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

2024-02-27

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第1篇

第二条 适用范围:广西电网公司供电营业区内用电客户(含趸售户)用电报装受理工作。

第三条 定义:

居民用电户:指400伏及以下用电性质为居民生活用电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其中又分为街道和乡村居民用电户,房地产开发商或单位集中开发小区居民用电户。

低压用电户:指400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供电的用电性质为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用电户。

高压用电户:指6--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用电户。 第四条 关于报装资料核验的一般规定

1、在受理客户报装时,必须首先核对客户结清电费,无正在处理的违章、违约用电行为。

2、在受理客户报装时,应注意核验客户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客户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的规定:

(1)以个人名义报装的,客户应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2)以单位名义报装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无异”

-1- 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公章上的名称应与用电户的名称一致。

4、客户身份证明的规定:

(1)公司、企业:指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或证明等证件之一。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或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4)个人用电户: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等证件之一。

5、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的规定: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归属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租赁合同》等凭据。

第五条 居民用电户新装(增容)业务申请受理时,应要求客户提交如下报装资料:

1、用电申请报告(纸质文件或网上电子文档),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

2、用电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2-

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若为租赁户报装,还应提交用电地址物业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同意报装的书面声明;

4、若为代办,还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代办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 居民用电以外的低压用电户新装(增容)业务申请受理时,应要求客户提交如下报装资料:

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或网上电子文档),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

2、若以个人名义申请报装的,必须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或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均核对原件)、以及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若以单位名义申请报装的,须提供用电单位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或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均核对原件)、以及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若为租赁户还应出示用电地址物业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同意报装的书面声明。

4、工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需要电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还应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第七条 高压用电户新装(增容)业务申请受理时,应要求

-3- 客户提交如下报装资料:

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或网上电子文档,含行业类别、产品、用电规划、最高用电负荷、时间及期限、自备电源情况,要求主电网供电负荷范围和用电类别、正常方式和故障方式下,分别需要主电网供电负荷等)、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客户用电报装申请表、客户报装用电设备明细表、客户自备发电设备明细表、电能质量污染源设备明细表);

2、对于客户用电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或国家明令限制性行业的,应要求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如政府认可的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3、单位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以个人名义报装,必须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业务经办人或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若生产(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性质的,还应出示用电地址物业(房、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同意报装的书面声明。

5、工商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需要开具电费增值税发票的,还应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4-

6、客户对供电有特殊要求的,如要求双(多)路电源供电,则必须提供重要负荷的明细表(包括性质和容量、停电可能产生的后果、自备电源等);

第八条 居民一户一表业务申请的受理

1、对新建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单位集中开发小区的一户一表业务申请受理,应要求开发商或小区建设单位提交如下基础资料:

(1)小区用电申请报告、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含用电设备明细表和批量客户信息登记表);

(2)开发商或小区建设单位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5)楼盘户型和户型户数、总面积概况统计表、总平图(规划红线图);

(6)建设规划及进度;

(7)户主清单(盖公章确认的纸质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包括户主姓名(未销售的物业以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的名义)、房号(XX区XX栋X单元XX层XX号)、联系电话;对已销售的物业还应提供户主有效身份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8)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

-5- 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2、对原有居民小区或单位住宅区的一户一表改造业务申请受理,应要求产权所有者提供如下基础资料:

(1)小区用电申请报告、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含用电设备明细表和批量客户信息登记表);

(2)单位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户主清单(盖公章确认的纸质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包括户主姓名、房号(XX区XX栋X单元XX层XX号)、联系电话;户主有效身份证明和《房产证》的复印件。

3、对原有合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业务申请受理,应要求产权所有者提供如下基础资料:

(1)用电申请报告、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含用电设备明细表和批量客户信息登记表);

(2)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所有户主签名并经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户主清单,包括户主姓名、房号(XX区XX栋X单元XX层XX号)、联系电话;户主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

4、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一户一表改造业务申请受理,按照本条第3点执行。

5、办理一户一表业务,用电报装申请表由申请单位以申请单位名义(无统一单位的,以业务办理人的名义)填写;用电设备明细表和批量客户信息登记表由各户主填写,并留供电局存档。

第九条 电能质量污染源客户新装或增容时,除按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报装资料外,应要求客户提供:

1、非线性用电设备的容量、型式、电压等级、控制方式、整流方式等。

2、客户用电系统资料,包括主接线图,相关的变压器、电容器(或滤波器)组参数等。

3、电能质量评估报告。

若客户在报装时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则应告知客户在设计审查前必须提供。

第十条 分户、并户的业务申请受理,应要求客户除须提供统一格式的用电报装申请表外,还应提供:

1、分立、并户后的新客户按第

四、第

五、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用电报装资料;

2、原客户同意分户、并户的文书;

3、分立后的客户关于用电容量分割、损耗分摊、用电设备维护和安全责任、双方争议处置的协议。

-7- 第十一条 更名(过户)的业务申请受理,应要求客户除须提供统一格式的用电申请表外,还应提供:

1、居民客户的更名(过户)业务,须提供原、新客户双方签名的更名过户申请报告,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或其他相关的房(地)产证明(指无产权证时);若为租赁户申请更名(过户)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同意更名(过户)的书面声明;

若原客户无法联系,则可采用以下方式:

(1)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的,新业主客户须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2)由房产局或社区出租住房的,新客户须提供:出租方(指房产局或社区)出具的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3)新客户必须提供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民事或法律责任的书面文件。

2、住宅小区批量低压居民客户的更名由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统一办理,应提供:

(1)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更名过户的申请报告; (2)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委托书或物业管理合同的复印件;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

-8- (3)业主清单(包括房号);业主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当小区更换物业公司时,若原有物业公司不愿配合新物业公司办理更名过户业务,新物业公司须提交业主委员会委托并经房产局同意认可的物业公司更换、要求更名(过户)的书面材料,以及新物业公司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民事或法律责任的书面文件。

3、其它客户:

(1)双方盖(公)章的更名过户申请报告;

(2)新客户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

(3)新客户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需要开具电费增值税发票的,还应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二条 改压业务申请受理,客户须按第

四、第

五、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用电报装资料。

第十三条 其他用电变更业务申请受理,客户须提供:

1、申请报告、统一格式的用电申请表;

2、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若需要按新装(或增容)业务办理的,还应按第

四、第

-9-

五、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用电报装资料。

第十四条 受理客户办理安装自备发电设备或自备发电设备并网等业务时,应要求客户提供:

1、申请报告(内容包含要求主电网供电负荷范围和用电类别、正常方式和故障方式下,分别需要主电网供电负荷等)自备发电设备明细表。

2、自备发电设备所供用电设备明细表。

3、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配电系统接线图、闭锁方式;自备电源和电网电源之间的安全措施。

5、对新装发电设备:申请安装的自备发电设备相关资料(包括发电设备铭牌上的主要参数、合格证及操作说明书);

若客户在报装时无法提供发电机参数、闭锁方式、自备电源和电网电源之间的安全措施的,应告知客户在竣工检验前必须提供上述资料。

6、对已安装的发电设备:提供已安装好的自备发电设备相关资料(包括发电设备铭牌上的主要参数、合格证、接线图纸、试验报告及操作说明书)、发电设备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当客户提供报装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向客户说明当前提供资料所存在的问题,受理该项业务所需的报装 -10- 资料及要求等,同时应向客户出具《用电业务不受理回执》。

第十六条 凡受理客户用电报装后,应向客户提交统一格式的受理回执(可以是用电申请表的某一联,或在网上报装自动生成)。回执背书内容为客户办理报装用电须知,方便客户查询和监督。

第十七条 下列客户报装宜要求采用预缴电费或安装预付费装置的方式:

1、有拖、欠电费历史记录的用电客户;

2、新报装用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普通工业、大工业以及营业性质的商场、酒店等用电客户;

3、租赁型的用电客户;

4、交付能力比较差的用电客户;

5、停产或半停产的用电客户;

6、临时用电客户。

附件:1.申请表统一格式

2.用电业务授权(委托)书(样式)

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第2篇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客运专线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桥涵,路基及其他工程的临时用电施工。

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5、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易从事该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7、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二、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设计方案,进行变、配电室及用电设施的建设;

2、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须的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3、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土、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4、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湿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5、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6、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7、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并定期检验;

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第3篇

1、把配电箱作为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电器设备

2、使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的保护电流大于15mA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

4、未定期对振动设备中的电器装置或潮湿场所工作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和保护接地(零)线的检查

5、交流电焊机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嫌麻烦而将保护器短接后使用,起不到保护作用。

6、动力设备保护接地(零线)未按要求接在接地专用的接地接线柱(螺丝)或另接在其他设备的外壳作为重复接地。

7、接地极采用螺纹钢筋或截面小于规定

8、接地和防雷装置未作定期测试

9、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未作接地保护

10、保护接地(零)线采用多股铜芯线时,连接不规范,随便缠绕在接头上

11、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直接在露天、潮湿或金属构架的施工场所上使用。

12、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熔断器或漏电保护器不匹配,有的相距超过规定要求。

13、电缆或电线未按要求采用绝缘瓷瓶和穿管敷设,有的满地乱拖乱放,有的用铁丝直接绑扎在钢管脚手架等处上进行固定。

14、施工临时用电超过五台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15、配、用电无专人管理、无停送电挂警示牌、无定期检查维护等完善的制度和手续

16、动力和照明合用一组熔断器和开关

17、配电箱设置处无安全通道和空间,开关箱顺地乱放乱摆

18、重复接地线上串接或并接多根接地线或进行对接、缠接等

19、在露天使用的电源插座无防雨、无防护措施等

20、对失灵的开关、破旧的导线、存在隐患的设备等不更换、不维修、照常使用

21、电缆电线通过运输道路、作业通道没有采用地下穿管敷设和采用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

二、通病产生的原因分析:

1、不规范——对存在的常见通病进行分析,突出一点就是随意性、凑合性。有的电工不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措施及要求去做,只要能用上电就行了。有的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理解和掌握不够等,在具体实施及操作中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电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2、图省事——在这些通病中,不难发现往往与在实际操作那种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和陋习有着极大的关系。该用的不用、该查的不查,马虎大意,糊弄了事,怎么省事就怎么干。每天对施工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贪节约——由于现场施工作业环境较差等原因,往往经常造成施工临时用电设备、电线、电动工具等损坏、失灵故障。为了贪节约、少花钱不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带病运行。有的购置价格便宜,但质量较差,安全得不到保证的产品、材料。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不重视——由于施工临时用电是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属于辅助的、临时性工作而往往不被重视。有的根本没有建立必要的有关责任制和检查、维修、测试、操作等正常的技术管理制度等。有的建立了也不真正得到落实和执行,形同虚设。对操作,使用人员不进行必要的有关安全用电方面的技术规范学习、考核;也不对因异常恶劣气候、特殊施工条件下开展施工安全用电教育、施工用电技术交底及采用必要的防范措施等等。

以上行为为施工临时用电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最后导致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1、审

(1)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应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技术、安全计算、验算书或结果。

(2)审核电工的作业上岗资格或操作证等相关的技术证书。 (3)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器具、电线电缆、电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确保设备、工具、材料安全可靠。 (4)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方面有关责任制度、安全及技术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

2、查

(1)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制度、技术措施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和执行,实施的情况应当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2)检查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用电设备的检查、维修、测试的记录和数据的真实性、完备性。

(3)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对现场用电设备、线路的设置、操作与使用现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行为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逐项进行及时整改和完善,避免和减少随意性的陋习。

3、督促

(1)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存在的通病提出防止措施并进行具体落实和执行。

(2)在恶劣的气候、特殊的作业环境操作情况下,应督促进行和采用必要的措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用电的隐患和事故

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第4篇

中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电管理协议

总包方: 中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建股份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及《中建八局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现甲方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和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同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4、甲方必须审查乙方单位的施工资质,在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临时用电协议。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乙方必须予以整改。甲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配有专职人员,做好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的电工操作监督、整改。

7、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中建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电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3、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4、乙方单位配备的专职电工必须持有省级或直辖市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件》不得使用无效证件(假证、过期未按时年审)。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其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佩戴特种作业人员蓝色安全帽;分包单位电工除服从自己单位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总包各部门的管理;值班电工必须按时上班,擅自脱岗总包方将给予罚款。

5、分包单位必须保证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总包方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周围1.5米内禁止堆放任何物料,保证道路畅通。同时,必须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用电标准。在检修配电装置或线路时,应停电检修,将配电箱、开关箱的闸具关掉,并挂上“禁止合闸”标志牌,检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要佩带绝缘用品、工具,非专业电气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电工作业,专业电工不得违章作业。

6、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按国家、地方及总包单位的相关要求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7、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8、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

9、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11、特殊场所按国家标准规定,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严禁拖地、碾压、踩、水泡,更不允许将电缆象绳子一样系在某处或金属物上及用钢筋勾挂、铁丝绑扎,不能架空行走的,应采用过道保护措施,不允许随地乱拖;若电线随地乱拖无保护措施,项目部将给予重罚。

12、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并按规定每天开取有效的《动火证》,做到有专人看火,备有有效的灭火器材,不按规定违章施工操作;造成的后果和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13、服从总包项目电气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做好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的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专用保护接零设置合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

14、开关箱和流动箱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临时用电标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电箱下引出线做到整齐有序,有门、有锁、有效的灭火措施、有防雨设施。

15、配电线路:做到电线老化、破皮有包扎;线路过道有保护;禁止四芯线外加一根线代五芯线电缆使用;电缆架设、埋设必须符合要求。

16、现场用电设备地极阻值摇测有记录。做到巡视维修有记录,持证上岗,参加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

17、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及违章作业,严禁乙方人员私自在宿舍内做饭,烧开水、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乙方工人离开宿舍、办公室后,必须关闭所有的用电设备,严禁长明灯。

18、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用电未经总包项目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接口,将提出警告;如不及时整改,将给予以停电,并处予罚款。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所有进场配电设施必须报总包方专业电气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严禁使用。

2、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接电。

3、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总包管理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安全、文明、环保问题处罚标准》中相关奖罚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单位、人员的行为规范。

以上补充条款必须遵守,否则将进行违约处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至工人全部退场后自动作废。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第5篇

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岗位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5、 施工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及照明设备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 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前应检查,确保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

7、 现场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巡检和值班,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

8、 现场必须划定电工专业负责区域,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保证 电气管理人员和电工数量充足、管理到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 本措施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2、 所有线路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导线绝缘良好,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3、 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采用接零保护,采用多股铜线,严禁串接, 接点牢固,定期检查,不合格及时修复。

4、 工地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即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等各级配电箱中的电气开关应符合JGJ46-2005和北京市地标DB11/383-2006的规定。

5、 保护零线不准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得断线,线路首端、中间及末端必须进行重复接地,其每处阻值不大于10Ω。

6、 现场的电焊机应使用合格产品,外壳完好,

一、二次有保护罩。 有防潮、防砸、防雨措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米,电焊机二次线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米,双线必须到位,严禁利用金属支架、钢筋、钢管作二次线地线。每台焊机必须装设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使用插座连接,使用时有用火证、看火人、消防器材,焊具完好无损。

7、 施工现场消防水泵,消防照明电源由总闸上侧引出,有专用闸具 控制,确保发生意外事故时消防泵能正常运行。

8、 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表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所 有室外使用配电箱下方必须砌台,做好防水措施,并搭设防雨防砸的防护棚,四周有围档。临时线路架设整齐,穿管的管口有护口,不准沿地面明敷设。固定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穿管保护。

10、专业电工对配电箱及用电设备每日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工具,严格遵守送、停电程序,检修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施工现场使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开关。使用前进行摇测,绝缘电阻不得小于7MΩ。

12、使用打夯机时,应有二人操作,一人拿电源线一人扶机,并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手柄有绝缘措施。胶皮线严禁使用金属丝绑扎。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0m,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小于2处。

13、本工地采用镝灯照明,有防雨棚,镇流器有防护罩。使用碘钨灯时,要有金属支架,有接地线,灯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镝灯、碘钨灯必须使用屏蔽式,且防护罩不得破损。

14、根据设备负荷合理选用控制开关,严格执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不可一闸多用,严禁一闸多机(含插座)。

15、电动设备作业后,停用一小时以上(含)必须断电、锁好配电箱,检查无隐患,方可离开。

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电气工长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结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二、电气工长在各项生产任务开工前,必须向所在施工班组做好安全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要求认真书写,针对性要强,不得漏项。

四、保证交底日期有效、各方签字齐全,交底必须落实到班组每个人员,均须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电气工长每天负责检查工地的用电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和验证,做出书面记录。

二、参加本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生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认真做好检查纪录。

三、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验证,负责提供安全用电整改书面材料。

四、负责制止违章作业人员,严格进行处理。

临时用电变正式用电范文第6篇

1、 所用电箱根据相关要求,全部采用具有重庆市建委备案的产品。

2、

3、

4、

5、 所有线路都采取穿管架空。 所有线路都采用三相五线制。 所有机具都采用一箱一机一漏一闸。

顶管配备一个一级配电箱,三个二级配电箱,各个工作井配备一个三级箱。

6、 F、G匝道配备一个一级配电箱,二个二级配电箱,钢筋加工场配备四个三级配电箱,两个移动三级配电箱。

7、 B匝道配备一个一级配电箱,一个二级配电箱,两个三级配电箱,一个移动三级配电箱。

8、 所有配电箱接地均采用TN-S重复接地方式。一级箱配备灭火器,加锁,配电箱钥匙由专职电工管理。专职电工:吴剑。

9、 专职电工定期巡查线路是否有破皮、浸水等现象,配电箱门锁是否完好。

人和立交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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