变更中收取贿赂等不良行为。业主方存在指定工程分包商、指定设备或材料供应商、随意压缩工期, 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收取贿赂等不良行为。这些不良社会现象污染了施工行业环境、严重影响了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 针对市政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措施

3.1 确保投标文件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确保投标文件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结合企业的自身实力以及工程的实际状况, 应该做到如下三个方面。

(1) 对投标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

在项目的投标阶段一定要抓好组织工作, 需重点关注如下三个方面: (1) 完善项目的信息评估工作, 建立经营投标的评审制度; (2) 对于投标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 对于合同条文应该逐条分析, 归避合同风险, 同时应该对项目的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查, 认真分析投招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3) 结合企业的自身现状, 对于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响应, 合理编制施工组织的设计文件。

(2) 对项目进行合理的施工成本分析。

在编制投标报价时, 对于图纸的设计说明一定要非常熟悉, 对于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向业主提出质疑, 甚至可以申请去现场考察。另外对当地的施工材料、劳务状况、设备物资的加工情况以及对于工期要求、物资供应方式、工程质量等都需要进行现场询价和调查, 结合企业的实际水平, 编制合理的投标施工方案。

(3) 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

对于投标报价, 需要掌握项目的难易程度和竞标对象的心态后进行市场动态的分析, 在充分归避项目合同可预期的风险后再确定投标报价, 只有这样才能为后续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3.2 随时掌握合同的执行及变更情况, 严格依据合同办事

各参建方都应该把合同的执行作为常规工作, 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都应该以合同原则为准绳, 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办事。在合同变更的处理中, 要以事实为依据, 进行审查和批复。参建各方都应该要以积极的态度, 认真对待施工中的合同变更。

3.3 加大对项目施工方的合同管理

对项目施工方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应成立相关部门在施工方进场之前对其信誉、业绩、财务状况、工人素质、施工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 再经模拟招标的形式选择合格的施工方。另外还需要对施工方承担的作业内容作出明确的要求, 坚决拒绝不合格的队伍进场。对于分包的作业队伍应该纳入项目的管理体系之中,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局面发生。

3.4 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

合同管理对施工管理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在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的员工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熟知合同条款, 理解合同中各层次及各章节之间的关系。参建各方要以合同为准则, 以工程的质量为主题, 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 各参建方一定要有大局观念, 本着为工程着想来思考问题, 团结一心为工程利益着想, 确保工程的的顺利竣工。

3.5 创建良好的合同管理环境

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为主题, 以创优良工程为目标, 争取参与各方的理解和信任, 让参建各方既认识工程的难度, 又有必胜的信心, 寻求参建各方对本项目的理解、支持、关心、帮助, 形成良好的合同环境, 为项目施工和合同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

4 结语

在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中, 合同管理是项目中其它方面管理的依据和基础, 起着着核心和纽带的作用。因此, 在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中, 必须以合同管理为主线, 从源头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 使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有效、可控地进行。

摘要:本文主要是以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为主题, 重点分析了在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 张贤友.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分配风险性研究[J].安徽建筑, 201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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