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

2023-09-23

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第1篇

化工环境的管理主要针对的就是化工生产企业, 主要就是企业对于自身生产环境的管理以实现清洁化。另外, 化工环境管理也包含政府的相关环保部门对于化工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在这当中也包括群众的监督等。

化工领域不存在单纯的、封闭的产业结构。其产品作为原材料和能源材料在各个领域都有涉足, 甚至极少有行业不涉及化工产品的使用。化工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因此, 从广义上说化工环境管理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指对所有工业、农业等涉及化工产品的生产部门的管理;其次, 对将化工产品作为终端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然后, 对化工资源的管理以防止发生污染。化工环境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建立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 使化工资源造福人类, 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具体而言, 对生产企业最基本的要求是生产的化工产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不对使用者产生损害, 同时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对化工产品消费者而言, 能够合理消费, 节约资源, 避免发生环境污染。

2 化工行业造成环境污染的特点

环境的污染性质和污染源以及污染物和污染对象有着很大的关系, 化工环境的污染范围非常的广, 其对于水体和土壤以及大气等环境都会造成一定的污染, 并且其还呈现出多种形态, 例如, 气态、固体废物、噪音、光热污染等等。

其特点主要为:首先, 其构成都比较复杂, 很难有效的处理并且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大。例如, 煤化工中产生的废水, 因为废水中有大量的有机和无机废物, 且浓度高毒性大, 常规处理方法很难分解和降解, 一般需要利用预处理和生化处理及深度处理相结合的组合处理工艺, 即便是这样在排放之后还会对水源以及土壤造成一定的危害, 人类牲畜均无法饮用, 土地无法耕种等;同时, 在形成复杂的成分同时, 还存在多种形态, 除了常见的工业废水之外, 还有固体废物污染和气体污染等。通常化工类固体废物都具有毒性、重金属、放射性等危害, 诱发癌症, 而大气污染更加难以防止;其次, 化工污染物的浓度一般较高。化工行业在原材料的应用中, 主要涉及到的是石油、煤炭等能源物质, 其中蕴含的大量复杂杂质, 有机污染物、氨氮、悬浮固体等浓度非常高, 比正常生活污水高出上百倍, 仅靠自然环境的稀释影响, 是无法进行自我洁净的。再次, 化工污染物的颜色和气味都具有刺激性, 而且排放的量很大, 例如色度较高的工业废水进入河流之后, 会造成整个水系的污染。

3 化工污染的防治策略

从当前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 基本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对于污染物的治理中, 却对污染的源头的控制和生产当中的监督管理而忽略, 这样就在一定意义上加大了化工环境的治理成本, 并且治理的效益也不是很高, 很难有效充分的发挥环境治理的作用。因此, 我们需要对环境治理重要性进行有效的分析, 相关政府以及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 加强对于化工环境治理效益的提高。综合性分析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加强全面分析

对目前化工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 并且通过应急治理措施对其实施有效的治理, 将化工污染的势头进行遏制, 避免环境污染的恶化同时, 要加大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 对于举报污染的公民给予一定的奖励, 增强化工企业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 严重的责令其停产整改, 这也是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的基本途径。

3.2 政府职能的体现

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并且对化工企业实施正确的引导, 化工企业逐渐走向集约化生产、清洁生产的道路。同时, 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 着重加强对化工企业管理者的环保教育, 将企业的持续发展与环保战略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结合, 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 减少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3.3 提升科技能力

化工企业要不断提高科技创新的进程, 加强对工业废弃物的净化和处理, 降低废弃物的污染力。

3.4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

清洁生产工艺主要体现在清洁产品和清洁工艺方面, 清洁产品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可重新加工性, 判断产品是否具有二次利用的价值, 在进行产品销毁时避免其对环境产生的污染;清洁工艺指的是在提高生产效益的同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加工工艺和技术。清洁生产工艺是新时期工业生产中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艺, 工艺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对科学技术也有着较高的要求, 所以需要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 从生产的源头杜绝化工污染。

4 结语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对水体、大气的污染, 同时还会产生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噪声、电磁辐射、光和热等物理性污染。化工企业环境管理任重道远, 需要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 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有效防范和治理化工行业污染。

摘要:当前, 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化工产品种类以及其在生产和应用方面非常多, 但是, 所有的化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仅产生一定的污染, 化工产品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 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对于化工环境的污染, 我们需要对化工行业的污染进行深入分析, 了解其污染的特点, 并对污染进行有效的治理和利用, 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中, 利用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降低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恶化作用, 促进化工行业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化工环境,污染特点,防治策略

参考文献

[1] 曹舟艳.如何降低化工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J].能源与节能, 2014, 10:95-96+136.

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突出城市地下工程的重要性,而随着地下工程建设的不断增多,也开始出现了各种环境工程地质问题。通过分析地下工程建设的特点能够看出,环境工程地下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包括地面变形、地下水环境变异与生态环境恶化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产与生活,对城市地下工程建设中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展开深入分析,一方面能够成功构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也可对国家经济的平稳增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简要分析了地下工程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和城市地下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成因,并对地下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改善措施展开了详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地下工程;环境工程;地质问题

Analysis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Geological Problems in Urban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Liu Yue-dong

The Third Geological Brigade of Hebei Provincial Bureau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075000

Key words: Urban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Geological problems

地下工程也就是地下的土木工程。不斷推进的城市化建设,让城市建设用地变得越来越紧张,建筑业也慢慢从地上转移到地下空间,并对其进行了充分地开发和利用。但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的差别非常大,内部构造也非常复杂,在城市地下的工程建设施工中,稍微不注意就会让环境工程相关地质问题发生,严重破坏地下环境。如此既会进一步恶化地下的水文环境,也会使周边建筑物有开裂、塌陷等地质问题出现,极大的阻碍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均衡性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1.地下工程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

1.1地下水环境变化

为了顺利开展地下工程施工,就需处理施工区域的地下水,如此也就会影响施工区域周边地下水[1]。与此同时,地下挖掘工作也会影响地下岩体,而一旦岩体发生形变就会影响到地下水分布,究其原因在于岩体是地下水的载体,地下水的径流在岩体发生改变后也相应地改变,以与载体的变化相适应,如果此种状态不能保持平衡,便极易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除此之外,地下工程施工污染地下淡水资源,也让地下水污染加重。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如果地下水位较高,就需借助人工抽水的方式降低水位。一些水压高的地区可能在施工中有突水事件出现,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地表开裂或塌陷

地下工程施工经常容易出现的地质问题就是地表开裂或塌陷,而这些同地下工程的深度、断面大小和施工技术的关系非常大,且也和地层环境等地质条件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不断提升的生活质量要求,让人们对地下施工所造成的地表破坏愈加挂住,所以就有各种新型技术出现,让地表受到的破坏减小。针对深度较浅的地下工程,则极易导致地表形变发生,进而形成沉降槽,导致地表塌陷,严重破坏道路、管道以及建筑物的完整性。

1.3影响建筑物的稳定性

地下工程的施工一定要会影响地表和周围建筑物,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地下施工会使地层沉陷情况出现,进而不利于建筑物地基的稳定性,同时部分地层不均匀得到建筑物会出现倾斜的情况,甚至倒塌。不仅如此,地下工程施工会有很多施工垃圾产生,大量堆积的施工垃圾让有限的地面空间资源被占用,且也引发了各种环境污染问题。当恶劣天气出现时,或许会导致各种地质问题发生,如沙尘暴、泥石流甚至地表塌陷等,进而使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大大降低,并极大地威胁他们的财产与生命安全[2]。

2.城市地下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成因

2.1地下工程施工造成岩土体失去平衡状态

就地下工程建设而言,是将岩土体作为施工对象,扰动岩土体,从过去平衡状态网新平衡状态进行转化[3]。在这一过程之中,不管埋深大小如何,均会出现以上情况。如果工程中埋深过浅,那么会影响地表,进而导致变形以及沉降的情况,影响原有建筑的正常运作。

2.2地下工程开挖造成大量废弃物

城市低下工程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进行开挖作业,会形成较多的废弃物,导致土地资源被占用,同时还会产生安全以及污染的问题[4]。如果碰到特殊气候,尤其是暴雨天气,就会导致废弃物出现滑移以及坍塌的情况,不利于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3排水系统施工中引发的相关问题

建设城市地下工程的过程中,如果项目建设区域地下水位偏高,需要运用科学的排水措施,并结合人工的方式降低地下水位。假如地下水压高那么就会引起突水的情况,进而影响施工进度和人员安全[5]。另外,还会有海水入侵等情况在排水中出现,进而导致地下淡水资源被污染,破坏生态水环境。

3.地下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改善措施

3.1注重全面性的地质勘查

为了对城市地下工程项目建设中环境工程地质问题予以更好地防治,就需以地质勘查为着手点,对全面性的地质勘查引起重视[6]。在刚开始进行城市地下工程项目建设时,建设施工单位应全方位、系统化的勘察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环境和相关情况,以让采集的各项勘察数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得到充分保证,由此提供依据给城市地下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建设。之后将这一系统化的地质勘查数据给结合起来,确定开挖施工方案,如果城市地下工程项目缺乏具备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时效性的勘察资料,就一定要重新展开全面性的勘察工作,以起到万无一失的效果,把城市地下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风险降至最低,避免其影响环境工程,出现相关地质问题。

3.2科学的降水设计方案

在进行地下工程建设时,会碰到地下水位下降的情况,要想对此问题予以有效的解决,需要对降水方式予以科学的运用,并建立降水措施。就某个层面而言,人工降水的效果和方法的选择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降水技术方式予以选择的过程中,需重视以下内容,即分析勘测降水场含水层渗水性以及水地质条件;明确要求具体操作中的技术规范,以及开挖深度;确定地下工程建设施工设备能力与施工条件;重视降水方式的经济性;把实际情况与工程需要结合起来对各种降水方法予以综合使用,将互补作用充分发挥出来[6]。

3.3完善地质容量和质量

城市环境工程能否健康发展,同其城市建设的质量以及地质环境容量有很大关系。就地质环境而言,表现为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若城市建设区域负荷超载,那么就会引起各类地质问题。就地下工程建设来讲,重点在于控制好负荷安全,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降低地质环境承受力,同时对地质环境容量予以有效的优化[7]。除此之外,在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地质环境被破坏,就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状况而言,不论是经济、技术,还是人才均与此要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哪怕不完美,也需要运用科学的方式降低对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避免恶化。与此同时,应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只有把由地下工程建设引起的一系列地质问题给有效解决,方可将可持续发展观贯彻落实。

3.4推行考虑时空效应的工程技术

近年来,很多岩土工程专家均提出,要接受以往深基坑附近地层移动破坏建筑与设施的教训,在技术规程中对基坑变形问题予以控制,而其中的一条安全且经济的技术途径就是运用时空效应规律[8]。实践证明,通过对时空效应规律予以运用,可对土地自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控制土地位移的潜力予以合理利用,从而让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在软土基坑开挖中,相应的将每步开挖土方的空间尺寸给减少,同时把每步开挖所暴露的部分基坑挡墙的未支撑前的暴露时间减少,从而将软土深基坑稳定和变形问题有效解决。

3.5加强施工现场监管

建设地下工程的过程中,会影响周边环境,若单纯地利用理论上的设计是不能让地下工程的稳定性得到保证的,因而就需对施工现场加强全程监管,进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探究科学的解决方式,增强施工效率和质量,避免出现安全事故[9]。与此同时,还需引进先进技术,通过计算机对图纸进行设计,推动施工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让经济效益能够达到最大化。

4.结语

总而言之,就城市地下工程建设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工作人员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对其中可能引起的各种问题(土层位移、变形及塌陷等)予以认识和解决,立足于多个方面,诸如监测、勘察以及设计等,落实控制和处理,降低对周围建筑物造成的影响,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赵鹏亮.城市地下工程引起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4(34): 3116.

[2]杨月明.城市地下工程引起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探析[J].信息化建设, 2015(10): 212.

[3]黃醒醒,许模,周洋,等.岩溶地区城市地下工程的环境地质问题初探[J].人民长江, 2011, 42(10): 13-16, 24.

[4]田浩,刘发林.某市城市地下工程浅埋暗挖法施工监控量测方案探讨[J].中国水运(下半月), 2015, 15(7): 343-345.

[5]朱婷,郭建.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和预防措施[J].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0, 35(3): 183-186.

[6]王婷.城市地下工程中的环境岩土工程问题分析[J].资源信息与工程, 2016, 31(3): 101, 103.

[7]蔡新滨.城市地下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7(2): 183.

[8]王执华.浅析如何有效预防与控制城市地下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J].低碳世界, 2016(29): 10-11.

[9]张惠平.城市地下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预防与控制[J].自然灾害学报, 2015(4): 146-149.

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畜禽养殖作为北京郊区的支柱型产业,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这些污染不仅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威胁着周边的生态环境。文章主要就法律方面研究北京市畜禽污染现状,分析污染原因,积极寻找可持续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畜禽养殖 环境污染 法律制度

近年来,北京市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农业重要产业。但与此同时畜禽养殖场粪污也已成为北京市水污染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这些畜禽每年生产粪尿超过800万吨,生产污水超过1590万吨,这些污水中COD的含量从几千毫克/升至几万毫克/升不等,年排放COD总量占全市COD总排放量的40%左右,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是现阶段保护北京水环境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

目前,北京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走在全国前列,绝大多数养殖场已有治理设施,大部分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少部分采用水冲粪工艺,畜禽的粪便和尿液多以直接还田方式来处理,仅有8%和5%的养殖场分别采用沼气工艺和有机肥工艺处理粪便。1999年粪便排放污染物中BOD5为5.29万吨,CODcr为7.26万吨,NH3为1.13万吨,同期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CODcr排放量为3万吨到14万吨。据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对一些猪场排放的猪粪尿进行监测,并用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进行评价,结果表明COD超标53倍,BOD超标76倍,SS超标14倍,达到严重污染的程度。畜禽粪便污染现已成为北京市环保工作的又一重大难题。防治这一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需要从法律方面着手,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一、北京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概述

自制定《北京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规划》以来,北京市已经在畜禽污染防治道路上走过十余年的光阴,并在此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效果,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诸多法律的出台与实施。以下就是与畜禽污染防治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

1987年9月5日通过、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12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40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这一法律的颁布有利于加强畜禽污染排放的监督,为养殖地区周边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1995年10月30日通过、2013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除了之前对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农用薄膜等做了相应规定,在第三章第20条规定养殖者要对畜禽污粪进行收集、贮存,防治环境污染。由此体现出该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对畜禽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1984年5月11日通过、2008年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的第四章第49条规定:国家支持养殖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设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治污染水环境。此举有利于保障养殖区周边水资源安全。

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的第49条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由此体现对畜禽污染防治的重视,有利于加强人们的防治意识,增强治理的决心。

2013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我国首部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4年1月6日开始实施。它的颁布填补了我国专门针对农村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空白。《条例》第一章要求从两方面即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对于无害化技术处理的鼓励方面进行论述。体现了国家对于畜禽污染问题的重视以及防治的决心。第二章是预防。划分养殖区域同时要求其根据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设施方可投入生产。此条款有利于养殖场建成完善的配套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第三章是对于污染物的综合利用与治理。要求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污染的扩散。同时要求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其进行监管,对于被迫迁走而造成损失的养殖场要给予补偿。此章通过综合利用的方式防止资源浪费的同时保护了环境。第四章是通过扶持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污染防治的设施建设。同时对于养殖场与养殖小区提供咨询帮助。有利于激励畜禽养殖户的积极性,引导更多人投入到畜禽污染防治中。第五章是对于违反本条例及未履行职责的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通过法律的手段保证《条例》的施行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2001年11月12日北京市农业局初步制定《北京市畜禽养殖場污染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对养殖区域,养殖审批及养殖原则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制定。首先要合理制定养殖业区域布局,要求养殖业逐步从近郊向远郊和山区转移,并从《规划》制定之日起,新建养殖加工企业一律要远离水源保护区、远离城镇、远离居民区。县级以上公路和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地下水防护区内禁止新建养殖企业,现有养殖场要做好工作,逐步转移。同时建立并落实环保审批制度。要求: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要依照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联合审批。逐步改造现有养殖场工艺不合理的地方,实现达标排放。实行集约化舍饲养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推广使用有机肥,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除此之外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和治理。采取人工捡拾清粪、建立场外或田间储粪池实现达标排放;保证粪便经加工处理后水分含量低于60%以下;保证畜禽场缓冲区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达到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实现畜禽粪便经治理后与种植业有机结合的目标。《规划》的制定在加强北京畜禽养殖业保护的同时也为畜禽污染的防治提供了有力保证。

2006年9月5日北京市农业局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印发《北京市农业局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第一章明确提出其面向北京市农业局承担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关于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的项目。同时养殖场要将粪便加工成肥料进行还田,对于污水要尽量实行零排放。此条款有利于促进养殖场技术提升,规范养殖场秩序,保护周边环境。各区县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前期的立项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下一季度的治理计划与目标。同时要求区县畜牧主管部门和养殖场应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工程保质按时完工。《办法》有利于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申报制度,为污染防治环节提供便利。

二、北京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法律问题

1.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不健全。北京市已经按照《北京市农业局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规划》开展了十余年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也依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这两项法令。但是依然面临现有的法律法规所规制的对象较单一,无法适应现阶段农村等情况。仅将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小区作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的制定对象,对于未达到一定规模的散落小户并没有提出明确规定,这就成为之后执法环节中的漏洞,部分个体养殖户也因此肆无忌惮,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受经济水平和地理环境制约的影响,即便是北京的农村,虽然畜禽养殖户具有一定规模,但是数量依然少于规模标准以下的个体养殖户,因此对于占据畜禽养殖主要地位的个体养殖户而言,急需完善现有法律以切实做到农村畜禽养殖工作的防治。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执法薄弱。由谁来进行农村环境的监管,这一问题尚不明确。北京同全国一样采用环保局中央统一领导,其所属各级环保部门分级管理的方式,这就出现各环保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由于一些区县的环保部门认为远离市区,就忽视对于环境的监管。之前由于没有颁布正式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依据环境法来开展。然而环境法较多地强调污染者即养殖者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针对政府责任却很少提及,这就使政府以此为依据淡化环境执法的行为。但是在2013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并且为了防止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渎职行为,特在《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第一条中明确提出对于以上部门过失的处理办法,由此可见国家对于环境执法的重视。相信有了《条例》的约束,农村环境监管主体不明确的现状能够得到改善。

地方政府缺乏对于环境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为追求经濟效益,一些地方政府仅片面执行中央制定的污染防治政策,仅仅看到畜禽养殖业的经济价值而忽视它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农村仅部分地区设置环保部门对其周边环境进行监管,但大多数地区则没有设置相应的部门,这明显体现该地区的环保意识欠缺仍需继续加强。对于农村环境监管通常仅局限于各区县的中心区域,对于偏远地区的管理往往力不从心。因此就会由于中心区域一片整洁,产生整体环境良好的错觉。殊不知偏远区域仍然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北京市某村为例,由于远离所属区县的中心区域,环境监管力度较小,就将畜禽养殖场设在道路周边,人们每行至此处就会嗅到一阵畜禽粪便的恶臭,无不掩面迅速离开。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周边人们的正常生活,急需当地政府着手解决。由此体现加强北京市农村偏远地区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同时,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数量有限,相关部门无法按照大规模的养殖场的标准对其进行收费,然而环境监管的费用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排污收费,两者息息相关,相互影响,所以治理费用的缺乏进一步限制了污染防治的执行。因此以上这些严重影响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执法环节。

3.司法处罚措施尚不完善。对于处罚措施,无论是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还是2013年底颁布的国内首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其主要是进行行政处罚,同时以力罚和罚款居多,其中力罚是针对生产经营者实施的违法行为而责令其停产,停业的活动,很少涉及到司法处罚。仅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到对于政府环保部门和农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员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畜禽养殖者或其他人员因违反《条例》造成危害后要承担的司法处罚并未提及,同样对于通过诉讼制度维护环境公益的程序涉及较少,这样会使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甚至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违反《条例》不以为然,为其顺利实施埋下隐患。

三、北京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

1.立法方面。修改《环境保护法》,增加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针对城市环境改善和工业污染处理进行环境保护,而对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并没有正式的规定,即便有方面涉及也十分片面而且隐晦。针对这一问题必须要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改与完善。建议是:在《环境保护法》的目录中单独增加一章关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内容,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养殖场(户)应承担的环境责任及违反规定后相应的处罚措施,特别是针对中小型规模的养殖户也要将其划入污染监管的范围,改变其在法律中的盲点地位,使得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法可依。最后,要针对已开始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对《环境法》加以完善,做到与《条例》相互补充,实现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形成的目标。

2.执法方面。建立职权统一的环境执法机构。北京市涉及的农业部门众多,但是由于环境执法机构各不相同,很多时候会出现农村环境无人监管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避免不同农业部门间相互推诿,要在各农业部门外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机构。具体建议是北京环保局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进行垂直领导和统一工作部署,其他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根据每个区县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计划与标准。各村镇要设定环境检测员进行污染的监督,同时该检测员要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进行报告。此项做法有利于了解村镇周围污染的真实情况。

强化农村环境执法监督。目前北京市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久不见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各地方政府对于畜禽养殖户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换句话说就是政府的环境责任没有得到全面的落实。在农村环境执法方面,不仅要建立起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机构,还要定期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进行排污检查,同时要不断加强对于环境监管人员的教育,使其能够正确处理与养殖户及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这就需要北京市政府出台相关制度,将对于农村环境执法情况的考察作为政府官员考核的重要指标。众所周知,各地对于政府官员考核以经济绩效为主,因此各地均以经济发展作为中心,从而使生产力得到大力的发展。如果将对于农村环境执法情况的考察上升到对于经济效益考察的高度,相信政府官员一定会不遗余力地进行治理与预防,从而改善当前的污染现状。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提出北京市将把控制污染物总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环境指标纳入对于各级政府效绩的考核,其结果作为领导综合考察与干部选拨任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环境政绩考核制度的建立将改变目前仅以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作为评定官员工作优劣的片面状况,对于不主动执行环境监管的官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利于督促政府承担更多的农村环境责任。将官员的自身利益与农村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制度的落实能够激发官员的环境治理热情,从而使北京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改善。

另一方面,为保证农民环境权益的实现,要建立农村环境执法的公众参与及监督制度。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有利于使环境执法的过程更加透明,减少和避免官員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加强公众对于环境执法的理解,同时体现出公众对于环保意识与维权意识的提升,利于激发公众广泛参与的热情。首先,为保证公民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与执法情况的知情权,要使各级地方政府及时公开污染数据与相关信息。其次,要保障公众在参与环境执法监督过程中的权益。对于公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环境执法部门要广泛听取,认真总结在工作过程中的不足,同时不断改进。如果在此过程中,公众的环境权益或人身财产受到威胁,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对此负责。

同时要建立环境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度,以减少或避免渎职行为的发生。

通过具体的制度与措施,保证公民能够广泛参与到环境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实现政府环境执法效率的提高。

3.司法方面。健全农村环境侵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指法律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发现有致使环境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发生时,均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环境的公共利益。首先,诉讼面向社会保护所有公民的环境利益不受侵害,而非为了保护私人利益。这一点体现了该制度的公平性。其次此制度规定诉讼请求可以在损害结果未发生前提出。这一点体现了制度的预防性,有利于降低损害带来的风险甚至可以有效杜绝损害的发生。同时诉讼的原告不仅仅是利益受损的直接受害人,还可以是保护环境公益不受侵害的任何人或组织。也就是说一旦发现某种行为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任何人或组织都能以原告的身份提出诉讼。这项制度可以有效弥补司法程序上对于诉讼制度的不足,同时增强了人们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观念。

农村环境侵权公益制度的建立要体现保护农民环境权益的理念。第一,由于农村居民受自身文化程度及经济实力限制,环保的观念经常被淡化,甚至在环境权益遭到损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利益,甚至不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对此习以为常。针对这样的现状,要通过开放特殊的渠道来帮助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民间的环保组织进行宣传,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同时也使民间环保组织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发挥其应有的效用。第二,针对环境侵权上诉条件众说纷纭,有学者将对于人身、财产及精神造成损害的环境侵害称为“对人的损害”,将对于环境的不利影响称为“对环境的损害”,但是人们多数情况下,只有在真正造成了“对人的损害”时才会有所感悟,对于潜在的对环境的损害,似乎关注较少,然而对于环境的损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此,农民们要通过加强环保意识在周边环境可能或已经遭到破坏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以减少对于环境造成的损失。第三,针对农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的费用问题,要采用对农民倾斜的政策。可通过减少其在上诉过程中的必要费用或采用在有合理举证的情况下事先不用支付诉讼费用依据审理结果而定,若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费用,若败诉则酌情承担较少的金额。对农民进行照顾,以加强他们对于此项诉讼制度的信赖。

以政府环境责任为主导。政府环境责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指的是政府要承担二重性的法律职责即政府承担环境保护的第一性法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因违反环境职责的第二性法律职责。管理和服务这两项政府的基本职能不仅体现在对于常规工作上,更体现在对于环境的责任上。对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府不仅要加强环境管理,针对民众在此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治理和惩罚,更要在公众需要时为其提供环境服务,这就需要政府根据本地区农村畜禽养殖的情况,制定出相适应的污染防治计划,同时要依据可持续发展原则,运用技术使这些污染物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

提高农民环境保护与维权意识。养殖者们由于缺乏环保意识并为了提升经济效益,会设法减少畜禽粪便的运输成本。在众多方法中,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就近将这些污染物还田,于是他们便以提供免费肥料为借口将这些污染物转嫁给周边的种植户,同时种植户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维权意识,将这些含有重金属的粪便布于田中,致使土壤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动植物正常生长的同时也令周边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这使得他们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失去了富含养分的土地与优美的环境,却让真正的“凶手”——养殖者,顺利地逃避责任,免于承担高额费用。因此,提升农民的环保与维权意识刻不容缓。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大家公布周边环境污染情况,保证环境信息的透明度,同时要利用电视、报刊、讲座等方式向大家普及关于维护环境权益的知识。例如,当环境权益遭到侵害时首先要到相关的环保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对方仍不采取任何措施,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上诉。这种方式有利于农民在了解污染现状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手段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在遭受污染损失时,得到公正的赔偿。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环境污染视角下我国引进外商投资政策研究”(71203111);北京农学院“大北农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北京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评估研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北京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研究”;北京农学院促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专项计划“北京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经济评估”(BNRC&YX201402);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基于北京市生猪安全畜牧企业管理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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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局畜禽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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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蔡守秋.論政府环境责任的缺陷与健全[M].河北法学,2008(3)

(作者单位:郑劼,杨博琼,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2206;贾晨夜,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84;通讯作者:杨博琼,经济学博士,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责编:贾伟)

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第4篇

“水十条”将在未来5年带动水污染防治领域超过2万亿元的投资规模,并将对水处理市场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资本市场上的水处理概念股价有望“水涨船高”,乃至井喷。

相比往年,2014年以污水处理为核心的环保板块的表现稍逊于预期。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不仅使得大量预期中的环保工程招标时间延期,而且还使得大量环保产业上市公司推迟确认订单。因此,以污水处理等为核心的环保板块的股价走势一度较为不理想。然而,2015年以污水处理等为核心的环保板块内外环境面临重大改变,或迎来新井喷。

“水十条”出台在即

近年,随着订单模式发生改变,环保产业订单有望有序增长。主要是因为原来的环保产业是地方政府买单,但是随着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推进,比如谁污染谁治理,意味着污染企业将承担起治污的重任,否则就会受到超额惩罚。这样就使得买单方由地方政府转为企业,为环保产业快速结算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PPP的推行也为地方政府推动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这其中,污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更为确定、向好。

一方面是水处理的产业化趋势有提速态势,太湖、滇池、湘江等水处理大工程项目陆续铺开,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已建立了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强化污染治理联合行动,掀起新一轮全国治污新高潮。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水处理的相关政策预期愈来愈强烈,水处理市场将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虽然经过近几年的治理,目前我国的水环境局部有所改善,但总体仍继续在恶化,水污染形势严峻,国内总体水污染尤其是地下水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环保部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等十大水系的国控断面中,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19.3%和9.0%。而2014 年上半年,环保部监测的 962个国控断面中,劣Ⅴ类占10.7%,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超标断面比例分别为24.6%、22.1%和15.2%,与2013 年相比仍有加重趋势,总体状况不容乐观。2014年,工业废水排放225亿吨,排放污染物COD350万吨、氨氮23万吨。工业废水成为水污染问题的主要来源,呈现体量大、成分复杂、危害严重等特点。而全国各地耕地污染与儿童血铅中毒等污染恶性事件频频曝光,更是不断引发社会对于污染问题的强烈讨论。

总之,当前我国水处理排放标准偏低,治污提标改造需求非常迫切。国家及环保部各级领导多次公开表示将在2017年以前消灭劣V类水。

今年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在水安全方面,会议提出的要求包括保障水安全,关键要转变治水思路,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而据权威人士透露,《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已经获得审议通过。1月15日,在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时任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2015年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中央审议通过之后印发。周生贤表示,全面落实“水十条”将是2015年环保的重要工作之一,“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而在去年年底举行的2014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水十条”已基本编制完成,同时“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安排也正在制定当中,或扩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总量控制范围。由此,“水十条”将成为环保产业今年年初的重头戏,污水处理有望成为大气治理之后的重点领域。

工业废水治理或掀新一轮投资热潮

工业废水方面,由于近年来国家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和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工业废水排放量基本保持稳定,如2004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1.1亿吨,到 2013年,排放量为239.6亿吨,排放量略微增加。其中造纸、化工、纺织、钢铁合计排放占比约为48%,成为工业废水最主要的排放来源。同时,这四个行业也是废水处理能力最为集中的地方。工业废水治理投资额方面,2013年治理投资额达到240亿元。

工业废水治理成“水十条”核心内容之一。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向媒体透露,“水十条”重要计划之一就是消灭劣 V 类水,且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提前到2017年,工业废水处理将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工业排污趋严,改造需求渐起。从2008年开始,我国进入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密集期,到2014年包括造纸、化工、纺织、钢铁、医药、有色金属等主要排放行业在内的大部分工业行业,共计 41 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得到修订更新/首次发布,其中部分标准还增设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收严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既体现了废水污染排放控制的新要求,也预示着工业废水治理提标改造需求将进一步增大。

《新环保法》加大企业排污成本,工业废水治理或掀新一轮投资热潮,相关水污染处理企业将充分受益。

排污费、污处费同时上调。2014 年9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6 月底前,各省(区、市)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这相比2003 年的排污费标准上涨一倍。

同时,2015年污水处理费也相应提高。2015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另外,预计以 BT/BOT模式运行市政工程项目将逐渐成为市场的主流趋势,这将加重企业的现金压力,如果未来融资节奏无法有效配合业务开展,可能会对企业发展形成掣肘。

以上这些迫使企业不得不加大对水的环保保护与投入,也将带给像碧水源、博世科、万邦达、中原环保、龙净环保等水污染处理上市企业更为广阔市场空间。不包括城乡污水处理,预计 2015-2018年仅中国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市场投资总需求就达1670多家。券商预计,“水十条”将在未来5年带动水污染防治领域超过2万亿元的投资规模,并将对水处理市场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资本市场上的水处理概念股价有望“水涨船高”,乃至井喷。

环保政策将力推环保产业发展

政策的不断推出,环保违法的成本大大增加,促使各责任主体加大环保投入,从而促进了污水处理行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在2015年1月实施的新《环保法》下,“按日累加罚款”将进一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5日在北京召开。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集中力量打好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全面落实“水十条”,继续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因此,2015 年环保的首重在于“水”。

当前,国家加大对造纸、食品等行业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并制定进一步措施推动下游需求。《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12%,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 10%;《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工业化学需氧量(COD)和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将分别减少10%;《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提出,在造纸行业重点研发非木材植物纤维清洁制浆及其废液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纸浆无元素氯漂白等技术,到2015年实现纸浆无元素氯漂白等技术普及率40%。

责编:范颖华

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在绿色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了充分努力,本文探讨地质档案在绿色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开发研究,充分发掘地质档案信息,积极做好地质档案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开发利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题档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档案数据库并深度开发利用,促进企业结构转型升级,创造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形象,促进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力争最大化发挥地质档案的信息价值。

关键词:档案;地质档案;地质灾害;开发研究

地质档案是地质工作活动的记录和成果,它是在地质调查研究、矿产勘探等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档案,是地质工作最基本的资源,是地质工作的直接成果,也是地质工作不可或缺的参考内容,是地勘单位的生命源泉,在地质工作中意义重大。一般可划分为区域地质调查档案、固体矿产地质档案、石油地质档案、海洋地质档案、物探和化探档案、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档案,是地勘单位的重要成果和资产。

地质灾害指的是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地质灾害防治是指由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地质灾害档案正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产生的档案,是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规律,收集、形成并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地质档案。

在绿色发展背景下,开发利用地质科技档案,对开展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工作,对地勘单位转型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1 地质档案在绿色发展要求下开发利用的可行性

1.1 绿色发展、转型升级需要

新时代地质工作要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要求,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起,提出绿色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各行各业和社会进步都要转变思想,从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的角度探索发展之路,地质工作也要根据自身特色,维护生态文明,谋求长远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益增加。地质档案工作要紧随时代,不断创新,反映时代发展中的地质工作特性,为先进理念下的地质工作提供信息价值,为绿色发展做贡献,为地质灾害防治做好基础工作。

1.2 地勘单位社会定位与自我实现

地勘单位主要从事矿产地质勘查、石油勘查、地质钻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下取水工程、灌注桩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勘查的综合性专业地质工作,具有丰硕的地质成果,成熟的地质技术。以地质工作为基础,地勘单位拥有类别多样、内容齐全的地质科技档案,在地理信息、地质条件、地勘工作等方面具有明顯的信息优势。在新时代地勘单位应发挥地质信息价值,树立相应的社会定位,履行相应的社会职责。

1.3 档案基础工作完善

1.3.1 地质档案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地质档案作为地勘单位的重要成果和无形资产,建立起固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由总工程师整体领导,由专人负责地质档案管理,由地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由监督部门进行档案归档监管,分工明确,结构合理,人员专业。建立并落实地质档案归档、管理、借阅、保密等制度,多方面指导落实地质档案工作,组织齐全,制度完善,为地质档案深度开发、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1.3.2 地质档案信息化进展顺利。对地勘单位来说,通过专业扫描设备和电子存储设备,地质档案基本实现电子化,基于档案管理系统和办公软件,对地质档案归档、管理、借阅、开发利用进行电子化管理,实现地质档案电子化检索查阅,实现对地质档案的高效开发与利用。通过进一步对OA系统的建设和基于大数据、网络云对地质档案管理软件的研究开发,建立地质档案数据库,进一步开发地质档案数据,有效整合抓取地质档案信息,发挥地质档案价值,为地质档案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证和技术手段。

1.3.3 地质档案编研工作。地质档案信息深度开发利用,根据地质档案类别,能够分别建立区域地质调查档案、固体矿产地质档案、石油地质档案、海洋地质档案、物探和化探档案、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档案资料汇编;能够进行区域地理信息数据提取、整合、汇编、分析利用;能够进行区域地质工作要素提取、整合、汇编、分析利用;能够进行地质技术方法、手段的整合分析;能够进行地质工作趋势分析预测、展示行业变迁等,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能够为地质档案工作顺利展开、为地质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助力,为行业发展提供方向、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能够利用地质档案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信息保证。

1.4 灾害频发,防患未然

近年来,由于气候、环境、季节等因素,受高温、汛期、地理地形、以往地质工作等影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出于对地质工作特殊性的考虑,从环境保护、灾害防治、行业前景、经济发展等多方面进行相关工作,提前预防,灾后治理,以消灭安全隐患,杜绝风险,是地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业务拓展的新方向,也是地勘单位充分发挥行业特长、开发利用地质档案信息价值的体现,是地勘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

2 地质档案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研究内容

2.1 地质档案前期收集、整理工作

做好地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包括找煤、调查、储量核实、普查、详查、勘探等地质工作的不同阶段档案,煤田地质、水文地质、水源井、地热、测绘、其他矿产资源等不同类别档案,各世纪矿区、各地区矿区等不同区域类别的档案,根据钻孔资料、原始资料、区域地质地形、地理条件、工作量等建立不同内容的档案,按文字报告、附表、图件、文件等建立不同表现形式的报告。这些分类档案从多角度多方面整合抓取地质档案信息,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题档案的建立提供了充足的数据。

2.2 收集地质灾害工作信息需求

根据国家关于地质行业相关政策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要求,结合以往地质项目工作和地质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参考新的工作标准和技术手段,根据煤矿隐蔽致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汛前隐患排查项目、地质灾害核销等工作的各自特点,由地质档案部门向地质项目工作者收集地质灾害工作中有已经使用、需要使用及有可能使用到的档案资料,再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需求,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资料,系统整合,分类整理,为建立地质灾害专题档案做准备。

2.3 建立专题档案

根据收集的档案资料,结合地质灾害工作的地质资料需求,充分发掘地质档案资料信息,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 相关文件。地质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相关文件,以陕西省内地质工作相关文件为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地面普查现状和需求情况的通知》(煤安监司函技装[2013]11号)、《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74号)等。

2.3.2 相关报告。地质灾害工作可能应用到的相关报告材料,如《矿井设计安全专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2.3.3 原始资料。地质工作从开始阶段累积的地质台账、报表等,包括项目相关工作起止日期、完成工作量、工作面准备情况,项目原始记录台账、工程图件。

2.3.4 成果报告。地质灾害项目工作完成得到的最终成果报告,包括项目相关的文字报告、文件、附表、附图等。

2.3.5 其他资料。包括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说明文件等资料。

2.3.6 电子文件。地质灾害项目工作中产生的电子文件,以及地质档案工作中对地质灾害相关档案进行电子化的资料。

2.3.7 编研成果。包括对地质档案信息的整理和分析汇总,对地质灾害结论的收集整编,灾害预防宣传册等。

2.4 开发利用信息化资源

基于地质档案管理系统和办公软件,对地质灾害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地质灾害相关原始数据进行电子化扫描,录入数据信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档案数据库,系统整合,按需抓取,按照区域因素对地质档案内容进行整体架构,按时间因素对地质档案进行前后关联,化零为整,按地质条件对地质档案进行对比分析,按工作方法、技术手段进行分类关联,按资源量、项目成果、历史问题进行系统整合,按问题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形成时间、空间、前因后果的有效联系;对勘查区范围、资源量、钻孔等数据进行单独录入,方便对数据进行单独抓取和对比分析,从整体到局部,由面及点,满足多维度、多层次、多种类的地质档案数据需求。根据地质灾害档案的特色和开发利用需求,进一步研究开发相关档案管理软件、数据分析软件,建立地质灾害档案数据库,研发地质档案管理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数据信息和分析预测。

2.5 加强涉密资料保密,保证专项档案安全

地质灾害档案涉及区域地质及地质构造、地质测绘等多方面问题,在地质档案开发利用中,必须加强地质灾害档案的保密。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按照地质工作内容和涉密测绘资料使用规定,地勘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涉密测绘资料保密制度,界定涉密地质档案的范围,规定涉密地质档案的保存、管理办法,以及借阅及开发利用的流程和使用守则,保证地质档案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基础上,能够在地质灾害工作中合理应用,充分发挥档案价值。

2.6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档案宣传与推广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灾害档案开发利用的宣传,利用网站、公众号、宣传页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作用和地质灾害档案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在当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安全意识,发挥地勘单位的工作优势,承担地勘单位的社会责任。

2.7 加强地质灾害档案人员素质建设

地质灾害档案是地质灾害项目中形成的科技档案,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报表、总结和有关的依据、指示性文件,以及成果报告和有关的图件、附表等,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就要求地质灾害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专业的地质档案管理知识和地质灾害工作知识,并且能够不断更新方法与思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对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由地质工作者对档案人员进行大量业务指导,使档案工作者对地质灾害工作有充分了解,更好地胜任地质档案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开发利用工作。

3 效果及影响

3.1 能够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专题档案的建立与开发利用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专题档案建立和开发利用的探究,能够对地质灾害防治档案进行整合管理,为后期大量地质灾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照,也为地质工作提供相关区域地质数据,为地质灾害防治档案的科学长效管理归档提供了模板。能够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档案数据库,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利用地质档案资料提供技术保障,对地质档案开发利用提供新方法、新思路,对地质档案数据应用与分析提供内容和技术保障,对地质档案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打下良好的基础。地质灾害防治专题档案的建立,为其他地质档案的深度开发利用提供参照,促进档案工作整体推进。

3.2 促进结构转型,创造经济收益

地质档案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开发利用,能够大力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探索和拓展,大力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在地勘单位工作全面紧缩的情况下,开拓新的道路,促进结构转型,更改收益结构。并且打开思路,进一步促进相关工作理念、工作内容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3 促进生产安全科学化、常态化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档案的开发利用,能够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拓展也促使地质灾害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目前,高温、汛期等特殊时期引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工作日益增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日益突显,档案安全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地勘单位增加了安全隱患意识,能够建立生产安全科学化、常态化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

3.4 提升了企业形象

地质灾害防治档案开发成果的宣传利用,提高了个人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水平和灾害防治的技术手段。对地质灾害档案的开发、宣传与利用,对当地人进行宣讲教育,科普地质灾害知识,进行灾害演练,都极大提升了地勘单位的企业形象,树立了地勘单位在新时代应有的社会定位,履行了地勘单位的社会义务。

参考文献:

[1]李妍花.提高自然资源档案管理效率的几点建议[J].兰台内外,2021(07):62—63.

[2]何惠云.大数据时代企业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研究[J].兰台内外,2021(08):33—34.

[3]郭鹏,孙超,李晟洲.水工环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策略[J].华北自然资源,2021(06):53—55.

作者简介:杨爽(1989— ),大学学历,陕西省一三九煤田地质水文地质有限公司馆员,研究方向:档案管理。

防治环境污染论文范文第6篇

1 当前我国农业环境中遗留的各类问题

1.1 生态环境全面恶化

截止今天, 因为我国农业环境长期承受现代化工业发展影响, 已然出现难以及时遏制的恶化迹象, 相关细节将具体如下。

首先, 工业快速发展过程中, 衍生出许多数量的废水、废气、废料, 但许多工厂都未能依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适当地治理和排放控制, 进一步对周边农业水资源、土地资源、空气质量, 以及人员生命健康等, 造成深入性威胁, 特别是生态环境污染现象已经变得愈发不可收拾[1]。例如, 工业生产过程中, 排放出过多的二氧化硫与二氧化碳, 使全球变暖、酸雨、天气炎热、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问题, 接连衍生。此类农业化境的恶化迹象, 已经对农业既有耕地资源、生产秩序, 以及生产保有量等, 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次, 农民在组织生产活动期间, 会毫无节制地释放农业和一系列化学药品, 使农业土地资源上遗留难以清晰计数的残留药品或是工业制品。再就是包括秸秆焚烧和牲畜粪便等问题难以得到根治, 周边空气质量持续骤降, 导致民众各个唉声载道。

1.2 水资源严重污染和紧缺

现阶段, 我国水资源整体表现出总量丰沛, 但是平均相对紧缺的矛盾状况, 致使一半以上大中型的城市都深陷缺水危机, 而偏偏农业用水量要维持在总体用水量的七成以上, 因此农业领域中的缺水问题将愈加严重。特别是在工业水污染数量频繁暴增背景下, 更加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到位问题。

1.3 水土流失状况加剧

如今, 我国水土流失问题已经扩展至400万km2的空间范畴, 几乎占据全国国土总面积的四成, 并且持续到新世纪之后, 我国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的危机效应仍旧表现出持续蔓延的趋势, 如若无法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加以防治处理, 将在后期引发更为严重的土地荒漠、草原退化和森林面积急速减退等困境, 且会伴生农业土地资源的水土沼泽、盐渍化、土壤酸化与肥力缺失等现象[2]。

1.4 耕地资源持续增长且农民生态意识低下

第一, 我国一直面临人口基数过大且耕地资源稀缺的矛盾状况, 并且一直被认定是全球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国家。而随着今后工业和城市化改建进程的持续加快, 特别是在人口持续增加背景下, 有关农业耕地资源会表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如若选择忽视和放纵, 最终势必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崩溃和系统的丢失结果。

第二, 事实上, 许多农民对于农业环境认知不够深刻, 主要原因是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水平落后、生态意识低下, 时刻将注意力集中投射在现有资源和产值高、见效快的项目上, 未将农业资源科学化保护与可持续应用考虑进去。长此以往, 不利于一些注重资源保护, 注重土地肥力培育, 注重环境污染减少项目在农业实际生产活动中的发展。

2 科学合理的防治对策

2.1 全方位治理环境污染, 尽心竭力保护生态环境

在治理工业废气、废水、废料和城市垃圾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污染问题时, 地方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积极动员相关机构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进一步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要求环保机构联合农业部门, 重点治理农药、化工品、饲料添加剂等容易造成农业生态环境侵蚀的污染源。在尽快淘汰被污染农产品的基础上, 科学地进行绿色种植推广工作;之后按照现代农业生态管理机构对农业土壤环境的要求, 进行传统的施肥模式与结构革新调试, 最终顺利贯彻落实农业生态环境全方位保护的指标。

2.2 创建起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且科学的农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基础, 各部门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尽快搭建起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监控体系, 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作出贡献。此外, 在稳定耕地面积的同时, 强化因地制宜、积极适应性耕种与开发等高端理念的宣传力度, 进一步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开发、研究、推广应用等与监督管理体系科学地结合[3]。

2.3 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 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耕地资源是农业一系列生产活动的核心, 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生命线, 如果没有一定面积的耕地资源作为支持, 再优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也无法完成高水准的农业生产任务。特别是在我国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背景下, 有关工作人员务必要对有限的耕地资源进行科学地保护和利用, 及时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 保证耕地面积, 为农业可持续改革发展助力。

2.4 强化水资源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

我国农业生产一直面临水资源紧缺的危机, 较大一部分原因是水污染现象频繁滋生。因此, 必须强化水污染治理工作, 并将其视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关键环节[4]。例如, 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锁定污染源, 并制定有针对性地治理和管理方案;或者将水污染防治和治理结合起来, 确保农业生产中水资源合理数量的供应。

3 结语

如今, 我国依然面临较为严重的农业生存发展危机, 而这部分危机的源头便是农业生态环境的日渐恶化状况。今后, 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就是对农业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治理与保护, 而这也是农业生产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内容。相信在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强, 以及防范举措的日渐完善, 必然保障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现阶段, 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城镇化建设步伐日渐加快, 同步状况下亦衍生出愈加严峻的农业环境问题。为了避免限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进程, 进一步创造一类安定和谐的农业生态环境, 笔者决定细致化归纳整理当前我国农业中遗留的诸多问题, 同时结合丰富实践经验和实际状况, 探讨出日后科学化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农业,环境问题,防治对策,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元.农业生态环境多样性与作物响应[J].新疆农业科学, 2012, 20 (2) :88-96.

[2] 谢丽君.中国农业污染减排潜力、减排效率与影响因素[J].农业技术经济, 2012, 11 (6) :134-150.

[3] 彭刚红.我国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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