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原因范文

2023-10-09

车祸的原因范文第1篇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

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不考虑护理人员的因素,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理由:护理费不以住院为前提,而以伤者需要护理为前提,是否需要护理及需护理多长期限,应由医院出具证明。

2、如你父亲护理,而你父亲又是退休人员,则护理费就不一定能赔偿。理由: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以补偿为原则,而不以惩罚为原则,也就是说,赔偿的数额应与伤者的损失相当。赔偿护理费的原因是伤者需要护理,而护理人员为护理必然存在误工,所以,我国的护理费计算方式与误工费相同,实际上就是计算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既然你母亲由你父亲护理,而你父亲又不存在误工,那么也就是说本案中并没有计算护理费的基础,当然,如果你父亲在外还兼职,兼职单位开出误工证明的仍可计算护理费。如果你母亲是请护工进行护理的,则可以凭请护工支付报酬的凭据主张护理费。而本案中,对方可以你父亲没有误工为由进行抗辩。

3、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是伤者因伤不能工作而导致的损失,而这里的工作并不限于是原工作还是兼职工作。你母亲退休后兼职,但因伤不能进行兼职的工作,必然存在兼职的误工损失。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由医院开出病休证明,误工期限即病休期限,误工损失金额可由兼职单位开出相关的证明,当然,必然是合理的。

车祸的原因范文第2篇

【摘 要】目的:探讨车祸伤病人急救护理方法与效果。方法:选择80例车祸伤病人(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收治50例(对照组),2012年2月到2013年1月收治30例(观察组)),我院在2012年2月开始实施新型的车祸伤急救护理措施,而2012年2月以前实施的为常规急救措施。结果:急救后治疗组的并发症发生率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同时治疗组的死亡率也明显少于对照组。病情稳定后进行调查,治疗组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于车祸伤病人在院前急救中进行快速病情评估与急救流程护理,有利于提高预后与急救满意度。

【关键词】车祸伤;急救护理;评估;流程

虽然车祸的发生是人们无法预知的,当车祸发生时,如何正确处理事故,对伤者进行急救是最重要的事情【1】。本文为此具体探讨了车祸伤病人急救护理方法与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择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收治的80例车祸伤病人,其中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收治50例(对照组),2012年2月到2013年1月收治30例(观察组),两组都有急诊患者,两组观察对象的流行病学资料对比类似(P>0.05)。具体见表1。

1.2 急救护理

我院在2012年2月开始实施新型的车祸伤急救护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2.1 病情评估

急救人员达到现场后,在生命体征稳定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全身检查,对伤情做出估计,了解车祸情况和经过,根据评估确立院前急救的先后顺序。

1.2.2 急救流程

脱离危险环境: 抢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使车祸伤病人迅速安全的脱离危险环境,排除可以继续造成伤害的原因。搬运车祸伤病人时动作要轻稳,以免造成继发性损伤。解除呼吸道梗阻:呼吸道梗阻或窒息是车祸伤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要积极保持呼吸道通畅。抗休克:现场抗休克的主要措施为迅速的临时止血,输液扩容和应用抗休克裤。一旦伤者出现心脏骤停,都应立即将患者平放在木板床或平地上,紧急实施心前区捶击、胸外按压、人工呼吸及心内注射0.1%肾上腺素等措施,以使心脏恢复跳动。开通静脉通快速输液:迅速建立与开通2-3条静脉通道,给予2000-3000ml的平衡盐静脉输注,以快速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降低病死率。

1.2.3 综合干预

很多车祸伤病人情绪均较激动,往往产生紧张、恐惧心理,所以综合干预要贯穿在整个救治过程当中。护士应特别注意使用安慰性语言。注重非语言交流,在与患者交谈时注意力要集中,态度亲切诚恳,并不时加以点头和手势,使患者踏实与保持信心。

而2012年2月以前实施的为常规急救措施,给以普通的包扎与对症基础急救护理后进行转运。

1.3 观察指标

(1)观察两组急救后的并发症发生情况与死亡情况。(2)采用我院自行设计的“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对两组存活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分析,并发症、死亡与满意度情况对比进行χ2与轶和检验,P< 0.05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并发症与死亡对比

经过观察,急救后治疗组的并发症(脑损伤、胸腹多脏器损伤、呼吸衰竭)发生率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同时治疗组的死亡率也明显少于对照组。见表2。

2.2 满意度情况

急救后待病情稳定后进行调查,治疗组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3 讨论

车祸又称交通肇事,可引起各类骨折、软组织挫裂伤、脑外伤、各种内脏器官损伤、呼吸衰竭等,多为复合伤。

车祸伤为突然发病,多需要进行院前急救与护理,本文采用新型的车祸伤急救护理措施是一种跨学科、综合的护理模式【2】。在具体应用中,首先要检查的是意识及呼吸、脉搏的有无,不要随意扭曲伤者身体。对于出血患者尽速进行止血,可利用直接压迫法来防止大出血。应尽快检查头部有无外伤,是否处于危险状态,保证呼吸道畅通。受伤后如有脑脊液流出时,不要用纱布、脱脂棉等塞在鼻腔或外耳道内,因为这样容易引起感染。在实施救治过程中,一定要保证伤者的安全,此外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3】。同时我院急诊科医护人员也培养了快速敏捷的应急能力、高度的责任感、团体协作的凝聚力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实现全院上下联动,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团结协作。本文急救后治疗组的并发症发生率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同时治疗组的死亡率也明显少于对照组。病情稳定后进行调查,治疗组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总之,对于车祸伤病人在院前急救中进行快速病情评估与急救流程护理,有利于提高预后与急救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陈淑芳,简华刚,杜淑兰.批量车祸车祸伤病人急救护理体会[J].重庆医学,2000年06期.

[2] 张文虎,费国忠.上海市灾害突發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和车祸伤病人分流原则的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02年03期.

[3] 陈春梅,滕建国.128例颅脑损伤患者急救转运与护理[J].中国医药指南,2008年08期.

车祸的原因范文第3篇

--------深入一线现场调查慰问活动纪实

现广南支干线工程正处于关键施工期,任务重,工期紧,点多面广,加之近期广西大部地区持续炎热多雨天气,频遭台风暴雨疯狂袭击,现场安全风险显著加大,给安全生产施工带来很大压力,施工难度进一步增强,山区段施工难度尤为明显。对此管道四公司项目部组织开展“入现场,强士气,促生产”活动。要求相关人员深入现场施工难度较大的山区段检查指导工作,旨在为一线机组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士气,强意识,提生产。

8月20日下午,由项目书记杨福进,安全总监金贺新等调查慰问人员来到5标段CPP408-2组驻地,并为一线员工带来了慰问品,当晚就住机组驻地。期间向驻地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员工的衣食住行等机组后勤保障状况并和员工进行了亲切交谈,对他们的工作近况,家境状况,思想状态等方面做了详细的了解和沟通,对员工比较关心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做了阐明和解答。

次日,慰问组人员与机组员工一同前往施工现场。由于该机组施工地处山区段,加之连日降雨,去往工地的道路被毁,员工每天只能以半乘半徒的方式到达工地。乘车1小时后又徒步约1小时到达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在认真听取了现场负责人的汇报讲解,深入了解现场施工状况后。对机组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建议要求。

杨福进书记强调要求:

一、坚定不移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高温多雨天气,更要组织抓好安全生产。

二、继续坚定不移的抓好质量工作。

三、坚定不移的做好工程进度工作,制定好工作方案。

四、做好机组人员、设备、物力资源调整工作,达到三者资源优化配置最大化,施工成本最小化。

金和新总监强调要求;

一、充分了解现场状况,制定应对措施,切实做到风险动态化管理。

二、加强现场安全掌控,找差距,查不足,强措施,抓落实。

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机组安全管理资源储备。

四、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保证具体措施落实。

最后机组负责人代表全体员工表示,坚决执行公司,项目施工部署,科学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施工任务,为工程顺利完工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此次活动,道出了管理要点,明确了现场安全管理方向,鼓舞了一线员工斗志,焕发了奉献精神,管道四公司广南支干线项目部全体参战将士将一如既往的发扬“艰苦奋斗,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精神, 全力以赴保驾9.30投产目标的实现。

车祸的原因范文第4篇

【摘 要】目的:探讨创伤性休克病人的急救护理,用来给临床护理工作做一借鉴和护理同仁共勉。方法:随机抽取2011年6月2013年12月我科收治了50名重度创伤性休克病人,回顾性记录病人的一般资料和抢救护理措施,系统总结抢救基本过程。结果:本次研究选取了我院2011年来收治的50例创伤性休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急救手段、基本护理和心理护理。通过早起病情判断、严密观测患者体征、提供抗休克治疗和开展心理护理等手段,50例患者经抢救存活48例,都取得良好的抢救效果,死亡2例,抢救成功率96%。结论:及时正确的创伤性休克急救护理,对降低死亡率,提高生存率,防止并发症,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关键词】创伤性休克;病人;急救护理

创伤性休克是严重创伤的常见并发症,创伤性休克是指同一患者同时或相继遭受外力,如车祸、高处坠落、挤压撞击、爆炸、打架、刀刺等,引发多处解剖部位或脏器的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的特点是伤情重、变化快、重要器官生理功能紊乱,病死率高,有突变、多变、易变的特点。抢救创伤性休克,必须优化急诊救护程序,做到抢救迅速、及时、准确、得力,以提高抢救成功率。2011年6月2013年12月我科收治了50名重度创伤性休克病人,现将急救与护理体会介绍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组男36例,女24例,平均年龄36.3岁,全部为复合伤,其中颅脑外伤合并多发性骨折20例,胸部复合伤合并多发性骨折25例,腹部复合伤合并多发性骨折5例;交通意外伤4例。高空坠落伤8例,锐器伤7例,其它伤21例。肝破例7例,肝破裂并发肋骨骨折8例,脾破裂72例,脾破裂并颅脑损伤11例,受傷时间2-36小时不等。

2 护理方法

2.1 控制出血

在创伤中,因大出血引起的休克占首位。应立即找出失血原因及部位并迅速采取有效的止血措施,制止和减少大出血,如局部压迫、止血带止血、加压包扎等。同时立即给病人建立两条静脉通道或行中心静脉插管,一条用于补液,另一条用于输注药物。以保证胶体、晶体、各类药物及全血的输入,保证中心静脉压的测量。建立静脉通路,迅速补充血容量。增加有效循环血量是抢救创伤后休克的重要措施之一。快速建立2条静脉通道(直型套管针,不上肝素帽)输液、输血,扩充血容量,维持循环稳定,确保维持液体快速输送,如外周静脉循环差可同时做深静脉穿刺置管。液体的复苏遵循先晶体后胶体的原则。中度休克患者在30min内快速输入平衡液1000~2000mL,中分子右旋糖酐500mL;重度休克在30min内输入平衡液2000mL以上,血定安1000mL。保证静脉道畅通,根据血压情况调节滴数。有明显大血管活动性出血时用橡皮止血带止血,加压包扎,抬高损伤部位的肢体。气压止血带止血,上肢压力33. 25~39. 90kPa、下肢压力53.20~66.50kPa。记录上止血带的时间上肢不得超过1. 5h、下肢不得超过2h,注意轮流松带,以防肢体坏死。密切观察记录出血量,做好交班。输液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血压、脉搏、呼吸及尿量变化,当血压回升大于90/60mmHg,心率减慢到100次/分以下时,适当减慢输血、输液速度,避免发生肺水肿及心衰。

2.2 保持呼吸道通畅

颅脑外伤、内脏出血、肋骨骨折或血气胸病人大多有血块、痰液或胃内容物误吸,导致呼吸道阻塞,应立即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给氧,以减轻组织缺氧状况,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建立人工气道避免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立即解开(或剪开)患者的胸罩、衣裤,按急救程序ABCD法检查,即A(airway气道)有无堵塞,B(breathe呼吸)深度和频率,C(circulate循环)脉搏、血压、末梢循环, D(Drugs药品)。保持呼吸道通畅及充分给氧,必要时面罩高流量吸氧。患者多伴有呼吸困难甚至窒息,必须吸引或用手清除口腔及鼻咽部的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沙子及泥土、假牙等,将患者的头偏向一侧,以防止误吸。对舌后坠者用拉舌钳拉出并固定。对于呼吸衰竭者做好人工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准备,并备好呼吸机,调节参数,协助医生行气管插管或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及时给氧,开始氧流量一般5-6L/min,持续吸氧一般氧浓度不宜超过40%,流量2-4L/分,以后再根据病人的呼吸情况和血气分析结果调节氧浓度和给氧时间。

2.3 止痛

疼痛引起的休克仅次于出血,要及时确认引起疼痛的原因并对症处理。按医嘱应用有效镇痛剂吗啡5~10mg,杜冷丁50~100mg;通过谈话、听音乐、深呼吸等心理疏导的方法转移病人的注意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病人对止痛药物的依赖;操作轻柔、准确、细致,尽力避免疼痛的刺激。

2.4 观察指标

2.4.1 意识水平及表情变化。快速准确评估伤情。力争在最早的时间内迅速评估伤情,包括瞳孔、神志、呼吸、血压、脉搏、四肢温度、伤口出血、四肢活动情况等,快速对患者的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同时通知值班医生。创伤早期,机体代偿能力尚好,全身血液重新分配,脑供血得到相对保证,呈轻度缺氧状态,病人意识清楚,表现为紧张、兴奋、烦躁不安。随着脑血流灌注不足逐渐加重,病人由兴奋转为抑制,表情淡漠、精神萎靡、应答反应迟钝、意识不清甚至昏迷。对烦躁者,除积极抢救治疗外,应妥善保护,必要时可作适当约束,以免坠床或误拔治疗管道等;对于吵闹不合作者,应想到是病理现象,在积极治疗的同时,温和、耐心地加以抚慰;病员表现意识模糊,应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伤员面前汇报或谈论危重病情,增加恶性刺激,对昏迷者则按昏迷护理常规护理。

2.4.2 皮肤色泽、温度、湿度的变化。早期因循环血量减少,皮肤苍白发凉,特别是口唇、甲床由红转为苍白。随着血流缓慢,缺氧加重,皮肤、黏膜发绀及灰白,四肢湿冷。到后期皮肤出现淤斑及出血点,则提示有DIC发生的可能。

2.4.3 心率、血压的变化。大多数失血性休克病人,心率增快多出现在血压降低以前,心率在120次以上。创伤早期,血压仅表现为脉压差减小,随着休克的加重,血压逐渐降低,严重创伤病人甚至来诊时已经测量不到血压,应密切观察心电示波的心率变化,5~10min测量一次血压。

2.4.4 尿量的变化。尿量是肾脏灌流状况的反映,也是判断休克极为重要的指标,对创伤性休克病人应立即留置导尿管,便于观察记录尿量。抢救中一般均需留置导尿,观察尿液的颜色、性质和尿量,了解有无泌尿系统损伤及损伤程度。

2.4.5 中心静脉压及周围浅静脉充盈度的变化。中心静脉压显示右心房和胸腔大静脉的血压。下降表示静脉回心血量不足,上升表示补液量过快或心功能损害。浅静脉瘪陷表示循环血量不足,充盈提示病情好转。心脏泵功能监测,通过监测血压、心率、中心静脉压(CVP)及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等血流动力学指标,及时发现纠正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

2.4.6 呼吸、SPO2的变化。创伤性休克病人呼吸频率增快,频率增加,注意观察呼吸频率及方式,同时注意SPO2的连续变化,如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SPO2<90%,经吸氧不能纠正,应警惕ARDS的发生。

2.4.7体温的变化。体温显示体温中枢的恒定作用。休克时血管收缩体温往往偏低,且肢端和肛门的温度差大于正常值。温差的大小可作为判断周围循环灌注状态的参考。

3 结果

本次研究选取了我院2011年来收治的50例创伤性休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急救手段、基本护理和心理护理。通过早起病情判断、严密观测患者体征、提供抗休克治疗和开展心理护理等手段,50例患者经抢救存活48例,都取得良好的抢救效果,死亡2例,抢救成功率96%。

4讨论

现代社会中,交通事故及其它各类意外创伤不断增加,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各种严重创伤会导致失血性休克。急救护理措施正确和时间及时与否,对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起到关键性的作用[4]。

创伤性休克的患者,病情危重,发展迅速,处理原则是抢救患者的生命、預防并发症,要求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首先处理呼吸道梗阻、活动性出血等紧急情况,防止和避免损伤,护理人员要具有丰富的临床抢救经验和熟练的技术操作,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指证,定时测血压、脉搏和记录意识、表情、瞳孔、周围循环、CVP等情况;随时检查并保证患者输液、输血、导尿等各管道通畅,严格无菌操作,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和病情变化,对休克的患者置无菌尿管,记录每小时尿量,观察尿的颜色和测尿体积、质量,以评估休克的程度和肾功能,为诊断提供依据,在做好休克护理的同时,做好基础护理、生活护理及心理护理,为患者创造一个安静、舒适、整洁、安全的医疗环境,有利于机体的恢复,提高了治疗率,杜绝了并发症的发生。

近年来,创伤性休克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危险人类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导致创伤性休克原因包括:胸部外伤引起的血气胸,腹部外伤引起的肝破裂、脾破裂,骨盆骨折、粉碎性四肢骨折和其他严重创伤等。对创伤性休克患者开展急救,要求医护人员必须有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熟练的急救技能和丰富的急救经验。临床上,创伤性休克患者的急救护理工作有争分夺秒的要求,对患者创伤部位进行快速、有效的各项急救措施,于此同时为急诊医生的治疗打下良好基础。

在急救护理过程中,不仅提供生理护理,也需要对情绪有波动的患者和患者家属提供心理护理。稳定患者的情绪,鼓励宽慰患者,消除患者的恐惧使其积极配合治疗;对于患者家属,需要解答家属疑问,及时告知家属患者的病情进展,增进双方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文献

[1] 肖建芬. 严重多发性创伤225例急救护理总结[J]. 实用中医药杂志, 2011, (02): 133-134.

[2] 熊红喜, 高玉兰. 腹部严重多发性创伤休克患者术前的急救护理[J]. 吉林医学, 2013, (02): 363.

[3] 汤华. 急性严重多发性创伤患者的护理[J]. 基层医学论坛, 2012, (15): 1940- 1941.

[4] 许斌景, 玉娜. 52例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病人的急救护理体会[J]. 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2.04, (04): 233.

车祸的原因范文第5篇

身份证号码:

乙方: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点,甲方因,致使乙方,后在南江县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再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三、甲方在付款之时起,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车祸的原因范文第6篇

这是一桩因为外包而引发的普通经济纠纷案件,如果不是牵涉著名跨国公司摩托罗拉公司,恐怕没人会注意到它。

5月26日,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亚太兰特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兰特)状告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用不正当手段抢夺人才一案。案件并不轰动,但外包员工尴尬的职业状态却通过此案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专家认为,随着使用外包人员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对外包人员的管理将成为人力资源经理不容回避的问题。

两边不着的外包员工

“以后再也不愿意做一名外包员工了。”阿辉摇着头,这个年轻人谈到他在摩托罗拉蜂窝机站做维修人员的经历无限感慨,“基站维修收费高、业务量大,这本是一个很有前途的部门,只可惜现在一团糟。”

2001年以来,出于对大公司的渴望,一批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人陆续与亚太兰特公司签约,以外包人员身份进入摩托罗拉,进行蜂窝机站维修工作。“他们工作在摩托罗拉,薪酬和管理在亚太兰特。”亚太兰特总经理齐忠说。

如果没有后来的劳动纠纷,阿辉的工作将一直平静的延续下去。

渐渐地,阿辉部门的外包员工中,多了另一家公司——汇通公司派遣的员工。两家公司派出的员工,薪水上略有不同。“我们稍多一些。”阿辉说。

去年12月,摩托罗拉公司发给亚太兰特一封邮件,称有关派遣17名工程师的外包服务合同不再延长,到期(2004年12月31日)后自然终止。2005年1月11日,摩托罗拉召开会议,要求17名员工必须与亚太兰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停止其在摩托罗拉的一切工作。“可能是想让我们中的一些人与汇通签约,从而继续为摩托罗拉工作。”

1月14日,17名员工找到亚太兰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其中的2名员工后又被摩托罗拉辞退。3月25日,摩托罗拉向尚在公司工作的原亚太兰特的15名员工发放了1~3月的工资,并多发放了25的拖欠工资补偿金(在此期间,15名员工没有任何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3月25日之后,原亚太兰特的15名员工与摩托罗拉另一家分包商汇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在1月15日~3月25日这段时间之内,15名员工继续在摩托罗拉工作,但他们没有与任何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获得工资。

遭遇摩托罗拉“挖墙脚”的亚太兰特总经理齐忠,决定将摩托罗拉告上法庭。

白牌与绿牌

合同的纠纷,自有法律来裁决。只是,外包人员的尴尬工作状态,必须让后来人有所了解。

从上班第一天开始,阿辉就发现自己和上司——来自摩托罗拉的技术人员胸前的牌子不一样,自己的是绿色的,而上司和其他部门摩托罗拉的“正式员工”一样,是白色的。每次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员工自然地分成两国:白牌一国、绿牌一国。“除了和上司在维修工作中的接触外,白牌绿牌都各自活动,没什么交叉。”

对于这种隔阂,摩托罗拉中国区公关部负责人杨伯宁表示,这其实是需要双方以开放的心态努力的问题。沟通是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意愿都无法达成。他觉得,绿牌者不应该因为自己戴的是绿牌不是白牌,而没有归属感。

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有两个基本假设:X理论和Y理论。前者认为人生而上进,为使其努力工作,需要的是正向激励;后者则认为人生而懒惰,必须有严厉的考核和惩罚使其不偷懒。阿辉认为,管理他们的理论就是Y理论。

令阿辉印象最深的就是顶头上司背着手来检查他们的工作状态。看到埋着头躬腰苦干者,他就很满意,而有人以较为放松的姿势比如把背靠在椅子上,仰身工作,他就会很不高兴:“不允许这样工作。”

上层主管的一句名言就是:“摩托罗拉离了谁都能活!”阿辉听着很不是滋味,“总是这样高高在上地想威慑我们。”

大公司不应有的管理真空

“你是否需要让你的老板请你吃一顿饭了?”——摩托罗拉HR部门会善意地提醒员工,一个季度应该主动和上级进行一次沟通。

但对外包人员的关照并不在HR部门的职责中。当记者致电摩托罗拉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邢琳时,她表示,对外包人员的管理,职责主要在一线经理那里,而她对此了解不多,不便发言。

阿辉等人的尴尬就在于,虽然每天在摩托罗拉工作,但他们和摩托罗拉的关系是两个公司之间的,而不是个人与公司之间。来自HR的各种“凝聚人心”的活动可能无法惠及到他们。

人力资源专家张晓彤认为,在此案例中,摩托罗拉在管理上的细节肯定是有问

题的:人力资源部门忽略了外包员工的合同签署、心理压力等等,部门经理的过失是没有做到一视同仁。

“员工心理有一些问题没有化解开的时候,你能指望他出什么业绩呢?人总要有渠道发泄的。如果公司忽略了这部分需求,他们的怨恨会发泄到客户、家人甚至路人身上。”张晓彤认为。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孙健敏介绍

说,有研究显示,外包使企业平均节省9的成本,而工作质量则上升了15。随着企业分工的不断细化,外包将越来越普遍。因此,对外包人员的管理也应该纳入人力资源经理的管理范畴。

从外包员工的角度来说,干这样的一份工作,把握的好也是不错的机会。

上一篇:mba心得范文下一篇:登高说课稿范文