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

2023-10-01

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做好2011年政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材料上报时间:凡申报高、中、初级(含初聘)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各单位务必按附表的时间要求报师职改办,由师职改办抽调部分团场职改业务人员,在师机关三楼会议室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集中审查。

二、材料审核有关要求:

1.对初审不合格者的申报材料,将采取两名审核人签字的方式退回。

2.对初审合格,本人要求补充材料的(如论文等),须由呈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写明原因并盖章确认后,方可入袋。

3.对初审不合格,补充材料后再次申报的人员,须由呈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写明原因并盖章确认后,师职改办方可接收申报材料。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

(一)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申报高级职称一式三份,中、初级职称一式两份,复印无效。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也可从政府人事人才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打印件表式必须与印制的表式和大小一致(8开纸对折,中间装订,审批意见栏放在倒数第2页)。

2.《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打印件(A4幅面纸正反两面打印)。

3.公示结果说明。

4.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和继续教育证原件。

6.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考核表复印件,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一份(2000字以内)。推荐单位要对其工作总结所述业绩进行认真核实,确定属实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论文、著作、教案(必须手书,按装订在一起)、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计划等原件一份。规章制度、技术管理标准等,推荐单位要如实说明其应用范围、效果及申报人所起作用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9.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要由单位总会计师和财务主管领导签字。

(二)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公示结果。

2.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的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4.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考核表复印件。

5.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6.论文、著作、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计划等原件。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原件。

8.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

9.职称外语考试免考审批表。

(三)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评审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不装订。

2.上述1-9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较小的原件可粘贴在A4纸上),只需提供1份。

3.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技术管理标准、论文、经济效益等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任现职以前的业绩成果呈报单位应予剔除。

4.申请破格评审者,需提供两个考核为优秀的考核表,并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参加审查评估的同行专家”一栏,由职改部门委托专家进行,个人或单位委托专家鉴定无效。

5.《评审表》、《职称外语考试免考审批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可从政府人事人才网“资料下载” 栏下载打印。

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第2篇

五、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2011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考生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缴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一)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缴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确认点),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单位统一负责确认缴费的,由单位签署意见,在照片下方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确认地点办理确认手续与缴费。省直报名确认地点:山东财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济南市舜耕路40号),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0531-8261758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属地原则确认。各地区报名确认点,由各市财政局自行安排。各市要安排好本地区现场确认及缴费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确认点信息(名称、地址、咨询电话等)对外公布,并将确认点信息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

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第3篇

关键词: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管理模式

前言:

随着我国对职称制度改革的发展,促使职称工作进入到了新一轮的改革发展阶段,怎样更好的实现对评聘关系问题的处理,是改革的核心问题所在。处在职称制度改革背景发展之下,职称评聘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更加清晰的画面,需要综合的对人才的品德、能力以及贡献进行分析,从而做出系统化的评定,走出传统评定工作中依据论文、学历以及资历等硬性指标下的支撑评聘管理模式。

一、现今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以品德、能力与业绩为职称评价标准

在对职称评聘管理的过程中,要始终的坚持重品德、重创新能力以及重业绩的评价与激励导向。首先,在职称评聘的过程中,针对于实际情况对一些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型人才以及新兴产业技术人才,要打破传统的模式中重论文、资历的标准,根据实际的情况不断强化在职称评聘管理中破除业绩贡献评价导向。打破在评聘工作开展中因为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緊缺型人才以及新兴产业技术人才的资历不足,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其次,在职称评聘管理中需要建立起以专业技术品德、能力以及对于业绩的核心贡献等,作为职称评聘的衡量标准与体系,始终坚持品德在评聘工作管理中的作用,从而发挥出关键性的指导作用。最后,还要在评聘过程中重视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对专业职称评审项目中的学术论文与科研产业成果条件合理的设置,不对专业职称外语、计算机等技术能力做统一的要求,重点突出业绩与贡献的评价,破除传统评聘管理过程中的“唯学历”“唯资历”等做法。

(二)针对不同领域使用不同

现今职称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于不同领域、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社会层次中专业与技术人才,从而具有针对性的制定出不同的职称评价标准,需要在评价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在职称评价管理过程中使用不同领域的不同职称评价标准,不断的鼓励教学在课上、工程师到实验室、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等,能够深入的扎根在一线工作中,让更多的优秀人士能够评上职称。

(三)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

在职称评聘管理的过程中使用创新性的职称评价方式,对多种的评价方法进行探索,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开展原则,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与单位工作开展的需求,在职称评聘工作的开展中积极的开展多样化的职称评定方式,始终坚持在评聘工作中断的定量与支撑评价相结合、特殊人才职称评价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单独标准,从而在评聘工作的开展中,针对于不同层次的人才、不同领域中的部门等,能够实现多层次与多维度的考察研究,从而提升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在开展中的公平性与科学性。

二、职称制度改革下的支撑评聘管理建议

(一)分类评价职称评聘

在职称制度改革之下的工作开展中,需要对支撑评聘管理工作进行分类评价,需要在职称制度改革的背景之下,不断的提升职称与个人在工作以及业务领域中的实用性。在个人工作与业务领域中,能够将职称评价工作与个人工作领域相适应、与业务内容相适应等展开科学的划分工作,从而制定出不同的衡量标准。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起职称评审的指标与代表使用的评价制度,将原有的单一性固定指标转变为现今的实用性指标,可以从工作开展的内容、管理业绩以及工作管理绩效等不同的成果中,选择出最具有能力与水平的优秀人员,作为职称评定审查工作中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职称与岗位实行聘期制

在开展职称制度改革时,应该将职称告别“终身制”,在职称与岗位中实行聘期制,可以不断地强化单位与职称中的灵活性工作原则。在职称工作的开展中,职称以及个人的适用岗位中的聘任工作开展,都需要使用到严格的聘期制,当聘任期满对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单位与个人,能够在岗位的需求上,以及个人想法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针对于用人单位内部的不达标情况,单位可以根据个人以及岗位的适用条件差异,对一些岗位的适用等级人员采用低聘的方式,直到按照规定解除聘用。

(三)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

在职称评审改革制度的发展中,将评审权下放能够不断的创新民营企业的职称评价方式改革,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中,评聘管理对于建立高层次专业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等单独标准起到促进作用,保障其与单位之间能够紧密的发展,但同时也要注意到,要杜绝出现“放而不管”的情况,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并不是放任不管。人力社保部门在民营企业的职称评定工作开展中要加强监督,事业单位在组织与制定相关的聘任程序审核管理办法时,需要人力社保部门对其进行科学的指导与严格的审核把关,保障制定出的评聘程序与制度符合规则。在组织单位开展聘任程序的评议工作时,还需要自觉的接受人民与社会的监督,在完成单位组织的聘任程序相关验收工作时,则需要人力社保管理部门的先关负责人能够对聘任的审核程序与审核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与验收,从而保障单位在工作开展中程序与结果的合理有效。

结语:

本文主要针对于评聘工作在改革内容的基础上,给出了一系列的模式发展建议,对于现今职称制度改革之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建立起新的职称评聘指标,可以在系统化的基础之上实现对工作的考虑,从而实现职称评聘工作管理模式的统筹兼顾发展,促使我国的职称评聘工作开展能够更加的多元化、科学化,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孟丹丹.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27 ):77-78.

[2]孙彦玲,孙锐.制度有效性视角下职称制度改革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2019,(03 ):167-177.

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第4篇

(2)基本要求的填写:应根据工程实际填写达到JTGF80标准中的基本要求的具体情况,而不是照抄其内容,不应出现“必须”或者“应”之类的词语。

(3)代表值: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砂浆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应填此栏,其他检查项目无须填写此项。评定方法按JTGF80标准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4)合格率:所有检查项目均应填写合格率。

(5)除“监理意见”或“评定意见”栏外,其余均由承包人填写。 (6)当基本要求满足,实测得分、外观鉴定、质保资料扣分与监理检查情况一致时,监理在“监理意见”栏中填“经检查确认承包人的自我评分及质量等级。签名、日期”;当监理检查情况与承包自检不符合时,应具体填写不符合的情况,而后说明监理评定分数及等级(例如:“弯起钢筋位置实得16分,其余同意承包人自检结果;评分:×分,等级:×× 。 签名、日期”)。

(7)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当需要扣分时应填明扣分的具体内容,扣分应严格执行JTG F80标准。当不需要扣分时,应填明具体鉴定、评定意见。

(8)评定意见栏应填写“所属各××工程全部合格,该××工程评为合格。”,例如分项工程评定时填写“所属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该分项工程评为合格。”

分部工程评定时填写“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

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第5篇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经济师专业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范文第6篇

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4月10日0:00至5月9日24: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现场资格审核和交费确认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通知公告为准。

五、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方式与时间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中级会计资格仍沿用纸笔考试方式。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9月14—15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考试成绩分别计算。考生参加考试的日期和时间以本人准考证注明的日期和时间为准。

中级会计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会计资格

中级会计资格

9月14日至15日(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周六)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一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周日)

9∶00一11∶30

经济法

七、考试大纲

2013年度考试,将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新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八、报名方法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严格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或跨省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铁路、武警、军队和港澳台的报名人员由其工作、服役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持外省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后方可报名。

(一)已办结核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流程及现场审核:

1. 报名流程:

(1)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主页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考试暂行规定、考试考场规则、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考试文件后,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填写“报名信息”、按提示选择“考区和报名点”;

(8)按提示选择“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人员基本信息(报名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

(10)按提示据实选择学历性质;

(11)据实填写手机号码、毕业证书号码;

(12)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教材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进入“下一步”;

(13)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

(14)下载打印《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2. 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按照所选的考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报名人员方可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二)铁路、武警、军队和港澳台报名人员报名及现场审核:

1.提交材料:

上述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名人本人填写签字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考生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现场审核: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负责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名人员方可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九、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注意事项

1.拟报名参加辽宁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以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2.所有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在《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上签订承诺,保证本人已阅读并知晓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有关考试文件规定的内容,确认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真实、正确、完整、可靠;保证若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在考前、考试期间及考后被核查出不真实、不正确,本人愿随时接受考试管理机构做出的相应处罚。

3.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辽宁省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办结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手续,否则,系统审核时将拒绝报名。

4.对未按属地原则报名、考试人员,相关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发放资格证书,不得受理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变更。

5.由于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机考,计算机自动阅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即客观题自动阅卷,主观题网上评卷),因此不再受理考生的核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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