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

2023-09-23

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2、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工作。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编报进人计划。

3、结合医疗实际拟定和实施各类人员的培养计划。

4、负责全员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5、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6、负责人事调配工作。拟定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拟定和实施接受毕业生计划。负责职工调动、辞职等的管理工作。

7、办理合同制工人的录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工作。

8、负责全院职工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困难补助等的管理和控制。

9、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10、负责全院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干部、劳动工资、人事、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

12、制定本院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绩效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1.、负责审核并按职责报批员工定级、升职、加薪、奖励及纪律处分及内部调配、调入、调出、辞退等手续;

12、做好员工考勤统计工作,负责加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13、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年检的办理;

14、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受理并及时解决员工投诉和劳动争议事宜;

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制度目录

1、 人事科工作制度

2、 员工招聘制度

3、 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4、 员工调动(配)制度…

5、 考核制度

6、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7、 保健制度

8、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聘任制度

9、 行政管理干部聘任制度

10、 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1、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3、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4、 考勤制度

15、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6、 离休、退休管理制度

17、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8、 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9、 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20、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1

一、人事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2、 根据医院编制规定,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协调各部门员工调配,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进行。

3、 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

4、 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

5、 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社会保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用工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6、 负责员工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 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

二、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编制内人员

1、各部门、科室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增人计划,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科,经院领导讨论确定全院下年

2 度增人计划。

2、根据全院下增人计划,按照区、市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二)招聘编制外人员

1、各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应先提出用人申请,送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

2、人事科按用人部门要求视情况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并与聘用部门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院领导审批后由人事科通知受聘者办理报到手续。

三、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1、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

3、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卫生方针及政策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医院情况介绍等。

4、岗前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员工调动(配)制度

㈠调入

1、调入者必须符合本院职工聘用条件。

2、调入者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或职工调动的条件。

3、申请调入者必须向人事科提交其本人有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所有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备案)及学习、工作履历等,由人事科根据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向调出方协商借阅档案。符合拟进入条件的,由进入科室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体检后报院长决定是否调入。如为引进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提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需档案重建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㈡调出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同意,院领导批准,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手续。调出人员在未接到正式调离通知前仍应坚持原岗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㈢院内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各种原因调整岗位,如为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报人事科备案;如为其他科室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院办公会议决定,人事科具体操作。

五、考核制度

1、考核是员工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

4 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考核。

2、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3、 医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纪委、人事科、办公室、工会、医务科、护理部、后勤设备管理科等负责人组成,人事科为考核小组常设机构,纪委派员参与整个考核过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职工考核等次并报院办公会议最终确认。

4、考核的分类、内容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考核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

六、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职工福利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及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福利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对特殊困难职工提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议;日常事务管理由工会负责、人事科协助。

2、医院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险种、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次年起按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4、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工会会员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

5、员工因病住院者享受慰问补贴(如同一病种住院者每年仅限一次)。

6、在编员工独生子女入托可享受一定补贴。

七、保健制度

1、医院成立职工保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健医师等组成,负责职工预防医疗保健、体检等工作。

2、医院职工就诊:应先挂号再到保健医师处诊治,专科疾病则由专科医师诊治;非工作时间,由门诊值班医师诊治;如因病情需要,保健医师可邀请有关医师协助诊治。

3、职工病假证明:可分别由保健医师或门诊值班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具体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医院考勤制度执行)。

4、在编职工院外就诊:除急诊外,职工未经批准在院外就诊者均视为自费;如病情需要,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就诊专科(副)主任医师和医务科同意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方可到外院诊治。院外就诊或因急诊产生的医疗费用,须由保健医师签名、医务科和人事科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才可按规定报销。

5、非在编职工就诊:按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执行。

6、职工因病住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保健医师和医务科加具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备案,持审批单出院时作公费结账。

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工作实行考、评、聘分开。

2、申聘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

6 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由本单位自行制定;高级职称资格由本院学术委员会审理材料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中级、初级职称资格由本院评审认定。

4、人事科具体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职务申聘等工作。

5、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理申聘人资格、提出聘任意见后,人事科将聘任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办公会根据本院专业技术职数等情况决定是否聘任。

6、医院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工作,申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

九、中层干部任免制度

(一)医院选拔中层干部必须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依法办事,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选拔。

(二)提拔干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进行。

1、医院中层干部的聘任:由人事科组织考察小组考察后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党委讨论决定;党务干部由党委聘任,行政管理干部由院长聘任。

2、二级科干部的聘任: 由人事科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提交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聘任。

3、任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和纪委副书记,须通过局组织人事处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后,由院党委讨论同意,方能办理任免手续。

(三)医院各级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由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等情况,提出意见,中层干部经院党委讨论、二级科干部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办理有关新聘、续聘、解聘等事项。

(四)实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凡经考察或民主评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或降格(级)使用,以至解聘。

十、医院优秀人才管理制度

1、按照《同心县人民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所列遴选条件,每年评选一次医院优秀科技人才。

2、评选为医院优秀科技人才者,管理周期为2年;单位、个人按管理办法中的管理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3、医院优秀科技人才管理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医院领导、办公室、人事、纪检、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职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十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考核制度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

8 定级,考核内容及方法由医院各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2、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于下一进行考核定级。

3、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分别于半年后和三个月后进行考核定级。

十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医院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签订劳动合同

1、凡本院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承

9 担相应责任。

2、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告知: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本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于第三十日办理离院手续。如劳动者提前离院的,医院将自劳动者离院之日起停止支付乙方所有工资等待遇。

(2)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医院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3)医院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备案登记。

十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在编职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并按广州市卫生局规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除局管的人事档案外,均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管理。

2、新调入职工,一律由人事科通知其本人填写干部履历表一份

10 存档。

3、职工每年的考核、晋升、学历变动、工资变动、奖励、处分等材料均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4、人事档案查管理原则:

(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确需了解干部情况时,需经党委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人事档案内容。

5、人事档案的转送、查借阅手续:

(1)凡查阅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不得凭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查阅本单位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查阅时也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

(3)本人要求复印自己档案中的资料,须经人事科科长审核同意,并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主管人事档案的领导批准方可复印。

(4)调出职工的档案要及时转有关单位,并索取回执。 (5)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及时向调出单位催要,并登记编号归入档案室。

十四、考勤制度

1、每位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事科负责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具体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登记,职工每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统一在考勤表登记;各部门考勤员每月5日前及时将本部门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交人事科。

4、职工用假,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5、法定节假日及各种假期范围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职工请假休假由本人填写用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部门、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和重要假期须报院领导审批。

(二)职工利用休假离开广州市3天以上,须经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批和备案,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

(三)各种用假规定及给假范围

1、婚假

婚假5天,晚婚假10天,合计15天,不包括节假日。

2、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过审批后,可给予5天的丧假,不包括节假日,不可分开使用。

3、事假

职工因特殊原因请事假,必须按照用假审批程序办理,最多不能

12 超过半年。批准事假权限:

⑴请事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

⑵请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⑶请事假二天以上,由人事科审批后报院领导审批。

4、产假

⑴女职工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假15天(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的休假35天,三项合计共140天;剖腹产的另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⑵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单位原则上不同意休哺乳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按用假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⑶达到晚育条件的男职工可以享受10天看护假,包括节假日。 (4)哺乳时间:女职工抚育未满周岁婴儿者,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5、病假

职工休病假,必须由保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病假单,专科病须由专科主任和保健医生签名。病假3天以上的要报主管部门和人事科审批,10天以上报院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的须由院保健委员会审批。

6、年休假

工作2-10年,享受5天年休假;工作11-20年,享受10天年休

13 假;工作21年以上,享受15天年休假。

职工休年休假,2天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和人事科负责人批准,二级科以上负责人须报院领导审批。

7、计划生育假

上环假3天;取环假1-2天;人流假14天;中期引产休假30天;女性输卵管结扎术后休假21天;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后休假7天。

8、探亲假

未婚职工一年一次探父母20天;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父母20天;夫妻分居职工一年探亲一个月。

十六、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

1、医院离、退休职工由人事科属下离退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负责管理。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时间由人事科办理退休等手续。

3、每年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计划组织对离休职工进行春节、中秋节节日慰问;定期或不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商量解决。

4、离、退休职工患病、住院治疗或生活遇到较大困难,由退管办负责组织及时探望,并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协助其解决问题。

5、离、退休职工病故,应及时慰问家属,并按规定做好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结算。

十七、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凡医院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其

14 中正式在编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缴费: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非在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缴交费用按参保人员当月应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薪金税项申报;本院未达到上一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的部分职工及新入职职工,按上一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市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参保职工缴费,个人缴费部份,医院代替社保部门从参保职工的工资中扣缴。

2、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按各险种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征收。全体职工按比例征缴失业保险;在编劳动合同职工及非在编职工的缴费险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社保转移: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法[2009]6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宁府办[2008]76号)等国家和区市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医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十八、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1、在编职工在本院按规定就医享受本院公费医疗待遇;除急诊外,未经批准在院外就医者均视为自费。

2、在编职工退休后经申请可以办理公费医疗证,享受相应级别的公费医疗待遇。

3、 符合规定的职工家属经职工申请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公费医疗证或“半缴费医疗证”。

十九、人事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1、定期进行人事数据统计和维护,确保数据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

2、对人员进出、退休等增减情况应及时登记,做好信息库调整。

3、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人事数据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十、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1、本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职工结婚登记后三个月内到人事科登记备案。

4、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按规定办理准生证后到人事科备案。

5、生育子女后在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以避孕为主,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部门计划生育责任人应指导育龄职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7、育龄职工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查环、查孕检查;男职工参加计生函调检查,严禁替代他人参

16 加孕情检查;不参检者,扣发当年计划生育奖金。

8、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分管责任人员培训等任务。

9、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0、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11、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12、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1)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2)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3)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13、严禁医生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病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严禁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

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一)人力资源部长岗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设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2、做好员工招聘 、调动、调整、安置,劳务人员的进入辞职等人事、工资关系。

3、负责年度工资计划的贯彻执行,按时审核汇总上报月、季、年度

4、领导部门员工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工资统计报表。

5、负责职工工资管理,指导中心下设机构的工资管理工作。

6、组织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7、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8、负责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工作及住房公积金缴交。

二、工作标准

1、正确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规定,搞好编制管理工作。

2、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职工调整、调动、安置手续。

3、准确按时完成月、季、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汇总报表。

4、熟悉职工工资情况,按工资政策,及时、准确报批晋升职工工资。

5、认真、及时分类做好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6、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

(二)考勤员岗位

一、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提前上班,使员工和务工人员能按时签到签退。

2、认真记录劳务人员每天的出勤情况。做到日清月结。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 日考勤,提供公司考核依据。对违反考勤制度进行及时处理处罚。

3.、负责对各部门月报考勤进行审核,做好每月的考勤统计工作,并上报财务。 4. 对考勤的原始材料进行存档

5.全面负责公司全年的考勤管理,审核发放员工加班费及降温费 , 7.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每月1日上午8:00至5日下午5:30将本部门上月员工和务工人员的考勤 统计表交至工资核算员,逾期当月不再办理, 并追究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的相 关责任。

2、考勤员签字与领导签字栏必须本人手写,采用打印、复印者不予受理。

3、请假必须交医院证明、假条,以及领导审批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工资核算员岗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工资、奖金、补助及各项扣款的汇总、审核;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每月对各部门、提供的工资核算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出勤和加班天数、人员数量是否正确,领导签字是否合理,员工工伤、丧假、婚假、事假是否按规定标注准确;新入职员工的是否标注入职时间,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每月5日之前考勤员、将上月的考勤统计表报送)。

2负责代扣由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养老保险、 核算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 3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按支付手续编制工资表。 4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输人电脑,编制员工“工资表”、“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表交总经理审批,将总经理审批签发的工资表送交财务部门并上报银行,以确保工资的及时发放

5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将申报表按时转交财务进行申报。

6)打印工资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总经理,一份留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送交财务。

工资核算及复核程序

1、各单位考勤表应在5日之前报送人事部

2、审核各部门上报的考勤,签字是否复核规定。一般情况领导签字后不得在原件上更改。

3、核对各单位人数。(不得遗漏,不要重复输入)。

4、核对员工出勤天数。

5、核对工种是否准确。

6、核对办理离职人员是否减去。

7、核对自动离职人员是否减去。

8、请长假人员是否减去。

9、核对销假人员工资是否加上。

10、核对试用期人员是否标注。试用期工资计算是否准确。

11、核算试用期结束是否恢复100%工资(标记是否去掉)。

12、核对满勤工资是否等于工资标准。

13、核对不满勤工资是否计算准确,医补、考勤工资是否按规定输入。

14、核对加班是否输入准确。规定加班人员是否计算加班。

15、核对夜班是否输入准确。

16、核对工龄是否按照规定输入准确。

17、核对个人所得税是否计算准确。

18、核对电费、车费是否输入准确。

19、核对公司扣款是否输入准确。公司借款分期扣款的到期是否取消。 20、核对部门扣款是否输入准确。

21、核对工伤人员工资是否计算准确。

22、核对婚、丧假是否按规定计考勤,婚、丧假补助是否计算准确。

23、核对各部门合计是否准确。

24、核对汇总表合计数与各部门合计之和是否一致。

25、其他补助、福利输入是否准确。

普法维权培训监管岗位

(一)岗位职责

1.了解公司和各劳务部门的人员的学历和社会背景。

2.对于公司所有员工和劳务人员的学历,普法维权培训情况造表成册。 3.有计划,有组织的组织所有员工和劳务人员分批进行维权普法进行培训。 4.重点提高我公司劳务作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引导劳务作业人员增强自主、依 法维权意识,

(二)工作标准

1.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编写的统一教材、试卷,采用集中培训、分散 培训等多种形式,根据统一的试卷组织考核。 2.我公司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前必须组织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场作 业。劳务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可不再参加培训。

3.考核信息与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劳务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信息将 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作为实名制 管理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4.、培训内容

(1)学一本书(《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 (2)看一张教学光盘(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识) (3)考一张试卷(普法维权知识试卷)。 (4)试卷(普法维权知识试卷)必须存档。

北京中隧汇添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县人才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工作环境。

1、利用各种媒体和机会,学习、宣传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人才工作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抓住国家实施展人才强国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我院人才建设工作的步伐,开创我院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

2、认真讨论和研究人才强院战略问题,确定我院人才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人才工作机制,实现我院卫技队伍的跨越式发展。

3、以建立学科带头人为重点,通过实施“萃英机划”,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我院卫技队伍的整体水平。

4、积极为各类人才创建工作条件,用人所长,牢固树立对专家服务的思想,促使他们干好事业、干成事业。

二、全面实施“萃英人才建设计划”,以学科建设为导向,以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坚持吸引、培养和使用并重的原则,建立一支能中能西的高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工作计划《医院人事科工作计划》。

1、引进人才。11月份拟组织人员赴湖南湘雅医学院招聘人才。

2、加大对外聘专家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监督管理,发挥医学专家的作用。

3、学历提高与能力提高并重,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卫技人员培养和培训工作的力度。工作要有计划,并通过建章立制来确保计划的实施。11年拟安排外科、骨伤科、针灸科、妇科、肾病专科等10个科室15位人员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4、实施“名医工程”,做好2005年县级“名医”的培养工作,选择5—7名卫技人员为培养对象。

三、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推进人事改革。

1、继续做好全院职工聘用制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完善人事代理制。

2、加强对职工的业务考核,实行“末位”待岗制。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4、适时修订原有的奖金分配方案,逐步建立以职位、岗位为前提,按贡献分配的奖金制度体系。

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县人才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工作环境。

1、利用各种媒体和机会,学习、宣传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人才工作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抓住国家实施展人才强国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我院人才建设工作的步伐,开创我院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

2、认真讨论和研究人才强院战略问题,确定我院人才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人才工作机制,实现我院卫技队伍的跨越式发展。

3、以建立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我院卫技队伍的整体水平。

4、积极为各类人才创建工作条件,用人所长,牢固树立为医院服务的思想,促使他们干好事业、干成事业。

二、以学科建设为导向,以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坚持吸引、培养和使用并重的原则,建立一支能中能西的高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

1、引进人才。2019年计划以参加校园招聘会、网络招聘以及网络宣传等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本专科毕业生29人。

2、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使用和管理,都决定了一个医院的专业走向与灵魂塑造。2019年将有计划的分层次吸引和使用学科带头人。争取加大引进学科带头人的投入,辅助学科带头人尽快度过刚调入医院的磨合期、相处困难、排外或难生存等问题,投入更多心智劳动来配合吸引学科带头人这项工作。

3、学历提高与能力提高并重,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鼓励卫技人员积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全力配合及保障各科室关于卫技人员进修学习计划的实施,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培养工作。

三、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推进人事改革。

1、继续做好全院职工聘用制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2、加强对职工的考核。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4、做好医院人事档案工作和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5、做好离退休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和服务好。

人事科工作制度范文第6篇

一、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局从强化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制度

化入手,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年初认真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党支部、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和党小组、个人自学制度,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交流好学习心得,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致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使理论学习有重点有专题地引向深入。

(一)切实开展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观”教育活动。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各级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政绩观、宗旨观教育,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以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文明机关为载体,做到理论学习三个结合。

1、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在每月两次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关文章,及时传达区委、区府及上级人事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由局领导带头进行辅导讲解。同时,结合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采用干部讲课、会上交流等方式,对各科室的业务知识、有关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交流、学习。对各科室干部的讲课内容,及时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册,使全局同志能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同时深入学习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努力掌握好现代人事管理政策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经济、科技、法律、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拓宽知识面,以更高的业务水平来提升服务水准。

2、学习理论与开展创新性思维“金点子”活动、合理化建议相结合。在教育活动中,我局就如何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文明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展开了大讨论。我们分别印发了贡献“金点子”表、合理化建议表,给大家有一个充分思考准备的时间,然后在会议上请同志们畅谈自己的“金点子”和合理化建议,这些金点子”和合理化建议归纳后共有81条。局党组对这些意见非常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对其中绝大部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采纳,并相应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在全局范围内施行。

3、学习理论与组织调研相结合。在教育活动中,我局把调查研究作为当前教育活动和今后一个时期里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动员全局同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规定每个科室每年必须完成一至两个重要的调研课题,每个党员干部每年必须撰写一篇调研文章,着力解决一些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深化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把党的基础理论、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日常支部学习活动中,做到了支部学习全年不少于16学时,廉政教育不少于8次。通过学习制度的贯彻,不断汲取有利于我局管理的思想理论,在全局干部中培养良好的学习风气。以《2004干部理论学习辅导材料》、《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学习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为基本内容,分专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我们还充分利用局域网等载体,相互推荐学习资料,在网上开展学习和工作交流等形式,真正做到真学深学、学思结合、学以致用,坚决克服理论学习不求甚解、浅尝辄止、不联系实际、不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的现象,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典型教育等,努力形成加强学习、勤奋钻研的风气。

(三)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过错责任追究教育。积极开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鄞州区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的教育和测试,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廉洁,让人民满意。并且严格依法行政,明确有错必究。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实行在局域网上进行上下班考勤、外出工作等情况实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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