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

2024-03-2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第1篇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第2篇

运 输 车 辆 安 全 管 控 措 施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沙县机场建设项目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

施工车辆安全运行管控措施

为了加强中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沙县机场建设项目部场内机动车与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机动车与驾驶操作人员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情况,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理、层层有人负责。特制订车辆安全运输措施。

一、 车辆进场管理要求:

进入D标段(中水十六局)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必须是完好、完整配套、检验检测合格,相关手续齐全有效,经安全、施管、施工队检查许可,方可进入施工区作业。(坚决做到“八个一律不准”。

1、一律不准没有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2、一律不准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单位车辆。

3、一律不准没有参加保险和交强险的车辆行驶。

4、一律不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施工车辆。

5、一律不准报废车、淘汰车上路行驶。

6、一律不准有故障的车辆上路行驶。

7、一律不准持实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车。

8、一律不准新车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上路行驶)。驾驶人员持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重型机械操作证等相关复印件报项目部质安环保部登记备案。

二、安全教育:

所有进场人员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入场教育、施管部配合、施工队召集、教育完结后,持“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分到施工队进行施工队教育,然后到班组进行岗前教育。三级教育合格后,由各级的教育者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表,被教育者签名后存档,由安全部门通知劳动人事部门(施工队)正式安排上岗。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驾驶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能上岗工作。项目部也与监理、业主联合组织对施工区域车辆驾驶人员安全学习。

三、 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投入:

由于施工车辆运行属盘山临时便道,坡陡弯多,交叉面广。项目部组织制作安全警示标识、防光锥、宣传牌等。施工车辆统一由项目部制订工程专用车标识编号与企业标志。从开工到现在安全投入都按照中水电十六工程局安全投入规定实施百分之1%投入。

四、 施工道路:

场内施工道路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保证施工临时道路路面宽度、平整、无积水、路基坚实、转弯处有反撞堆。项目部配制道路维护班,配备人员与维护设备。

五、 车辆运行规章制度:

1、驾驶员场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行驶速度行驶,(场内15公里)严禁超速、超高。

2、车辆倒车作业时,必须了望前、后、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需有人指挥。

3.严禁行驶时起顶泵或边倒边起。

4、禁止在道路上堆积放杂物 、逗溜,应保证道路畅通。

5、车辆行驶,做到保持车速和车距。严禁占道、并列、抢道等严重违规现象。

6、尽量避免在坡道狭窄、交通繁忙处倒车或调头。

7、 做好车辆运行安全记录,运行检查记录(三检)。

8、每辆车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制动、油料、转向、喇叭、灯光等完好后,方可出车。

9、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车辆严格要求按次序排队,倡导文明礼让,所有车辆严禁出现抢道运输和超车现象。

10、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高度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面与周边情况,在行驶中应用与道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边缘边坡塌陷而造成事故。

11、满载重车在下坡行驶中,严禁采用空挡或熄火;在空车上坡停车时应挂一档停车。

12、车辆在等待装车时,应按顺序排队,必须在装载机械设备回转范围外等候。

13、严禁一切车辆等机械设备停放在转弯路边。

14、副驾驶位严禁乘坐小孩、老人

15、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要及时迅速报警和告知施工单

位或车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有关部门处理。

六、安全处罚:

1、施工作业时未布置安全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屡次加重处罚。

2、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期未完成的,责任人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将停业整顿。

3、不听从生产安全指令的人员处以警告或罚款200元,必要的停止作业,清场行政处罚。

4、未按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损坏等处罚100元。

5、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6、施工车辆进场证件不全或手续不齐全有效的、强制运行处罚200元。

7、各项罚款款额进入项目部安全经费,由生产安全委员会统一支配安全活动费用和作为安全考评奖励基金。

8、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管控或以包代管,项目部将有关规定扣除。

七、车辆安全预防措施:

(一)、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2、施工队及时报应急办公室,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求救。

3、出血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 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到造成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车辆伤害事故,要及时停止车辆并熄火,根据伤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及时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办公室,伤势严重时应及时打120救援。

3、当伤害严重需人员救护时,现场指挥人员应马上调集人员(设备)参与求助。

4、骨折性伤员,严禁采用抱、拉、抬等方法处理,以防伤势扩大。

5、当伤员出血过多,应进行简易包扎,避免伤员失血过多

造成生命危险。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将对施工单位、施工车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施工车队将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与项目部横向联系,贯彻执行安全管理。

九、车辆运行动态监控:

(一)项目部对所有进场车辆进行资料登记入档并建立一车一卡制,对每部车建立运行台账。车队长做好班前五分钟活动记录。从取料场到填方区设立两个监控点,由计量班专门监控运行车辆,杜绝了外运并对车辆运行有效进行监控、统计、汇总。

(二)针对施工现场危险点源监控与治理根据施工现场进行、评价,分析、检查、识别危险点源。采取消除、预防、旁站动态监控表记录登记(施工场况、周边环境针对人的不安全因素与物的不良状态等)实施源头管理、过程控制、监控检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经理为主任(叶舒平电话13905025092),常务经理兼总工(何卫平电话13626007119)、生产经理(吴贵明电话18605082818)、安全总监(张硕电话13960891526)生产副经理(孙来勇电话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第3篇

2、机构配置

经理部设安全质量监察部,安全质量监察部下设安全组,下设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队设安全室,配置专职安全员。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

2)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检查落实。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4)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措施,对边坡开挖、隧道开挖、爆破、初期支护、二次衬砌、运输及通风防尘等作业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5)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项目施工队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1)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岗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上岗。

(3)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经理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10日检查一次,作业班组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不定期检查视工程进展情况而定,如: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采用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时要进行检查,并要有领导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4、安全防范重点

根据本标段的施工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控制隧道爆破,防止爆破伤害事故; 2)加强隧道通风,防止缺氧窒息事故; 3)防止边坡跌落;

4)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

5)注意洞内运输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伤害事故。

5、安全保证措施

5.1、临时及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临时及辅助工程按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 2)临时道路的弃碴应妥善处理,避免挤压河道、污染水源、引起泥石流和危及行车安全,临时道路在险峻处应设立防护石墩和安全标志。

3)临时房屋防火、防洪和防暑应满足要求,并配备消防设施。 4)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应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5)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应满足要求,电线接头牢固,电力安全工具应定期检查。

6)砂石采集场应与居民、学校、集镇、工厂和危险品仓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其运输和防尘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6、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量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7)隧道掌子面钻眼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2)凿岩机进行钻眼时,采用湿式凿岩。 (3)不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4)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8)爆破作业

(1)洞内爆破作业实行统一指挥。

(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均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其安全警戒的距离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a)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b)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min后,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进入工作面。

(a)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顶板两邦有无松动石块; (d)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e)如发现瞎炮,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f)不在炸药加工房以外地点进行炸药加工工作,加工人员不穿着化纤衣物。

(g)爆破器材运输:洞外运输爆破器材,均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洞内运输爆破器材、用机动车运送炸药、用人力由炸药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破器材等,均遵守其有关安全规定。

9)支护

(1)隧道各部开挖后将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将立即整修加固。

(3)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采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安装钢架支撑,严格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尽量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5)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射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6)喷层的异常裂缝将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7)喷砼及注浆作业,将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0)装碴与运输

(1)各种运输设备杜绝人料混装。 (2)装碴机上的电缆,有专人收放。 (3)机动车牵引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a)非值班司机不允许驾驶机动车。

b)司机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先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

11)二次衬砌

(1)衬砌工作台上搭设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安装牢固,没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搭在支点上。

(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有专人监护。

(4)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避免穿行。 (5)在2m以上高处工作时,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先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7)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先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2)通风与防尘

(1)隧道施工中的通风符合交通部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设专职人员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准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隧道施工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5)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c)在压入式的出风口,设置喷雾器。

电气设备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运行。

2、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3、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1)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安排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将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保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先进行绝缘检查。

(4)低压电气设备将加装触电检查。

4、电气设备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5、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6、洞内照明的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均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7、供电与电器设备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的线路设备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施装设,同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规定。使用期限超过六个月,保证达到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2)配电系统分级配电,用漏电保护,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并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均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

(3)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布设。

(4)所有电器设备及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均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

(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保管和维修由专人负责,非专职电器值班人员,不操作电器设备,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先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6)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将进行绝缘检查。

(7)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将规定设置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8)电器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均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9)直接向现场供电的电线手动合闸时,先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10)工作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源。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金属容器内或钢模、支架密集处作业,行灯电压不大于24V,同时采用双线圈的行灯变压器。

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1、各种机械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2、机械安装时基础保证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准站人,操作时,机械臂距架空线符合安全规定;

3、各种机械设备视其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规则牌;

4、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齐全,不超速,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性能好。

5、起重作业前先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作业。作业时,有专人指挥,同时注意起吊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立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下通过、停留及作业。

6、起吊设备时,不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用来运送人员。其中吊装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及时更新。

7、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任意调整和拆除。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8、机械吊装管材时,吊具应完好,栓绑要牢靠,防止管子滑脱。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第4篇

2、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4、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5、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6、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8、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9、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12、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应急灭火预案;消防安全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13、因工程需要在施工现场建立动火区的,应当明确标志,配置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13、 因工程需要在非动火区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动火性质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易燃易爆物品,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5、工程项目部应当遵守用电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用电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第5篇

一、整改时间:

就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规定本次外防护架的整改时间从201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止,完成所有整改内容。

具体时间安排:7月18日至7月20日,(1)落实施工现场的材料清理,有序堆码;(2)落实大门处五牌二图的张挂,宣传黑板的设置,消防砂池、消防设施的配置;(3)对外立面脏乱的安全网进行更换,对正负零层以下的外防护架进行拆除,同时按要求搭设临边防护。

7月21日至7月31日,(1)按规范搭设好三层以上外防护脚手架,张挂好安全网;(2)二层及以下外防护架全面拆除,并搭设好临边防护;(3)楼层内外建筑垃圾及材料全面清理完毕并堆码整齐。

二、落实责任人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要彻底整改现状,重点在于落实,对此,项目部决定,由付斌总体负责全面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安全员黄益贵负责现场实际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劳务班组刘国庆负责组织必要的专职工人对各项事务逐一进行实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黄启中负责安全资料的检查,落实整改,以及各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交底。

三、具体实施部署和措施

1、从大门入口处着手,张挂五牌一图的墙面进行重新粉刷,再按规定张挂,并用黑色油漆做一面黑板,作为宣传栏。

2、在门卫室旁空地用砖砌消防砂池,填满砂,并摆放灭火器、消防镩、消防桶等相应设施。

3、施工场地内以及楼层半成品、原材料及钢管模板等分类清理堆码,清除掉建筑垃圾,并做好排水沟,使场地清洁整齐。

4、正负零层以下的外墙防护架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拆除,拆除部位及时搭设临边防护,临边防护的搭设必须牢固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操作。

5、对外立面不能拆除的脏乱安全网进行彻底更换,做到整体美观。

6、后续施工的外立面防护架,严格按照《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以及编制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进行全面封闭,整体美观。

7、进出场通道防护棚按规定搭设双层防护,并在相应位置张挂安全标识标语。

以上具体措施,现报予项目监理部及建设单位审核,请监督检查。

重庆市开县方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牛角沱项目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范文第6篇

【摘要】下面,笔者就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特性和消防安全管理两方面的相关理论和技术进行分析,以期能给高层建筑施工提供一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安全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高层建筑

0.引言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需求不断提高,尤其是对工作、生活、娱乐、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给建筑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复杂,给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安全管理,尤其是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1.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特性分析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高度超过了24m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其以上的居住建筑就是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有工期长、承包单位多、用火用电多、高空作业、交叉施工多等特点[1]。消防安全作为高层建设施工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具有以下特性。

1.1施工工地现场的通透性强

施工工地现场的通透性强,就会使得建筑的空气流通快,一旦发生火灾的话,蔓延的速度会很快,这给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因设备安装和施工进度等因素影响,高层建筑的电梯井、楼梯间、各类管道井、变形缝、门窗缝、楼板预留孔洞、隔墙预留空洞等一般不会封闭,使得高层建筑垂直、水平等方面的空气流通迅速。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火灾的话,随着空气的流动,火势上下左右蔓延的速度很快,极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火灾现象,严重影响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施工工地现场的明火作业较多

明火的使用,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有一大隐患。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对金属架构、钢筋、金属管道等设备的连接与分割,对建筑工程内外部施工中进行的电焊、气焊和气割,对取暖、通风、给排水的安装等明火作业中,极易产生火花、灼热熔珠,引起可燃物的燃烧,导致火灾事故。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在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火灾事故中,由明火作业引起的火灾占90%以上[2]。

1.3大量可燃和易燃材料的存放

大量可燃材料和易燃材料的存放,一旦接触到明火等电源,就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事故,一发不可收拾。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现场存放的可燃和易燃材料主要有:木材、泡沫板、胶合板、粘合胶、保温材料、各包装物、木花木屑、可燃垃圾、防护网、油漆等。

1.4施工工地的消防设施不完善

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就需要立即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如干冰灭火器。但是现实是很多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建设往往滞后于工程建设,如室外的消火栓安装、消防水池的建设等,尤其是消防供水的不足,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主要弊端。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不足时,消防员在进行灭火时的水压和水量就无法达到灭火的需求,加大了灭火的难度。在高层建筑施工后期的装修阶段中,建筑的内部结构复杂、堆放的可燃物和易燃物较多,发生火灾的概率较大,消防设备不完善的弊端就更为明显。

1.5消防救援的空间狭小

高层建筑在施工阶段,工地四周存在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布置、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堆放等现象,占据了大量的施工现场空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难以保证消防车的行驶畅通,影响了消防行动。

2.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探讨

2.1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良好的制度保障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要签订合理的安全合同,明确各职责的划分。同时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遵循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阶层要逐级落实好责任制。

2.2加大宣传,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实施有效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要明确责任外,更重要的是要让施工现场的每一位职工对消防安全的认识、组织和措施都要合理到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预防和处理措施的宣传,做好“群防群治”的基础宣传工作。首先,可以利用工地的宣传栏、宣传板、培训教育、参观展览、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构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防火墙”。其次,实施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包括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和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这些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扑救和自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3]。

2.3控制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明火作业

1)电焊作业的消防安全控制。电焊工必须要持证上岗,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电焊工在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焊机的接线和绝缘情况,日常要将接线部分用绝缘胶布缠绕,以免受潮腐蚀;电焊机的一次线(搭铁线)长度要≤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要>30m;高空电焊作业时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使用接火盆进行施工(见图1)。

图1 接火盆的电焊防火措施示意图

2)气焊、火焰切割作业的消防安全控制。具体措施如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动火证的审批人员要到动火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管理则有总承办单位统一进行管理;作业时减压器、焊炬和割炬的安全选用,气焊和火焰切割的安全操作等均要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章程;配备专业的看火人员。

3)2.4配备充足的消防用水和灭火器材

在高层建筑施工场地内要建设临时消防蓄水池,蓄水量要大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要有固定的水源。对施工高度超过了24m的高层建筑工程要设立临时竖向的消防立管,立管要有明显的分色标志,管口直径要大于100mm,竖向立管供水的水泵扬程要大于工程建筑物高度[4]。楼层之间要设立消火栓接口以及大于25m长的消防水带等,在消火栓接口处要设立水龙头,在消防设施未启动前,不能拆除临时消防设施。

3.结语

总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关系到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实施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控制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明火作业、配备充足的消防用水和灭火器材等方面入手,以保障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白芳.信息技术在建筑防火安全中的应用[J].信息安全与技术,2011,23(10):11-12.

[2]万小春,刘雪亮.国内高层建筑消防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研究[J].广东建材,2011,36(11):22-23.

[3]王照光.论现代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养措施[J].低碳世界,2013,04(05):16-17.

[4]黄卉丹.现代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维护现状与优化对策[J].科技风,2013,34(1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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