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

2023-09-17

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转,及时有效地控制物料流失,贯彻“层层管理、人人参与,责权分明、落实到人”的管理方法。  生产部原材料收发程序  生产部半成品交接程序

 生产部坏料退换程序及规定  生产部物料出入准则

 生产部关于胶箱的使用与说明  成品机入库程序

 关于生产部垃圾处理规定

 生产部物料盘点步骤的要求和盘点报表填制规则  关于工程部样机处理  奖罚规定

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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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规定

1.生产部原料收发程序

1.1领料:现车间采用领料制,由领料员将所需物料按计划领入生产线,各物料员在收取物料时,一定要遵循以下程序:

1) 领料通知给仓库,且生产部每日的库量不得超过一天产能量,对前后壳、显示屏、五金件、包装料等大件物料的领用,每日需由物料员按每日生产进度领料。

2) 领料员到仓库领料时,首先检查单据填定的是否规范、正确,然后按单逐项对实物进行验收。 3) 实物清点时,先点原包装共有多少包(箱)后,按每箱数量核对后点数是否与单据相符。相符后才对能够全点的原材料进行全点,不能全点的进行抽点,按此方法逐一核对。 4) 对于无法清点的物料(如螺丝),按规定的核对程序和标准(如用天平称)进行逐一核对,如发现内存铁片、杂物等物质则摆放一边,及时反映给物料组长或主管处理。

5) 对于原包装已损坏的物料,能够全点的必须全点,不能全点的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核对。 6) 贵重的物品(如MMP板,显示屏、机芯、主板、电源板等)必须全点,发现少数,必须立即要求补回,否则不能签字,拒绝收料,以便分清责任。

7) 在投入生产过程中发现原包装少数,各拉线应立即停止使用该箱(包)物料,马上通知物料员,原包装箱(包)物料必须保持原样,待事情得到确切的答复后方可重新使用。

8) 大件物料必须堆放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有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大件物料堆好之后,通知各工作人员点清数量,由组长确认。

9) 各种易燃易爆品收货后立即存放在专用的存放处,并严格控制存放数量,通知生产线相关人员核对数量,直接发料。各生产线下班前未完成的余料,必须退回原专用的存放处,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 对于不可全点的物料,在抽点时,少数最多那袋的比例扣减该机来料,扣减后的数量作为实收数。 11) 根据应配套数量,逐一核对准确后,才能签章。

2.2发料:发料均由生产物料员从仓库或其它拉线领到工位上,程序如下: 1) 各物料员应根据材料上线时间明确规定发料,使生产能够正常运行。

2) 各物料员根据日生产计划和生产进度确定日用料量,每天发料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以此控制生产线物料的流失和人为损坏。

3) 贵重物料,每次发料不宜太多,发料时双方当面点清签章认可,各拉线发给员工也必须做到有据

第21页 可查,未用完的主板、屏、机芯管等贵重物品,下班必须退回拉线的物料负责人处。 4) 辅助材料的发放,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浪费

5) 因有配套生产,如确因不可避免因素造成少料和人为的损坏(需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拉线物料负责人写补料申请,再按有关规定补料补回后发回生产线。 6) 生产部所有物料交接,全部实行签单认可,以便责任明确。

7) 发料单必须由物料员签单认可,组长审核签名,领用人签名确认。 8) 领料单分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领用人保留,第三联物料组长。 2.半成品交接程序

加强对各条生产线的管理,是控制物料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规范半成品交接程序,利于生产的顺利进行。

2.1加工线的模组,前后壳等半成品直接与总装线、交接。 2.2加工线的整机附件,说明书,直接与加工线交接。

2.3因人为损坏的物料,由IQC签定,当事人按价赔偿处理,该半成品退回上道工序待修。 3.坏料退换程序

为了减少生产部与仓库坏料退换的次数,降低生产部及仓库的工作难度,加强物料管理,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人为的物料损耗及生产动作中物料的遗失,特针对生产坏料退换作如下规定:

3.1生产部的坏料必须严格区分为生产坏和来料坏,并由IQC确认后由生产部物料员统一退回仓库。 3.2来料坏包括:来料错、混杂料、待筛选坏料。来料坏退仓,首先由生产物料员填写《不良品交接单》,填写后由品质部IQC负责检验,认定坏料后填写《退料补发单》办理退仓手续。 3.3加工坏的物料,由生产部物料员填写《不良品交接单》,经本部门主管经鉴定,IQC确认后组长对当事人作出惩罚,并报计划部审批后方可到仓库退料。

3.4所有坏料的退仓手续为仓缺料时可用冲红单方式办理。仓库有料时,仓库开《退料补发单》,以坏换原则给予退换。

3.5生产线的坏半成品需经生产部主管鉴定并审核后,遵循“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退回上道拉线维修,如确无维修价值,需经品质部鉴定后,由生产部物料员退回仓库,但必须上报采购部审核。

3.6各拉线的维修用料在生产线临时将不良良品去更换好料,再由物料员统一按时去统计更换退仓,利于生产的正常进行。 4.生产部物料出入准则 4.1内部物料出入准则

1) 原材料:原材料的领入必须持有仓库签字的注明生产批号批量的领料单。 2) 成品:成品出车间须持有《QA抽检合格印章》,仓库开入仓单上必须有生产部

主管和仓库的成品仓管员签字方可生效。

凡经车间前后门出入的一切物料、设备、工具等进入车间是必须做好登记,并有相应部门主管签字的便条方可放行。

4.2外部门带物料出入车间准则:

1) 外部门人人员携带任何物料、设备、工具等进入车间时必须做好登记,出门时必须严格核对、清帐、方可放行。

2) 外部门转借生产物资须持有该部门主管的签字,经理签字认可的借条方可放行。

注:外借物品必须注明归还日期,单据一式三份,借方一份、被借方一份,保安暂存一份,外借部门归还物资时,必须收回所有借据。

3) 品质部的老化工修理工含技术员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不得带机出车间,否则视作盗窃行为处理。 5.关于胶箱使用的规定

5.1装主板胶箱必须为黑色胶箱,内带刀卡隔离,安全放置。无压放现象。 5.2同色型号的胶箱才能重叠,但严禁大套小,小上放大或大小乱叠。

5.3好料、坏料堆放时,应有明确界线,不能混放,并且要在胶箱便于观察的一面贴上《物料状态志》,要做到一认即出,在更换新的《物料状态标志》时,必须撕掉该箱上的旧单,要能通过胶箱的颜色、堆放区域及上面的标志知道任一胶箱里所装物料的好坏、种类、数量及相关责任人。为此各组一定要划清

第22页 各自管辖区,确定区域,用来堆放物料,今后也要养成习惯,不需提醒。

5.4各种胶箱不管来自哪里,要做到每个胶箱使用前,使用后擦洗干净,使用过程中随时发现脏物要随时清理,严禁脏箱装料。

5.5任何人不得肢踏在脚箱边上,更不能故意损坏胶箱,胶箱摆放要整齐、美观。

6. 成品机入库程序

成品机是可以直接投放市场的,为确保成品机安全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特对生产部成品入库特制定如下程序。

6.1对于已包装好的成品机,除品质部抽检人员及搬运工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2 OQC抽检人员根椐抽检AQL值抽检数量,抽检结果OK后则在送检单上盖上PASS印章。 6.3搬运工在未搬运完指定的该批合格品机时,不得随意搬动其他合格或不合格的成品机。

6.4包装助拉及搬运工在成品机入库时严格把好成品机的数量关,及在入库过程中的包装质量。 6.5及时与成品仓负责人核对成品机入库数量,并用正确、规范的开出《成品入库单》,以作为计帐的依据。

6.6包装助拉领取单据后转交生产线组长,组长根据《成品入库单》及时、正确、规范地入帐,组长作完帐后的单据自行保管,为管理部门及月末盘点提供准确的理论数据。

6.7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帐与实物、帐与单据、帐与帐核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隐患。 6.8为保证成品机的安全,原则上当日合格当日入库,车间不停留合格品过夜。

6.9成品机必须归类堆放,实物挂卡,可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品质部规定指标,在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 7.关于生产部垃圾处理规定

为了减少生产的物料损耗和丢失现象的及其严重(生产遗失、生产损坏),特制定以下规定: 7.1楼层主管加强清洁工作的物料意识,控制物料从垃圾中流失。

1) 清洁工清扫生产车间垃圾时,发现生产线掉在地上垃圾应不分好坏,立即上交主管处理。

2) 清洁工整理所有的物料包装,应一一清理检查,发现物料交生产线主管,情况严重者交生产经理处理。

7.2加强生产线员工的物料管理意识,防止浪费、盗窃。 1) 珍惜物料、充分利用物料,减少物料的生产遗失。 2) 按工艺要求操作,严格控制物料的人为损坏。 3) 对每一种物料实行“层层包干,谁管理谁负责”。

7.3各楼层的物料员有权检查或抽检每楼层的垃圾,如有物料散失,不论好坏,一律申报经理,由经理处理相应的主管与清洁工。

7.4若发现或揭发他人损失或盗窃物料的给予嘉奖。

7.5损坏或盗窃物料人员一律按本部门员工管理条例处罚。 8.生产部物料盘点步骤的要求及盘点报表填制规则

物料盘点工作不仅是考核物料在生产过程中的所占的利用率及损耗率,也是核对产品成本的主要依据和手段,为使盘点工作能顺利完成,特制定盘点步骤要求及盘点报表填制规则,作为盘点工作的指导准则。

8.1对帐:盘点前各部门应整理好自己的单据,检查有无丢失、漏单的,对领料未开单的,退料充单的要全部开单,对帐面数据进行复核,以保证双方在对帐时,能达到一致,提高准确性。

8.2归类:盘点前各生产线组长(物料员)应要求生产线员工对生产线上散放的物料、产品、半成品整理归类(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分类),好坏分清,以便清点。

8.3清点汇总:归类工作做完之后,各组长组织一定的人员分组、划片进行盘点,各物料须按标准点数装箱,并做好标识,数据一定要准确(并注明名称、数量、点数人姓名),各拉线之间的物料一律要摆放整齐,并放在规定区域内。

8.4编制报表:经过复检后,表明盘点结果正确,可填写正式盘点表上报,盘点表应分别填好月初结存,本月领入、本月发出、本月账存及本月实存(盘点数)以及盈亏数。“—”为盘亏数,“+”为盘盈数,报表内容需完整、数字应准确、字迹精楚、工整,杜绝改字、涂字现象。

8.5审核:报表做完后,送主管审核,汇总交部门经理汇总签字,并送财务部。

第23页 8.6盘点表的格式应清晰、完整,切不可漏填,杜绝连接式或连减式。

8.7品名、规格、单位等栏,应填写清楚,不能混淆,所有从物料仓领的材料都要盘点,填制规格要有统一性。

8.8对于盘点后所开的单据一律以第二日为准,报表上不得反映盘点所开单据数量. 9.奖惩规则

9.1加强物料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必须严格认真的执行本程序,方可做到物料井然有序,杜绝丢失。

9.2在物料管理上各部门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共同做好物料管理工作。 9.3凡玩忽失职,违反本程序而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9.4凡在物料管理上做出成绩的有功人员,公司视情节给予奖励。

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

(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

(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三)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场批准的内退人员,可按原岗位比照《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人员加发综合补贴的通知》(场字〔2004〕号160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暂定从2005年元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限视总场经济效益状况及经济承受能力而定。所需资金仍由原渠道支付。

(五)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劳动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一)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下同); (二)公共安全保卫; (三)公共卫生保洁; (四)公共环境绿化; (五)停车场管理; (六)公用设施维护;

(七)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 (八)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

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本办法所称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标准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照“鼓励就业、适度补助”的原则,月工资低于500元的,补助标准为 150元,月工资高于500元的,补贴标准为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的30%。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资金来源

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各级财政筹集的再就业资金负担。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省再就业资金负担。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由市县再就业资金负担。

五、公益性岗位的认定与管理

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报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提供岗位单位向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同时报送可行性分析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劳动项目的基本内容(工种、劳动技能和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及前景预测、劳动报酬估算、岗位补贴申

请数额。人事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联合签发《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书》。

公益性岗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归口管理,未设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由相应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并接受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补贴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于安置次月5日前报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并提交下列材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第一次申报时提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第一次申报时提交)、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第一次申报时提交);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复印(工资发放表)。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于当月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分类,其中属于市县、街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填写《市县、街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属于省级开发的岗位,填写《省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连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

同级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拨付资金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帐。

七、监督与检查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服务费用。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资料的审查审核和申报资料的把关工作,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资金的,除追缴全部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各级财政部门、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对各用人单位的用人情况,工资支付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一季度,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年度审查。

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保障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金渠道和补贴标准执行,各区县财政部门应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在此期间,为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对无明确收入来源的公益性岗位,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原工资补贴标准,对区县转移支付。各区县应区分岗位的性质,符合协管员岗位条件的,应于2006年6月30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和本办法规定,认定为协管员岗位,并从认定之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2006年7月1日起,市财政对区县财政按照实际支付协管员岗位工资补贴的50%,给予转移支付;未认定为协管员岗位的,从2006年7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对待,享受本办法规定相关政策,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对区县转移支付。

二、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未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应于2006

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部整合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从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之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2006年7月1日以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不再对未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支付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对区县转移支付。

三、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岗位,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对区县转移支付。

四、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于2006年6月30日前,依照本办法规定,对本办法下发前成立的公益性公司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公司,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政策补贴的,要予以查处,并将检查结果于2006年7月30日前分别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为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 2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岗位补贴范围

由政府和社区开发的便民利民、社会化服务、社会治安、交通协勤、托老托幼、保洁、保安、保绿、公共设施养护等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补贴对象

岗位补贴对象必须是经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一)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30岁以上,女25岁以上)且已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一年内介绍三次,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又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

(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失业人员;

(五)因病或肢体残缺又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失业人员。

三、岗位补贴标准

(一)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补贴后的岗位工资除个人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所得实际工资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对实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可实行月薪、周薪、日薪或小时工资等办法。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其周、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以下办法折算: l.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最低日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xs小时; 3.最低周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X4O小时;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可根据从事的岗位不同,从市级再就业经费中给予每人每月240元至350元的岗位补贴,其中,从事社区治安联防、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的,每人每月岗位补贴350元;从事社区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的,每人每月补贴260元;从事社区开发的便民利民、社会化服务、托老托幼等社区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贴24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差额部分,用人单位有经营收人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补足;用人单位没有经营收入的从区(县)再就业经费中给予补足。

四、岗位补贴要求

(一)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4050人员,用人单位或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必须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再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二)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必须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抵扣,要以书面形式记录所支付的工资数额及支付时间、领取者姓名,领取工资要由本人签字。

五、岗位补贴拨付程序

(一)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向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证书》、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花名册、公益性劳动就业组织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资料,并填写(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审批表),报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审核。

(二)每月5日前,由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将审批表报街道劳动保障所签署意见后,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三)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由市财政局核拨后,市职工再就业管理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将岗位补贴按月拨至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月将岗位补贴拨至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应在收到岗位补贴后以货币形式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手中,并由从业人员本人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字。

六、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

市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复查,符合岗位补贴条件的,其岗位补贴继续由再就业经费按规定支付,不符合岗位补贴条件的要及时清理。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产生空缺的岗位由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及时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及时录取符合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补充到公益性岗位。

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 =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 =1.0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

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

(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二、绩效工资及部分津贴的计发

(一)任课教师每一个教分按所聘职称发给单位教分绩效工资,其金额为副高级20元,中级17元,助理级15元,员级13元。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更好的促进我公司产品终端市场的知名度,加大硝苯地平缓释片、胞磷胆碱钠片、厄贝沙坦分散片的销售工作,公司制定以下礼品发放规定:

礼品名称:青花瓷精美中性笔

礼品数量:按照产品标示各2500支,共计7500支。公司预留1500支用于2012学术推广。以上共计9000支

一、促销管理规定:

1、本次促销只针对临床客户,不包函OTC市场。

2、其中硝苯地平缓释片只针对中标区域:山东、湖北、四川、甘肃、辽宁。

3、所有促销品任何业务员及商业配送公司不得截留,促销品务必发放到医院院长、药剂科主任或者医生手中。如发现任何商业公司及业务员私自截留,每支按照100元罚款相关业务员。

4、同一客户单批次发货超过50件按照100支发放。严厉禁止业务员为领取礼品单月分批次发货。

二、发放规定:

1、硝苯地平缓释片:每件货赠送2支。

2、胞磷胆碱钠片针对两个规格进行发放:每件货赠送2支。

3、厄贝沙坦分散片只针对操作临床的客户:每件货赠送2支。(仅限浙江、上海)

本管理规定自公司领导签字之日起实施。

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为了更好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此奖励规定如下:

1.发放传单者要求每张传单按要求填写好序列号、车号、车型。

2.尽可能做到和客户面对面沟通讲解。

3.只要客户持单进店,前台验单合格即给奖励10元。

4.由前台汇总表格,经理签字,发到财务,从工资中体现。

5.此规定有效期:2014.2.1—2014.5.15.

永浩汽修金沙江店

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客房部低值易耗客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1.仓库按住房率补充物品数量。

2.每星期发一次物品,物品到各楼层均由领班负责每两星期按要货单认真做一次盘点。

3.各楼层物品急需时,主管负责调整,再列出所需物品的数量,派人到仓库统一领取,否则仓库不予发放。

4.客人需要牙具,由办公室人员通知员工领取,仓库管理人员只有将此类物品送到办公室的责任,没有随意发放的权力,违者罚款。

5.客房正常补充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请领班写条领取,否则一概不发。

6. VIP用品,每日由主管负责,写出区域用量,专人凭条领取和退还,个人不能随意到仓库领取。

7.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如无旧物,请主管签字重新配给。

8.公厕所需清洁剂和其他物品,每月由领班级以上人员,开条统一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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