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

2024-04-14

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第1篇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胡浩)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证保健食品命名科学、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根据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宫廷等溢美之词的。夸大性词意,如:强力、特效、奇效、神效等。绝对化词意,如:最、第

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第2篇

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200

9、2010年度

执行和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食药监局的要求,我局对2009年和2010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效管理使用专项资金

近年来,在省、市食药监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取得了农村“两网”建设、餐饮服务人员能力建设、药品快检人员能力培训等专项经费。我局领导重视对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都高度重视,在使用时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进行使用,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强化监督,堵塞漏洞,使各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1、药品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药品稽查和技术监督效能,2010年市食药监局给我局拨付了××××元的药品快速监测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我局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先后指派了××××余人/次到省、市进行药品快速检验暨药品稽查培训(仅差旅费支出就已经达到××××元)。此外我局还利用药品快速监测车到我县进行药品快速检验的时机,请市食药检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解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相关知识。通过派出学习和请专业人员授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识假辩假的能力,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快检水平,为执法人员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检测设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元)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县下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我局积极配合省、市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2009年至2010年间,曾多次安排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计××××人/次)到×××、××××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为了确保各种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市食药监局拨付给我局××××元的专项经费。我局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学习培训支出,其中交通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通过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实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快速检测、监督性检验、评价性检验等技术监督基础知识等的培训。使我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较好地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业务和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加快建立起高素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杜绝职能移交后餐饮业的监管真空。

3、农村“两网”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2010年培训了××××期,共计培训人员××××余人/次,××××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主要以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假劣药品识别,农村常见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生动的讲解,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常见食物中毒、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备案、农村食品药品“两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知识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药品“两员”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他们进一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市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还召集了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情况反馈,并进一步强化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用去××××元,其中会议开支××××元,整治检查期间燃油费××××元,差旅费××××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元全部用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三)基本药物核查经费(××××元)

此项资金还未使用,计划在近期对辖区内基本药物开展一次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县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本药物在辖区内流通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计划:燃油费××××元,差旅费××××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此项资金也未使用,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中。为了能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培训。

资金使用计划:办公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第3篇

【项目名称】**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

【项目实施时间】2009年4月到12月

【项目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海西应先行、闽西当前锋”要求,紧紧围绕“科学监管求先行,服务发展保民生”实践载体,全面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药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项目主要目标】通过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实现五个“进一步”目标:

——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加强。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科学监管理念真正成为全系统共识和追求,以科学监管理念指导监管工作实践,用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监管理念,以科学监管促进科学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创新药械市场监管机制,着力在完善药械日常监管、药械市场整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等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力求新突破,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监管合力进一步形成。系统干部推动科学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各级班子、各部门敢先行、争先行的工作态势进一步形成。

——公众用药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从公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公众关心的用药安全有效做起,切实解决公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把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重中之重,让公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的成效。

【项目具体内容】

1、把好药品源头质量关。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实行有因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责任部门:安监科、各县(市)局)

2、强化药械市场日常监管。加强药械经营许可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gsp认证跟踪检查,全面推行gsp“自查互评”活动。深化“互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药械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大力整治药械虚假违法广告。(责任部门:市场科、器械科、各县市局)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原料、疫苗生物制品、特殊药品、骨科材料、医用设备、齿科材料、节育器械、橡胶避孕套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稽查科、市场科、器械科、安监科、各县(市)局)

4、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升监督网络运行效能,开展派驻网络监督员活动。开展药品供应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市场科、稽查科、各县(市)局)

5、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加大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覆盖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电子信息化建设。(责任部门:药检所、稽查科、办公室、安监科、各县(市)局)

6、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发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评价及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作用。(责

任部门:稽查科、市场科、器械科、安监科、药检所、办公室、

各县(市)局)

【项目计划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中旬)。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机构,细化项目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要按照“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计划见附表)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对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年”进行评估、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和深化监管改革的意见。

【项目组织领导】组长:林华聪,副组长:苏湘汉、陈慧娟、陈交华,成员为各科(室)所负责人。

【项目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

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工程,更加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今年召开的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上,都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摆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首位,作为今年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项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海西应先行、闽西当前锋”的

具体实践,是推进“科学监管求先行、服务发展保民生”的具体体现。通过项目开展,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快捷的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我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局要根据市局项目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局的具体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的任务安排表,明确责任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总结好做法和经验,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各科室要及时收集、掌握、汇总全市系统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局学习实践办。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快推进实践项目工作作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运作班子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执行不力导致公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创新监督机制,发挥特邀监督员和行评代表作用,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队伍安全促进项目实施。

(四)深化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药械市场监管互动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实现科室联动、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加大药械市场的整治力度。积极与公安、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增强项目实施合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五)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办案能力、拒腐抗蚀能力和构建和谐系统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第4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卫工作目标,全民动员,狠抓重点,主攻难点,全面提高县城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为做好创建卫生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单位内部和“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加强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引导药店加强公益广告氛围宣传,杜绝张贴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全面展示文明县城良好形象。

(三)加强打击地摊药贩力度,杜绝县城城区地摊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食品药品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旅馆、餐饮、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六小”行业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三城同创”活动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抓好创建活动实施的准备工作,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人员的创建工作职责。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氛围。

(二)整治基本达标阶段(2016年9-12月)。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创建活动条件标准,逐条逐项狠抓落实,力争达标。

(三)整治全面达标阶段(2016年1-9月)。根据上级部门检查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整改达标。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12月)。对创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探讨存在问题的症结及解决办法,并对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要求和目标。全面查漏补缺,为考核验收全面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有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日常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第5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树立政治意识。我局利用职工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三找”、“十破十立”大讨论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查找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归纳和整改,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扎实开展“一创四办”工作,抓落实见成效。我局在承担20**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贵阳生态国际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会议和第三届酒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中,举全局之力、尽服务之心、履监督之职、重安全之责,对嘉宾入驻酒店实施24小时安全监督保障,确保会议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创模”工作有序开展,对全市150家涉及含放射源、放射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本系统创模知晓率达100%,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为我市全面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全力以赴抓好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我局认真研究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年迎接中央文明办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的测评资料收集、整理并建档,通过“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审核;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20家大型药品企业、餐饮单位开展道德讲堂等,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暗访和现场检查。

(四)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保障经费。根据目标任务要求,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市“12319”公共服务热线转办件69件,完成率100%。

(五)强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开展市级餐饮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共受理14份(其中餐饮单位7家、消毒公司延续换证7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一店一档的监管制度,对市管24家餐饮单位及20家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1310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其中向省局申报a级单位48家,市级评定b级单位125家,县级评定c级单位12658家,占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97.9%,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四是实行备案指导制度,对于春节年夜饭、农村集体聚餐等大型群体聚餐活动实行分级备案指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到91%,备案指导率达到100%。五是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购协议和记录的建档率达100%。

(2)确保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定下发“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结合观山湖灯市庙会活动的开展,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5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52台次。全年,分别接待了国家领导人、省、市两会、省、市大型会议、2013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科协年会、201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第三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等共计56次,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272人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累计监督天数达171天,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3)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大检查等10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591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6102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已要求整改到位。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有力

(1)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一是落实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我局与84家生产企业签订“药品安全生产责任书”、“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特殊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书”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100%,并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认真执行2010版《中国药典》,以确保药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二是对84家药品生产企业、6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11家市级医疗机构药品和5家自制制剂日常监管率达100%;三是继续实施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23名驻厂监督员对贵州泰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十一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督,驻厂监督率100%。四是认真开展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完成5家企业gmp初审工作,对77家进行gmp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对3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29家使用特殊药品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并对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危险品、涉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进行检查。六是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完成我市生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20**年、20**年)、国家基本药物(含未中标品种)企业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印)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查工作,对59家药品电子监管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2)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与106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公司签订《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签订率100%。二是认真受理证照审核和换发工作。共受理审批药品经营许可(零售)322份,其中新办92家,变更210家,换证44家;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225份,其中新办(零售)89家,换发48家,变更88家。三是认真开展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完成130家药品零售企业、2家新开办药品连锁有限公司gsp认证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完成率100%;对全市96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药品连锁有限公司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四是加大对违法刊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移送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322则,涉及30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750则,涉及40个医疗器械品种。五是认真开展经营企业监管。对96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零售连锁企业总部,60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22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六是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入网工作。全市试点的538家零售药店(涉及7个区、市、县)、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已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对药品零售行业的进、销、存及gsp管理方面进行实时监控打下了坚实基础。

(3)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中药质量管理、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安全管理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医用防护口罩、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分子筛制氧等18项专项检查。其中在药品领域“两打两建”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90家,抽样115个品种152批次,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企业整改到位。

(4)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一是对5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原辅料供应商的审查、生产工艺验证,按gmp要求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放行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5)开展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完成贵阳市注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基层用户2915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600例,同比增长18.94%;严重药品不良反应560例,同比增长12.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00例,同比增长36.19%.

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批发企业187家次、化妆品生产、批发企业96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查处标示西安品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处胶原蛋白产品涉嫌违法宣传行为等9项专项检查,特别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中,出动执法车辆74台次,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企业122家次,立案查处1家,责令整改9家,在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开展保健食品批发许可备案工作。全年为133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四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移送工商部门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80则,涉及50个保健食品品种。

4、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受理举报投诉。共受理举报投诉144件,办结144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共立案200件,结案173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移送外省药监部门1件,结案率达86.5%,罚没共计1149591.74元。

5、抽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开展“四品一械”抽样。完成药品监督抽样1000批次,餐饮食品监督抽样1000批次,公共餐饮具监督抽样310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验10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验100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验100批次。二是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工作。对贵阳市辖区内在生产、流通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实现了100%覆盖抽验。三是加强快检车运行。全年药品快检车共运行250次,总行程14400公里,快检覆盖10个区(市、县),筛查药品1003批次,有效发挥了药品快检车的快速筛选作用,提高了抽验命中率。

6、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预案,节假日期间安排应急值班,全年实行全天候应急机制,确保了有急能应,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工作。完成了“20**年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泛珠会”、“酒博会”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应急保障任务,对活动涉及的40余家接待酒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深入推进诚信示范体系建设。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在各区(市、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景区)10条。二是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三是继续开展“四品一械”示范工程建设。共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店360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店50家。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全权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市政府将“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纳入重大工作目标,对各区(市、县)政府进行考核。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我局与各区(市、县)局、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重大食品药品监管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疏于监管导致重大食品药品监管安全事件的,实行责任追究,加强了领导,强化了职责。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工作。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工作,践行监管服务理念。结合“创先争优”、“摆家常”等活动的开展,一是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信访工作。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场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共接待群众来访人数114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完成书记—市长交流台交办件2件,办结率100%。二是规范对外行政审服务窗口。按照“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将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内缩短了60%。三是开展下基层大帮促。我局选派干部到清镇市麦格乡麦冬村、清镇市流长乡磅寨村开展挂帮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与市人口计生委、贵阳日报社组成帮扶督导组赴修文县开展禁毒和“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与6个工业园区、55家企业全面建立定点帮扶,深入基层和企业678人次,走访基层和企业干部群众1528人次。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以“全国安全用药月”、“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贵阳”、创模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进学校、社区、工地、农村、机关宣传活动,共印制安全用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册(张)发放至乡镇、社区。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上报信息120条,省局网站采用21条,市委网站采用10条,市政府网站采用12条,各家新闻媒体刊登47条。完成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各类信息562条。三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基本药物、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等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51次,培训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4600余人次。

(五)加强内部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一是完善修订了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十余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二是规范干部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个监督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党组酝酿、民主测评、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今年,开展了下属事业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班子成员考察任命工作,考察任命了1名该中心主任(正科级);开展了20**年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和20**年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科级非领导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开展了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八一建军节”等各项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团队意识。

食药监局行风热线范文第6篇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胡浩)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证保健食品命名科学、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根据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宫廷等溢美之词的。夸大性词意,如:强力、特效、奇效、神效等。绝对化词意,如: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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