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2024-01-19

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1篇

1. 无尘车间管理的目的

EVA太阳能封装胶膜的生产过程对车间有明确的洁净要求,为了满足生产工艺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必须要对车间的环境、人员、无聊、设备和生产过程等进行控制。

2. 无尘车间管理的原则

a) 进入车间的管理,包括对车间工作人员的进入、物料进入、各类设备的搬入以及相关的设备、管线的维护管理,应做到不得将微粒、微生物带入车间。

b) 操作管理技术。对车间人员用洁净工作服的制作、穿着和清洗;操作人员的移动和动作;室内设备及装修材料的选择和清扫、灭菌等,尽可能的减少、防止车间内尘粒、微生物的产生、滞留、繁殖等。

c) 严格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保证各类设备、设施按要求正常运转,包括净化空调系统,各类水气电系统、生产工艺设备和工器具等。以确保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和空气洁净度等级。

d) 清扫、灭菌管理,对车间内德各类设备、设施的清扫、灭菌以及方法、周期和检查作明确的规定,防止、消除车间内尘粒、微生物的产生、滞留、繁殖等。

e) 车间环境控制的内容包括:空气净化、洁净建筑、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水或者气体或化学品和生产设备、工器具等污染物的控制。

3. 适用范围

EVA太阳能封装胶膜所有生产区及辅助间(包括人员净化用室、物料净化用室和相关生活用室等)、车间内管理区(包括部分办公、值班、管理和休息室等)和将来新建、改建、扩建的厂房及其辅助用房。

4. 责任与义务

1. 车间人员有义务保持车间内的卫生干净整洁,严禁不通过风淋而直接走旁通道进入车间。

2. 作业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允许跑跳、打闹及喊叫,不做不必要的动作,不做易发尘和大幅的动作。

3. 作业人员在车间工作时,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现象。若个别工位五特殊协作需求,其他工位员工禁止聚集、围观与自己工位工作不相干的其他工作正常工作时间。

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2篇

①课堂上走动;②聊天;④喊叫;⑤故意发出其它有碍课堂安静的声音 处理意见:

A.让该同学担当一天的纪律委员,若当天有课堂纪律违纪现象,则一同接受处罚。

B.以上违纪,先由班干出面教育处理,若不听从班干的合理处罚意见,则交由班主任从严处理。

2.课堂上:

①(包括自习课与上课课堂)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②上课趴倒、睡觉或坐姿过于夸张,影响到周边同学听课学习的;③不经教师允许中途擅自离开教室的④上课玩手机

处理意见:

A.对于趴台睡觉的,自动罚站5分钟,让自己清醒后方可坐下。

B.玩手机的一经发现给以没收,老师保管,到期末归还。

C.对于中途离开课堂的无理行为,请自觉向科任老师道歉,并写悔过书存档。

3.作业问题:

①不按时完成作业;②迟交作业(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上交的,算迟交);③抄袭作业(主动去抄袭别人和给别人抄袭自己的,同等处理);④作业不按规定要求,字体潦草、

处理意见:

A.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科代表登记并催该同学于第二个期限时间内补交,若能依时补交,则记录“迟交”,若仍不能上交作业,则视为缺交。

B.抄袭作业的,应重新独立把作业完成,并写一份500字的说明书。

C.作业潦草,将样品班级展示,并买一本练字本,潦草一次,练习3页。

4.乱丢垃圾:

处理意见:

A.一周之内,若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乱丢垃圾,则应主动写500字的说明书,若要班干出面催交一次,则加罚100字,依次累加。

C.若一天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应主动承担一天的班级卫生保结。

5.仪容仪表:

①发型不合格,经过老师提醒三次以上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过关的;②指甲过长,经提醒两天以上不修剪的;③进教室不戴红领巾的(一天中在教室发现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不戴红领巾);④衣服上有明显的个性涂鸦

处理意见:

A.对于发型不合格,则依照学校的处理意见处理。

6.走廊违纪行为:

①在走廊追逐打闹,玩球(篮球等);②故意跳起拍打班级标志 处理意见:

A.没收球,并自觉停打该类球一个星期。

B.发现一次,原地弹跳10次,若造成损坏,则照价赔偿。

7.劳动值日不尽职的:

①包括逃避劳动、自私心比较重(即只完成自己部分,而不协助同学完成就离开的);②值日负责人当天离开教室不关门关窗不关电脑的

处理意见:

A.摘抄一篇与劳动有关的美文

B.摘抄一篇关于责任心的文章,并在第二天早读时念给全班同学听。

注:除以上处罚外,以下有12条建议供参考,特殊情况,经班委商量报班主任同意后,可以采用以下任一条来代替。

1.讲一个哲理的故事

2.为班级添加一本有意义的书籍

3.写500字以上检讨,并展示在班级违纪专栏内

4.自觉上讲台向全班同学道歉,并对自己行为做出深刻检讨

5.讲一段父母的辛劳故事

6.讲一段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辛劳故事

7.讲一个伟人故事

8.任选班上5个同学,说说他们的优点

9.说说自己的优点

10.唱一首歌曲

11.清洁讲台桌面三天

特别声明

1.班级违纪条例执行过程,即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若有同学能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可由班委及班主任商量随时更改,解释权归班委所有。

2.凡是违反以上条例的,若能主动向班主任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则由班主任酌情减轻处罚。

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余无线电台,是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的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所需的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第三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四条 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通信技术的研究、普及和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无线电通信活动。

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

第五条 国家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分类管理。

业余无线电台分类管理规定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六条 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二)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

(三)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个人申请设置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第七条 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二)《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三)个人身份证明或者设台单位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具备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在验证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后,应当及时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第八条 设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通信的业余无线电台,由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设置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委托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除业余信标台、用于卫星业余业务的空间业余无线电台(“用于卫星业余业务的空间业余无线电台”以下简称“空间业余无线电台”)等特殊业余无线电台以外的业余无线电台的设置审批,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第九条 设置空间业余无线电台,应当符合本办法和空间电台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业余中继台的设置和技术参数等应当符合国家以及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规定。

业余中继台应当设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工作,配备有效的遥控手段。

第十一条 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申请人可以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自制、改装、拼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办理审批手续。

对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型号核准,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有关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指标的规定为依据。

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用于其他无线电业务,其发射频率应当在业余业务或者卫星业余业务频段内。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本办法规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五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以前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十四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所核定的技术参数和发射设备等信息;单位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其执照还应当载明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业余无线电台的技术参数不得超出其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所核定的范围。需要变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核定内容的,应当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第十五条 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向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注销执照。

第十六条 禁止涂改、仿制、伪造、倒卖、出租或者出借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核发、换发、注销执照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三章 业余无线电台使用

第十八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二)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取得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

第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使用频率或者与其他主要业务共同使用频率的,应当遵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该频率的使用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在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其使用的频段内,享有平等的频率使用权。

国家对业余无线电台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第二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的通信对象应当限于业余无线电台。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业余无线电台可以和非业余无线电台通信,但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其通信内容应当限于与抢险救灾直接相关的紧急事务或者应急救援相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业余无线电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

第二十二条 业余无线电台在通信过程中应当使用明语及业余无线电领域公认的缩略语和简语,数据文件交换应当使用公开的方式。但是,卫星业余业务中地面控制电台和空间电台之间交换的控制信号可以除外。

业余无线电台试验新的编码、调制方式和数字通信协议等,应当事先公开并向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技术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应当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工作,保证能够及时停止其造成的有害干扰。

第二十四条 业余中继台应当向其覆盖区域内的所有业余无线电台提供平等的服务,并将使用业余中继台所需的各项技术参数公开。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置的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可以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但应当遵守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业余无线电台操作培训中,已接受无线电管理规定等培训的人员,可以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或者技术负责人的现场辅导下,在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核定范围和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权限规定确定的范围内,进行发射操作实习。

第二十七条 业余无线电台通信不得发送、接收与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无关的信号,不得传播、公布无意接收的非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 业余无线电台供其设置人、使用人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

禁止利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下列活动:

(一)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或者公共道德的信息;

(二)从事商业或者其他与营利有关的活动;

(三)阻碍其他无线电台通信;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使用人应当加强自律,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的通信时间、通信频率、通信模式和通信对象等内容应当记入电台日志。

电台日志应当保留两年,供无线电管理机构检查。

第四章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一条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使用人应当正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二条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和分配。

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指配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业余信标台和空间业余无线电台等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

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已经为设置人指配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不另行为其指配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在每次通信建立及结束时,应当主动发送本台呼号;在发信过程中应当至少每十分钟发送本台呼号一次。

业余中继台应当周期性发送本台呼号,两次发送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十分钟。

第三十四条 在他人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上进行发射操作或者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的业余无线电台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说明》的规定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五条 禁止盗用、转让、私自编制或者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注销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同时注销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在注销五年后可以另行指配。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被依法注销后一年内,设置人又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被依法注销后一年内,设置人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可以申请使用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应当事先征得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设置人应当在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后一个月内,向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检查。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使用人应当配合。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执照:

(一)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核发执照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照的;

(三)依法可以撤销执照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注销执照:

(一)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个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三)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依法终止的;

(四)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一)擅自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

(二)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三)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无关的信号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涂改、仿制、伪造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或者倒卖、出租、出借及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

(二)盗用、出租、出借、转让、私自编制或者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

(三)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

(五)不再具备设置或者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条件而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

(六)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七)超出核定范围使用频率或者有其他违反频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第七章 附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其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相关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未签订相关协议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4篇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预防、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公司打架的员工,一方动手,另一方未动手的情况下,公司对动手一方罚款500元并开除处理,动手一方承担对方所有医疗、误工等费用;未动手一方公司奖励500元,在动手一方已经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的情况下,动手方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二、凡在公司打架的员工,双方都动手的情况下,动手双方均处罚500元并立即开除处理,先动手方承担后动手方所有医院治疗费用。

三、公司管理人员(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参与打架斗殴、打员工,无论是否先动手,一律罚款1000元,并立即开除处理。管理人员之间发生肢体冲突的,先动手一方罚款1000元,并立即开除处理。

四、如有员工叫公司外人员到公司聚闹、敲诈、欺负、报复本公司员工等行为,公司一律报案处理,并组织全公司人员正当防卫自卫,一切后果由该当事人承担。

五、在打架斗殴现场的公司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制止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和扩大化,对看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扩大化而不作为的公司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的处理;对第一时间制止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和扩大化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

六、公司员工提供对打架斗殴事件原因调查、责任划定有帮助的线索、证据、证词,公司视情况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在打架斗殴事件中没有动手方只要有一个人为其提供证明,公司将采纳其主张诉求。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中玻安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5篇

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明显标记者, 在开考前作答或者终考铃响后作答,

不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作图可用铅笔)者,该科计零分;

其他违纪情况,视其情节轻进行处理。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偷看他人答卷或交头接耳者,该科记零分;

考生夹带资料入场者,该科记零分;

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人抄袭者,该科记零分; 互打暗号、手势者,该科记零分;

凡扰乱考试秩序、违纪舞弊后拒不认错者,考试成绩记零分; 凡威胁开始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辱骂、毁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者,记零分,并严肃处理;

凡公然威胁其他考生协同作弊者,记零分。

3、代考处理:

在校学生请人代考者,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科目全部记零分; 在校学生代替别人参加考试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查看处分。

4、处理权限:

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6篇

新修订《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考试

姓名: 部门: 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 。

2、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以 的领导为主。

3、《烟草专卖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 。

4、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 。

5、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必须经 批准。

6、卷烟、雪茄烟和 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7、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 依法处理。

8、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由 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 、 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 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报请 指定管辖。

1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元以下罚款或者 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人。

13、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佩戴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14、调查取证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 日内终结。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应当经 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15、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加处罚款。

16、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其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7、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 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 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18、新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 起施行。1998

第1页,共4页 年9月2日公布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令第3号)同时废止。

1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的规定处罚

20、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青少年吸烟, 中小学生吸烟。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烟草专卖法》的解释权属于(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2、擅自收购烟叶( )公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A、500 B、1000 C、1500 D、2000

3、下列表述有错误的是( )

A、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B、卷烟零售经营户可到就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C、各级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提供烟草制品 D、禁止使用霉烂烟叶生产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4、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A、依法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的; B、依法给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

C、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5、关于制定烟叶种植规划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烟叶种植规划应当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制定 B、烟叶种植规划应当依据国家计划制定

C、烟叶种植规划应当根据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的原则制定 D、烟叶种植规划应当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制定

6、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查处案件时,不能行使哪项职权( )。 A、询问违法案件嫌疑人 B、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C、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 D、查阅业务函电

7、下列哪个卷烟零售户的销售行为属于批发行为。( )。 A张某一次销售15条卷烟 B、王某一次销售49条卷烟 C、李某一次销售45条卷烟 D、孙某一次销售60条卷烟

8、下列不属于烟草制品是( )。 A、卷烟 B、烟丝 C、烟叶

9、按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可以查处下列哪种案件。 ( )

A、李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 B、张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 C、李某无证运输收购的烟叶

10、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 ),可以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 A、 进口的烟草专卖品 B、 国产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 C、 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D、 国产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

第2页,共4页

11、以下关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立案的情形说法错误的是( ) A、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限的 B、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

C、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已改正的

D、掌握了当事人违法活动线索,且有违法嫌疑需要继续进行调查的

12、根据新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罚款( )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一万元以上 B、二万元以上C、三万元以上 D、八万元以上

13、目前制定烟叶收购价格的部门是:( )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 C、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14、经营下列业务,不需要申领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是( )。 A、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业务 B、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

C、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购销业务 D、经营外国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15、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 )指定的企业印制。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对的打“√”,错的打“×”)。

1、现在经营外国卷烟,应当领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 )

2、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用水松纸是烟草专卖品。 ( )

3、新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罚款八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

4、省级烟草公司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在该企业的总产量计划的范围内,对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适当调整。 ( )

5、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不属于烟草制品,所以生产上述制品的企业不需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 ( )

6、卷烟厂、复烤厂不得直接到烟叶产区收购烟叶。 ( )

7、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强制执行。 ( )

8、某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9、烟草公司应当与烟草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合同应当约定收购价格。( )

10、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

11、《烟草专卖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晾晒烟。 ( )

12、当事人要承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 ( )

13、烟草专卖许可证可分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零售企业许可证。 ( )

14、《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专用机械的主机。 ( )

15、办理立案的,应当由承办人填写立案报告表并附办案相关材料,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的日期为立

第3页,共4页 案日期。 ( )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简答《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2、简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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