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

2023-10-31

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旅居美国的伊朗裔学者赛义德·侯赛因·纳斯尔教授是当代最负盛名的伊斯兰哲学家之一。他是“永恒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是西方最知名的苏非研究者。正是从“永恒哲学”这一角度出发,他批驳了把伊斯兰哲学定义为在伊本·鲁世德之后已经式微的一种中世纪哲学形态的观点,而独辟蹊径地倡导在伊斯兰传统内部梳理伊斯兰哲学史。提出了以“神授智慧”为核心概念的具有时空延续性的伊斯兰哲学史框架,是当代伊斯兰哲学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的学术思路和流派。

关键词:伊斯兰;哲学史;纳斯尔;神授智慧;永恒哲学

纳斯尔教授在哲学观上秉承“传统主义学派”(traditionalist school)的观点,该学派又以“永恒哲学”(Perennial Philosophy)、“永恒主义”(Perennial-ism)著称。该学派特别重视前现代、非西方的智慧传统,认为各大宗教传统都可上溯到同一个本原,即“永恒智慧”或“神授智慧”,而现代西方则恰恰中断了其与这一神圣源头的联系。纳斯尔认为,永恒智慧存在于各大传统之中,通过我们直观到的不同的形象——如使者、先知、化身、圣子或者其他传达者——启示或者显现给人类,这一永恒智慧,在西方传统中就是拉丁文的sophia perennis在印度传统中就是梵文的sanatana dharma(恒法),在伊斯兰传统中则是阿拉伯文的al-Hikmah al-khalidah(永恒智慧)。

因此,纳斯尔所代表的传统主义学派强调知识的神圣性,认为“现代”与“传统”的区别不是时空范畴内的“先后”关系,而是同超验、永恒、神圣之域的“圣俗”关系。这样,传统学派已经进入了社会批评的领域,对现代性的“进步”、“进化”等观念提供了有价值的反思。作为与西方思想关系密切而又迥然相异的思想体系的伊斯兰思想传统,就提供了纳斯尔教授实践其上述思路的最佳资源。在“神授智慧”这一核心概念的引领下,纳斯尔教授找到了贯穿伊斯兰哲学史的“纲”,重构了伊斯兰哲学史的框架和体系,并最终在他与奥立弗·利曼主编的《伊斯兰哲学史》(1996年)中表达出来。

一、纳斯尔评伊斯兰哲学史研究中的东方主义模式

纳斯尔教授指出,伊斯兰哲学史研究的真正开端是19世纪中期以来欧洲东方学家对伊斯兰教的研究。这个研究传统先天具有的欧洲中心主义和东方主义视角,使其不可避免地有重大的观点上的缺陷;但由于“先入为主”,这一研究传统却在19世纪以来有着最为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19世纪中期,哲学史研究在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兴起。虽然很多西方学者试图“科学地”研究伊斯兰哲学,但他们却受制于自身学术传统的局限,集中表现在“Orientalism”这一概念上,它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种学术研究学科(此时译为“东方学”),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权力话语方式(此时译为“东方主义”)。而三者往往相得益彰。1978年,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W.Said)的名著《东方学》出版,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萨义德指出,“东方”并非一种自然的、地理的存在,乃是被“西方”建构起来的一种文化和政治的现实。后来,英国穆斯林学者齐亚乌丁·萨达尔(Ziauddin Sardar)又著述了同名著作,梳理了东方主义的历史,他指出,东方主义所关注的不是“东方”,而是“西方”自身,只不过这种关注“是通过对一个虚构的被称为东方的对象的想象来体现的”。此后,这种“东方主义”的视角又通过欧洲的全球扩张被输入到各个国家和地区,使得第三世界的知识分子在很长时期内也不自觉地受到其影响。

当然,作为学科的“东方学”在历史与文化研究领域是有贡献的,但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的“东方主义”却是非常狭隘的。纳斯尔指出,伊斯兰哲学史研究就源自欧洲的东方学。“近7个世纪的时间,在诸如巴黎、鲁汶、帕多瓦和波洛尼亚这样的地方,此种关于伊斯兰哲学的观点被作为西方学术史的一部分讲授。”这种观点认为:伊斯兰一阿拉伯哲学是一种中世纪的哲学形态;主要充当了“二传手”的角色,即在保存、翻译、注释以及向欧洲输回亚里士多德哲学方面作出了贡献,但独创性很少;伊本·鲁世德(阿维罗伊)是中世纪伊斯兰哲学的巅峰和结束。这种观点不仅长期在西方流传,而且也影响了近代以来到欧洲求学的穆斯林学者,“虽然身为穆斯林,这些学者却是从西方资源学习他们的伊斯兰哲学,并仍旧在通过他人的眼睛来寻求自己的学术认同”。

纳斯尔教授认为,上述此类观点的主要缺陷是:

第一,把伊斯兰哲学等同于阿拉伯哲学,缩小了伊斯兰哲学的理论内涵和地理范围。首先,从语言说,虽然多数伊斯兰哲学著作是用阿拉伯语写成的。但自伊本·西拿时代就有很多波斯文著作;其次,从民族背景说,虽然有重要的阿拉伯哲学家如铿迪和伊本·鲁世德,但更多的是波斯哲学家、突厥及印度背景的哲学家;在大多数时候,波斯才是伊斯兰哲学的主要阵地。

第二,把受希腊哲学影响的哲学家作为伊斯兰哲学的顶点,忽视了伊斯兰哲学的时间延续性和其独特的发展脉络。纳斯尔教授认为,伊斯兰世界与欧洲一起继承了古希腊的哲学遗产,但其继承和阐发的方式却是迥然不同的。如果以现代西方的理性主义、启蒙精神来解读伊斯兰哲学史,无疑会忽视伊斯兰哲学重视精神性价值和心灵净化的独特取向。

正是从对东方主义的伊斯兰哲学史观的反思入手,纳斯尔教授开始提出并构建了立足在伊斯兰传统内部视角的哲学史框架。

二、纳斯尔论伊斯兰传统的“哲学”概念

在伊斯兰传统中,用什么样的术语来指称“哲学”呢?纳斯尔教授在《伊斯兰哲学史》的第一章中就谈到了伊斯兰传统中“哲学”的概念问题。在阿拉伯语中有一个来自古希腊的词“费勒色非”(Fal-safah),但伊斯兰哲学家和思想家更喜欢另一个直接源于《古兰经》和“圣训”的阿拉伯语词“希克麦”(Hikmah)。不同学派的穆斯林学者们都引证一段圣训:“追求智慧(希克麦)是你们的责任,善行存在于智慧之中。”这段圣训把寻求智慧(希克麦)作为穆斯林的一项义务,就与古希腊“哲学就是爱智”的传统巧妙地对接起来,使得哲学研究在伊斯兰学术传统中获得了合法性。

在伊斯兰传统当中,“希克麦”不是靠人类的“理性”就能获致的,它是来自真主恩赐的一种“神授智慧”或“永恒智慧”。与“希克麦”一词同根的“哈基姆”(al-Hakim,智慧者),既是真主的尊名之一(用以形容真主的一种属性),也是《古兰经》的名称之一。《古兰经》第31章“鲁格曼章”表达了对智慧(希克麦)和智慧者(哈基姆)的赞美;《古兰经》中还有不少把“经典”(kitab)和“智慧”(hikmah)并提

的经文,如:“他要教他经典和智慧”(3:48);“我已赏赐你们书法和智慧”(3:81)。伊斯兰哲学家们认为,这表明真主通过“启示”(瓦哈伊)所揭示的东西,真主同样也使其成为可通过“智慧”(希克麦)获得的东西;因此,哲学就是寻求真主隐藏在世界万物中的礼物——神授智慧“希克麦”,以完善自己的“灵魂”(al-Nafs),向真主(亦即真理)接近。哲学(hikmah或Falsafah)也就成为“启示”的补充、证明或延续,是先知时代结束以后的学术继承者;哲学成果从终极上来说不是靠人的能力而是靠真主恩赐的智慧“希克麦”才能获致的。

在这种意义上,纳斯尔认为,阿拉伯语的“希克麦”一词翻译成英文的Theosophy(神智学)更合适。纳斯尔认为,该词的最初含义是“关于神圣奥秘的知识”,该词意味着既非狭义的哲学(philosophy)又非神学(theology)的一种智慧形式。古代的哲学,一直具有强烈的神智学色彩,注重知识的神圣性,以及人与终极真理的直接、神秘的沟通。这些思想资源包括起源于古埃及亚历山大学派的赫尔墨思主义、古印度的《吠陀》传统、古波斯的索罗亚斯德教(神祆教)和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古希腊哲学。今天的西方哲学主要是建立在崇尚理性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之上的,其先天缺陷就是对前亚里士多德的神智学传统所具有的知识的神圣性的丢失。相反,伊斯兰哲学却正是建立在这一古老的神智学传统之上,走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哲学的道路,保存了与“理性主义”相互参照的另外一种“永恒主义”的智慧资源。

显然,只有了解了伊斯兰哲学家关于哲学源头、哲学与启示的关系、伊斯兰哲学的独特性的理论,才能够正确认识伊斯兰传统中对哲学的认识和定位。纳斯尔教授指出,这个重视精神纯洁、灵魂完善的哲学传统从来没有中断,只要有伊斯兰教存在的地方,这一哲学传统都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留存至今:“此种致力于揭示关于事物性质的真理并把精神知识与个人生存的纯净与完善相结合的哲学概念,在任何有伊斯兰哲学传统流传的地方一直延续到今天,并且在事实上以持续至今的伊斯兰哲学传统的最杰出代表们的存在而具体表达出来。”

三、纳斯尔论伊斯兰哲学传统的时间延续性

纳斯尔教授的伊斯兰哲学史观,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系统论证了伊斯兰哲学的时间延续性,从而颠覆了东方主义的伊斯兰哲学观。而贯通伊斯兰哲学史的线索,就是前述的“希克麦”(神授智慧)这一关键概念。对此,纳斯尔教授有以下几点重要的论述。

(一)《古兰经》和“圣训”是伊斯兰哲学的源头

纳斯尔教授把伊斯兰哲学与伊斯兰教本身联系起来:“伊斯兰哲学是伊斯兰的,不仅由于事实上它是在伊斯兰世界由穆斯林培育起来的,而且因为它以伊斯兰的启示为源泉获得其原则、灵感和很多它所关注的问题”,伊斯兰哲学因此“可被恰当地称为‘先知性哲学’(prophetic philosophy)”。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所有的伊斯兰哲学家都是在《古兰经》和“圣训”主导的伊斯兰教世界里进行其哲学思考的。即使是被认为倾向于理性主义的伊本·西拿(阿维森纳)和伊本·鲁世德(阿维罗伊),“当遇到难题时,伊本·西拿会去清真寺礼拜;而伊本·鲁世德则曾是科尔多瓦的宗教法官,这意味着他自身就是伊斯兰教法权威的体现”。

其次,《古兰经》倡导的“智慧”(Hikmah)和“真理”(Haqiqah),被哲学家对应于哲学活动。真主的尊名之一就是“罕格”(al-Haqq)或“真”,而“真理”(al-haqiqah)则是《古兰经》的内在本质;伊斯兰哲学家的目的就是寻求真理、理解真主的启示并接近真主;在后一个意义上,Al-haqiqah就成了苏非术语中的“真乘”(音译为“哈给盖提”)。

第三,伊斯兰哲学家对《古兰经》的某些章节作了哲学注释,构成了伊斯兰哲学的一种重要存在形态。哲学家的注解是《古兰经》注释中一个重要的种类,与法学的、文字学的、教义学的以及苏非的注解并列。其中最著名的如被称为“光明节”(ayat al-nur,《古兰经》24章35节)的经文,哲学家伊本·西拿、穆拉·萨德拉等都曾专门就此节经文写过注释。

第四,《古兰经》的某些主题主宰着伊斯兰哲学的历史。如“认一论”、世界有始还是无始、真主对世界的知识、宇宙论和末世论等,这些问题之所以成为伊斯兰哲学家关注的主题,乃是因为其与伊斯兰教义有直接的关系。

(二)阿拉伯逍遥学派是哲学伊斯兰化的尝试阶段

阿拉伯逍遥学派(Peripatetieism,阿拉伯语mashsha)泛指那些受古希腊哲学影响的伊斯兰哲学家,是一种以新柏拉图主义为主要资源的、古希腊各不同流派哲学的混合体,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古希腊哲学传统的延续。但西方学者一般把其看作是古希腊哲学的不成功的移植,他们认为,以安萨里对哲学的批判和伊本·鲁世德遭流放为标志,哲学在伊斯兰世界衰落以至绝迹,只是在使古希腊哲学重新输回欧洲方面做了一个中介而已。我国的一些研究者则倾向于强调伊斯兰哲学史上“世俗哲学”与“宗教哲学”(或经院哲学)的对立,这其实都是对阿拉伯逍遥学派的曲解。

纳斯尔认为,阿拉伯逍遥学派的哲学家都生活在一个伊斯兰教义占主导的世界里,“他们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按照伊斯兰教法生活,在成年时代每天朝向麦加做礼拜。其中最著名的,如伊本·西拿(阿维森那)和伊本·鲁世德(阿维罗伊),有意识地坚持他们与伊斯兰教的积极从属关系,强烈地反击任何有悖其信仰的攻击”。当然,我们可以看到在《古兰经》的“认主独一”信条与从希腊引进的“哲学”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但几乎所有的阿拉伯逍遥学派哲学家都致力于调和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保持“认一论”的优先地位。他们因此而对古希腊哲学做出了修正,最明显的是对作为哲学基本概念的“存在”(being)的探讨。有别于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理论,伊斯兰哲学家区分了作为“必然存在(wajib al-wujud)”的真主与作为“可能存在(mumkinal-wujad)”的宇宙,二者之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存在方式。类似的讨论都可以明显看出这些哲学家的穆斯林身份和立场。

但这些穆斯林哲学家把希腊哲学遗产整合进伊斯兰传统的努力没有获得完全的成功,因此我们称之为“尝试阶段”。后来,逊尼派教义学大师安萨里在三个问题上指责逍遥学派大师伊本·西拿为“库夫尔”(kufr,叛教),即:承认世界的无始、否认真主拥有对特殊的知识以及质疑肉体复活。几个世纪以后,波斯哲学大师穆拉·萨德拉指出,伊本·西拿和安萨里处理此问题时均有不足之处。伊斯兰教义学与逍遥学派之间的紧张关系,正是哲学伊斯兰化不彻底或还未完成时期的一种表现。此后,古希腊哲学的因素并没有因为阿拉伯逍遥学派的消亡而彻底

消失,而是继续以多种形式留存在伊斯兰传统内部,包括伊斯兰教义学和后来的光照哲学、穆拉·萨德拉哲学之中,并延续至今。

(三)光照哲学是哲学伊斯兰化的关键环节

纳斯尔认为,延续伊斯兰哲学传统的关键一环是12世纪波斯神秘主义哲学家苏赫拉瓦迪(Suhrawardi,1153-1191)所创建的“光照哲学”(Hikmat al-ishraq)。纳斯尔指出,经过安萨里的批判,亚里士多德主义在伊斯兰世界作为一种完全理性主义的体系而被拒绝了,而苏氏的学说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先逍遥学派的位置,尤其是在波斯。

苏赫拉瓦迪的4本著作构成了其哲学思想的主体,这4部曲是:《宣告》(Talwihat)、《反驳》(Muqawamat)、《对话》(Mutarahat)和《光照哲学》(Hikmat al-ishraq)。其中前3部继承逍遥学派的遗产,阐释并修正了亚里士多德哲学,最后一部则是他的代表作。纳斯尔指出,苏氏思想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苏非行知,尤其是哈拉智和安萨里的作品;二是阿拉伯逍遥学派,尤其是伊本·西拿的哲学;三是前伊斯兰的资源,主要有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学说、古埃及赫尔墨思主义以及古波斯的索罗亚斯德教。他特别强调苏氏对古代“神智学”遗产的继承并把其整合进伊斯兰传统当中,“在苏氏看来,亚里士多德与其说是哲学在希腊的开始倒不如说是结束,因为他终结了此智慧传统,使其仅限于其理性的方面”。苏氏认为作为哲学的“神授智慧”(Hikmat)是真主通过先知易德里斯(即赫尔墨思)启示给人类的,“然后这一智慧分成两支:一支传到波斯,另一支传到埃及,从埃及又传到希腊;最后,经过这两种来源——即波斯和希腊——进入了伊斯兰文明”,而苏氏自己就是这两大古代智慧传统的交汇点。对纳斯尔来说,这一点十分重要,光照哲学正是凭借其在伊斯兰信仰下对这两大古代智慧传统的综合而获得了其不可替代的地位。也正是凭借这种智慧形态,伊斯兰哲学获得了与西方哲学迥然不同的样式。

(四)伊斯兰哲学传统的延续

纳斯尔认为:“逊尼派和什叶派伊斯兰教对于哲学的回应是有些不同的。在逊尼派世界里,在逍遥学派消亡之后,哲学也几近消失,只有逻辑学继续在经学院里讲授;而且,神秘主义学说粉墨登场并进入了学校课程。在什叶派伊斯兰教中情形则十分不同,苏氏学派的神智学(theosophy)一方面逐渐与伊本·西拿哲学相结合,另一方面也与伊本·阿拉比的神秘主义学说相结合,这种结合是在什叶派教义的基础上进行的,实际上什叶派教义成为哲学与纯粹的灵知之间的结合点。正因如此,……真正意义上的伊斯兰哲学并没有随着阿维罗伊而结束,而是在他之后才真正开始:苏赫拉瓦迪的学说开始在东部伊斯兰世界广泛传播。”可惜的是,苏氏的作品从来没有像逍遥学派那样进入欧洲人的视野,这使得其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知名度不高,这当中有语言、地域、研究旨趣等各方面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光照学派在逍遥学派之后延续了伊斯兰哲学传统,这是毫无疑问的。

16世纪,波斯又出现了一位把伊斯兰哲学传统发扬光大的著名哲学家:穆拉·萨德拉(MullaSadra,1572-1640)。他提出了“超验哲学”(al-hikmat al-muta aliyah)的概念,是对此前的伊斯兰哲学流派的继承、综合与发展。他采用的是逍遥学派的模型、光照学派的灵魂,而教义学问题又以哲学形式出现在他的哲学之中。他既不像逍遥学派之过分依赖理性,不注重启示和领悟;也不像光照学派之只接受领悟和直觉观照。他认为哲学家首先达到的是理性,然后应该利用直觉观照(Shuhud)和众先知带来的“启示”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继续前进。穆拉·萨德拉学派在波斯延续至今,影响到印巴地区,并通过现代著名伊斯兰思想家阿富汗尼而传播到阿拉伯世界。纳斯尔教授本人也是这一哲学流派的一个当代传人。

四、纳斯尔论伊斯兰哲学传统的空间延展性

纳斯尔教授把伊斯兰哲学放置在世界性的知识背景中考虑,提出了一个“一体多样”的伊斯兰哲学史框架。

(一)伊斯兰哲学是与西方哲学并列的一大智慧传统

如果说“哲学”(philosophy)是诞生在古希腊的一种独特的智慧形式,则很显然这一智慧形式是向东、西两个方向分别传播的。西方哲学通过中世纪穆斯林的译文、注释和研究而继承和延续了古希腊哲学传统,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主义传统,这是没有异议的。而伊斯兰哲学通过阿拉伯逍遥学派的尝试,到光照学派的综合,诞生了伊斯兰哲学独特的“神智学”传统,则是被大多数人忽视了的。

纳斯尔教授指出,正是由于基督教欧洲与伊斯兰世界在对待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问题上有不同的取向,导致了这“两大姐妹文明在14世纪以后的分道扬镳”,“在东方,通过安萨里及其他人如法赫鲁丁·拉齐(Fakhr al-Din al-Razi)的批判,理性主义的影响力被缩减了,为苏赫拉瓦迪的光照学说的传播以及伊本·阿拉比学派的诞生奠定了基础。而在西方,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来临对于早期的建立在光照说基础上的奥古斯丁柏拉图主义的破坏来说作用不小,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后果,它带来了理性主义和自然主义的世俗化形式,这在后来的文艺复兴时期颠覆了中世纪经院哲学自身的堡垒”。

按照季羡林教授的观点,世界范围内历史悠久、延续至今的文明只有四个:中国、印度、阿拉伯一伊斯兰以及从希腊至今的欧洲文明。其中,显然中国与印度文明在历史上曾有密切的互动(如佛教),而伊斯兰虽然也被划为“东方文明”,但却与欧洲文明有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互动。除了被基督教欧洲视为主要的“竞争对手”以外,纳斯尔教授的观点也许能提供一些新的角度,即:伊斯兰与西方哲学所代表的不同的智慧取向,并非对立,而是互补的。其实,在对现代性的反思当中,部分西方哲学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诞生了一些新的作品和思想。

(二)伊斯兰哲学的多样化表现形式

在历史和现实中,伊斯兰哲学的实体只有一个,但却包含着几个不同的学术传统,纳斯尔教授形象地称之为伊斯兰哲学的历史性“化身”(embodi-ments),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是存续于波斯以及毗邻的从伊拉克一直到印度的区域内的伊斯兰哲学传统。这个传统最能代表伊斯兰哲学的特点和延续性。在伊斯法罕、德黑兰、库姆等伊朗学术中心,文本的和口述的传统仍在存续,纳斯尔本人也正是受益于这一学术传统的浇灌,才成为一代学术大师的。

其次,在伊斯兰世界的阿拉伯部分也存在一个伊斯兰哲学传统。虽然阿拉伯地区是伊斯兰教的诞生地,但伊斯兰哲学传统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其生命历程却短于波斯:“13世纪以后,该哲学传统

在伊拉克以西地区被教义学(kalam)和苏非灵知学(al-marifah或al-irfan)摧毁。……直到19世纪,哲玛鲁丁·阿富汗尼(Jamal al-Din al-Afghani)才在埃及复兴了伊斯兰哲学,移居开罗前,他曾经是波斯的穆拉·萨德拉学派的学生。”

第三,还有一种被西方视为自身学术传统的一部分的伊斯兰哲学,通常称为阿拉伯哲学。“此种观点认为,当伊斯兰哲学对西方的影响减少并逐渐消失时,伊斯兰哲学也到伊本·鲁世德而戛然而之了。”在任何西方哲学史或欧洲哲学史里,一般都有专门的章节来提及中世纪阿拉伯哲学,这当然是一种建立在欧洲中心论基础上的阿拉伯哲学史。

第四,与伊斯兰哲学有密切关系的中世纪犹太哲学,或“对伊斯兰哲学的犹太式理解”。犹太哲学大致分为三个时期:希腊化时期、中世纪、现代。而中世纪时期从10世纪开始的300年间,在北非、西班牙和埃及,犹太人使用阿拉伯语写作并受到伊斯兰哲学的强烈影响。之后西方犹太哲学才与伊斯兰思想样式分道扬镳。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大量犹太学者又对欧洲和美国现代伊斯兰哲学研究的兴起有所贡献。

第五,19世纪中期以来欧洲东方学家对伊斯兰哲学和文明的研究传统。东方学家对文本与历史资料的整理贡献良多,“与其说是哲学的不如说主要是文献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这一研究角度最多能把伊斯兰哲学放在文化史和思想史的背景中看待,但很难达到哲学的研究”;但这一学术传统对当代西方伊斯兰研究有重要的影响,不仅在观点上,也在学术机构上,“西方伊斯兰哲学研究仍旧大量地被归并于东方学、中东或伊斯兰研究部门,极少被放在哲学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因于一个多世纪以来东方学家研究和呈现伊斯兰哲学的方式。”

第六,近代以来受西方影响的几代穆斯林学者自己对伊斯兰哲学的理解。“这些著作看起来是从伊斯兰的观点来研究伊斯兰哲学,但实际上只是反映西方学者的著作然后试着去调和之以适应自己的处境而已”。

但是,以上这些伊斯兰哲学传统并没有被整合起来看待,它们只是支离破碎的不同的学术传统和研究角度。纳斯尔教授所提供的新的伊斯兰哲学史编写框架,就试图把这些不同的声音纳入一个体系,使其各就其位,从而展现出一种汇融东西的多元一体模式。他与奥立弗·利曼共同主编的长达1200页的《伊斯兰哲学史》就是这一思想的具体表现。

结语

通过对纳斯尔教授的伊斯兰哲学史观的介绍,笔者有一些粗浅的看法。

第一,对认识伊斯兰传统本身的价值。

纳斯尔教授以兼收并蓄的宽容姿态,合理地论述了伊斯兰传统本身的包容性和多元性。这种包容性和多元性,是在伊斯兰信仰原则“认主独一”的统摄下,容忍、吸纳、改造前伊斯兰的人类智慧资源,既表现为伊斯兰历史上百家争鸣的学派,也表现为伊斯兰传统在不同地域、民族和文化中的变体。这也是有人把纳斯尔看作是伊斯兰教内“宗教多元主义”的代表人物的原因。

另一方面,尤其是近代以来,作为对西方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反动,简单化、教条化、反智(anti-in-tellectural)的原教旨主义思潮席卷穆斯林世界,好像要为塑造这个时代东方主义式的“愚昧”、“暴力”的穆斯林形象作一个恰当的注脚。纳斯尔教授的伊斯兰哲学史研究,则为我们展现伊斯兰传统深邃、广博而不为人知的一面,这对于陷入东方学、后殖民语境下的穆斯林知识分子来说,显然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第二,对反思西方传统的价值。

如前所述,纳斯尔教授提出伊斯兰哲学传统是与西方哲学并列的、可资参照的一大智慧传统。由于学术取向的不同,两大传统对待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取舍就不大一样。事实证明,中世纪天主教开始以托马斯主义的形式接纳了理性主义传统,但这导致了经院哲学自身的被颠覆;而进入“现代”以来的西方哲学,基本都是以理性主义为基本取向的,这导致了“现代性”问题以及工具理性的泛滥。

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大行其道的“文明对话”理念也正是对人类多元化智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而与西方哲学传统最为密切的伊斯兰哲学传统,也具有更为直接的参考价值。在经历了“现代”几百年来西方文明的一枝独秀和对“西方”眼里的“东方”的压制之后,伊斯兰哲学传统有被重新审视和提升的充分理由。

责任编辑:李有智

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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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简历。1978年3月—1981年12月,东北财经大学学习;1982年1月—1988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工作;1988年8月—1994年6月,中国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工作;1994年7月—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1997年8月—1998年7月,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工作;1998年8月至今,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工作。

主要著作。《国有资本运营论》,独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西方股份制概要》,合著,中国金融出版社1988年出版。《企业重组理论与实务》,合著,石油工业出版社1998年出版。《西部开发论》,合著,重庆出版社2000年出版。《打造中心城市》,合著,中国水利出版社2004年出版。《土地管理新论》,合著,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年出版。《中国空间结构调整新思路》,合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中国十大城市群》,合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20世纪80年代,曼德尔布罗特集(图1)震撼出世,它的命名源于分形理论开创者、数学家——伯努瓦·曼德尔布罗特(Benoit Mandelbrot)。曼德尔布罗特集是由函数重复与自身复合即进行迭代运算得出数值的集合,被作为分形的标志性图案用于诠释分形。自相似性是分形最具识别度的特征,即放大或缩小分形图中任意一个局部,其形态结构、粗糙度等均保持和原图的极度相似性(图1,后一幅为前一幅方框内容放大)。分形理论的出现,为诸多学科中的复杂现象提供了更新、更为便捷的解决方法。伯努瓦·曼德尔布罗特用毕生的努力使人们渐渐意识到分形的使用价值和艺术价值。纵观分形艺术作品,艺术的张力与数学的魅力让人们叹为观止,它的魅力和价值更在绘画、设计、影视动画、音乐甚至医疗中得以展现。

一、自然中的分形艺术

数学发现了分形,艺术让分形散发出美的光辉,而分形却源于自然,它诠释着大自然的奥秘。我们所熟知且常见的云和闪电都是分形的结构,如果你能无限放大它们,你会发现其每个最微小的部分和整体极度相似。树木、西兰花和蕨类植物的叶子等也都是大自然创造的分形艺术,以蕨类植物的叶子(图2)为例,摘下其中一个分枝,就可看出它与主体有着明显的自相似性。当然,也可以重复的摘下更小的分枝,而这种自相似性是自始至终的。甚至人体内的血管和神经系统都呈现出分形结构。

二、绘画中的分形艺术

上世纪日本艺术家——葛饰北斋(1760-1849,浮世绘画家)的绘画在世界范围内广受青睐,他的绘画栩栩如生,具有鲜明的特色,这是由于他用艺术眼光对大自然进行探索的过程中,发现并初步运用了分形(虽然那时还没有分形理论)。

以葛饰北斋的《神奈川冲浪里》(图3)为例。在大波浪的顶部,有许多更小的浪花,它们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它们不断的堆叠、累加,表现出了无休无止的重复,也表现出分形对象的明确特征——自相似性。

葛饰北斋运用分形描绘自然,使作品在拥有自成一派的风格和极具装饰性之外,也丝毫不显得做作。

三、设计中的分形艺术

曼德尔布罗特集的诞生作为一个文化事件,造成了不小的轰动。人们开始尝试在各领域使用分形,分形甚至频繁出现在T恤、棒球帽和背包上。曼德尔布罗特集为世人开启了分形艺术的宝库,激发出更多美丽的分形图案。软件工程师制作出一系列分形软件,让对数学知之甚少的人们也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分形艺术,并运用于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等行业。而下述领域更为分形在设计中的运用开拓了新的思路。

(一)服装设计

分形于数学、科学领域的探索也许太繁复,但分形独有的艺术价值自其诞生之日就广受人们的关注。美国男装知名品牌Jhane Barnes的创始人和设计师Jhane Barnes从1976年开始从事男士衬衫的设计,沿用传统编织方式,根据图纸在小而慢的手工编织机上进行操作,效率和创新性都备受局限。直到分形的出现,让她意识到这种方式能帮助她创作出丰富多彩的纹样,但当时分形的数学背景和分形软件的缺乏却使她无从下手。她找到Bill和Dana合作,于是服装设计师、数学家、物理学家联袂制作出用于服装纹样设计的分形软件。只需要改变软件中的几个参数就能创造出富于变化的纹样,创造出很多手工不可能做出的设计。如今市场上能看到拥有绚丽缤纷纹样的服装,而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运用分形软件设计出来的。

(二)首饰设计

珠宝首饰自古以来都受到人们的追捧,但在畅销的同时,也越来越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审美需求,缺乏创新是首饰设计的一大“瓶颈”。分形的出现使首饰设计师迸发出新的灵感,分形艺术既不属于二维艺术,亦不属于三维艺术,它表现的是非整数维度,即对象的粗糙度。换言之,分形是打破规则造型的艺术。首饰设计师可以利用分形软件随机生成分形图案,并从中挑选满意的图案作为模版,再选择珠宝和金银等进行组合镶嵌。同样可以运用分形原理对宝石进行切割造型,以增加宝石的折射面,使其绽放出流光溢彩。分形艺术给首饰设计带来的不仅仅是创意,更以强烈的视觉张力让珠宝首饰迎来全新的生命力,同时也用个性化的设计满足了市场中求异的心理和高层次的审美需求。

(三)产品设计

也许你不曾察觉,无处不在的分形渐渐改变着我们的生活。通讯和电子产品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时代的步伐,但人们一定还记得,20世纪90年代并不十分普及的手机。它有一根凸出机体的天线,外形千篇一律,除了打电话发短信并没有其他功能。如果需要增设wifi、2G、3G网络、GPS定位等功能,那么每项功能都需要额外增设一根天线。而现在使用的手机和各种通讯设备却能同时具备轻薄、多功能、多样化外观,这不得不提及波士顿电波天文学家科恩为现代化产品设计带来的变革。科恩利用分形的原理将天线设计为雪花的形状,这让天线内置和多天线并存成为可能,使设备在更便携、更美观的同时具备更广的接收频率和更强、更稳定的信号。除了藏起来的天线,分形运用于产品设计的例子随处可见,灯具、器皿、玩具,等等,只要注意观察,你会发现更多。

(四)影视和动画设计

逼真的影视特效为人们带来的一次次视觉盛宴,使其在影视作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影中那些火山喷发、岩浆四溅的场景总是令人叹为观止,它的制作过程也令人好奇不已,而这同样可以用分形解决。影视制作人员充分利用了分形的自相似性,制作出浩大场面中的一个点,并给它设定一个轨迹,然后缩小、复制、扭转轨迹,再不断地重复这一过程,最后进行渲染、合成。一些气势恢宏的航拍山脉场景也是运用分形得来。这样一来,既提升了对电影镜头的掌控度,也有效地降低了拍摄成本和取景难度。而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观众可以越来越多地观看到更为精彩的影片。

分形是图像化的数学,而变更一些数值,让这些图像动起来就成了独到而美丽的分形动画。相对于多数人观看动画时对情节的追求,分形动画就显得小众而“文艺”了。它倾向于表现分形艺术原汁原味的视觉特色。分形动画美轮美奂的画面抽象而深刻地揭示着宇宙和自然规律,展示着来自生命的思考与脉动。

四、结语

正如法国印象派画家雷诺阿所说的“一览无余则不成艺术”。分形艺术之美在于其可无限深入、无限探索的细节之美,也在于其具备自相似性又变幻无穷的神秘之美。分形理论诞生以来,大家都在各自的领域探索并将其利用起来。就艺术而言,分形依然具有不可估量的美学意义和开发潜质,它绮丽而神秘的美将在艺术发展的过程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参考文献:

[1](法)B.曼德尔布洛特,分形对象——形、机遇和维数[M],世界图书出版社,1999.

[2](德)佩特根,于尔根斯,绍柏,田逢喜译,混沌与分形[M],国防工业出版社,2008.

[3]刘华杰,分形艺术[M],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学数学;数学故事;应用的意义

前言

在课堂上,老师通过讲述一个数学故事,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思考。由此可见,数学故事在小学数学中的应用,确实能够有效提升教学的效率。因此,在以后的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们仍要充分发挥其课堂引导作用,把课本和故事素材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将故事使枯燥乏味的数学变得生动有趣,让学生在老师的讲述中不断学习、成长。

一、课前预热环节:利用数学故事展现数学思想,吸引学生注意力

在学习一单元的知识内容后,进入下一章新的学习的时候,学生们第一次接触到某个新知识的内容,容易在使用新的思考方法时,出现思维间断、兴趣降低等现象。这时,以有趣的小故事为载体,指导学生应用相应的数学思维去思考新的知识,可以起到触类旁通的作用。因此,在课堂上,老师可以利用有趣的小故事来进行课堂预热,提升学生对数学知识的理解能力。这种教学方式不需要直接传授,却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让他们感受到数学的快乐。

例如,在教学“乘法”的内容时,老师首先就利用有趣的小故事来引入课堂主题,以促进课堂气氛的逐渐升温。老师就问:请大家思考一下,我们熟悉的古代故事中有哪些小孩子让人记忆深刻呢?大家纷纷回答,其中有人提到司马光砸缸、孔融让梨以及伤仲永的故事。老师接着说:好,那么,还有一个人,我想大家不会陌生。曹冲,他是一个很有智慧的年轻人,想必大家都听说了曹冲的故事,有没有人能把这个故事讲一讲?然后,由老师引导,让学生讲这个故事。学生讲完后,老师说:曹冲称象不仅显示了曹冲的智慧,而且包含了一种简单的数学思维方式,也就是所谓的“转化”,化繁为简,化难为易,都属于“转化”。大家都可以思考一下,我们可以使用转换方法来学习什么知识呢?通过这种方法,在课堂上引入有趣的小故事,既可以促进课堂气氛的迅速升温,又能让学生在学习的同时,把抽象的數学思维清晰地呈现,更符合小学生的认知特征,也可以充分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课堂导入:利用数学故事导入新知识,提升学生积极性

一节好的课程,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开始。只有打好开头的基础,才能在后面的讲述中得心应手。在课堂导入的环节,有许多种方式,我们熟知的就有过渡、实践、悬念、游戏、故事等几种。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故事导入新课的方式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扩展他们的思维,丰富他们的联想,让他们更自然地达到最佳学习状态。

例如,学习“大数”相关知识时,刚上课,我就先给学生讲了一个结绳记事的故事:在数字没有出现以前,古人在一根绳系成一个结,标记一件事情。他一看见那个结,就会想到这件事。他要想记两样事情,就得打两个结,以此类推,到了最后打了很多结。但是如果他把绳索系了太多结,他就会忘记自己想要记住的东西。由此可见,结绳记事这种方法虽然简单,但并不靠谱。所以,数字和文字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之前我们学过一些数字,他们代表的范围很小,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一下更大的数。

三、确保故事的直观生动性,利用生活素材创编数故事

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发掘创编故事的素材,创造出符合学生实际生活的故事情景。通过这种方式,使孩子们在学习中体会到了真实的生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学习热情。同时,这些生活素材中的故事通过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进行阐释,还能使学生们能够感受到数学学科的价值以及魅力,让学生们更加深刻地爱上数学学习。

在教学了“简易方程”相关的内容后,我又结合生活素材给大家讲了一个小故事:一日,唐僧吩咐徒弟悟空,八戒和沙僧去摘一些水果回来。很快,三个弟子喜滋滋地带着水果满载而归。唐僧问道:你们摘了多少水果回来啊?八戒嘿嘿一笑:师傅,我们来考考你,我们每个人摘了不一样的水果,大师兄摘的是桃子,我摘的是苹果,三师弟摘的是香蕉。悟空接着说:师傅,已知桃子的数量占据总数量的四分之一,占苹果和香蕉数量的三分之一。沙僧又说:苹果也占香蕉数量的一半,已知香蕉数量是100,那么师傅知道我们各带回多少水果吗?唐僧很快就得出了答案。那么,同学们,你们知道他们每人摘回的水果数量吗?

通过对生活素材的选取,创造性地给出了故事一样的习题,使学生对数学问题进行探究和应用的兴趣得到有效激发,既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将所学的数学知识付诸实践,一举三得。

四、介绍科学家故事,展现学科魅力

数学的魅力无处不在,数学学科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学生都觉得,数学并不能用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但在课堂上,老师却可以用数学家从日常琐碎的小事得出一个大的结论来证明数学的确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之所以觉得它没用,是因为我们看事情缺乏长远的眼光。在小学时期,很多小学生都有一种崇拜英雄的倾向。因此,如果老师讲了一个关于数学家的故事,就会让他们产生一种崇拜的心态,从而跟随数学家的脚步,更认真地去钻研数学问题。比如,当一个学生在数学课上表现出疲惫和厌倦的时候,教师就可以给他们讲我国古代数学家们钻研知识的故事,也可以将鸡兔同笼亦或是简易方程的来源,这些都可以充分激发学生们对学习的热情。

五、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运用小故事,使数学教师能够更好地开展教学,能够充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导他们积极去探索数学学科的魅力,促进他们思考能力和思维能力的提升,为他们日后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戴开光,王超.浅谈数学小故事在课堂中的应用[J].读写算,2018(35):212.

[2]伏丽娟.浅谈数学小故事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2019(41):62.

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是三权分立架构之上的行政主导,体现了香港基本法的要求,也是国际政制发展的趋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政制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它继承了港督制中总督主导的政制特点,有利于香港作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有利于政府机构快捷处理信息。行政主导的政制符合“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三权分立 立法主导 行政主导

[文献标识码]A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行政与立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司法独立。它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充分考虑了香港作为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的国际化背景,研究了国际上主要的政治体制,有选择地吸收了港督制中利于经济发展的部分。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情的政治体制,有力地促进了香港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架构中,以行政长官为首的政府的权力,相对于立法会的权力处于优势地位,是一个显著特点。具体表现在:第一,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重要。行政长官不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还是香港特区的首长。因此行政长官不单需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也需要对中央政府负责。第二,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关系上,政府可以由行政长官向立法会提出法案、议案,在立法会议案的讨论中具有优先的顺序。另外对于立法会议员提出的议案范围也做出了限制——不可以提出涉及公共开支、政治体制及政府运作的法案、议案,即使提出也需要提前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议案需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后才能生效。行政长官有权拒绝签署法案,并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如重议后立法会再次通过,行政长官可以选择解散立法会。第三,政府议案和立法会议员提出议案的投票方式不同。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二规定,政府提出的法案要求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通过,而由立法会成员个人提出的法案包括对政府法案的修改,则需要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分区直接选举、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票通过。故政府议案的通过率比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的通过率高。

然而,随着香港民主政治的发展,特别是政团政治的活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有了渐进的变化。如关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从第一届的400人演变到第二届800人,再到第四届的1200人;立法会也由总数60席增至70席,并新增5个功能界别议席由直选区议员提名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改革,是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体现,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如立法会的功能组别,聚集了香港商界人才和专业精英,特别是组别中有劳工和工商界,代表了香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香港是一个资本主义商业社会,急需具有专业知识的各界人才从政理政。因此,功能组别的政改,特别是新增的5席功能界别议席,为既有政治抱负又有专业素养的人员参政议政提供了平台。

西方国家的政体也是不断演变的。19世纪之前,西方国家主要实行“立法中心、议会至上”的立法主导体制。立法主导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用来限制封建特权,集最高国家权力于议会,由议会选举政府,制定法律,审批财政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政府成为国家权力的核心,行政主导成为被各国政府所青睐的国家体制模式,即决策权掌握在行政首长手中,行政权大于立法权。

在权力的分配与制衡中,权力的配置不可能完全是平衡的,即使是在实行“三权分立”政体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某一阶段,“三权”中的“一权”必然占有主导地位。

“议会主导”及“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社会胜利的产物。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自由经济,摆脱封建政权的枷锁,从而实现“天赋人权”。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学家、法学家针对这种不受约束的绝对权力设计了种种宪政体制。如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国王只是作为议会的执行机关,议会才是国家的权力机构,而国会的组成人员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美国虽然实行三权分立,但是立法权居于核心地位。美国宪法先规定国会,然后再规定总统和司法,只有国会才有权立法、征税、拨款和提出宪法修正案,并行使授权立法权,国会有权弹劾总统等行政官员和联邦法官等。在相当长时间内美国的权力斗争也一直是在国会内部展开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东西方,面对市场经济信息的高速运行,需要一个高效的政府机构去解决各种复杂的问题,而“议会主导”的权力体系无法胜任。因此东西方社会普遍开始了“行政主导”的回归,“行政主导”已经在国际上成为国家权力结构调整的主流趋势。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社会的稳定、国家经济的发展未必不是一种更优越的选择模式。

“三权分立”中“议会主导”主要立足于公民对政治权力平等享有的需求。资本主义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后,在“天赋人权”的感召下,要求“参政议政”平等的政治权力。一时间,提到“政府”,想到的便是皇帝和各级行政官吏,人们把这种国家称为“警察国”。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开放,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议会主导”对于信息的处理能力和反馈速度,无法满足经济日新月异发展的需要。在这个客观条件下,“行政主导”的权力体制重新进入国家政制架构的主导因素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行政机关在一定法律约束下,同样可以做许多有益的事情,依靠行政权同样可以保护人权。

行政权力在一定的约束下,对于经济的发展更为有利。在人民权利意识多元化的同时,人民权利的满足不仅仅局限在“政治权力”得到实现,经济利益同样需要得到满足。而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经济极易产生垄断资本主义,行政机关强大的社会调控力能够更好地解决现实中面对的各种问题。而议会主导的模式其本身的特点导致议会解决问题的滞后性,不能很好地应对市场经济高速信息时代发展的要求。其实,对“行政主导”质疑的声音,来自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论。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只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即可。

2012年是我国实行1982年宪法30周年,关于宪政的理解与讨论,不仅存在于宪法学界,而且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构架中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宪法、宪政应该是立足于社会现实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我国是多民族国家,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去平衡与协调多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尽管民族之间的生活习性不同、文化背景不一,但是对于追求民主、自由的基本人权的政治理想却是一致的。

在“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指引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议会主导并不适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分析,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既是一种政治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从政治上来看,中央与特区的关系首先是主权国与其领土的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区域,是在“一国两制”方针下,中央授予“高度自治权”的行政区。“一国两制”是在“一国”前提下的“两种制度”,在确保国家主权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区域高度自治。而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宗旨。

行政主导是指以行政首脑及其所领导的行政机关为公共权力中心的一种政治体制。在香港宪制性法律文件的《香港基本法》中,虽然没有明确写明香港实行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制度安排上,明显地体现出行政权在权力架构中的优越地位。如行政长官具有解散立法会的权力;政府议案具有优先讨论的顺序;行政长官具有立法创议权、批准权和相对否决权等。因此,以行政为主导的体制概念已经在香港基本法中得到体现。

立法主导也即议会主导是公共权力为立法机关所掌握的一种政治体制。代议政制使得议员为了得到选票而过度关注“民意”,典型的代议员只因为他们反映和恰当地象征了社区而得到赞成。反映民意是民主政制的要求,但民主的进程应该是可控的。

在司法上,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司法独立,其终审法院在香港本地,最高法院对香港司法不可干涉,只能通过全国人大的释法。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领导只能通过任命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及其他法定职权从而得到体现。并且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在香港本地经过选举与协商后,由中央任命,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民意的尊重和保障。

《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因此,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中央和香港之间的桥梁,既要保护香港特区的发展,更要维护祖国的统一。这也就是有学者所说的,放弃了行政主导,无异于放弃了国家对香港的主权。

香港是一个经济自由港,是区域性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由于其贸易的发展,在香港汇集着世界各地的经济交易信息,这些都要求有一个高效、快捷的处理信息能力的政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港澳是现代化的城市,社会结构复杂,对外联系频繁,商业、贸易、金融和其他行业的活动以及政治、文化方面的问题错综复杂,瞬息万变,除了要有一个包容各方面,照顾各方面各阶层利益、与行政关系协调的立法机关之外,更需要一个决策及时、效率很高、运作平稳、起主导作用的行政体制。

香港能够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经济发达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与港督制中港督集权的行政主导政制有必然的联系。港英政府时期,港督集立法权、行政权于一身,行政局与立法局仅起到辅佐港督的作用,并且实行委任议员制,只有在1985年之后才逐步开始加入选举,实行社会精英参政议政的“行政吸纳政制”。正是在这种类似一元的政治权力体制的政府管理下,香港发展成为亚洲“四小龙”。香港回归后,中央充分考虑香港殖民历史的发展背景,以及国际自由港的身份,制定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吸收了港督制中高效的行政主导政制的优良部分,加入了民主政治的因素,最终确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模式。

在香港,维护行政主导,既促进了香港经济的发展,又维护了“一国两制”的政治制度。这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说,无疑是负责的政治体制选择。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香港的稳定,除了经济的发展以外,还要有个稳定的政治制度。”《香港基本法》确定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实行普选的目标。但这一切的民主政治理想,不能损害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毕竟香港发展成为国际性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归根结底是其经济因素,而政制的架构应该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如今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90%的转口贸易与内地相关,内地是香港转口货物的最大市场和最主要来源地。特别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订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与融合更加紧密。随着珠港澳大桥香港口岸建设,在运输上,香港与内地的联系进一步强化。在地理上,香港拥有背靠内地的优势,已经位于全球贸易、金融、商业和电讯中心的战略性地位。因此,立足于香港经济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香港政治法律上的发展必须保持稳定、渐进的模式,即保持行政主导的政制是对香港经济发展的保障。一方面,行政主导政制验证了香港能从小渔村发展为国际化都市是符合香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行政主导的政制适应“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引,更能保障香港与内地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与融通,从而为香港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有利于香港持续转型成为多元化的高增值知识性经济体。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是在“三权分立”权力架构基础上的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行政主导与“三权分立”并非两个不可融合的理论体系,在“三权”权力架构下的行政主导更能够适应信息时代错综复杂的信息整合,高效的政府体制对于经济的发展无疑更为有利。行政主导并不意味着行政集权,对于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样的行政主导的政制对于经济的发展、民主的健全都是极为有利的。这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三权分立”结构下以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优势所在。

(责任编辑: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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