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

2023-09-23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第1篇

为了更好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效能,密切联系家长,学校根据家长委员会章程安排,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

2.会议地点:青州实验中学多媒体报告厅

3.与会人员:三级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校级、级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通校生接送孩子家长、所有班主任老师、各班班长、德育处、安全保卫处、伙食管理科人员。(我校所有人员8:30前到岗)

主席台就座: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会校级领导。

4. 会议议程:

(1)聂金海副校长汇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汇报高考自主招生工作。

(2)苏传辉书记汇报后勤服务工作、食堂管理工作、宿舍收费说明。

(3)李延全主席汇报学校德育、安全工作及今后管理工作要求。

(4)请家长代表填写意见表。

(5)校级领导带领家长参观校园。参观路线:学校图书楼前百米文化长廊—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新餐厅。

5.各级部、班级负责工作:

(1)由班主任电话邀请家长委员、接送通校生的家长参与。

(2)由级部主任邀请校级家长委员会主任主席台就座。

(3)1月18日下午3:00将家长与会名单以级部为单位交德育处。德育处负责制定各级部家长代表签到表。

(4)通知各班主任、班长参加会议。

(5)会议签到地点:多媒体教室门外,四个签到桌。分班主任班长签到桌、高

一、高

二、高三家长签到桌。

本次会议不安排学生家长会见学生,希望各级部安排值班老师维持好学生纪律,保障家长委员会会议顺利进行。

青州实验中学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第2篇

为了更好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效能,密切联系家长,学校根据家长委员会章程安排,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

2.会议地点:青州实验中学多媒体报告厅

3.与会人员:三级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校级、级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通校生接送孩子家长、所有班主任老师、各班班长、德育处、安全保卫处、伙食管理科人员。(我校所有人员8:30前到岗)

主席台就座: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会校级领导。

4. 会议议程:

(1)聂金海副校长汇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汇报高考自主招生工作。

(2)苏传辉书记汇报后勤服务工作、食堂管理工作、宿舍收费说明。

(3)李延全主席汇报学校德育、安全工作及今后管理工作要求。

(4)请家长代表填写意见表。

(5)校级领导带领家长参观校园。参观路线:学校图书楼前百米文化长廊—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新餐厅。

5.各级部、班级负责工作:

(1)由班主任电话邀请家长委员、接送通校生的家长参与。

(2)由级部主任邀请校级家长委员会主任主席台就座。

(3)1月18日下午3:00将家长与会名单以级部为单位交德育处。德育处负责制定各级部家长代表签到表。

(4)通知各班主任、班长参加会议。

(5)会议签到地点:多媒体教室门外,四个签到桌。分班主任班长签到桌、高

一、高

二、高三家长签到桌。

本次会议不安排学生家长会见学生,希望各级部安排值班老师维持好学生纪律,保障家长委员会会议顺利进行。

青州实验中学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第3篇

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 是构建家长和学校交流的桥梁和平台,对于促进家校沟通合作,推动家长正确理解和认识教育工作,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健康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让家长用实际行动关爱孩子以及孩子的同学,关心孩子所在的班集体,身体力行地为班级服务,营造互助互爱、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班集体,这是家长和老师共同的目标。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希望能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家长和社会的教育资源,使教育资源最大化,实现教育事半功倍,多方共赢——学生、家长、老师、学校共同受益。为了更好地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营造良好的班集体,家长委员会开展一系列的活动,用行动、用爱心浇灌孩子的心,使孩子对待纪律、学习、做家务,从被动到主动,使孩子在兴趣中学习,在竞争中成长。最终达到家长、老师轻松地教,学生开心地学。

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第4篇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则业主担任。 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业主是指房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明的环境。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委员。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

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 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 法;

3、 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对本物业进行管 理,并与其签订管理合同;

4、 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计划、费用概算及决算报 告;

5、 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

6、 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 本会义务

1、 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 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 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 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 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第九条 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十条 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

1、 本会主任;

2、 本会副主任;

3、 本会执行秘书;

4、 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会议

第十一条 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和 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 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有关 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三条 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 主任主持。

第十四条 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 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当本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 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

第十五条 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 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已已投过的一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 第十六条 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 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 委员

第十七条 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 数,最多不超过15人。 第十八条 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

第十九条 本会委员的撤换、增,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 大会确认。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1、 已不是业主;

2、 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 因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义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 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 管理、保存的本会件、资料、帐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物移交给本会。 第二十二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有权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

2、 有选举、被选举和监督权;

3、 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 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 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 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的公益事业;

4、 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经费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由--费用中支出。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本会会议;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向业主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办公用房由--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的,开发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大会行使的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2.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决定住宅区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5.修改业主公约; 6.改变和撤消业主委员会不恰当的决定; 7.批准业主委员会的章程。 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需要政府部门的审批,只需到所辖区的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也就是说,即使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们只需在“内部”完成有关程序,再到政府部门备案,即可获得法定地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名单应当自选取产生之日起的15日内,持下列文件报所在地的区住宅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此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而对于不符合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法制科)取得联系为业主委员会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权益的法定组织,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分担。

业主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4.审议管家制定的对本小区的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5.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6.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履行的义务 1.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定; 2.遵守和履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3.不能从事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 4.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当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业主委员决定问题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业主委员会必须有入住过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果业主外出不能参加,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而不满18周岁的小业主们,同样拥有说话的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大会召开的前7天,业主委员会会将召开的时间和内容送达到每位业主的手里。当只有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就某个问题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又不执行时,这少部分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 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而业主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过半数通过为效。会议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 步骤:

第一步,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北京对区、县小区办规定的这方面的工作时限可参照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516号文的规定:“拥有10%以上业权的产权人(代表)书面申请自行组建管委会的,各小区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组建条件的书面答复。” 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

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规定:“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组建管委会时、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符合《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1号)管委会的条件,应一并选举产生管委会,不再分次选举。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解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北京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但一个区域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掌握在20万平方米以下。”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

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解读: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由地方政府制定,以后业主大会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自行约定。

北京的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产权人投票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和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其住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超过全部住宅物业20%的、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时,其投票权及实际投票额按20%的份额计算,超过部分不再予以计算。”的规定加以确定。

四、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 规定: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6.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开会要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相关的居委会,业主大会不一定要采用开会形式进行,业主大会作出一般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1/4以上即可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条例没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赞成票”的方式通过决议,因此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难。

北京的业主目前可以参考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采取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的,应依照下列规定: l.筹备组在广告栏、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告管委会章程和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和选举办法,同时书面送达全体产权人上述材料;2.在选举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筹备组未收到占总票数50%以上的反对票,即可向各区县小区办进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

五.业主委员会备案

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解读:业主委员会成立不用再经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之后在30日内向区、县小区办备案即可。备案制和审批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备案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成立程序不违反法律限制即可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为由业主负责;审批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符合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行政管理责任。

目前北京市尚无备案的要求,但过去的一些规定可做参考:

(1)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可参考京政办发〔2001〕91号文“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名至十五名委员单数组成。”和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管委会主任必须是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的规定。

(2)提交小区办备案材料可参考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要求:“1.管委会成立的正式名称;2.物业管理区域;3.房屋产权状况;4.管委会办公场所;5.管委会选举产生的简要过程,应包括产权人、使用人代表产生办法、计票方法、选举程序等内容。”

(3)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区、县小区办完成备案的时间,参考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规定,从报送材料起应不超过10天。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八个步骤

了解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规定后,就要按规定进行具体操作了。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付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附: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 1.选票设计

以下是笔者根据所在小区设计使用过的选票改写,仅供参考: 亲爱的业主:您好!

现将XX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和资料发给您,如果您反对其中任何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请在其名字后面画×,您也可以提出您建议的候选人,然后将您的选票在月日之前投入XX小区选票箱,根据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第X条规定,如果您未投反对票将视同您赞成这些候选人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请您珍惜自己的权利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谢谢!

____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____年__月__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姓名 业权单位 姓名 业权单位

我提议__号楼座室先生/女士担任管委会委员 ____小区____号楼门室 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注:如果您的产权超过一套房子,请将全部房号在选票上注明,无房号或无签名的选票将视为无效。 2.收条设计

以下是笔者根据所在小区设计使用过的收条改写,仅供参考: 收条

本人/本人代表产权人收到业主大会筹备组送来的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成立业主大会的通知。 ____小区____号楼__门_____室 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3.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北京市房地局有管委会章程的示范文本,可以参考。 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变得可行,笔者建议业主在起草自己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时写明业主委员会用收集反对票方法进行选举,并注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业主未投反对票将视同其赞成候选人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4.备案申请书

以下是笔者根据1998年为自己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报批所写的申请函改写,仅供参考:

北京市____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

____小区共有____套房屋,根据___套房屋的业主的要求,在业主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组建了____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工作筹备组,并于____年__月__日正式开始工作。 ____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工作筹备组在业主自愿报名参选业主委员会的基础上于____年__月__日将选票、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业主大会成立日期的通知及参选人资料进行逐户派发,成功地派发给了____套房屋的业主,并告知了居委会。 ____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筹备组于____年__月__日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监督的情况下进行了验票工作,收到选举文件的业主在选举规定的时间内(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未收到50%对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反对票,XX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获得通过,同时____、____、……先生/女士未收到50%反对票,当选为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

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请求了区(县)小区办进行指导,所有程序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由X名委员组成,经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付主任__名。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第5篇

关于调整刘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人民调解是正确处理民间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第一道防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率,人民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营造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环境,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刘集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充实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刘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刘猛

副主任:王立群张敬光

成员:路杰刘帮宽王光辉张国政王奎刚

邹其乐刘凤民刘安晏张庆洲郑崇庆李兰芝王学敏张向荣刘民

刘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立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敬光担任,成员:张庆洲,王学敏。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调解民间纠纷,预防矛盾激化;

2、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和社会公德;

3、反映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及群众意见、要求和建议;

4、指导协调辖区内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工作。

附:刘集镇各村(居)、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名单名单。

刘集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范文第6篇

(安委会第一季度定期会议)

2010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公司安管部经理„主持,公司总经理···,安管部副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等13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安管部关于第一季度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

1、 第一季度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无火灾、工伤、危险品泄

漏情况的发生。

2、 考虑到了春节刚过,要求各部门经理带领员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思想上不要有任何的松懈,指出了思想上松懈就是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3、 由于目前新入司员工较多,操作不熟练,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加大,

希望各部门组织做好老员工的传、帮、带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基层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员工新老交接期安全故事的发生。

4、 强调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出了实现

安全生产的最根本手段也是最好的方法,就是落实好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今年的安全生产局面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5、 指出各部门,尤其是生产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

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在新的一年要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 1

改力度,隐患及时整改率达95%以上,整改率达100%,另外还提醒了有关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的事项。

6、 鉴于近期公司人员的变化,提出了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

建议。

7、 考虑到今年年底要通过龙岩市安全标准化的验收工作,建议成立

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在全司内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 生产部、技术部等负责人的发言

1、 凡涉及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材料要求采购部尽快购回,以利

及时进行整改。(生产部)。

2、 为减少职业场所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伤害,尽可能的改善工作环境,

建议行政部再安装一个排风扇或更换办公地点。(技术部)

3、 加强员工消防技能知识的培训工作。(人资部)

4、 安管部2009年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行政部)

三、 总经理总结发言

1、 强调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系关豪迪未来,

目前新公司正在建设,杜绝“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像发生。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配合协助安管部做好其它安全工作。

2、 要求人力资源部加大安全培训的力度,从授课、观看VCD、黑板

报宣传、各种应急预案演练等环节入手,丰富培训手段,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 针对新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要求人力部尽快出台奖励制度,以

利于员工操作水平的提高并留住员工,强调了老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贡献。

4、 强调了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要求

安管部及各部门对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进行严格的考核。

5、 指出了部分负责人或部分员工因为要搬厂了,就对安全隐患不及

时进行整改的错误思想,要求安全隐患整改不但要定时,而且要定人、定责、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6、 再次希望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在搬迁

前保持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

福建省@@@@化工有限公司

安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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