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

2023-09-30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清产核资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4年12月17日 郑国资[2004]43号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摸清郑州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家底”,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现将<郑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868393

郑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省清产核资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市政府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为摸清郑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家底”,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清查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必要账务处理.重新核实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财产的工作。

第二章 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三条 清产核资的范围:

(一)市直机关(含行政机关、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和各事业单位。

(二)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宾馆、饭店等各类经济实体。

第三章 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四条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

第五条 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对所属单位户数和编制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第六条 资产清查是指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第七条资金核实是指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对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登记和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核对的基础上,对各项资产盘盈、财产损失和资金挂帐进行核实清理,对清理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必要帐务处理,确认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第八条 完善制度是指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 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九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单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二)单位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

(三)市国资委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

(四)单位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五)单位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

第十条 单位应向市国资委报送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材料。

第十一条 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其它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十二条 市国资委收到单位报送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材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文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市国资委清产核资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单位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十五条 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或调整充实清产核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并与市国资委建立工作联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并由财务、人事、基建、后勤、设备管理等相关机构组成办事机构,成立相应的专业工作清查小组。

第十六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对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第六章 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十七条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对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结合起来,把收入与支出相对结合起来,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帐就清,不重不漏。 第十八条 在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认真审查、复核,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第十九条 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清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将清查结果按照统一的清产核资报表和软件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报表填报和数据录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国资委。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未按时完成或不积极组织清产核资的部门和单位,市清产办要责令其限期完成,并指定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所需费用由被审核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不按统一工作要求完成,或拒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要暂缓其下年度预算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由于失职、渎职造成单位管理混乱,“家底”不清,财产物资丢失浪费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者的行政责任;对于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低价变卖和转移国家资产,以及贪污盗窃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能够主动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从轻处理的,在以后国家有关检查工作中不予追究。

第二十五条 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报表,提供虚假资料,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对单位和主管领导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根据具体情节由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的清产核资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

对全镇所属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达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

2、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

3、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 “三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实现动态化管理。

二、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对象

1 全镇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单位。

(二)范围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

1、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

2、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建购置的房屋、运输工具、农业机械、机电设备、林木、牲畜、小型农田水利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在投资兴办的企业,按照投资份额所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国家、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捐赠的财物及其形成的资产;拥有的库存物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3、资源。法律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林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三)内容

1、摸清家底。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查明实际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等情况。

2、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以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

3、明晰产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划分和确定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权属关系。

4、建立台账。按照清产核资结果,规范资金管理日记账,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建立资源管理登记簿,及时逐笔登记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归属、资产价值、经营管理等变动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要将清理核实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做到清查彻底、数据准确、登记全面。清产核资工作从2012年2月开始,2012年4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26日开始)

1、成立机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镇纪委抽调干部组成的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镇副镇长)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 各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村会计(含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方案。各村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2月18日前将清产核资工作组名单和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搞好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内容和意义,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开展培训。镇政府将对镇村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2年2月18日—2012年4月10日)

1、清理核实。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实施,对所辖村的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账簿和资料。对“三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参与帮助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与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查清资金的

4 数额,资产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以县国土资源局的农村土地数据资料和发放到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其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清查核实已经开发利用的资源性资产。对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使用的集体“三资”,要深入相关企业、单位对有关经济合同的时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保证集体资产资源的完整性。

2、全面登记。清理核实后,要以村为单位,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见附件1)的要求,逐表逐笔逐项地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以及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进行价值评估或价值重估。价值评估或重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当出具价值评估或重估报告,明确评估、重估价值,作为资产、资源入账或调账的依据。

4、产权界定。对产权不明晰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资源,由镇清产核资工作组依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办法》及《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

5 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资产形成的过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以及有利于资产管护、有利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农村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产权界定。对镇清产核资工作组界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对争议较大难以界定的,应填写《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产权界定申报表》,逐级上报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或裁定。

5、公示确认。对清理核实结果由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里进行公示,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工作人员,接受质询和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对农民群众有异议的事项,要认真进行核查,及时给予答复。公示期满后,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6、审核备案。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填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经镇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审核,报县纪委和县农业局备案。

7、建立台账。镇财政所要依据审核后的村级清产核资登记表,指导和帮助村级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资金管理要使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管理

6 要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账》、《农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等,资源管理要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

8、汇总上报。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认真填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表1—11)》(见附件1),经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审核汇总后填制《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汇1—7)》(见附件3),逐级汇总上报。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4月11日—4月20日)

1、督导检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清产核资工作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内容、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实现,对检查中发现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2、工作总结。各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4月10日前要将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上报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全镇情况,并形成总结,由镇领导小组审核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事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工作质量,认真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二)明确职责,靠实责任。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03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2016]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农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上“五个一”的统一要求,完善管理机制,完成我镇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至2月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建设和摸底调查,制定2016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016年3月至6月底,完成辖区内60%存量垃圾治理。

2016年7月至11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存量垃圾治理,50%以上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成3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聚集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目前现状

1、九龙村、无山村、建设村、红马村、龙潭村、五龙村、高治社区的河道、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

亭子村、百步村、邓坪村、义和村、丰竹村、高治社区、建设村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

2、岔河村岔河子至岔河3组1.5公里河道地段、市场社区上拱桥至下拱桥1公里河道地段有明显暴露生活垃圾,规划区龙潭山庄桥下,马口湾堰塘外至赵大祝房前800米河沟地段、草坪村办公室及小学区域、摇钱沟至马口湾区域、市场社区、竹园社区、华吉村、亭子村、食品组公路外河坎坝边有较多存量生活垃圾,收运困难较大。

(二)工作任务

1、对目前存在存量生活垃圾的村(社区)立即进行清运处理,以后按照县上“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建立“五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体系。

2、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加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

2016年1月底,按照县上通知要求,成立奉节县竹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完成竹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2月底,我镇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同时也启动了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设备采购建设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至2018年6月)

加大人财物投入,全面启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我镇所有存量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自检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迎接县上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必要时将召开镇领导班子集体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解决。

各村村委是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日程上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县上要求,县财政从2016年起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镇财政办应该相关程序每年向县财政申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以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县上规定工作目标任务。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1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办〔2012〕7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与造福工程结合实施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民意,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和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农村危房改造与新一轮“造福工程”结合,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搞好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美观大方,满足最基本需求的住房。

(三)严格管理、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结合实施“造福工程”,着力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加快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和改善住房条件。2012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000户,并细化分解到县(市、区)(详见附件1),在2012年底前全面动工改造,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或修缮加固;居住条件恶劣的偏远自然村贫困户的搬迁建房;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建房;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的修缮或重建;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的建房。各县(市、区)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生活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并对省、市、县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爱民固边模范村予以倾斜。

(二)资金筹集。要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试点资金,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地方政府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并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序推进。

(三)补助标准。2012年省级(含中央财政)将按一定标准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给予补助,市、县两级也应根据财力安排补助资金。各县(市、区)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省级补助采取按人和按户相结合,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改造对象自愿选择,但不重复补助。补助标准为:修缮房10000元/户,五保户修缮或新建15000元/户(人),新建房按造福工程标准补助,但不低于10000元/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补助享受政策叠加。

(四)资金发放。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及时足额到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取“打卡到户”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转账到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

(五)资金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改造要求

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农村房屋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拆旧建新全部纳入造福工程范畴组织实施。

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与质量安全巡查,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抽测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操作流程

(一)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附件2),拆旧新建的,还需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申报审批。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危房等级鉴定和资料复核。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根据其住房危险程度核定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纳入年度造福工程对象数据库,并向市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年度造福工程实施计划。市业务主管部门接到各县(市、区)上报计划后,根据省下达任务指标结合县(市、区)的上报计划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年度任务指标。

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依照相关政策和重点倾斜对象,将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分解下达给各乡镇(村),并公示公告。因指标不足未列入该年度改造计划的要及时给予说明原因,并列入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五)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设区市开展抽查验收,并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宁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统一组织,协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农办(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农户档案管理和组织工程验收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并指导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监察部门要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强化绩效考评。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年度绩效考评纳入造福工程年度考评,结合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开展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管理与进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小学数学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至关重要。掌握有效知识不仅是提高效率的主要标志,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依托所以,必须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小学数学的有效性

数学是抽象性、逻辑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小学生的思维正处于由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向抽象逻辑思维为主的过渡阶段。小学数学教学必须在数学知识的抽象性和学生思维的形象性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引导学生在动手操作学具的活动过程中学习数学,正是这样的一座桥梁,操作活动模式适用于可物化的、外显的数学知识的教学,即适用于能设计有结构、易操作的直观材料来反映数学实质的教学内容。

1.继续学习《新课程标准》,讨论如何在实际中体现的有效性,方法注意把“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与讲授式有机结合,使学生在课堂中真正地成为学习的主体,体现生本思想。

2.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热情,让学生快快乐乐地学;培养学生自学能力,让学生学得轻松。

3.充分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情感、正确的态度和价值观,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

二、研究内容:

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的策略研究及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是解决怎样做的问题,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关键,因此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而如何界定和评估一节课是否是有效教学,学生的学习是否是有效的学习则是本课题研究的难点。

三、研究目标:

1、通过研究,构建适合我校学生实际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2、通过研究,调动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生学好数学的信心。

3、通过研究,培养学生的说理能力,能够准确、完整地表述所学知识,提高学生独立学数学,用数学的能力。

4、通过研究,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用研究水平。

四、研究思路

以“放、实、评、提”四字为我校的研究思路。这个思路具体的说,就是“放开学生、实在有效、评价激励、夯实双基、提高能力”,“放”是指“在课堂教学中,要放开学生,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实”是指“采取的教学策略要实在有效,教学效果要扎实,在夯实双基”,“评”是指“要对学生的学习进行适当的评价,要采取激励措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是指“要注重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尽可能提高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五、研究方法:

1、对教材加工、归类重组出具有迁移性、思考力、再生力的有效知识,有利于学生探索与创新 为了便于小学生理解和接受,教材往往呈现一些基本现象和事实,需要教师对其进行加工、提炼;另外,对教材所呈现的一些知识点,也需要教师进行归类处理,确定重难点。

2、活化例题,有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

“活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例题转换成生活实际的问题。教材中有些应用题与学生生活联系不紧,学生常常感到这些题与自己无关,因此探索活动显得不够主动积极。教师可以“换汤不换药”,即将学习内容生活化,便于有效地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求知欲。

3、选择最适合学生的方法

实践证明,绝对的、万能的、最好的方法是没有的。但不管采用何种方法,都应落脚于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否促进了学生的活动尤其是思维活动,是否产生良好的效果。否则任何方法都是无效的。只有灵活机动地选择合适的方法,创造出“自己的方法”,才能最好、最优地提高数学的有效。

4、观察法:运用一些辅助手段对研究对象在课堂上的表现进行观察,记录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积累原始资料。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开展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教育局《***开展农村整治“三乱”、实施“四化”三年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环境,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文明程度,助推全区创建工作,我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教育局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开展农村整治“三乱”、实施“四化”三年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指导,围绕特色校园、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建设,以改善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以培育师生文明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为根本,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现校园环境整洁有序,进一步彰显环境育人功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整治校园“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问题。 1.总体目标要求:以建设优美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清洁校园、美化校园,打造环境整洁、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学校新面貌,形成爱卫生、讲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创建文明校园、卫生校园、洁净校园,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以校园内外环境和师生文明行为为重点,彻底整治学校“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

— 1 — 等现象,实现校园环境整洁、有序,师生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并把我校建成精品示范校园。

2.具体工作目标:

室外:地面平整,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无枯枝败叶、无杂草;墙面无墙皮脱落,无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楼道、楼梯、栏杆、玻璃、橱窗等定期擦洗;校园内无乱堆乱放现象;汽车、自行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室内: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干净整洁,无灰尘、水渍和杂物;窗台、门、玻璃、日光灯干净整洁,无灰尘污垢;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无乱写乱画;桌、椅及办公用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图书、仪器、器材摆放整齐有序;卫生保洁工具摆放有序,不得放在楼梯或走廊。

厕所:厕所标识明显,空气流通,无异味、无污垢;天花板、墙壁、门窗无蜘蛛网、无积灰。有洗手设施,每天清扫、冲洗厕所两次以上,每周要喷洒药物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干净。

校园周边:校门口沿线或校园周边划入学校卫生责任范围,定期清除垃圾、粉刷墙体,彻底清除牛皮癣,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保持学校门面卫生的干净,使校园周边有序、整洁。

3.推进措施:

(1)整治乱扔垃圾行为。加大对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杂物等行为的整治,推进垃圾入桶,进箱、池,实现垃圾不落地。进一步强化相关处室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环卫保洁工作,解决校内死角区域清扫不及时、垃圾食品进校园等问题。

(2)整治卫生死角。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三洒三扫活动, — 2 — 对校园内各角落尤其是花草丛中、教室边角等区域实行地毯式清查整治。全面清除校园内积存垃圾,全面整治校内标识牌,有破损的维修,内容不合规、不合法的要及时更换,有安全隐患和过期不用的必须拆除,要保证标识牌设置规范、内容合法、整洁美观。

(3)整治乱停乱建。突出对教职工及学生车辆乱行驶、乱停乱放。规范校园机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停车管理,划定停车区域,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停放车辆。使校园的整体景观有明显变化,做到整洁、靓美、有序。

(4)整治环卫设施不齐。完善学校垃圾箱、垃圾池、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保持各种环卫设施内外清洁,切实做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清运、日产日清。实现卫生工具堆放有序,校园内外整齐干净,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5)清除乱写乱贴乱画现象。及时清除办公室、教室、围墙、课桌、校园周边供电线杆、路面、树木上喷涂、张贴、刻画的文字、图画等各类乱贴乱画。拆除长期空白、陈旧、破损的标语、文化橱窗、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

(6)整治综合校容校貌。有效解决校内及校园周边道路不平、排水不畅、黄土裸露、陈年垃圾等问题。对校园内破损的门窗、围墙进行修缮,定期进行检修,保持美观。

(7)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系。要按照年级、班级二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健全校园环境保洁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周边、不留空档的垃圾保洁、清运和处理体系,做到有人管理、有人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确保视线所及不见垃圾。

(二)实施校园“绿化、美化、亮化、文化”工程。

— 3 — 1.实施校园绿化工程。

目标要求: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校园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校园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园闲置空地,宜绿则绿,能绿就绿,见缝插绿。按照“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夯实责任、健全机制、突出成效、美化环境”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绿化校园,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共享的育人环境,实现“校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绿色生态格局。

推进措施: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科学规划,注重教育,经济实用,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利用校园地形、地貌、建筑等自然、人文条件,选用适合我校自然条件的花草树木,营造出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校园环境。切实做到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校内绿化与周边绿化相结合,室内绿化与室外绿化相结合,2018年力争使校园绿地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班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教育,把绿色发展融入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进校园、进课堂。以“倡导绿色发展、共建美丽校园”为主题,开展“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培育引领生态文明社会风尚。

三是开展献绿护绿活动。充分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通过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我为学校添片绿”和“我为学校护片绿”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确定4月为“校园植树月”,组织师生开展“捐花献草、育树育花”行 — 4 — 动和植树造林活动,动员师生捐献、种植花草树木,做好种植和看护管理工作,增强师生的责任意识。

2.实施校园美化工程。

目标要求:以提升学校品位为目标,对我校重点区域、标志性建筑,精心设计、精细施工、精品建设,使其各具特色、和谐美观。对学校围墙及校内墙面进行规划性改造,使其立面干净整洁、色彩协调、美观大方。同时规范标识牌,统一风格。

推进措施:

一是切实制定校园美化工作方案。总务处要针对前期学校校园美化工作的薄弱环节,精心设计校园美化方案。校园美化方案要在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在专家的指导下并借鉴先进经验,在认真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施。

二是坚持统一规划、讲求实效、突出特色、由点到面、稳步提高的原则,做好学校教学用房和校墙粉刷装饰工作,形成美观协调的校容校貌。

三是广泛开展校园美化活动。教导处要全面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做到地面上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墙壁上无灰尘、无乱贴乱写;门窗玻璃无尘垢;窗台桌面无乱划。对楼体墙壁内外侧的污垢要彻底清理。办公室要对陈旧、破损的文化橱窗、校园装饰画、门牌和宣传图片等进行及时更新。总务处要对教室、宿舍门窗,楼梯护栏油漆老化的要刷新,保证室内外的整洁与美观。

3.实施校园亮化工程。

目标要求:以突出特色为目标,对校园内外主要节点进行亮化建设,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景观亮化格局。

— 5 — 推进措施:

一是在校内主要道路、操场等室外场所安装路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亮化工程覆盖面,向学校周边延伸和扩展,改善师生夜间出行条件。

二是校园内外牌匾采用LED产品、射灯、灯箱等亮化形式亮化。 4.实施校园文化工程。

目标要求: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基础;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制度文化建设为重点;以精神文化建设为核心;以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育人中正确导向、凝聚激励、规范管理的作用,通过校园文化建设突出办学理念,凸显我校办学特色,优化育人环境,营造和谐校园。

推进措施:

一是奠定校园文化发展的物质文化基础。我校要继续坚持从最基本的规范做起,创建文明校园,创建绿色校园和情感校园,营造健康、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精心布置。注重校园每个细节、每个空间的设计。继续加强建设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校园门厅文化、走廊文化、教室文化、办公室文化、操场文化。让校园内的园、林、路、草、木、墙、石、砖、楼等都能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用优美的校园景观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陶冶学生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美好情操,充分展现我校的良好形象。

二是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运作程序,形成依法办事、民主治校的运行机制。建立一个凸显我校优势,体现校本意识,具有 — 6 — 特有文化特色的规范、高效、完整的组织管理系统和学校特色制度文化。继续完善体现办学特色的班规、校规、教师行为常规、学生行为常规,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与形的学生文化、教师文化和管理文化体系。

三是实现校园文化发展的行为文化目的。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是校园文化发展的终极目的。我校要继续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树立新课程理念,构建显性和隐性相结合的课程文化。通过深入开展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重大史实日等为载体,开展养成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构建本校良好的德育文化。以“图书到楼道、进教室”为契机,形成全体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构建读书文化。通过举行体现本校特色的入学、毕业、升降国旗仪式等,构建校园礼仪文化。充分挖掘当地乡土资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开展家乡地理、风土人情、民俗传统、民间艺术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构建乡土教育文化。

四是体现校园文化发展的精神文化核心。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的灵魂。我们要及时总结、精确提炼我校办学传统和特色,紧密结合时代精神,努力创造具有普遍意义和鲜明特征的校园文化精神,并以我校一贯的办学精神为总揽,规范发展校园文化。

三、推进计划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3月31日)。重点抓好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行动方案的制定,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二)攻坚克难,全面实施(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整治校园“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和实施校园“美

— 7 — 化、绿化、亮化、文化”工程,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合力推进美丽凉州建设。

(三)巩固成果,提升品位(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总结、巩固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成果,为创城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各年级必须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研究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根据整治内容的相关要求,逐条对照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开展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舆论氛围。把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与学生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班会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师生投身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引导广大师生养成文明、科学、卫生的生活习惯。并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长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大力促进建造文明和谐、节约环保、天蓝水清的美丽凉州。

(三)强化载体,确保实效。利用课余时间集中整治,通过流动红旗、优秀班级、文明宿舍等评比活动,激励学生比学赶超,树立“爱校爱班,崇尚环保”的良好校风。同时,政教处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学校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 8 —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我校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三年行动,在***创城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处室、各年级要定期自查,立行立改,以过硬的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做好整治校园“三乱”、实施校园“四化”工程。活动开展期间,按照校领导巡查、班级包区域的原则,对学校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表现突出的班级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不快的班级,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立即整改,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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