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

2023-11-02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第1篇

排查及防治措施报告

平煤股份三矿 2010年4月20

矿井防治水和夏季“三防”工作排查及防治措施报告 按照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关于开展矿井防治水和夏季“三防”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吸取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加强矿井防治水和夏季“三防”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并为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我矿矿井防治水和夏季“三防”工作认真进行了排查,并且制定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现将排查情况及防治措施汇报如下。

一、三矿各矿井水文地质概况及防治措施

三矿现有两个生产矿井,即:八采区和十号井。八采区主要开采断层煤柱和上下山边角煤柱;十号井包括戊组、己组、庚组。现分别对上述区域存在的水害隐患及防范、防治措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介绍。

1、 八采区

Ⅰ、八采区水文地质概况:

本采区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但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板舌构造较多,裂隙发育,顶板为石灰岩系含水层,受裂隙水、断层水的影响较多,实际揭露正常涌水量小于0.5m3/h,在掘进过程中严格坚持打超前探眼,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保证安全施工。现庚组在-200米水平以下无开采现象,主要存在的水害隐患为本矿井老空及老巷水,施工中严格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有效地防止了涌水、突水情况的发生。从实际揭露的情况掌握,庚20煤层顶、底板的水量对生产构不成威胁。

1 Ⅱ、八采区排水系统:

目前,八采区井底中央水仓容量1000m3,主水仓设备有3台水泵,排水量30m3/h,排水管路1趟,管路直径113mm,长度为620米,排至-220米采区水仓,且本采区所做水仓、所配水泵完全能满足生产的要求。

2、 十号井 (1)、十号井戊组

戊组采区位于本矿戊组采区最下部,开采标高在-251~-280米,铺设一趟直径为∮133mm的临时排水系统,目前戊组采区存在的主要水害为周边六矿老空和老巷积水,采取的防治水措施为“预测预报,先探后掘”,和坚持打超前探眼,现对戊组采区存在的老巷和老空资料已经彻底掌握,并对其积水区域已成功探放水出水量约1500m3,已不影响安全生产。但在今后的施工中必须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探放水原则,并制定探放老空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留设足够的探水距离,加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确保施工安全、顺利。 (2)十号井己组

Ⅰ、己组水文地质概况:

己组煤层目前开采标高在-480米,由于周边相邻

四、五矿的深部开采和常年疏排水的影响,地下水位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周边四矿水文观测孔资料可知,现水位在-560米左右,我矿从实际揭露看,顶板无涌水,突水现象的发生,涌水量几乎为零。故己组采区的水量很

2 小,对生产构不成影响。但在实际生产中,我们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及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Ⅱ、己组排水系统:

目前,己组采区井底井底中央水泵房安装有DM46—50×9型水泵三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沿副井井筒敷设排水管路两趟,排水管路直径∮133mm,长度480米。矿井主水仓(1000m3)、副水仓(500m3),水仓总容量1500m3。排水管路现已排至-310水平水仓,水仓容量为300m3,安装有2台水泵,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能够满足生产需求。

(3)十号井庚组

Ⅰ、庚一采区庚组水文地质概况:

庚一采区开采标高在-270~-350米,现庚一采区目前主要存在的水害隐患为顶板灰岩含水层水和小煤窑老空水。从实际揭露看,庚组皮带下山在掘进过程中在断层带和裂隙处,有涌水现象,水量最大约为5m3/h,最小为0.2m3/h,由于含水层的补给条件有限,水量下降较快,故顶板灰岩含水层水,对生产尚构不成威胁。庚20-11010风巷设计597米,截止3月底已施工了250米,剩余工程量为347米,在向前掘进约300米,可能会遇到小煤窑的采空区,我矿采取的措施是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和坚持打超前探眼,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现措施正在编制中,随即报集团公司地测处审批,审批后组织基层队学习和贯彻执行,并严格按照防治水

3 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Ⅱ、庚组排水系统:

庚组井底水仓设计水仓容积3000 m3,设计工程量400米,2010年2月2号开始施工,截止2010年4月中旬已施工了180米,预计年底投入使用。水仓安装三台PJ150×7型水泵,排水管路为直径250mm的钢管。庚一采区水仓预计6月份开始施工,设计工程量220米,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二、监察重点内容情况报告

1、 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型,并设有防治水机构,防治水机构设在地测科,并有专职水害防治技术人员,并有新进的一台探放水钻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

2、 编制有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完善,定期对矿井水害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前发放预测预报。

3、 八采区和十号井地表均无大的积水体,只有季节性河流和稻田沟从井田中部向南穿过,汇入湛河。该稻田沟春、秋、冬三季无水,夏季时有矿区雨水汇入,但对井下采掘活动尚不构成影响。对已关闭矿井、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采动范围,积水情况定期进行认真排查及分析,并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平面图上,直接指导生产,确保安全生产,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4、 严格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不探不掘,不探不采”的原则;探放水有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5、 从未进行防隔水煤柱的开采;目前我公司的采掘活动及工作场

4 所无突水危险,开采标高目前都在受水害威胁以上。

6、 制定有三矿地面防洪及井下防治水应急预案,并做过应急演练,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7、 进入汛期,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对矿井周围积水区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排查隐患,发现有积水区段,立即挖渠疏淤,进行排水,并成立了夏季“三防”工作办公室,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项防排水设施完好、可靠,并对避雷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检验;对井上、下供电线路、通讯系统进行维护;对矿井关键设备、场所、线路系统制定了防雷击、防暴风的安全措施,确保井下施工安全。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第2篇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井口及工业场地内的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煤矿井口附近或坍塌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渗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用水泵或建排洪站排水,防治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三、煤矿受到河流、山洪危险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汇洪区,防治洪水侵入。

四、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五、对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和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六、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危险煤矿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赛河道、沟渠。

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钻孔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充死在井口—下斜长20m处砌筑一座砖、石或红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七、遇有突发性天气状况时,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预警。

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胡波、河流、堤坝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天气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将大到暴雨前后,必须配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矿井要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定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第3篇

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郑煤集团水防便函字[2013]85号文《关于落实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防治水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严格落实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根据我矿领导及科室实际分工安排,经有关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和《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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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2、《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

化各项管理制度》

2 附件1

XX煤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规定,负责组织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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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煤矿水害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有序运转。

3、及时协调和解决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组织编制和审批矿井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在防治水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认真检查督促防治水工程施工情况,有效防止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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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广应用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防治水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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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三、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批示以及煤矿生产的各项规程及规章制度。

2、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我矿的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3、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审核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测量资料,编制工作计划,年终总结以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观察各个工作面的地质状况,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并针对特殊的地质情况制定相关的专项措施。

6、参加矿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周的隐患排查以及参与矿井灾害预防演习的组织、指挥。

7、抓好矿山测量、矿井制图、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管理、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参加矿井各期生产 4 计划的编制,保证提供正确的地测资料。

8、合理组织分配人员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并监督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工作。

9、分析研究本科室下井人员收集的地质、测量、水文、采煤方面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安排整理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抓好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

11、定期组织召开业务检查、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方案和工作计划。

1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3、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14、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5、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及安全培训,随时了解职工的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个科室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团结意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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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工办(地测)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编录和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问题。

5、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资料。

6、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7、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督促并检查相关人员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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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协助总工和地测副总积极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2、积极参与完成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帐。

3、积极参与各项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6、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

7 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公司季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工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打钻工岗位责任制

1、打钻工负责井下各地点的探水、探构造、底板注浆加固等打钻工作。

2、打钻工必须熟悉钻机的各种性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协助机修工搞好钻机维修,并及时汇报钻机时遇到的地质和钻机的运转情况。

4、打钻工负责钻场附近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开机前应确保机器的各零部件完整、连接件紧固,液压系统、水气系统、电缆等正常,并对行走、转、升降等机构进行就地空转和功能试验,正常后方可操作。

6、钻进过程中司机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注意各种声音变化,并经常检查水压、液压、风压和各部位温度变化, 8 发现异常应停机处理,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工作。

7、要保证钻孔的施工质量,认真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及台账。

8、打钻工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9、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总工办(地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办(地测)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

3、煤层接近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探 9 测工作。

4、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5、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6、负责编制各项防治水钻探工程设计,并参与组织落实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

7、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8、负责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集团公司。

9、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0、负责组织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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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应用新型水文地质物探、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2、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13、审查采掘工作面设计及作业规程时,必须在设计和规程中明确排泄水路线设计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

14、负责组织落实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1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1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17、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八、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

1、机电运输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 11 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结合总工办(地测)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 12 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落实水沟的清理工作。

3、经营管理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4、安全监察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程和设施负责使用、维护。 13 XX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系统矿长对所管辖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总工办(地测)是防治水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业务为:工作面超前物探和底板物探、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物探异常区钻探验证和底板预注浆加固及其他防治水业务工程设计工作。钻探注浆单位具体负责上述矿井防治水工程的实施,

二、总工办(地测)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工作计划》,负责并组织实施。

三、机电运输科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系统满足《矿井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于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试验。

四、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实责任如下:总工办(地测)对探放水、底板注浆加固等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并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科对掘进(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巷道联锁加固、支护、铺底、挡水蓖子、挡水墙、水槽铺设、水沟、沉淀池管理、通讯、人员定位、避灾路线负责(矿有特殊规定 14 的除外);总工办(通风)对防治水工程的通风和瓦斯、CO等有害气体监测负责,并对监控设备管理负责;机电运输科对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负责;安全察监科负责防治水措施的监督落实。

第二章

技术管理

五、矿井所有防治水工程由总工办(地测)编制施工设计,施工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完成审批后,钻探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前发放到有关单位。

六、总工办(地测)根据、月份生产接替计划,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按《采掘工作面瓦斯、顶板、水害防治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水害评价。

七、总工办(地测)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逐步完善防治水信息数据库。

八、总工办(地测)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五种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比例尺

1:2000~1:10000

2、矿井充水性图

比例尺

1:2000~1:5000

3、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比例尺

1:1000~1: 5000 15

4、矿井涌水量与各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5、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比例尺

1:500 同时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2种图纸:

1、《采掘工程平面图》

1:2000

2、《井上下对照图》

1:2000

九、工作面回采前或有水害威胁的掘进巷道施工前,必须进行直流电法物探。若认为不需要进行物探或物探后认为不需要进行底板注浆加固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请集团公司批准。需要钻探时,必须编制工作面整体钻探设计及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十、总工办(地测)要定期搜集和调查矿井周边300米范围内小煤矿的分布及生产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范围、采掘动态、采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等。

十一、开拓掘进工程原则上不准揭露L7灰以下的强含水层。确需揭露时,必须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集团公司审批;矿井内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审批确定后严禁开采。

十二、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含水层、打开防隔水煤柱、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有积水可能的灌浆区、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9种情况。掘进队施工的巷道不得超出探

16 放水规定的停掘位置。

第三章

钻探、注浆现场管理

十三、钻探及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钻场施工:由总工办(地测)负责探放水钻场设计下达给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队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场。钻场施工完成后由总工办(地测)、总工办(通风)、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钻场验收不合格(包括和钻场配套的沉淀池、水沟)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队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探放水施工要求;验收合格移交给钻探单位后,钻场前后10米内的文明生产、水沟由钻探单位管理,其余部分仍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2、实施钻探及注浆工程时,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确保按计划开工。钻探时间从施工队做好钻场(在迎头打好篦子、趁平底板)、砌筑水沟(铺设水槽)和排水设备,具备钻探条件,经当班安检员验收签字后开始计算。

3、总工办(地测)必须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对钻孔的方位进行标定。

十四、钻探及注浆要求

1、钻探注浆单位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准备开钻时,必须经当班安监员同意,方可开工作 17 业。

2、由总工办(地测)根据需要组织施工地点原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总工办(通风)、安全监察科等部门按措施进行开工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各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工,孔口管下好后由当班安监员对照施工措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3、底板注浆加固的孔口管,必须按《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

4、因违反注浆工艺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造成钻孔报废时,不予结算进尺,并重新补孔。

5、钻探、注浆记录要符合《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格按实际施工情况记录。

十五、钻探及注浆管理

1、总工办(地测)负责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对施工工序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施工情况,报请总工程师同意后,总工办(地测)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3、每次探放水或底板预注浆加固、地质钻探施工时,钻探注浆队要按设计和施工条件预计施工工期,列出施工时间安排,经总工办(地测)核定后执行。

十六、施工钻孔结束后,钻探注浆单位要及时向总工办(地测)、生产调度汇报,并按《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

18 措施》要求进行验收。

十七、钻探使用的钻机,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十

八、井下注浆管路属注浆专用,由通风抽探队负责管理、维护,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拆卸、损坏。

第四章

水仓、沉淀池管理

十九、业务责任划分:

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水仓及沉淀池的清挖力量进行组织协调,对主要水仓清挖记录收集整理。

总工办(地测)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规范、合理,满足要求。

生产技术科按照设计要求,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组织施工工作。负责井下水槽铺设、水沟砌筑及增加盖板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水槽、水沟规格按照作业规程或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业务联系书中的规格执行)。

井下各排水地点的水泵、水仓及排水管路由司泵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排水地点水沟由巷道卫生区所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十、清挖要求及现场管理:

1、主排水系统内外环及三环水仓总容积5509m³,必须 19 保证雨季前清挖内外环水仓一次,三环水仓沉淀池要经常检查、清挖。

2、主要排水系统由司泵工负责每天对水仓、吸水井、沉淀池的淤积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淤积严重时,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待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查看,情况属实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清挖。

3、主要水仓清挖结束后,由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安全监察科、清挖单位、维护单位等共同组成联合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采区水仓、沉淀池淤积高度不能超过2/3,超过规定必须及时组织清挖。

5、各采区泵房水仓入口处必须至少设一用一备两个沉淀池,若不符合要求,重新施工。

6、各采区的涌水必须要流经沿途的沉淀池后进入水仓,每个沉淀池要及时清挖,轮流使用。

7、各采区的涌水必须流入水仓,不能直接进入吸水井。

8、水仓入口处必须加装篦子,及时清理杂物,由水泵维护单位进行管理,每天必须清理一次。

9、各采区下山和各采面两巷沿线的水沟由所在卫生区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水流畅通,不乱流,且水沟内没有杂物;水仓上游单位严禁冲刷巷道造成污水下流。扩修巷道时,加强对巷道水沟防护,防止煤矸落入水沟。

20

10、主要排水系统在泵房出口处排水管路上必须安装放水管路和闸阀,在检修排水管路时放水入吸水井,禁止沿巷道放水。

11、采面临时排水系统由司泵单位负责对水仓、沉淀池、泵窝的淤积情况进行检查,淤煤厚度必须保持在吸水口以下大于0.2米。

12、各处临时水仓必须及时排放和维护排水设施。

13、井下各大巷的水沟要及时清挖,淤积厚度不能超过水沟深度的2/3。

第五章

二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1、水害预报及评价准确,防治水措施得力,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或节省费用的。

3、敢于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斗争,坚持原则,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的。

4、在水害抢险救灾中,情况判断准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

21

5、水压大于3Mpa的回采工作面经过底板预注浆加固后,在回采完毕后底板出水量小于50m3/h的,一次性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奖励10000元。

二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因监督落实不力或施工不负责任,采取措施后仍发生水害责任事故的。

2、违反防治水管理规定,造成水害事故隐患或事故的。 二十

三、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不定期对钻探注浆单位施工人员进行钻探和注浆培训;矿按有关规定三年内至少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外出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一次,以提高防治水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理论素质。

二十四、其它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执行。

二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总工办(地测)、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监督执行。

22 XX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为矿井防治水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发现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因素,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达到提前预防治理,避免水害发生,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内容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总工办(地测)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时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

四.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由矿总工办(地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经主管科长及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作为矿井防治水依据。

五、矿井水害预报分为年预报、月预报和临时预报。

六、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23

七、采掘过程中,对水害分析预测表逐月进行补充修订。

八、对水患险情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生产技术科,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九、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采取的措施等,预报内容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十、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生产技术科要提前1周提交计划变更报告,防治水部门发出水害预报。

十一、对编制的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要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十二、总工办(地测)负责对施工单位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

十三、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十四、总工办(通风)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十五、井下区队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和总工办(地测)汇报。

十六、总工办(地测)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24 十

七、《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十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应做好水害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档存工作。

十九、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25 XX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隐患排查及治理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定期由总工办(地测)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参加针对井上、下水害隐患的排查活动,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二、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

26 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定期对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组织排查,特别是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严禁越界等违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四、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采掘工作面存在《防治水规定》第九十二条中9种情况的,必须超前探水前进。受底板承压水威胁,必须制定带压开采安全措施,对底板含水层进行改造,若水压大于3MPa时,要对工作面全面进行预注浆加固;水压小于3MPa时,对底板低阻异常区进行注浆加固,保证安全开采。

五、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采空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或分析查明采空区内水文地质情况,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复,严格按集团公司批复的要求,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采空区老空水钻孔必须打中采空区或老巷,并要监控放水全过程,直到对采掘影响不大为止;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27 然后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矿培训部门要定期安排职工进行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七、总工办(地测)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相关单位、部门按《水害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确保抢险救灾时抢险物资和设备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八、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九、安全监察科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存在水患威胁的掘进头、回采工作面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机电运输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运转正常,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十一、机电运输科要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组织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

28 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十二、总工办(地测)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及时编写小井调查报告和小井调查台帐,为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十三、在接近已关闭的老窑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未查明、老空水未探放前,严禁采掘作业。

十四、掘进巷道接近或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并按措施要求进行探放水。

十五、采掘工作面过钻孔、小井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十六、生产技术科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参加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防洪设施、各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是否畅通、回采工作面地表搬缝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七、总工办(地测)技术人员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十八、定期对各采区水仓进行清挖,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汛期”前必须全部清挖一边,保证有备用水仓。

29 十

九、机电运输科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定期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十、总工办(地测)要掌握巷道和工作面的涌水和排水情况,必要时编制临时水害预报发送给有关队组和领导。

二十一、总工办(地测)须搞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时,必须及时下发临时水害预报。

二十二、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总工办(地测)要检查防排水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有不完善、不合理的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二十三、总工办(地测)与矿一线单位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合作,综合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章

隐患报告

二十四、各业务部门发现水害隐患和违章行为,检查人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安监科汇报,重大水害隐患由调度室或安监科向集团公司汇报。

二十五、每月下旬由矿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对下月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进行水害评价,评价内容上报集团公司批复。

二十六、总工办(地测)每星期三编制《XX矿采掘工 30 作面水害动态监控表》,并报集团公司。 31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XX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生产调度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矿井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兼任,负责应急决策。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生产调度负责。

按照《XX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32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

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生产调度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mm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三、具体要求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调度)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

33 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巡视。

4、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调度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增强职工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助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5、有灾害天气时和防范应对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明确灾害天气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防范应对暴雨天气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检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第4篇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8号)、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防治水条款(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7号)、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1】410号)和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我市生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煤局行字【2011】235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工作。近期,根据《关于对我市生产矿井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市煤局行字【2011】236号)、《关于对全县生产矿井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沁煤发【2011】213号及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发(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和发【2011】12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我矿组织相关人员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井防治水领导机构的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成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地测科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备了3名地测防治水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6名专职的探放水队员,3名持证上岗,3名经我矿培训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及时与上级有资质培训单位取得联系,有防治水方面的培训班时,立即安排培训。实现掘(采)探分离。

为了扎实开展我矿防治水工作,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分管副矿

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总工程师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和地测科长任副主任,地测科的技术员、探放水队队长及队员为成员,负责矿井防治水的日常工作。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及防治水知识培训情况 建立健全了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防治水方面的相关制度。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结合《防治水规定》和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条款及其他防治水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对井下所有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各种图纸及相关资料完成情况

根据我矿的实际地质情况和文件精神要求,由集团公司委托山西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编制《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和《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目前,已经通过了校对,正在定稿阶段,未进行审定和备案。报告内容包含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和矿井综合水位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同时依据《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和《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完成了《 2011年防治水计划》。按规定编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等有关防治水图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采空区等容易造成水患的内容。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和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会审。定期与相关资质单位联

系,对主水泵进行性能测试,按规定进行了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建立健全了十五种防治水基础台帐和相关的工作记录。

四、矿井防治水工程现场情况

1、对水泵房及水仓进行了定期清理,对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进行了定期检修维护,并做有维护记录。

2、采掘工作面配备符合规定的专用探放水钻机,并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探放水作业,悬挂规定的公示牌板。

3、采掘工作面安装探水钻机前,地测技术人员亲临现场,确定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同时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并采取了一定的排水措施。

4、探放水工程结束后,由地测科牵头组织安全科、技术科、探放水队、地测副总工和当班的跟班副矿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了验收。确认安全,并履行了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

5、近期,认真检查落实了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与专业的抢险救灾队伍签订了协议。并全面检查了防范暴雨洪水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我矿针对薄弱环节,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了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我矿的水害防治能力,确保了本矿的安全生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有关防治水方面的标准、方针、政策,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第5篇

矿 井 中 长 期 防 治 水 规 划

编制单位:依力煤矿 编制时间:2014年1月 规划年限:2014年-2018年

瑞丰矿业有限公司依力煤矿

目 录

第一章 矿井概况-------3 第一节 地理位置----3 第二节 水文概况----4 第三节 排水系统----4 第二章 防治水组织机构-5 第三章 矿井水害特征及需要查明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7 第一节 矿井已完成和基本查清的水文地质问题---------7 第二节 矿井近期与中远期分别应查明的水文地质问题----7 第四章 防治水工程规划9 第一节 地面防治水规划----------------------------9 第二节 井下防治水规划----------------------------10 第五章 防治水物资保障措施---------------------------11 第一节 探放水物资保障----------------------------11 第二节 地面防汛物资储备及设备设置----------------12 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管理措施---------------------------12 第一节 水灾发生前的预兆--------------------------12 第二节 防治水措施-12 第七章 避灾----------13 第一节 地面避灾---13 第二节 井下水灾处理与避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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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矿业有限公司依力煤矿

第一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地理位置及基本情况

珲春市瑞丰矿业有限公司依力煤矿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西南部。行政区隶属珲春市马川子乡及杨泡乡所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30°27′31″~130°31′30″;北纬42°50′00″~42°53′00″,矿区面积27.57km2。

矿区北距珲春市区约10km,有公路相通。珲春至杨泡公路在矿区北部经过。附近各村之间有混凝土村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矿井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49年。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片盘式,布置有主、副斜井,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矿井总进风

33量1800m /min左右,总回风量为1900m /min左右,根据《吉林省珲春煤田依力矿区详查报告》提供的数据,该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01~0.13m3/min。为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II级,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矿区交通位置图

3

瑞丰矿业有限公司依力煤矿

第二节 水文地质概况

依力煤矿井田位于珲春盆地的西南部,珲春河下游,接近图们江与珲春河汇合口处。南面为低山丘陵,北面为珲春河冲积平原,地形上便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汇集。井田位于富水性极强的第四系孔隙水区,煤系地层全部为第四系强含水层所覆盖。区内共划分出四个含水层组、三个隔水层组。

第三节 矿井排水系统

该矿井正常涌水量28.5m3/h,最大涌水量45m3/h。

矿井现为一段排水方式,由-120m标高~地表,地表标高为+64.5m;在-80m水平和-120m水平分别设有排水泵房和水仓。

-120m水仓:水泵房设在-120m标高,水仓标高为-127m,选用三台MD85-45×7型水泵:配用电机型号为YBK2-315M-2,电机功率132KW ,电压660V,一用一备,一台检修。水仓设有主副2个水仓,主、副水仓选用环形水仓。主水仓有容积为468m3;副水仓有容积为252m3;井下主副水仓有效容积必须满足矿井20h正常涌水量,现该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8.5m3。故主副水仓有效容积满足要求。

矿井成立了探放水组织机构,有负责探放水的专业技术人员,矿井探放水配备ZBY-650液压型煤矿用钻一台和TXU-75型煤矿用钻一台。矿井水来源主要是裂隙水。目前以井下钻探为主进行探放水工作。

每年雨季前要对水泵、管路、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全面检修一次,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进行全面清理并做联合排水试验一次。

-120水平主排水泵于2014年2月20日经吉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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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防治水组织机构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矿的实际工作需要,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工作,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和专职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其应尽的职责,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

组 长:孙玉普(矿长) 副组长:鲁显刚(总工程师)

成 员:张国凡 刘世义 苗立斌 安良程 职 责:

1、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矿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3、协助矿技术科开展煤矿地质工作;

4、搞好“三量”管理和储量动态检查,为总工程师的采掘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5、及时开展井上下测量工作,及时填绘各种图纸;

6、加强地测防治水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维修、校对、保证测量的精度。

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有关防治水工作指示精神,切实搞好探放水工作,有效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探放水队。

队 长:高 刚

成 员:白国君 许维庆 刘永久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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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积极完成探放水工作。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防治水作业规程和措施,搞好本队的反“三违”活动。

3、每次进行探水作业时,必须做好现场探水记录,并认真填写防治水报表,报送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4、在探放水过程中,不断了解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5、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

第三章 矿井水害特征及需要查明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

第一节 矿井已完成和基本查清的水文地质问题 依力属于建设矿井,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水文地质勘探试验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应该说下列方面的矿井水文地质问题已基本查清:

1、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分布、结构、厚度及其埋藏条件已基本查清。

2、主要充水含水层之间的结构关系以及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之间相互联系已基本清楚。

3、矿井充水的方式、途径和突水产生的条件基本清楚。

4、矿井水害类型及其水害特征基本清楚。

5、初步建立了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

第二节 矿井近期与中远期分别应查明的水文地质问题 一般情况下,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需要查清的重点任务有:

1、查明和控制矿区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矿区所处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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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地质单元的位置,详细查明矿区发育的主要含水层及其各个含水层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区域地下水对矿区充水含水层的补给关系,矿区地表水系及气象因素与地下水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影响。

2、详细查明矿区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范围、边界条件、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性,矿床与顶底板含水层之间隔水层的厚度及稳定性。着重查明矿区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水位 、水质、水温、动态变化以及地下水径流场的基本特征,特别是主采煤层顶底板隔水层所承受的静水头压力,确定矿区水文地质边界位置及其水文地质性质。

3、详细查明矿区或附近对矿坑充水有较大影响的构造破碎带的位置、规模、性质、产状、充填与胶结程度、风化及溶蚀特征、富水性和导水性及其变化、沟通各含水层以及地表水之间相互补给关系的程度,分析构造破碎带及其可能诱发的引起突水的地段,提出开采中对构造水的防治方案原则性建议。

4、详细查明对煤层开采有影响的地表水的汇水面积、分布范围、水位、流量、流速及其季节性动态变化规律、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洪水位、洪峰流量及淹没范围。详细查明地表水对井巷可能的充水方式、地段和强度,并分析论证其对煤层开采的影响,提出开采过程中对地表水的防治方案原则性建议。

5、对于煤层与含(隔)水层多层相间的矿床,应详细查明开采煤层顶、底板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稳定性和隔水性,不同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情况,断裂与裂隙发育程度、位置、导水性以及沟通各含水层的情况,分析不同的采矿方式对隔水层的可能造成的破坏情况。当深部有强含水层或采区地表有水体时,应查明主要充水的中间含水层从底部或地表获得补给的途径和部位。

6、在水文地质条件勘探的基础上,应根据矿井采掘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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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采掘规划,建立矿井涌水量预测预报,选择适合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涌水量预测和计算方法,对全矿井涌水量进行计算预测。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还应对矿井可能形成的突水水量进行分析评估,为矿井防排水系统和能力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第四章 防治水工程规划

第一节 地面防治水

1、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计划新招防治水专业人员2人、

2、每年对井口低洼地点填平压实,并且挖设排水沟,确保水沟能够满足需要。修水沟时必须避开裂隙和透水岩层。每年春季根据井口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3、办公区和住宅区布置在地势较高地点,需要每年春季对排水沟进行清理维护并做好记录。每年6月份前地测防治水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排水沟的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禁止将矸石,岩石和垃圾堆放到洪水可能冲刷到的地点。

5、做好天气预报的收看收听工作,降大雨和暴雨前能够提前预防。

6、保证铲车和运输设备的完好,发水时能够及时出动。消防材料库内准备足够的编制袋、铁锹、水泥等材料,便于防洪。

7、每年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水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与考试,然后进一步推行全体职工的防治水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使我矿的水害治理水平全面提高。确保2014年底使全体职工的防治水方面知识达到学以致用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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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划2015年底井上、下增加2个水文观测站。

9、加大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包括防治水设备的购进和职工的教育培训,确保专款专用。

10、计划2017年前,和煤炭类相关专业的防治水专业教师对全矿的职工进行全员培训。

第二节 井下防治水

1、井下水均排至-120m中央泵房,泵房安装MD85-45×7型离心式水泵三台,电机型号YBK2-315M-2,电机功率132KW ,通过两趟直径108mm管路和一趟直径156mm管路经副斜井直接将水排至地面,井底水仓总容量700 m³。水泵联合试运转于2014年6月10 日完成,综合排水能力为180 m³/h;-120水平主排水泵于2014年2月20日经吉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检验合格。

2、进行采掘活动时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地测防治水科抽调专门的人员对此原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水害加大管理力度。计划每月中旬都要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

3、在采掘工作面东部和矿井边界留设隔水煤柱,禁止开采。地测防治水科要加强监督管理。

4、了解矿井的地质构造带情况,采掘前要编制地质说明书并下发相关部门,并作好探放水工作。

5、在每次降大雨或者暴雨时和雨后,观察井下水文情况,并且报告矿调度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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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年调度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井下水沟进行清理,保证积水排放及时顺利。

7、为提高矿井抗灾能力,计划2014年4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装配,可以有效的减轻水害对井下职工人身安全的威胁。

8、计划2014年对井下的排水线路、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布置,使我矿井下的排水能力进一步加强,排水系统更加的完善。

9、每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水泵联合试运转,做好记录,平时要加强水泵等排水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对水泵的功效及排水能力进行检验,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关措施。

10、强化各类防水煤(岩)柱管理,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并报公司审批,未经允许,严禁在防水煤(岩)柱区进行采掘作业。

11、根据现有水文观测系统,建立和完善充水性图,分月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评价,月度水害预测评价表。地测防水科进行落实。

第五章 防治水物资保障措施

第一节 探放水物资保障

为防止和避免水害事故的发生,我矿购置探水钻

2台,配备探水专职人员,按照安全规程“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探水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地面防汛物资储备及设备设置

为确保地面防汛措施进行,应设立专项资金和物资,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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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防汛措施的顺利进行。设置防汛物资专用仓库,安排专项资金购置抗洪抢险物资,并不得挪做他用,并派专人管理。

对井下水仓、排水管路、泄洪沟、排水沟等设施的维护需要准备专用维护资金,我矿保证上述设施的正常维护支出资金,以保障防治水设备及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 矿井防治水管理措施

第一节 水灾发生前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是突水前的预兆。

第二节 防治水措施

1、对汛期前地面检查发现的地裂、沉陷、渗漏等异常情况,防治水机构立即制定治理措施,负责限期完成治理工作,且治理后定期进行观测。

2、防治水机构在汛期加强对地表的观测,检查治理防洪情况,防止洪水通过裂隙进入井下。

3、汛前各队要编排防汛抢险劳动组织,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4、井下中央泵房的水泵和管道要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台台好,加强主排水管道维修,及时清挖水仓,以防意外水量增加。

5、做好井下水文地质工作,加强井下水文观测,及时发现和掌握井下水情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异情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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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凡设计中留有煤柱的地方,严禁随意开采。

7、加强防排水设备的维修、管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对水仓和水沟进行清理,由矿长负责组织人员每年至少清理二次,在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8、雨季前对供电线路全部检查一次,并校检防雷电装置,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对地面水沟要清挖、疏通,使其畅通无阻。

9、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防水工作由专人负责。探防水工作,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根据探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巷道顶底板渗、淋水较大时要进行详细记录、分析。

10、凡巷道、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

11、每年汛期到来时,有调度室记录天气预报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及早做好防洪准备。

12、汛期前有机电部门对地面供电线路、供电设施全部检查一遍,并做好防雷电工作。

第七章 避 灾

第一节 地面避灾

1、在晴天时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下雨时不外出;若房屋有危险时必须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

2、下大雨或暴雨时井口工作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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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作业。

3、在外避雨人员避开有雷电袭击地点,洪水可能冲击地点,发生泥石流地点,可能垮塌地点。

第二节 井下水灾处理与避灾

1、发生水灾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

2、井下有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预兆时,由所在地点跟班领导、安监员及班组长先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总值班并组织现场进行断电、泄水、疏导、排水。

3、井下水灾危及到井底车场时,中央水泵房司机要坚守岗位,并最后由安全通道撤到地面。

4、井下一旦发生透水事故,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附近地区工作人员一起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特别注意“人往高处走”,切不可进入低于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万一无法撤退时,应进行避灾,等待救援,严禁盲目潜水逃生。当避灾处低于外部水位时,不得打开水管、压风管供风,以免水位上升。避灾期间,应互相照顾,保持稳定心态,减少活动,保持静卧保温、节食、节约用灯,不可咀嚼杂物,应有规律地向外发出声光信号。长时间被困井下,被救后切不可过度兴奋,也不可吃硬质和过量食物,用毛巾蒙住眼睛,避开强光。

5、尽快把溺水者救出水,立即送到较温暖、空气流通的地方进行抢救。脱掉湿衣服,松开裤带,盖上干衣服,不使受凉。清除堵塞在口鼻内的煤、渣、泥土,并把舌头拉出,使呼吸道畅通,然后进行控水。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范文第6篇

造成矿井水灾事故的水源有两类: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的范围有:地面的江河、湖

泊、池沼、水库、废露天坑和塌陷区的积水,以及自然降雨和冰雪融化水等。地下水包括地下矿岩含水层、断层裂隙水和老采空区积水等。这些水源通过各种径流通道进入矿井。据统计,矿井水灾事故中,有85%~90%的水源来自于地下水。

一、地面防水措施

为了防止地下水对矿井的威胁,必须对地下水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措施如下:

(1)必须弄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系统和受水面积、河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和水利:工程情况,以及当地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位。并结合本矿区特点建立防、排水系统。

(2)每年雨季前,必须由主管领导组织一次全面性的防水大检查,发现隐患应在雨季前整改完毕。

(3)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4)矿区及其附近积水或雨水有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①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泄水沟。泄水沟应避开露天、裂隙和透风层,不能修筑沟渠时,可用泥土填平压实,范围较大无法填平时,可安装水泵排水。

②矿区受河流、洪水威胁时,应修筑防水堤坝。

③漏水的沟渠和河流,应及时防水、堵水或改道。

④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应引出矿区外。

⑤雨季应设专人检查矿区防洪情况。

⑥地面塌陷、裂隙区的周围,应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

⑦矿井疏干放水有可能导致地表塌陷时,必须事前将塌陷区的居民迁移、公路改道,才能进行疏干排水。

(5)有用的钻孔,必须妥善封盖。报废的竖井、斜井、探井、钻孔和平硐等,必须封闭。

(6)矿石、废石和其他堆积物,必须避开山洪方向,以免淤泥堵塞沟渠和河道。

二、矿井防水措施

(1)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必须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井、老采空区,现有矿井生产中的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绘制矿区水文地质图。应查明矿坑,水的来源,掌握矿区水的运动规律,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预测矿井突然漏水的可能性。

(2)在积水的旧井巷、老采空区、江、河、湖、海、沼泽、含水层、岩溶带和流沙层等附近开采,应留出防水矿柱或划出安全地段,制定预防突然涌水的安全措施,方准采矿。矿柱或安全地段的距离,应根据地质构造情况确定。

(3)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在接近水体而又有断裂层通过的地区或与水体有联系的可疑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钻探水孔的位置、方向、数量、孔径,每次钻进的深度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势的高低、岩石结构与硬度等情况而定。

(4)探水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检查钻孔附近坑道的稳定性。

②清理巷道、准备水沟或其他水路。

③在探水工作地点或附近安装通信设施。

④巷道及其出口要有良好的照明及人行通道。

⑤对断面大、岩石不稳定、水位高的巷道进行探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超前探水。

(5)在通往含水带、积水区、放水巷道和有突然涌水可能的地点建筑防水闸门和防水墙。防水闸门和防水墙的具体要求如下:

1)防水闸门

巷道内设防水闸门,防止发生透水事故。防水闸门应设置在通往水害威胁地段的巷道汇合处,闸门应向来水方向打开。

2)防水墙

防水墙是用不透水材料建筑的封闭的挡水设施,应符合下列标准:

①建墙地点的岩石坚固,没有裂隙;

②具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涌水的压力;

③不透水、不变形、不移位;

④应装有测定水压的放水管和仪器。

(6)相邻的矿井或矿块,如其中有一个涌水危险则应在矿井或矿块间留出隔离安全矿柱。

(7)打探水孔时,如发现岩石变软(发松),或沿钎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钻孔供水量等现象,必须停止钻孔。此时,不得移动钻杆,除派专人监视水情外,应立即报告主管矿长采取安全措施。

(8)在掘进工作面或井巷其他地点发现透水预兆,如工作面“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挂红、有水叫声、井底板涌水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主管矿长,采取措施,如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9)探水、放水工作,应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10)为预防被水封住,有害的气体逸出造成危险,在进行排水的被淹井巷、探水和放水工作地点,必须事先采取通风安全措施,并使用防爆灯具照明。

三、矿井排水设施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其中任一台的排水能力,必须在20h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两台同时工作时,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2)矿井最大涌水量超过正常涌水量一倍以上的矿井,除备用水泵外,其余水泵应在20h内排出一昼夜最大涌水量。

(3)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其中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出口处应装设密闭防水门;另一个用于斜井与井筒连通,斜井巷上出口应高出水泵房地面标高7 m以上,水泵房地面标高,应高出井底车场轨面o.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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