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

2023-09-23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1篇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4〕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与疏散、物资储备、人民防空指挥、专业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进行战时设防的地下工程以及按照战术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后具有

相应防护能力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防主管部门);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物价、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并确定每年的建设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人均面积纳入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区(县)财政应当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人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防护的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由主城区向新城区及各类开发区扩延;由高层地下人防工程向绿地、广场地下空间拓展;实施重点人防工程与地铁、隧道等点线联通;多建一些针对“核、生、化”袭击特点的6B级人防工程;适当配建部分指挥、救护等高等级工程;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防护能力强的地下防空体系的原则,编制人防

工程建设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所工程,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由市、区、县政府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拔或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公用的人防工程由市、县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主要由市、县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筹集的经费解决。

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其建设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

第八条 城市地下铁路必须按人防要求设置防护,其车站必须与周边人防工程相连通。 城市其它地下交通干线、地下过街道、地下停车场、共同沟等地下基础设施以及在城市绿地、广场、操场下建设的地下设施,必须按人防要求设置防护。

第九条 市人防主管部门要组织社会力量将城市现有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改造为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矿井的改造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天然洞穴改造工作由所在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新建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都必须依法修建6B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规划、建设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规定向市、县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后,市、县人防主管部门应向建设单位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十二条 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如未同步建设,按人防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标准如下: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8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4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200元。

(二)新建除

(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

(三)新建除

(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建筑一定比例(城区现按3%、新城区现按2.5%、县现按2%,三

年后城区、新城区、县均按4%)配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

(四)新建除

(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包括危房翻建),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1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18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1500元。

第十四条 易地建设费由市、县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并交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防工程建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无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或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

第十五条 对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中与人民防空相关的工程设施,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承担人防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等级,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对质量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人防工程的专用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八条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九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建设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市、县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确保人防工程能够迅速转入战时使用状态。

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应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单列,不占地面建筑面积计划指标,在规划中不计算容积率。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二十二条 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防工程,免征土地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开发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白蚁防治费、环保排污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水电气增容费、教育附加费等各项规费。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经费,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不征收营业税;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用于平战结合的人防设施,不征收房产税;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用于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使用费收入,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用于人防工程建设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实行工商管理费统一收费标准,按不超过营业额的1%收取;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用于停车场的,公安交警部门免收停车场管理费。 第二十四条 要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与管理。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年检制度;建立、健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登记、维护保养、大修报告制

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其管理规定由市人防主管部门具体拟订,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标准配建的易地集中修建的公用防空地下室,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和使用;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的单体人防(地下空间开发设防),平时由投资者所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含商品房开发单位)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平时由建设单位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十六条 确需拆除人防工程的,拆除单位必须在拆除人防工程前向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拆除单位在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下达批复前,按拆除的人防工程面积、等级办理补建或缴纳易地建设费手续。

第二十七条 地铁、隧道、大型地下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各主管单位或集团公司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市或县人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建,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处以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 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市或县人防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数额2‰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截留或挪用易地建设费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2篇

(一)涂装材料及颜色要求:

1、砼面油漆

(1)A面(内侧)(不含四周)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外墙涂料。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39LGY12米黄

(2)B面(外侧)(不含四周)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油漆。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39LGY12米黄

2、金属物件油漆

(1)A面周边、B面周边及C面(边框)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油漆。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45T1-19橙黄

(2)A面(不含四周)、B面(不含四周)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油漆。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39LGY12米黄

(二)涂装施工工艺

1、砼面油漆做法:

(1)A面(内侧)基面打磨平整,刮腻子两道,上外墙涂料底漆一道,再上外墙涂料面漆两道。

(2)B面(外侧)基面打磨平整,刮腻子两道,上调和漆两道,喷面漆一道。

2、金属物件油漆做法: 基面除锈处理,打磨光滑,刮腻子两道,刷防锈漆二道,上调和漆两道,喷面漆一道。

3、文字内容做法:

可用不干胶割字镂空或pvc板割字镂空,喷刷亮光漆。

(三)涂装格式要求

1、字体:中文-微软雅黑(粗),英文-Arial(粗);字体大小、颜色详涂装样式大样图。

2、标识:人防标识根据国家人防办标识制作。

3、A、B两面的样式一样。

(四)其他说明

1、人防门的门框及预制构件的封堵框的涂装做法参照金属物件油漆材料及施工工艺执行,颜色的色值为。

2、本技术要求的人防门是依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选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7FJ03)进行设计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的人防门的涂装参照执行。

二、涂装样式示意及大样图

(一)、A、B样式示意图(人防门)

1、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门

2、防爆波活门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3篇

紧紧依靠省办和政府的支持,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省人防办公室

对**人防指挥所维护改造工程十分关心,办公室和工程处的领导多次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帮助,从经费、施工等方面为工程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州人民政府也针对州指挥工程的情况,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专款用于工程维护改造。这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依法办事,严格程序,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人防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是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的基础环节,至关重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性。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州指挥所维护改(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办公室领导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维护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结合外地同类工程建设的经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对将要进行的维护改造项目认真立项,做到维护改造目标明确,工程建设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此次维护改造的重点、难点是工事的防水堵漏,这是维护改造工程的基础,我们在前期对漏水点进行记录标记的基础上,去年雨季对工事中的漏水点再次普查,为防水堵漏工程做好了准备。我们有条不紊,扎实可靠地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为保证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制定科学的施工工艺,加强各工序的管理是搞好人防工程质量的保证。根据省人防办工程处的意见,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该工程盲沟系统相对完善的有利条件,采取了“排堵结合,以排为主”的方案进行防水堵漏。鉴于地下工程对防火、防潮、防腐要求高这一特点,认真到建材市场进行广泛调查,选用优质材料,避免重复投资,争取做到一劳永逸。按规范规定出质量要求,合理地组织各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科学的调度。对隐蔽工程做好施工记录,始终将质量意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并做到各参与施工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质量。

公开招标确定精干的施工队伍,严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杜绝不正之风的有效的手段。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不编标底、只发标书,由投标单位按标书要求对造价、质量、工期、付款办法等进行竞争投标,避免暗箱操作,一个人说了算。在工程款的支付中,实行工程科核算,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和财务监督的层层把关的办法,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坚持按施工进度拨款,按协议予扣保证金,避免工程款超付现象。在工程决算中实行分管工程人员按专业核算工程量,领导复审核查的办法。对主要材料的选购,我们都通过调研、考察认定各种证件(如合格证、质量鉴定书、准销证等),并派人员参与选购,尽量做到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资金。

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是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的关键。**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一个仅由11个人组成的工作机构,在年龄结构上既有老同志,也有年轻人,老同志经验丰富,敢为人先;年轻人精力充沛。全体办公室人员廉洁奉公,团结拼搏,忘我工作,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程科全力以赴,坚持跟班作业,既当管理员又当战斗员,深入实际,科学组织,周密安排,从根本上保证了工程质量。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4篇

(一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

1、根据《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 ,申请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2、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开具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缴款 通知书》到建设银行交款。

3、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缴款通知书》回单 (第五联 到市人 民防空办公室窗口领取《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报建凭证》或在规划报建联审表上盖章。

(二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根据《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 (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的要求,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 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2、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完成后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审查合格的取得 《 XX 工程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 《 XX 工程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委托 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完成后委托具有人防工程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内容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 通风等专业;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与地面建筑一 并委托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取得 《湛 江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 。

5、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将有人防专家签 名、盖“湛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图纸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送一套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备案。

(三 分期建设的大型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程序

1、 根据项目情况委托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人 防工程建设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3、每期工程开工前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办理程序将有关资料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 积;

4、在批准的规划位置集中安排建设各期应建防空地下室;

5、按规划要求完善所有人防设施。

二、收费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湛价 [2005]155号

因条件限制不能“结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经批准,按 《湛江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 (湛府 [2003]7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湛价 [2005]155号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如下:

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3米以上的 9层 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0元 (内含 100元价格调节基金;

2、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二千平方米 (含 以上的,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30元 (内 含 2元价格调节基金;

3、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二千平方米以下的,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21元 (内含 1.4元价格调节基金;

4、下列民用建筑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 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 房,减半收取; ②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 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③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 目,予以免收; ④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 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 [2007]60号; 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 11%计收。 (三质量监督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 [2007]60号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5篇

工程设计收费依据是《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该文件附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第1.0.1条规定: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筑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收费标准》第7.1条规定,工程项目设计收费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收取。 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仓储建筑、古建筑(含仿古建筑及保护性建筑修复)、地下建筑(含附建式人防工程)、室内装修、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以及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等。

一、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

本工程的部分地下建筑属附建式人防工程,其中包括:甲类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10276.87㎡;甲类六级医疗救护站1000㎡;甲类六级物资库21350.32㎡和甲类五级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2178.31㎡。

附建式人防工程是在原有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增量设计的,因此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应按人防工程造价增加部分计算。

六级人防工程和五级人防工程造价分别按比原民用建筑平米造价每平米高出200、300、400元和400、600、800元计算投资增加部分(即工程设计计费额)。

1.六级人防和五级人防投资每平米分别增加200元和400元计算 工程设计计费额=200×(10276.87+1000+21350.32)+400×2178.31=7396762/10000≈739.68万元

2.六级人防和五级人防投资每平米分别增加300元和600元计算 工程设计计费额=300×(10276.87+1000+21350.32)+600×2178.31=11095143/10000≈1109.51万元

3.六级人防和五级人防投资每平米分别增加400元和800元计算 工程设计计费额=400×(10276.87+1000+21350.32)+800×2178.31=14793524/10000≈1479.35万元

二、附建式人防工程设计费计算

根据《收费标准》附表二《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表》,建筑、市政、电信工程调整系数为1.0,人防、绿化、广电、工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1。

依据《收费标准》第7.3.1条《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本工程复杂程度等级为Ⅲ级,没有附加调整系数。根据《收费标准》第1.0.9条,其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

因此

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6篇

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结合施工现场检查情况,本文将以土建、安装及安全施工三个方面具体阐述在实际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土建施工

一、说明

1.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好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人防工程在土建施工阶段涉及到各专业的预埋较为多,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各专业分工明确。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二、钢筋混凝土施工

1、人防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

2、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摄氏度。

4、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三、底板浇注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系由下向上承受水压力、人防等效静载等荷载,底板上层钢筋一般从底板梁上层主筋下穿越。底板、侧墙、顶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须设梅花型布置的拉结筋。(见设计规范第4.11.11条要求)

2、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防护单元之间洞口如若采用构件封堵,应在钢筋绑扎阶段注意封堵框的预埋,在底板后浇面层应按设计选用的图集设置封堵凹槽。(作法详见《07FJ02》)

3、在底板钢筋绑扎阶段应注意在防护门及活门门框每角2根长度1000的16螺纹钢预埋,不得漏埋。(作法详见《07FG04》)

4、防爆地漏、呼唤铵钮及下水管预埋:战时给排水管材应为镀锌钢管;战时排水防爆地漏为丝接口;为避免地漏安装后高出地面,施工单位应注意排水管底标高应控制在300mm以上,若无法把握防爆地漏尺寸,建议施工单位对防爆地漏一起与钢管接好预埋到设计标高后再浇筑底板砼。(作法详见《07FS02》)

四、侧墙浇筑

1、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为悬臂板设计时,应注意水平受力筋的直径、间距、锚固方向及锚固长度;水平受力筋应配置在外侧;且门框墙受力筋宜封闭。同时应注意门洞四角斜向钢筋的布置;上门框设水平梁时,其方向应朝向人防区内,且应锚入两边墙内。(作法详见《07FG04》)

2、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不能使用pvc管

不能使

用混凝土预制件

3.人防门的安装对门框墙的垂直度要求很高,施工单位应与人防门生产厂家密切配合,在支模时注意不得使用大模板, 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控制在允许偏差以内后再浇筑砼。

4. 为保证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活门门框墙、临空墙必须整体浇筑,不留水平施工缝,后浇带及施工缝位置应避开人防通道及人防门部位。

后浇带不应过人防门或封堵门部位

5. 战时给排水,供配电以及平时使用的消防,采暖及电气有关预埋套管不能漏埋,各专业应及时作复核;管线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穿墙处预埋防护密闭套管。(作法详见《07FS02》及《07FD02》)

消防预埋管

应提前预

埋与墙内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预埋套管

平时使用的电线电缆穿过人防围护结构预埋套管 6.战时通风穿墙管道必须预埋到位,预埋管应加止水翼环,该环与预埋管满焊,翼环宽度≥50mm、板材厚≥3mm。平时通风管穿人防墙体(临空墙、密闭墙)时不能预留孔洞,必须在人防墙体有平战转换措施。(作法详见《07FK02》)

预埋管翼环宽度≥50mm、板材厚≥3mm

通风预埋管预埋应设洞口加

强筋

通风管穿人防墙体不应后开洞

7.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80mm,管壁厚度≥2.5mm的热镀锌钢管,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作法详见《07FD02》)

备用进线套管可兼作气密测量管使用,作法相同,埋于工事口部

8.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及消防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不得在人防墙体嵌墙暗装配电箱

9. 战时进、排风竖井应该设计、施工一次到位。施工应注意在竖井内设爬梯;出地面部分作防倒塌棚架结构;地面通风口设多面进风百叶窗,其中靠爬梯侧为活置式,口径≥500×800mm。(作法详见《07FJ02》及《07FG02》)

10. 排风口部防密门开启侧防爆呼唤铵钮须在浇筑侧墙前预埋到位,防爆电缆井请注意不要漏掉施工。(作法详见《07FD02》及《07FJ02》)

五、顶板浇筑

1. 顶板吊钩预埋。各人防门、临战封堵在顶板内预埋吊钩土建施工单位不能漏埋。(作法详见《07FJ03》)

2. 在进风口部顶板内超压测压装置DN15镀锌钢管须预埋。(作法详见《07FK02》)

第二部分:设备安装

一、说明

1.为保证人防工程施工质量,人防工程专用防护防化设备的安装应选择具有人防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时如遇到图纸设计错误或表示不请,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参照各专业图集进行安装。给排水专业参照图集《07FS02》;通风专业参照图集《07FK02》;电气专业参照图集《07FD02》。

3.在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在防护密闭墙及密闭墙上后开洞。

二、消防、给排水的安装

1、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2、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此时在穿墙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若管径大于150mm,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

刚性防水套管(管径小于150mm)

刚性防水套管(管径大于150mm)

3、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均应在人防内侧设置防护阀门;若管道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设置防护阀门(指普通闸板阀或截止阀,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钢芯阀),安装位置距穿人防墙、板部位不宜大于200mm。

防护阀门指普通闸板阀或截止阀,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钢芯阀,安装在距穿墙点200mm内

4、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均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镀锌钢管,不得使用铝塑复合管、pvc塑材管等。

5、污水出水管上不但要在设置防护阀门,其防护阀门符合本案第3条要求,还应在管道上设置止回阀。

三.采暖通风设备的安装

1、凡用于人防工程的人防专用防护、防化设备竣工验收前应安装到位,且必须采用国家人防定点厂家的产品,由具有人防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专用防护、防化设备仅限于本省内,若选购外省产品,须到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厂家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

2、从清洁区开始第一道手动密闭阀至工程口部的管道及配件,应采用厚度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实。

3、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通风管道与通风设备及密闭阀应采用带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用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橡胶厚度不应小于4mm。

4、设备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安装方向是否正确,特别注意手动密闭阀的安装,阀门上箭头标志方向应与冲击波的方向一致,故在进风口阀门上箭头指向进风方向,而在排风口却逆向排风方向。

手动密闭阀方向应与冲击波方向一致

5、对于一些细小检测设备也应注意不得漏装。如室内外压差测量装置(位于风机房或防化值班室)、气密测量管(位于工程口部)及放射性监测管、压差测量管、尾气取样管、增压管等(位于口部进风管上)。如图纸上未设计,施工单位可根据图集《07FK02》确认其具体安装位置及作法

放射性监测管、压差测量管、尾气取样管、增压管具体作法及安装位置

6、如若平时特殊需求要使用战时通风设备,应注意经常清洗和更换设备部件,保证战时通风质量不受影响。

四、电气的安装

1、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80mm,管壁厚度≥2.5mm的热镀锌钢管,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2、当防空地下室内的电缆或导线数量较多,且有集中敷设时,可采用电缆桥架敷设的方式。但电缆桥架不得直接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当必须通过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3、由室外地下进、出防空地下室的强电或弱电线路,应分别设置强电或弱电防爆波电缆井。防爆波电缆井应设置在紧靠外墙外侧。防爆波电缆井内战时电源进线套管应按图纸预埋到位。

4、防空地下室内安装的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等高低压电器设备,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

5、战时三种通风方式显示箱、控制箱及音响呼唤系统均应按图施工安装到位。

第三部分:安全施工

1、人防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此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伤亡报告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防火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等。

上一篇:诱惑看护范文下一篇:银行市场风险分析及对策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