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

2023-10-08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第1篇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09〕43号

【发布日期】2009-07-17

【生效日期】2009-07-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法发〔200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 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执行难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执行的力度 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文件精神,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切实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 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一)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要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当 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担任,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了便于与纪检、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统一调用各类司法资源,符合条件的执行局长可任命为党组成员。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力量由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二)完善立审执协调配 合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协作配合,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立案阶段要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审前和解,尤其是对符合 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审判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要大力推进诉讼调解,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 履行率和自觉履行率;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强化判后答疑制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要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说理性,对双方的权利义务 要表述准确、清晰,并充分考虑判项的可执行性。

(三)建立有效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设立专门的执行申诉处理机构,负责执行申诉信访的审查和督办,在理顺与立案庭等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四级法院上下一体的执行信访审查处理机制。上级法院要建立辖区法院执行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在人民法院网上设置专页,逐案登记,加强督办,分类办结后销号。进一步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畅通民意沟通途径,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要重视初信初访,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信访终结机制的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开展执行信访情况排名通报。完善执行信访工作的考评机制,信访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强化执行宣传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执行工作宣传的整体规划,提高全社会 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与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跟踪报道、现场采访、设置专栏等方式,开展 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抗拒执行行为的曝光等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工作,通过进农村、进社区、 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合理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二、加快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组织排查和清理阻碍执行的地方性规定和文 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督促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或特殊主体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协调处理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各类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等特殊主体案件,研究解决办法。重大执行事项经联席会讨论作出决定或形成会议纪要后,交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二)加快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争取党委的支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在制度上明确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党政管理 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检察、公安、政府法制、财政、民政、发展和改革、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 银行、银行业监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有关工作。要建设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并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

(三)实施严格的执行工作考评机制。要完善和细化现有的执行工作考核体系,科学设定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结案率、执行结案合格率、自行履 行率等指标,合理分配考核分值,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由各级人民法院在辖区范围内定期、统一进行,考核结果实行公开排位,并建立末位情况分析 制、报告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实行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和超期限分析制度,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纳入质效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执行人员考评 机制,建立质效档案,并将其作为考评定级、提职提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规定科学的结案标准,建立严格的无财产案件的程序终结制度,并作结案统计。建 立上级法院执行局和本院质效管理部门对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分析和责任倒查制度。上级法院撤销或改变下级法院裁定或决定时,要附带对案件进行责任分析。本院质效管理部门发现执行案件存在问题的,也要进行责任分析。

三、继续推进执行改革

(一)优化执行职权配置。一是进一步完善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除外)对所辖地区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进一步推进“管案、管事、管人”相 结合的管理模式。二是实行案件执行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机构,原则上不执行具体案件,案件主要由中级人 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指定专门法院执行某些特定案件,以排除不当干预。三是科学界定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并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或者人员 行使。将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及交付和分配、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等事项交由实施机构办理,对各类执行异议、复议、案外人异议及变更执行法院的申请等事 项交由审查机构办理。四是实行科学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打破一个人负责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分段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调查、 控制和处分被执行财产,以提高执行效率。要实施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流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合议庭和审判长(执行长)联席会议在审查、评议并提出执行方案方 面的作用。

(二)统一执行机构设置。各级人民法院统一设立执行局,并统一执行局内设机构及职能。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复议监督、协调指导、申诉审查以及综合管理机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申诉审查和综合管理机构。复议监督机构负责执行案件的监督,并办理异议复议、申请变更执行法院和执行监督案件;协调指导机构负责跨辖区委托执行案件和异地执行案件的协调和管理,办理执行请示案件以及负责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申诉审查机构负责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审查和督办等事项;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部署、巡视督查、评估考核、起草规范性文件、调研统计等各类综合性事项。

(三)合理确定执行机构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要理顺执行机构与法院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推进执行工作专业化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实行严格的归口管理,明确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财产刑等统一由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加强和规范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和高、中级人民法院的质效管理部门承担执行工作质量监督、瑕疵案件责任分析等职能。

四、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强化执行监督制 约机制作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一是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对执行权进行科学配置。区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或者 人员行使,使各项权能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执行权的正当行使。二是对执行实施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风险防范。除编制很少的地区外,应当对执行 实施权再行分解,总结出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划分为若干阶段,由不同组织或人员负责,加强相互监督和制约,以 此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防止执行权的滥用。三是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力度。认真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通过办理执行异议、执行 复议和案外人异议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途径,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实行执行公 开,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建立执行立案阶段发放廉政监督卡或者执行监督卡、 送达执行文书时公布或告知举报电话、当事人正当参与执行等制度。要抓好执行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 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执行公正。五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 工作的监督。完善党委、人大、舆论等各类监督机制,探索人民陪审员和执行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办法和途径,提高执行的公信力。

五、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 责人和执行人员的培训,开展执行人员与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定期交流。要突出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逐步在执行机构配备廉政监察员,加大执行中容易产生腐 败的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权力观教育和警示教育;规范执行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细化岗位职责,强化工作管理措施,化 解廉政风险;建立顺畅的举报、检举、控告渠道和强有力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纠机制,确保“五个严禁”在执行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要根据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配齐配强执行人员,确保实现中发〔1999〕11号文件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15%的要求,确保执行人员的文化程度不低于所在法院人员的平均水平。要尽快制定下发《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对执行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工作职责、考核培训等内容作出规定,努力建设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第2篇

一是执行立案公开。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及其应当承担的风险,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对于执行申请审查后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救济的途径和方式。公开执行案件收费标准。将执行案件收费标准及减缓免条件予以明确公布,张贴上墙。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无需预交执行费用,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是执行人员公开。统一制作执行便民卡片,在确定具体案件执行人员后,将载有执行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便民卡片发放给当事人,便于当事人咨询案件进展、提供财产线索,并告知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

三是执行调查公开。对依职权进行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情况,应及时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的,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四是执行措施公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特殊案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让社会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促进执行。

五是执行款物公开。建立执行款物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款物交接手续,告知当事人执行款项来源、数额及支取程序。对涉及到多个申请执行人或者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案件,应当公开执行款物分配方案,必要时召集各方当事人举行听证会,使当事人有机会参与执行工作的重要过程。

六是执行文书公开。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凡是能够公开的,都必须予以公开。当事人及其

1 代理人申请查阅执行卷宗的,应当允许其查阅、抄录、复制执行卷正卷中的有关材料,并提供便利条件。

七是执行听证公开。审查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制定参与分配方案等,一般要公开听证后作出裁决。举行听证会,除通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到场外,可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听证过程,增加执行听证的透明度。

八是执行进度公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应当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对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案件,执行人员必须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情况以及不能及时执结的原因,并说明即将采取的措施。申请执行人要求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案件承办人应向其如实通报法院已经完成的执行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开展执行工作的计划。

九是执行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公布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形成对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有效威慑。

十是执行信访公开。信访机构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避免越级访。向信访人公开受理信访案件干警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办理时限。做到有访必答,将每一件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结果向信访群众公开。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第3篇

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地的执行,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为此,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党组提出把2008年确定为法院执行年,全院形成一盘棋,同心协力破解执行难。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经过执行局全体同志的拼搏努力,执行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2008年以来,莱西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656件,执行标的额1.1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和75%。由于工作突出,执行局被青岛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主要做法是:

一、引入竞争机制,对执行局实行优化组合,建立新的执行机制,增强工作的活力。2007年底,院党组在认真分析执行工作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决定对执行局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把最得力的法官选拔到执行岗位,为破解执行难打下人力基础。为此,将执行局的一庭、二庭,分解为六个执行组,设立六个执行长,在全院进行竞争上岗。并根据涉金融执行案件相对集中的特点,成立了金融案件执行组。然后,由七个执行长牵头,组成七个执行组,每组4人,各配备车辆一部。庭长主要负责本庭执行案件的协调和监督。

二、对执行案件实行岗位责任制,对执行局实行单独考核,增强执行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执行人事和机制改革后,院党组决定对执行局实行单独考核,在各项政策上予以倾斜,激发了执行工作的活力。首先是严格执行案件时限,强化各执行组的工作责任;其次是在物力财力上,为执行局创造相对优越的工作条件,法院在执行工作的硬件配备上给予了重点倾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执行局增配了办案必备的交通通讯工具、微机、摄像机、微型录音笔、警具警械等装备,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地保障。

三、实行易人、易组执行,取长补短,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在案件的执行环节上,为解决久执不决的现象,提出了易人、易组执行的思路,即一起案件在一个执行组超过3个月不能执行,或者当事人反映较多的案件,及时实行易组、易人执行。如果易组、易人后案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就相应的扣除原执行组的考核分值。2008年,莱西执行局共对 起27起案件实施了易组执行,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此案历时六年未结,申请人多次上访。2008年2月,我院实施“执行法官竞聘制”以后,该案易人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此案后与申请人进行了有效沟通,认真分析了案情和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及特点,仅用两天便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三万元案款一次付清。申请人全家向法院赠送了锦旗,《半岛都市报》以头版进行了报道。

四、强化执行措施,拘传、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多措并举,提高执行权威。在执行工作中,法院要求法官要依法用好用足有关强制措施,促进案件的执行,树立司法权威。据统计,2008年莱西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共实施拘传308 人次,拘留79 人次,实施罚款 29人次,并对一名当事人追究了刑事责任。2008年10月,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原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好兄弟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9万元。此案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有力地震慑了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对被执行人的约束、震慑机制。为形成执行合力,强化对被执行人的约束机制,法院分别与纪委、公安、银行、工商、民政等部门建立了执行通报机制,对涉及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通过通报情况的方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了案件的执行。同时,建立了执行110机制,强化了执行信息交流和联动。2008年4月19日(周六)晚8时许,“执行110”值班人员接到当事人举报电话,称长期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耿某回到家中,要求执行人员前往执行。值班人员随即出动,按照当事人提供的线索,20分钟内赶往夏格庄镇,将刚刚回家的耿某堵住,并拘传至法院,于次日凌晨2时将案件执结,当事人对我院执行干警这种便民、利民、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着眼大局,关注民生,通过执结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实践中,由于部分案件难以执行,给案件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生活困难,也引发了诸多上访和不稳定因素。对此,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穷尽执行手段的前提下,主动与市委汇报,在取得支持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和民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特殊当事人救助机制,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而且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2008年5月,我院在执行一起因购买假农药引发赔偿的集团诉讼案件中,店埠镇和孙受镇27户菜农曾集体到市政府上访。由于此案的被执行人在山西省,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委托外地法院执行。但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菜农们的合法权益,经院党组研究,并请示省高院批准,该案由我院自行执行。执行人员远赴山西,克服被执行人霍州市绿洲农药厂无履行能力、企业转卖他人、投资人下落不明等诸多困难,辗转几个省市,行程5000华里,付出了极大的艰辛和不懈的努力,使一起“死案”得以执结,为27名菜农追回赔偿款14万元,菜农们敲锣打鼓向法院赠送了锦旗。2008年以来,莱西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举措,与财政、民政等部门沟通,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对申请执行人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共为9名申请人争取了执行救助款近万元。

七、设立专业执行组,提高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针对涉及农村信用社借贷案件纠纷执行案件多相对集中的特点,法院在六个执行组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金融专项执行组。为此,抽调了一名中层正职专门负责金融案件的执行,不仅及时化解了大量金融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而且为案件执行的专业化积累了经验。

八、淸底子,分门别类,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2008年初,执行局组织人员对历年来中止的案件进行了清理,逐案分析,并分类输入微机,对部分当事人反映强烈且有一定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有效地化解了涉执行信访案件,为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九、深入调研,抓住规律,推进执行。工作中,莱西法院认真结合执行工作的实践,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特点,不断提出解决执行难的新思路、新方法,推进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2008年以来执行法官共写出各类涉及执行工作的调研和信息130余件,有力的推进了全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第4篇

予保护,致使法律公正性受到影响。我院民行部门在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现与大家商讨。

1、关于民事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监督的理论根据

民事诉讼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笔者认为“审判活动”不仅是指民事、行政案件庭审判决、裁定的诉讼活动,还应包括法院对生效法律执行的非诉讼活动。因为执行是法院行使职权的一部分体现,是审判职能的延续,同时也是整个审判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属于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审判权不仅仅包括庭审裁判权力,还应包括调查权、执行权等一系列相关联的权力,这些权力与裁判权相依存,它不可能脱离裁判权而独立存在,都属于法院的审判权能,因而审判活动应包括执行活动。两大程序法都已清楚表明检察机关拥有对法院裁判和执行的监督权。这既是基本法的要求,也是检察监督职能的体现,更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任何割裂诉讼活动的完整性,作限制性的狭义解释,都违反了立法的本意。

2、关于发现线索的渠道

由于法律对执行监督没有明确规定,高法的解释规定对执行方面的裁定不能进行抗诉,所以当事人即使遇到违法执行的情况,也不一定知道到检察机关申诉,因此执行监督的案件线索相当匮乏。我们在加强与国家权利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沟通的同时,主要是提高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到检察机关申诉。一是利用集中宣传日活动、下乡办案等机会,送法下乡,了解法院裁判执行情况。二是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解跟踪。三是普发手机短信,宣传民行工作的范围。四是增强服务意识,便民利民。开展了“倒一杯开水,提供一个咨询号码,散发一份宣传单,给群众一个满意解释”的四个“一”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我院民行申诉案件线索不断上升,对不服执行的申诉案件也大幅提高。

3、关于对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方法

实践中,我们根据民诉法关于民事案件执行的规定,对容易产生违法执行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督方法。根据近几年我们对法院执行案件的跟踪分析,我们认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在以下七个方面产生问题:一是在案件管辖方面,表现为对外地委托的执行案件不积极执行或辖内案件而不积极执行;二是执行根据方面,突出表现是执行依据不足,有些案件已经开始执行但被执行人尚未收到裁判文书;三是执行异议方面,主要是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员不予审查或超越权限审查,我行我素,使得有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四是执行期限方面,主要是拖延执行情况严重;五是移送执行方面,有些案件应当移送执行,但没有主动移送,非要让权利人申请执行不可,致使那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的当事人无法及时得到保护;六是执行中止、终结方面,主要表现有审查不严,决定中止、终结有时显得很草率。七是执行措施方面,主要是对动产、不动产以及司法行政强制措施等措施的运用不当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采取了不同监督方法,主要是交流沟通、发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三种方法。比如对于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执行员不去审查、执行期限的拖延以及该移送执行的不移送等问题,我们通常采取发检察建议的方法;而对于其他几种情况,由于侵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并且法律规定较为明确,我们通常采取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法;交流沟通主要是用在执行的开始阶段和采取监督措施后,主要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达成共识的作用。

案例一:牛洪元、牛昆土地承包纠纷案

1998年10月20日,申诉人牛洪元、牛昆与被申诉人息县杨店乡龙庙村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7.868亩和11.802亩两块土地发包给二申诉人经营,期限为30年。但在2003年秋,被申诉人强行将土地收回,重新调整,导致申诉人无田可种。申诉人在无奈情况下,提起诉讼。2004年7月9日,息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立案。在审理后,认定了上述事实,但是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成因比较复杂,不是一般意义上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应当由有关部门解决,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

(三)项、第140条第

(三)项和2004年8月17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纪素云闫珂珂与济源市天坛办事处北潘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组土地承包

经营权纠纷一案的答复》及有关民事政策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牛洪元的起诉。

我院受理申诉后,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该案于2006年5月开庭再审,2006年11月送达判决,但是判决生效后,由于乡村不予配合,加上土地调整涉及面广,法院一直不积极执行,导致申诉人的父亲多次进京赴省上访,甚至要卖判决书,并多次到检察机关要求支

持。我们对此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出面到法院沟通协商,并深入乡村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建议给予申诉人适当的补偿,并在下一轮承包中解决此问题。通过做当事人的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30000余元的补偿款也已落实到位。申诉人表示不再上访。

案例二:潢川国土局与穆文川土地出让纠纷案

潢川国土局因土地出让与市民穆文川发生纠纷,此案由中级法院指定息县法院异地管辖。判决生效后,潢川国土局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受理后进入审查阶段。息县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开始执行,息县法院通知潢川国土局在接到通知书的15日内主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但未到15日,息县法院便冻结了潢川国土局账户资金,准备强行划拨。信阳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发出检察建议,并委托息县检察院到执行法院沟通协商。息县法院接到检察建议后,准备对建议内容进行听证。我们到法院沟通协商的同时,指出了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错误,最后法院改原来的强行划拨为财产保全,即只冻结账户但不划拨资金给执行申请人。

4、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在探索对法院执行监督的过程中,遇到一些困扰我们的问题,一是缺少明确法律依据,尽管我们认为从法理上讲执行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但往往审判机关与我们在认识上有分歧,很难得到统一;二是手段不硬,尽管我们发了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但往往得不到答复或者得不到纠正;三是线索匮乏,我们虽然进行大量活动,但收效并不十分明显,有很多的违法执行问题没有纳入我们的视野。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第5篇

我自元月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相关庭室队的大力配合下,团结全局新老同志,振作精神,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全县执行工作新局面。根据要求,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思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立足本职,务实不务虚。

审判工作解决的是当事人的诉求争议,执行

工作解决的是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权益实现不了,裁判文书只能是一纸空文。所以,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被执行人的情况则是千差万别,故而要做好执行工作,不仅需要全面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仅需要执行法官内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而且还需要执行法官丰富的工作经验,灵活的协调能力,甚至有时候还需要有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的朴实情感。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扪心自问:我做到了吗?我做到了多少?

——的三年里,我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02件(包括清理执行积案12件),其中18件,29件,43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借款及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权、合同买卖及加工承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劳动争议纠纷等方面,涉案标的金额200多万元,综合结案率达8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自不必说,重要的是我注意区分案件的不同类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李群和被执行人人身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000元。被执行人家庭条件尚好,并购置有挖掘机,但却对几千元赔偿款无动于衷。经多次劝说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当然,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对那些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更是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为他们追回欠款,以守住基层农民生活生存的底线。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镇人民政府和被执行人县建筑安装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余万元。这20多万元是被执行人拖欠当地农民工修路的工程款,因此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鉴于被执行人人去楼空,我们在县法院执行局同志的鼎力协助下,几乎查遍了县城区的每个金融机构,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在一家银行查到被执行人挂在教育经费名下的一笔临时11万元转账资金。我们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动情晓理,终使这笔钱款成功打进本院账户,该案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对那些涉及医患纠纷的敏感案件,我不是简单地一执了之,既要考虑到患者拿回赔偿款的焦急心理和迫切愿望,也要考虑到医疗机构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范文大全网 http://)与被执行人市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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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万余元。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时,被执行人得到消息,主动和我们取得联系,说明账户内资金系医院购买设备专用,请求不要扣划,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后经协调,被执行人于次日来我局一次性将赔偿款全额缴清,医患双方消除了对立情绪,握手言和。对那些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案件,我一直提示自己要设身处地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思考解决问题,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念,那就是把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尽量用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如我办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伙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万元。本案申请执行人是人,被执行人是人,经查被执行人在空空如也,其所有的可供执行财产却远在。为节约执行成本,我们和市县法院执行庭多方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希望能接受委托。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法院同意接收此案。目前此案已进入财产评估、拍卖程序,申请执行人为此写来感谢信。限于篇幅,其他案件的执行情况在此不再一一赘述。三年来,我配合局里其他同志办理执行案件约有200多件。我始终坚持执行一盘棋思想,心结一条,劲使一处,依靠执行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攻克了一个有一个硬骨头案件,平息了若干社会矛盾,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二、加强学习,温故而知新。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不断颁布和更新的法律法规,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准确把握时代跳动的脉搏;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新的挑战。首先,政治理论学习不容忽视。一个法官,尤其是执行法官,不能仅仅着眼于案件本身的法律效果。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漫漫征途中,案件的社会效果往往很重要,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如果认为 政治理论空洞无物而放松学习,则有可能迷失方向,导致盲目蛮干。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初步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而这对以后办案将无疑会起到导航和指南作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又使我对人民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有了更深的理解。科学发展观必将而且已经指导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调整

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由被动办案到能动服务的转变。科学发展观确立的“以人为本”思想又要求作为法官的我们全面理解和领会人权的司法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法律学习一以贯之。10月通过的《物权法》和修改后的《民诉法》,以及后来众多的司法解释,都是执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必须学习掌握。我自己在也幸运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又反过来检验学习成果是否落到实处。在实际执行中,执行异议、执行听证等许多方面的处理现阶段还处在摸索阶段,更少不了积极学习和大胆借鉴。再次,学习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可以从书本学习,可以向典型学习,可以和同事讨论,可以翻阅报纸杂志,可以浏览网络电视等等,只要是有心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目标是争取做一名学习型法官。

三、服务大局,谱写新篇章。

人民法院的职能决定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必须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第一,自10月份,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共清理出118件案件,其中许多案件都是多年前遗留下来的。我们把所有案件分类造册,逐案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到人,周六周日加班加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出警,有财产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无财产的穷尽执行措施后给当事人一个明白交代。清积期间我们成功执行了一批尘封已久的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上级要求的清积任务,使我院的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第二,这几年加速城市建设,而新城区建设更是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致力于发展地方经济。在外石灰窑拆除行动中,在外广场拆迁行动中,在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等等拆迁行动中,我局都是充当了重要的角色。每每这时,我们执行干警责无旁贷,永远冲在第一线。我和我的同事们在现场沉着应对,临机处置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依法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总结继往,交好接力棒。

1、廉洁自律方面。尽管法官这个称呼听起来很神圣,但我们国家的现状决定了法官仍是一个比较清贫的职业,而且比一般职业会受到更严格的职业道德约束。它要求你坐的直,站的稳,走的正;它要求你慎于交往,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歪风邪气;它要求你谨于言行,切莫在权力的漩涡中眩晕;它要求你恪尽职守,自觉推行奉献精神;它要求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了法官这个职业,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必须按上面的要求去做,并且尽力做好。

2、不足之处。成绩有限,经不起罗列。问题倒是不少,诸如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远远不够,导致理论水平不高,业务知识不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待某些缠诉的当事人存在耐心和细心不够现象。部分案件办理的粗枝大叶,跟不上先进兄弟人民法院司法革新的步伐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时光荏苒,三年转眼即逝。三年的风雨跌打,长亭短亭,使我和局里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借此机会说声谢谢。 以上报告,请院党组批评指正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记录范文第6篇

当您走进**法院,会有一股廉政文化的气息扑面而来。近年来,**法院围绕审判工作中心,突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一种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法院廉政新风尚。在**法院干警队伍中,也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好党员、好法官。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就是**法院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他扎根基层法庭二十年无怨无悔,他审结各类案件数千件无一错案,他廉洁执法赢得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就是被盐城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届“十佳劳模”称号的三龙法庭庭长------**锋同志。

说起**庭长,凡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说,这个人非常实在,尤其在原则问题上,他更是旗帜鲜明,无私无畏。“绝不能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去年初,他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在起诉后,特地找来**庭长比较要好的同学,多次登门说情,想让被告赔偿不合理法院庭长(法官)先进事迹的损失。接手该案几天后,**庭长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手机卡上竟多了500元钱。他转念一想,此款一定与自己的同学有关。于是,第二天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他将那位同学通知到法庭,在证实了情况之后,**庭长一边当场将500元钱退还给同学,一边严肃地告诫他:“法律不是儿戏,我如果枉法裁判就是意味着犯罪。你作为同学,这不是在帮我,而是在害我啊!”一席话说得同学满脸通红,羞愧而去。此案后来因调解未成,**庭长及时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那天,也是那位好朋友与他绝交之日。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庭长曾数次面临这样难堪的局面,由于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确实得罪了少数人;但由于他公道正派、秉公办案,也赢得了无数当事人好的口碑。

**庭长深知,作为一庭之长,光是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带好身边的同志。为此,他总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动大家。**庭长所在的三龙法庭,是**最偏远的一个法庭,在**庭长的要求和带动下,庭里办起了“廉政灶”,而且全庭的同志都有明确分工,有买菜的、有记帐的、有烧菜的、有洗碗的。而**庭长自己,则干起了别人都不太愿意干的洗碗的活儿。有一次,庭里遇到了一起复杂的案件,承办的同志做了一整天的工作都未能调解下来。第二天,**庭长便动员大家一起帮助做工作。经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一直到中午近一点钟,调解才获得成功,双方当事人都较为满意。时值中午,大家此时才发现,由于都在忙调解,竟忘记了烧中饭。见此情景,双方当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事人都感到过意不去,便一起邀请法庭的同志到饭店吃饭。看到案件已办结,当事人一片诚心,再加上忙了一上午,肚子确实也饿了,便有人准备跟当事人去吃饭。但**庭长当即给予制止,并亲自拿起淘米箩,下厨做起了午饭。当事人见请不动他们,可看着他们连一个象样的菜都没有,又连忙从附近的饭店端来两盘菜,但**庭长还是坚决将其退了回去。当时,个别同志心里还有些想法,但时间一长,大家又都明白了**庭长的良苦用心。在**庭长的带动下,近年来,三龙法庭的同志们先后拒吃请近百次,拒礼贿6万余元,无一人在廉政方面出过问题。三龙法庭也被盐城市文明办表彰为“文明单位”,并被盐城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作为一个法官、一个庭长,**锋同志无疑是优秀的,但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他却是不称职的。由于他一直身处基层,平时总是去也匆匆,来也匆匆。他没有时间帮助妻子料理家务,他没有时间接送女儿去学校读书,甚至连住在本县的父母,他也难得去看上一回。前些年,**庭长的妻子下了岗,到目前为止,他们一家三口还挤在一间不足40平方米的单位宿舍里。曾经有人问他:**庭长,你当庭长都这么多年了,你就不能想想办法找找人?你难道就不缺钱用?对此,**庭长总是报之一笑。其实,同事们都知道,**庭长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庭长常说的一句玩笑话就是,做梦都想拣到一大捆钱。但是,他更清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搞歪门邪道他是说什么也不会干的。直到今年,他的家属还是在院党组的主动关心下,被安排当了一名临时工。至于他的新房梦,那就不知何时才能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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